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法官
」 法官 收賄 鄭文燦 審判長 高院有政治介入?鄭文燦涉貪案審判長請病假到退休惹議 桃園地院回應了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面對立委質疑政治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回應,起訴時是以公開抽籤分案,審判長江德民10月14日因病緊急住院要住院和休養1年而請辭刑14庭審判長,強調他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立委質疑有政治介入司法。(圖/中國時報蔡依珍攝)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29日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廖奕淳單獨連開3庭訊問3被告,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桃院內部議論紛紛,關心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甚至在法官論壇開轟,質疑有人不想增加工作量、不想冒著接到某大案的風險,院方便宜行事強迫接受。民眾黨立委今質疑是把燙手山芋往外丟,懷疑有政治黑手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解釋,鄭文燦等人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檢察官8月27日起訴,桃園地院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廖奕淳法官(群股)擔任受命法官,依本院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江德民審判長(典股),陪席法官為黃皓彥法官(育股)。院方解釋,江德民因病於10月14日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書說明確有住院治療及休養1年之必要,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准許請假至明年10月間,並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缺額依法官法第24條第3項、桃院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派任。桃院強調,江德民為桃院資深法官,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司法甚有貢獻,本次因病請假,院內同仁極為不捨,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至於新審判長的選任事宜,桃院刑事庭法官均已明悉,法官論壇的相關質疑,院方也於第一時間說明,任命新審判長後,要打散重分僅約100餘件,刑事庭每股約分到2件,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北檢不滿柯無保請回提抗告 高院表示「今晚不裁定」!關鍵3法官是他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柯歷經3天3夜司法車輪戰和院檢馬拉松式訊問後,台北地院2日凌晨認為柯犯罪嫌疑不重大,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今天下午5時向北院遞狀,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請求高院撤銷柯原裁定。高院今晚表示,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北院傍晚將北檢及彭振聲抗告狀、聲押卷證,一併送高院。高院晚間組成合議庭,審判長許泰誠審判長、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但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柯文哲30日清晨被檢廉到家中搜索,中午被帶進廉政署,之後移送北檢,聲請提審遭駁,檢方聲押後限制閱卷,直到1日晚間8時,法院才開聲押庭,凌晨3時裁定柯無保請回。北院裁定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柯是否明知都委會違法而圖利京華城,或柯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柯文哲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法官認為,柯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柯的主張有所依據。此外,檢察官所提事證還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不能認為柯就彭振聲、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直指檢方舉證不足,不符「犯罪嫌疑重大」的要件,裁定柯無保請回,彭振聲則裁定羈押禁見。北檢及彭振聲均不服,今天下午各提起抗告。
鄭文燦貪汙弊案開接押庭!桃園地院突宣布「閉門審理」拒旁聽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爆貪汙弊案,於擔任市長期間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簡稱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昨(27日)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桃園地院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桃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突然宣布採「不公開審理」,引起外界質疑聲浪,對此桃院也回應了。回顧該案,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疑似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中涉貪,檢方認為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7月11日裁定收押,而桃檢前往其住處展開搜查時,竟在鄭文燦的主臥室搜出現鈔678萬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桃檢昨(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經4小時的接押庭庭訊,法官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被關押在桃園看守所長達48天,鄭文燦終於能暫時擺脫牢籠返家。不過令人疑惑的是,桃園地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派遣法官廖奕淳擔任受命法官,而檢方則出動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及公訴檢察官,但就在開庭前,法官卻無預警宣布「不公開審理」,只是撇除特定條件外,法院審問應以公開為原則,但桃院未給任何理由便閉門審理,恐讓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院今天凌晨表示,由於該案為「審判期日前」的訊問程序,不列入《法院組織法》第86條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因此不在公開範圍內。
繳2800萬換自由!鄭文燦貪汙案羈押5人全交保 法官放人理由曝光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收受500萬元賄賂,協助業者推動林口工五擴大自辦市地重劃案,先前鄭文燦等5人就遭到檢方收押,後續檢方於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一口氣起訴了包括鄭文燦在內的11人,檢方甚至建議法院從重量刑12年。但由於法官審酌檢方以偵查完被起訴,不僅有重要監聽譯文、市府會議紀錄佐證,重要證人都已具結,因此裁定收押5人得以交保,其中鄭文燦則以2800萬元交保。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本案移送桃園地院後,經人工抽籤分案,由法官廖奕淳(群股)擔任受命法官,江德民(典股)為審判長,黃皓彥(育股)為陪席法官。合議庭於27日晚間9點半開始審理,直到28日凌晨才做出裁定。法院認為,雖然鄭文燦否認收賄,但有同案被告具結證述、監聽譯文、行動蒐證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佐證。考慮到鄭文燦涉犯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法院認為其有逃亡之虞。法官表示,脫免刑責、不甘受罰是基本人性,輔以鄭文燦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綜合研判,有相當理由認為鄭文燦面對未來重刑可能,有強烈動機和可能性會逃匿境外以規避審判及刑法。但法院也考量目前檢察官已完成偵查並起訴,清楚指出鄭文燦涉犯罪嫌的範圍,並提出相當的證據佐證。重要證人在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且有監聽譯文、市府會議紀錄等客觀證據可佐證。即使共犯或證人證詞有所變化,也屬於證據證明力的判斷問題。綜合考量涉案情節、逃亡可能性、侵害法益的程度,以及鄭文燦的家庭經濟狀況,法院最終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之住處,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禁止與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先前遭收押的4人方面,廖家興涉犯業務侵占、文書登載不實、洗錰等多項罪名,遭裁定以60萬元交保。廖俊松和廖力廷均涉犯交付賄賂罪,其中廖力廷以25萬元交保,而廖俊松由於還涉及文書登載不實、洗錢等多罪,所以裁定110萬元交保。侯水文原本還否認犯行,後續則坦承涉犯交付賄賂罪,並已詳實交代犯行,因此裁定205萬元交保。法院強調,這些交保措施,應足以約束被告配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產生相當的拘束力,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進行,因此認為無羈押之必要。
遭起訴求刑12年!鄭文燦涉貪「2800萬交保」 今晨5時步出法院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及600萬元未申報政治獻金案,遭到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檢方建請法院量刑12年。桃園地院今(28)日漏夜詢問11人,至凌晨1時30分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目前鄭文燦已於清晨5時完成交保手續,由家人陪同離開法院。桃園地檢署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鄭文燦及其他10人提起公訴,並對鄭文燦求處12年徒刑。不過,自上(7)月11日起,鄭文燦已被押47天,同案被告廖俊松、廖俐廷及廖家興父子、侯水文等人也在押,全案經移審後,由桃園地院審理是否續押。桃園地院經抽籤,由廖奕淳法官擔任鄭案受命法官,昨(27日)晚9時30分組成合議庭,審理5名在押被告,經4個小時庭訊,於今日凌晨1時30分裁定5名被告交保,包括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廖俐廷25萬元交保、廖家興60萬元交保、廖俊松以110萬元交保、侯水文以205萬元交保。由於具保金額高昂,其家屬聞訊紛紛漏夜籌措,備妥現款至法警室辦理交保手續,其中鄭文燦的大哥鄭文彬抵達交付後,法警耗費約2小時清點完畢,完成交保手續,而鄭文燦也在清晨5時許離開法院,在家人陪同下搭車返回住所。至於參與庭審的桃檢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公訴檢察官邱健盛等3人,稍早也步出法院,全程未說話。桃園地院說明,鄭文燦庭訊時仍否認收賄,然依同案被告證述及監聽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合議庭考量被告涉案情節、逃亡之可能性,雖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之虞,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等情,認為現階段命被告以新台幣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應足以對被告產生相當之拘束力,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也確保後續審判進行,因此無羈押必要。桃園地院也指出,同案主要被告也均羈押具結證述,檢察官偵查完備後提起公訴,已清楚指出被告本案涉犯罪嫌範圍,且提出相當證據足以佐證,若後續共犯或證人證詞有翻異,僅屬證據證明力判斷問題。
剴剴之死/惡保母姊妹起訴後都押了 囚車直送看守所
臺北地檢署偵辦劉姓保母姐妹涉嫌凌虐1歲幼童剴剴致死案件,2024年4月18日偵查終結,北檢對在押的兩姊妹提起公訴。台北地院接審後,裁定劉姓保母姊妹繼續羈押禁見。北檢認定劉姓保母姊妹觸犯《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等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台北地院立即公開抽籤分案,依抽籤的結果,承審的受命法官為配屬刑13庭「瑞股」洪甯雅法官。強制處分的部分為刑14庭「博股」蕭淳尹法官。由於本案屬應行國民參與審判之案件,相關證據及具體求刑,檢察官將於審理程序中提出。至於陳姓女社工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部分,北檢正另案偵辦中。
剴剴之死/誰承審惡保母姊妹? 北院刑13庭洪甯雅是受命法官
台北地檢署起訴虐死1歲幼童剴剴的劉姓惡保母姊妹,台北地院於同日2024年4月18日公開抽籤,抽籤結果:受命法官是洪甯雅,強制處分的部分為蕭淳尹法官。北院表示,經分案庭長主持抽籤,結果承審的受命法官為配屬刑13庭「瑞股」洪甯雅法官。強制處分的部分為刑14庭「博股」蕭淳尹法官。台北市劉姓保母2023年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10月大男童剴剴,稍有不順動輒打罵,致男童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終因營養不良死亡,劉姓保母與其妹皆被羈押和起訴。負責本案的陳姓女社工則未一併起訴,據了解,由於陳姓女社工是否涉及過失殺人、偽造文書等罪,需要釐清有無善盡訪視責任,相關資料還在調閱中,因此陳女無法一併偵結。
SBL假球案柯旻豪求交保 當庭爆料爆2球員「聯手台啤操控比賽」
前SBL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等15人遭踢爆打假球、簽賭,被依違反《運彩條例》等罪起訴,柯旻豪是唯一遭羈押球員。16日士林地院開庭,柯僅認下注簽賭,否認打假球,為求交保還加碼爆料吳季穎、翁嘉鴻2人「聯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為什麼只有他遭羈押,受命法官諭知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交保,之後讓柯還押。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柯旻豪向法官陳述,自己沒打假球,強調吳季穎先前供述是對他的污衊,他解釋2023年2月24日、4月8日、4月16、4月23日賽事「真的沒操控比賽」,自己在場上努力打球得分,連教練也誇他是戰術執行最成功的;至於吳曾匯10萬至其戶頭,是因為吳提款卡壞掉,所以到便利商店時,他才領10萬,其中2萬是吳欠的、1萬吳給分紅,至於7萬就還吳。辯護律師當庭聲請傳喚其他涉案球員吳季穎、周暐辰、陳品銓、顏聞佐、黃鉉閔、邱繼緯、黃品瑄、邱廷昱、吳祐任、邱忠博、李其恩等人,同時請法院函詢裕隆公司與柯簽訂的聘任合約。法官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傳喚。因羈押期屆滿,法官開延押庭訊問柯,案發後有無與周暐辰、黃鉉閔討論過。柯表示只記得周有問要不要刪掉手機內與吳季穎的賭博聊天,但他沒有給意見,周隨即自行刪除聊天紀錄。法官再問柯本人是否刪除手機聊天紀錄,柯則辯稱自己的iPhone 8機型老舊,記憶體不足,所以本來就有刪除訊息的習慣,且與吳季穎聊天都是用WhatsApp,而刪除的紀錄也被數位鑑識還原,強調不是涉打假球後才刪除對話。柯向法官表示願拿50萬具保,表示5個月來已知道不能再觸碰法律,願接受任何限制,但真的想回家,想家人、老婆,也保證絕對不會串供、接觸其他被告,否則願意被重判。柯辯護律師說,幾次開庭,柯與其他被告供述一致,大家都沒操縱比賽,也沒有跟其他共同正犯勾串之必要,被告也承認簽賭,但簽賭與操控比賽是兩件事,相關證據在偵查中保全完備,案情明朗,交保對司法權不會構成妨礙,認為無繼續羈押之必要。邱獻民檢察官表示,在訊問時,周暐宸連是否要刪除手機涉賭訊息都要問過柯旻豪,代表本假球案中柯處於主導角色,且共犯翁嘉鴻通緝尚未到案,原串證理由仍在,請法院審酌運彩條例第21條第2項併科罰2000萬之罰金刑,羈押理由也持續,建請續押。主任檢察官葉耀群補充表示,被告辯稱手機老舊需刪除對話,但扣案手機WhatsApp對話紀錄僅34則、Wechat33則,而其手機有26萬7600則圖像檔、音訊2萬9249則、視訊7971則,為何刪除檔案較少的對話,而不刪除容易拖延手機速度的圖像等,足認被告辯詞難以採信。柯旻豪對此不滿表示:「吳季穎、翁嘉鴻有聯手對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吳爲什麼不用被押,而我卻要羈押?」更表示,刪除對話是周暐宸自己的決定,與自己無關。法官聽取檢察官、辯護人及柯旻豪意見後,表示合議庭作出裁定會通知。
士林法官墜樓身亡 司法院長籲「多戶外活動」:別整天綁辦公室
士林地院李姓法官本月12日凌晨墜樓,享年38歲,外界質疑是因為工作壓力大,讓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1月11日司法節宣稱「減輕法官負擔」的話格外諷刺,還有人要求他下台。今(15日)許宗力前往士院慰問,呼籲基層同仁「多戶外活動,沒必要整天綁辦公室」,怎料一席話再度引發爭議。面對被喊話下台負責,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天下午表示,會研究一下,看如何來傾聽法官的心聲,也呼籲基層注意身心健康,多從事戶外活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這番話讓基層在法官論壇發言:「我如果是漩渦鳴人,應該可以在參與戶外活動的同時,還在辦公室裡寫判決,法官學院什麼時候要開設忍術課程?」該文提到,大院長所說的,大家都知道,是因為工作負荷量大到,只能讓人全神貫注在案件上,無暇注意身心健康,無法從事戶外活動,一大早進辦公室,深夜才能踏出辦公室返家,這是基層的工作及生活常態,痛批是搞不清楚狀況,還是不想解決問題,想甩鍋給同仁。最後砲轟,司法首長的義務是幫同仁解決問題,改善工作環境,及合理化案件負荷,而不是在同仁為此付出生命時,告訴同仁「是你沒有注意身心健康,沒有從事戶外工作,自己愛綁在辦公室」,認為這種毫無人性的話,一點都沒有同理與溫暖。據了解,墜樓的李姓法官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承辦「台版柬埔寨」案國民法官專庭受命法官,警方初判,李姓法官案發時從法官宿舍4樓墜落,沒有在房內留下遺書等物,也沒有外力介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獨/北院5/1審理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劉承武到庭論告、受命法官陳苑文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審理他的案子可能不公平,聲請移轉台北地院管轄獲准,北院收案後,分給刑庭法官陳苑文擔任受命法官,至於到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則是知名檢察官劉承武。此外,北院已火速訂定3天庭期,分別是5月1日、5月7日的下午2點30分,以及5月21日上午,一般認為本案可能會以快刀斬亂麻方式速審速結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
士林法官墜樓不治 大學同學淚曝「學霸經歷」:怎麼有這種事
台北內湖民權東路六段今(12日)凌晨驚傳墜樓,死者是士林地院刑事庭李姓法官,享年38歲,震驚外界。大學同學得知消息後,難過在臉書發文,透露這名法官相當優秀,無法接受發生憾事,引來大批網友哀悼。據悉,李法官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承辦「台版柬埔寨」案國民法官專庭受命法官。警方初判,李法官案發時從法官宿舍4樓墜落,沒有在房內留下遺書等物,也沒有外力介入,詳細死因有待進調查釐清。士林地院表示,李法官昨晚在法官宿舍墜樓,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院長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前往醫院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士林地院也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而李法官的大學同學「巴毛律師」陳宇安聞訊後,也在臉書「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感嘆,昨天才發生同道因公殉職,今天看到大學同學墜樓過世的新聞,「記得他非常非常非常優秀,以前在圖書館讀書時,都覺得他超級強,考試我都寫不出來,他還提早交卷然後拿超高分,老師上課都愛點他回答問題。我好難過…怎麼會有這種事」。消息一出,大批網友紛紛留言:「不知什麼坎跨不過去?」、「他真的很認真」、「太善良的人⋯在這環境不容易」、「現在的職場不適合個性溫和的人」、「怎麼會這樣」。◎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宣判 首批16名被告最重判26年
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凌虐,造成3人死亡、61人遭囚禁凌虐,高等法院2024年4月12日先對張家豪、鄭文誠等16人判決,合議庭維持一審刑度,分別判刑1年2月到 26年不等徒刑,還可上訴。主嫌傅榆藺、陳樺韋高院尚未審結,近期宣判,一審對傅、陳2人判無期徒刑。2022年9月,傅女等詐團成員,為了收取人頭帳戶,誘騙被害人應徵後,沒收證件、存摺及手機,先後將61名被害人,分別囚 禁在淡水、桃園兩據點約3、4坪大的房間,當作「豬仔」養。每人被以手銬、腳鐐銬住,1天僅吃1餐,眾人只能坐著睡覺,內心承受極大恐懼,辦案檢警破獲後見狀,驚嘆「以為來到落後國家」。其中不幸死亡的3人,38歲黃男被關11日,竟被丟在浴缸內電擊, 被迫從浴室通風窗戶跳下死亡;第2名死亡的45歲黃婦,因被拘禁32 日,大小便失禁,持續吐血,最終休克死亡;第3位林男患有慢性病 ,腿部傷勢惡化發出異味,大喊「我快受不了」,3小時內被餵食3顆 FM2,導致心肌梗塞死亡。台版柬埔寨案一審由士林地院審理,審判長為行政庭長蔡守訓、陪席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李昭然在二審宣判前傳出墜樓身亡,司法界聞訊咸感哀悼。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今宣判 一審受命法官竟墜樓亡
「台版柬埔寨」今天(2024年4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不料一審承審本案的士林地院受命法官李昭然竟於今天凌晨墜樓身亡,墜樓地點就在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引起法界震撼。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有3人遭凌虐慘死,61人遭拘禁,不法所得高達3.93億多元,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台版柬埔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組成合議庭審理。杜承哲則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獲准。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於凌晨前往三總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士院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該院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
士林地院前庭長拒簽評議簿 自律委員會決議「促其注意」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陳姓前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還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原決議「不付處置」,遭司法院要求重新審議。據了解,士院自律委員會日前開會,推翻原決議,改認定有疏失,且指當時應公告判決結果卻未公告,要求「促其注意」。對此,士院表示,本案法官自律事項,業經本院自律委員會委員進行調查及充分討論,如做成決議,亦將循規定陳報司法院,尚不便對外公開。司法院則指出,司法行政廳尚未收到士院呈報公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曾對本案、及新北地院法官李昭融等問題提出質詢,批評這樣的事情怎麼會讓人民相信司法,當時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回應「對司法要有信心」,引發鬨堂大笑,林淑芬認為這樣的回應不負責任。此外,前司法官、司法改革黨主席張靜律師,也曾到士林地院按鈴控告,引發各界關注。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曾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使本案受到各界關注。
士林地院民庭評議爭議延燒 司法院發回要求重查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在2023年10月間評議一起案件時爆發爭議,時任民一庭陳姓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且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不過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爭議。據了解,司法院對此見解並不認同,已要求士院重新審議。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現在司法院將全案發回,要求士院重查,未來有無翻案可能,司法界都相當關心。
408號太魯閣號列車悲劇釀49死!台鐵局高層3人違失 懲戒判決出爐
408號太魯閣號列車2021年4月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撞上工程車,造成列車翻覆,嚴重事故導致司機員2名、乘客47人身亡,逾200人受傷,台鐵局長張政源、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兼台鐵代理局長、台鐵局工務處前處長陳仲俊3人被監察院認定有違失遭彈劾,懲戒法院今(16日)宣判,張、陳二人各遭降1級改敘,祁文中則被記過1次。懲戒法院指出,2019年4月26日開工後,交通部、台鐵勞安處等多次稽查與督導,指出工區進場管制機制、安全護欄存在不足,但承包商仍未改善,台鐵、監造、專案管理廠商未盡到應有職責,未督促改善,也未建立妥善的稽核制度,且多名K51標施工人員未受安全講習。懲戒法院認定祁、張、陳3人未能督導下屬告知工地人員台鐵緊急聯絡電話,也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計畫」督導承包商將緊急聯絡電話製成卡片,漠視安全文化,致使事故發生。懲戒法庭第一審第三庭成員包括審判長張祺祥、陪席法官葉麗霞、受命法官周占春,合議庭考慮到承包商違法利用連假施工,及車輛滑落鐵軌施救不當等主因,判張政源、陳仲俊2人降1級改敘,祁文中代理時間短情節較輕,遭記過1次,可上訴。
土城當鋪槍擊案主嫌林京履 3年前檳榔攤毆女被判刑
弘仁會中和組長「鯨魚」林京履涉嫌唆使少年,在光天化日下到新北市土城區當鋪掃射51槍被起訴,如今又被起底2020年時受人指使,教唆未成年少年持棍棒打人,被新北地方法院判7月徒刑。判決指出,綽號「可樂」的李振昌與新北市中和區新生街的檳榔攤林姓老闆為友人,林姓老闆和前員工陳姓女子有金錢糾紛,陳女2020年7月某日到檳榔攤和林姓老闆理論後,一氣之下砸毀檳榔攤內物品。李振昌得知此事後主動替林姓老闆出氣,找來當時跟隨他的小弟林京履與吳家新等人策畫報復陳女,眾人找來一群未成年少年於同年7月30日手持棍棒等跑到陳女住所埋伏,卻等不到陳女出門,便在陳女家門口放鞭炮並打電話恐嚇她,要她到檳榔攤。陳女心生畏懼,依照指示到檳榔攤之後,卻被李振昌、林京履、吳家新等人指使埋伏的未成年少年持辣椒水噴灑後,持棍棒等痛毆。據了解,當時林京履效忠於竹聯幫育仁會,還只是李振昌的小弟而已,李則是中和當地一個小混混,後來林京履轉投靠竹聯幫弘仁會,又涉及轟動一時的土城槍擊案,才有名聲傳出。事後林京履、吳家新被供出,不滿李振昌要他們扛下所有責任,最後也供出李振昌才是主要涉案人。由於3人均坦承犯行,案件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受命法官認為,李振昌等3人邀集少年犯行,造成公眾或他人危害、恐懼不安,所為實屬不該,考量3人坦承犯行,與陳女達成和解賠償,依妨害秩序罪處李8月徒刑,林與吳則處7月徒刑。
台南議長賄選案 「金牌大律師」陣容超堅強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10日再開準備庭,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仍否認檢方起訴犯行。因本案被告辯護律師陣容龐大,合議庭受命法官林岳葳花了不少時間安排證人詰問及言詞辯論程序庭期,下周起正式進入審理,預定明年2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後,再指定宣判日期。據了解,邱莉莉等被告紛紛砸重金禮聘「金牌大律師」打官司,包括台北地檢署前檢察長周章欽、高雄地檢署前襄閱主任檢察官葛光輝、台南高分院前法官蘇清水、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石猛、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台南地檢署前檢察官熊家興及吳岳輝等人,陣容超級堅強,備受法界期待未來精彩的檢辯大對決。鑑於10名被告因相互傳喚出庭作證,加上20多名律師分別來自台南、台北、高雄等地,為方便律師出庭,法官事前還特別提供每位律師勾選能出庭的時間,但因實在找不到大家可共同出庭的時間,法官昨天逐一確認每位被告證人的詰問庭期,及辯護律師能否到庭;如有傳訊但未申請詰問的律師,則可同意不到庭,事後閱卷再表示意見。法官預定從11月20日起至明年1月9日,連續7周密集安排每周一個半天庭期進行證人詰問後,明年2月5、6日再安排2次言詞辯論程序。
助北韓轉賣4萬噸無煙煤! 律師江國華遭懲戒停職10月
曾改判蘇建和3死囚無罪而聞名的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律師江國華因協助北韓載送4萬噸無煙煤轉賣越南台商,被判刑1年,緩刑5年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依照《律師法》規定,認定江國華因案被判有罪確定,有懲戒必要,決議江國華停止職務10月。依法,江若不服,可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現年70歲的江國華,為司法官21期結業,曾擔任高等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他曾擔任高院再審蘇建和3死囚案的合議庭受命法官,首度逆轉改判3人無罪,並當庭釋放,而名噪一時。身兼律崗、黑航律控公司實際負責人的江國華與兒子江衡,被控2017年租用大陸貨輪至北韓南浦港載運價值300多萬美金的無煙煤4萬多噸至越南錦普港外海,佯稱越南煤販售台商,並偽造航行日誌、交易發票等,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曾諭知江國華以100萬元交保,並對江衡聲請羈押禁見。北檢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江國華父子及台商3人。2020年,高院依2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江國華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0萬元確定。江國華目前仍具有律師資格,依《律師法》規定,律師涉犯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罪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得命其停止職務。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江國華涉及刑事犯罪,有罪確定,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有懲戒之必要,決議將江國華停止執行職務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