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
」 鄭文燦 柯文哲 收賄 京華城 京華城案捲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心腹李文宗「押期下周屆滿」今再遭提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中,而身為時任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的李文宗,也因涉嫌侵占競選捐款,被檢方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遭到收押禁見。然而,10天後李文宗的押期即將屆滿,北檢今(19日)上午也再度提訊李文宗說明。回顧該案,李文宗不僅是柯文哲的高中舊相識,還在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擔任市長辦公室主任,直至柯文哲決定角逐總統大位時,李文宗更身兼柯競總財務長,可說是柯文哲身邊最親近的心腹。不過檢警在追查時發現,李文宗疑似用妹妹李文娟的名義成立木可公司,接著授權肖像並委託其製作競選募款商品,導致高達逾3千萬元的支持者捐款,全都流入木可公司的帳戶,引起檢方懷疑,柯文哲涉嫌聯手李家兄妹,巧立名目挪用政治獻金。扮演柯文哲「大帳房」要角的李文宗,今年9月底也遭檢方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刑法》背信罪,向法院聲押禁見,最終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押期將於本月28日期滿2個月,檢方今(19日)上午再度提訊李文宗,以釐清相關不明金流。
無人爭家產、免侍奉公婆…薄瓜瓜成「完美女婿」 父親驚人身分大揭密
中共紅三代薄瓜瓜傳出要娶台灣宜蘭羅東博愛醫院創辦人許文政孫女,因為身分特殊,受到國安單位高度關注。由於薄家長子薄望知改姓跟隨生母生活,所以沒人跟薄瓜瓜爭家產,而父母目前都在牢中,因此許家孫女嫁過去也不用侍奉公婆,被戲稱為「完美女婿」。據了解,薄瓜瓜父親是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曾是中共領導人習近平上台前的勁敵之一,早年和前妻李丹宇結婚,育有長子薄望知,2人離婚後長子跟隨前妻生活,並改為李望知。後來薄熙來迎娶紅軍二代谷開來,並生下薄瓜瓜。然而,2012年中國政壇爆發薄熙來事件,起因於薄熙來主掌的重慶政府宣佈副市長兼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不再兼任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轉而分管科教文體工商等工作,但王立軍卻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還表示要揭發薄熙來不法情事,當時重慶市政府稱他正接受「休假式治療」,但人下落不明。豈料,這起事件引發中國官方調查,查出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更挖出英商海伍德(Neil Heywood)命案,薄熙來第2任妻子谷開來與其有經濟利益矛盾,有證據證明海伍德死於他殺,有重大作案嫌疑。薄熙來目前被關在監獄服刑。(圖/翻攝自維基百科,由美國之音張楠 )隨著一連串事件爆發,薄熙來遭到中共停職,更慘遭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後以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遭提起公訴。2013年9月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目前被關在公安部秦城監獄。至於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因殺人罪被判死刑,緩執行2年,9年前雖獲得減刑改判無期徒刑,目前被關在河北省三河市的燕城監獄服刑。因此,許文政孫女若與薄瓜瓜結婚,可以省去侍奉公婆的煩惱。
高中學生會幹部索賄!沒收手機討千元「不交錢就處分」 4人下場出爐
大陸河南省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近日爆出多名學生會幹部受賄,引發關注。知情人士透露,學生會幹部在沒收學生手機後,私下向學生收取每部人民幣300元(約新台幣1348元)的費用以歸還手機,並不上報給老師。對此,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發布通告稱,將對涉事學生進行進一步處理。《新京報》報導,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學生受訪時表示,學生會幹部以查違紀的名義向學生收取賄賂,例如在沒收學生手機後,私下收取每部人民幣300元(約新台幣1348元)的費用以歸還手機,並不上報給老師,「這個時候你不給他交錢,他就給你處分,給你申報老師。」對此,信陽市固始縣教育局回應,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正在調查具體事件。信陽市教育局工作人員稱,9日已接到該校學生反映此事,正在處理。信陽市實驗高級中學昨(11日)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網傳我校有學生會幹部在日常學生管理中索取錢財問題。學校高度重視,立即調查。經初步調查,情況屬實。目前,校方針對涉事的4名學生會幹部已全數退出學生會,並將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進一步處置。對於我校在學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們認真反思、舉一反三、立即整改,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不服柯文哲遭檢調說成「貪污犯」! 陳佩琪今公布10年收入總額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預計被延押至明年1月,目前尚未提抗告;不過近期檢調動作頻頻,再度分別傳喚柯妻陳佩琪、時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前市長室主任蔡壁如等人作證。陳佩琪9日在臉書吐露心聲,痛批檢調將柯文哲說成是一個見錢眼開、收受賄賂的貪污犯,是在羞辱、毀滅柯,「我不服,我抗議。」而她10日再加碼公布夫妻倆10年來的「收入總額」,希望能替丈夫的操守做證明。陳佩琪10日於臉書發文並附上一則《TVBS》的Youtube影片,表示該影片是自己9月1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的回應內容,說明了自己2019年至2023年共5年間所有可運用的現金,也是她這5年間存款來源;而今(10)日在附上這10年來夫妻倆的「收入總額」,是每年報稅留下憑據抄錄下來的,當天記者會時尚未收集完全,今天在臉書上一併公布。陳佩琪也於留言處公布金額,分別為2015年7,352,963元、2016年7,515,865元、2017年6,290,905元、2018年7,723,163元、2019年6,979,943元、2020年6,555,667元、2021年7,036,252元、2022年9,097,749元、2023年5,423,236元。另外,關於她昨日在臉書上發言的內容,陳佩琪補充解釋,7日約談約12時多結束,結束前檢察官詢問她「有沒想要再說的」,她則回應:「有,我有話要說」。檢察官再問「要列入筆錄嗎?」她直言「想,我要列入」, 並獲得檢察官答應與寫入,「於是有了昨天臉書上前半段我寫的那些話」。陳佩琪9日於臉書發文指出,柯文哲擔任市長時,幫北市還債500多億,世大運開閉幕式比前任市長編列的預算少支出了數十億,柯文哲平日吃飯只花5分鐘、也不愛美食,吃東西原則是吃飽有體力即可,他當醫生時都吃台大醫院地下室的自助餐、衣服也永遠是那幾件襯衫,2023年下市長職務當黨主席, 也堅持不幫自己編列薪水 。她日前整理桌子,還找到一張單據,上面記錄柯當市長8年任內,特支費共700到800萬「全都給員工當績效獎金」,因此憤怒發言,「把他說成一個見錢眼開、收受賄絡的貪污犯,說他什麼錢都要拿,根本是在羞辱他、毀滅他,我不服、我抗議」。
公布柯文哲從政後夫妻所得駁見錢眼開 陳佩琪斥:說貪汙是羞辱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夫人陳佩琪10日表示,把柯文哲說成一個見錢眼開的貪汙犯實在太羞辱人,也悖於事實,並進一步於當日公布,柯文哲從政9年多來夫妻的收入詳情。柯文哲因擔任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案遭控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而被羈押禁見至今,經延押裁定後,恐怕將在看守所度過跨年,目前也尚未提出抗告。此外,近期台北地檢署等調查單位,陸續傳喚陳佩琪、時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前市長室主任蔡壁如等人作證,有關人士都籠罩在京華城案陰影之下,坊間不少支持者為其抱屈,也有不少人認為問題重重,正反雙方各執一詞。陳佩琪10日於社群平台臉書發文指出,自己整理出柯文哲2014年12月25日正式就職台北市長以來,這幾年夫妻的「收入總額」,從每年報稅留下憑據抄錄所得,一次揭露。從發文資料可知,柯氏夫妻9年多報稅稅籍認列收入如下:分別為2015年新台幣735萬2,963元、2016年751萬5,865元、2017年629萬905元、2018年772萬3,163元、2019年697萬9,943元、2020年655萬5,667元、2021年703萬6,252元、2022年909萬7,749元、2023年542萬3,236元,並無明顯劇烈波動。陳佩琪重申,柯文哲能被說成是一個見錢眼開、收受賄賂的貪污犯,就是在羞辱、毀滅柯文哲,盼外界發揮判斷力,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勿隨有心人士影射起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陳佩琪自爆約談內容喊「我不服」 她喊話柯文哲:大難來時永不散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日前裁定延押,檢廉也陸續約談台中市府顧問蔡壁如、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以及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等人,陳佩琪今(9日)在臉書發文,自爆7日那天被叫去廉政署問話時講的部分內容,並稱柯文哲被說成一個見錢眼開、收受賄絡的貪污犯,「根本是在羞辱他、毀滅他,我不服,我抗議」。陳佩琪說,近期整理桌子發現一張單子,上面記錄柯當市長8年任內,特支費共700到800萬全都給員工當績效獎金,且柯不愛美食、當主席不支領薪資,「把他說成一個見錢眼開、收受賄絡的貪污犯,說他什麼錢都要拿,根本是在羞辱他、毀滅他,我不服、我抗議」。陳佩琪在臉書上傳一張夫妻的婚紗照並指出,柯文哲擔任市長時,幫北市0還債500多億,世大運開閉幕式比前任市長編列的預算少支出了數十億,柯文哲平日吃飯只花5分鐘、也不愛美食,吃東西原則是吃飽有體力即可,他當醫生時都吃台大醫院地下室的自助餐、衣服也永遠是那幾件襯衫,2023年下市長職務當黨主席, 也堅持不幫自己編列薪水 。陳佩琪還說,一家人至今未買車子, 出門永遠是公車、 捷運、走路,「我們都用BMW當交通工具,B(BUS)、M(MRT)、W(WALK),柯文哲更是常使用腳踏車代步,「把他說成一個見錢眼開、收受賄絡的貪污犯,說他什麼錢都要拿,根本是在羞辱」。陳佩琪直言,這是她對一刀刀砍向她先生、砍向她們家的司法與不公不實的輿論,所要表達的心聲,「我所講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陳佩琪最後還強調,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永不散。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陳佩琪在臉書自爆被叫去問話所講的部分內容(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快訊/應曉薇抗告遭駁回!延押2個月 高院:避免規避、妨礙本案偵查
京華城容積弊案目前仍持續偵查當中,日前4名被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全被裁定延押2個月。對此,應曉薇在6日提出抗告,而高院審理後,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8日裁定抗告駁回。京華城容積弊案被告應曉薇28日被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對此她在6日提出抗告。不過後續經過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外,考量到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裁定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民眾黨:支持提出抗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疑涉京華城弊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快滿2個月,今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柯文哲繼續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2個月。民眾黨稍早也發出聲明,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主席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應有的人身自由。針對台北地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民眾黨表示遺憾且憤怒,收押禁見近2個月,至今檢方仍提不出足夠證據起訴柯文哲主席,反倒是看到檢方以A案辦B案,配合「媒體辦案」讓輿論未審先判,政治黑手毫不掩飾的介入司法,已經讓全國半數民意不信任司法,而今天的賴清德總統更打臉2008年的賴清德委員,當年賴委員在扁案發生時曾言「羈押是傷害人權的做法」、「政府不顧程序正義押人取供」,對比現今賴政府對柯文哲主席的作法,有將近6成民意認為賴清德總統「雙標」,而今賴清德總統繼續雙標,這不只對柯文哲主席、台灣民眾黨造成傷害,更戕害台灣司法公信,民眾黨呼籲「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民眾黨提到,兩個月前柯文哲主席遭羈押禁見卻主動放棄抗告,籲請檢方窮盡一切努力釐清案情,後續北檢大規模約談民眾黨工作同仁及相關人等到案,令人遺憾的是,多數人與京華城毫無關聯。而北檢直至柯文哲主席召開延押庭的今天,才再約談時任北市都發局官員等人「釐清案情」,檢廉作為不僅毫無邏輯,更形同虛度這兩個月的光陰。民眾黨說,回顧京華城容積獎勵審議過程,業主按《都市計畫法》24條提出申請,台北市政府依法受理,並經由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一切依法有據,相信包含市長、公務員及都委會委員皆無「明知違法而為之」,然而這兩個月來鋪天蓋地的司法追殺、押人取供,特定媒體、名嘴帶風向「照三餐伺候柯文哲」,連合法政治獻金都被抹黑成收受賄款,實為司法配合媒體「自甘墮落」讓「司法變成私法」,對在野黨進行政治追殺。民眾黨表示,司法應該是實現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今司法卻為執政黨效忠,賴清德總統說一套做一套,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掃黑肅貪實為整肅異己,碰到綠色權貴就雙標辦案,已讓司法公正蒙上陰影。民眾黨強調,因此該黨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主席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應有的人身自由。
台南前議長郭信良索賄1300萬 遭判有期徒刑13年
前台南市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涉嫌索賄千萬元土地重劃貪瀆案,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移送法院審理,台南地方法院於今(1日)上午進行宣判。郭信良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褫奪公權8年。據了解,郭信良遭檢舉,涉嫌在土地重劃案向業者索賄千餘萬元,台南地檢署在蒐證1個多月後,於去年7月6日展開大規模搜索,查扣郭信良服務處、住處及辦公室等10多處地點的相關證據,並認為郭信良及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向某工程顧問公司索賄千萬元,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遂逮捕兩人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當時檢調初步查悉郭信良、高進見疑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1000餘萬元,因本案涉案人為前議長,且相關涉案人及犯罪地大多在台南地檢署轄區,台南與橋頭地檢署協調,請高雄市調查處就該案本署有管轄權部分另行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並隨即指派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維仁、檢察官林怡君及徐書翰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持續偵辦。在審理期間,郭信良與高進見均否認涉案,郭信良辯稱這是借貸關係,高進見則否認受人指使。但檢方認定,兩人見佃西土地重劃案有利可圖,涉嫌向開發業者索賄,並將1300萬元賄款包裝為購地失敗的和解費。檢方於2023年9月5日正式起訴兩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及褫奪公權。台南地院也於今(1日)宣判,郭信良因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判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高進見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此外,高進見還因教唆偽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涉京華城案涉收賄 法官裁定市議員應曉薇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 滿,檢方22日已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法官日前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北院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應女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她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她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北院指出,應女逃亡之原因仍然存在,況本件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之偵辦過程,她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之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北院院綜合上情,並斟酌比例原則,認應女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本件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500萬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 應、沈、彭和柯等4人。
雲林議長涉綠能弊案!認罪吐1480萬賄款 新北地院裁定300萬交保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因涉嫌利用議員職權勾結綠能業者收賄上千萬,今(18)日遭到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也於晚間7時許裁定黃凱以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新北地院指出,黃凱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依合理判斷,仍存有畏罪潛逃之高度誘因,因此認為有羈押之原因,但考量黃凱於偵訊及本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且於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480萬元,認無羈押之必要。根據新北地檢署調查顯示,黃凱自2020 年起與國金能源公司等綠能業者勾結,利用自身議員身份及聯繫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透過各自職權暗中協助綠能業者優先取得雲林縣太陽光電發電廠的籌設同意函及營業執照。檢方指出,其中李俊興涉嫌洩漏縣政府內部機密文件給黃凱,而黃凱則利用家人設立人頭公司,掩飾收賄行為,先後接受5千萬元及900萬元賄款;訊後將黃凱、李俊興及相關涉案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洩漏機密罪》、《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嫌起訴。
幫中古車行查車籍「1次1千」 高雄前員警遭重判8年
高雄市小港分局的宋姓員警自2022年7月起,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新北某家中古車行調查車籍資料,每次收費1千元。後續警方又循線查獲新北瑞芳分局的侯姓員警,目前2人已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收受賄賂等罪名,遭法院判處6至8年不等的刑期。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高雄市警局於2023年10月進行內部清查時發現異狀,因此隨後報請地檢署偵辦。2024年1月,檢方發動搜索,將宋姓員警約談到案,並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前新北瑞芳分局的侯姓員警也涉及類似案件,兩人共查詢超過200筆車籍資料,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收受賄賂。報導中提到,宋姓員警於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間,利用登入「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的便利,為中古車行姜姓業者查詢車籍資料。他以虛假查詢理由進行操作,將結果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對方,總共查詢了105筆資料,每筆報酬為1000元。後續調查中顯示,自2022年10月後,宋姓員警不再為中古車行查詢資料,車行轉而向新北瑞芳分局的侯姓員警協助。侯姓員警接手後,利用相同手法查詢了115筆車籍資料。2024年3月,檢方再次發動行動,搜查車行及相關涉案人員,並將侯姓員警、車行的姜姓、連姓員工約談到案,隨後法院批准羈押。法院審理過程中,宋姓及侯姓員警均坦承犯行。法院最終依涉犯公務員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收受賄賂等罪名,裁定宋姓員警被判處8年徒刑,侯姓員警則判處6年2月徒刑。而涉案的車行員工也因行賄罪分別被判處5至9個月不等的徒刑,目前全案仍可上訴。
富士康鄭州廠4員工遭查 國台辦證實:涉嫌非公受賄、挪用資金罪
4名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富士康台籍幹部自今年1月起,陸續遭中國大陸鄭州公安以「非公收賄」罪名帶走,至今已逾9個月無法返台。對此,大陸國台辦昨晚(11日)最新證實,相關4名台幹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有記者像大陸國台辦提問:「根據台灣媒體報道,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籍幹部今年1月起陸續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非公收賄」罪進行調查,至今無法返台。請問是否了解有關情況?朱鳳蓮作上述回應。」對此,大陸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回答有關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籍幹部的問題時表示,據了解,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據悉,陸委會10日曾向路透社表示,富士康在鄭州有1家組裝蘋果公司iPhone手機的工廠,而工廠內有4名僱員已在鄭州被拘留,這4名員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陸委會表示,這與台灣的「背信罪」類似。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彰化永靖前郷長和主秘涉光電開發弊案 2人遭收押
彰化地方檢察署執行「靖平專案」,發現永靖鄉詹姓前鄉長、林姓前主秘涉嫌綠能貪瀆案,昨(4)日搜索5處,通知19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認為詹、林2人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被檢察官諭知當庭逮捕,今(5)日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他部分人士被諭知具保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金額。彰化地檢署今(5)日表示,彰檢肅貪專組陳鼎文檢察官偵辦彰化縣詹姓議員在擔任某鄉鄉長時期,與鄉公所林姓前主秘等共同勾結開發業者,涉嫌護航某廠商之綠能不法貪瀆案件,於昨(4)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及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發動搜索5處,並通知涉案被告及證人共19人到案說明,經彰檢7位檢察官複訊其中16人後,部分人等被諭知具保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之金額。詹、林2人因涉嫌違反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污治罪條例之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檢察官認有相當理由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非予羈押禁見,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於諭知當庭逮捕後,今(5)日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後均裁定羈押禁見。彰檢執行最高檢察署「靖平專案」,在今年8月底發動第一波行動,指揮偵辦彰化縣竹塘鄉鄉長、雲林縣二崙鄉鄉長、代表會主席等人涉犯綠能貪瀆犯罪,此次發動第二波掃蕩,詹、林2人亦涉犯綠能不法貪瀆案件。永靖鄉公所出租第6公墓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2020年辦理第6公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暨遷葬整地計畫,同年10月11日舉行動土典禮,但當地村民質疑太陽光電板會產生熱島效應,恐影響當地農作生長,曾組自救會,到公所抗議。彰檢呼籲,如有涉犯貪瀆不法的廠商、公務員及民意代表應勇於自首,盡速檢舉他人不法犯行,檢察機關可依證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若轉為汙點證人,並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可使自身免於身陷囹圄,且能保障能源產業的健全發展及維護國家重大政策。
竹市警官宋瑞展涉貪遭起訴續押 新竹市警察局:記兩大過免職
新竹市警局保安科祕書宋瑞展因涉嫌收賄包庇電子遊藝場業者,今年6月4日被收押禁見,檢方今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他起訴,偵查中法官認宋瑞展屢次供詞均有出入、與證人說法有歧異、帳冊內容迥異,當庭諭知羈押;新竹市警局指出,已將宋記兩大過免職報請警政署核定。新竹市警察局指出,宋瑞展身為執法人員涉及貪汙,收受賄賂,違法情節重大,嚴重損害警譽,警察局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予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報請警政署核定,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警察局重申警紀零容忍,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展現維護警譽決心。本案起源於檢調因另案調查新竹市劉姓電玩業者時,意外在帳本中發現不明公關費,檢方後續調查發現,劉姓業者為使電子遊戲場經營順利,自2021年10月間起招募新竹市警局的彭姓、陸姓、阮姓、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察,各自以不同暱稱擔任股東共同參與經營投資。另以公關費賄賂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官,盼提前得知查緝賭博專案排程,製作行賄各警界單位分配表,規畫每月給付公關費打點電子遊戲場轄區內之新竹市警察局各派出所、督察科 、行政科等單位,並以「採購IC板」會計項目按月作帳,連同分紅、公關費,收賄金額達1178萬元。宋瑞展在偵查中供詞前後不一,宋瑞展則辯稱是因最初筆錄訊問時,自己因兩日未能服藥,精神狀態差,對此法官並不採信。最終法官認為,宋瑞展屢次供述都有出入,且子女均在海外,有逃亡之虞,綜合考量全案犯罪情況,當庭諭知羈押。
京華城案重要心腹被押 林延鳳:金流恐入民眾黨庫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與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遭羈押,台北市議員林延鳳29日表示,柯文哲與威京集團負責人沈慶京的重要心腹雙雙被押,其中朱亞虎坦承行賄,代表京華城案的金流破口已現形,收賄路線圖已漸顯明,由於京華城相關人等被發現曾捐款至民眾黨庫,時間點與「應曉薇便當會」等關鍵時點相近,受賄的對價性關係令人質疑,這把火也將繼續燒到該黨。林延鳳表示,不論是任職市府或總統候選人競辦,李文宗都作為柯陣營與財團的重要窗口,如今疑涉「收賄」與「背信」遭收押,代表李不僅曾涉及京華城案金流,檢方更恐已明確掌握木可、競辦金流與該案行賄流向之關聯,且獲北院羈押庭認可,而在朱亞虎認罪之際,李文宗若撐不住向檢方據實以告,將代表柯文哲、沈慶京幾無可能以不起訴之身離開土城看守所。林延鳳認為,就四叉貓發現28日北檢約談之相關人中,七位威京集團相關被告與曾任柯隨扈之證人陳文鐘,都各捐獻民眾黨30萬元,且除陳文鐘捐款時間點是在2019年之外,其他七位的捐款時間點都在2020年3月24或25日,在當年該月,就是議員應曉薇與柯文哲關鍵便當會(3月10日)與柯收到京華城陳情後交辦都發局(3月17日),時間關聯性非常緊密,京華城案金流恐也因而流入柯實質掌握下的民眾黨庫,甚至陳文鐘在2019年同為30萬元的捐款,是否作為京華城亦或是其他企業財團的「人頭」、「白手套」,間接作為隔年不分區立委競選經費,也都有待檢調釐清,若陳文鐘無法自清,也可能進一步「證人轉被告」。林延鳳表示,過去外界關注焦點都放在「假帳門」發生之競辦或木可公司,但如今被發現「黨庫也有收」,民眾黨高層幹部應該交代清楚,且民眾黨現任黨公職人員也要對外說明,究竟當年大家知不知道這筆錢可能是源自於圖利京華城的「不義之財」,且若被證明與圖利有對價關係之「不法金流」,要如何處置?是否要向社會道歉?她認為這是比其過去「盲挺」柯文哲、「唬弄」小草與社會更重要的事,若無法有令大眾信服的處置,全黨將成柯文哲政治生命墳墓的陪葬品。
京華城弊案繼續燒!朱亞虎坦承行賄 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遭收押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於27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約談16人到案,其中包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親信李文宗、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經徹夜偵訊後,檢察官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兩人,台北地方法院於28日深夜裁定准許。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地院也於29日公布裁定理由,當中提到李文宗在偵訊中否認犯行,但法院認為有充分證據顯示他涉嫌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和背信罪。法院特別指出,李文宗所涉及的具體犯罪事實仍有諸多疑點待釐清,且不能排除仍有與其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基於這些考量,法院裁定李文宗羈押禁見。而朱亞虎在偵訊中坦承行賄,但法院考慮到朱亞虎的家庭背景,指出其大多數家人居住國外且在國外有置產,具有潛逃國外生活的能力。另外法院也認為,朱亞虎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等細節仍需進一步調查,因此法院同樣裁定羈押朱亞虎並禁見。報導中提到,本案件的核心問題在於京華城的容積率問題,先前檢方就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行賄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如今,李文宗被懷疑扮演收賄的白手套角色,而朱亞虎則可能是關鍵的行賄者。而目前包括柯文哲在內,已有7人因這起案件被羈押,除李文宗和朱亞虎外,還包括沈慶京、應曉薇、柯文哲的助理吳順民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投標案收賄納骨櫃業者800萬元 苗栗苑裡前鎮長遭起訴
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涉納骨塔綁標貪污案,收受納骨櫃業者800萬元賄款。苗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絡罪、刑法洩密罪等罪嫌起訴劉男,其也在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800萬元。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接獲情資,報請苗檢指揮共同偵辦。檢方調查發現,納骨櫃廠商李男及郭男得知納骨櫃所需之耐燃二級SMC複合材料,在國內僅有兩家公司生產製造並販售,便先刑壟斷材料,再於設計圖上註明「SMC耐燃二級複合材料需為國內生產」後交付擔任設計監造廠商的蔡男,計劃以綁定材料的方式使其他廠商無法投標苑裡鎮公所納骨櫃增設工程案。郭男更與劉姓前鎮長談好行賄金額,待郭男的公司得標採購案後,交付800萬元給劉男。檢調於2023年7月25日、11月8日持搜索票執行搜索,訊問相關被告及證人共18人。全案近日偵結,劉男遭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刑法洩密罪起訴,並於偵查中繳回賄款。另外,行賄廠商李男與郭男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及政府採購法之違法審查圖利罪起訴;蔡男也依涉犯政府採購法之違法審查圖利罪及受託辦理採購人員洩密罪起訴。苗檢呼籲,任何公職人員均不應以國家授權之職務影響力,換取私人利益,政府採購案應公平公開,促進公共建設品質。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台中志合營造公司於8年前破產,台中地方法院當時選任由台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黃振銘擔任破產管理人。然而黃振銘不但因為違反律師法被懲戒,甚至還涉入貪污案被判刑。法院隨即以不適任為由將其撤換,而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才發現,黃振銘曾從破產專戶提領553萬餘元,並拒絕移交剩餘的153萬元。判決書指出,台中志合公司於2016年被台中地院裁定破產,黃振銘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但他因擔任遺產管理人時未履行職責,被投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分。黃振銘也多次未按規定呈報破產資產,法院於2017年撤換他,改任律師何崇民接手。黃振銘遭撤換後,曾於2020年提出抗告,主張自己是由台中律師公會「推薦」給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並對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執業1年提出異議,稱其裁決違法。他也表示,自己在擔任破產管理人期間辛苦奔走,卻未獲得任何酬勞,對法院的撤換裁定無法接受。然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其抗告,裁定撤換確定。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則指出,黃振銘拒絕移交破產資料與帳戶餘款,經法院調查發現黃從專戶中提領553萬餘元,屬不當得利,且剩餘的153萬元也未交接。法院審酌後認為,根據破產法第75條的規定,破產人因為破產宣告,對應該屬於破產財團的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的權利。雖然破產人對這些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權,但仍然擁有所有權。然而黃振銘從破產專戶提領相關款項時,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款項是用來清償財團費用或債務,且直到現在仍未與何崇民就破產相關事務和財產進行交接。因此黃振銘侵占了破產專戶內的款項,這屬於非法侵害志合公司財產權的行為。由於志合公司因破產宣告喪失了對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因此何崇民作為志合公司的破產管理人,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黃振銘要求賠償這筆款項。而在法院裁定撤換黃振銘作為破產管理人的身份後,黃振銘已無法再合法取得這筆剩餘款項。然而黃振銘至今仍未將剩餘款項交接給何崇民,這明顯是侵害他人應有的權益並非法獲利,因此最終法院判決黃應返還全部款項,合計706萬餘元。此外,黃振銘於今年3月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幫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