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串
」 柯文哲 京華城 羈押禁見 北檢 羈押假冒俊男美女誘抖內33萬 新北「假愛情真詐騙」機房20人落網
新北市三重區等3處詐騙機房近日遭到檢警聯手攻破。據了解,陳姓男子自2022年起設立詐騙機房,招募共犯並以「假愛情真詐騙」手法詐騙取被害人財物。為了提高成功率,陳男甚至準備「交友攻略」供成員參考。新北地檢署13日率相關單位突擊搜查,查扣現金33萬餘元及賓士轎車1輛等物,並拘捕20人到案,其中陳姓主嫌等另外3人已遭法院羈押禁見。檢方指出,陳男等人透過網路偽裝成年輕貌美的女子,主動與被害人搭訕並培養感情,誘騙投資虛擬資產。後來詐騙集團轉變手法,利用交友軟體或LINE,以俊男美女的虛假形象接近被害人,甚至直接盜用網紅及直播主的影片博取信任,引導被害人下載集團提供的直播平台。在被害人下載直播平台後,詐團成員藉由「交友攻略」與被害人加深感情,誘導被害人向直播主大量抖內(Donate)。當被害人抖內金額達到一定數額,詐騙集團會安排直播主與被害人見面,使被害人深信不疑並繼續消費,一旦被害人沒錢消費或察覺受騙,詐騙集團便立即封鎖對方,讓被害人找不到人,求償無門。檢方表示,1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及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對陳男新北市三重、蘆洲等3處機房進行搜索,扣得現金33萬餘元、金飾、電腦、手機、交友攻略及賓士轎車等物品,並將20名被告拘提到案。被害人數及不法所得金額尚在進一步清查中。陳姓男子等4人涉嫌《刑法》詐欺取財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之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16名被告則分別以交保方式處理。
不滿前女友「找藍粉知己聊情傷」!嘉義醋男捅死男閨蜜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縣水上鄉昨(12日)凌晨3時許發生駭人情殺案!一名34歲王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與陳姓男閨蜜來往甚密,一氣之下竟持刀砍殺陳男,導致他倒臥在大片血泊中,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該案經嘉義地檢署偵辦,認為王男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慮,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13日)上午裁准。據了解,27歲黃姓女子與王男曾為情侶關係,分手後黃女向33歲陳姓男閨蜜抱怨前任,陳男為了替好友鳴不平,便與王男在網路上隔空嗆聲,雙方還相約在黃女住處談判,怎料王男當天赴約時不僅全身酒氣,還帶了一行人前來助陣。過程中雙方爆發激烈口角,王男一時情緒失控,竟掏出事先預藏好的水果刀,朝著對方胸口猛刺,導致陳男大量出血當場倒地,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緊急將傷者送往嘉義榮民總醫院搶救,遺憾陳男仍因傷重不治身亡。犯案後,王男立即與友人們逃逸無蹤,途中還沿路丟棄血衣、兇刀,警方循線展開追查,火速逮捕王男及其同夥,訊問後依《殺人罪》嫌將王男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經檢方複訊後,認為王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慮,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13日)上午裁准羈押禁見。
延押後首次提訊 柯文哲「新造型」現身北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目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均遭到延押。而北檢13日提訊柯文哲進行調查,當柯文哲從囚車上下來後,竟然一改過去面貌,變成是光頭的形象,讓在場媒體都傻了眼。據了解,台北地院認為柯文哲所涉案件不僅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重大犯罪嫌疑,除恐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外,且有相當理由認定存在逃亡等羈押原因,再加上案件中仍有共犯尚未到案,同時還有部分犯罪事實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因此認定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最終在1日上午歷經2.5小時的審理後,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柯文哲在延押庭結束後,於1日下午5點身穿藍色外套搭乘囚車返回台北看守所。對於媒體的提問,柯文哲全程保持沉默未做回應。而面對外界的詢問,台北看守所則表示,柯文哲的狀況一切正常。而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地檢署於13日上午提訊柯文哲,未料柯文哲從囚車下來的時候,竟然改變過往形象,是頂著一個光頭現身。如此形象讓現場媒體十分訝異,不知是否是因為北檢聲請延押,所以才改以光頭形象表達抗議。報導中同時也提到,檢方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獲取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指示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安排七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以每人30萬元的方式,共計210萬元的方式隊民眾黨政治獻金帳戶進行政治獻金捐款。檢方認為,這是柯文哲與沈慶京之間違背職務行賄的前期款項。後續根據檢方調查,柯文哲明知京華城改建案申請增加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已違反相關法令,卻仍指示時任副市長彭振聲主持都市發展委員會,並透過各種手段多次召開會議。最終在2021年9月9日的第783次都委會上,通過讓京華城改建案額外增加120284.39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使容積率達到678.91%,甚至進一步擴增至840%。這項決議使沈慶京的京華城改建案獲得約1萬8000餘平方公尺(約5600坪)的額外樓地板面積。檢方同時也發現,在容積率擴增至840%後,沈慶京涉嫌又支付1500萬元給柯文哲,作為部分賄賂。整起案件顯示出都市開發案中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目前檢方正持續深入調查中。
快訊/京華城案! 北檢傳喚菱傳媒董事長作證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遭法院裁定延押2月。北檢今(12日)再有新動作,約談菱傳媒董事長施威全到案,引發議論。據了解,菱傳媒董事長施威全今(12日)上午現身北檢,表示自己是以證人身分出席,檢察官辛苦了,勞師動眾的。不過針對媒體詢問「有無捐政治獻金給柯文哲」、「是否出現在柯文哲的隨身碟中」等問題,施威全未正面回應。柯文哲日前遭法院裁定延押2月,依法可在10天內提起抗告,昨(11日)為最後一天,柯文哲沒有提起抗告。回顧本案,北檢日前表示,就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事實。北檢說明,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之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考量被告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之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快訊/應曉薇抗告遭駁回!延押2個月 高院:避免規避、妨礙本案偵查
京華城容積弊案目前仍持續偵查當中,日前4名被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全被裁定延押2個月。對此,應曉薇在6日提出抗告,而高院審理後,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8日裁定抗告駁回。京華城容積弊案被告應曉薇28日被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對此她在6日提出抗告。不過後續經過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外,考量到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裁定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陳佩琪以證人身分「二度遭約談」! 檢訊問3.5小時請回
京華城容積弊案續燒,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獨厚威京集團以此圖利,遭收押至今,北檢認定柯涉犯貪污收賄、圖利等罪,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於1日裁定延押2個月,另外柯文哲妻子陳佩琪由於被查出多次使用ATM存款、銀行保險箱內存放上百萬現金,需釐清是否涉及不法金流,北檢7日再度以「證人身分」,2度約談陳佩琪到案說明,約經3.5小時的訊問後請回,她全程不發一語。
快訊/涉光電弊案趁隙跑路!南檢今曝光「陳啟昱通緝照」全台大搜捕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本月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落跑」未出庭。對此,南檢今(4日)正式發布通緝令,陳啟昱的「通緝照」稍早也被曝光,目前已送往警政署製作查緝專刊。南檢今(4日)正式發布通緝令,陳啟昱的「通緝照」也被曝光。(圖/三立新聞網提供)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然而,檢調與海巡署出動數百人大動作展開追緝,但陳啟昱仍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今(4日)認定,陳啟昱有逃亡、藏匿的情形,故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予以通緝,喊話陳啟昱能自行到案配合調查,並呼籲民眾若有陳啟昱的相關消息,請迅速協助提供。
快訊/陳啟昱涉光電弊案拘提未到 南檢發布通緝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日前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因罪證不足,當庭釋放。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對此,南檢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10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南地院最終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台南地檢署指出,本署偵辦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昱逃亡、藏匿。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於4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陳啟昱去向之相關請資。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共犯未到案」柯文哲遭延押2個月 北所「4個字」曝光返所後狀況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目前如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以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均遭到延押,日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也在1日經台北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台北看守所曝光柯文哲返所後的狀況,表示「一切正常」。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柯文哲自9月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後,原本於10月31日要召開延押庭,但由於颱風攪局的關係,所以研製1日上午9點30分召開。而台北地院後續認為柯文哲所涉案件不僅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重大犯罪嫌疑,恐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外,且有相當理由認定存在逃亡等羈押原因,再加上案件中仍有共犯尚未到案,加上部分犯罪事實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因此認定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最終在歷經2.5小時的審理後,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後續柯文哲在延押庭結束後,於1日下午5點身穿藍色外套搭乘囚車返回台北看守所。對於媒體的提問,柯文哲全程保持沉默未做回應。而面對外界的詢問,台北看守所則表示,柯文哲的狀況一切正常。
台綠光電弊案重開羈押庭「2人羈押」 前董座陳啟昱疑落跑「行蹤不明」
台南地院日前於1日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後續於晚間10點30分結果確定,其中台鹽實業公司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因涉及多項重大罪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台綠前董座陳啟昱因未現身羈押庭,後續遭強制拘提仍找不到人,目前負責拘提的橋頭地檢署已向台南地院回報搜查結果,預計由台南地院發布通緝令。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南地院表示,蘇坤煌、蘇俊仁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且在鴻暉公司設立登記驗資一事上存有不實情況,再加上兩人對於公司資金來源的說詞前後不一,同時因為陳啟昱下落不明等因素,為避免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而同案的台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則獲准請回。法院認為,檢方在羈押聲請書中未能詳細說明兩人具體違法行為,也未明確指出台鹽公司或台鹽綠能公司的實際損害,因此無法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整起事件是在5月爆發,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揭發,指控台鹽綠能淪為酬庸綠營權貴的工具。台南地檢署隨即展開調查,並於10月22日大規模搜索台綠等32處所,約談34人到案。檢方原本對5名被告聲請羈押禁見,但遭台南地院駁回。後經台南地檢署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於2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新審理。報導中也提到,在陳啟昱1日上午未現身台南地院參與羈押庭後,台南警方曾獨自前往陳啟昱的旗山住處執行拘捕,但當時就無功而返。後續在1日晚間約9點左右,橋頭地檢署接獲台南地院委託後,指揮旗山分局警方持拘票前往陳啟昱位於旗山六張犁的戶籍地及旗甲路住所進行搜查,但直到晚間11點30分左右,均為未發現陳啟昱行蹤。而有知情人士推測,陳啟昱可能已經潛逃,人不再台灣。
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法院裁准理由曝光:尚有共犯未到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受到康芮颱風影響遞延一日進行;台北地院1日上午開庭,柯文哲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下午4點30分裁定柯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稍早裁定理由曝光,由於法官認為涉貪污犯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因此裁定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中,9月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至今第58天,由於羈押將於4日屆滿,檢方日前聲請延押柯文哲,北院1日上午開庭,下午4點30分裁定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北地方法院針對裁定理由說明,「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另外,北院還指出,「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北院認為,「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必要羈押,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據了解,法院10月29日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文哲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不過,呂政燁今開庭後定下午4點30分諭知。
快訊/柯文哲延押庭結果出爐 北院裁定再押2個月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如今即將羈押滿2個月,對此北院也在1日上午提解柯文哲出庭,並在稍早宣布諭知結果,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柯文哲9月5日遭法院裁定羈押2個月後,北檢認定柯文哲涉嫌違背職務收賄與圖利,且相關重要關係人仍滯留在境外,並未傳喚到案說明,儘管其已卸任但仍有一定影響力,認為其尚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北院聲請延押。而北院也在1日下午諭知裁定結果,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
柯文哲羈押期將屆滿!今召開延押庭 16:30公布結果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延押庭因康芮颱風延期至今(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稍早柯文哲在法警戒護下,雙手上銬到台北地院,預計下午4時30分諭知裁定結果。北檢指出,柯文哲9月5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 月1日(拒絕到庭)、16 日訊問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之行使。北檢表示,就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事實。北檢說明,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之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考量被告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之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不只應曉薇、沈慶京!京華城案第3人 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也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25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地院今(29)日裁定自今年11月2日起延長羈押期間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北院指出,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業經彭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堪認檢方已釋明彭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彭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本件既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彭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北院表示,衡酌羈押對彭振聲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彭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涉京華城案涉收賄 法官裁定市議員應曉薇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 滿,檢方22日已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法官日前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北院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應女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她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她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北院指出,應女逃亡之原因仍然存在,況本件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之偵辦過程,她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之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北院院綜合上情,並斟酌比例原則,認應女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本件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500萬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 應、沈、彭和柯等4人。
台鹽綠能弊案蔡姓姊弟抗告 地院更裁2人交保
台南檢調偵辦光電弊案,本月15日以銀行法、詐欺等案由,搜索傳喚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並聲押蔡家姊弟獲准,蔡家姊弟提出抗告後,台南高分院25日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裁,台南地院晚間改裁蔡清旭、蔡月娥各以500萬、4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每周一下午5點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台南地院晚間也說明裁定5項理由,指依卷內證據及相關證人證詞,足認被告2人犯罪嫌疑均重大。被告2人雖自2023年迄今有多次出入境紀錄,但出國均僅短短數日且出國期間已遭檢警發動偵查及搜索,2人仍回國,難據此認被告的2人有逃亡情形。此外,被告2人雖具相當財力,但檢察官並未舉證證明被告2人有將相關資產移至國外情形,也沒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的風險。另,南院也提到,蔡姓姐弟已被檢警及稅捐機關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難有再度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的情形,檢察官也未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有反覆犯罪之虞。台南地院裁定蔡清旭以500萬元交保,蔡月娥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2人住居及出入境,且每周一須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偷高鐵TGo、銀行點數轉手獲利…「高鐵點數大盜」落網 檢追查駭客集團
台灣高鐵9月爆出500多人的TGo會員點數遭盜用,警方拘提犯嫌28歲鄭姓男子,最後以2萬元交保。不過深入調查發現,鄭男還涉嫌盜用他人個資登入系統,昨(24日)約談鄭男及出面兌換商品的共犯共8人,全案朝加重詐欺、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等罪方向偵辦,檢察官訊後,認為鄭男和游姓共犯涉嫌重大,有勾串、再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鐵約500名TGo會員帳戶9月20日出現異常,點數短時間兌換成知名3C通路的抵用券,再層轉獲利,警方懷疑網路駭客在搞鬼,查出鄭男利用盜取來的點數,到各大百火公司、3C通路兌換現金抵用券,再購買高價的電子商品,轉而透過其他管道變現,不法獲利近50萬元。不只如此,鄭男還涉嫌利用來路不明的銀行會員個資、帳密,侵入銀行的點數兌換網站伺服器,盜取點數後,找共犯出面兌換商品,詐取財物近50萬元。此外,游男也是共犯,過去曾多次被控涉嫌盜用民眾的PAYPAL消費點數、大型賣場會員點數,用來刷購兌換商品,當時游男辯稱兌換點數是從網路購得,因查無違法罪嫌,多次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如今鄭男和游男被逮,雖然2人均否認犯行,辯稱是從臉書社團購買會員點數,但檢調並不採信,依偽造文書等罪將2人聲押禁見,並擴大追查是否有聯手駭客集團共同犯案。
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陳啟昱5人被聲押!今凌晨駁回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昨(23日)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不過,台南地院今(24日)凌晨4時許因罪證不足,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陳姓前董事長、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提到,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專案小組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案件。不過,台南地院昨(23日)晚間召開羈押庭,經過長達10小時審理,今(24日)凌晨4時許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
模範員警涉侵吞海洛因遭羈押 新北刑大報請停職
新北市刑警大隊陳姓偵查佐,涉嫌侵吞查扣的海洛因,新北地檢署22日展開搜索,並將陳員帶回偵訊,23日聲請羈押獲准,刑大則將報請停職,並強調會配合後續調查。據了解,陳員在職期間破案無數,更曾是模範員警,他近半年2度逮捕黃姓毒蟲,並查獲海洛因和安非他命等毒品,黃嫌卻發現原本查扣的7包海洛因變6包,懷疑陳員侵吞而檢舉。檢方22日前往刑大搜索,並將陳員帶回漏夜偵訊,檢方認為陳涉犯貪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刑大則表示,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停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刑大強調,此案本於自清,第一時間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強調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輕縱」之原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持續要求各級主管落實監督、強化內部管理,防杜員警風紀案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