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令
」南投身價48萬「水豚夫婦」逃家 飼主發通緝令:尪還在逃
南投縣有飼主花了48萬買了一對水豚夫婦,沒想到,牠們竟然逃家,飼主焦急在網路上發協尋令,透過熱心民眾幫忙,發現了其中一隻母水豚並且成功捕捉回家,另一隻公水豚則持續流浪,飼主提醒民眾,看到水豚,千萬不要動手觸摸,避免被咬傷。從飼主在草屯臉書社團PO文可見,上面寫著一公一母、共兩隻水豚君不見了,飼主還釋出當天水豚君逃跑的監視器,一隻先快速跑出去,接著另一隻緊跟在後,這讓飼主相當頭痛,因為牠們是花了48萬買的,兩隻水豚君2日下午1點多在飼主出門,一看到門開就趁機闖出去,死主追出去時早已不見蹤影,深怕牠們在外流浪發生危險,趕緊PO文請網友幫忙協尋。水豚因個性溫馴、模樣呆萌,近年來成為新寵;水豚是世界上體型最大的齧齒類動物,原產地在南美洲,不過只要發現危機就會快速逃跑,跑的速度每小時可以達到50公里,飼主緊急發出協尋令,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當晚有民眾發現母水豚在碧山路附近的小溪,透過多人合力順利將母水豚帶回家,但公水豚仍不見蹤影。其實水豚逃家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在新竹也曾有過,當時還出動8名壯漢,費了好大的功夫才捕捉到,對此,飼主也呼籲民眾如果有發現,請勿觸摸,避免被咬傷。飼主表示,水豚喜歡棲息在濕地或溪流的環境,生性較膽小,看到人會怕,貿然靠近會受驚逃跑,若發現可通報抓捕,避免靠近或上前觸摸,以免被水豚君的利齒咬傷。飼主呼籲發現水豚蹤跡請通報消防隊協助,千萬別動手觸摸,避免被咬傷。(圖/翻攝自臉書草屯人)
「李泰穎」找到了!北市發布失蹤居檢者協尋令 晚間強制送往隔離所進行檢疫
台北市民政局5日晚間發布訊息盼外界能幫忙尋人,原來他是一名居家檢疫民眾叫做「李泰穎」,4日入境後就未入住防疫旅館,北市府從4日晚間7點聯絡到5日上午7點,至今超過24小時以上,仍聯絡不到「李穎」,並透過警政系統協尋未果,因此依《傳染病防治法》公布失聯者,而就在晚間9點左右,中山警方已經尋獲李姓男子,將他戒護強制送往隔離所進行檢疫。經《蘋果新聞網》引述民政局的說法,失聯個案「李泰穎」4日下午3點25分自香港返台,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的受居家檢疫人員,但他入境所填列的手機號碼是大陸手機門號、檢疫地址填寫北市大同區的同一大飯店,依規定他應入住防疫旅館,不過里幹事5日聯繫時已聯繫不上,致電旅館才知他根本未入住,且已退房。經查詢民政系統,「李泰穎」已10多年未入境台灣被除戶,經聯繫「李泰穎」的姐姐表示,她已10多年未聯繫弟弟,也不知胞弟去向,經市府3次以上聯繫都未聯絡到李泰穎,透過警政系統協尋未果才對外公布。據《ETtoday新聞雲》指出,市警局根據男子填寫入住資料位於中山區農安街的同一大飯店,將本案交由中山警分局展開協查,就在晚間9點左右,已經尋獲「李泰穎」並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緊急將他戒護強制送往隔離所進行檢疫。北市民政局表示,為維護公眾健康權益,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7日函規定,公布失聯者姓名,失聯者或民眾如果有尋獲失聯人,請立即撥打台北市政府防疫專線(02)2375-3782與防疫機關聯繫。民政局也表示,民眾應依居家檢疫通知書規定誠實填寫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若是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或違反上述居家檢疫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同法第69條科處罰鍰。
「雪上加霜!」父截趾又脊椎受傷 少年扛家計無照騎車撞傷人
高雄市1名17歲少年阿豪(化名),自幼被單親父親撫養長大,原本當廚師的父親去年罹患糖尿病腳趾截肢、脊椎受傷,無法長時間工作,被迫當臨時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工作機會減縮,阿豪為負擔家計,去年3月無照騎車打工卻撞傷人,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15萬賠償,因和解金談不攏,遭對方告到法院,未收到傳單,成了被協尋的少年,高市警局少年隊警方找到少年,教導法律常識,讓少年日後能面對訴訟。高市少年隊警方指出,該名17歲少年阿豪有個悲慘的遭遇,自幼在單親家庭長大,由當廚師的父親一手撫養,阿豪原本是個無憂的少年,但好景不常,去年父親因罹患糖尿病腳趾截趾,加上脊椎受傷,不良於行,長期得站在廚房的廚師工作無法勝任,不得已去從事臨時工,卻又遇新冠肺炎疫情攪局,工作機會少,阿豪為了家計,白天上課,晚上去餐廳打工。家住鳳山區的阿豪,因打工餐廳在鼓山區,路途遙遠,阿豪為了能半工半讀,無照騎車打工,但老天捉弄人,去年3月,阿豪騎車和1名騎士發生車禍,當時雙方未發生碰撞,但對方一口咬定是阿豪的錯,才讓他慘摔,獅子大開口要求15萬賠償,阿豪嚇到,因搬家未收到法院出庭通知單,被法院列為待協尋少年。少年隊警方獲悉後,在法院發出協尋令的第4天循線找到阿豪,警方得知阿豪的遭遇後,提醒他18歲以下未成年少年未考到駕照前均禁止騎車,無照駕駛不僅違規,如不幸發生車禍,恐危及生命、財產安全,教導他法律常識並給予發生車禍後應報警,理性面對,讓阿豪學到寶貴的一課。17歲的阿豪因父親截趾又脊椎受傷,扛起家計,無照騎車不慎撞傷人,被對方告上法院,成了協尋少年,警方循線找到阿豪。(圖/高市警局少年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