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
」 柯文哲 京華城 民眾黨 京華城案 沈慶京郭哲敏1億元交保 1小時後湊齊「輕鬆付」!面對媒體這樣說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左)因涉地下匯兌被羈押多日,新北地方法院諭知交保後經上訴被撤回更裁,新北院今(18)日再開庭審理,獲諭知以1億交保,他神情輕鬆離開新北地院法庭大樓。(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小弟張旭昇(左)因也被新北地檢署指摘涉入地下匯兌被收押,今獲諭知1000萬交保。(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穿著十幾萬一件的名牌迪奧大衣、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離去時雙手合十向記者致意。(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羈押多日,新北地方法院諭知交保後經上訴被撤回更裁,新北院今(18)日再開庭審理,合議庭稍早諭知兩人再分以1億、1000萬元交保,並需拍照回報、限制出境8月。他稍早由女友名模錢帥君協助辦保後離開,向媒體表示「請各位媒體對我、對案情有利的證據調查,平衡報導就行了,謝謝大家」。裁定約莫一小時後,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穿著十幾萬一件的名牌迪奧大衣、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不久後還來了兩名身形剽悍的外國保鑣拿了兩把黑傘,準備協助郭與錢順利從地院離開。稍早郭哲敏神態輕鬆離開法庭大樓,面對媒體詢問表示「請各位媒體對我、對案情有利的證據調查,平衡報導就行了,謝謝大家」,至於外傳他被黑白兩道追殺、是否擔心人身安全,他回答「沒有,沒這問題」。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稍早諭知郭哲敏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稍早兩人順利辦保離開新北院。
8天累計加班41小時…39歲男工作期間猝死 公司:屬於勞務派遣
大陸近日有網友透過短視頻平台發布信息,稱自己的親屬在山東省青島市一間工廠內「加班猝死」,仲介公司卻不予處理。根據網友提供的影片,只見一名年輕男子手裡端著遺像,站在TPV冠捷科技的門口,一旁有女性家屬在大聲哭喊,引發網路熱議。《瀟湘晨報》報導,當事人刑女士透露,死者是自己的哥哥邢丕俠,今年39歲,10月6日進入冠捷科技(青島)有限公司工作,10月16日去世。邢女展示的勞動仲裁申請書顯示,「邢丕俠於2024年10月6日入職冠捷科技(青島)有限公司,在TOI中後段從事疊紙箱工作。」根據申請書,死者於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作8天累計加班41小時,10月16日工作至上午10時55分,因在工作崗位暈倒,身體不適無法繼續工作,請假回宿舍休息,公司未派人陪護。最後打卡記錄顯示時間為16日上午10時55分,上午11時10分左右回到宿舍,當天下午2時30分左右去廁所沒有出來,50分鐘後被發現昏倒在廁所,意識喪失。根據申請書,死者於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作8天累計加班41小時。(圖/翻攝自微博)冠捷科技宿舍宿管當場撥打120,醫護人員下午3時30左右到現場,就近前往青島市海慈中醫醫療集團北院區(青島市紅島人民醫院)搶救,下午4時51分初步診斷為心因性猝死。邢女表示,冠捷科技和仲介公司採取拖延手段,不積極處理邢丕俠工作中猝死的事情,因此發布影片,向社會和媒體求助。對此,冠捷科技工作人員回應,公司一直在和邢丕俠的親屬進行協商和談判,在11月6日、7日均與家屬有接觸。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公司是委托仲介公司招的人,員工是與仲介公司簽的合同,屬於勞務派遣形式,公司會牽頭組織勞務公司一同來協商處理此事。
京華城案張哲揚遭傳喚 檢方複訊後請回僅告知:沒事,謝謝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6日指揮廉政署以證人傳喚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昔日心腹」台中市政顧問蔡壁如、前民眾黨祕書長張哲揚,查證威京集團捐款民眾黨210萬元政治獻金金流,是否疑為京華城案「賄款」,檢方訊後3個半小時後,晚間7時30分請回張哲揚,張哲揚面對記者追問,僅一再重覆說「沒事,謝謝」。另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不服遭北院裁定延押2月,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6日均裁定駁回,2人延押確定。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也不服遭延押,提起抗告,高院最快明天作出裁定。蔡壁如過去被視為柯文哲「心腹」,曾任柯文哲台北市長室主任,後被調任市政顧問。蔡昨進入北檢時,戴著口罩、神情嚴肅,面對記者提問並未回應。據了解,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供稱2020年3月確認京華城獲560%容積率後,因威京集團關係企業7名董監事共捐款210萬元政治獻金給民眾黨,朱傳訊給李文宗表達感謝,並稱「7人210好了,感謝560」,同時也傳訊蔡壁如和時任民眾黨祕書長張哲揚。因此檢廉傳喚蔡、張釐清金流。此外,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日前指稱朱亞虎曾向蔡壁如陳情京華城案,另指蔡曾下手諭提到陳情人要見林洲民,並稱蔡在京華城容積率由392%提高到560%「介入很深」,後來因不再是柯市府核心,所以後面560%到840%沒有介入,蔡揚言提告。另週刊爆料朱亞虎曾傳LINE給柯文哲,指「我跟老闆(沈慶京)講好了,壁如姐的薪水老闆會解決。」蔡也揚言提告。
納豆前女友林千又昔控富商男友家暴、偷名牌包 今現身北院「有望和解」
曾經和藝人納豆交往的女星林千又,今年2月時指稱40歲富商前男友對她家暴,且偷走她14個愛馬仕名牌包,價值約600萬元,兩人因此鬧上法庭,互控傷害及毀損。今(1)日林千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台北地方法院,全程戴著口罩,不發一語。但傳出雙方目前已有共識和解,正在協調中。近年淡出演藝圈,轉戰代購的林千又,曾與賴姓富商交往3年。但她曾於2023年11月間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2人當時雖維持情侶關係,但紛爭已經不斷。林千又之前控訴,2024年2月某日晚間,2人參加朋友的聚餐後返家,卻在車上發生衝突,司機趕緊把車停在路邊,2人下車,但賴男不僅當街拉扯她,還以寶特瓶丟她。返回住處後,衝突仍持續。賴男則反控衝突過程中,林千又抓傷他的臉、頸部和前胸,且以重物打破車上電視,下車後踹凹車門。兩人互控傷害、毀損,北檢日前將2人都起訴。林千又目前旅居美國,這次回台開庭還碰上康芮颱風。不過對比之前開庭的緊張氣氛,這次據稱雙方已經有和解共識,所談的金額也已經相當接近,只剩一筆款項尚未談攏。開庭結束後,林千又在律師陪同下離開,過程中一度被媒體包圍,但她仍不發一語,快速離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法院裁准理由曝光:尚有共犯未到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受到康芮颱風影響遞延一日進行;台北地院1日上午開庭,柯文哲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下午4點30分裁定柯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稍早裁定理由曝光,由於法官認為涉貪污犯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因此裁定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中,9月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至今第58天,由於羈押將於4日屆滿,檢方日前聲請延押柯文哲,北院1日上午開庭,下午4點30分裁定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北地方法院針對裁定理由說明,「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另外,北院還指出,「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北院認為,「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必要羈押,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據了解,法院10月29日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文哲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不過,呂政燁今開庭後定下午4點30分諭知。
快訊/柯文哲延押庭結果出爐 北院裁定再押2個月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如今即將羈押滿2個月,對此北院也在1日上午提解柯文哲出庭,並在稍早宣布諭知結果,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柯文哲9月5日遭法院裁定羈押2個月後,北檢認定柯文哲涉嫌違背職務收賄與圖利,且相關重要關係人仍滯留在境外,並未傳喚到案說明,儘管其已卸任但仍有一定影響力,認為其尚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北院聲請延押。而北院也在1日下午諭知裁定結果,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
不只應曉薇、沈慶京!京華城案第3人 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也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25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地院今(29)日裁定自今年11月2日起延長羈押期間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北院指出,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業經彭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堪認檢方已釋明彭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彭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本件既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彭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北院表示,衡酌羈押對彭振聲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彭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沈慶京稱「病重恐釀生命威脅」抗告求停押 法官不領情二度駁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行賄遭羈押禁見,他及律師稱「病情嚴峻,如不盡早處理,可能造成生命威脅」,台北地方法院駁回,他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北院審閱卷內客觀事證後,認原裁定已敘明其判斷理由,且未悖於經驗或論理法則,裁定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台北看守所是將沈男收容於病舍,提供生活上之必要協助,他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於必要時戒護至台北醫院住院接受治療,經比對沈男羈押前定期就診之台大醫院函覆內容,沈羈押前、後所接受之醫療情況並無明顯不同,亦無不符醫療常規之情。高院表示,台大醫院及部北醫院之回函均未敘及沈男病症有生命急迫危險需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之情形,自難認符合於刑事訴訟法要件,故北院審駁回本件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並未悖於經驗或論理法則,駁回抗告。
涉京華城案涉收賄 法官裁定市議員應曉薇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 滿,檢方22日已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法官日前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北院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應女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她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她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北院指出,應女逃亡之原因仍然存在,況本件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之偵辦過程,她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之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北院院綜合上情,並斟酌比例原則,認應女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本件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500萬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 應、沈、彭和柯等4人。
鼎越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 蔣萬安:現階段仍維持不予施工勘驗
京華城爆發容積率圖利爭議,北檢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而鼎越提起抗告,高院23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市府目前對京華城不予施工勘驗,面對高院發回更裁,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現階段仍維持,但密切關注北院更裁結果。蔣萬安今日上午視導台北捷運環狀線南環段工程,會前接受訪問時被問到怎麼看鼎越抗告成功,會不會撤銷對京華城不予施工勘驗決定?蔣萬安表示,市府團隊絕對依法行政,自己之前也強調,照目前的進度、北檢發文及引用內政部相關函示,接下來京華城若要報勘驗,就是不予施工勘驗,而對方若不報勘驗卻繼續施工,就依《建築法》勒令停工。因鼎越抗告成功,會不會沒有「不予施工勘驗」的法源依據,增加判斷京華城難度,且議會23日政黨協商通過,希望在安全無虞下停工?蔣萬安指出,目前最新進度是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北市府會密切關注北院更裁結果,做相對應後續處理。蔣萬安提到,大家很關心的公共安全,而議會也有提案,因此自己請副市長李四川邀集第三方包括技師、土木工會等,針對接下來不予施工勘驗,或後續勒令停工的整體安全維護做全面討論。據了解,李四川將於24日下午與技師公會開會,預計下午3時10分對外受訪說明結果。媒體追問,倘若安全無虞,會不會要求停工?蔣萬安說,會先確保所有安全無虞,因為接下來是「不予施工勘驗」,要確保整個建物及對周遭住戶是否造成任何影響,所以相關安全維護計劃一定要完備。媒體再問,現在是否仍維持「不予施工勘驗」?蔣萬安回應,現階段仍「不予施工勘驗」,因為北院還沒做出更裁決定。
鼎越抗告成功!京華城土地遭扣押 高院發回更裁
台北地檢署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公司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將原裁定關於准予扣押第三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動產部分撤銷,發回北院。高院認為,本案興建中之辦公大樓雖經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20%,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之要件,原裁定未詳予說明,尚有違誤。高院指出,縱依檢察官聲請意旨認本案犯罪嫌疑人柯文哲、彭振聲為京華城公司實行圖利違法行為,然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其認定之理由及依據,亦有違誤。高院指出,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關於此部分撤銷發回。
京華城案僅他認罪 朱亞虎抗告遭駁回「確定關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前北市兵役局長、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是唯一認罪的人,遭到羈押禁見,高院曾一度撤銷發回原裁,但最後仍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朱亞虎不服提出抗告,今(17日)下午高院作出裁定,駁回抗告,確定羈押2個月。據了解,朱亞虎曾任台北市兵役局局長,之後擔任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董事長,他被控為推動京華城改建,涉嫌接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指示,以捐款政治獻金為由,要求包括他在內的7名員工,每人捐30萬政治獻金,總共捐款210萬,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朱亞虎被羈押禁見後,在北院召開聲押庭時坦認犯罪,成了京華城案中唯一認罪的被告。法院認為他涉案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亞虎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羈押原因要件,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火速再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雖然朱亞虎不爭執聲請羈押禁見書所指的部分事實,且犯罪嫌疑重大,但行賄金額、範圍仍有疑慮,為避免翻供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針對結果,朱亞虎提出抗告,但高院今天駁回,確定關押2個月,不得再抗告。
黃子佼涉持48部未成年性影像「宣判日出爐」 他法庭噴金句:已不再是黃子佼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48部少女的不雅影片,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前4次開庭他均不認罪,更質疑影片的真實性。15日5度開庭,檢方派出2名檢察官論告,建請法官判處黃子佼「7月到9月徒刑」,經過3小時庭訊,最後辯論終結,定於今年12月3日宣判。黃子佼在辯論庭時說,「我黃子佼已不是黃子佼了」,同時拒絕賠償被害人金錢。黃子佼15日第5度出庭,依舊一身藏青色上衣、格紋長褲,並頭戴鴨舌帽,連手中的飲料也是同款;對於記者提問,黃子佼不發一語,快步走進北院應訊,他在最後意見陳述時間時仍否認犯罪,當庭表示「我的未來一片黯淡」,自己已不再是黃子佼。此外,黃子佼認為檢警查扣的性影像雖然確實是他下載,但有些沒看,或是下載後就擺放著並不違法。不過此案中的一名未成年少女中有到場聽訟,當庭透過告訴代理人打臉黃子佼「下載當然就是要看」,並有意向他民事求償。除此之外,黃子佼主張自己不是拍攝性影像的人,因此不需要賠償,庭審進行3小時後結束,檢察官具體求刑7到9月,盼法官判黃子佼入監服刑,法經過3小時激辯,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日宣判。據了解,黃子佼在2023年間被人告發性侵未成年少女,同年8月4日,檢警發動搜索,並在黃子佼住家查扣隨身硬碟,果然存放大量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而影片來源為創意私房論壇,黃在2013年2月加入,2017年8月到2023年7月間購買性影像,並存放在隨身硬碟內。檢警原先以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女子性影像,進一步清查卻發現更多被害人,發現至少持有48名未成年女子性影像;黃子佼起初認罪,檢察官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並繳公庫120萬元、撰寫1200字悔過書;高檢發回重查,檢方起訴黃子佼。
沈慶京抽搐痙攣「狀況不佳」 戒護外醫14天現況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捲入京華城弊案,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內,但本月1日因身體不適,緊急戒護就醫,經院方指示住院觀察,狀況很不好。如今傳出沈慶京住院至今已半個月,目前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將返回北所繼續羈押禁見。沈慶京涉嫌行賄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8月30日遭到北院裁定收押,不過他在其間數度出現身體不適,10月1日更是第5度被戒護送醫。他稱身體不適,表現出抽搐痙攣的症狀,經所內值班醫師診斷,在9月5日、9月13日戒護外出,至部立台北醫院就醫。專科醫師診斷,沈慶京並無明顯而立即的生命危險,當天就押返北所拘禁,但委任律師頻頻透露,沈的健康狀況不佳,盼能具保停押。沒想到10月1日,沈再度出現抽搐現象,醫院這次決定讓他接受徹底檢查,確保健康情形沒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病症。據《菱傳媒》報導,經過14天的住院檢查和醫療,醫院判定沈慶京目前的生命跡象已趨於穩定,並無隨時瀕死的跡象,與北所溝通後,同意於15日由所方人員戒護上銬返回北所,繼續羈押禁見。沈慶京目前已回到看守所,情緒穩定、沒有特殊狀況。因為他的首次2個月羈押期將於10月28日屆滿,按照北檢的偵查作為,暫時不會偵結,故近期應會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
京華城是否停工?北院回函北市府「非本院裁定之事項」:請自行決定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日前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核准,是否停工北市也發文詢問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下午台北市建管處證實收到回函,北院強調是否停工「非本院裁定之事項」,請北市府自行依職權卓處。建管處表示,下午已收到法院來文,內文指出「來函所詢之系爭土地其上建物是否繼續動工、動工之限制、範圍等,並非本院裁定之事項,請貴府自行依職權卓處。」建管處強調,後續仍要等台北地檢署的回覆,再一併考量後續處理方式。
抗告成功又遭裁押 北檢再度提訊朱亞虎
台北地檢署積極偵辦京華城案,收押7名被告,日前鼎越開發前董座朱亞虎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台北地院,然而北院卻9日深夜裁定繼續羈押。11日檢方再度提訊朱亞虎、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釐清相關案情。朱亞虎日前坦承犯行,成為京華城案中唯一認罪被告,向法院提起抗告後,高等法院認為他涉案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亞虎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羈押原因要件,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也火速再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雖然朱亞虎不爭執聲請羈押禁見書所指的部分事實,且犯罪嫌疑重大,但行賄金額、範圍仍有疑慮,為避免翻供仍有羈押必要,裁定收押禁見。京華城案延燒,檢方已羈押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7人。11日上午再度提訊朱亞虎、彭振聲,釐清相關案情及金流。
牧東前董座、生活工場老董涉嫌掏空公司 7人遭收押禁見
上櫃公司牧東前董事長蔡元培、游盛聯與生活工場負責人王慶輝等人涉利用假交易掏空牧東公司,使牧東公司受到7000萬餘損害,新北地檢署8日指揮調查官兵分24路搜索,帶回蔡元培等19人,複訊後針對蔡、王等7人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收押禁見裁准,游盛聯等則獲諭知5萬至300萬不等交保。檢調調查,蔡元培、王慶輝等人自2021年起,以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的預付貨款方式,進行虛偽居家用品、生產設備採購交易約1億7000萬餘元,又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財報掩飾犯行後,再提醒交易金額、隱匿不法所得金流,掏空牧東公司7000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企業專組檢察官王涂芝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8日兵分24路到新北市土城區、台北市內湖區,即牧東公司與被告住居所等處執行搜索,查扣會計傳票、手機、硬碟與存摺等證物,並帶回蔡元培、王慶輝與游盛聯等19人。複訊後檢方認為蔡元培、王慶輝等7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新北院聲請收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游盛聯則獲諭知300萬元交保。牧東日前才因繳不出財報,於去年被停止交易,直至今年9月3日才重訊公告已補行申報財報,並於同月5日恢復交易,游盛聯、蔡元培皆曾擔任董事長一職。★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朱亞虎抗告成功發回更裁 認罪遭北院繼續羈押
檢調偵辦京華城弊案,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遭聲押,朱亞虎坦承行賄、提出抗告,9日傍晚,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抗告成功,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北院火速重開羈押庭,10日凌晨裁定繼續羈押禁見。朱亞虎曾任台北市兵役局局長,離開北市府後到威京集團旗下,擔任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被控為推動京華城改建,容積率擴增,涉嫌接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指示,以捐款政治獻金為由,要求包括他在內的7名員工,每人捐獻30萬政治獻金,共捐210萬,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朱亞虎為全案唯一認罪的被告,他提出抗告,高院高院9日審理後,認為朱亞虎涉嫌賄賂罪重大,但檢察官也未舉出具體實證,證實朱亞虎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羈押要件。不過,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抗告成功,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9日晚間10點35分北院重開羈押庭,歷經1個多小時開庭,再度裁定朱亞虎羈押禁見,還押看守所。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聲請拒國民法官參審 北院裁定駁回
北市一對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兩人聲請不經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也不公開行準備程序,北院提訊審理後駁回,不可抗告。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劉姓保母姐妹聲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不公開行準備程序,北院認為,此案涉未成年兒童死亡,社會各界均高度重視,不得因案件經媒體關注報導,或部分新聞及網路留言,即認國民法官無法以中立、冷靜之態度審視本案證據;且難以認定已達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1項所稱「有事實足認」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北院認為,以國民法官相關規定觀之,並無於準備程序中說明證據內容之必要,是依現階段訴訟進行程序,難以因為本案媒體或旁聽開庭民眾眾多,認為將導致證據內容遭報導批露,而有不公開行準備程序之必要。裁定駁回兩人聲請,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