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檢察官
」 檢察官 北檢 毒品 偷拍 台北市北市員警偷拍加一!信義分局女警如廁驚見「亮亮的」 分局嚴懲免職
北市員警偷拍又一起!北市信義分局派出所員警,今年7月2日於女廁上廁所時,發現廁所「亮亮的」,低頭一看竟發現是針孔攝影機,當即嚇得緊急通報所長。分局獲報後也主動追查,確認為黃姓員警所為,經查證屬實後對其記出2大過免職。據了解,年約30歲的黃姓員警今年7月份被發現,其在駐地廁所內放置針孔裝置,偷拍女同事上廁所,經同事發現後緊急上報所長。分局獲報後有立即主動介入偵辦,同時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搜索黃員住處與其辦公室等,同時查扣相關電磁紀錄。對此,黃員也坦承犯行,並在事發後就直接請假,於8月31日主動辭職,而分局在確認犯罪事證屬實後,也對其記出2大過將其免職。信義分局強調,黃員在職期間涉犯妨害秘密等案事實明確且惡行重大,本分局已報請予以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展現淨化團隊決心。
假綠能、AI公司詐財10億 「神鬼律師」李克毅遭聲押禁見
有著「神鬼假律師」稱號的李克毅,不僅沒有律師執照,還曾詐騙遠雄的趙藤雄父子購地,還涉嫌與地下盤商合作,將體質不良的寶利通和艾創2家科技公司包裝成優質的綠能和AI公司,非法獲利近10億元。北檢於15日展開行動,兵分19路進行搜索,約談李克毅及張姓共犯等17人,並依照證券詐偽、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於16日裁定李克毅、張男收押禁見。據了解,檢方在偵辦歐司瑪股票的地下盤商及負責處理股務的人員均與李克毅有關。進一步查詢後,檢方還發現李男與地下盤商合作,將體質不佳的寶利通和艾創科技包裝成優質綠能、AI、雲端和機器人等熱門產業的科技公司,並推銷這兩家的公司股票,聲稱將上市上櫃且前景可期。李克毅為了取得投資者的信任,找來外籍律師作為人頭,成立恆凱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履約保證。李克毅還誆稱投資者的資金會存放在信託專戶,並不會出現問題,許多投資者深信不疑紛紛進行投資,幾乎都被李克毅等共犯瓜分。北檢查出,李男以此手法在1年間詐得10多億元股款,北檢檢察官朱家蓉15日指揮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彰化縣調查站,前往李男住家、寶利通、艾創科技、恆凱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等19處執行搜索,並約談李男等17名被告,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證券詐偽等罪嫌方向偵辦。15日深夜檢察官進行複訊後,認為李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除了李克毅與張姓共犯遭聲押外,案件中另外10名被告,根據涉案情節,分別以1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其中5人被請回。
廣明併台硝爆內線交易!檢調兵分9路搜索 傳喚2公司董事等13人
生產無煙火藥關鍵成分硝化纖維素、已下市的台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間,發布重大訊息宣布和廣明實業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但包括廣明實業陳姓董事等人,卻在禁止交易期間,違法買賣台硝公司股票,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韋宏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兵分9路搜索廣明等處並約談陳男及台硝許姓董事等13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檢調接獲檢舉,表示廣明陳姓董事及台硝許姓董事等人在知悉重大訊息後,在禁止交易期間,於2021年1月至4月間,買賣台硝股票,不法獲利約60萬元。對此,北檢檢察官劉韋宏1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兵分9路搜索廣明等處,並約談陳男及台硝許姓董事等13人到案說明。台北地檢署初估每人不法獲利約10萬至20萬餘元不等,訊後將移送複訊,而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晚間將移送複訊,訊後不排除祭出強制處分。據了解,台硝董事會於2021年3月31日宣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公司進行股份轉換,廣明實業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公司100%股權,股份轉换案約定每一普通股現金對價為含息價16元,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將向證交所申請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基準日暫定9月1日。廣明實業目前持有台硝40.21%股權,為有效整合資源,台硝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進行股份轉換案,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廣明實業公司擬以現金為對價,支付給廣明實業以外的公司其他股東,取得其餘約59.79%股權,轉換案完成,台硝成為廣明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所有資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沈慶京進看守所2度就醫!律師聲請具保停押 北院最快今日裁定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嫌京華城弊案,上個月30日遭羈押禁見,但沈慶京進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已於9月5日、13日戒護送醫,律師曾以此聲請抗告,遭高院駁回。沈的律師13日赴看守所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申請具保停押,北院法官最快今(16)日會做出裁定。沈慶京因涉嫌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事後行賄應曉薇4740萬,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及相關企業,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沈慶京獲准。沈慶京遭羈押後,2週內就戒護送醫2次,5日被民眾直擊坐著輪椅,全身抽搐進入醫院,檢方提訊沈二次,沈都坐輪椅出庭應訊。13日沈慶京又感到身體不舒服,再度送醫,他的辯護律師越方如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改善,越方如當日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受訪時表示希望能具保停止羈押,坦言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他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他今天好像上吐下瀉。」被問到法院會准許嗎?越方如回答「我覺得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目前北院已受理沈慶京律師提交的具保停押案,而法官也在閱卷當中,考量到沈慶京屬於京華城案中重要被告,法官預計還會徵詢北檢檢察官的意見,最快要等到今日才會做出裁定。
國防部幼兒園驚傳「膠帶封口」虐童 2女遭起訴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經營的幼兒園,去年傳出虐童事件,家長錄音指控,沈姓與鄭姓兩位教保員以膠帶黏貼幼童嘴巴及雙手,甚至推打頭部、對其大聲吼叫,使幼童出現焦慮、夜驚等反應。台北地檢署9日依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起訴兩名教保員。起訴指出,26歲的沈女與28歲的鄭女原是幼幼班教保員,負責照顧4名幼童。去年10月間,家長發現孩子狀況有異,由於幼童無法清楚表達遭遇,家長決定將錄音筆藏入幼兒書包中,錄下沈女與鄭女對幼童大聲吼叫、拍桌,以及多位孩子的哭泣聲。家長憤而要求幼兒園提供教室監視器畫面,驚見兩名教保員僅因孩子哭鬧,或吃飯、喝水動作較慢,便拿出膠帶黏貼幼兒的嘴巴及雙手,甚至出手推打孩子頭部及身體,造成多名幼童出現焦慮不安、躲藏、半夜驚醒、缺乏安全感等反應,需重建安全依附關係。經調查,北檢檢察官認為,案發時幼童年僅兩歲,正值身心發展重要階段,沈女與鄭女長期以非人道方式凌虐幼童,足以妨害未成年子女發育,依妨礙幼童發育等罪提起公訴。
敗訴女王周玉蔻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判賠30萬又被北檢起訴
去年6月台灣MoToo事件連環爆期間,時常不實爆料的敗訴女王周玉蔻曾指控前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則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且提告求償,要求周玉蔻要賠償100萬元,並刪除文章、在臉書刊登判決主文,2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院也於今年4月25日做出判決,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但周玉蔻事後仍堅稱,有舊報導稱黃國昌有過師生戀,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師生戀與「硬上」無關,今(25日)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2023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時,曾談及司法改革議題,並表示最快的方法就是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沒想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聽到之後,卻在當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爆料:「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周玉蔻的言論也引發黃國昌不滿痛批「網友傳訊告訴我周玉蔻在臉書上抹黑,看完後只能搖頭。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事後黃國昌也確實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要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還要求對方刪除抹黑的貼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以及在其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於是台北地院也在今年4月25日針對此案作出判決,認為周玉蔻這篇臉書文章,並非只是檢視黃國昌的人格與操守,或是單純的意見表達,而是可以驗證真偽的「事實陳述」,但周玉蔻所引用的過去媒體報導內容,不但是匿名爆料,而且爆料內容只是「師生戀」,跟「硬上」女學生是兩回事,於是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民事一審判決還可上訴。但周玉蔻對於判決不服,事後還在自己的臉書辯稱,「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也讓黃國昌狠嗆,「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對此,北檢檢察官也在今天再度以不實貼文已貶損黃國昌名譽及社會評價等理由,依《刑法》加重誹謗罪嫌將周玉蔻提起公訴。
扯鈴教練共諜案擴大!華航簽派員承認洩「蔡英文班機行程、鳳翔專案停機坪」
詐欺通緝犯、扯鈴教練魯紀賢日前疑受大陸軍情人員指示,涉嫌透過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北部6個陸軍營區、機敏單位逾10位士官兵,以刺探軍事機密。如今檢調又查出有華航簽派員,洩漏「蔡英文總統班機的出訪行程」,以及國軍對美國軍購66架全新F-16V(blk70)戰機的「鳳翔專案」等資料給中共。檢警發現,魯紀賢自去年4月起,透過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6個相關軍事單位士官兵,意圖刺探軍事機密,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5條之1等罪嫌。相關單位後續也在魯紀賢的組織據點,查扣數十份軍事資料,研判我國陸、海、空3軍均有資料遭外洩,且檢調查扣的文件至少有1份屬國家軍事機密等級。豈料該起共諜案如今更擴大至航空公司,檢警指出,任職華航聯合管制處的簽派員葛倉豪,去年2月至4月,涉嫌將華航內部貴賓或來台重要人員的名單,以及蔡英文總統班機的出訪行程,甚至是華航內部群組就「鳳翔專案」等機敏貨物的停機坪等資訊,全數提交給魯紀賢,而葛男事後也坦承犯案。對此,華航則回應,此案已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且該員目前已非公司員工。據悉,本案源於北部某陸軍營區輔導長,發現有部分作息不正常的士官兵被營區附近地下錢莊與當鋪業者追債,甚至疑似有蒐集經手的公務機密或軍事祕密的舉動,輔導長因此循級向國防部通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調查後發現,至少有6個陸軍營區及機敏單位士官兵疑有蒐集人事等文書機密資料情況,懷疑幕後恐有共諜組織操控,遂移請調查局國安站偵辦,國安站之後又報請北檢檢察官黃冠中指揮偵辦。檢調事後發現魯紀賢2020年在中國被中共國安部人員王浩、孫建吸收,並在返台後成立組織,從去年4月起,透過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6個相關軍事單位士官兵,意圖刺探軍事機密,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5條之1等罪嫌,目前已遭起訴。
台北慈濟開刀房陷「偷拍疑雲」 同事不忍了親吐:真心換絕情
台北慈濟醫院昨(23)日驚傳偷拍駭聞,在內部上班的黃姓護理師中午突然在PTT上具名指控開刀房內發生病患在麻醉期間慘遭其他護理師偷拍,甚至還會做出揉胸等詭異行為,痛批院方毫無醫德,消息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而自稱黃姓護理師的同事也跳出來喊話,指控黃男惡意抹黑,根本是真心換絕情。黃姓護理師昨(23)日中午突然在PTT論壇上貼出工作證,並接連張貼出數張私密照,表示自己在職場工作半年來,看過太多「令人作嘔」的事,甚至更心寒痛批慈濟醫院毫無醫德,恐怖且直接的指控震撼大批網友,引發激烈討論。黃男直言表示,在病患麻醉期間,護理師們會圍繞在病患身邊圍觀,並在對方不知情狀況下偷拍私處,或是趁病患不省人事之時瘋狂搓揉其胸部,更可惡的是連「小孩都不放過」,讓黃男感到相當不可置信,決心踢爆院方的無良行為。黃姓護理師的同事出面控訴整篇文根本「黃男幻想文」,質疑照片為黃男私下偷拍。(圖/翻攝畫面)沒想到,1名自稱黃姓護理師同事的吳女也跳出來控訴,表示黃男只是個適用期都沒過的「菜比八」,因開刀房作業繁忙且慎重,加上黃男各種脫序行為層出不窮,護理部認為黃男不適任開刀房,因此建議其轉至門診服務。沒想到,黃男疑似不爽護理部作為,為了「挾怨報復」竟私自貼上數張病患私密照,並抹黑醫院,製造誇張指控,引發網友熱議,也造成同事間的困擾及無助,甚至質疑黃男的幻想文根本是自己偷拍的,並感嘆「希望事實能還給護理部清白」。事後,台北慈濟醫院發出公告澄清,也委任律師至派出所提出告訴,經北檢檢察官昨(23)日夜間複訊後向北院聲請裁定10萬元交保,但黃男無法繳納保證金,因此改為限制住居,並查扣其手機、筆電、平板等,以釐清案情。
護理師爆料「開刀房偷拍」遭院方喊告 警深夜搜查宿舍扣押手機+筆電
近日台北慈濟醫院一名黃姓資深護理師在PTT上爆料,表示有護理師在病患麻醉開刀時,竟偷用手機拍下患者的不雅照片,甚至還會用手去搓揉敏感部位,消息曝光後瞬間引起外界關注,警方獲報後立即介入調查,並將爆料的護理師以無故洩漏職務上秘密、散布猥褻照片、妨害秘密和妨害性隱私等罪,通知其到案接受調查,北檢在複訊諭知10萬交保後,指揮警方搜索其宿舍,並查扣手機、平板及筆電等物。據了解,黃姓資深護理師於23日上午11時,以暱稱「阿肥」在PTT上貼文爆料「台北慈濟醫院護理師偷拍病人私密照」,自述自己在台北慈濟開刀房上班半年來的經歷,透露護理師會在病患麻醉期間準備開刀前,用手機拍攝病患的不雅照片,甚至會用手去揉搓敏感部位,「這些完全沒有醫德的事情全都發生在沒人知道的手術室裡,當你在全身麻醉時,知道自己的身體被做了什麼嗎?」原PO也直言,「除了大家手機都有你的私密照以外,連小女孩小男孩的裸體也沒有被放過,為此我感到無比噁心,所以在離開之前,我必須說出這些令人作嘔的事實」,並貼出三張大尺度照片試圖佐證自己的說法,「下一張照片,會不會是你們呢?我也不曉得」,更暗示這些照片僅是九牛一毛,且還曾發生過開錯刀的醫療事故。文章曝光後立刻引起軒然大波,慈濟醫院也立即報案,表示發生偷拍事件,而轄區的新店警分局也循線通知貼文者黃姓資深護理師到案調查,慈濟醫院更委託律師提告黃男,警方訊問過後,將黃姓護理師依無故洩漏職務上秘密、散布猥褻照片、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案函送偵辦,晚間北檢檢察官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不過由於黃男無力繳交10萬元,改限制住居。檢察官也指揮警方在凌晨帶著黃男到醫院宿舍執行搜索,並查扣黃男的手機、筆電及平板等證物。而台北慈濟醫院也回應此事,表示醫院一貫尊重病患權利和隱私,黃男在爆料文中提到的行為均與事實不符,並且醫院是禁止在手術室中非醫療用途的拍照,醫院也啟動內部調查,將會查明照片的來源和拍攝的動機,目前已經停止了黃男的相關權限,也將配合警方進行調查。
黃子佼持7部未成年性影像「緩起訴恐生變」 高檢署命北檢續行偵查
藝人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拍攝未成年不雅照風波,檢警搜索查扣黃的硬碟,發現黃加入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台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予緩起訴2年,須支付公庫120萬元,並要求黃寫下1200字悔過書,結果引發外界認為北檢「輕縱」,台北地檢署日前依涉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分緩起訴;北檢日前依職權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黃子佼目前背有3件案子,除了持有偷拍少女不雅片案外,另外被民眾告發疑涉吸毒,北檢另案偵辦中。吹哨者爆料「K小姐」17歲時遭黃騙拍不雅照,並性侵得逞,婦幼警察隊也已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中。北檢日前偵結,因認為黃已獲對方同意和解,女方請求不起訴,黃性侵、性騷罪嫌不足,分別不起訴、簽結。另外,檢警去年搜索黃時,自黃的硬碟中發現,加入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認罪,檢方給予黃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支付公庫120萬元,並要求黃寫下1200字悔過書。不過北檢的緩起訴處分,引爆各界怒火。包括立委邱志偉、鍾佳濱等人曾舉行記者會,指據其掌握的緩起訴處分書部分內容,發現黃子佼犯罪行為比新聞先前報導的還要離譜,其所持影像內容,受害者多屬國人,其年紀從12、13到17歲不等,內容更非外界認知的穿著清涼,而是涉及殘忍的虐行;另立委鍾佳濱表示,黃子佼持有記錄從2017年到2023年,再加上該平台的複雜持有方式與直播懺悔後仍持有影片,實在很難認同其行為是「一時失慮致罹刑章」。黃子佼案經北檢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將本案發回北檢,命令續行偵查,北檢將分「偵續案」偵查。
北檢檢察官擦撞女大生...要求「跟我做愛就好」免賠 懲戒法院判罰俸3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5月騎自行車與騎機車的女大生發生擦撞,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糾紛,陳竟說出「做愛」、「開房間」等語,要求女大生抵付賠償金,監察院2023年11月14日通過彈劾,認為陳的行為不可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024年3月27日宣判,判決罰俸3個月,還可上訴陳立儒事後解釋,當日他因加班,下班後趕著回家哄小孩,與女大生發生事故後,兩人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就花了20多分鐘,他情急之下情緒衝動,以生氣口吻對她說了那些不當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若真的有意騷擾,對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也不會與他互留聯絡電話,女方後來也撤案,他真的不好意思讓她誤會,他請家人向她致歉,因此北市社會局沒有成案、裁罰。監察院指出,陳立儒2023年5月21日台北市萬華區發生行車事故糾紛,陳立儒向對方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經當事人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北檢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監察院認為,陳立儒身為司法人員,在遭申訴人機車碰撞,且雙方針對賠償方式討論未果情形下,未循報警等正當管道處理這起糾紛,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同時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嚴重斲傷司法形象,因此予以彈劾。北檢表將他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為,陳行為不檢,傷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重創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情節重大,請求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認定性騷成立,判決罰俸3個月。
台人泰國遭爆頭!共犯逃回台法院裁定30萬交保 北檢:研議抗告
台灣一名44歲因強盜案件遭通緝的石姓男子,被人發現陳屍在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附近的一間廢棄餐廳,頭部遭人近距離開射3槍,旁邊還留有半公斤的K他命。泰國警方循線調查後,鎖定4男1女涉案,其中一人更已逃回台灣,刑事局26日掌握情資,趁其回到桃園國際機場時,將涉案的24歲周姓男子帶回「協助辦案」。北檢27日以關係人身份約談周男後,當庭將周男逮補轉被告並改列殺人案,同時向法院聲押禁見;而北院28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周男30萬交保,對此北檢也回應強調,將在蒐集相關事證後,研議是否提起抗告。北院稍早也給出裁定交保理由,主要原因為相關案件大部分犯罪行為與證據在國外,本國人在境外犯罪,需符合刑法第5、7條之規定,我國始有管轄權,聲押書及補充理由書所載之罪名,只有殺人罪、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部分台灣有審判權,其餘沒有審判權部分,不在北院所認定犯罪嫌疑的部分。北院指出,周男所犯為重罪,其在庭上所述避重就輕,趨吉避凶為人之本性,且本案仍有其他共犯在逃,有相當理由認為周男有串供之虞,但審酌周男為自柬埔寨主動回台,在第二次警詢程序就其涉案情節主動供述,配合警方採證生物跡證,又依目前現有之積極證據,周男所參與之行為為清理血跡地板。北院表示,同時考量周男所持用手機已遭員警扣案,部分證據獲得保全,而周男於訊問程序中,再三承諾,願意配合檢察官的調查,同意檢察官之日後搜索行為,北院基於比例原則之權衡後,認為酌定相當之保證金,給周男心裡有相當之負擔,另外給予周男相當之禁止命令,無羈押之必要,因此命周男提出30萬元保證金,限制住居於,並禁止周男與同案在逃之共犯為任何聯繫,並自2 月28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而北檢也對此回應指出,由於此案案發地於泰國,北檢檢察官已積極指揮刑事局國際科持續向泰方聯繫調取案關事證,並已積極蒐集在台相關事證。北檢將再積極蒐集事證後,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陽明教養院生腦出血亡家屬控「如在地獄」 照服員涉虐死拒認罪重判9年
台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的一名照服員涉傷害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女院生,導致她重心不穩撞擊一旁硬物,經搶救16日身亡,這名林姓女照服員依法被起訴,法院開庭時,林女作無罪答辯,27日士林地院宣判,依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根據起訴指出,2022年5月12日,林姓照服員要帶陸姓女院生如廁,過程陸姓院生不願配合被林婦腳踢,導致顱內出血,經送醫仍因大腦位移脱疝,當月27日宣告不治,林婦否認施暴,辯護人更以短短4秒,連踹4下與常理不符,否認施暴。不過據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林女在4月27日有連續踹踢陸女頭部附近身體部位,5月12日替陸婦點眼藥水,無故踹踢右膝1下,案發當天林女從陸婦背後抓起褲頭,半提半推將人帶到牆角並以腳踢4下,導致陸婦撞擊一旁硬物後倒地,但林女僅坦承當天有腳踹陸女數下;另外,教保吳姓組長表示,調閱生活區監視畫面,除了林女,無其他照護員曾對陸婦傷害或粗暴照護行為。檢察官為求謹慎,委請台大醫院張姓醫師替陸婦送醫搶救電腦斷層掃描做鑑定,鑑定認「硬腦膜下出血」屬急性期變化,出血是發生7天內,因此排除是4月22日跌倒造成的內出血,依相關證據等,以傷害致死罪起訴。另據死者胞姊表示,胞妹在永福之家居住5年9月,因青光眼失明,平時動作都很小心,絕不相信她會自殘,她把照服員當夥伴,探視胞妹時還會準備每位照服員的餐點,三節禮物也不曾少,卻背地裡施暴,院生的處境如同活在地獄。上月開庭時,林女委任的辯護林姓律師為綽號「憤怒鳥」前北檢檢察官指出,檢方應就犯罪事實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方法,在刑事審判的過程中,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不得預斷被告有罪,被告客觀上無導致被害人傷害、死亡行為,主觀上也無傷害事實,應為無罪判決諭知,最後強調,被告與被害人擁深厚情感,甚至替院生剪短髮、進修。不過陸姓胞姊代理人表示,林女從2022年5月12日從早到晚對被害人施虐,力道大到監視器都清楚錄到聲音,且迄今未道歉、上香求原諒,更指出陸生雖案發時為52歲,但其身心、智能心智未滿18歲,應就《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生命權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 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請求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死者家屬得知判決表示,林女一直污名化死者,得知判決結果以後,家屬非常感動,感謝司法公正判決,還死者一個清白。
北檢重查NONO涉性侵、猥褻2女案 士檢還有7案等著查
本名陳宣裕的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人,指控他20年來多次性侵、性騷擾,「小紅老師」說被害人,包含芳療師、八大工作者等,最年輕被害人僅15歲,台北地檢署2023年12月19日偵結,不起訴其中3名女子,其中芳療師及網友2人透過曾任北檢檢察官的女律師,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程序不完備,發回重查,北檢將再度偵辦。至於另7人因北檢無管轄權,移轉士林地檢署,士檢分成「偵字案」、「他字案」,將NONO列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被告,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NONO年後也將出庭應訊。網紅「小紅老師」2023年6月30日前往北檢提告,指控NONO性騷她等犯行,小紅老師說她整理自己和所有受害者的故事後,才發現NONO近20年來不斷找各種職業、各種年紀女性下手,利用臉書、微信、IG等不同媒介,或是直接在電視台工作之便,對受害者強制性侵或強制猥褻。NONO遭指控涉嫌性侵及性騷多女後,隨即在臉書宣布「即刻起停止演藝工作、誠心深刻反省」。北檢2023年8月2日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約談NONO,警方到他內湖住處找他時,只有他一人在家,據說,他對警方表示「遲早要面對」,警方隨即查扣3C證物,將他帶往北檢偵訊,釐清案情。《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陳沂被打!律師看嫌犯1行為「是預謀」 警揭3關鍵:恐有高人指點
網紅陳沂昨(5日)遭21歲黃姓男子當街暴打,掀起各界譁然。儘管黃男偵訊時辯稱「認錯人」,但犯案過程充滿黑幫叫小弟「給人教訓」意味,不僅有律師跳出來質疑預謀犯案,就連北檢檢察官也罕見指揮偵辦此案。陳沂昨天下午4點多在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9號(中崙消防分隊)前人行道上,遭渾身酒氣的黃男徒手襲擊。黃男見警方到現場依然持續咆哮,甚至企圖衝進中崙消防分隊,遭員警控制管束。檢察官晚間複訊後,依涉犯傷害罪諭令黃男5萬元交保。網紅陳沂5日下午被黃姓男子無故暴打。(圖/翻攝畫面)酒測值達0.21的黃男,雖告知檢警誤認陳沂是過去認識且傷害過他的網婆,一時氣不過才動手打人。但警方人士分析,黃男家住景美,平時混跡文山區,其跨區酒醉打人背後恐有特殊動機,另他毆人後停留現場等待警方、刻意製造酗酒泥醉,無法自主身心狀態,卻能配合警方帶回管束、開口即供稱認錯人,每個行為都符合「無主觀犯意」、「非計畫預謀犯案」、「顯無身心自主能力」等減刑要件。(圖/翻攝自Facebook/陳沂)警界人士更指,黃男有毒品、傷害前科,是遭列管毒蟲,卻穿戴數百萬元名錶及名牌服飾,懷疑背後有黑幫教唆及高人指點。蘇文俊律師也在臉書發文直指,「我是不信誤認而施暴云云」,表示警方應會在第一時間要黃男證明網婆存在。但問題來了,如果黃男無法證明,為何還要用如此荒謬說法?他指出,其中關鍵在於「故事編的越合邏輯,負責說故事的就容易出錯,不如用爛理由死撐到底,避免被追問下去。加上喝酒當作第二道保險,硬說是酒醉誤事,讓警方辦不下去」。然而,警方也不是好唬弄的,只要調閱附近監視器、查通訊通聯記錄就會有所收穫,「我自己看了監視器畫面判斷,應該是預謀,動手前一直在陳沂身邊徘徊,非常像在認定目標,認對了才動手」。
NONO涉性侵、猥褻還有7案 士林地檢將傳他出庭
本名陳宣裕的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人,指控他20年來多次性侵、性騷擾,「小紅老師」說被害人,包含芳療師、八大工作者等,最年輕被害人僅15歲,台北地檢署2023年12月19日偵結,由於其中3名提告的按摩師、女模無法提出手機聯繫等相關資料佐證,檢方認定罪證不足,將NONO不起訴處分,另7人因北檢無管轄權,移轉士林地檢署,士檢近日將傳喚NONO出庭應訊。據了解,士檢已於2024年1月11日分案,將NONO列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被告,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檢察官近日將再傳喚NONO調查。至於台北地檢署認為3名被害人指控性侵罪證不足,不起訴NONO,其中芳療師及網友2人透過曾任北檢檢察官的女律師,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另1人則未聲請。網紅「小紅老師」2023年6月30日前往北檢提告,指控NONO性騷她等犯行,小紅老師說她整理自己和所有受害者的故事後,才發現NONO近20年來不斷找各種職業、各種年紀女性下手,利用臉書、微信、IG等不同媒介,或是直接在電視台工作之便,對受害者強制性侵或強制猥褻。NONO遭指控涉嫌性侵及性騷多女後,隨即在臉書宣布「即刻起停止演藝工作、誠心深刻反省」。北檢2023年8月2日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約談NONO,警方到他內湖住處找他時,只有他一人在家,據說,他對警方僅淡然表示「遲早要面對」,警方隨即查扣3C證物,中午將他帶往北檢偵訊,釐清案情。
88會館之亂再結ㄧ案 刑事局前副座告新北檢察官遭簽結
前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建榮捲入「88會館之亂」,遭懲處拔官的黃建榮認為原偵辦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洗錢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黃錦秋找王涂芝串供,控告王涂芝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以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女,黃建榮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黃建榮聲請再議不合法,予以簽結,王涂芝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2022年遭檢警約談搜索,但他在調查行動前就出境,加上事後爆出有多名高階警官及檢察官曾出入郭的88會館招待所,引發軒然大波,台高檢及警政署介入調查後,2023年1月13日公布結果,警政署對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等多位高階警官,分別予以調職、記過等懲處。另台高檢認為,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台高檢檢察官黃錦秋、原承辦郭哲敏案的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2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移請檢評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決議將黃檢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王檢則報由法務部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黃建榮認為,台高檢在88會館案行政調查期間,讓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黃錦秋找王串供,放任王以不實陳述誣陷他和黃錦秋,控告王涂芝、台高檢主任鄭鑫宏2人誹謗。北檢2023年12月偵結,認為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涂芝,另鄭鑫宏部分因罪證不足,以他案簽結。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新北檢偵辦本案期間,原承辦人檢察官王涂芝在2022年11月11日爆發出入88會館爭議,王涂芝簽請迴避本案,並自請調查,全案移由檢察官陳欣湉偵辦,另分調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本案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2023年7月7日認定評鑑成立,但無懲戒必要,正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