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
」 台南地檢署 陳啟昱 台鹽綠能 台鹽 台南地院
被控詐領千萬助理費遭起訴 林宜瑾認了:承擔責任給社會交代
台南市籍立委林宜瑾今(9)日表示,面對被控涉及詐領助理費新台幣1,412萬而被台南地檢署起訴一案,自己已經在偵查中明確表達認罪,並在起訴前主動繳回所有被控涉詐金額,自己會承擔所有責任,也會給社會一個交代。林宜瑾被控在任台南縣議員、台南市議員甚或步入立法院擔任立委期間,陸續涉嫌人頭詐領助理費,台南地檢署2024年8月底一口氣帶回林宜瑾等共19人偵訊,直指林宜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訊後林宜瑾被南檢諭知以100萬元交保,但黃姓服務處主任則遭檢方聲押,進一步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案件偵辦一晃眼超過一年了,南檢今天偵查終結,起訴範圍限縮在林宜瑾、黃姓服務處主任及另一名黃姓助理共3人,認定犯罪助理費金額約1,412萬元。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是總統賴清德(圖)在台南的子弟兵。(圖/CTWant攝影組)林宜謹對此強調,自己在偵查中就明確表達認罪立場,也在起訴前主動繳回所有金額,面對責任不會逃避,也還給社會一個交代。林宜瑾回顧,從年輕時參與學生運動開始,如今擔任民意代表快30年,自認每一天都戰戰競競、如履薄冰,相信風評有口皆碑,而自己的表現都對得起支持自己從政的選民、親友。林宜瑾話鋒一轉,強調仍會向所有關心這件案子的民眾誠摯道歉,多年來因制度存在模糊地帶,許多民代辦公室便宜行事運作,產生不當效果,但錯了就承擔,這不是推託藉口。她期待,未來從制度面著手調整,避免類似案例一再發生,自己則會以更謙卑的態度面對社會與司法,盡力彌補所造成的遺憾。※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20歲男廁所偷拍成大女學生 被逮認罪求和解
20歲曾姓男子今年2月25日下午15時許,潛入台南市成功大學光復校區一樓男女混廁內,躲在廁所內持手機朝隔壁廁所偷拍1名女大生身體隱私部位影像,被女大生發覺報警處理,南檢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起訴,在法院審理時,曾姓男子認罪及與女大生達成和解賠償後,女大生撤告,曾男獲法官諭知公訴不受理,作案的手機被沒收。檢方起訴指出,曾男被女大生報警查獲後,在偵查中坦承不諱,與女大生在於警方詢問時的證述相符,警方查扣現場監視器畫面截圖8張、現場照片6張、還在曾男被扣案的手機畫面找到4張偷拍的性隱私照片,曾男涉犯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其性影像,拍攝內容是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身體隱私部位,依刑法319條之1第1項之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起訴。本案起訴後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定曾男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嫌,因此罪屬告訴乃論罪,受害的女大生在法院審理中見到曾男表達悔意,且接受女大生提出的和解條件,念及曾男年僅20歲尚年輕,同意和解給曾男自新機會,當庭與曾男調解成立,並具狀撤回告訴。法官指出,因曾男所犯屬告訴乃論罪,因女大生同意和解已撤告,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公訴不受理。曾男雖因被諭知不受理判決,縱未能訴追他的犯罪行為,惟起訴書已同時載明聲請沒收,犯罪的違禁物、犯罪所得及供被告犯罪所用之物,曾男用於偷拍的手機,一併宣告沒收。
勞資糾紛變命案!台南養雞場老闆持木棍打死員工 二審判13年
台南養雞場林姓老闆與謝姓男員工去年2月初因勞資糾紛,謝兩度到養雞場外放鞭炮示威,引發林男不滿,持木棍追出兩人發生衝突,林持棍攻擊謝男臉、鼻等部位,還將木棍插入謝男嘴裡,再拖到橋邊推落橋下致死。台南地院一審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刑13年,檢方與林男不服提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定理由不足,28日駁回上訴,仍判13年。此案發生在去年2月7、8日連續2天,謝男前往養雞場外燃放鞭炮,8日上午林男聽到鞭炮聲響,持木棍追出查看,持木棍攻擊謝男臉、鼻,見謝無力還擊,將木棍插入對方口內旋轉,導致謝男傷重倒地。林男先將謝男機車推到橋下,再將謝男拖到頂店橋,推落5公尺高的橋下導致其死亡。案發後,謝男家屬報警協尋,9天後、去年2月16日在頂店橋下尋獲謝男屍體。林男於3天後在2名律師陪同下投案,南檢偵結依殺人罪起訴。一審國民法庭認為,林男犯案手段殘忍,犯案情節重大,造成家屬心中難以癒合的傷痛,雙方並未和解;林男承認部分犯罪事實,有助於釐清事實發現真相,節省司法資源,依殺人罪判刑13年。林男被羈押近一年後,今年3月獲台南高分院法官諭令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死者家屬不滿法官讓林男交保,痛批法律不顧家屬安危。林男獲交保後,曾傳訊息給家屬請求寬恕、原諒,說內心相當懊悔,不過認為家屬求償金太高,要求調整,說自己只能負擔400萬,家屬怒控毫無悔意。林的律師上訴指稱,林男無殺人犯意,頂多成立傷害致死,且林男在警方未發現犯罪事實前,已主動投案。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一審判決量刑並無認定或裁量不當的情形;林男上訴仍並無新事證可推翻原判決;檢方上訴未舉出可加重刑罰事由。從而,林男上訴否認殺人犯意,主張符合自首減刑,指摘原審量刑過重,及檢方指摘原審量刑過輕,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點歌平台侵權牟利 KTV熱歌播不停 負責人遭訴累犯紀錄曝光
台南市中西區金華路某KTV與美華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在店內播放《中國新歌聲》熱門歌曲包括《夜空中最亮的星》、《野子》等,但未取得版權所有人宏揚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授權,遭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移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併案審理。台南地檢署移送併辦意旨書指出,美華影音負責人林姓男子明知《中國好歌曲》、《中國新歌聲》等節目的多首熱門歌曲如〈野子〉、〈留著淚說分手〉、〈阿楚姑娘〉等熱門歌曲版權為宏揚公司所屬,未經同意授權不得公開播送,卻與台南某商務會館KTV業者簽訂合約,在包廂內提供顧客點歌公開播送,並藉此獲利。檢方認定林姓負責人違反著作權法第92、93、87及101條。南檢查出,林姓負責人於2022年就曾因違反著作權法,遭金門地檢署提起公訴,案件現由智慧財產權及商業法院審理中,顯見其行為非初犯,且持續以相同手法重複牟利。據了解,宏揚多媒體為《中國好聲音》及多首華語歌曲在台最大KTV授權權利人,擁有公開播送、傳輸、重製與營利授權等著作財產權。檢方調查指出,美華影音科技未經授權,擅自重製相關音樂內容,並上架雲端點歌系統,供下游KTV業者營利播放。宏揚多媒體提醒,實際播放未授權內容之使用店家,如明知內容來源未經授權,仍提供點歌服務營利,依法亦可構成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與提供平台者共同負刑事責任,呼籲業者務必確認授權來源,依法經營,避免觸法。
台南調查官涉洩個資與「金錢往來」 南檢搜索羈押禁見
台南地方檢察署目前偵辦一宗涉及貪污的不法案件,新營站林姓調查官被檢舉利用職務涉及瀆職情事。根據台南地檢署表示,7月16日已會同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人員,持台南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林員位於辦公場所與住家執行搜索。檢方在連夜偵訊後,認為林員涉案情節重大,並有可能串供或湮滅證據,因此於17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根據調查,該名林姓調查官因遭人檢舉,疑似向涉案人士洩漏個人資料,並與其有不當金錢往來,案情疑點明確,引發檢調單位高度關注。為防內部人士通風報信,南檢採取跨區支援策略,指派中部機動組成員南下,進行搜索與蒐證工作,整體行動極為低調,以確保辦案進度與保密性。據了解,林員過去在北部單位任職,數年前調派至台南市調查處,負責新營站溪南據點業務。林員平日以熱愛運動、形象陽光健康著稱,這次竟傳出遭調查局同仁搜索,不僅震驚內部,也令不少同僚感到難以置信。台南地檢署強調,對於任何公務人員涉及不法情事,將秉持「勿枉勿縱、依法偵辦」的原則,徹底釐清案情真相,並捍衛公務體制的清廉形象與社會大眾的信賴。
京華城案江貞諭等23人輪調二審 6位前、現任一審襄閱都上榜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11日)開會,通過部長鄭銘謙圈選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23人名單,包括承辦京華城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新北、台中、台南等三都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林宏昌、蔡宗聖,曾任一審襄閱的林仲斌、李允煉、曾靖雅,以及北檢偵辦京華城等洩密案的主任檢察官鄧巧羚,還有調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陳淑雲等人都上榜。不過具有偵辦智財、營業秘密等專才的劉怡君檢察官未能出線。23位輪調二審檢察官(三專生),名單如下:黃士元(36)北檢、許祥珍(36)北檢、陳淑雲(38)北檢、林黛利(39)北檢、林仲斌(40)嘉檢、曾靖雅(40)雄檢、林珮菁(41)北檢、李允煉(41)桃檢。郭文俐(41)南檢、江貞諭(42)北檢、楊仕正(42)中檢、謝雯璣(42)嘉檢、蔡宗聖(42)南檢。馬中人(43)北檢、張友寧(43)北檢、林宏昌(43)中檢、呂建興(43)雄檢、劉穎芳(43)雄檢、謝雨青(44)北檢、鄧巧羚(44)北檢、江祐丞(44)新北檢、吳曉婷(44)彰檢、詹益昌(45)中檢。
七位前現任襄閱爭取調任二審檢察官 檢審會前會通過35人推薦名單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3日)召開會前會,通過推薦35位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將由部長鄭銘謙圈選其中23人。這次推薦名單可謂現任或曾任一審襄閱主任檢察官的豪華名單,總計有3位現任襄閱,包括:南檢的蔡宗聖、中檢的林宏昌、新北檢的江祐丞,4位前任襄閱:.楊婉莉、林仲斌、曾靖雅、李允煉。另外,北檢承辦京華城案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行政執行署調辦事的黃惠玲、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陳淑雲,及具有智財、營業秘密專才的劉怡君等檢察官也在推薦名單中,至於另位報名的檢察官劉玉書因已經部長鄭銘謙圈選為調二審辦事檢察官(即所謂二專生),切結放棄調升,因此其餘35位均獲檢審會推薦,全部名單如下(依機關、期別排序):1.黃惠玲(34)行政執行署、2.黃士元(36)北檢、3.許祥珍(36)北檢、4.楊婉莉(36)屏檢、5.陳孟黎(38)北檢、6.劉海倫(38)北檢、7.陳淑雲(38)北檢、8.高嘉惠(38)嘉檢、9.郭昭吟(39)北檢、10.林黛利(39)北檢、11.林仲斌(40)嘉檢、12.曾靖雅(40)雄檢、13.李奇哲(40)橋檢、14.王亞樵(40)基檢、15.林珮菁(41)北檢、16.黃紋綦(41)北檢、17.李允煉(41)桃檢。18.郭文俐(41)南檢、19.江貞諭(42)北檢、20.楊仕正(42)中檢、21.謝雯璣(42)嘉檢、22.蔡宗聖(42)南檢、23.馬中人(43)北檢、24.張友寧(43)北檢、25.王啟旭(43)士檢、26.林宏昌(43)中檢、27.呂建興(43)雄檢、28.劉穎芳(43)雄檢、29.謝雨青(44)北檢、30.鄧巧羚(44)北檢、31.江祐丞(44)新北檢、32.吳曉婷(44)彰檢、33.詹益昌(45)中檢、34.柯學航(47)中檢、35.劉怡君(50)竹檢。
綠營「政二代」吸金上億還試圖出境被逮 遭羈押禁見原因曝光
綠營政二代、前台南副縣長顏純左四子顏大鈞被控違法吸金,涉案金額高達上億元,他還試圖出境遭攔下,17日深夜於台南市平安區被逮捕,檢方訊後向聲請羈押,法院則在18日晚間裁准。顏純左曾是台南縣副縣長,也是賴清德總統擔任台南市長時的副市長,2019年爭取民進黨台南市第一選區立委初選提名失利,在賴清德當選總統後,他則逐漸退出政治舞台,在下營區開診所,主治腎臟病和慢性病等疾病。顏大鈞是顏純左的四子,在麻豆開設禮車租賃公司,曾和父親一起做慈善,藉著廟宇捐款和捐口罩營造公益人設,還成為台南市政府無給職顧問,形象陽光正面,實則打著父輩招牌四處吸金。顏大鈞多次在社群平台拍影片炫富,還曾嗆聲「總統是我乾爹」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假借開發案、光電案、車行經營等名目向身邊親友吸金,不法金額高達上億元,他起初照常給分紅,2025年開始卻未依照約定給予利潤並人間蒸發,被害人擔心自己的血汗錢血本無歸,組成自救會討公道,目前已有5人向顏大鈞提出告訴。顏大鈞還曾試圖出境避風頭,11日因境管而遭攔下,但當時但當時警方沒有拘票而無法扣人,顏大鈞自行離開,南檢則緊急核發拘票,專案小組17日晚間11時許在安平發現其蹤影,訊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地院羈押庭法官認為,顏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他未居住在戶籍地,而是與住在友人承租的租屋處,更試圖出境,若令他具保在外,將來配合到庭應訊的可能性甚低,有事實足認具羈押原因。法官認為,且其就資金取得與告訴人等人所證有別,且金額也有落差,可認供詞避重就輕,有事實足認有羈押原因。法官還強調,對顏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均不足以確保追訴、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非予羈押,國家追訴及刑罰權即有難以實現的危險,再參酌此案被害人數及受騙金額等犯罪情節,對社會治安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的程度,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抓到了!自稱「賴清德是我乾爹」 台南政二代吸金上億安平落網
綠營政二代、前台南副縣長顏純左四子顏大鈞被控違法吸金,涉案金額高達上億元,顏大鈞11日企圖從小港機場出境遭攔下,後自行離開機場並人間蒸發,台南地檢署緊急核發拘票,專案小組則於17日深夜,在安平找到顏大鈞並帶回偵訊,相關案情仍在釐清。顏純左曾是台南縣副縣長,也是賴清德總統擔任台南市長時的副市長,2019年爭取民進黨台南市第一選區立委初選提名失利,在賴清德當選總統後,他則逐漸退出政治舞台,在下營區開診所,主治腎臟病和慢性病等疾病。顏大鈞是顏純左的四子,在麻豆開設禮車租賃公司,曾和父親一起做慈善,藉著廟宇捐款和捐口罩營造公益人設,還成為台南市政府無給職顧問,形象陽光正面,實則打著父輩招牌四處吸金。顏大鈞多次在社群平台拍影片炫富,還曾嗆聲「總統是我乾爹」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假借開發案、光電案、車行經營等名目向身邊親友吸金,不法金額高達上億元。而投資人起初都能照常拿到分紅,2025年開始卻未依照約定給予利潤,多次找顏大鈞溝通都未獲回應,顏大鈞到4月底時更欠下上億元債務,此後便消失無蹤,被害人眼見自己的血汗錢無法拿回,組成自救會討公道,目前已有5人向顏大鈞提出告訴。見東窗事發,顏大鈞11日還想出境,最終因境管而在小港機場被攔下,但當時警方沒有拘票而無法扣人,顏大鈞自行離開並再度人間蒸發,南檢則緊急核發拘票,專案小組17日晚間11時許在安平發現其蹤影,立刻將他帶回偵辦,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涉性招待案一審無罪「南檢提上訴」 陳宗彥:啟動已簽結案件令人匪夷所思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民政局長、新聞處長期間,涉及接受性招待,遭檢方因貪污罪起訴,法官認為無法認定「陳董」是陳宗彥,一審獲台南地院判處無罪,台南地檢署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上訴。對此,陳宗彥昨(9)日發出2點聲明表示,檢察官當時重新啟動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他們自己簽結的案件,其實一開始就令人匪夷所思,並強調會在第二審為自己的清白繼續奮戰。陳宗彥被控於2012年受請託台南市某偵查隊副隊長調動案及2013年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2次免費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南檢去年8月15日起訴,台南地院5月15日宣判,合議庭認定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的證據均不足,判無罪。針對台南地院以關鍵錄音檔因無法認定性交易男客「陳董」指誰,判陳宗彥無罪一事,南檢指出,通訊監察譯文與LINE對話紀錄明確顯示,陳宗彥於2012至2013年間,多次透過王孝瑋安排性交易,並親赴指定地點與酒店女服務生發生性行為。檢方質疑,若如陳宗彥辯稱是「代他人安排」,何須親自赴約?原審一方面認定陳宗彥是以自身LINE帳號聯繫安排,一方面又指「男客為不詳人士」,判決邏輯明顯矛盾,未依法釐清。此外,南檢認為,陳宗彥於民國101年12月26日晚間,確有委請被告王孝瑋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服務,並依約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性服務;而被告王孝瑋於民國101年12月26日前,即曾請託被告陳宗彥協助「某員警平調案」,被告陳宗彥亦允諾並電請臺南市警局秘書協助處理,檢方認為此事構成典型的「對價關係」,且關說行為與其職務具實質關聯,屬於《貪污治罪條例》所規範的職務上行為,原審卻未予詳審,僅輕易判定無違法情節,顯屬重大疏漏。原審判決將連家樑與王孝瑋媒介性交10次之對象,從起訴書所載之「陳宗彥」改列為「不詳男客」,檢方也指出此舉與起訴書犯罪事實不符,卻仍據以量刑並宣告連、王緩刑,質疑原審顯有濫用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公平正義。故檢方今日依法對陳宗彥、連家樑、 王孝瑋3人提起上訴,期上訴審法院將原判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據《三立新聞網》昨日報導,陳宗彥對此發出2點聲明,一、無論是從證據取得的適法性,還是從建構案件事實的合理性來看,檢察官當時重新啟動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他們自己簽結的案件,其實一開始就令人匪夷所思;二、感謝第一審法官清楚的認事用法,諭知我無罪的判決。非常遺憾檢察官再提起上訴,但我會在第二審為自己的清白繼續奮戰。
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性招待竟無罪 南檢上訴:代人安排何須親赴!
臺南地檢署針對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性招待案提起上訴,認為臺南地方法院針對被告陳宗彥、連家樑、王孝瑋的原審判決,在認事與用法上均有違誤,且未詳加說明對價關係與職務上行為構成,判決理由明顯不備。檢方今(9)日已正式提起上訴,請求上級法院撤銷原判決,重新審理。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547號刑事判決指出,連家樑於101年至102年間擔任臺南市「慷樂隊酒店」、「皇龍酒店」、「天上人間酒店」實際負責人,王孝瑋則是連家樑之特別助理,兩人共同基於營利並媒介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之犯意聯絡,媒介三家酒店女服務生與男客為性交行為共10次,每次向男客收取性交易費用新臺幣1萬2,000元,並與提供性交易之酒店女服務生對分,以此方式共同媒介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以牟利。而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臺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及關說警官平調,接受業者性招待2次。臺南地方法院上月15日宣判,合議庭認定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的證據均不足,判無罪。連家樑、王孝瑋均依媒介性交易罪,各判應執行1年、8月,緩刑2年。根據南檢起訴書內容,陳宗彥任職南市府期間,因綽號「歐哥」連家樑、綽號「豆哥」王孝瑋等酒店業者關說員警平調案件,以及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進而接受連家樑、王孝瑋所提供的性招待。檢方指出,通訊監察譯文與LINE對話紀錄明確顯示,陳宗彥於101至102年間,多次透過王孝瑋安排性交易,並親赴指定地點與酒店女服務生發生性行為。檢方質疑,若如陳宗彥辯稱是「代他人安排」,何須親自赴約?原審一方面認定陳宗彥是以自身LINE帳號聯繫安排,一方面又指「男客為不詳人士」,判決邏輯明顯矛盾,未依法釐清。此外,陳宗彥於101年12月26日晚間,確有委請被告王孝瑋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服務,並依約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性服務;而被告王孝瑋於101年12月26日前,即曾請託被告陳宗彥協助「某員警平調案」,被告陳宗彥亦允諾並電請臺南市警局秘書協助處理,檢方認為此事構成典型的「對價關係」,且關說行為與其職務具實質關聯,屬於《貪污治罪條例》所規範的職務上行為,原審卻未予詳審,僅輕易判定無違法情節,顯屬重大疏漏。同樣情形也發生在102年11月9日,當時王孝瑋在「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上請託陳宗彥協助,並再次免費招待性服務。從對話內容可見其刻意交代女服務生「不要收錢」,檢方認為此舉即是利益輸送,構成賄賂行為。原審判決將連家樑與王孝瑋媒介性交10次之對象,從起訴書所載之「陳宗彥」改列為「不詳男客」,檢方也指出此舉與起訴書犯罪事實不符,卻仍據以量刑並宣告連、王緩刑,質疑原審顯有濫用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公平正義。故檢方今日依法對陳宗彥、連家樑、 王孝瑋3人提起上訴,期上訴審法院將原判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
台南嚴懲酒駕 3男累犯都不准易科罰金
高雄本月初3天內2宗酒駕撞死人案,引起全民公憤,台南院檢最近對酒駕累犯都不予輕縱,檢方對2名4度酒駕累犯,法院判刑5月,檢察官都不准予易科罰金,直接裁處發監執行,2名被告向法院聲明異議全部被駁回。院方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直接判刑8個月,可上訴。對執行檢察官不給予酒駕累犯易科罰金、裁定發監執行,南檢表示,尊重執行檢察官的決定,當事人得易科罰金或入監執行,屬檢察官的裁量權,該2名當事人4度酒駕,顯見罰金對他們已難收教化之效,因此駁回易科罰金聲請,讓他們直接入監反省。該2名當事人不服檢方裁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指檢察官不當指揮或家有重病老父待扶養為由,請求法官駁回檢察官裁定,法官審理後,支持檢察官裁定駁回異議,2名當事人都須入監執行。台南地院本月16日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判刑8月,不再給予易科罰金的空間,若判刑確定,陳男也須入監執行。判決指出,陳男是1名廚師,今年2月9日晚上在住處喝酒後,直至隔天下午4點多仍未退酒,騎機車追撞前車,酒測值0.52,第5度犯酒駕公共危險罪被法辦。法官認定,陳男5次酒駕,足認他對法律遵循意識及刑罰感應力薄弱,依法予以加重其刑,尤其他前4次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足見他有特別惡性,前次判刑7月入監執行毫無成效;他在本案審理時供稱,有5名未滿7歲的小孩要扶養,當庭請求輕判未被接受,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8月,可上訴。
搭台鐵搞丟400萬!越籍移工疑「地下匯兌」運鈔手 檢警將擴大追查金流
本月7日晚間,越南籍胡姓移工搭乘台鐵區間車至台南站,誤裝有400萬現金之行李袋遺落在火車上,後續被列車長尋獲交由警方處理。由於「失主」胡姓移工多次說詞反覆,警方已報警檢察官追求金流。如今傳出這筆現金,疑似是用來經營外籍移工「地下匯兌」業務的業者款項,胡姓移工僅僅只是「運鈔手」,目前檢警將擴大追查金流。據《中時新聞網》獨家報導,有熟悉台南外籍移工生態的業者爆料,台南地區的外籍移工有固定的換匯據點,這些「地下銀行」中,不少是由已取得身分證的當地人經營,各據點間需要大量金流互相支援,但為了擔心運送款項遭到黑吃黑,因此匯兌業者會雇用不顯眼、身分難以辨別的同鄉擔任運鈔手。本次事件中的胡姓移工就疑似私下受雇擔任運鈔手,負責替業者運送現金。據了解,胡姓移工來台工作12年,且與同國籍妻子一同在台灣工作。胡男7日以提袋裝入400萬現金,從台鐵仁德中洲站搭區間車到台南站,疑因恍神下車後才驚覺忘了拿提袋,急向台南站求助。台鐵迅速通報區間車列車長後在新營站拾獲這個提袋,但由於金額龐大,鐵警認為有必要查明金流,南檢也指示清查有無涉及不法,故未即時發還。事發後,胡男第一時間向警方宣稱自己是石材商,但警方循線到他供稱的嘉義石材廠求證,遭工廠老闆指認僅是月薪3萬多元的工人。之後胡男又向警方改稱鉅款是要歸還此錢購置越南房產時向「姊夫」周轉的借款。然而據警方向移民署確認,胡男根本沒有姊夫,而他口中的「姊夫」僅是同鄉好友的台灣籍丈夫,在台南從事製造業,2人並無親屬關係。但該名「姊夫」強調,自己確實借了400萬元給胡男;胡男則解釋手上400萬元中,部分為自己多年工作積蓄、部分則是四處商借而來。由於警方查出此一大筆現金並無任何提領、匯款紀錄,警方擔心涉及地下匯兌,為查證細節及金流,已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性招待案 南院一審判無罪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及關說警官平調,接受業者性招待2次。台南地方法院今(15)日下午宣判,合議庭認定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的證據均不足,判無罪。連姓及王姓業者均依媒介性交易罪,各判應執行1年、8月,均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根據南檢起訴書內容,陳宗彥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因綽號「歐哥」連家樑、綽號「豆哥」連家樑等酒店業者關說員警平調案件,以及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進而接受連家樑、連家樑所提供的性招待。檢方起訴認定,陳宗彥打電話給市警局謝姓祕書請託王姓警官平調案,具有職務上密切關連性,是陳宗彥有實質影響力所造成,2天後由連姓業者提供陳宗彥性招待,兩者具有對價關係;至於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也在陳宗彥請託後,前後不到1小時,經發局人員即已處理好,並簽核完成,明顯對承辦人員職務上發揮影響力,且有對價關係。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起訴陳宗彥所指的通聯紀錄,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力明顯不足;王姓業者對陳宗彥請託的警職人員平調案後,陳宗彥在4個月後接受性招待的對價要求,完全不符經驗法則,也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
陳宗彥被控接受性招待「一審獲判無罪」 本人3點聲明回應:非常欣慰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性招待,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但台南地檢署重啟偵查,查出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2次,且犯後態度不佳。然而台南地院今(15日)判無罪,可上訴。台南地檢署民國102年間偵辦王姓男子涉嫌妨害風化案,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時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的陳宗彥也涉入,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在104年8月31日簽結。不過全案因又有人告發,南檢事隔8年重啟調查,經過1年6個月偵辦,去年偵結起訴,以陳宗彥犯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檢方起訴指出,陳宗彥打電話給市警局謝姓祕書請託王姓警官平調案,具有職務上密切關連性,是陳宗彥有實質影響力所造成,2天後由連姓業者提供陳宗彥性招待,兩者具有對價關係;至於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也在陳宗彥請託後,前後不到1小時,經發局人員即已處理好,並簽核完成,明顯對承辦人員職務上發揮影響力,且有對價關係。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起訴陳宗彥拿出的通聯紀錄,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力明顯不足;王姓業者對陳宗彥請託的警職人員平調案後,陳宗彥在4個月後接受性招待的對價要求,完全不符經驗法則,也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針對結果,陳宗彥也發表3點聲明回應:1、感謝法官正確的認事用法,也感謝大家關心。2、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檢察官簽結的案件,法制上根本是不應該再存在的,被起訴我深感不平。3、獲得無罪判決,我非常欣慰,謙卑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
翻車了!台南情侶檔「假冒律師」濫訴誣告詐欺169案 男判14年、女判6.5年
台南情侶陳宥任、陳泓妤為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者,竟假冒律師及偽造證據向全台22 處地檢署、法院提告詐財,害被害人飽受困擾,嚴重浪費司法資源。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共涉169案,被害人378人,依誣告、偽造文書、詐欺、違反律師法等罪,13日對陳男判刑14年,另判6月得易科罰金,陳女判刑6年6個月,另一詐欺案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指出,陳男等2人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等,無視法律規定,竟然偽造債權契約,濫行反覆聲請支付命令,對法院施用詐術,企圖使對方不察,即可以極低的代價,獲得高額支付命令執行的財產上利益,且相對人縱使想要救濟,也將耗費極大成本及訴訟資源。這對陳姓情侶到處冒名申告與誣告,多達22個地檢署、法院,台灣高等檢察署協調各地檢署調查、協助訊問轄區遭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因他們2人住在台南,高檢署就委由台南地檢署統籌負責偵辦。南檢於去年7月間搜查查扣相關證據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人獲准。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為藉由司法程序牟利,竟單獨或與陳女共同以杜撰之事實及偽造契約、收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故意簽發與不實本票,以偽造自己被侵害之證據,持以提出刑事告訴、民事訴訟或聲請支付命令等,再於訴訟程序中,冒用對方名義提出陳報狀以自認其主張,兩人還串連作偽證,企圖欺惘承辦的司法人員,濫用司法訴訟以行牟利或欺凌他人之實,更妨害刑事偵查或司法審判正確性。另一方面,陳男於短時間內偽造出169件虛假案件繫屬各地法院或地檢署,且大部分被害人係遭受多次濫訴侵害,致嚴重影響正常生活,不乏因此影響工作、波及家人、名譽受損者,或心生抑鬱萌生死意者,或委任律師面對濫訴,所費不貲者,本案被害人所遭受侵害程度甚鉅,對2名被告均予以嚴懲。可上訴。
陳佩琪再提「南鐵東移拆遷案」 批賴清德權利越大傷害越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27)日發文回憶初見總統賴清德,疑惑喜歡畫的人心底應該不會如此兇殘才對。可後來台南因登革熱死了很多人,賴卻拒入議會很多天,「不知是否過去霸道慣了,沒人治的了賴,才導致當總統後,一昧要求60%在野陣營要跟40%執政黨合作。」陳佩琪今(28)日再度發文補充,提到過去的「南鐵東移拆遷案」,表示權力越大傷害越大,以前是台南,現在擴及全國。陳佩琪27日於臉書發文表示,聽了賴清德對在野陣營號召25萬人上街頭抗議的反應談話後,心裡頗為訝異,有人開玩笑地說,她是否要應賴清德的指示,去天安門抗議,這樣柯文哲才有可能被放出來?自己是不想再回應這種話題了,回應下去就只是純粹嘴砲式的口水戰而已,「不過以一個總統的高度如此回應民意訴求,驚訝之餘,還是很努力地從自己的記憶中去搜尋這個人」。陳佩琪昨日於臉書發文提到,印象中自己見過賴清德一次,當時應該是市長,是和北市府員工去台南做市政交流時見到,賴請他們去吃飯,席間和柯文哲閒聊一些市政議題,記得雙方有談到市政預算,賴稱「台南啊!市政預算不多啦!不像你們台北」等。陳佩琪回憶道,隨後參觀台南市政府,印象中某一層樓走廊掛滿了市府買的畫,她個人很喜歡畫,看得津津有味,「現在回想起來,心裡還是很疑惑,喜歡畫的市長(總統),心地應該不會如此兇殘才對啊?」陳佩琪提及,後來對賴有印象是台南登革熱死了很多人, 但拒入議會很多天,理由是抗議議長賄選判決不公,「感覺他就是一個不計外界毀譽、很有個性的人,心想要是台北市長這麼做,下場一定很淒慘,但只要台南市民容忍,外人也不好說什麼。」陳佩琪批評,但是否過去霸道慣了,沒人治的了賴清德,才導致對方現在當了總統後,一昧地要求60%在野陣營要來跟40%選票的執政黨合作,而非40%執政黨要傾聽民意,跟60%在野陣營合作。對此,陳佩琪今日又在臉書發文補充,因自己是醫生,比較重視台南發生的登革熱死亡人數創紀錄的新聞,不過「感謝網友提醒,要去看賴清德在台南南鐵東移對待市民的那張嘴臉,還有富立建設這家公司。」陳佩琪指出,「權力越大,傷害越大,以前是台南,現在是擴及全國。的確,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是萬古不變的道理。」印象中毛家慶已經去告發南鐵東移了,「不曉得這案子辦的進度如何?南檢有大搜索了嗎?」
才被判13年!前台南議長郭信良又涉綠能弊案 多名市議員官員遭約談
南部地區綠能開發弊案持續擴大,高雄地檢署22日清晨指揮警調兵分多路,在台南市、高雄市多處展開搜索行動,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及多名台南市議員、地方官員及企業負責人均被帶回偵訊,檢調初步鎖定貪汙、圖利等罪嫌,全案仍在積極偵辦,預計今夜將移送地檢署複訊。據了解,本案起於檢調追查綠能開發過程中的不法金流與土地交易,郭信良涉嫌協助某大型集團護航台南七股光電場開發案,該集團由商業界重量級人士鍾嘉村主導,版圖橫跨土地開發、房地產、運輸、觀光遊艇、飯店、食品、餐飲及能源產業,旗下擁有多家上市櫃公司,影響力遍及全台。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檢警調人員,在台南市、三地集團董事長鍾嘉村住處同步搜索,並約談郭信良、台南市議員李偉智,以及台南市政府承辦光電案的多位公務員,案情迅速升溫,對南部政商圈造成震撼。郭信良曾涉台南市地重劃案,遭控向建商收賄勒索1300萬元,南檢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依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並宣告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650萬元。此次再度捲入綠能開發疑雲,不僅讓郭信良的政治生涯再蒙陰影,也讓台南政壇風聲鶴唳。此案更因值2026年地方大選前夕,格外敏感,恐牽動選情發展。郭信良曾任省轄市台南市議會第14至16屆議員,並於升格為直轄市後擔任第1至第4屆市議員。2018年,郭因未獲民進黨提名參選議長,宣佈退黨,改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最終獲國民黨與無黨聯盟支持當選議長,2022年則敗給民進黨提名的邱莉莉,結束議長任期。外界普遍將其歸於民進黨內部的立委陳亭妃系統。檢調目前持續追查案件資金流向與政策決策過程,預料將有更多政商關係網浮出檯面。
惡狼1天8度潛入小學廁所偷拍4童 他認了!法官竟判無罪
施姓男子一天內8度潛入台南市某國小廁所,偷拍4名學童如廁時的私密部位影像,經警方逮獲坦承犯行後,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罪嫌起訴。不料,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卻以施男與被害兒少之間並無性互動,也沒有藉權勢脅迫,不構成性剝削罪要件,僅觸犯《刑法》妨害祕密罪,但因被害兒少沒有提告,判處施男無罪。南檢表示,將研議上訴。判決指出,施男2023年7月31日上午騎機車前往台南市某國小,站在校園附近,只要看到有學童上廁所,即伺機持手機前往攝錄對方裸露下半身上廁所的影像。當天從上午8點至下午1點,施男共偷拍1名女童及其他3名身分不詳的兒童或少年脫褲子上廁所時,露出臀部、下體等私密部位影像得逞;直到女童發現遭人偷拍告知老師,校方報警循線將他逮獲。偵訊時,施男坦承不諱,檢方依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提起公訴。不過,台南地院卻認為,施男所拍的影像,並非女童或其他3名不詳兒童或少年,與施男互動時的性活動過程,也不是在性活動中受到性剝削,並不符合性剝削罪構成要件,僅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無故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法院強調,鑑於此罪為告訴乃論,但因被害兒少都沒有提出告訴,加上檢方也沒有提出施男有其他涉犯性剝削罪的事證,因此應該判處無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百萬網紅爆料分局長受議員關說施壓員警 南檢證實已分案調查
百萬網紅「Cheap」近日在臉書爆料,指控台南第一警分局長章振國被市議員陳皇宇關說,要求將無辜民眾列入車禍筆錄,員警拒絕卻遭記申誡,陳皇宇大動作拿出行車紀錄器試圖還原真相,但台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並將釐清員警是否涉及瀆職。Cheap指控,2月22日有名18歲女騎士擦撞到名車,女子認為是臨停車輛導致車禍,咬定該車為違停,但處理員警拒絕將該車列為車輛當事人,女子向陳皇宇陳情,而二次筆錄後內容依然沒改,承辦員警因而被以「態度不佳」遭記申誡陳皇宇事後出面召開記者會,拿出當事人的行車紀錄器,強調僅是接受陳情,想為民眾爭取權益,絕沒有關說,一切尊重警方的行政流程、依法行事,若有行政違失情事也絕不寬貸,此事也在網路上引發熱議。台南地檢署則證實,全案已在7日分案,針對議員是否關說,和員警是否拒絕民眾要求補充筆錄內容,員警受懲處的理由等相關案情進一步釐清,將調查是否涉及瀆職或其他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