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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 京華城案 台北市議員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威京集團不只柯文哲! 應曉薇、沈慶京接押庭皆延至7點半後
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遭北檢依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求刑28年6月,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原預計6時30分召開接押庭,只有彭振聲如期舉行,包括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等其餘兩庭延至7點半後。柯文哲的3名律師僅蕭奕弘趕到,陸正義因塞車遲到並於稍早現身,至於鄭深元目前無法聯繫上,蕭奕弘要求3名律師到場才要開接押庭,因此正式開庭時間延至7點半後。柯文哲、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5人的接押庭僅有彭準時開庭,其餘兩庭結皆將時間延後,沈慶京先被推回候審室等待。
柯起訴書曝光木可「折扣碼」分潤5%!民眾黨中「她」收7萬最多 檢另案偵辦中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今(26)日偵結起訴,內容提及柯文哲與前競辦財務長李文宗、木可負責人李文娟3人,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起訴書中還提到,李文宗、李文娟112年12月間,謀議以「網紅宣傳」手法,提供專屬折扣碼讓民眾享有優惠,並將使用折扣碼的匯款所得5%分潤給網紅宣傳者,其中民眾黨黨工許甫、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黨發言人吳怡萱、市議員黃瀞瑩、陳宥丞等,均可收取金額不等的分潤報酬,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檢察官另案偵辦中。起訴書指出,為了增加募款金額,李文宗、李文娟112年12月間謀議以「網紅宣傳」手法,提供「專屬折扣碼」讓民眾享有優惠,並恣意支配所取得的募款所得,將使用折扣碼的募款所得5%分潤給網紅宣傳者,在113年2月5日至7日期間,民眾黨黨工許甫共收取4.5萬元,陳智菡收取7萬元,吳怡萱收取6千元,黃瀞瑩收取5萬元,北市議員陳宥丞收取6千元。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先前曾強調,「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稱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有一部分是進入政治獻金,但後期推出木可競選小物「純屬商業販售行為,並非政治獻金」,並堅稱:「如果說販賣小物就是侵占政治獻金,這完全是錯誤理解。」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也曾回應,「我們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木可的商品,從木可公司取得勞務報酬卻被抹黑成是『抽佣』,更無限上綱成錢是來自於政治獻金。」吳強調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是「抽佣」甚至「不法所得」,不只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讓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民眾黨市議員黃瀞瑩曾回應,自己2018年開始幫忙柯文哲選市長連任後,不管是用「學姐」或「黃瀞瑩」或「市議員」身分,都一直幫忙協助宣傳很多政策,而募款小物、木可商店等宣傳,她也一直盡心盡力在做,只是想把理念跟理想放大宣傳,「這一直是我的責任跟我希望做到的事情」。市議員陳宥丞也曾被問到販售競選小物的抽成問題,他當時回應:「這部分可能不叫抽成吧!還是要回到當時木可怎樣定義跟支配相關費用。相信對基層黨公職或我們而言,都只是完成我們選舉時間的任務,並沒有所謂要抽成的概念」。
柯文哲收押113天秘辛曝!他沒住名人套房「只能走廊放風」 淪北所最大咖收容人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遭羈押在北所至今已113日,台北地檢署26日偵結,柯文哲恐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洗錢罪、背信罪等共5大罪起訴。移審後將由法官判定柯是否需要繼續羈押。這段期間,他未提抗告求交保,期間僅聲請寄出辭任黨主席聲明書,這段生平首度的牢獄之災,他淡然以對,除了曾請室友幫剃平頭,以及1次拒絕出庭,其他狀況「都與一般收容人無異」,低調到極點。柯文哲自9月5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後,檢方也多次提訊,柯文哲首次被提訊搭乘囚車抵達北檢時,精神狀況看起來還不錯,穿著看守所黃色短袖POLO衫囚服、深色短褲、黑框眼鏡、腳踩藍白拖,戴著手銬隨其他人在法警戒護下依序進入地檢署,歷經檢方約3.5小時的庭訊後還押北所。柯文哲每次被提訊時,都不避諱穿著北所提供的黃色囚服、短褲,也不會刻意遮掩上銬的雙手,現身時臉部也沒有表情,面對提問完全不發一語,5次借訊現身,皆難以從外表看出他當時的心境與想法。他被收容於新北土城的台北看守所,他被分發關在俗稱「保護舍」的北所孝一舍二人房,另有一名室友,柯拒絕所方公開其收容編號,收容期間柯並沒有特權,穿著所方提供的囚服,餐餐都跟其他收容人吃一樣,睡覺用的枕頭、棉被、涼蓆等也和其他人相同,收容期間情緒算穩定。據悉,台北看守所有8棟主要舍房,分別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命名,每棟都是3層樓建築,禁見舍房均在位於3樓的忠三舍與孝三舍,各有40多間約2坪的房間,通常住兩人,有時塞3人。忠三舍(忠舍三樓)與孝三舍(孝舍三樓)曾關押前總統陳水扁、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等高官巨賈,被戲稱為「名人套房」,所內舍房一律只有電扇、沒空調,堪稱「冬冷夏熱」,3樓舍房直接承受日曬風吹,環境相當糟,所謂「名人套房」純屬揶揄。忠二舍與孝二舍關押死囚和無期徒刑等重刑犯,至於忠一舍跟孝一舍則是「保護舍」,多為案情單純,無暴力傾向但可能遭欺負的白領被告,例如警察等公務員。據了解,柯文哲的室友是挑選過的溫和對象,畢竟他是全國得票率逾26%的總統候選人、又是現任政黨主席,加上禁見舍房已經人數爆滿好一段時間,若把柯硬擠進忠三舍或孝三舍,不符合囚情穩定的戒護要求。據了解,有一名50多歲的收容人進入看守所後,不停地寫信給所方,希望能與柯文哲同房,或相鄰的舍房,據推測,該名收容人疑為柯文哲的鐵粉,甚至還為此願意接受禁見,但遭所方拒絕。看守所內作息正常,每天上午6點50分起床點名、晚間9點整熄燈就寢,3餐準時,在押被告不必跟受刑人一樣進工廠勞動,也沒排定輔導教化課程,早些年還會進行上下午各一次的全員打坐靜思,因有侵害人權疑慮、已經取消,所以在押被告有很多空閒時間自行運用,就是不能隨意躺平睡大頭覺。值得一提的是,檢方原本預定10月1日安排提訊柯,但他向看守所人員表示不願出庭應訊,檢察官考量柯已表明不願應訊,就算強行偵訊,若不願開口,也是浪費司法資源,認定柯當時的身心狀況應訊有疑慮,因此取消。柯文哲是否當時身心有狀況或是賭氣、以及有無被處分違規,所方一概不透露,反而是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上網路節目稱,柯不滿檢方重複訊問與案情無關內容、還隨輿論變換主題,因此拒絕出庭,結果「學姐」不僅沒釋疑,反而挨罵變相證明柯有能力隔空勾串滅證。不過柯文哲之後未再拒絕出庭,在11月13日被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確定放棄抗告後首度被提訊,以幾近大光頭的三分頭造型亮相,再次引發外界揣測他是在抗議、或者宣示自清,還是萬念俱灰等,甚至有人猜想可能因為賭氣不出庭受罰,據了解,是柯主動向所方表示欲理髮,因此所方依《羈押法》規定,由雜役收容人幫柯理剃髮鬚。另外,柯文哲羈押期間,柯父因罹癌病重住進加護病房,據傳,他曾在10月18日前往新竹台大醫院探視父親。台北看守所表示,只要被告、收容人符合監獄行刑法,均可提出申請,在戒護的狀況下前往探親。民眾黨也證實柯的家屬有提出申請。除此之外,柯文哲雖然被禁止通信,卻未註記不可收看電視,他入所後不久,立刻花費3500元向所方申購一台掌上型電視,可用來收看10個無線頻道新聞及綜藝節目,不排除柯藉此追蹤、掌握京華城案進度,調整應訊策略,以及各界對此案的看法。
柯文哲涉貪遭起訴求刑28年 小草插旗北檢抗議怒喊:放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案遭聲押禁見4個多月,26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並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柯文哲被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遭起訴求刑28年6月。消息曝光後,小草到北檢外插旗抗議,怒喊:「放人」表達不滿情緒。北檢對柯文哲李文宗、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起訴後,下午公開抽籤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將於閱卷後開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上午偵查結果出爐後,小草下午陸續在北檢外集結,甚至插滿黃、藍色旗子,上頭寫著「放人」、「今日柯文哲,明日任何人」、「政治迫害」、「相信柯文哲,清清白白」、「柯P不能被犧牲,台灣需要柯文哲」、「假新聞天天放送」、「把正常國家還給我們」、「黨檢媒一體,司法搞雙標」等語,表達心中不滿。
柯文哲涉多項貪汙罪遭起訴 合議庭法官抽籤結果出爐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遭北檢依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求刑28年6月,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召開5名在押被告的移審庭,確定是否繼續羈押。北檢26日上午10時宣布偵結,包括柯文哲、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8名被告共11人遭起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餘5人不起訴。法官許芳瑜結業於司法官學院52期,曾審理花蓮富里鄉長賄選案、百萬環球資產公司吸金案,審判長江俊彥則審過勞動基金炒股案、潤寅詐貸案,至於陪席楊世賢曾授命審理國安私菸案。北院表示柯文哲收賄金額未達1億元標準,不會有重大金融犯罪專庭,下午2時許公開抽籤,一審由衛股負責審理,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桌上滿滿卷宗,待法官閱畢後將決定被告是否繼續羈押。
京華城偵結11人遭起訴 台北法院收到卷證下午抽籤分案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求刑26.8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無5人罪證不足不起訴。而台北地方法院稍早也收到起訴卷證,將於下午2時抽籤分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濫用議員權力收賄5250萬元,涉犯收賄、洗錢罪嫌遭求刑16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本院已收到京華城案的起訴卷證,目前由分案室與分案庭長研判確認應屬刑事一般庭或重金庭的案件中。本院預計於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屆時也會簡單說明抽籤原則。」據貪污罪嫌的分案規則,若金額未達1億將不含審查庭、強制處分庭的刑事庭法官分,而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收賄1700逾萬元,雖未滿收賄金額規定,但仍可能視狀況做調整。至於應曉薇除了涉犯貪汙罪的收賄罪嫌外,還涉及洗錢防制法之後段洗錢罪嫌,涉收賄高達5000多萬,恐有12法官於北院刑事庭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共4個庭進行分案。
應曉薇收賄遭起訴!國民黨將她停權 恐影響2026議員連任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京華城案,涉收了建商沈慶京的5250萬元賄款,犯貪污收賄罪和洗錢罪嫌,合計求處16年6月。對此,國民黨考紀會表示,應曉薇9月被正式停權,這也可能影響她2026年的議員連任之路。起訴書指出,應曉薇是民代去為了一己之私收賄,在臨訟之際還想潛逃出境,惡性重大,建議法院依違背職務的行為收受賄賂罪,判應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洗錢罪求處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據悉,2010年應曉薇當選台北市議員,至今已3連霸議員,兒她從政以來也有不少爭議,如曾鼓勵噴水驅趕遊民、指控社福團體對街友歛財、學歷造假、涉賄選等,也跟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國民黨北市黨部9月對應曉薇案開紀律委員會,建議「以法院裁判為判斷基礎,若本案一審判決有罪,建議予以黨紀重懲。」將結論函送中央,由中央考紀會審議。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證實,考紀會9月已將應停權。至於後續是否再做懲處,黃怡騰回,現在只是起訴,全案沒終結,如果有二審會再思考。國民黨也說,司法機關應公正廉明,要有具體事證,不能虛構罪名,希望法官能公正,讓檢調跟司法找回民眾信任。
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沈慶京砸千萬保京華城 遭求刑17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6年。此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5250萬元,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而賄賂的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於羈押庭應訊時還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也被依監督事務圖利與行賄罪起訴,建議求刑17年,併科3300萬元罰金。北檢指出,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因此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於2020年與柯文哲單獨會面時,陸續與聽從柯文哲指示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與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聯絡,讓柯文哲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使鼎越公司不法獲得121億餘元之不法利益。沈慶京因不服京華城公司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其提訴願也同樣被駁回後,竟在無情事變更與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為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相異認定之下,讓柯文哲幫開後門,柯於2020年3月的便當會議中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為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際上卻是將210萬元賄賂與柯文哲,事後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還向柯文哲報告後,傳訊息給朱亞虎表示感謝。後續並在柯文哲出席京華城廣場動土典禮後,沈慶京交代秘書從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將其中的1500萬元交付給柯文哲。北檢指出,沈慶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於2017年至2022年期間,先是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民,前後交付5250萬元與363萬餘元等,讓應曉薇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更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全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甚至還在都發局與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有適法性問題時,「拜託」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放水」、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為簽呈公文進度,以此排除簽辦過程障礙、指明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電話問責、責罵或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資,造成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順利護航沈慶京取得最高20%的容積獎勵建照執照。北檢表示,審酌沈慶京不法賄賂柯文哲在內等公務員與市議員,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還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試圖串證,更聯繫柯文哲與應曉薇刪除彼此間有關案件之相關訊息,甚至還在羈押庭時當面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等,顯見其挑性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依照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褫奪公權8年,並依賄賂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
轟講不清賄款詳情硬起訴 白委批北檢辦柯文哲「功在黨國」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6日表示,台北地檢署對黨主席柯文哲起訴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比方新台幣1,500萬所謂「賄款」,北檢都說不出「在哪收、如何收、錢去了哪」?政治辦案斧鑿斑斑,就是為了構陷柯文哲,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北檢實在「功在黨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針對京華城容積改建案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中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6日開柯文哲案偵結記者會,具體求刑28年6個月,現場並提供14頁的新聞稿,以及約40頁的新聞資料直指檢方認定的犯罪事實,但不願提供證據清單。回顧案情,此案5月由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人告發柯文哲,直指柯文哲在 「京華廣場」840%改建容積案中涉貪。台北地檢署在5月2日分他字案調查,經數月偵查並傳喚上百名證人、被告以釐清案情,柯文哲更在9月5日起遭到聲押禁見獲准超過110天,26日正式遭到起訴。據了解,北檢共計起訴11人,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大罪名並依此起訴,且針對違背職務收賄罪具體求刑15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此外,柯文哲被控侵占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與柯文哲往來密切的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求刑6年徒刑;還有眾望基金會相關的背信罪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年6個月徒刑。對此,黃國昌表示,北檢關押柯文哲押4個月,與「鏡檢泣檢」等媒體一搭一唱,科幻小說版本從收賄700萬等金額隨便兜,還扯出虛擬貨幣、冷錢包等,還扯市長室、動工典禮期間收賄1,500萬,遲至前兩天說在新加坡密會,版本五花八門,就是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追殺。黃國昌說,結果26日北檢起訴記者會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比方媒體一再影射的「1500 小沈」,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在哪裡收的?賄款的流向?」北檢都沒交代清楚,擺明不知道,卻還是硬要起訴。黃國昌質疑,押人取供押4個月還不敢揭露證據清單,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政治辦案斧鑿斑斑,就是為了構陷柯文哲,無所不用其極地踐踏司法,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功在黨國」四個大字,北檢實在當之無愧。※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張斯綱公布許智傑餐敘照 國民黨貼文酸「向民進黨誠摯道歉」
立法院會上週處理財劃法修正草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爆料,指控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曾在立院處理財劃法二三讀院會當晚,與新潮流大老、前秘書長吳乃仁聚會,許智傑痛斥黃造謠,強調都有投票,昨日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黃國昌妨害名譽。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昨日深夜,貼出民眾爆料畫面,直指指控非空穴來風。國民黨今天也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國民黨要誠摯的「向民進黨道歉並勘誤」,因為國民黨在12月25日聖誕節發布圖卡,指稱民進黨高雄立委阻擋財劃法修正,爭取到0元預算,該說法其實是「內容有誤」。國民黨說,經監視器畫面及其餘資料見證,許智傑、邱志偉、邱議瑩根本連投票都搞消失擺爛,狂酸這已經是爛出高度,爛出水準,爛出態度。張斯綱昨晚貼文,直指「畫面會說話,許智傑別再說謊」。張斯綱表示,他接獲民眾投訴,20日晚上7時35分左右,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邱志偉一前一後抵達新生南路一處大樓,與此同時,立法院就正在進行財劃法的逐條表決,在兩人離開一段時間後,民進黨大老吳乃仁也從同棟大樓離開。張斯綱質疑,許智傑、邱志偉放著立法院的事不管,難道是在與吳乃仁吃飯暢聊宇宙大爆炸嗎?民進黨嘴巴痛批國民黨通過財劃法會亡國,身體倒是很誠實的烙跑,不曉得當晚守在立院外的青鳥們看到這些照片做何感想?張斯綱也呼籲許智傑,如果要自清,請將當天立院公務車紀錄調出來,公開於眾。張斯綱在臉書公布民眾檢舉許智傑20日晚間會面吳乃仁的照片(圖/翻攝張斯綱臉書)
收沈慶京5千餘萬!應曉薇跑2機場遭攔 北檢批惡性重大求刑16.6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6年。此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5250萬元、其助理吳順民涉嫌收受363萬餘元,過程中應曉薇還試圖出境落跑,所幸及時被攔下;對此北檢也痛批應曉薇有違民代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託、惡性重大,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北檢指出,偵辦過程中查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共5250萬元,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取最大福祉之付託,還在臨訟之際,於桃園機場遭攔下後竟又出現在台中清泉崗機場試圖飛往港澳出境潛逃,顯見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知悔改、惡性重大。對此,北檢也對依收受賄賂與洗錢罪起訴應曉薇,針對收賄罪向北院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3000萬元罰金、褫奪公權10年;洗錢罪部分,則建議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2000萬元罰金。而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因於偵辦過程中認罪,聲請具保停押500萬元獲准,北檢26日偵結後,發現吳順民涉嫌收受363萬餘元,向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期價額。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快訊/京華城案今偵結 柯文哲三罪遭求刑28年6月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及背信罪及貪污罪遭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北檢起訴11名被告,其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5名在押被告,今早從台北看守所赴北檢提訊。回顧整起事件,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到了柯文哲時期,卻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已違反相關法令,背後謀利金額龐大。北檢自5月起展開3波大規模搜索約談,期間共約談審議容積獎勵的都委會委員、市府承辦官員邵琇珮、捐贈獻金的金主,以及威京集團、木可公關、眾望基金會職員逾百人。北檢掌握相關事證後對11人列被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5名至今仍遭羈押禁見,前兵役局長朱亞虎完全認罪以200萬交保,其中秘書「橘子」許芷瑜遲未到案被通緝中。全案由「天下第一組」忠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率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唐仲慶、黃琬珺、姜長志、黃則儒、陳玟瑾共組專案小組偵辦,被告應曉薇12月28日在押期限將滿,本週是期滿前最後一週上班日,歷經7個月的偵查後,今日偵查終結,檢察官決定,相關卷宗將送台北地方法院,召開合議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柯文哲貪污罪起訴! 京華城今偵結收賄、圖利罪嫌遭起訴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收受賄絡、及圖利罪嫌遭檢方起訴,政治獻金被依公務侵佔罪起訴。北檢起訴11名被告,其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5名在押被告,今早從台北看守所赴北檢提訊。回顧整起事件,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到了柯文哲時期,卻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已違反相關法令,背後謀利金額龐大。北檢自5月起展開3波大規模搜索約談,期間共約談審議容積獎勵的都委會委員、市府承辦官員邵琇珮、捐贈獻金的金主,以及威京集團、木可公關、眾望基金會職員逾百人。北檢掌握相關事證後對11人列被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5名至今仍遭羈押禁見,前兵役局長朱亞虎完全認罪以200萬交保,其中秘書「橘子」許芷瑜遲未到案被通緝中。全案由「天下第一組」忠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率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唐仲慶、黃琬珺、姜長志、黃則儒、陳玟瑾共組專案小組偵辦,被告應曉薇12月28日在押期限將滿,本週是期滿前最後一週上班日,歷經7個月的偵查後,今日偵查終結,檢察官決定,相關卷宗將送台北地方法院,召開合議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不只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假帳案 柯文哲還有這3案等他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被北檢起訴,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但無論交保或續押,他要面對不只這2案,還有北士科案、萬華漁果市場案和南港轉運站BOT案,其中北士科案會成為下波起訴重點。據了解,2021年10月,新光人壽以44億元得標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和T18基地的50年地上權標案。議員發現,北市府在標案期間改規定,引發圖利財團之嫌,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也在柯文哲建民眾黨後參選公職,引發身分衝突。南港轉運站BOT案也有類似狀況,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等人爆料,南港轉運站BOT案3次招標,第4次東站獨立招標,又是新光人壽得標,除了固定經營權利金被廢除,營運權利金也從4.3%降到2.51%,比第3次招標少10億,遭批是圖利廠商。據悉,原本工程2025年要完工,至今19層只蓋7層,告示牌顯示要2029年才完工,北市府2月要新壽提原興建進度,新壽都沒交,如「北士科2.0」。而萬華第一魚果批發市場改建案,是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跟柯市府簽工程約。議員簡舒培爆料,當初契約稱「地上6層以上(含屋頂)建築工程,屬契約後續擴充,契約價金另行議定」,等於「減頂發包」,未來要蓋回減掉的樓層,讓蔣萬安市府要再50億追加預算給中華工程。此外,台北市議員鍾小平5月告發柯文哲涉嫌官商勾結,全案也由北檢偵辦,檢廉在8月底大動作搜索,其中中華工程也被搜,是否涉及威京集團跟柯的另起疑似官商勾結案待釐清。
北檢今偵查終結!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 一覽「偵辦大事記」總回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他涉嫌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涉嫌獨厚威京集團損害市民利益,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將於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說明,預料柯文哲將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政治獻金法侵占公益、背信等罪起訴,盤點京華城弊案4個多月偵辦全經過,帶你一覽事件始末。針對該起震撼政界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檢歷經4個月的偵辦,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關鍵涉案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時任柯辦主任李文宗等5人。以下為京華城案重大爭議回顧:2024年5月2日: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告發柯文哲、彭振聲,北檢分「他」字案偵辦,將2人列為被告。2024年8月12日:彭振聲遭北檢傳喚,訊後請回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2024年8月27日:應曉薇攜帶台胞證試圖出境,遭檢廉攔下並拘提到案。2024年8月29日:台北地院裁准應曉薇羈押禁見。2024年8月30日:沈慶京遭裁定羈押禁見,同時檢調大動作搜索民眾黨中央黨部、柯文哲住處,並帶走柯文哲偵訊。2024年8月31日:柯文哲遭北檢聲押禁見。2024年9月2日:法官裁定彭振聲收押禁見,柯文哲則是無保請回。2024年9月5日:北院重開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2024年9月10日:北檢第一次提訊柯文哲。2024年9月28日:李文宗、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收押禁見。2024年10月25日:北檢聲請延押柯文哲、彭振聲。2024年10月29日:彭振聲確定延押。2024年11月1日:柯文哲裁定延押。2024年11月22日:李文宗聲請延長羈押、朱亞虎裁定交保。2024年11月26日:李文宗延長羈押。2024年12月26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對此,台北地檢署將於今天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說明京華城一案,預料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應曉薇等人,將被依法起訴。
快訊/京華城案今偵結!在押人犯抵北檢 沈慶京坐輪椅現身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與木可政治獻金假帳案,日前偵結並預計於26日召開記者會,正式起訴柯文哲等,預估至少起訴柯文哲等在內共11人,並對5名在押人犯同步移審。而柯文哲也在稍早搭乘囚車抵達北檢,此外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則乘坐輪椅現身,同時還有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抵達北檢。(圖/黃耀徵攝)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抵達北檢。(圖/黃耀徵攝)
深坑豆腐工廠排汙水擾民 鄰居臭到受不了
新北市深坑區因臭豆腐聞名全台,不只能吃到道地豆腐料理,連臭豆腐都是當地生產,不過卻有1家坐落於山區的工廠,因汙水排放處理沒做好,導致路過的登山客「被臭得半死」,新北市議員陳永福也協助召集新北環保局、廠商會勘,盼能解決汙染問題;環保局表示,已請業者委託環境顧問公司重新規畫汙水處理流程,以提升廢水處理效能。據了解,該工廠坐落於深坑區王軍寮某路段上,且還是鎮南宮石媽祖參拜路線的必經之路,因此雖然位處深山中,但還是有不少登山客、信眾路過,然而散發的陣陣「豆腐香」也讓不少民眾作嘔,其中還發現有汙水從下游排出的問題,遭到當地住戶發現,擔心會造成環境汙染。陳永福表示,該工廠為政府輔導的特定工廠,雖然先前抽查都沒有問題,但近期卻接獲民眾陳情,反映該工廠製作豆腐等製品所排放之廢水,影響溪流生態甚至散發異味嚴重影響周邊前來登山及觀光民眾感受,因此偕同環保局、業者一同會勘,盼能解決汙水問題。環保局表示,20日會同經發局、衛生局及陳永福前往會勘,經查該工廠主要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領有特定工廠登記證,工廠內設有汙水處理設施,而該工廠問題並非「臭豆腐」本身,而是汙水處理,然而會勘當天並沒有發現民眾陳情的汙水問題,且離溪流仍有一段距離,研判並不會對溪流造成汙染。環保局補充,雖當下並未發現汙染問題,但仍針對業者處理設施各單元提供改善建議,另請業者委託環境顧問公司重新規畫汙水處理流程,以提升廢水處理效能。同時也請業者務必重視環境維護,後續若發現有違反環保相關情事將依法辦理。
社子島開發案最後一哩路 里長嘆「住的地方都沒有還談什麼環保」
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25日將審查社子島區段徵收範圍案,北市府24日表示,開發案的防洪計畫、都市計畫、環境影響評估都已核定,最後一哩路僅剩區段徵收作業,市府尊重支持及反對開發不同立場居民意見,除大幅放寬拆遷補償安置計畫條件及弱勢照顧措施外,也會參採反對居民提出的聚落保留方案及內政部土徵小組審議意見,畫設聚落再發展區、放寬剔除區段徵收條件及重新調查開發意願。北市地政局昨指出,社子島開發案通過區段徵收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審議後,市府後續將依序辦理事業計畫公聽會、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公聽會等法定程序,同時持續辦理土地改良物查估及土地市價查估作業,預計2026年底公告實施區段徵收。北市士林區福安里長謝文加表示,同意社子島開發,但市府必須先照顧弱勢,福安里有398戶中低收入、獨居老人,雖然政府承諾幫忙租房子,但租金和改建後的貸款負擔大,恐怕會造成「有戶無地」。士林區富洲里長陳惠民也指出,社子島禁建逾50年,要開發才可增建並留住年輕人,不要因為個人利益問題,為反對而反對,沒有真正住在社子島的人根本無法體會,連基本住的地方都沒有,還談什麼環保。國民黨北市議員張斯綱說,社子島開發是市府對在地居民的承諾,應完善社子島未來的都市規畫內容並盡可能取得共識,否則時間拖愈久,成本只會愈高。民進黨議員陳賢蔚認為,根據市府逐戶蒐集意見,雖然多數民眾願配合市府開發,但面對外部專家、學者的擔憂也應說明清楚,市府對於不願配合現行方案、拒絕徵收的民眾,也必須有機制保障不同意見者權利。
北新橋驚現橫向大裂痕 工務局:結構未受損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橋連接雙北市,是通勤族必經的橋梁之一,但24日卻有民眾發現橋面出現「橫向大裂痕」,並且跨越雙向車道,擔心會出現危險。對此,新北市工務局解釋,已確認是伸縮縫熱脹冷縮導致的反射裂縫,結構未受損安全無虞,已派員前往修復路面。據了解,該橋梁由台北市府及新北市府分別認養,而出現裂痕的位置由新北市府負責,長度橫跨雙向車道長達至少8公尺,民眾見狀後在臉書發文,引起大批民眾討論,甚至擔憂橋會不會應聲斷裂,且從Google街景圖一看,還能發現「裂痕早已存在」,不過事後也發現該裂痕並不影響安全,民眾這才放心。新北市議員黃心華表示,該裂縫大致呈直線、且每隔一段距離就固定出現,因此推論應與橋梁伸縮縫有關,而事後也證實為無縫式工法,又因熱脹冷縮出現的「反射裂縫」,建議市府可以先考慮用「瀝青系」維修材料加以填補,即可減輕路面的跳動,並避免雨水、泥沙等雜質滲入鋪面底層或入侵橋梁結構。黃心華補充,據查詢相關單位後得知,北新橋因過去常有駕駛人反映經過伸縮縫時,會有明顯跳動造成不適,因此施工單位在鋪面重新刨鋪時,採用無縫式的鋪路方式,用瀝青鋪面材料將橋梁伸縮縫全面覆蓋。工務局指出,由於北新橋的伸縮縫在橋面板下方,也就是說,民眾所看見的裂痕是「橋台與橋面板之間的伸縮縫反射裂縫」,和橋體結構安全無關也完全不受影響,但為避免民眾恐慌,已派員簡易臨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