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者
」 勞動部 生理假 立法院 性騷 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平三法全面上路!「職場性騷」上半年收到543件通報 逾1成遭解僱
民進黨中央黨部2023年爆發性騷擾吃案後,引發各界關注並火速通過性平三法,並在2024年3月8日全面上路,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上半年為止共收到543件通報,其中已完成調查的463件中有約有7成成立性騷擾,雇主多數採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因此解僱也有45件。據統計指出,通報件數543件中公務機關達134件、非公務機關有409件,申訴類別敵意式性騷擾、非權勢關係、肢體行為為多,申訴性別以女性占比約8成、行為人男性占比達9成,遭受性騷擾的年齡為25至44歲為多。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雖然性別平等工作法新納入許多事業單位,但可能因為宣導加上新聞等原因,導致今年上半年罰鍰明險下滑至239萬。黃維琛提及,333件成立中雇主最後以為記申誡為主要處理方式,記大過、記小過外,也有45件直接解僱。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受僱者應留意職場人際界線,藉故觸碰對方身體、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或以開玩笑態度評論對方身體特徵,皆可能構成性騷擾,也提醒雇主接獲申訴後也應透過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通報,結案後也應通知處理情形。◎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軍公教預估調薪「25日公布幅度」 校長協會:應調高6至8%才合理
行政院長卓榮泰於日前在行政院會中表示,將提升軍公教員工薪資,而行政院也預計於25日公布軍公教人員的調薪幅度,預估調薪幅度為3%,或比照今年的4%。對此,校長協會也發聲,認為114年度應調薪6%至8%以符合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變動情形。行政院長卓榮泰於日前在行政院會中表示,考量我國近年來經濟穩定成長,預測今年成長率3.94%,拚經濟政府必須帶頭示範,明年度全國軍公教薪資待遇會往合理方向調升,並指示行政院人事總處邀集相關部會,立即啟動明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機制,本次調薪預估至少為3%,甚至可能維持今年的4%,這是自2001年以來,政府首次連續兩年為軍公教人員調薪,預計明年每調薪1%約需動支78億元經費,若調薪4%,中央及地方合計需籌措約310億元。不過對於此次調薪,校長協會也於今(20日)發聲表示,現行軍公教待遇調整機制由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考量經濟成長率、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民間企業薪資水平及政府財政狀況等因素,提出方案供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討論,再由行政院決定是否調整,然而該委員會缺乏軍公教受薪人員的參與。校長協會表示,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物價統計,110年到113年6月物價已漲了12%。目前軍公教人員於111年1月調薪4%,113年1月再調4%,實際僅調了8.16%,意味著實質減薪。而今年的經濟成長率預估為3.94%,因此,114年度應調薪6%至8%才能符合物價指數的變動。全教總也指出,雖然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啟動明年的調薪機制,但參與方式仍是通過所屬機關蒐集意見再轉達給審議會,如17日教育部召開的座談會,這樣的方式全教總無法認同。全教總強調,調薪應參照相關經濟數據,他們多年來呼籲政府建立軍公教調薪的制度化,讓調薪機制公開透明。過往的「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過程不透明,導致軍公教調薪不僅遠遠落後於民間企業薪資,甚至連物價指數的漲幅也跟不上。全教總強調,受僱者參與調薪是基本權利,維持軍公教人員的生活品質是政府的責任。合理參照各項經濟指標調整待遇,避免軍公教人員實質減薪、購買力下降和生活品質變差,這才是政府對軍公教人員貢獻的實質感謝和照顧。
求職網寫「女性尤佳」將挨罰150萬元 全台雇主涉就業歧視112年開罰近千萬
不少人打開求職APP時,常常會看到「女性尤佳」的條件,但在實際上,雇主招募或聘用勞工不得有就業歧視,而根據勞動部統計,112年全台共有43件案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並以性別歧視最多,包括只資遣女性、因懷孕或育兒導致的性別歧視問題等,共開罰625萬元。勞動部日前於官網發布「就業不歧視,職場好共事」一文,指出為保障就業機會平等,《就業服務法》明定禁止性別、年齡、身心障礙等18項就業歧視。而《性別平等工作法》訂有「性別歧視禁止專章」、《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訂有「年齡歧視禁止專章」,明文禁止雇主因性別、年齡因素歧視求職者或受僱者。依勞動部112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多數無性別考量。但從受僱者最近一年(111年9月至112年8月),有遭受就業歧視數據顯示,在職場上遭受性別以外之就業歧視因素,以「年齡」居多,女性占3.9%、男性占4.9%。勞動部也表示,當求職人或受僱者在求職或提供勞動過程中,如果發現雇主有就業歧視的情況,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透過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針對個案事實加以認定。如果就業歧視成立,可以處罰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公布姓名。另外,勞動部昨(12)日例行業務報告時提到,依據統計,去年(112年)全台共有43件案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其中違反就業服務法有9件、開罰255萬元;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有2件、開罰40萬元;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則有32件、共開罰625萬元。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主要形式包含召募廣告限制性別,有些會寫著「女性尤佳」,此舉已違反法規規定;也有由於女性勞工懷孕或育兒而有不利對待、雇主資遣只挑女生等性別歧視案件,他也呼籲雇主應「用人唯才」,不應執行與特定工作無關特質的徵才限制,以建構完善友善職場環境。
台南防堵登革熱 市民「病毒血症期」自主通報可領1000獎勵金
時值氣溫濕熱的夏季,登革熱疫情升溫,為提升市民與在台南就業的外籍移工自主通報意願,達到有效防堵社區潛在病例之發生,台南市政府今(18日)辦理「登革熱症狀勿輕忽,自主通報保健康」記者會,台南市長黃偉哲親自主持,鼓勵仲介業及僱主如遇受僱者有疑似症狀,可至各衛生所進行NS1快篩試劑檢驗,盼有效杜絶登革熱病毒之擴散。黃偉哲表示,提供自主通報獎勵金,是防疫的手段之一,並非主要目的,重點在於提醒民眾注意公共衛生,藉由抑制潛在登革熱感染源,來達到全面杜絕之效果。黃偉哲指出,目前的9個境外移入案例,在社區並無擴散跡象,算是度過第一道難關。他強調境外移入與本土病例往往僅有一線之隔,呼籲大家謹慎留意,尤其適逢雨季,許多地方在下雨過後,都有積水情形,期盼民眾與市府防疫團隊攜手合作,做好孳生源清除工作。衛生局指出,凡居住於台南市的市民或在台南就業的外籍移工,於病毒血症期(發病前一日至發病後五日)內至醫療院所或衛生所自主通報,經認可實驗室檢驗為登革熱確診個案,則給予每例民眾自主通報確診者獎勵金1,000元(等值禮券),而外籍移工若由雇主/仲介公司協助自主通報者,同時給予雇主/仲介公司每例獎勵500元(等值禮券),此外,除民眾自主通報外,也請醫療院所加強快篩及通報,並給予醫師通報獎勵金100至300元,前200名確診個案加碼每例獎勵金2,000元。黃偉哲表示,提供自主通報獎勵金,是防疫的手段之一,並非主要目的。(圖/台南市政府提供)衛生局表示,由於登革熱潛伏期為3至14天,國人在國外遭病媒蚊叮咬並感染後往往是返國後入社區才發病,環境中病媒蚊叮咬後經8至12天後將具有傳染登革熱病毒的能力,如未能及時阻絕傳播,則恐造成本土疫情發生,因此,請醫療院所如遇疑似登革熱患者,可使用登革熱NS1快篩試劑輔助診斷及通報,以利即早採取防治措施,同時也請留意病患是否出現重症警示徵象,適時給予適當醫療處置。登革熱防治中心提醒,請市民朋友出國或旅遊出發前,務必做好居家環境積水容器清除及倒置,避免蚊蟲孳生,此外,在旅遊中也要多加注意防蚊措施,儘量穿著淺色長袖衣褲,並於皮膚裸露部位使用經衛生福利部核可的防蚊藥劑,避免遭受病媒蚊叮咬,至於,在旅遊返國後入境時如有發燒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並自主健康管理14天,如出現發燒、四肢痠痛、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骨骼關節痛等症狀時請儘速就醫並落實防蚊措施,且就醫時請主動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
每個月都痛到請生理假!同事驚喊「很母湯」 妹子傻眼:全公司沒人敢請
職場女性若是遇到生理期,經痛不適,可向雇主請「生理假」在家休息。不過一名女網友指出,和同事聊天才知,公司沒人敢請生理假,讓她相當不理解,明明就有這樣的權利,為什麼不舒服不能請假在家休息。原PO在Dcard表示,在一間滿大的公司上班,某天跟同事聊天才得知,請生理假這件事,是很母湯的,說整個公司都沒人敢請,「我們公司是有照勞基法走,所以有扣半薪的,我是每次來都會很痛,所以基本每個月我都會使用到生理假。」原PO透露,自己的想法是,身體不舒服去公司上班的話,也只是給同事添麻煩,還把自己也弄得更不舒服,既然這樣的話,為何不請假在家好好休息。原PO不解,「我就只是好奇,有生理假這樣的權利,不舒服了,不能請假休息嗎?為什麼?」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請假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舒服,可以請假,不用問為什麼」、「我每個月都請,不然硬去公司,臉色發白,被老闆請回家」、「以前請假就是直接黑掉,公司不收體弱多病的廢人」。根據法規,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為符合生理假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之意旨,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雇主不得要求勞工改請其他假別。
勞動節若要真的快樂 張啓楷:修法提高勞工權益
立法委員張啓楷在1日勞動節指出,民進黨聲稱跟勞工朋友站在一起,總統蔡英文在2017年甚至表示,「勞工是心裡最軟的一塊」,但以攸關勞工權益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例,民眾黨跟國民黨去年就已經提案修法,行政院會卻遲至今年4月18日才提出修正版本。「民進黨執政了8年,全國的勞工快樂嗎?」張啓楷呼籲,盡快修法提高勞工權益,大家在勞動節才能夠快樂起來。張啟楷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全世界39個主要國家,受僱者的平均年總工時,2022年的前5名分別是哥倫比亞2381小時、墨西哥2335小時、新加坡2293小時、哥斯大黎加2242小時、智利2026小時,台灣排名第6,平均年總工時為2008小時。張啓楷指出,民進黨執政了8年,看到上述官方公布的數據,再對照蔡英文所說,「勞工是心裡最軟的一塊」,以及台灣在2023年的實質薪資負成長,怪不得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前要說,當初聽了蔡英文的話,可能覺得很感動,後來一想,「真的很想吐」。張啓楷甚至質疑,勞工根本不是蔡英文心中最軟的一塊,而是最好騙的一塊。針對「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即將在5月2日排進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張啓楷表示,民眾黨跟國民黨去年就已經提案修法,當時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的民進黨不願意排入議程,等到2024年三黨席次不過半,行政院會才在今年4月18日才提出修正版本,質疑民進黨政府真的關心全國勞工的權益嗎?張啓楷指出,過去企業員工加薪100元,只能抵免130%稅額,民眾黨提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把抵免額拉高到200%,企業若是為24歲以下青年或45歲以上壯世代員工加薪,抵免額為220%,加薪65歲以上的員工更是提高到250%,如此才能提高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的誘因。張啓楷說,每年到了5月1日勞動節,大家都在喊「勞動節快樂」,但關心全國勞工的權益,不能只是嘴巴說說,而是必須拿出實際行動,如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經預計在明天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他呼籲,一定要盡快提高勞工權益,大家在勞動節才能夠快樂起來。
勞動部稱「新鮮人」平均起薪35K 民眾:全被通膨吃光光!
勞動部近日公布統計數據,表示2023年大學畢業新鮮人平均起薪為3.5萬元,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薪資3.8萬元最高;研究所起薪則為4.9萬元,以製造業薪資5.7萬元最高。不過民眾似乎很無感,畢竟薪資成長幾乎都被通膨吃掉。勞動部4月30日公布最新數據,表示為了解近期初入職場受僱者之薪資水準,勞動部以高中以上學校畢業生、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及公教人員保險等大數據資料,編算畢業新鮮人薪資統計,結果2023年的社會新鮮人平均起薪達3.5萬,進一步以職業別來看,「醫療保健及社工服務業」3.8萬元最高,「金融及保險業」3.6萬元,勞動部指出,2023年新鮮人起薪平均為3.5萬元,較2022年增加2.9%(約1千元),為工業及服務業員工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4.8萬元之72.7%。高中、高職學歷新人薪資平均為2.8萬元,大學學歷新人為3.3萬元,研究所則為4.9萬元;另初入職場以基本工資26400元為起薪者占23.4%,較2022年25250元減少0.7個百分點。然而,民眾對勞動部公布的數字普遍無感,畢竟統計整體社會新鮮人中,仍有23%的起薪僅有「基本工資」26400元,再加上平均起薪僅較前年成長1000元,考慮到物價成長,去年實質總薪資減幅1.04%,創11年來最大,也代表著成長的薪資全被通膨吃光光!消息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嘆氣:「選對行業還是很重要,科技相關科系一畢業就是6萬」、「有學貸的加上一些開銷,做這些低薪工作,還到完都三十多歲了」。但也有人表示:「許多工作本來就不必大學學歷,是因為現在沒讀大學的人反而難找,企業不得已才用大學畢業生,薪水自然不會高。」
肚子痛想請生理假!她遭店長要求「醫生證明或改事假」 網揭3點違法
不少女生生理期時會經痛,因此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然而日前一名女網友就表示,自己在請生理假時,被店長要求要有醫生證明,要不然就改成事假。該名女網友在Dcard上以「工讀生請生理假」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因為生理期肚子太痛,所以向公司請了生理假,但被要求要給證明,當原PO反問生理假要怎麼開證明時,對方則回應「去找醫生開啊⋯請假都要開證明」,隨後原PO也詢問生理假不是規定不用開證明,公司則要求她跟店長談。而店長也是說「請生理假要開證明喔,不然不能請」,在原PO指出生理假規定不用開證明後,店長則要求改為事假,「就當放假一天,工讀生就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也沒有影響」,這也讓原PO相當迷茫,這樣合不合法,只好上網尋求大家的建議。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已違法,如果本來老闆就很欠修理,剛好可以勞檢,違法點1:拒絕生理假(要求證明);違法點2:要你請其他假;違法點3:未給付半薪」、「今天生理期來很痛直接向公司請假,我們老闆娘直接准假,所以妳這個公司可以不要了」、「不合法,本來生理假就是不能要求證明,而且雇主不能不給生理假」、「你這樣事假就沒了,怎麼會合法」。事實上,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違反者,依該法第3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且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雇主要求受僱者必須提出生理假之證明文件始給假即屬違法,受僱者得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當有專人立即查處。
台灣女性每月可請「這個假」 中國網友淚目圖哭死:太有愛了
不少女性飽受經痛的折磨,有時甚至需要吃藥才能緩解痛苦,因此會跟公司、學校申請「生理假」。不過,如今台灣女性習以為常的生理假,看在一名中國女網友眼裡,可是讓她羨慕到發「淚目圖」的福利,大喊:「太有愛了吧嗚嗚嗚」。一名女網友近日在中國社交平台小紅書上發文感嘆「台灣也太好了吧嗚嗚嗚」,表示「聽說台灣有生理假,我真的哭死,太友愛了吧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並配上一張「我真哭了」的超大張流淚圖表示自己的心情。有不少台灣網友留言證實:「從高中開始每個月都會請這個假躺在家一整天,笑死根本不痛」、「你們真的沒有嗎?我中學時期體育課跑部每次都來生理期的…」,還有人告訴原PO,不但有,還「不能要求什麼證明,必須准假!」另外也有人提及「好像說到時候還有心理健康假」,被秒回「不是到時候,是已經有學校有了」,讓中國網友驚嘆「台灣人好幸福」。有人或許覺得,經痛並不是十分嚴重,遇到經痛還會強忍著去聽課或上班,但事實上在常用的10級疼痛指數分級中,經痛大部分被歸類到4到6級,與牙痛、嚴重挫傷等痛楚相當,個別嚴重的狀況甚至可以高到7、8級,相當於遭棍棒連續猛力毆打。目前台灣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薪資則減半發給。事實上,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等10餘省市發布過相關政策,保障患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不過該項法令執行方面常常無法得到落實,尤其在職場女性請假方面,有時會遭到主管刁難,未必予以准假。
注意!一直盯著同事看 恐涉職場性騷擾
民進黨爆發性騷擾吃案後,立法院緊急修正性平三法,勞動部也接連訂定多樣子法,據勞動部近日公布的「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指出,性騷擾的調查除了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認定外,還可以審酌包括「不適當之凝視」等行為皆可能觸犯職場性騷擾。勞動部於立法說明指出「不適當之凝視,為反覆或持續注視他人身體之行為,且該注視,依一般社會通念並不合宜」。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性騷擾具有主觀及客觀因素,除了母法規定的敵意式性騷擾、交換式性騷擾、權勢型性騷擾及應審酌背景、工作環境等等外,準則更明定應審酌類型及樣態,開會討論時有專家提及「凝視」會讓人感到不安,因此把「不適當之凝視」納入其中,但是否成立性騷擾仍要視個案事實而定。準則提及,除了「不適當之凝視」外,觸摸、擁抱、親吻或嗅聞他人身體,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是反覆或持續違反意願跟隨或追求行為都是職場性騷擾的樣態之一。黃維琛提及,未來還會訂定性騷擾防治手冊,最後還有新版本的「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範本」等供雇主參考,職場性騷擾的相關修法將在今年3月8日上路。此外,他也提及說,準則也提及如為惡意虛構申訴時,雇主可以對申訴人適當懲戒處理,應提供受僱者性騷擾防治教育,30人以上僱主應設置「申訴處理單位」、僱用100人以上的雇主應成立「申訴調查小組」等。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魏豫綾認為,有部分性騷擾申訴人陳述「凝視」會構成敵意環境,雇主也應讓所有勞工知道,就算沒有言語或行為,不適當的凝視可能會構成職場性騷擾;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則認為,只有『凝視』難以舉證,除非有監視器錄影或充足的周邊人證,但列為樣態之一則是提醒雇主及勞工應避免違反,仍值得肯定。
尾牙春酒小心「同事伸狼爪」!勞動部籲雇主勿放任:最重開罰50萬
歲末年初不少企業都會舉辦尾牙、春酒等活動,不過幾杯黃湯下肚後,性騷事件也接踵而至。對此,勞動部提醒,員工若在上述場合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應妥善積極處理,否則依法最重可處50萬元。勞動部今(4日)表示,雇主舉辦尾牙、春酒等活動時,若有員工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仍應負性騷擾之防治責任,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如參加雇主舉辦之尾牙或春酒活動,期間發生性騷擾「屬於該法的適用範圍」,雇主獲報後應立即糾正及補救,妥善積極處理。勞動部說明,新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職場性騷擾防治的新制度,將於今年3月8日上路,新法將強化雇主防治責任,要求雇主無論是受僱者提出正式申訴,或是聽說、透過傳聞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都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勞動部強調,所有的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形,就要積極處理,提供受僱者平等且安全的職場環境;另建議雇主可以透過舉辦教育訓練,加強主管及員工的性別意識。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先前曾有雇主認為尾牙跟春酒並非上班時間,獲報性騷案後卻未積極處理,最終遭開罰10萬元,提醒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應妥善處置,違者可依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
請生理假需提證明?主管指定「要公立醫院」 勞動部:最高罰10萬
女生每個月都要經歷生理期,有時身體特別不舒服,必須向公司請假休息。不過,一名女網友抱怨,自己最近碰上生理期,腰痛到什麼都做不了,只好向主管請假,不料對方竟要求她提出相關證明,甚至指定要到公立醫院,讓她感到相當不合理。事實上,有關女性勞工請生理假是否需要提出證明,勞動部先前已做出解釋。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這陣子因為生理期來,腰痛到連躺都很不舒服,什麼都做不了,只能在家休養。今日上班和主管申明今日要請假,結果主管回應說要國立醫院證明才給請,但之前打其他工作的打工,基本上只要請生理假都沒有要求這樣過,想詢問各位這樣是合法的嗎?」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如果我主管這樣,一怒之下可能會拍沾血的衛生棉給他看」、「病假證明還要國立,擺明就是刁難」、「生理假不用證明!我上次跟主管說我身體不舒服需要請假,他就跟我說生理期的話可以請生理假」、「檢舉然後離職,這種爛公司不要待了」、「就醫證明為何需要公立醫院」。勞動部勞委會曾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第21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雇主不得拒絕。違反者,依該法第3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該法與其他請假之規定相同,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受僱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惟實務上女性受僱者申請生理假,雇主無論是否確有必要,皆要求受僱者應提出醫療證明文件。然經期不適症狀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縱使就醫,醫師亦需根據病人描述生理症狀而診斷,然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不同,亦難以區分忍耐程度,除認定上十分困難外,勞資爭議亦見頻傳。為符合生理假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之意旨,勞委會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勞委會強調,該修正條文發布施行後,倘雇主要求受僱者必須提出生理假之證明文件始給假即屬違法,受僱者得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當有專人立即查處。(圖/翻攝自D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