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源光
」母愛伴讀!身障生終能一圓大學夢
冬陽從綠縫中點點撒下,屏東大學國貿系大一新生蔡東霖操控著電動輪椅恣意徜徉校園,一旁有位大姐姐有說有笑,畫面看來一點都不違和;這位「姐姐」其實是他母親,為讓孩子盡可能體驗大學生活,決定從高雄搬來伴讀,一起感受屏東溫暖。蔡東霖出生時因腦部缺氧導致腦性麻痺,沒有口語表達能力,手部功能不佳加上徐動,包括喝水、翻書等瑣事都需家人從旁協助。母親王淑萍說,孩子一直有著國立大學夢,今年努力達成,但對家人則是半喜半憂;除了擔心從高雄到屏東的通學過程,身體恐無法負荷,加上環境不適應,讓全家人心裡忐忑,透過與校方溝通與詢問,「心裡大石終於放下」。在學生諮商中心協助下,學校同意母子入住無障礙愛心宿舍,成為創校首例。校長古源光說,東霖求知慾望強,其實表現與一般生沒有不同,盡可能從旁協助,讓他能無後顧之憂的學習。不論上課或課餘,母子總形影不離,只要一個眼神,母親就知道他的需求,看著孩子,王淑萍說,他的腳可厲害了,能用平板打字溝通,還能玩生存遊戲,「連我的Line都是他幫忙設定」,重新體驗大學生活,她覺得滿足。對於科技及肢障輔具有濃厚興趣的蔡東霖,未來希望轉系到資訊學系,可望提升專業能力,盼當程式設計師;他透過電腦表示,希望能研發AI智慧機器人,除了賺錢,等父母老了換他協助照顧。
【工具人揹鍋1】校徽抄襲 屏大爽付百萬迫教授買單
國立屏東大學(屏大)去年被控新校徽涉及抄襲,最後以百萬元向原設計師取得授權,雙方並一起舉辦記者會,當場捐出全數授權金,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父親、屏東大學校友總會理事長陳哲男,也慷慨掏出50萬元。然而,當時負責蒐集圖案的視覺藝術系教授許有麟,不僅因此案丟了教職,還得面臨校方提出的民事訴訟,求償金額恰巧是150萬元。2019年1月21日,國內小有名氣的設計師楊佳璋在臉書發文:「離開時經過國立屏東大學匆匆一瞥,大吃一驚!這個校徽是怎麼回事?」原來,2013年,楊佳璋接受桃園健行科技大學委託設計校徽,最後該圖沒被採用,五年後巧經屏大時,卻發現屏大的校徽「大武驕陽」,和他當年設計的健行科技大學校徽極為類似,不禁直呼:「究竟(是)抄襲、致敬還是善意的巧合?」消息傳出後,屏大一開始公開澄清,校徽「大武驕陽」的徵選過程十分嚴謹,是以屏東大武山為設計理念,由視覺藝術學系師生共同創作,歷經多次開會討論,並參酌校長古源光的建議數度修改,最後在2015年1月拍板定案,並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准。不料,屏大隔日說法立刻大轉彎,承認校徽侵權,除了公開向楊佳璋道歉,並強調一定會進行後續懲處。當時在視覺藝術學系擔任教授的許有麟,一個多月後遭到停聘。本刊調查,屏大自知出包後,多次聯絡楊佳璋,並取得諒解,同意支付楊佳璋100萬元授權金。2018年3月11日,屏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通過續用校徽「大武驕陽」決議。同年5月,屏大和楊佳璋一起舉辦記者會,楊佳璋當場捐出該筆百萬元授權金給屏東在地弱勢團體,並大讚屏大校長古源光以一個教育家的角度,「將負面事件翻轉成未來提醒師生的正面教育題材。」此外,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父親陳哲男,也慷慨解囊再捐50萬元。 不過,許有麟卻質疑,在沒有釐清問題癥結的情況下,屏大就與楊佳璋和解,成功塑造楊佳璋是慈善家、古源光是教育家的形象,黑鍋卻由他一個人揹。「屏大私下與設計師(楊佳璋)達成和解,支付了百萬元權利金,卻對我提出民事訴訟,要我賠償屏大給設計師的100萬元,又說我損害校譽,得賠償50萬元,賠償金一共高達150萬元。」許有麟進一步表示,150萬元正好是屏大支付給楊佳璋和陳哲南捐贈的總額,實在也太巧了。對此,屏大教務長施百俊出面回應,自去年1月事件爆發,歷經11個月,學校教評會決議後依法呈報教育部,有關許師停聘過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至於許有麟未參與遴選委員會,他認為是推託之詞,當初校徽是由視覺藝術系設計,依行政分級權責,理當由系主任報告;針對授權金轉向許有麟求償一事,將交由司法途徑決定。
【工具人揹鍋3】不合程序停聘? 教授「被失業」4年
「屏大停聘程序不符程序正義,犧牲我的工作權,我只是代罪羔羊!?去年涉及屏東大學肖灰抄襲案的教師許有麟向本刊控訴,事件發生後,校方在短短3天內連續召開三級三審教評會,卻不顧程序瑕疵就將他停聘。根據許有麟的說法,楊佳璋發文質疑屏大校徽抄襲隔日,屏大校長古源光立刻召集相關人士開會討論,並召開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調查小組,調查結果認為許有麟違反學術倫理,侵害著作權、抄襲情節重大;緊接著在2018年2月25日起,連續三天召開系、院、校三級三審教評會審議,認定許有麟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迅速予以停聘,且一定期間內不再受理他的教師資格審查申請。 對此,許有麟頻頻喊冤,他拿出一疊厚厚的行政會議資料指控,「根據《屏東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教師法》規定,審議教師『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要有全體委員3分之2以上出席、出席委員3分之2以上之決議通過,但系教評委員共7人,當天出席5人,最終同意3票、不同意1票、廢票1票,決議人數不足3分之2規定。不過,屏大仍以投票結果,違法認定我『違反聘約情節重大』隨即進入第二階段投票,結果4票同意,宣布通過我的停聘案。」「當時針對我的停聘案,教育部都還沒有核准,學校就已經未審先判,甚至擬好斷尾求生之計。」許有麟接著說,抄襲事件發生後第二個月,古源光在校務會議裡提到,「如能與設計師(楊佳璋)共同舉辦合作記者會,將負面評論轉為正面教育示範,再對外宣布要把求償金回饋給屏東弱勢團體,如此震撼的報導,對學校絕對是加分作用。」前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認為,針對憲法保障人民的工作權,校方在審議時應該有更明確地指出違反教師法和違反聘約的要項,才能作成停聘決議;且處分應該符合比例原則,工作過程中有不當的作為時,是否達到應被剝奪工作嚴重程度,值得商榷。校方連續3天召三級三審會議,從第三方角度來看就是要找代罪羔羊,儘速讓負面事件落幕。對此,屏大教務長施百俊出面回應,自去年1月事件爆發,歷經11個月,學校教評會決議後依法呈報教育部,有關許師停聘過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至於許有麟未參與遴選委員會,他認為是推託之詞,當初校徽是由視覺藝術系設計,依行政分級權責,理當由系主任報告;針對授權金轉向許有麟求償一事,將交由司法途徑決定。教育部則表示,該案在屏東大學系教評會階段未達3分之2人數的疑義,經校方院、校教評會複審,認為系教評會所作之決議與法規顯然不合或不當,因而逕依規定審議變更之。教育部審酌許師停聘案過程,程序符合規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