勞權律師
」律師被討債1/全國律師聯合會發支付命令 律師痛批強制入會收費違憲
許多律師近來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向他們追討7200元債務,這些律師如同丈二金剛,想不起來究竟欠誰錢,還勞駕法院幫忙討債,打開支付命令仔細一瞧,赫然發現債權人竟然是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法定代理人則是前陣子選上全律會理事長的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有的債權人則掛名上屆理事長陳彥希,不少律師看到後氣炸了,直呼全律會這樣催討會費違憲,還有律師聲明異議,準備上法院和全律會「直球對決」!未繳全律會會費達2年的律師初步統計上千人,扣掉補繳者,實際遭全律會鎖定寄發支付命令者達500人,欠繳金額近400萬元,如果置之不理恐遭法院強制執行。其中不乏大牌律師,包括前立委謝啟大、曾任中央標準局長和教育部高教司長的楊崇森,還有法界知名的侯姓資深律師,以及知名勞權律師蔡瑞麟等人。侯姓律師痛批全律會的作法違憲!因為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律師不想參加全國律師聯合會,直接撤銷會員資格就好,怎麼可以發支付命令跟律師要錢、強迫律師入會?就像人民不想參加政黨,政黨就直接撤銷黨員資格了,那有政黨可以因為黨員不願繳黨費,就發支付命令,強迫人家一定要繳費留在黨裡?全國律師聯合會向欠繳兩年會費的律師追討會費,引起不少律師反彈。圖左1為第1屆全律會理事長陳彥希,右1為第2屆理事長尤美女。(圖/翻攝臉書)侯律師並質疑:「《律師法》哪一個條文強迫律師一定要加入全律會、成為會員、還要繳會費?」《律師法》只是說律師有資格加入全律會成為會員,而不是強迫律師一定要入會,相關法律也只規定律師一定要加入地方律師公會、才能到法院等司法機關登錄並執業,現在全律會強迫律師入會,不加入就要告人家,「這樣要錢,吃相難看!」侯律師觀察認為,「全律師其實沒做麼事,只是虛有其名,一堆人在那裏搞頭銜、沽名釣譽,每年開個大會,吃吃喝喝而已。」侯律師判斷,全律會的前身是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會員是各地方律師公會,但當時一些地方公會不願上繳會費給全聯會,「收入變少後,就自己修法、弄規定改成全國律師都是全律會的會員」。侯律師強調,不想為這點小錢全聯會吵吵鬧鬧,他還是會繳,但是「我根本不想參加」。知名勞權律師蔡瑞麟則在臉書PO文,質疑為何甚麼全律會連入會程序都沒有,律師就「依法入了會?而且還要繳會費?」他氣憤指出:「你不客氣,我也不會客氣的。」「請問全國律師聯合會除了鬥爭,做了什麼?我入會了嗎?憑什麼來要會費。」還表示「待會去遞狀!」另有一位美女律師在臉書留言,表示她多年前已轉為公司法務,只是遲至去年底才退掉台北律師公會的會員身分,沒想到剛過完年就收到她人生中第一件支付命令——全律會來討會費!法官出身的前新黨立委謝啟大現為律師,也遭全國律師聯合會催討會費。(圖/報系資料照)
女律師護妻1╱不滿工程師妻遭解雇 勞權律師控告聯發科
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工程中拆除爭議未解決,17日發生聲援反拆遷人士遭丟磚塊事件,參與聲援行動的律師D女差點被砸到;D女曾多次聲援抗爭,也多次擔任勞權團體義務律師,但她指控,因為自己「勞權律師」的身份,導致原在「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發科)工作的妻子A女被上司覺得「難搞」,更籍由烏龍的 Wi-Fi 6分享器除錯事件,經過公司內部的 PIP(績效改善計劃)把A女解雇。律師這次為了自己妻子的勞動權益,對聯發科的員工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D女的妻子A女是軟體工程師,專長是Wi-Fi領域,離職前在台灣科技大廠聯發科工作已七年;律師指控,今年五月,上司要求A女處理編號MT7915晶片的除錯(debug)工作D女說,晶片出了差錯,公司根本只是想找代罪羔羊,主管指責A女無法掌握期限完成debug,而且「某行基本程式碼都可以寫錯」,認為她不適任;但D女說,該部分程式根本就不是A女撰寫,而公司內部甚至直言,雖然工程師解bug時程有時本就難以掌握,但因為涉及要改版硬體,必須要花一、兩千萬,只好要有人進行PIP程序,對公司才能有交待。律師D女替妻子爭取權益,對聯發科相關人員提告。(圖╱黃威彬攝)但為什麼要把矛頭指向A女?上司曾跟A女說,「你是女生、又是清大資工,應該有一定的資質,工作這麼多年,心態是否有改變。」D女說,A女在聯發科工作了七年,近來唯一改變的就是跟她在一起,她懷疑,主管因為她的律師身份而對A女「另眼看待」,這根本是一種歧視。聯發科共公事務處吳經理表示,投訴人的爆料內容錯漏非常多,但相關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司不會就案情對外說明。聯發科表示,聯發科技一向秉持誠信經營原則,並落實法律遵循。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將不對外發表意見。聯發科指出,此內容為一方之詞,錯漏甚多,若致生該公司聲譽受到影響,將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