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性
」 比特幣 詐騙 匿名性Dcard屢掀熱議話題受關注 繼PTT後成網軍側翼戰場…檢警搜索原因曝
最受大學生喜愛的Dcard社群平台,因內容五花八門,已竄升為國內流量排名前5的社群媒體。今年一夕掀起的「白飯之亂」,就是在Dcard被炒熱,引來輿論關注。不過隨著大選逼近,版上充斥政治相關討論,且網友樂於把網紅貼上政治標籤,恐繼PTT之後,成為網軍側翼的戰場。Dcard始終不甩警方辦案的需求,堅持要搜索票才配合,讓過去10年好不容易與臉書、谷歌、LINE等跨國平台達成協議的檢警,感到氣憤,認為Dcard身為台灣企業,姿態卻擺得跟科技巨擘一樣高。雖然Dcard大多衍生妨害名譽案,但查不到嫌犯身分,也難向被害人交代。尤其,Dcard匿名發文的特性,雖可讓人自在抒發心情,但也愈來愈多疑似「帶政治風向」的文章與留言。近來因行人路權議題爆紅的網紅cheap,就被質疑到底挺綠還挺白,甚至引來文案抄襲的留言,氣得cheap報案提告。cheap臉書指出,上月已做筆錄了,還警告網友:「你以為Dcard不會提供資料?」殊不知警方正為了Dcard不配合而苦惱,才決定發動搜索。警方雖是為了妨害名譽、網購詐欺案搜索,實際上是迫不得已,要讓Dcard知道警察的底線,確實也逼得Dcard出面溝通,但初步仍無共識,陷入僵局。大選將屆,執政黨將打假訊息當作重中之重,深怕關鍵時刻有重大假訊息衝擊選情,檢警就是擔心Dcard的匿名性被網軍利用,才急於要業者配合。
出軌小三又偷吃F罩杯美女 博士男「發文秀戰績」遭妻提告求償
台中一名人妻指控,丈夫不僅出軌第三者、與不同「F罩杯」美女開房間,甚至還會將自己的「戰績」公開發布到網路論壇上,分享詳細的心得和過程,讓人妻感到相當痛苦、羞恥,便憤而向對方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最終,台中地院判賠新台幣40萬元較為適當。據了解,人妻表示,阿明(化名)和她共育著2名子女,但在去(2022)年開始,阿明與小芳(化名)發生了至少4次性行為,對方傳送私密照時,阿明會回應「好想舔」、「好美」等曖昧訊息,不僅如此,阿明還再連續約過2名「F罩杯」美女開房間,並將這些「戰績」發布至網路上。對此,人妻因為感到痛苦、羞恥而向阿明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透露夫妻2人先前就有簽訂婚姻契約,證明在婚姻期間內,她可以自由查看對方的手機。不過,阿明辯駁,妻子提到的婚姻協議,是鑒於擔心他在天津攻讀博士班時搞外遇才會簽訂,但並非終身適用,故稱她提出之證據是未經允許取得;而所謂「小芳」只是普通網友關係,曾一同外出吃飯,並沒有發生性關係。另外,阿明還提到,論壇裡的文章僅有作者代號,無法辨認真實身分,所以更沒有「妻子感到痛苦」的說法,因此請求駁回或酌減賠償金額。而法官根據2人所簽訂的契約中發現,其內容的約束時限並非只有阿明讀博期間,並藉由人妻提出的對話紀錄、行車紀錄器錄音檔等證據來判斷,足以表明阿明侵害了配偶權;論壇文章的部分,則由於匿名性的關係,無法使他人得知作者真實身分,因此判定此部分不能作為證據。最終,判賠新台幣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再上訴。
虛擬幣詐欺犯每日睡在758萬上 警方鈔機清點到手軟
台中市刑大偵辦詐騙集團案,日前根據被害人匯款金流追查,掌握一名26歲吳姓男子疑似幫助詐騙集團洗錢,吳男先協助詐騙集團將贓款轉為虛擬貨幣進行交易,事後再將貨幣轉回正常管道匯款,警方於7月搗破吳男住處,並於床底搜獲贓款758萬元現金,警方也驚呼他天天睡在錢上。台中市刑大偵四隊偵查詐騙案時鎖定一名自稱幣商的吳姓嫌犯,據情報了解,吳男疑似已成為詐騙集團中樞,吳男先協助詐騙集團取得贓款,再以虛擬貨幣進行場外交易,事後將贓款轉換為虛擬貨幣「泰達幣」,最後再將該款項以正當管道的換匯進行洗錢。警方蒐證及跟監多時,在7月時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前往吳男宜蘭住處查緝,並於吳男家衣櫃搜出大量千元紙鈔,又於床床墊及床底下找到大量現金,數量巨大到警方手數不過來,立即動用點鈔機清點,最終算出贓款金額高達758萬元,警方調查發現吳男名下有數十個銀行帳戶,卻沒將這些錢存入銀行之中而是整日睡在上面。警方表示由於虛擬貨幣不受銀行法規範,使吳男藉此規避警方查緝,雖然虛擬貨幣採匿名性,但因有「公開帳本」導致所有人都能清楚查看每筆帳戶及資金流動,且無法遭到隱匿或銷毀,也成為犯罪事實的鐵證。吳男經警方訊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後因檢方認為吳男有串滅證之嫌疑,向新北地院聲押獲准,最終依洗錢、詐欺等罪起訴吳男,警方也藉此呼籲,虛擬通貨的開採、交易、電子錢包具有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的特點,容易遭不法之徒利用,民眾若有虛擬通貨相關投資和交易,務必謹慎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失竊3年梵谷名畫找到了!價值破2億 神秘男裝「IKEA購物袋」歸還
2020年3月30日是荷蘭知名畫家梵谷的167週年冥誕,然而他生前創作的名畫《春日田野》也在這一天被人從博物館中搶走。1年後,雖然搶劫案嫌犯落網,但畫作已不知去向。直到今年9月11日,這幅畫被匿名人士送回到藝術偵探布蘭德(Arthur Brand)家裡,經鑑定確實是梵谷真跡,初估價值約新台幣2億元。綜合外媒報導,布蘭德11日如約收到了他和警方合作尋找3年的梵谷畫作,當天他打開家門,面前是一名拿著IKEA購物袋的男人,袋子裡裝著3年前從博物館被盜的畫作《春日田野》,「我拿起袋子,給了他一個大大的擁抱,能夠找回這樣的東西有種夢想成真的感覺,許多人認為這幅畫已經被送到永無天日的地方了。」布蘭德表示,幾週前一個男人聯繫他,說可以歸還這幅畫作,自己就給了對方位於阿姆斯特丹的地址,而神祕男子也如約在11日按響了門鈴。不過,布蘭德拒絕透露對方身份,因為確保線人的匿名性是他的行事準則,且神祕男有犯罪記錄,不想讓警方了解到他的身份和行蹤。對此,荷蘭國家警察局藝術犯罪部門負責人布朗斯威克在電子郵件中表示,這件《春日田野》經鑑定為真品。畫作原主人荷蘭格羅寧根博物館12日發布聲明,對於寶物被尋回「感到非常高興和寬慰」,雖然畫作有些細微損害,但整體狀況還算良好,目前正在阿姆斯特丹的梵谷博物館進行修復,尚不清楚何時能再度展出。據了解,《春日田野》是梵谷較為早期的畫作,比起最著名的《星月夜》早了5年,當時他與父母住在荷蘭的紐南鎮,便以當地教士住宅裡的一處花園為寫生對象,使用木板和油畫顏料繪製了這幅畫。布蘭德估計,這幅畫的價值在320萬美元(約新台幣1.02億元)至640萬美元(約新台幣2億元)之間。
2名FBI探員遭槍殺後 美澳聯手逮捕79兒童色情犯13童被救出
兩年前,兩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探員在調查國際戀童癖集團時,不幸被槍殺,意外發生兩年多後,8日FBI和澳洲警方(AFP)宣布,共在美國逮捕了79人,其中已經起訴了65人,43人已定罪,其他19名男子在澳洲遭逮捕,13名兒童已被救出。據每日郵報報導,2021年2月,36歲的探員阿爾芬 (Daniel Alfin) 和43歲的施瓦岑貝格 (Laura Schwartzenberger)在對涉嫌持有兒童虐待內容的電腦程式設計師胡貝爾(David Lee Huber) 執行搜查令時,發生槍戰,兩名探員不幸遭到胡貝爾用步槍擊斃,另外3名探員受傷,嫌犯則把槍口對準了自己,當場身亡。意外發生後,這項國際調查也隨之開始。澳洲聯邦警察指揮官施奈德 (Helen Schneider) 指出,被查獲的兒童色情集團是一個去中心化、依靠使用者交換資訊的網路,又稱為「對等網路」,一些嫌犯的犯罪時間甚至已超過10年。警方也指出,澳洲警方是在2022年接獲FBI提供的對等網路線索,其中顯示有澳洲成員在暗網上分享兒童虐待的內容後,他們的調查才開始。警方在聲明中表示,19名澳洲嫌犯中的年齡大都落在32歲至81歲間,並且都從事需要先進網路通訊技術的職業,該網路的成員會使用軟體匿名共享文件、在留言板上聊天及進入暗網網站,並利用加密和其他方法來躲過執法單位。FBI法律專員曼(Nitiana Mann)指出,這些平台的複雜性及匿名性,都讓任何機構或國家無法單獨應對其帶來的威脅。澳洲警方表示,他們並不排除還有更多嫌犯落網的可能性,同時也強調,那些兒童色情犯被逮捕,只是時間上的問題。
3名校粉專遭納粹符號攻陷!校方不忍了全報警…網曝管理員「漏看」真相
台中一中上月才爆出有學生以「烯環鈉」宣傳校慶園遊會的歧視爭議,未料臉書粉專「靠北中一中十點零」6日突然出現有納粹符號的貼文,再次引發關注,且「靠北彰中2.0」、「新黑特建中」粉專之後也遭網友張貼納粹符號貼文,對此,台中一中、彰化高中及建中都已向警方報案。「靠北中一中十點零」發出聲明。(圖/翻攝自「靠北中一中十點零」臉書粉專)「靠北中一中十點零」稍早發出聲明並道歉,表示該篇爭議文章的刊登,「為本版審核文章的疏失,對此本版責無旁貸,向社會大眾及本校師生致上最誠懇的歉意」,以及解釋管理人員使用的裝置異同,導致初步瀏覽時只看到密集的點陣圖,「並未發現如版上呈現之圖式」。有網友解釋納粹貼文被張貼前,只看到奇怪的點陣圖。(圖/翻攝自「靠北中一中十點零」臉書粉專)納粹貼文事件爆發後,同屬匿名性質的彰化高中、台北建國中學的粉專,都出現納粹符號的點陣圖貼文。「靠北中一中十點零」也在聲明中表示,建中、彰中粉專上的納粹文章,「亦有遭有心人士投稿相關文章,自不能推斷該文為本校之學生所投稿,本版亦在此譴責以歷史傷痕製造仇恨的行為」。(圖/翻攝自彰化高中官網)台中一中指出,該粉專非台中一中官方網站,已檢舉並報警處理;彰化高中表示,「靠北彰中2.0」非學校官方設立,原貼文的發文者為匿名,而該文章雖已由小編主動撤文,但已經嚴重損害校方名譽,以及引發後續負面影響,校方相當重視,已經主動向警方報案處理;建中則是有教師今(7日)早看到新聞後呈報校長,校長委託該名老師向警方報案。
12歲女孩帶14歲友駕車狂飆400英里 為見網友偷開老爸的卡車
4月5日,美國一名12歲的佛羅里達女孩為與網友會面,偷偷開走了父親的車,並帶上她14歲的朋友,駕車前往遠在400英里外的路易斯安那州。兩位女童的父母隨即報警處理,後來女孩在便利商店中看見關於自己的新聞,決定向當地警方自首。12歲女孩Jade Gregory與她14歲的朋友Khloe Larson共同驅車會面網友一案引起多方的關注與討論,根據美國警方表示,兩位女童在旅途過程中沒有成人的陪同,均是自願離開,並無受到脅迫,而這也讓執法機構更加注意到「Online predator網絡獵手」的問題,警惕及敦促家長注意孩子的網路活動,避免輕易受騙上當。「Online predator網絡獵手」意旨出於性或其他虐待之目的,去拐騙兒童或青少年的成年網絡使用者,而美國當局也擔心網路的發達和匿名性可能會更加吸引孩子隨意相信網路上的陌生人,輕則損失財物,重則可能牽涉到性犯罪事件或有生命威脅疑慮。對於此案件,有網友認為12歲女孩能夠駕車400英里是件相當不合理的事情,而多數網友則提到,家長都應該花更多心思在孩子的網路活動上,就連遊戲機的內容也該被多加觀察,以免孩子輕信網友言論而導致憾事發生,追悔莫及。
高檢署打詐查扣22億不法所得 NCC、金管會及數位部合作區域聯防
高檢署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數位發展部,合組打詐聯繫窗口,邀集檢警調及民間團體等單位共商打詐大計,目前共開會20次,討論具體可行的防制策略,至今電信詐欺所涉境外人口販運案件,已從去年9月間的104案降為今年3月的32案,被害人也從384人降為64人,且自境外救回的國人累計442人,實際查扣的不法所得逾22億元。在查緝網路投資詐騙犯罪部分,高檢署除著重於一般查緝及專案查緝外,去年7月及今年2月間,指揮檢警調發動2波專案,查緝透過簡訊、Line、Telegram、Facebook、金融交易平台等投資詐騙犯罪,總計查獲70餘案,被告300餘人,不法所得達35億餘元。高檢署將持續規畫「網路投資詐騙」專案查緝,並適時發布新聞,公布詐騙手法,提醒民眾,避免受騙。至於實際查扣的不法所得,高檢署督導檢警調共扣得逾22億元。高檢署表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是以網路、電信工具(電信門號、簡訊、黑莓卡)、金融帳戶(人頭帳戶、網路銀行、虛擬帳號、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及虛擬通貨,實施詐術及洗錢,因相關工具大多具有匿名性的特色,且多為跨境犯罪,造成檢警調查緝困難,只著重查緝面向,難以回復損害,因此將根據行政院頒布「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加強從「來源端」阻斷電信網路詐欺犯罪。
加密貨幣納管課稅? 財政部:「資料掌握不易」再評估
虛擬資產近期在市場引起風波,在全球第二大交易市場FTX倒閉以及後續掀起連鎖效應之後,讓市場正視課稅與否等問題。財政部針對加密貨幣課稅評估報告近期出爐,內容建議財政部應在投資人透過挖礦取得加密資產時,應認列所得、利息也得課稅;財政部表示,背後隱藏著稽徵成本高、什麼時間點才算實現所得、課稅資料掌握不易等問題。基於虛擬資產迅速崛起,財政部賦稅署今年5月首度委外研究新興數位商品交易課稅可行方案,收集12個國家對於虛擬資產的課稅制度。報告指出,各國大多先由金融主管機關對於加密資產定義及分類,再由稅務機關課徵稅額。根據報告,美國、日本與英國有明文條款規定,「取得」就應認列所得並課稅,舉例來說,凡是透過挖礦取得加密資產,將在取得時依其市場價值認列收入,並依法課稅。印度及泰國則認為透過挖礦取得加密資產時,還不用課稅,應等到處分時,以成本為零,計算資本利得課稅;至於新加坡、瑞士及德國規定,當加密資產在持有階段產生利息、股息或其他分配利益,也應課稅。因此報告建議財政部,個人持有加密資產所產生的利息,就應在取得時課稅,與國內所得稅法第8條第4款「利息收入」規定相符,應可參採,並可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規定。不過,財政部官員指出,有所得、有獲利就要課稅,但首先會碰上的問題就是時間點,也就是「什麼時候才算實現所得」,目前較無爭議部分,就是出金、處分階段要課稅,後續應會透過報告建議,找出合理課稅時點;其次就是,加密資產去中心化、匿名性,加上稽徵成本高,所以,報告中調查的12個國家,「真正有課到稅的有幾個?」綜觀以上,財政部官員認為,加密貨幣課稅卡在不做很難、要做不簡單的情況。未來勢必會碰上課稅資料掌握不易的難題,除了稽徵成本、時點,效率也很重要,還得考量民眾誠實報稅與否,而非訂新稅法,後續還要再審慎評估。
2寶媽結婚30年「憑空多出11歲女兒」 一查尪偷吃保姆…名下財產全給她
綠光罩頂!中國福建有一對夫妻結婚30多年,育有2個兒子,2人因為工作常年分居,老婆卻發現自己憑空多了一個11歲女兒,雖然丈夫聲稱是領養的,但她還是感到懷疑,調查後發現驚人秘密。綜合陸媒報導,周磊和姚慧婕透過其他人介紹認識,在1991年結婚,陸續生了2個兒子,開銷也愈來愈大,周磊決定外出創業,在湖南創建一家醫院,但姚慧婕卻收到雪片般的匿名性,都是小三寄來的,要求他們離婚。當時她選擇原諒,怎料後來在保險箱看到很多照片,都是丈夫和別的女人的合照,想到自己這麼多年,和丈夫除了結婚證照片,沒有其他照片,因此心死決定分手,但對方死不同意,還考量到父母年邁、孩子還小,便同意先維持現狀。姚慧婕發現周磊和(圖/翻攝自湖南都市頻道)一轉眼的時間,2個兒子長大了,畢業後來到周磊的醫院工作。然而,姚慧婕又聽到外人在議論,說丈夫在湖南成家生孩子,原本她沒太在意,畢竟2人分居多年,難免會引來外界胡亂猜測,直到她看到周磊換了一張微信大頭貼,是丈夫和一個小女孩的合照,甚至在朋友圈狂曬孩子。姚慧婕展開調查,赫然發現小女孩的父親就是周磊,母親則是徐麗,當初丈夫的醫院缺醫護,她好心介紹對方,卻沒想到2人自1999年就在一起,甚至親眼目睹周磊和徐麗與小女孩的「天倫之樂」,氣得她要丈夫說清楚。周磊稱小女孩是領養的,徐麗是他雇的保姆,還指控姚慧婕先出軌。姚慧婕不相信周磊的話,並否定有其他男人,她只希望好聚好散,但周磊還是不同意分手。事後她繼續追查,發現周磊早就把所有房產轉移到徐麗名下。雙方調解,周磊願意將名下的6處房產過戶給2個兒子,再給她20萬人民幣當作補償,但是她不同意,最後決定起訴離婚。
《數位中介法》惹議…呂秋遠曝「有可能違憲」 10大爭議條文一次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以打擊不當言論和維護國安為名,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納管PTT、YouTube、Dcard、Meta、LINE等業者,並規劃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專責機構,遭到專家學者質疑政府帶頭養網軍、破壞言論自由。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列出10大爭議點,坦言「有可能違憲」。呂秋遠20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言論自由,比起其他自由來說,更為重要。如果要限制,當然可以,但是必須要符合相當嚴格的要件,才有機會符合憲法審查的合憲基準。也因此,數位中介服務法就是一套『有可能違憲』的法律。這套法律到底要規範什麼呢?主要在於規範網路平台,例如PTT,當有人在上面發言或者刊登訊息、文章時,在某些情況下,會被嚴重的限制,甚至刪除。」呂秋遠表示,「這套法案想要做的事情很多,不全然是不好的,例如要求網路平台要建構消費者的爭議機制,也盡量希望網路平台可以公開化、透明化。但是,這套法律,因為第17條、18條、第19條、第20條、第27條、第55條的規定,已經全部變質。」「那麼,這套法律的爭議條文,到底在講些什麼呢?」呂秋遠指出,「先來講點不嚴重的。以後,網路平台提供者,每年都要定期發布透明度報告,格式要用主管機關的內容,不可以自己創造,而且要用正體中文,臉書的祖克伯以後應該會很煩惱。但這還不是重點,17條規範,網路平台以後要依照行政機關所為的行政處分,提供特定使用者資料,所以,網路匿名性,未來在行政機關的要求下,很可能會消失。」至於嚴重的部分,呂秋遠特地列出10大爭議如下:第一,行政機關如果認為網路資訊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危害」,就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第二,在法院審理這項限制令是不是合法之前,主管機關如果認為是「謠言」、「不實訊息」,可以暫時加註警示的標誌,網路平台要配合。加註的警告,最多可以三十天。第三,法院要盡快審理,審理如果認為有道理,就發布裁定,移除資訊,網路平台也要配合。第四,如果假訊息嚴重,「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共利益會有難以回復的損害」,主管機關還可以聲請「緊急資訊限制令」,48小時內,法院要做成決定。第五,如果網路使用者,反覆提供明顯的違法內容,線上平台要給予警告,如不改善,可以直接暫停使用者的服務。第六,如果網路平台使用者,超過230萬人,主管機關可以指定這個平台是「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升級以後,義務加重,主管機關甚至可以直接要求他們辦理稽核作業,提出相關證明。第七,政府要捐25億,成立專責機構,往後督促這些網路平台,要提供更好的網路環境,保障使用者權益,對網路平台做行政指導。第八,這個機關的董事會,全部由政府指定,一任三年。第九,第46條到55條,通通都是罰鍰,如果不配合政府法令規定,從五萬以上,到五百萬以下,都有相關規定。第十,如果不配合法院的加註警告、資訊限制令,不保存使用者資料,平台拒絕改善,主管機關認為情況嚴重,可以直接斷絕網路服務。律師質疑,「『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危害』,這麼空泛的理由,到底是什麼東西?完全沒有例示,如何可得確定是不是違反法律?對於發言者而言,什麼是違反法律的發言?如何減輕公共利益危害?法條都沒講,以後法院怎麼審查?現在是錯的,以後是對的,又如何判斷?」呂秋遠強調,「在這段期間,行政機關就可以在三十天內加註警告,三十天,都可以讓人落選當選了,這麼長的警告時間,對於言論自由的侵害的嚴重性當然不言可喻。況且,還有言論自由事前審查機制,竟然要求線上平台自己要審查發表者的言論,這雖然是基本權衝突的概念,但是言論自由是各種自由當中,最核心的概念,憑什麼網路平台可以事先審查發表者的言論?」呂秋遠直言,「這套法律,不僅無法抑止假訊息的流通,因為他們只要在國外的網路平台發言就可以了,政府還是無法可管(類似中國人在海外發言?)況且,還更大程度的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就像是亂槍打鳥一樣,不僅造成人民恐慌,合憲的可能還相當低,而且抑止不了想要攻擊台灣的假訊息,那麼,這樣的草案,是不是應該要好好思考必要性?」
央行揭秘NFT 2/作品碎片化衝擊金融秩序 只有28.5%買家會獲利
為了因應全球通貨膨脹惡化,中央銀行宣布升息半碼,但除了總體經濟環境外,在6月中的央行理監事聯席會的報告,也點出高價的NFT「碎片化」,可能涉及證券發行的金融行為以及洗錢等不法行為,但目前國內仍無法針對NFT進行系統規範,幣託共同創辦人鄭光泰表示,業者若遵守反洗錢、KYC規範,勢必會將低許多風險。在央行111頁的理監事會議會後參考資料中,其中加密幣DeFi、NFT就佔了其中14頁,對於NFT,央行引用Chainalysis的研究,表示NFT在首次發行時,第一手就購入的買家只有28.5%會獲利,而目前在區塊鏈上產出的NFT有約3分之1沒辦法賣出。除了只有少部分投資人可能獲利外,央行表示,目前NFT仍在發展的最初階段,相關市場機制都還在摸索,甚至法律定位也不明確,一般民眾只能透過海內外NFT平台進行交易,很難獲得周延的保護。央行認為,NFT所有人沒辦法佔有,也無法排除他人使用,法律地位相當模糊。(圖/報系資料照)加上NFT的成交價未必會反映真實的價格,且目前可能買到假的NFT,像是地板價格一度飆到147枚以太幣(約新台幣468萬元)的無聊猿遊艇俱樂部(Bored Ape Yacht Club,BAYC),就被不肖人士以左右翻轉的方式重新發行,並進行拍賣。甚至為了宣傳NFT,在網路上已經開始有許多NFT的不實廣告,為此英國廣告標準局(ASA)在去年11月時,特別將NFT廣告列為紅色警示,主因是缺乏投資風險警語。由於部份NFT價格過高,使得想收藏的投資者沒有足夠的資金購買,因此衍伸出將高價NFT的權利「碎片化」作法,並以發行新代幣的方式將該等持份公開銷售,央行認為,此舉可能涉及證券發行等金融行為,而美國SEC也開始針對NFT碎片化進行調查。香港證監會也認為NFT碎片化跨越收藏品與金融資產之間的界線,應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範,大陸當局則嚴禁NFT碎片化,以免轉為另個方式的ICO募資,反觀台灣,目前還未有針對NFT發行、販售進行牽制的相關法規。在NFT市場上曾出現投機者重製無聊猿的NFT,誘使對NFT不懂的投資人花大錢購買;甚至有不法分子借此洗錢。(圖/翻攝自央行報告書)以往藝術收藏品常被用來洗錢或者進行不法交易,作為數位權證的NFT面臨相同的處境,且NFT的交易貨幣為加密幣,具備匿名性且跨境流動便利,有心人士若想透過NFT洗錢將更加便利,流入NFT市場的不法資金又以詐騙的犯罪所得最多,其次為遭美國列入黑名單的資金以及遭駭客盜取的加密幣,透過多次轉手讓將黑錢洗成合法資金。雖然加密幣市場已經開始影響民眾的消費習慣,但央行認為目前加密幣市場總市值僅9,000餘億美元(約新台幣27兆元),比起全球金融資產469兆美元(約新台幣1.39萬兆元)差得遠,但央行指出,目前國際間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已注意到如果加密資產的規模,與金融體系間的連結持續成長,未來仍可能影響金融穩定。對於央行提出的NFT看法,台灣首家加密幣交易所幣託共同創辦人鄭光泰表示,市場果如央行所示警的須留意風險議題,此現象有猶如早期投資市場風靡未上市股票一般,市場上一堆股條到處橫行企圖吸引投資人。幣託共同創辦人鄭光泰認為,投資人務必在事前做足功課,並留意風險,才能找出其中的潛力股。(圖/幣託提供)鄭光泰點出,「誠如央行所示,投資人務必了解投資項目才是最終的保障,也是對自身資產負責任的表現。如同過去股條滿天飛的時代,投資人必須勤做功課,務實的了解企業,才能在風險中找到黃金;而今,投資人也需要在眾多項目中尋找未來的潛力股。」而目前幣託轉進元宇宙O2 META與新推出NFT平台BELS,新平台均基於反洗錢的基礎下,並遵守KYC(Know Your Costumers)規範提供市場所須服務。幣託同維護市場安全與需求,運用創新技術以及團隊一直以來的務實態度,目標打造最符合需求端的實虛融合元宇宙。鄭光泰笑說,央行提示的風險,也是幣託困擾的點,O2 元宇宙也須抵抗該風險將服務做大提供永續服務。
調查局嚴打虛擬資產犯罪 跨國交換4類金融情資
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指出,利用虛擬資產洗錢是近年新興犯罪趨勢,大量透過點對點(P2P)或場外進行交易,去中心化的特色使監管不易、缺乏適當認識客戶(Know Your Customer,簡稱:KYC)程序、且跨境移轉快速,風險極高,是各國司法機關專注重點,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所屬「國家金融情報中心(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簡稱:FIU)」,已將虛擬資產洗錢列為重點觀察的高風險犯罪類型之一。調查局洗防處調查官林可凡日前在法務部對媒體簡報時表示,虛擬資產具有監管不易、高度匿名性(例如P2P交易並無KYC)、場外交易金額龐大、無中心化機構配合執法、跨境移轉迅速等特性,容易被當作犯罪媒介。在國際間的犯罪類型包括:販賣管制物品(例如軍火)、詐欺、勒索軟體、稅務犯罪、電腦犯罪;在國內的犯罪類型則以違反《銀行法》(吸金)、賭博、毒品、詐欺、地下通匯、證券犯罪為主。林可凡指出,調查局為打擊洗錢等金融犯罪、提供相關司法和金融機關完整資訊,透過FIU蒐集4大類金融情資,包括:「可疑交易報告(論可疑,不論金額)簡稱STR」、「大額交易資料(50萬元以上現金交易)簡稱CTR」、「海關通報資料(旅客攜帶/貨物)簡稱ICTR」、「國外金融情資交換資料(透過艾格蒙聯盟)」。調查局將持續引進國外相關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指引、法律規範及執法案例等,以提供相關權責機關參考。
美比特幣盜竊案破 追回逾36億美元創最高紀錄
美國司法部8日表示,上周追回五年多前加密通貨交易平台Bitfinex被駭客竊取約9.4萬枚比特幣。按追回時市值計算,價值逾36億美元(逾1,000億台幣)創其歷來查獲金額最高紀錄,並在紐約曼哈頓拘捕一對夫婦,控告他們串謀處理這龐大數位資產的洗錢勾當。據了解,駭客2016年入侵Bitfinex系統,操作兩千多筆未經授權的交易而竊取11萬9,754枚比特幣。幾年來已變賣當中約2.5萬枚比特幣。被竊比特幣在五年多前總值約7,000萬美元,但其價格近幾年暴漲,若以9日盤中報價約4.4萬美元計算,近12萬枚比特幣總值逼近53億美元。被捕嫌犯為34歲的利希騰斯坦(Ilya Lichtenstein)和其31歲妻子摩根(Heather Morgan)。兩人被控洗錢和詐欺,若罪名成立,洗錢罪刑期最高20年,詐欺罪最高5年。他們負責為駭客處理那些被竊的比特幣,透過錯綜複雜的加密通貨買賣交易,把從電子錢包提領出來的錢,購買黃金和非同質化代幣(NFT)等資產來洗錢。由於案件在偵查當中,司法部沒有公布關於實際入侵Bitfinex駭客的控罪,並拒絕進一步評論。司法部副部長莫納可(Lisa Monaco)說:「這是司法部歷來查獲的最大金額,顯示加密通貨對罪犯來說,並非安全的避風港。」她指出,雖然加密通貨具高度匿名性,嫌犯也以極難追蹤的加密通貨交易,為不法所得的資金洗錢,但最終還是徒勞無功。因為聯邦執法部門再次向外界證明,其有能力透過區塊鏈來追蹤資金的流向。司法部表示在拘捕嫌犯後,就取得利希騰斯坦的電子錢包權限,成功追回當初被竊而剩下尚未處理的約9.4萬枚比特幣。司法部並呼籲當初比特幣遭竊的受害人前來認領。
2021年加密幣交易額達442.4兆元 被騙或盜走達3,920億元
2021年是區塊鏈中NFT項目的成長爆發期,但根據區塊鏈調研公司Chainalysis報告指出,光是在去年就有超過140億美元(約新台幣3,920億元)加密幣流到犯罪行為頻繁的地址。根據區塊鏈調研公司Chainalysis最新報告顯示,在2021年加密幣全年整體交易額為15.8兆美元(約新台幣442.4兆元),相比2020年成長超過5倍,其中NFT(非同質化代幣)貢獻了極大比例。交易規模成長的同時,犯罪損失同樣也是顯著成長,Chainalysis指出,相比2020年相關犯罪損失成長了79%,總金額達到140億美元(約新台幣3,920億元),其中詐騙財損達78億美元(約新台幣2,184億元),多為假投資詐騙。至於遭竊加密幣則是32億美元(約新台幣896億元),其中有72%發生在DeFi去中心化金融平台。Chainalysis提到,以往許多犯罪集團會利用加密幣的匿名性進行非法交易,但去年交易比重只剩0.15%,研判是執法單位的偵查方式更新以及區塊鏈金流逐漸透明的原因所致。
「打造平台就有義務負責」 澳洲立法逼社交網站提供酸民身分對抗網路霸凌
隨著網際網路的興起、社交平台的普及,網路霸凌成為許多國家十分頭痛的問題。目前就傳出為了遏止網路霸凌,澳洲政府打算透過立法,逼迫臉書、推特等各大社群平台公司交出「酸民身分」,希望以此抑制網路霸凌等問題。根據《雪梨晨鋒報》報導指出,澳洲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28日表示,他認為網際網路不應該是一個「瘋狂西部、機器人、偏執狂與巨嬰」可以在毫無後果的情形下傷害他人的地方。莫里森認為,有許多婦女與兒童在網際網路上遭遇匿名性的欺凌與誹謗,莫里森憤怒的表示「不允許言論自由怯弱的躲在地下室哩,施加匿名霸凌的網友正在試圖摧毀正常人的生活」。莫里森認為,應該設計一個機制,讓民眾面對霸凌或惡意攻擊時,可以依法要求社群平台刪除惡意留言。如留言無法刪除,社群平台公司應該在法院的命令下,強制揭發霸凌網友的身分,讓這些網友面對他們應該肩負的責任,還有承擔司法訴訟的費用。莫里森認為,社群平台既然是由社群媒體業者所創建的,他們就要負責維護留言區內的水平,如果業者不願意負責「我們就用法律逼他們負責」。事實上,早在9月的時候,澳洲高等法院就要求媒體業者要對報導下方的留言負責管理,如果有網友在底下惡意留言、誹謗,業者將面臨訴訟。而美國媒體CNN也因此關閉澳洲粉絲專頁,因為臉書拒絕因應CNN的要求,關閉CNN臉書上澳洲平台的留言功能。
吳建豪揪馬曉龍男男尬舞 笑稱就像在拍動作片
吳建豪推出新歌〈罪人〉,他分享創作過程,靈感來自於網路世代的群眾驅力,「這首歌之所以被寫出來,其實也是因為我感覺到在網路世代,大家面臨資訊爆炸,很多時候你會被淹沒在洪流中、不由自主的發表一些其實連自己也並不瞭解的言論,或是很容易就因為片面的理解、網路的匿名性質而去攻擊別人,但我覺得這些舉動的影響比較負面。」他也語重心長表示:「我覺得每個人都會犯錯,但每個人也都值得被寬恕。」MV中從吳建豪獨舞、接下來進入力量拉鋸的雙人共舞、以及僅憑一張椅子完成的多人群舞。(圖/環球音樂提供) 吳建豪透露,2018年在倫敦拍攝電影《葉問4》時,結識了新銳音樂製作人David Lucius King,兩人對於音樂的喜好一拍即合,於是一起玩出不少歌曲雛形,結合搖滾元素的〈罪人〉也是當時的創作之一。Van Ness表示:「我跟David非常聊得來,就像我弟弟一樣,我們邊聊邊創作,不知不覺5天內就飛速寫了5首demo。」MV中從吳建豪獨舞、接下來進入力量拉鋸的雙人共舞、以及僅憑一張椅子完成的多人群舞,他表示和《這!就是街舞》脫穎而出的編舞師馬曉龍這次合作,最重要的就是節奏和舞蹈的時機的配合,必須要呈現兩個人的默契,「感覺與其說是拍MV,還不如說是在拍動作片。」更透露,過程中最困難的不是舞步,反而是「橋」出MV拍攝的時間,「其實我只練了一天舞,就直接去拍了,連續拍攝兩晚、兩晚都超過12小時,算是體力蠻大的考驗。」他大讚對方非常專業、也非常有才華,和音樂的精神深切契合,也相信未來有更多機會合作。
加密貨幣盛行 央行副總裁:應直接禁止
加密貨幣引領全球投資熱潮,央行副總裁陳南光昨參加「2021世界投資者周聯合論壇」時表示,當紅的加密貨幣匿名套利,恐成洗錢工具,且挖礦非常浪費能源。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莫(Paul M. Romer)在視訊對談時呼應陳南光,加密貨幣沒有社會價值,只是擴大泡沫而已,「最好直接禁止」。加密貨幣全球市值前三大依序為比特幣、乙太幣、泰達幣等,它們並非政府機構發行的虛擬貨幣,使用區塊鏈技術來記載交易資料,雖然投資報酬高,但風險大,加上監管不易與交易匿名性,易衍生詐騙案。陳南光表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打著開放式金融創新的名號,卻有去中心化、無發行機構的特性,導致財產權歸屬難以界定,也因為有這些缺點,恐淪為洗錢工具,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同時,陳南光認為,加密貨幣的挖礦機制,不僅浪費很多能源,也可能破壞自然生態。陳南光與羅莫以視訊方式,討論加密貨幣應採取何種監管措施?羅莫認為,開放式創新不代表能讓社會受益,加密貨幣充斥詐騙、洗錢疑慮,讓人無法信任,既然不能創造社會價值,監管應採取強硬態度,最好的方法是「直接禁止」!陳南光表示,他身為經濟學家,對加密貨幣的立場與羅莫看法接近,「但身為央行副總裁,沒法採取強硬立場。」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昨以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理事長身分出席論壇,他對加密貨幣議題表示,各國政府或新創業者應該共同想辦法,「如何取其利、規避不利,以開放心胸來思考」。區塊鏈專家、鍶科技總編輯楊方儒認為,央行若對加密貨幣有洗錢疑慮,應加速數位版新台幣(CBDC)上路,不要一直讓數位版新台幣只停留在實驗階段,既然振興五倍券都鼓勵數位綁定,政府沒道理讓民眾口袋裝滿銅板、紙鈔要找零,到處做消費。楊方儒為加密貨幣叫屈,他認為洗錢、詐騙等犯罪早就存在,並非加密貨幣衍伸的社會問題,只是它的使用特性,讓歹徒從ATM匯款轉到加密貨幣交易,政府不妨先從政策上防治、加強反洗錢,避免可能衍伸問題。
比特幣12歲生日3/華爾街投資專家估1顆1100萬 多空看法兩極
依經濟學原理,當需求不變但供給減少時,價格就會產生上行的動力,因此許多分析師認定比特幣的價格只會愈來愈高。其次,比特幣大受青睞的其他關鍵,就是「去中心化」、「匿名性」,以及能夠隨時買賣。隨著近來避險投資需求大增,比特幣因供給有限,呈現「史詩級大漲」,也吸引了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的目光,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他在推特上與微策略執行長賽勒(MichaelSaylor)討論把公司資產負債表從美元轉為比特幣的可能性。「你若想幫股東一個千億美元的大忙,其他標準普爾五百大企業也會跟進,之後這個動作的價值將會膨脹為一兆美元。」賽勒的回應,讓馬斯克進一步詢問:「這麼大筆的交易真的可行嗎?」這段對話在資本市場引起關注。不僅新創科技公司的執行長們對比特幣感興趣,就連華爾街投資諮詢服務公司「GuggenheimPartners」的首席投資官斯科特(Scott Minerd),也預期比特幣的價格應當在每顆四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千一百萬元)以上。與比特幣眾多擁護者的看法相反,股神巴菲特以「老鼠藥的平方」來形容比特幣的危險性。(圖/路透社)然而,有許多投資專家對比特幣持反面態度。例如股神巴菲特曾以「很可能是老鼠藥的平方」形容這項資產的危險性;曾準確預測二○○八年次貸危機的經濟學家「末日博士」魯比尼(Nouriel Roubini)則說過:「比特幣不是貨幣,也不是記帳單位,更不是付款的方式,再者也不是穩定的價值儲存,且其價格出於一群人或大量持有者的市場操控。」他強調,未來各國央行發行的CBDC(Central Bank DigitalCurrency,央行數位代幣)將會取代比特幣,並推測比特幣很可能已接近泡沫化的時刻。
比特幣12歲生日4/從礦災學教訓 板卡大廠嚴格控管庫存
「比特幣投資,還無法與『避險資產』劃上等號。」同樣持保留態度的台新投顧研究協理江浩農分析,黃金是經過幾千年的考驗才有現在的地位,而比特幣的價格已經過二十多次逾三○%的修正,此外,隨著各國政府想方設法對比特幣進行監管,比特幣的去中心化及匿名性備受考驗,「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事實上,比特幣問世以來,一路暴漲暴跌,暗藏危機,對全球礦工及台廠而言,最慘痛的教訓就是二○一八年的「礦災」。台新投顧研究協理江浩農指出,比特幣目前無法與黃金劃上等號,未來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圖/江浩農提供)二○一七年加密幣市場興盛時,比特幣價格不斷攻破歷史高點,使顯卡等挖礦概念股大好,「那時真的很瘋狂,即使顯卡出兩倍價,還是有人搶著買。」一名板卡代理商回憶。當時全球比特幣礦場中,有七成在大陸,由於挖礦相當耗電,粗估每年需要二十二兆瓦的電力,嚴重影響民生用電,大陸當局於是出重手,下令「關閉礦場」,並認定首次代幣發行(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違法,要求各大加密幣交易平台業者配合調查。因此,二○一八年元旦過後,加密幣價格迅速崩跌,大批顯卡、主機板、CPU(中央處理器)也隨之被打入二手市場流通。經歷過這場礦災,各板卡大廠學到教訓,即使現在板卡不夠賣,對庫存控管仍相當嚴謹,以避免再發生自行吸收庫存及跌價的損失。加密幣礦機耗電量極大,台電與警方已抓獲多起礦場竊電案,嫌犯須賠償的電費動輒上千萬元。(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