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
」 死刑 監獄 柯文哲 受刑人 憲法法庭前監所管理員現身說法!監所禁忌大公開 職員、受刑人觸犯「下場慘」
雖然誰都不想自己住進監獄,不過監獄高牆後的另樣世界,總讓外界人士有些好奇。一名曾任職監所管理員的網友阿仁(化名),接受中時《新聞歸剛欸》訪問,透露監所裡不為人知的各種禁忌,還表示如果職員、受刑人觸犯禁忌,下場通常都不會太好。阿仁表示,一般監所職員在值勤當天或隔天上班時,飲食方面都會有禁忌。舉例說明,「芒果」就是「很忙的結果」,「蝦子」會「遇到很瞎的事」有知名飲料和果汁諧音有「C」,當天上班可能就會遇到要做CPR的狀況,所以同仁們對以上食物都會敬而遠之。反觀有人喜歡吃茶葉蛋,象徵「掛蛋」,往往就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不過,阿仁也表示「有些人就是不信邪」,他透露:「以前有位日勤科員值班時很喜歡吃蝦餅,他的班最高紀錄,收封前就有13組外醫,這對人力來說相當吃緊,大家會超忙、超累的。」另外,監所裡彼此不會說「再見」,阿仁就提到曾有一名女受刑人刑滿出監,大門口離別前,與在獄中結識的女主管離情依依的高喊「再見、再見!」,結果該名女受刑人被發現「有文件沒簽到」,不得不通知她折返回來補件。阿仁事後向對方嚴肅表示,「不是說再見,要說保重、在外面見了,不然妳還想再進來嗎?」阿仁解釋,以上說法並非監所人員「特別迷信」,只是從事這個行業:「運、氣會看很重,只是希望大家平安下班,不然莫名其妙發生一堆事,只會苦了職員。」
莫三比克逾6千人越獄「釋放29名恐怖份子」!囚犯逃出高喊:我要拯救這個國家
東非國家莫三比克(Mozambique)發生大規模越獄事件,當地一所監獄25日驚見上千名囚犯集體逃脫,其中包括29名恐怖份子,造成至少33人喪命,還有數十人受傷。對此,一名受刑人逃出時對著鏡頭高喊「我要拯救這個國家!」顯見這起暴亂涉及政治因素。綜合《衛報》、《每日郵報》等外媒報導,位於莫三比克首都馬布托(Maputo)的一所監獄25日發生監獄暴動,超過6000名囚犯趁著國內局勢混亂之際集體逃離獄中,導致至少33人死亡、15人受傷,其中包含多名獄警。從現場流出影片中可見,一名手腕上仍戴著手銬的囚犯,在離開監獄的那一刻對著鏡頭表示,當時他被關押在最高規格的監獄裡,是他的心腹發動「革命」才將他釋放,直呼逃獄是為了救國,「我要把這狗屎東西(手銬)帶回家,我要拯救這個國家!」事實上,莫三比克自10月舉行總統大選後便持續陷入動亂,長期執政的「解放陣線黨」總統候選人查波(Daniel Chapo)勝出後,卻遭質疑涉嫌選舉舞弊,引起支持在野黨領袖維蒙德拉內(Venancio Mondlane)的大批反對派民眾不滿,促使政治抗爭演變成流血衝突,如今多地又爆發逃獄潮,讓該國局勢更加惡化。對此,莫三比克警察總司令拉菲爾(Bernardino Rafael)痛批,是監獄外的抗議活動煽動了這起暴亂,不過司法部長海倫娜(Helena Kida)則駁斥,指越獄事件與監獄外的政治抗議無關。
收容人狂寄勒索信 監獄挨轟獄政敗壞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26日揭露,1名蕭姓酒商從10月起陸續收到從苗栗看守所寄來的勒索恐嚇信,內容為竊取高粱酒遭羈押的收容人,要求業者按月寄錢,若遵照指示將獨自扛下罪責並替其保密。林國春認為依照《監獄行刑法》,此類事件不應該發生,令人懷疑監獄獄政是否產生重大風紀問題,應該全面徹查。林國春接獲蕭姓民眾陳情,日前收到從苗栗看守所寄來的信件,內容竟是收容人指稱當時所賣酒品皆為贓物,要求對方承諾每月定時匯款數萬元,另還要求送會客菜、購買生活用品等指示,若能遵從指示,便會替其保密並獨自扛下罪責。林國春質疑,為何能多次從看守所郵寄勒索信件,若類似狀態為常態,串證、索賄、勒索是否都能從監獄中寄出呢?特別是信末書寫「你不要說我有寄信給你,千萬不要」,代表受刑人清楚書寫內容違法。監所應全面徹查是否沒有檢查機制。律師柯晨晧表示,依照《監獄行刑法》受刑人寄發及收受書信,監獄人員得開拆或以其他適當方式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品;若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意圖加害或騷擾他人之虞,所方有權開拆並閱覽。如果信件內容屬實,不就等於公然串證?如果不實,則已達到恐嚇他人的程度。對此,矯正署說明,2020年7月15日修正施行《監獄行刑法》有關通信規定,檢查收容人書信以是否夾帶違禁物品為原則,如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意圖加害或騷擾他人之虞,才能檢閱或刪除書信內容。目前已督飭苗栗看守所調查追究收容人違規責任,並加強未來對書信的檢閱。
莫三比克監獄暴動釀33死!逾1500名囚犯「大規模越獄」警急追
東非國家莫三比克(Mozambique)發生大規模越獄事件,當地一所監獄昨(25日)驚見上千名囚犯集體逃脫,已知至少33人在這起暴亂中身亡,至於死者身分仍待進一步確認,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補,目前約有150名逃犯落網。綜合《CNN》、《路透社》等外媒報導,位於莫三比克首都馬布托(Maputo)的一所監獄昨(25日)發生監獄暴動,超過1500名囚犯趁著國內局勢混亂之際集體逃離獄中,導致至少33人死亡、15人受傷,其中包含多名獄警。對此,莫三比克警察總司令拉菲爾(Bernardino Rafael)表示,該起事件共有約1534人成功脫逃,但目前已有150人被抓獲,還有另外2座監獄也同樣發生越獄事件。拉菲爾示警,由於大量囚犯成功逃出監獄,受刑人再次重獲自由,預計未來48小時內犯罪率將會大幅提升,「作為一個國家、莫三比克人民及安全部隊,我們感到相當擔憂。」事實上,莫三比克自10月舉行總統大選後便持續陷入動亂,長期執政的「解放陣線黨」總統候選人查波(Daniel Chapo)勝出後,卻遭質疑涉嫌選舉舞弊,引起支持在野黨領袖維蒙德拉內(Venancio Mondlane)的反對派民眾不滿,促使政治抗爭演變成流血衝突,如今多地又爆發逃獄潮,恐讓該國內亂不斷,局勢更加惡化。
柯文哲收押113天秘辛曝!他沒住名人套房「只能走廊放風」 淪北所最大咖收容人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遭羈押在北所至今已113日,台北地檢署26日偵結,柯文哲恐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洗錢罪、背信罪等共5大罪起訴。移審後將由法官判定柯是否需要繼續羈押。這段期間,他未提抗告求交保,期間僅聲請寄出辭任黨主席聲明書,這段生平首度的牢獄之災,他淡然以對,除了曾請室友幫剃平頭,以及1次拒絕出庭,其他狀況「都與一般收容人無異」,低調到極點。柯文哲自9月5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後,檢方也多次提訊,柯文哲首次被提訊搭乘囚車抵達北檢時,精神狀況看起來還不錯,穿著看守所黃色短袖POLO衫囚服、深色短褲、黑框眼鏡、腳踩藍白拖,戴著手銬隨其他人在法警戒護下依序進入地檢署,歷經檢方約3.5小時的庭訊後還押北所。柯文哲每次被提訊時,都不避諱穿著北所提供的黃色囚服、短褲,也不會刻意遮掩上銬的雙手,現身時臉部也沒有表情,面對提問完全不發一語,5次借訊現身,皆難以從外表看出他當時的心境與想法。他被收容於新北土城的台北看守所,他被分發關在俗稱「保護舍」的北所孝一舍二人房,另有一名室友,柯拒絕所方公開其收容編號,收容期間柯並沒有特權,穿著所方提供的囚服,餐餐都跟其他收容人吃一樣,睡覺用的枕頭、棉被、涼蓆等也和其他人相同,收容期間情緒算穩定。據悉,台北看守所有8棟主要舍房,分別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命名,每棟都是3層樓建築,禁見舍房均在位於3樓的忠三舍與孝三舍,各有40多間約2坪的房間,通常住兩人,有時塞3人。忠三舍(忠舍三樓)與孝三舍(孝舍三樓)曾關押前總統陳水扁、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等高官巨賈,被戲稱為「名人套房」,所內舍房一律只有電扇、沒空調,堪稱「冬冷夏熱」,3樓舍房直接承受日曬風吹,環境相當糟,所謂「名人套房」純屬揶揄。忠二舍與孝二舍關押死囚和無期徒刑等重刑犯,至於忠一舍跟孝一舍則是「保護舍」,多為案情單純,無暴力傾向但可能遭欺負的白領被告,例如警察等公務員。據了解,柯文哲的室友是挑選過的溫和對象,畢竟他是全國得票率逾26%的總統候選人、又是現任政黨主席,加上禁見舍房已經人數爆滿好一段時間,若把柯硬擠進忠三舍或孝三舍,不符合囚情穩定的戒護要求。據了解,有一名50多歲的收容人進入看守所後,不停地寫信給所方,希望能與柯文哲同房,或相鄰的舍房,據推測,該名收容人疑為柯文哲的鐵粉,甚至還為此願意接受禁見,但遭所方拒絕。看守所內作息正常,每天上午6點50分起床點名、晚間9點整熄燈就寢,3餐準時,在押被告不必跟受刑人一樣進工廠勞動,也沒排定輔導教化課程,早些年還會進行上下午各一次的全員打坐靜思,因有侵害人權疑慮、已經取消,所以在押被告有很多空閒時間自行運用,就是不能隨意躺平睡大頭覺。值得一提的是,檢方原本預定10月1日安排提訊柯,但他向看守所人員表示不願出庭應訊,檢察官考量柯已表明不願應訊,就算強行偵訊,若不願開口,也是浪費司法資源,認定柯當時的身心狀況應訊有疑慮,因此取消。柯文哲是否當時身心有狀況或是賭氣、以及有無被處分違規,所方一概不透露,反而是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上網路節目稱,柯不滿檢方重複訊問與案情無關內容、還隨輿論變換主題,因此拒絕出庭,結果「學姐」不僅沒釋疑,反而挨罵變相證明柯有能力隔空勾串滅證。不過柯文哲之後未再拒絕出庭,在11月13日被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確定放棄抗告後首度被提訊,以幾近大光頭的三分頭造型亮相,再次引發外界揣測他是在抗議、或者宣示自清,還是萬念俱灰等,甚至有人猜想可能因為賭氣不出庭受罰,據了解,是柯主動向所方表示欲理髮,因此所方依《羈押法》規定,由雜役收容人幫柯理剃髮鬚。另外,柯文哲羈押期間,柯父因罹癌病重住進加護病房,據傳,他曾在10月18日前往新竹台大醫院探視父親。台北看守所表示,只要被告、收容人符合監獄行刑法,均可提出申請,在戒護的狀況下前往探親。民眾黨也證實柯的家屬有提出申請。除此之外,柯文哲雖然被禁止通信,卻未註記不可收看電視,他入所後不久,立刻花費3500元向所方申購一台掌上型電視,可用來收看10個無線頻道新聞及綜藝節目,不排除柯藉此追蹤、掌握京華城案進度,調整應訊策略,以及各界對此案的看法。
4萬殺人犯關「世界最恐怖監獄」! 獄警全蒙臉避遭報復
中美洲國家薩爾瓦多幫派問題嚴重,為了打擊幫派勢力,薩國2023年啟用「恐怖分子監禁中心」,裡免關了近4萬名囚犯,許多是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更被稱為是「世界最恐怖監獄」,為了保障獄警安全,所有獄警的面容必須被遮掩,避免遭到報復。薩爾瓦多於2023年啟用「恐怖分子監禁中心」,關押犯下罪行的幫派成員。(圖/達志/美聯社)從美聯社照片可見,囚犯統一剃光頭並穿著白色服裝,而裡面的獄警必須戴面罩蒙面,防止這些被關的幫派成員找監獄外的成員幫忙報復,這裡就是被稱為世界上最恐怖的監獄、「恐怖分子監禁中心」(Terrorism Confinement Center)的高戒備監獄。薩爾瓦多於2023年啟用「恐怖分子監禁中心」,關押犯下罪行的幫派成員。(圖/達志/美聯社)日本《TBS電視台》(TBSテレビ)近日走訪該座監獄,揭開其神秘面紗,這座位在薩爾瓦多中部的特科盧卡「恐怖分子監禁中心」,共有8棟建築物,可容納高達4萬名囚犯,每間牢房約可容納100名囚犯,這些囚犯身上刺有代表各個幫派的刺青,年齡層廣泛,但大多數集中在20多歲的年輕人。囚房內的設施極為簡陋,僅有金屬床架和開放式廁所,這些情犯每日僅有半小時可離開牢房活動,食物則以提供基本營養為原則,主要為豆類、米飯和起司等簡單混合物,而囚犯必須徒手進食,因為擔心使用的刀叉恐被他們作為武器。所有獄警的面容必須被遮掩,避免遭到報復。(圖/達志/美聯社)監獄戒備相當森嚴,要進入設施前須先經過多重安檢,大部分物品都必須寄存在入口處,手機訊號也會被屏蔽,每個牢房前都有黃色的警戒線,囚犯被禁止和外界溝通,連家屬都不行,避免他們傳話或和尚未被抓捕的幫派成員聯絡。監獄內部還設有一座規模巨大的武器庫,同時部屬了1000名警衛和600名士兵,隨時做好囚犯暴動或是外部襲擊的應對準備,獄方表示,為了防止受刑人暴動及外部襲擊,監獄內駐有各式軍備堪稱是「戰場規模」。監獄內部還設有一座規模巨大的武器庫,同時部屬了1000名警衛和600名士兵,隨時做好囚犯暴動或是外部襲擊的應對準備。(圖/達志/美聯社)薩爾瓦多當地幫派橫行多年,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現任總統布格磊(NayibArmando Bukele Ortez)在2019年上任後,進行大規模的幫派掃蕩行動,一口氣逮捕約8萬名相關人士,短短幾年內將殺人案件數量縮減至上任前的1/50,成效顯著。布格磊因此被國內民眾譽為「救國英雄」。薩爾瓦多政府表示,恐怖分子監禁中心旨在對幫派進行全面打擊,並提高國內治安水平。
受刑人吞電池自殘…「三餐吃韭菜」大便要被看 他曝親身經歷:真屎缺
台中捷運砍人案今天(17日)開庭,洪姓犯嫌當庭自爆,自己在看守所有輕生念頭,因此吞了16顆電池,隔天送醫被夾出。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透露,監獄裡電池是受刑人的必需品,自己過去服替代役的監所就發生過類似案件,當時受刑人吞電池自殘,醫院認為讓他自行排出即可,為了促進排泄,三餐只能吃韭菜。黃揚名在臉書表示,電池是受刑人的必需品,「過去,我服役的監所,就曾發生過受刑人吞一顆電池自殘的案例。當時,管理員發現的第一時間,將該受刑人送醫照X光、洗胃,因為吞食電池後,在電池的外層被腐蝕前還有一段時間,當時醫院的處理方式是確認電池還沒被腐蝕後,就交代讓他自行排泄出來即可,便將其送回監所。」黃揚明提到,由於吞食電池是自殘行為,因此監所按照規定將該名受刑人移送違規房,還需要把他固定在病床上,避免受刑人再度自殘;另一方面,為了讓受刑人盡快將電池排出體外,他每天三餐只能吃有利通便的韭菜,且排便過程要全程被監控。黃揚明透露,讓他印象最深刻的是,當時的替代役每天要分3班去服侍該位受刑人,主要目的是由替代役男拿筷子檢查便盆,確認糞便中是否有電池,「這個職務是名符其實的『屎缺』,記得沒幾天,有天大夜班的同事順利夾出了被吞食的電池,這場危機終於解除,事後這位同事還被賞了一天榮譽假。」
商品琳瑯滿目「便宜實惠」 矯正署網路商城「流量爆了」
近期有個相當特殊的電商平台進入到網友眼中,這個平台所販售的商品看起來雖然有點樸實無華,但是整體看起來商品項目還是十分眾多,而且價格十分實惠。就在有網友自主性的幫忙宣傳後,這個平台的流量瞬間炸掉,讓許多網友一度無法拜訪。放在現代社會如此特異的電商平台,就是矯正署旗下的「矯正機關自營商城」。據了解,先是網友Eva Sun近期在FB發文表示「今天被燒到一個購物網站,網站做得頗爛,但東西很實惠。直接說,是矯正機關自營商城,簡言之就是監獄受刑人做的東西,除了讓他們有一技之長之外,他們賺的錢有部分也會賠償受害人(或是受害人家屬)」。而Eva Sun這篇短短的介紹,竟然在短時間內就創造了1600多次分享,「矯正機關自營商城」的網站流量也瞬間爆掉,不少網友紛紛表示無法造訪。後續Eva Sun又再度發文表示「這是所有矯正機關聯合展示商城,但是結帳是分開的。比如你在台北看守所買了一個竹藝品(順道說收押禁見的不能出來打工),然後在新竹監獄買了一包炊粉,他們要 #分開結帳,運費也分開收喔(這很合理吧總不會還有統倉)」。Eva Sun也提到「不同的矯正機關有不同的特產,像是台南監獄就以貝果聞名,屏東監獄的醬油聽說很棒,彰化監獄的麵條與麵線以及綠島監獄的柴魚片等等」、「矯正機關的商店是為了讓受刑人有一技之長,所以很多的監獄特產都是 烘焙商品,例如 #鳳梨酥 #蛋黃酥,以及餅乾等等。還有手工藝品也是大宗 (宜蘭監獄的纏花耳環很漂亮)。 有些矯正機構是農場,還有生鮮可以冷凍宅配。另外像是宜蘭跟桃園監獄也有生巧克力可以選購喔」。但Eva Sun也提醒「大家要再三記得,矯正機構本業不是賣東西,所以並不是所有的監獄特產都可以直接一鍵式下單購物,部分需要跟監所聯繫下單細節。這在瀏覽的時候也請特別注意,畢竟這不是以營利為主的單位,有些時候訂單也許晚一點要多包涵捏。運費部分,除了不同單位分開結帳外,不同溫層也是分開算運費,說真的人家本業不是賣東西,就儘量按照他們的規定,不要增加人家的麻煩喔。」
屏東監獄受刑人自戕 趁機取砂輪機自傷送醫不治
屏東監獄11月4日傳出一名受刑人自戕,男子趁機取得砂輪機自傷,送醫後雖然有生命跡象,但因傷勢過重,經家屬同意後放棄救治,不治身亡。案發當時4日下午2時許,監獄的營繕隊由監所人員帶領,攜帶水電修繕工程使用的電動工具,至工廠的廁所進行水管維修作業。進入施工區域進行維修工作期間,長期在工廠勞動的該名受刑人,卻悄悄靠近施工區域,趁機拿取營繕隊人員身旁的砂輪機。營繕隊人員皆專注施工,無人發現受刑人拿走砂輪機,受刑人拿到後隨即自傷,眾人見狀趕緊上前搶救,通報救護人員後,由救護車後送至屏東基督教醫院急救,男子到院時仍有生命跡象,但因傷勢過重,經家屬同意後放棄救治。屏東監獄回應,全案報請檢方相驗,已於11月8日進行解剖複驗,家屬對死因無意見,發還遺體供家屬處理後事。據悉,該名受刑男並非重罪,因此被派於工廠進行勞動,生前與獄友相處也無異狀,突然自傷原因有待釐清。對於受刑人趁機拿到砂輪機自傷,屏東監獄表示,獄內區域、管線眾多,強調工具集中保管且全面列冊清點,絕無外流情事,將全面檢討、改善器械使用準則及時機,還有出勤時的保管模式,未來也會進行分區控管,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情形。
詐欺再犯率高!學者建議可以分3點這樣做
全台10月詐欺財損破120億元,打詐成效有限,其中詐欺再犯率高達8成以上,審計部決算報告就點名法務部矯正署未訂定詐欺犯的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導正受刑人不勞而獲的偏差觀念,以致出獄後「惡性循環」繼續騙。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去年委外做「我國網路詐欺被害調查與防制研究」,學者建議除提高刑度與假釋門檻外,必要時應修法恢復刑罰附加「強制工作」。主持該研究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賴擁連指出,有詐欺受刑人受訪直言,「做詐欺遲早被抓,能騙盡量騙!」有人在監反省不是為何誤入歧途,而是「以後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抓」,凸顯矯正系統失靈。賴擁連說,2021年釋字812號判決強制工作違憲,是因違反比例與區隔原則,建議矯正署應聯合勞動部,透過職訓中心讓詐欺受刑人服刑達一定程度後,允許日間戒護外出工作。他說,職訓勞動可使詐欺犯不再好逸惡勞,並習得一技之長,有助其重返社會,期間表現作為累進處遇評分,等於拉高假釋門檻,讓想騙的不敢再騙。1名檢察官告訴他,詐欺犯很怕強制工作,可惜已違憲。今年9月底在監受刑人5萬2755人,罪名前3名分別為毒品、詐欺、公共危險,詐欺犯7003人占13%,人數逐年攀升,10年增加5倍,官警估計車手與人頭帳戶的再犯率逾8成。審計部也發現,依打詐國家隊的「建立正確法治觀念」,矯正署去年函請各矯正機關強化及優先提供詐欺受刑人技訓等處遇措施,卻未比照毒品或酒駕受刑人訂定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現行作法是各監所在既有資源限制下,自行辦理詐欺受刑人處遇,例如宜蘭及屏東監獄辦反詐法治教育課程或金融知識宣導。矯正署表示,詐欺屬財產性犯罪,行為人觀念偏差,去年已陸續要求矯正機關對其優先提供技能訓練,讓他們有一技之長,另加強個別及特別教誨,至於是否推出全體適用的處遇計畫,還在評估必要性。
收病危通知 蔡壁如證實柯文哲已赴加護病房探父
台中市府顧問、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20日晚間表示,遭羈押中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已憑著病危通知,18日晚間前往探視因急性心肌梗塞送加護病房的父親柯承發,柯文哲具備醫療專業,已經看過柯承發病歷,掌握病情。身為前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因於京華城重建840%容積案中,被控涉入《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等罪,遭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已將近2個月。而92歲柯承發因重聽與罹癌,加上騎腳踏車跌倒,狀況長期堪憂,近日病情急轉直下,柯文哲胞妹柯美蘭更多次公開控訴:「執政黨押人取供、押我哥哥,我要獨自面對我爸爸的生命」,輿論因而對柯承發病情與柯文哲動向高度關注。蔡壁如說,柯承發之前住院時間比較長,最近是因為急性心肌梗塞,目前已放置支架,這一兩天在加護病房觀察。她強調,柯文哲本身就是加護病房的專業醫師,除了律師有申請可以出來見他爸爸外,也有把病歷帶給柯文哲,柯承發有裝支架,至於詳細病情隱私「醫護人員是不可以洩漏,只知道應該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民眾黨新竹市黨部主委李國璋則證實,柯文哲辯護律師已替柯文哲申請「戒護探視」,因為依據《羈押法》第23條規定,被告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視必要者,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24小時內回所,探視期間照就算羈押天數。台北看守所則補充,依《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申請返家探視應檢附醫療機構開立的診斷書、三日內病危通知書或其他足以證明病危的文件及證明收容人與探視對象關係的戶政或其他相關文件,但對於柯文哲是否已提出申請且獲准於18日晚間到台大醫院探視柯承發,台北看守所推稱涉及個人隱私無法說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國小生不叫名字「改叫座號」? 全場曝關鍵:怕家長提「個資法」刁難
最近有不少年輕家長發現,許多國小生在和家人分享學校生活時,都不再直呼同學的姓名,而是改用座號來稱呼,這也讓家長感到相當困惑。貼文後續也釣出家長解答,對方表示,曾經有遇過「神奇家長」質疑,老師直接叫學生名字恐違反個資法,所以勸大家為避免爭議一律改叫座號。有媽媽昨(18日)在Threads發文提問,「為什麼現在國小生都不叫同學的名字,都叫號碼?」並舉例:「媽媽,我們班18號說我牙齒很白」、「媽媽,我們班16號上課被老師罰站」、「媽媽,我們班3號今天發燒,中午就回家了……」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許多人認為,「根本記不住」,「反正跟你講名字,你也不知道是誰」、「可能他自己也記不清」、「因為媽媽也都不記名字,我媽的記法:那個很會拉肚子的、住新竹的、住淡水的、矮矮奶很大的、跟你一起去過圖書館的」、「座號記得住,名字記不住。」不過原PO卻表示,小孩說完幾號怎樣怎樣之後,她都會再問那些同學叫什麼名字,「但他們都答的出來呀。」還有網友覺得叫座號很像在監獄,「通常叫數字都是受刑人」、「因為國小就是小孩子的監獄,當然就習慣叫編號」。也有老師回應,「因為我根本記不起來那些名字是誰,當學生量累積超過500後,他們的名字就跟流水碼一樣。我就是一個無情的授課機器。」不過也有家長分享極端案例,「因為會有神奇家長質疑老師不遵守個資法!別懷疑,在疫情期間,班導在LINE列出幾個還沒上線孩子的名字,包括我家的。我是看到後立馬衝去噹小孩快上線,後來在群組裡,有家長公開表示老師不該公佈名字,還逐個點名我們這些同被列的孩子家長。我是回:『我孩子的名字取來就是要人家叫的,叫我孩子編號,我會以為我孩子在某個地方。』最後該家長花了一下午來批鬥我,說什麼不尊重孩子個資、不在乎孩子感受。」
高雄前典獄長陳世志驚爆逝世!曾遭「6越獄犯挾持」驚險過往曝
高雄大寮監獄曾於2015年發生「6嫌越獄案」,當時時任監獄典獄長陳世志還被受刑人挾持作為人質,而這也是台灣獄政史上首次有幹部遭劫持,所幸最終被平安釋放,然而如今陳世志卻傳出辭世消息,令外界震驚不已。根據《記者爆料網》報導,高雄前典獄長陳世志於2021年屆齡退休,怎料才剛享受退休生活3年多,就有消息傳出,他已於今年10月8日離世,享壽70歲。據悉,陳世志疑為「心因性休克」導致他整個人浸泡在健身房的大眾池中,被旁人發現救起後已失去意識,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回顧陳世志的過往事蹟,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他曾被嫌犯挾持,2015年2月11日高雄大寮監獄發生重大暴動事件,當時6名受刑人打傷管理員後,隨即搶奪槍枝及子彈企圖越獄,而擔任典獄長的陳世志與副典獄長賴政榮、戒護科長王世倉等3名幹部,也均遭劫持淪為人質。與警方對峙過程中,陳世志不停從中與犯嫌斡旋,6名逃犯自知難逃法網,於是紛紛在陳世志面前飲彈自盡,歷經14小時的生死交關,最終典獄長也自行平安脫困。不過事後典獄長陳世志,副典獄長賴政榮,戒護科長王世倉等3人,被矯正署認定管理不當遭到降級處分,如今陳世志卻傳出死亡噩耗,讓司法界感到相當扼腕。
限縮死刑適用範圍 法務部擬修法訂「特殊無期徒刑」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死刑適用範圍,外界解讀是變向「實質廢死」,立法院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提出3個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但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研議在《刑法》第19條或57條或63條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規定」。另外也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的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外界同樣關心,37位舊案死囚如何處理,法務部指出,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吳宗憲表示,法務部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死刑犯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37名死刑犯,有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可能馬上聲請假釋,這部分7日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法務部因應死刑條件限縮 擬另訂「特殊無期徒刑」
針對死刑釋憲結果,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於書面報告有3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另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也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首先為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此部分又分為針對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部分,研議於刑法第19條或刑法第57條或刑法第63條之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之規定。另外在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也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之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之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另一部分是檢視程序法規,建構嚴密程序。法務部表示,將修正監獄行刑法,增訂受刑能力規範。從書面報告可解讀,此部分同樣是保障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刑事訴訟法或監獄行刑法應檢討修正。針對死刑強制辯護,法務部也與與司法院共同研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88條、389條,第三審強制辯護、言詞辯論規定。外界同樣關心,在釋憲如同實質廢死的狀況下,37件死刑舊案如何處理,法部部指出,37位人犯於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憲法法庭也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法務部對此將全面檢視暴力犯罪行為態樣,嚴懲重罰暴力犯罪。將全面檢視現行刑法規範密度是否有不足之處,落實對於重大暴力犯罪嚴懲重罰之目標,斷絕挑戰司法公權力之妄念。吳宗憲表示,法務部出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東西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像這種死刑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另外若37名死刑犯,有些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是可以馬上申請假釋,這部分下週一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委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修法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卻設下判死的嚴苛條件,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提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吳宗憲指出,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就審能力」部分,對一般身心障礙被告,現行法就是強制須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但大法官就殺人犯被告,若無法自我辯護,卻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我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吳宗憲提到,有些人認為有了無期徒刑就可以廢死,因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恐懼,然而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隨時可能假釋趴趴走;且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以出來,因此他也質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新竹婦遭詐1600萬 車手落網稱「才入詐團10天」仍遭判全賠
新竹縣一名蕭姓女子,加入假投資詐騙社群,聽信詐團指示面交7次,共得手1,600萬元,蕭女發現受騙後報警,配合警方約出車手謝男。謝男稱僅加入詐團10天,未參與前7次面交,雖然刑事庭認定其為未遂犯,但民事庭則認為他身為詐團成員,就需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判謝男需賠償蕭女1600萬元。蕭女加入假投資LINE社群,於2023年11至12月間,依詐團指示前往竹北星巴克面交現金給車手,共計1600萬元。蕭女報案並與員警合作,約出詐團車手謝男面交605萬元假鈔及1張千元真鈔,警方當場將其逮捕。謝男聲稱,他加入詐團才10天,前7次與蕭女面交的車手均不是他。新竹地院刑事庭依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謝男8個月有期徒刑,蕭女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謝男1600萬元。民事庭法官審酌,蕭女主張的內容有刑事判決作為證明,謝男卻始終未到庭說明,也無提出有利於己的聲明或證據供法院審理,依據調查結果,堪信蕭女遭詐鉅款為真實,故判處已受刑事宣告有罪的謝男需對詐團侵權行為負責,如數賠償蕭女1600萬元。
「醫師天職是維護生命」 醫學會指醫師涉死刑鑑定有違醫學倫理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若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欠缺受刑能力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也不能執行死刑。司法精神醫學會引述世界精神醫學會馬德里宣言、日內瓦宣言指出,任何情形之下,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受(死)刑能力之鑑定,如醫師的鑑定可能剝奪生命,將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疑慮。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李俊宏表示,此次大法官釋憲後,爭議之處在於執行死刑時的判斷。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被告被判處死刑後,處於心神喪失的狀況,就會停止執行死刑。李俊宏說,心神喪失的定義,舊有法規為「完全無知覺理會」,釋憲後將這個部分獨立拉出,成為「受死刑能力的判斷」,被告能不能理解死刑判決,這一塊由醫師鑑定,就會有爭議。醫師可以判斷精神障礙、心智缺陷,很多受刑人在矯正機關中,有需求也會轉介精神科醫師,但若直接涉及受死刑能力的判斷,就會出現道德上的兩難。「醫師的天職是維護生命」,李俊宏表示,若醫師的判斷可能剝奪他人生命,就會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疑慮。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楊添圍也指出,世界精神醫學會於1996年馬德里宣言、2023年日內瓦宣言重申立場,在任何情形之下,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受(死)刑能力之鑑定。楊添圍解釋,不是精神疾病就可以免於一死,而是精神或心智障礙,不具足夠訴訟(就審)能力與責任能力者,才不應處以死刑。這在許多仍保留死刑的國家,也是可接受的通則。李俊宏指出,各國人權標準不一,不見得都會遵守宣言,一些國家為了避免醫師直接涉入死刑鑑定,會要求所有受刑人定期接受身心健康檢查,由執行單位根據過去紀錄做判斷。未來台灣的法律要如何因應,仍待討論。
死刑有條件合憲 廢死聯盟怒批「政府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
針對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佈釋憲結果,大法官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但應限縮適用範圍,且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透過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對此,廢死聯盟表示,若死刑依然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廢死聯盟聲明全文:如果,憲法法庭堅守人權捍衛者的角色,宣示死刑違憲,將能引領台灣社會超越復仇、嚇阻的直覺反應,打破仇恨的循環,並開啟療癒創傷的可能。很遺憾,憲法法庭沒有這樣做。從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可以看出,死刑制度並不如大家想像的那麼嚴謹。廢死聯盟長期以來指出,現行制度有諸多缺失:沒有全程的強制辯護、(2012年之前)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判決沒有一致決,以及精神障礙被告並未排除死刑的適用(行為時、受審時、受刑時)等問題;憲判字第8號判決肯認,以上均違反被告之訴訟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37位定讞個案中,大部分並非直接故意或預謀,或並非「情節最嚴重之罪行」。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如果沒有直接故意,即不得判處死刑;即便是直接故意,仍然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公政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書關於「情節最嚴重之罪行」的規定。這是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死刑判決在實體條件上的限縮,但是現存37位死刑定讞個案均涉以上問題,法務部不應該執行死刑,檢察總長應就不符合憲法判決意旨之部分,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提出救濟。台灣到底何時會廢除死刑?未來將是一條更艱難的道路。但我們要強調,死刑依然違反台灣已經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因此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不應該成為政府落實公約的絆腳石。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以「台灣還沒有條件廢死」的假命題為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試圖用死刑來回應被害人的傷痛、用死刑來回應社會對治安的要求,卻不願花費心力去研議落實真正能保護社會、讓人民安心的政策,以至於很多的改革步伐無法前進。我們呼籲政府與民間還是應該持續的進行社會對話。10月5-6日,廢死聯盟將舉行「讓黑暗的盡頭有光—廢除死刑的下一步」國際研討會,就是我們的第一步。在籌備的過程中我們並不知道釋憲的結果會是如何,但我們知道台灣不能停下腳步,有許多現存的困難和未來的新議題需要探討、有新的挑戰需要克服,死刑制度在民主國家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面貌,尤其是歷經威權統治與民主化歷程的台灣,這不該是我們理所當然的選擇。對於獄政制度、更生復歸、社會安全、人權保障的想像與落實,不應被「死刑」綁架。回顧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死刑冤案中有蘇建和案三人、徐自強、鄭性澤及謝志宏成功平反而步出死牢,但也有江國慶、盧正、杜氏兄弟來不及搶救。目前37個定讞的死囚中,至少有王信福及邱和順的冤案尚待平反,律師及民間團體會持續努力,我們期待司法體系能夠勇敢回應,不要再製造更多死刑的被害者。最後,我們還是要感謝一路以來,協助這個釋憲案的律師、國內外的NGO以及學者專家們。接下來我們仍會持續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20年以來,我們深刻了解,無論反對死刑或支持死刑,同樣都期望台灣是一個安全美好的社會,不同的只是:有人認為死刑可以促成這個期望,有人則知道不是這樣。未來我們還是會繼續的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於台灣這片土地上。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 憲法法庭:有條件合憲
由「最老死刑犯」王信福為首的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生存權、平等權及比例原則,共同聲請「死刑釋憲」案,20日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大法官宣判,刑法相關條文規定之故意殺人罪已屬最嚴重,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並無違憲;但也針對其他條文提出違憲,應於2年內修正。大法官宣判,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226條之1「強制性交殺人罪」前段、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規定,皆屬侵害生命權之「最嚴重犯罪類型」,以死刑為最重本刑,並無違反憲法保證人民生命權之意旨。然而,大法官針對其他條文也提出違憲。大法官強調,法官應考量犯罪情節是否達最嚴重程度,不應以死刑為唯一刑責;人民涉上述案件接受訊問時,應有辯護人在場為其陳述意見,且於第三審審判時,應有「強制辯護制度」之適用,也應經「言詞辯論」才能諭知死刑或維持下級審諭知死刑的判決。此外,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過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對於判決主文第7至第9項,針對上述案件,被告於行為時有刑法第19條第2項之情形,也就是「行為時辨識行為能力減低」時、審判時或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自我辯護能力或受刑能力明顯不足、有所欠缺者,不得科處死刑。大法官提到,若本案聲請人之確定終局判決犯罪情節非屬最嚴重,而仍判處死刑者,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確認是否有上述情形,決定提起非常上訴與否。判決主文提到,本次判決若有違憲之條文,相關機關應自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檢討修正相關規定。然而第三審應有「強制辯護制度」及「言詞辯論」等規定,則自宣判日起即應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