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
」 詐騙 投資 車手 遺產 柯文哲迷戀「從沒見過面」帥哥網友 女作業員慘淪車手4度收款140萬元被逮
彰化縣28歲高姓女子在工廠當作業員為業,而她近日在網路上結識一名網友,該網友對她噓寒問暖、呵護備至,2人更以男女朋友相稱,高女則在對方慫恿下甘願成為車手,12月間向47歲被害人3度取款,近日又相約面交100萬元,被守株待兔的員警當場逮捕,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該名網友是詐騙集團成員,在網路上結識高女後,見她單純好騙,先是以甜言蜜語取得對方信任,接著便慫恿協助自己取款,高女不疑有他,竟真的成為車手。被害人則是誤信網路股票假投資詐騙陷阱,與高女在12月間3度面交,先後損失140萬元,但往往是付錢後又被要求加碼投資,直到被害人家屬驚覺有異,這才前往警局報案。和美分局伸港分駐所獲報後決定將計就計,趁著2人第4度面交時將高女逮捕,並在她身上查扣100萬元、印章、識別證、協議書、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和美警分局調查,詐騙集團利用臉書刊登一頁式股票假投資廣告,誘騙被害女子加LINE並下載APP操作股票投資買賣,以「放長線釣大魚」的手段,先「微量出金」讓被害人上鉤,被害人後續建「無法出金」,經家人查證後才驚覺遭詐騙,全案詢後將高姓女車手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偵辦。
領走2孫1400萬遺產喊「我孫子的就是我家的」 阿公拒不還錢遭判刑
謝姓男子多年前因故死亡,身後留下的撫卹金、保險金共有1740萬元,由他一對未成年的兒女繼承,而家人當時開會決議,由謝姓阿公擔任2個孫子監護人,但實際上是謝男弟弟、弟媳照顧。怎料,阿公卻擅自從帳戶中領走1400萬元,經多次提醒仍不還,最終只好告上法院。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他2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男在2020年9月間因故去世,遺留保險金、撫卹金1740萬元,由他的一對兒女繼承。由於孩子還未成年,家族會議決定讓阿公當監護人,但考量他年事已高,遂將孩子交由謝男弟弟、弟媳代為照顧,同時把繼承的1740萬元平均存在2個孩子的郵局帳戶,讓弟媳保管帳戶存摺和印章。阿公在謝男死後將滿1年,曾以監護人身分,向郵局告知因存摺、印章遺失,需要申請出新摺。5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2月,謝男弟媳向法院聲請,要把謝男兒女的監護權移轉到自己名下。聽聞此消息後,阿公認為對方想搶走孫子的前,便在2022年3月,拿著存摺前往郵局領走2帳戶共1400萬元。後來,弟媳想換存摺時,才發現存款消失,要求阿公還錢,但阿公卻不同意,也不接受信託,最終弟媳只好以定代理人身分控告公公侵占。高雄地院審理時,阿公出庭稱自己絕對沒有偷錢,只是想幫小朋友保管鉅款,不可能侵占;但法官卻從警詢筆錄中發現,這位阿公說詞反覆,起初坦承將部分錢款拿去還債,後來卻又改口說他還有一幢價值千萬透天厝,可以還錢,最後又喊道「這錢是我們謝家的,我孫子的就是謝家的,這是我兒子的保險金,全部都是我申請的,我有權保管」。法官認為,阿公明知這筆錢是2個孫子的,卻私自侵占,又不肯把錢還回去,再考量到他犯後態度不佳,難認有知錯悔悟之意,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他2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逛好市多「保冷購物袋」被偷走! 引一票網共鳴:我也被偷走過
好市多推出的一款小型立體保冷購物袋,受到許多民眾喜愛,不過因為款式只有一種,常常會帶去好市多使用後,出現被誤認拿錯、偷走的情況。就有一名網友在網路上發文,指出他帶著保冷袋去好市多,結果袋子連同推車被別人推走,但因為他在出門前,有在袋子上做記號,幾分鐘後就在一旁發現推車和購物袋,原PO也提醒大家,新袋子一定要記得做記號。一名女網友在Facebook社團「Costco好市多 商品經驗老實說」中發文,表示她近日帶著好市多的保冷購物袋到好市多購物。因為擔心袋子會被工作人員當成是要購買的商品,也怕被其他人誤認,因此便用衣物印章在標籤、手把處留下記號,翻開袋子就能看到。原PO指出,後來她與先生逛得太認真,結果要將商品放進推車時,才發現保冷購物袋連同推車整台不見。2人只能在商場內尋找,所幸約3分鐘後,就在一旁找到被別人丟棄的推車,袋子還被翻開,原PO也提醒大家「記得新袋子要做記號」。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許多人紛紛表示「傻眼欸,一個袋子也要拿」、「我的就被A走了啊,氣到現在」、「我的也被偷走過,超傻眼」、「真的會被拿走,要寫好寫滿袋子」、「黑五時我也被A走整台推車,但我的保溫袋沒找回來」。不過也有網友指出「只要跟賣場一個樣式,應該就會讓人混淆」、「我覺得比較有可能是推錯了耶,因為袋子外觀如果沒有做記號的話根本分不出來。可能推錯車的人,在要放冰的東西時,掀開保冰袋一看才發現不是自己的車,所以也只能棄車逃跑了」、「太太多人帶這保冷袋到好市多購物。我也常推錯車,也常被別人推走,但還沒被偷過」。
照顧奶奶10年竟遭姑姑告刑事 他心寒:以後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
長輩畫大餅,吹噓自己有多少財產,結果死後讓後輩因為財產互告!有40歲的未婚網友感嘆,阿嬤被他、媽媽和弟弟一同照顧了10年,直到阿嬤過世前1年,因為爸爸過世,才交由一等親的姑姑照顧,沒想到保險理賠卻被姑姑更改受益人,導致他們一家沒辦法執行阿嬤的交代,用來支付她的喪葬費,沒想到後來甚至被姑姑提告刑事,因為阿嬤跟她說她的戶頭有上百萬,所幸他們都有把這些年照顧阿嬤的花費留下證據,因此這個刑事以不起訴處分結束,這也讓原Po直言,「如果人生再來一次,他絕對會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感嘆,如果人生再來一次,他絕對會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10年前,爸爸過世,阿嬤由我、媽媽、弟弟一同照顧。阿嬤在爸爸過世後,有老人痴呆、躁鬱、憂鬱。阿嬤過世前1年,我們把阿嬤交由姑姑照顧,原因是姑姑是一等親,我跟弟弟是二等親,媽媽是路人甲。 法律上,先生過世,媳婦跟婆婆其實沒有姻親關係,姻親關係不復存在,所以婆媳變成路人甲+乙。」直到阿嬤2022年初過世,過世後1周,原Po家人原想去申請保險理賠,用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這也是阿嬤多年來的交代,然而原Po卻被告知家人不是受益人,儘管「我們家喪葬費共支出十來萬,付了大部分的錢,包含驗屍費、冰櫃、禮廳、靈堂費用、頭/尾七,姑姑只付了兩萬多,也就是女兒旬+金紙。當家人還在一頭霧水,感覺有什麼事即將發生。」同年端午節前,原Po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要他們一家人去做筆錄,因為姑姑告全家人刑事,包括詐欺、偽造文書、盜領。於是他們開始準備多年來照顧阿嬤的證據,包含所有醫藥費正本、出遊照片、出國遊玩出入境資料等,「做筆錄的時候,從警察那邊得知,姑姑提告說明阿嬤的戶頭有上百萬,要我們如實交代。話說,阿嬤戶頭有沒有這幾百萬,我怎麼知道呢?存摺印章阿嬤都會輪流拿給大家保管,誰沒事會去看這些費用呢?」所幸後來這個刑事以不起訴處分結束。不過對於被修改保險受益人的保險,原Po和家人只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以及誰是保險受益人,因為想請受益人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在貴人指引下,找金評中心來評議,阿嬤神智不清的狀況下是可以更改保險的嗎? 後來金評中心宣判更改保險無效,之後我們提告保險公司,要求把保險金還給我們支付喪葬費。」再提告保險公司後,他們發現打電話請保險公司來更改保險受益人的就是姑姑,「她握著阿嬤的手蓋章,並跟保險公司說明印章遺失,所以同時辦理更改印鑑證明。其實印鑑在我這,沒有遺失。」原Po跟家人嚥不下這口氣,於是提告姑姑要支付照護費、阿嬤的生活費,「但我們敗訴了,原因是即便阿嬤生前既有存款只可應付生活費,但死後保險理賠可以支付阿嬤的醫藥費,包含開心臟繞道手術、下公車絆倒左大/小腿骨折、顛顯發作、痔瘡破掉腸子大失血等。」對此,原Po也感嘆,「法官阿,你覺得照顧一位老人家只需要錢嗎? 體力、精力、時間都不需要嗎? 本人將近40歲,未婚。 經過這些事後,有些話想對老人家、媳婦、孫字輩的說。」原Po想對長輩說,「你不要畫大餅,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你活著的時候盡量花,看要贈與還是放信託,但絕對不要誇大,讓你的後輩互告,妳高興了嗎?要不是我爸在N年前有說要把就醫收據正本留著,我們一家人刑事起訴,你的兒孫都會變得有案底…我如何在社會上立足?」原Po也向媳婦表示,「你只是姻親一等親,不要跑在別人面前孝順。一等親都沒跑得你快,你急什麼? 你的孝順別人感謝你嗎?想開點!」他也提醒孫輩,努力當個吸金的孫女,「阿公/阿嬤生前給我是贈與,一年200萬,我一定吸好吸滿,人不需要會投胎,但孫輩的一定要懂吸金!死後才是財產,這才要大家平分!」原Po還補充,姑姑在知名廟宇旁邊賣素食,有很好的人設,她賣素,但不吃素。法官問他月收入,她表示有20萬,因此姑姑根本沒有經濟困難。更扯的是,阿嬤生前住在姑姑名下的房產,死亡前1天,看護跟姑姑說阿嬤在喘,姑姑說隔天長照家庭醫生就會來看阿嬤,「但阿嬤隔天就死了,沒有送醫院喔…阿嬤喘到死…」他最後也感嘆,「我孝順過長輩,但這就是後果。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感觸很深啊⋯我家也曾遭遇類似的財產大戰,二姑還跑去國稅局用關係查阿嬤名下資產有多少,真可怕」、「我家四姊妹幾年前也經歷過類似事件,所謂人在做天在看不過是自我安慰,但求問心無愧」、「辛苦了!這經歷真的很痛很心寒」、「願意做、甘願受,無愧天地只求無悔,不問他人功果自得,福報正在來的路上」、「長輩亂說話,死後讓後輩亂成一團,神主牌可以放水流了,這是我跟我媽說的,要他們老一輩嘴乖一點。」
註銷亡父電話被要求證明「你爸是你爸」 他跑4次崩潰:戶口名簿都帶了
大陸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一名男子近日帶著戶口本及父親的戶口註銷證明,到當地電信營業廳注銷亡父的電話號碼時,遭到推脫刁難。當事人控訴,自己第4次去電信營業廳前派出所已做出說明,且戶口本也能證明2人為父子關係,營業廳仍讓他證明「我爸是我爸」,直到他拍下影片PO網,業務員才給辦理。《極目新聞》報導,影片中,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顯示,老人於2020年2月去世,同年4月註銷戶口,落款處標註著「僅限辦理電話號碼取消業務」,戶口本上也有派出所的註銷專用章。男子稱,畫面中的發生在29日,當天是他第4次到中國電信惠安縣新景華庭營業廳,為去世的父親註銷電話號碼。當事人說,父親4年前去世,之後亡父電話卡每月199元套餐由他在交費,寬頻連著機上盒,方便母親看電視,近期他覺得199元的套餐太貴,決定把號碼註銷,但自己去了電信營業廳3次,才陸續把需要的手續準備好,「期間,營業廳工作人員聽說我來註銷電話號碼,一直換不同業務員接待,用各種理由推脫,無法順利辦理。我被逼無奈才拍視頻。」投訴人指出,派出所28日開具了父親的戶口註銷證,並告知他無需重複開具父子關係證明,於是他當場撥通電信業務員電話,讓警方告知對方相關情況,業務員也回應「清楚了」。然而他隔天再去辦理業務時,工作人員卻稱他提供的關係證明沒用,「讓我再去派出所開關係證明,證明我爸是我爸」,才能辦理。男子提到,之後他當場把影片發到網上,營業廳值班經理才趕緊告知業務員,其提供的現有證明資料合規,最終花了半小時辦理完畢。對此,電信業者回應,該名男子確實去過營業廳多趟,營業員看到戶口本上有註銷印章,認為戶口本無法證明家屬關係,才讓他去派出所開具證明,將聯絡客戶做進一步了解。
見再婚尪快嚥氣…她領走「300萬存款」遭判刑 律師揭關鍵
一位再婚的女子眼看丈夫已經走到人生最後一天,在對方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到銀行把配偶名下的300多萬元領出來,事後被繼子女提告,遭到法院判刑,目前仍有民事分割遺產訴訟進行中。律師提醒,妻子沒有經過合法授權,不能私自提領丈夫存款,倘若男方處於昏迷,無法授權,配偶擅自用他的印章就是偽造文書。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個案,該位再婚的女士眼看丈夫走到人生最後一天,在他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去銀行把丈夫的300多萬元領出來,被繼子女提告,被法院判刑,目前仍有民事分割遺產訴訟。律師表示,丈夫過世後,配偶不能夠私自提領其名下的存款,因為人過世後,就不能用他的印章。蘇家宏說明,丈夫過世前,妻子如果沒有經過合法授權,也不能夠私自提領丈夫銀行的存款,因為丈夫個人的財產是由他自己管理,丈夫昏迷中,無法授權,妻子用丈夫印章也是偽造文書;就算銀行讓妻子領走,其他繼承人主張那些財產是丈夫的遺產,最後仍然要計入遺產,公平分配給其他繼承人。律師提到,在情感上夫妻財產應該是一體的,但是在法律的認定上卻不是如此,如果不了解法律誤觸法網,多走冤枉路,還要受到刑事程序的制裁,財產也沒多得,其實很划不來,「依照法律來辦理繼承領取財產,雖然還要跟繼子女協商,需要多一點時間,但畢竟這是法律的規定,在沒有事先規劃下,就必須要走的路。」蘇家宏建議,再婚族最好能夠事先安排好繼承相關事宜,尤其是讓彼此擔任遺囑執行人,因為夫妻感情再好,如果沒有法律的保障,就會耗費多一點時間跟繼子女溝通,或走法律程序。寫一份有效的遺囑,可以保障還活著的配偶,有法律權利可以全權處理遺產,無須鋌而走險。
微電車「未掛牌投保」今起最高罰3600元、扣車 新法懶人包看這邊
阿公阿嬤、外籍移工、菜籃族常在騎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從今天(11月30日)起,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違者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也會移置保管。以下為CTWANT整理得微電車新法的懶人包,資料參考自「交通安全入口網」、「監理服務網」,提醒民眾上路前應再三注意。小心分辨這2種車:過去稱作「電動自行車」的車款,目前已改名叫「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腳踏板、須掛牌,是以電力為主要動力的二輪車輛,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而「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有腳踏板、不須掛牌,以人力為主要動力、電力為輔助的二輪車輛。(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騎微電車上路前必須先做到:1. 投保: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者無法辦理登記換照或發照。2. 掛牌:審驗合格應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違規者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其中,審驗合格車輛將移置保管,未審驗合格車輛則沒入。3. 滿14歲:未滿14歲駕駛者,將處駕駛人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以下行為不能做:1. 行駛速率不得超過25km/h,違者罰900元至1800元2. 禁止載人,違者罰300元至600元3. 未讓視障者,罰600元至1200元;未讓行人優先通行,罰300元至1200元。若因不停讓導致視障者受傷或死亡,罰1200元至2400元4. 損毀、汙損或變造牌照導致無法辨認,罰所有人900元至1800元,並重領牌或改正5. 未戴安全帽,罰300元6. 酒(毒)駕罰1200元至2400元;拒檢罰48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與移置保管該車輛7. 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罰所有人1800元至5400元,並改回原規格(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如何領牌、規費多少錢?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時,車主應準備:1.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2. 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4. 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5. 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準備好以上資料後,可到各監理所站或到點服務場所完成「實車查核(驗車)」,並可申領牌照,微電車牌照規費為450元(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警破獲詐騙車手集團 御用律師刺探案情、偽造委任狀遭法辦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查緝假投資詐騙集團,循線逮捕16名成員,其中5人收押,但偵辦過程卻發現,成員委任的魏姓律師涉嫌以偽刻落網車手家屬印章,簽署不實委任狀,疑利用陪詢刺探案情。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帶隊拘捕該名律師到案,依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嫌查辦,複訊後諭知40萬元交保。去年12月底,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與台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等單位接獲約10多名被害人報案,指遭假投資詐騙,統計損失總金額高達2000萬元,車手取贓款時都採面交方式,警方掌握情資,於今年1至9月間,分別在高雄、屏東、台南、花蓮等地,陸續緝捕15名車手到案。深入追查發現,背後是22歲朱姓男子以遠端遙控車手,從事面交取款及洗錢犯行,但他長期躲藏在柬埔寨,追捕不易,檢警趁今年中秋節朱嫌回台過節時,到他高雄市住處逮人,經檢察官複訊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正循線溯源追查上游及資金流向。但偵辦過程卻發現,集團車手落網後,透過魏姓律師陪同偵訊,疑順道刺探案情,不僅如此,更涉嫌以偽刻當事人家屬印章,簽署不實委任狀,涉嫌偽造文書。經專案小組蒐證完畢後聲請拘票及搜索票獲准,日前由檢察官帶隊拘捕魏姓律師到案,搜索查扣294顆私章、13張鎖印行收據、手機、筆電及涉案偵查卷宗等證物,警詢後依涉犯《刑法》偽造文書、洩密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複訊後諭知40萬元交保。
李亞萍腳傷未癒又重摔 親曝身體現況「不用吃止痛藥」
余天老婆李亞萍先前才在家中跌倒,頭部撞到大理石地板且手部瘀青,當時因余天中風住院,李亞萍並未立即就醫,忍著傷勢痛楚一心以家人為優先。今(13日)李亞萍出席孫女「小元寶」抓周暨周歲派對,未料接受媒體訪問時,一時腳步沒踩穩,直接往後重摔,幸好後方有桌子擋住,沒有造成大礙。李亞萍因軟骨磨損住院,只能靠輪椅代步,連上樓梯都得靠行動電梯輔助,鮮少出門的她今天為金孫1歲抓周難得出門,卻又不小心摔倒,她心有餘悸地說:「腳還有一點點拐,還是有點不舒服,不用吃止痛藥,有好一點。」直言自己目前身體還OK。余天、余祥銓、柔柔、小元寶、李亞萍一同現身小元寶抓周活動。(圖/侯世駿攝)今余天、李亞萍一同出席兒子余祥銓、柔柔的女兒「小元寶」抓周派對,小元寶依序抓到相機、元寶和印章,有當攝影師、理財專家和企業家的寓意。余天現場也喊話兒子余祥銓再拚第二胎金孫,余祥銓則表示目前工作太忙,且明年還要補辦婚宴,第二胎先緩緩。
李亞萍現身孫女周歲宴突重摔!眾人嚇壞攙扶 身體近況曝
余天、李亞萍今(13)日為余祥銓、柔柔的女兒「小元寶」,也是他們的寶貝孫女舉辦周歲抓周派對,小元寶依序抓到相機、元寶、印章,有當攝影師、理財專家和企業家的意思,讓眾人開心不已,余天也表示,孫女抓什麼都好。余祥銓則透露女兒很愛跳舞,若她未來要當「星三代」也可以,隨她的意願。而活動結束後也發生緊急插曲,李亞萍準備受訪時因為重心不穩,導致她往後倒,還好後方有桌子撐住,其他人也趕緊上前扶她,目前沒有大礙。李亞萍今因為有點過敏,臉稍微略腫,原本不想公開露面,不過耐不住大家盛情邀約,她還是美美現身,氣色看起來還不錯。余天還故意在旁大虧老婆:「有點腫!」李亞萍馬上給他一個銳利眼神,余天才趕緊補充:「沒腫會更美。」愛妻心切。李亞萍10月才在家中重摔,上樓都得靠行動電梯幫忙,修養1個月後,狀態看起來真的還不錯,不過今日在趴地看孫女抓周時,一度站不太起來,或許是因為身體仍在修復關係,行動稍微吃力。而她今也被問到傷勢,李亞萍直言還可以,有告訴自己不要一直依賴止痛藥。此外,余苑綺的2個小孩樂樂和弟弟今未出席表妹「小元寶」的周歲趴,李亞萍表示他們要上學。至於女婿陳鑒判緩刑5年的狀況,他們則是避而不談,可以定期看到外孫們,確定他們健康、安全就好了。
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
雖然每個孩子都是親生的,但大部分父母還是很難做到公平。一名女網友抱怨,媽媽居然偷拿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甚至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讓她相當心寒。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爸爸在她小時候癌逝,留下一間房子,後來媽媽帶著她和弟弟改嫁;上高中之後,媽媽常講「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弟弟的,知道嗎」,讓她既困惑、又不爽,原本以為不管怎樣,女兒還是有財產特留份,結果在查戶籍資料時,意外發現,媽媽盜印了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原PO說,「我真的不相信我的媽媽,她在我國中二年級的那一年盜刻了我的印章,用我的印章,拋棄我爸的財產繼承,我問過律師,因為年代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我完全拿我媽沒有辦法,然後我又輾轉聽到親戚跟我講,我媽把她名下的房子,透過買賣的方式,全部過給我弟弟。」她直言,家裡的狀況不是家財萬貫,但是那種內心的剝奪感、媽媽的不公平,造成姊弟倆感情嚴重失和,幾乎都沒有再聯絡。她無奈表示,大學時每個月給媽媽5千,出社會後每個月給媽媽一萬,「我結婚後就沒給了,結果媽媽直接原地發瘋,反正給和不給結局都一樣,她直接罵我,養我倒不如養一條狗,我真的是徹底心寒了。」原PO直言,「我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如果你沒有把握公平的對待你孩子的話,那你就生一個好了,不要再去害第2個孩子,這也是一種善良。」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人真的偏心過頭了」、「俗話說五隻手指頭都不會一樣長」、「你媽媽真的有夠過分」、「確定妳是妳媽親生的嗎,心機好重」、「如果已經過戶不在你媽名下的,你媽過世後,你一樣拿不到」。
日本列車長太帥 籃籃驚呼:愛情來了
阿翔、籃籃、楊繡惠、張文綺日前隨民視、八大《綜藝新時代》職人好厲害,來到日本關東地區最東邊的「銚子電鐵」 ,體驗列車長的一天。阿翔介紹今天的職人號稱最帥最有才華的列車長「西上先生」,讓籃籃和楊繡惠直呼「愛情來了」,並現場大跳一段愛情列車長。沒想到阿翔竟模仿車長發車時會擺的手勢,讓籃籃直呼:「好討厭的感覺,愛情的感覺全部消失了。」搭上火車穿梭過像宮崎駿動畫裡的森林場景,大家來道關東地區的百大車站之一「犬吠車站」,籃籃好奇的問為什麼這個車站站名這麼長,結果是因為銚子電鐵比較窮,所以會販賣車站名給人冠名,要價約150萬日幣,楊繡惠聽聞豪氣的說我只有「5000」啦。當眾人以為是5000萬,結果楊繡惠掏出的是5000 日圓,說這樣應該可以冠名一天,無厘頭的對話也逗樂職人。西上先生介紹銚子電鐡曾經快破產,免於破產的關鍵「濕仙貝」,讓吃習慣脆脆口感的藝人突破味覺的想像,吃到軟軟綿綿的仙貝,籃籃直呼不相信,阿翔也大讚很特別,職人還請大家品嘗難吃棒,讓大家驚呼難吃為要吃,結果發現原來很好吃,只是取諧音梗,原來諧音梗不是台灣人愛,日本人也是很愛用。最後職人帶大家到他們的聯名車廂,雖然說今天是體驗銚子電車的列車長,但其實也是搶救銚子電車的大作戰,決定要掛上綜藝新時代的海報可以讓觀眾朋友來日本可以打卡。籃籃要掛上海報時,居然踩著阿翔當梯子,沒想到連楊繡惠也跟著踩上去,讓阿翔哀聲連連,最後專屬於新時代的列車也布置完成了,還有設計出新時代的印章。體驗一日車長,主持群更親手布置聯名車廂。(圖/民視提供)
「這交通工具」11月底前需完成掛牌 違者最高罰3600元!
舊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自2022年11月30日起納管,且2年內,也就是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電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將處54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今年11月30日為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為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的差別「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動力以電力為主,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今年11月30日之後需領牌才可上路;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型較接近腳踏車,車重為40公斤以下,還有腳踏板,也不需要領牌。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以下規定: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配戴安全帽。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載人。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不可酒駕、毒駕。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應備物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微電車牌照規費: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
花蓮32萬人今爽領「3000元振興券」 領取資格、地點一次看
花蓮居民引頸期盼的「振興券」來了!花蓮縣政府今(12日)正式開放符合資格的民眾領取,每位縣民可領取3000元,總計發放32萬人,使用期限至114年2月28日,期盼透過振興券的使用,刺激地方消費市場,振興花蓮經濟發展。花蓮縣政府官網指出,花蓮縣政府為確保發放作業順利,今(11日)縣府已將振興券送抵各鄉鎮公所,徐榛蔚縣長更親自視察發放所設置情形,確保發放動線與事前準備工作皆已就緒。縣府對此次振興券派送和發放作業採取相當嚴謹的檢核機制,並安排警力加強各發放所的安全管控,務求確保領取流程的順暢與安全,讓民眾能夠順利領取振興券。「花蓮振興券」於10月12日、13日在各村里鄰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在各公所或公所指定地點發放,發放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使用期限並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花蓮縣政府提醒,振興券逾領取期限不予補發,符合資格的鄉親朋友請記得至指定地點領取,且領取振興券時,記得攜帶最新身分證、印章,並應詳閱領取須知,以確保領取過程順利進行。此外,縣府鼓勵以戶為單位,委託戶內1人領取,以加快領取速度,減少鄉親朋友排隊等待時間。花蓮振興券適用於餐飲、旅遊、購物、娛樂等多元消費場域,且花蓮縣政府為擴大振興券使用效益,將與縣內各大業者與場域攜手推出多項配合加碼優惠方案,及多場次的振興券消費抽大獎活動,鼓勵民眾踴躍參與並享有更多優惠。官網表示,縣長徐榛蔚誠摯歡迎鄉親朋友多加使用振興券消費,並鼓勵業者收取振興券後再繼續使用振興券消費,引動二次流通機會,更多加碼優惠活動詳細資訊,可於活動網站(網址: https://www.3000-hualien.com )查詢。縣長徐榛蔚也在臉書發文公布領取對象,包括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以及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領取時間從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領取地點若為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將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而應備文件包括: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徐榛蔚還公布注意事項,包括: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可於花蓮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領取問答,及下載委託書、切結書、委託代領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人(專用)委託書使用。
這縣市發錢了!每人「3千元振興券」週六起發放 領取攻略一次看
花蓮縣政府為提振地方經濟,將於10月12日起發放每人3,000元振興券,鼓勵鄉親消費、刺激經濟發展。此次發放對象涵蓋所有符合資格的花蓮縣民,民眾可於縣內進行消費,並享受系列加碼優惠活動。領取方式及規定請見以下說明,提前掌握攻略輕鬆領取。1、領取時間1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圖/花蓮縣政府提供)2、領取資格 ● 基準日113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之縣民。● 基準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留、定居地址在本縣的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籍配偶。● 基準日以前出生之新生兒且已於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圖/花蓮縣政府提供)3、領取地點● 假日(10月12日至10月13日):按村(里)鄰別設置之發放所,即每戶領取通知單上之指定發放所。● 平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鄉鎮市公所或其公告指定地點領取。4、應備文件● 滿18歲之成年人攜帶最新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親自領取或依規定委託他人代領。● 未成年人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 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受監護宣告人含監護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法院監護宣告文件正本或影本代為領取。(圖/花蓮縣政府提供)5、受委託應攜帶文件委託書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或正反面影本;受託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受託人印章。6、注意事項● 振興券領取後若遺失、毀損、被竊或被盜,不予補發。● 振興券限於花蓮縣內消費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圖/花蓮縣政府提供)另外,縣府(7日)公開振興券樣式及防偽辨識4大設計,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運用簡單的辨識技巧,避免落入假券陷阱。 此次花蓮振興券分200元和500元兩種面額,振興券正面皆有花蓮縣徽圖示及英文HUALIEN字樣,背面則皆有花蓮縣地圖;200元面額為藍綠色,正面有蓮花圖案;500元面額為粉藍色,正面則是有朱鸝圖案。除了振興券樣式,還有防偽辨識四步驟,也請民眾熟記:1.看:振興券面上皆隨機分布防偽纖維絲,且迎光透視即能看到連續性浮水印。2.照:紫外光源照射下,振興券正面會產生螢光反應,顯現「奇萊山」識別意象。(圖/花蓮縣政府提供)3.掃:振興券正面皆印有QRcode和唯一序號,只需使用手機掃描該QRcode,即進入至官方驗證頁面,確認是否為官方編碼;另透過振興券官方網站的振興券驗證,掃描QRcode或輸入序號即能確認該振興券是否已經兌付;若為已核銷兌付的振興券則無法繼續流通使用。4.刮:振興券背面設有防偽塗層,使用硬幣輕刮該區域,會顯示「花蓮Hualien」字樣。此外,若於紫外光源下照射,亦呈現螢光反應,進一步加強防偽效果。花蓮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五時發放,且使用期限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歡迎鄉親朋友多加消費使用,增加振興券二次流通機會,創造更多經濟價值。(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台中豆花店發票中千萬獎金!他稱遺失「拿法院公文要求補印」 國稅局說話了
台中一家連鎖豆花店近日開出統一發票特別獎!一名購買65元豆花的民眾,幸運中了今年1、2月統一發票千萬大獎,沒想到卻成為不肖人士的仿效的目標。店家表示開獎後沒多久,一名男子持法院裁定書,謊稱中獎發票遺失,要求店家補印,國稅局查覺有異,才發現男子想盜領千萬獎金,全案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台中豆花店業者表示,收到男子從臉書粉絲團私訊,傳了一張台南地院的公文,詢問這幾天有沒有收到財政部發函「補印」發票給他?老闆娘回應沒收到。偽造的法院裁定書上,寫著因中獎人發票毀損,申訴法院代為重印發票,須由中獎店家補印一張中獎發票給他,底下還印有假法官、院長署名的印章。此外,男子還不斷以電話催促店家趕緊補印發票給他,店家一時無法分辨真假,認為法院開的公文不會有錯,便補開發票給男子,只要求印下公文留存,並通知他3天後前來領取發票。不過,男子拿著發票到銀行兌換時就露出馬腳,因為千萬大獎已被真正的中獎者領走,行員追問來源,男子藉故離去。老闆娘表示,會計師告訴她國稅局有來電詢問「為什麼補印中獎發票?」調出監視器後發現,該男子全身刺青,老闆娘這才驚覺「慘了一定是詐騙集團」,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國稅局說明,即使豆花店補開了發票,中獎人必須拿補印的發票和毀損的那一張來領獎。建議民眾,使用發票載具存入雲端,可降低發票毀損或遭冒領的風險。事實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發票若毀損或內容模糊不清時,可持原發票到店家補印一次,若遺失則無法補印。
亡夫留下千萬遺產…越配用3招拿光被抓包 她挨告又倒賠30萬
新竹一名蕭姓男子去世留下近千萬遺產,其越南籍配偶陳女在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之下,私自持蕭男的存摺、印章至銀行、ATM提領及轉帳共887萬元,因此遭蕭男家屬告上法院。後來,由於雙方達成和解,陳女已還錢並另賠30萬元,最終判決陳女獲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蕭男於2022年1月12日去世,其配偶陳女和蕭母均為合法繼承人,但陳女卻未經蕭母同意,偷偷將蕭男生前交付的存摺、印鑑拿至銀行取款,並隱瞞行員蕭男已身故消息,再冒充蕭男名義填寫取款憑條,順利從銀行取走830萬元現金。不僅如此,陳女還使用了蕭男的金融卡,3天10次於ATM自動提款機輸入密碼,總共提領26萬元現金,而她再登入蕭男的網路銀行,成功轉帳22萬元及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共計得手新台幣887萬元。蕭母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出告訴,檢察官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陳女。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陳女明知配偶蕭男已過世,依據法律規定,蕭男所有財產屬於遺產,應由全體繼承人共有,卻在未經蕭母同意授權下,擅自提領、轉帳蕭男的所有存款,損害金融機構及蕭母權益,實屬不應該。不過,由於陳女與蕭母達成和解,除了返還並平分蕭男的遺產外,還另外賠償蕭母30萬元,陳女也已在調解過程中完成並取得蕭母諒解,同意不再追究。新竹地院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1年,緩刑3年。
提醒長輩檢查戶頭!新北「重陽敬老禮金」最高發2萬 本週入帳
2024年的重陽節落在10月11日星期五,各縣市政府將在節日到來前陸續發放重陽敬老禮金。新北社會局說明,只要年滿65歲以上、設籍新北市滿一年且重陽節前一個月仍持續設籍的長輩,即符合領取資格。不過新北社會局也提醒,受颱風山陀兒影響,部分敬老禮金入帳日也會有所變動,提醒長輩們留意指定帳戶、耐心等待。據新北社會局公告,因受颱風山陀兒影響,新北市10月2日停班停課一天,原定於2日自動撥入指定帳戶的「113年度新北重陽敬老禮金」,如果長輩事先指定匯款至「郵局帳戶」,則能如期收到禮金;不過如果選擇匯款至「各家銀行」、「農漁會帳戶」的長輩,發放日期將延後,具體撥款日則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新北社會局還提醒,符合領取「新北重陽敬老禮金」資格的長輩,如果選擇「領取現金」方式,領取時間為10月5日至12月13日,長輩攜帶身分證、印章前往戶籍區公所指定地點即可。新北社會局叮嚀,「新北重陽敬老禮金」無法跨年度領取,如果錯過領取期限,仍可在12月16日至12月31日之間到新北社會局領取。
交通新制11月30日正式上路! 微電車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
今(113)年11月29日是使用中微電車緩衝期的最後期限,為避免屆時大批車主集中辦理,造成申請擁擠,監理站呼籲車主盡早完成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面臨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車主使用未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除面臨罰鍰外,車輛也將被沒入。同時,若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款,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台東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應儘快辦理車牌領取手續,避免因逾期而遭罰。台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截至今年8月15日止,台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寬限期結束後,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在微電車常出現的熱點及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對於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呼籲車主切勿拖延,盡速完成領牌程序。台東監理站提醒,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領牌,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尋求協助)、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押狀」未簽名 北院令7日內補正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京華城行賄弊案,於8月30日遭到羈押禁見。住進看守所後,沈慶京身體不適狀況頻傳,於9月13日下午二度以專車戒護送醫。沈慶京委任律師越方如13日晚間至北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北院原訂16日做出裁定,卻發現沈慶京本人未在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上簽章,須等補正後裁定。沈慶京因涉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8月30日遭羈押後身體不適狀況頻傳,於9月5日首度送醫,就診後返回北所;9月13日他再度戒護送醫,其委任律師越方如律見後發現,沈慶京有上吐下瀉等症狀。越方如於當晚前往北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並於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沈慶京「真的狀況不太好」,希望法官基於人道考量慎重調查,但也強調會尊重法院決定。北院16日表示,沈慶京的具保停押聲請狀僅有選任辯護人印文,沒有被告的簽名或印章,今日裁定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刑事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之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