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教化
」 死刑 無期徒刑 可教化 殺人 國中生15歲少年無照撞死3人 網憶「葉少爺事件」:最多關3年
台北市昨(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造成3死的悲劇,而肇事者是一名15歲的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車出事。目擊者指出,事發後曾男下車時神情輕鬆,甚至嘻皮笑臉,這也讓網友聯想起當年「葉少爺」酒駕害死3人的事件,引發熱議。據悉,肇事的曾姓少年晚間疑似趁著外公出國,從永和的住處偷拿外公的車輛鑰匙,隨後前往外公將車輛停放的汐止停車場,將車輛從汐湖2橋一路開往肇事的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準備前往訪友,卻疑似在會車時過於緊張,加上不熟悉車輛機械操作,導致車輛暴衝進撞進一間豬血湯之小吃店內,造成3名正在用餐的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並有老闆娘和其員工燒燙傷送醫。警方在曾男包內發現電子煙彈,但檢測結果未發現毒品反應,酒測值亦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可能。不過對他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而採集其尿液與血液進行檢驗,檢測結果亦未發現毒品。至於少年隨身物品中的電子煙煙彈,在經確認後也確定未含毒品成分。警方表示,曾男父親在接到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肇事,隨即趕到警局協助釐清案情。事故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曾姓少年預計今日下午被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進行後續處理。此案也在PTT八卦版引起廣泛討論,許多網友聯想起2012年的葉少爺酒駕事件,不少網友擔心曾男因未成年而獲輕判,「最重3年,搞不好還緩刑」、「未成年無罪」、「最多關3年」、「未滿18,家庭功能失調,其情可憫可教化,3年」、「葉少爺成年酒駕還害死3個人,也只關了3年,難怪這15歲的還能笑得出來」。據悉,「葉少爺酒駕事件」是2012年4月25日發生於台灣高雄市的一件酒駕肇事案件,肇事者葉冠亨酒駕行經高雄市中央公園中華三路,先是撞上違規迴轉的垃圾車,隨後又撞擊正在晨跑的47歲證券公司副理李幸蓉。李幸蓉當場因頭顱遭車輛保險桿削斷,慘死現場。三天後,李幸蓉的丈夫許明義因無法承受喪妻之痛,猝死於家中,留下年僅8歲的女兒。此外,葉冠亨的同車友人陳岡逸(24歲)因傷重不治,也在事故後送醫死亡。這場車禍共直接導致兩人死亡,並間接造成第三人死亡。此案於2013年11月27日宣判,最高法院維持前審判決,認定葉冠亨犯下公共危險罪,判處6年徒刑;同案被告王嘉祥則因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案件至此定讞。葉冠亨於2016年12月23日服刑3年後獲得假釋出獄,此案引發社會強烈不滿。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
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台南殺警案」殉職警二姊嘆:後果大眾共同承擔
日前37名死囚聯合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要求在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下才可判處死刑,等同為死刑設下重重關卡。對此,台南殺警案被害人凃明誠的二姐坦承「很失望」;至於會換來什麼後果,她語氣無奈的表示:「只能社會大眾共同承擔。」震驚社會的台南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當日一早,兇嫌林信吾身攜彈簧刀及空氣槍,在行經台南市中西區赤崁街45巷附近時,徒手竊取一輛機車。車主發現後在上午10時許前往派出所報案。拍出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獲報後,立即開著警車出發尋找失竊機車,並在11時33分左右抵達安南區北汕尾附近的第1公墓。當時,凃明誠先行下車,徒步進入附近草叢找車。不料被藏身附近的林信吾發現,竟持彈簧刀逼近並連砍17刀重傷凃明誠,並奪走其配槍。之後,林信吾又連開6槍攻擊開車趕抵現場的曹瑞傑,還對著沒有配槍,只能以辣椒水、徒手抵抗的曹狂砍38刀。林信吾之後帶著配槍、子彈與彈匣和手槍騎車逃之夭夭,雖然在隔天凌晨4時許落網,但凃明誠、曹瑞傑經送醫後都因傷勢過重不治死亡。事後,台南地方法院於2023年11月23日一審時宣判林信吾死刑。然而今日憲法法庭的釋憲結果傳出後,凃明誠二姐在接受訪問時指出,這次釋憲結果,等於是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她想要問的是,這些明明是毫無疑問的惡行、罪證確鑿,釋憲後卻開了先例,誰又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她還質問:「還要有多少受害者家屬出現,才能夠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凃二姊認為,台灣現在的情況是死刑不執行,所謂的無期徒刑其實是有期,而就她的理解,未來判死刑還會更難;她無法理解,「『可教化』這件事是一個沒有信度效度的東西,你要拿來做使用,為什麼?憑什麼?」凃二姊還說,釋憲結果已經不是她能不能接受的問題,是這個社會要一起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去承擔這個後果的問題。不單單只有受害者家庭;「當他們做出這樣的判決時,想過我們的社會是要用什麼來換取今天這樣的解釋嗎?」她語帶無奈的表示:「讓我們大家一起承擔吧。」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滅門案女婿殺3人卻很愛狗 精神科醫:狗不會瞧不起他
三重近日發生祖孫滅門血案,涉重嫌的二女婿張姓兇嫌遭逮,雖然他手段兇殘,卻很疼岳母的狗「糯米」,不僅待狗逃亡,被移送時手上還抱狗。對此,精神科醫師說,狗不會瞧不起加害者,可能是他的心靈慰藉。據悉,24歲張嫌1日就殺害69歲岳母、30歲妻子,3歲繼子也不放過,他原先跟妻子起衝突,先掐死妻子,伴屍一夜後,隔天再殺害岳母和繼子,全案依殺人罪調查中。儘管手段兇殘,但張男在逃亡時帶著「糯米」和牠的用品,12日被抓時也抱著牠不放,直到晚間岳母大女兒把狗領走,雙方才分開。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主任胡學錦說,一般像情殺等激烈報復行為,和加害者自尊受創有關,尤其越自戀的人被背叛就會無法忍受,採取激烈手段摧毀對方,如殺了對方或其至親。胡學錦表示,「狗與人對加害者的意義是不同的」,因為狗不會瞧不起人,有些人際關係不好的人,會覺得跟狗相處較好,也沒有壓力,靠狗來安撫情緒,狗是心靈慰藉、紓壓管道。至於外界猜測,張嫌是否塑造愛狗形象來逃死刑?胡學錦說,重大社會事件很多人都不能接受,他沒跟張嫌交談,而可不可教化不能只看表面,要交由司法精神醫學專家評估張嫌的精神狀態。
女婿凶殘滅門「伴屍5天」遭逮!疑是詐欺通緝犯 名醫怒:還廢死嗎
新北市三重驚傳滅門慘案,69歲劉姓女子、30歲陳姓二女兒和3歲外孫11日被發現陳屍住家,震驚全台。據悉,24歲張姓二女婿疑因與妻子發生糾紛,於1日深夜行凶殺妻,2日凌晨又殺害岳母、繼子,伴屍5天後展開逃亡,目前已遭逮捕,相關案情仍待釐清。對此,名醫蘇一峰憤怒痛批「請問還是廢死嗎?」警方初步調查,張男懷疑妻子劈腿,1日深夜與陳女發生激烈口角,他一氣之下掐死女方,伴屍1夜後擔心事跡敗露,又因與岳母有金錢糾紛,竟一不做二不休,決定痛下殺手。張男2日凌晨潛入岳母房間,而男童平日與外祖母同眠,他先殺死劉女後,眼見剩下的男童為唯一活口,最終咬牙將孩子一同殺害。張男連殺3人後,先將妻子遺體搬進岳母房間「排排躺」,接著在案發現場停留5日,期間伴屍生活,更找來水族館業者清魚缸,直到6日中午才搭乘計程車前往板橋火車站,並南下展開逃亡。警方循線展開追緝,發現張男在台中租屋,今(12日)前往逮人,順利抓到張男,目前正在偵訊中,案情仍待釐清。新北三重發生祖孫三代滅門血案。(圖/陳柔瑜攝)據了解,張男疑為詐騙集團成員,目前因詐欺案被通緝;而陳姓女死者先前曾在網咖、早餐店、便利商店、茶飲店、牛肉麵店及零售業等地上班,過去有過2段婚姻,與前夫生下1子,今年才和張男登記結婚。陳女姐姐透露,妹妹通常都很晚下班,三重的房子也是由她承租,且妹婿之前向媽媽借了40萬,家中曾為此發生爭執。三重滅門慘案震驚全台,胸腔科名醫蘇一峰有感而發,在臉書發文稱「如果兇手真的是詐騙通緝的女婿,請問還是廢死嗎?等等說有悔意或者精神喪失就不用死了。詐欺犯滿街跑啊!台灣真的是詐騙天堂無誤」。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留言「假裝哭一哭,廢死可教化結案。現在台灣國已經發展出三口滅門了,廢死真的很厲害」、「黨要廢死,為了前途,法官判不下去」、「台灣司法教育從根本就出了大問題」、「恐怕會判:被告愛狗,可教化,免死」、「別人的命都不是命⋯變成悲哀的島」、「台灣價值是只有殺人犯才有人權喔」。
剴剴之死/惡保母引公憤 中華人權協會6聲明:請法院以最重刑嚴懲
台北市1歲大男童剴剴(化名)經兒福聯盟轉介給1對劉姓保母姊妹照顧,不料竟遭2人聯手施虐,不僅腿被打到骨折變形、指甲被拔光、牙齒被打斷,就連生殖器也燒黑,全身體無完膚休克慘死,引起社會公憤。對此,中華人權協會今(18日)發表6點聲明表達立場,呼籲檢方嚴查、法院以最重刑嚴懲。一、本會對於幼兒剴剴遭無良褓姆凌虐多日死亡乙事,深感悲慟,本會請求承辦檢察官一定要嚴查,絕不可漏掉任何一個可能涉案的兇手,且應就施虐者每次、每類型的虐待方式,分別以數罪加以追訴,並請法院以最重刑嚴懲!二、虐殺幼兒者,毫無人性可言,請法院莫再以可教化為理由,為渠等脫罪或減免刑責,否則便是幫兇,便是鼓勵更多惡人仿效,台灣人民會徹底喪失對司法的信任。三、每思及那幼小飢餓且無助的身軀,竟在三個多月的時間裡,飽受成人都無法承受的虐待,全身體無完膚,本會成員心中除了悲泣,更有無止盡的憤怒,在台灣發生如此慘絕人寰的兒虐事件,已是一種國恥!試問執政當局,本會多次呼籲的社會安全網,怎麼越補越大洞?蔡英文總統上任的承諾呢?民眾不見中央有何積極作為,反而是不斷地卸責給地方政府,就連衛福部赴立法院的虐兒案報告,都可以輕描淡寫地處理,無怪乎社會安全網永遠只有口號!四、政府既然認為少子女化是嚴重的國安危機, 如今連一個幼兒都無法保護,這是何等諷刺!特別是衛福部還深怕扛責,寧願與地方政府討價還價,也不願意多思考補救方案,一個毫無依靠的小小孩,都能在中央設計的保護機制下,被凌虐致死,這麼無能怠惰,遇事只會卸責的政府,如何要年輕人生養子女?五、每一個兒童都是國家的寶貝,請政府要把資源真正花在小孩身上,任何有風險疑慮的孩子,兒福機構與政府應該投入更多心力去呵護,既然預算充足,就不須過於吝嗇,可以聘請更多人力去關注小孩的安全健康。六、請執政黨多重視被害者與其家屬的人權,要有同理心,更不要只側重在保護犯罪者的人權,忽略受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下個月,司法院將進行死刑合憲性的審理,本會籲請大法官們應善體社會脈動、國民感情,平衡慎重處理,以維護司法尊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悔教兒仗義言 割頸案少年父淚灑告別式
各界關注的國三生割頸案事發滿月,今天中午在板橋殯儀館舉辦告別式。新北市長侯友宜、新北市議會藍綠黨團皆到場致意。由於年紀尚輕,會場以獻花代替捻香致意,現場陰雨綿綿,場面備感哀戚。新北市長侯友宜低調出席割頸案受害少年公祭。(圖/劉耿豪攝)少年父親於會場中強打精神,親念告別文,文中充滿對亡者的不捨,也不忍女兒將無手足陪伴,更悔恨自己對兒子要求「仗義執言」的正義精神,竟間接導致惹禍上身,15歲青春生命魂斷校園。父親告別文如下:晴天霹靂!快樂出門,回來卻是冰涼屍身!當天中午接到老師緊急來電説我的兒子已送急診,要我趕緊過去醫院,一連串接踵而來的打擊。一、救護車上到院前已心肺功能停止。二、到院緊急搶救一幕幕手術的剖心、切肺等血淋淋畫面,及醫師告知不樂觀。三、上葉克膜急救,隔日宣告死亡。四、刑事鑑識過程。五、次日法醫來相驗。六、法醫告知需要解剖才能知道真正死因。每一次都讓我想問何時才能讓死者安息,縱然憤怒、心情煎熬仍然悲痛答應解剖。我的心肝寶貝在這個事件中深受重重傷害,我們家屬不僅悲痛萬分,還要遭受詐騙、假消息的干擾。為了希望真相大白,讓兇手及教唆者能夠接受制裁,我們只能無奈被迫承受接踵而來的傷害,面對法律是如此嚴謹的檢視被害人,我們希望同等標準來審視教唆者及殺人者。因此,我們祈求法院能夠公正的嚴判,真正替我兒子討回公道,不讓殺人犯及教唆犯逃過他們應有的懲罰;不要讓我們家屬認為「年齡」導致司法成為一座失衡的天秤,因年紀較小不斷犯錯成殺人魔者,還可一而再的被保護。選擇一直不出聲,是因為我們的弱勢家庭身分,深怕説錯話會被輿論攻擊,我相信很少人能真正體會我們家屬的痛。我們很想知道當下發生什麼?只能憑藉後來網路資訊和報導內容拼湊當時事發情形,但也不是很完整,而且為了讓司法能夠秉公處理,我們才選擇沉默。目的就是不想讓人有見縫插針的機會,對我們家屬進行再次的傷害。我無法理解兇手當時凶狠心態,更無法了解為何一再犯錯,且一手毀掉他人幸福的殺人兇手是不可教化的。難道司法不該有遇重大殺人犯強制執行死刑的機制嗎?還是要一再保護兇殘之人,以後出來再殺人,再來後悔嗎?我常在想若當時無教唆者,是不是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教唆者的罪責不該比照殺人者嗎?教唆者的惡行難道不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嗎?這些人留在一般學校中,無疑是一個不定時的炸彈,什麼時候會引爆,無人可知也無法可防備。懇請司法裁定能夠審慎考量究竟是少數的人權重要,還是多數一般學生的生命安全重要呢?希望用我孩子血淋淋的教訓,可以喚起大眾關注司法遇重大刑事案件機制,不讓違法者踐踏了司法真正的公平正義!另外非常感謝「孩想陪你長大」因本案件如此致力推動改革,我們日後在照顧姐姐之餘,也會參與推動改革活動。也請各界伸出有力的雙手共同捍衛年輕的生命。痛失愛子令我們的家庭陷入愁雲慘霧之中,媽媽的心情也瞬間跌入谷底情緒,夜夜難眠,失控要找小孩。本來兒子可以幫我們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姊姊,也是媽媽唯一希望,如今家庭破碎,只能一肩擔起,而我的喪子之痛也難以撫平,還要盡力維持整個家庭的生活,真的痛不欲生,如果因為法律的縱容就會有更多跟我們相同遭遇的人。感謝各界善心人士幫助及新北市政府協助成立專戶,使得我在專心處理兒子後事的情況下,可以為無法生活自理的姊姊在未來生活照護上提供幫助。最後在此提出家屬的沉重呼籲:司法機關能夠真正成為人民安全的保護傘,為無辜身亡的受害者伸張正義,給予殺人者和教唆者應有的刑罰。◎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國三生今告別式 家屬心痛:別讓「年齡」導致司法成為失衡天秤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一名男學生為了替「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一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國三生重傷,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震驚社會。國三生今(25日)舉行告別式,家屬透過學校發聲明表示,不要讓年齡導致司法成為一座失衡的天秤,因年紀較小不斷犯錯成殺人魔者,還可一而再的被保護。《聲明全文》晴天霹靂!快樂出門,回來卻是冰涼屍身。當天中午接到老師緊急來電説我的兒子已送急診,要我趕緊過去醫院,一連串接踵而來的打擊。一、救護車上到院前已心肺功能停止。二、到院緊急搶救一幕幕手術的剖心、切肺等血淋淋畫面,及醫師告知不樂觀。三、上葉克膜急救,隔日宣告死亡。四、刑事鑑識過程。五、次日法醫來相驗。六、法醫告知需要解剖才能知道真正死因。每一次都讓我想問何時才能讓死者安息,縱然憤怒、心情煎熬仍然悲痛答應解剖。我的心肝寶貝在這個事件中深受重重傷害,我們家屬不僅悲痛萬分,還要遭受詐騙、假消息的干擾。為了希望真相大白,讓兇手及教唆者能夠接受制裁,我們只能無奈被迫承受接踵而來的傷害,面對法律是如此嚴謹的檢視被害人,我們希望同等標準來審視教唆者及殺人者。因此,我們祈求法院能夠公正的嚴判,真正替我兒子討回公道,不讓殺人犯及教唆犯逃過他們應有的懲罰。不要讓我們家屬認為「年齡」導致司法成為一座失衡的天秤,因年紀較小不斷犯錯成殺人魔者,還可一而再的被保護。選擇一直不出聲,是因為我們的弱勢家庭身分,深怕説錯話會被輿論攻擊,我相信很少人能真正體會我們家屬的痛。我們很想知道當下發生什麼?只能憑藉後來網路資訊和報導內容拼湊當時事發情形,但也不是很完整,而且為了讓司法能夠秉公處理,我們才選擇沉默。目的就是不想讓人有見縫插針的機會,對我們家屬進行再次的傷害。我無法理解兇手當時凶狠心態,更無法了解為何一再犯錯,且一手毀掉他人幸福的殺人兇手是不可教化的。難道司法不該有遇重大殺人犯強制執行死刑的機制嗎?還是要一再保護兇殘之人,以後出來再殺人,再來後悔嗎?我常在想若當時無教唆者,是不是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教唆者的罪責不該比照殺人者嗎?教唆者的惡行難道不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嗎?這些人留在一般學校中,無疑是一個不定時的炸彈,什麼時候會引爆,無人可知也無法可防備。懇請司法裁定能夠審慎考量究竟是少數的人權重要,還是多數一般學生的生命安全重要呢?希望用我孩子血淋淋的教訓,可以喚起大眾關注司法遇重大刑事案件機制,不讓違法者踐踏了司法真正的公平正義!另外非常感謝「孩想陪你長大」因本案件如此致力推動改革,我們日後在照顧姐姐之餘,也會參與推動改革活動。也請各界伸出有力的雙手共同悍衛年輕的生命。痛失愛子令我們的家庭陷入愁雲慘霧之中,媽媽的心情也瞬間跌入谷底情緒,夜夜難眠,失控要找小孩。本來兒子可以幫我們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姊姊,也是媽媽唯一希望,如今家庭破碎,只能一肩擔起,而我的喪子之痛也難以撫平,還要盡力維持整個家庭的生活,真的痛不欲生,如果因爲法律的縱容就會有更多跟我們相同遭遇的人。感謝各界善心人士幫助及新北市政府協助成立專戶,使得我在專心處理兒子後事的情況下,可以為無法生活自理的姊姊在未來生活照護上提供幫助,感恩。最後在此提出家屬的沉重呼籲,司法機關能夠真正成為人民安全的保護傘,為無辜身亡的受害者伸張正義,給予殺人者和教唆者應有的刑罰。
狠刺情敵7刀再活活燒死 南科醋男「再犯風險低」二審仍判無期
台南南科園區32歲洪姓作業員,2021年因不滿胡姓前女友與葉姓同事交往,竟持刀砍刺葉男7刀,再騎車載運對方至他處縱火,造成葉男傷重不治,案情曝光震撼當時社會,檢方也求處死刑。洪男一審獲判無期徒刑後,於二審被認定故意殺人,不過醫師鑑定其再犯風險低,法官今(12日)維持無期判決。可上訴。在某面板大廠工作的洪男,得知葉男與前女友交往後多次騷擾對方,2021年12月29日得知葉男加班至凌晨4點半,便埋伏在環西一路及環東一路路口處,葉男一現身即上前堵人。未料雙方口角及扭打後,洪男竟趁葉男轉身離去時從後連刺多刀,造成葉男傷重失去意識。洪男見對方癱軟,將葉男橫放機車踏板上騎行,並在200公尺外自撞後,拿走對方身上打火機、點燃外洩的汽油後逃逸。葉男則因銳器穿刺傷造成血胸、氣胸以及燒傷死亡。洪男落網後辯稱持刀是防身、起火是因為用力把打火機丟向地面導致,聲稱沒蓄意殺人、故意縱火焚屍,還當庭向葉男家屬下跪磕頭,向法官求處免死。一審法官認為洪男點火焚燒行為出於不確定之殺人故意,尚非無可教化,判無期徒刑。台南高分院在「兩造不服」提出上訴後,加強勘驗焚燒現場的監視器畫面,認定洪男出於殺人犯意刺殺葉男,並在誤認對方死亡情況下點火,非其供稱丟打火機引燃,殺人犯行事證明確。又一審判決理由矛盾,影響量刑基礎事實正確性,應予撤銷改判。不過,由於本案非隨機殺人或有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等危害社會情節重大之犯罪,另依衛福部嘉南療養院鑑定意見,洪男非容易衍生犯罪行為之人格型態,屬於低等級再犯風險,經適當處遇、矯治有助再社會化。二審法官綜合審酌後判洪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私訊血案目擊同學…割頸案「乾妹」涉串證 新北地院「不准警搜索」遭批擺爛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發生校園割頸案,一名國三男學生為了替「乾妹」討公道,竟持刀攻擊另一名同年級的男學生,導致受害者胸部、頸部身中多刀,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經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裁定犯嫌收容、教唆女學生責付監護人,怎料涉嫌教唆的「乾妹」返家後,竟用手機聯繫目擊同學企圖「串證」,指導對方配合調查時該如何應答,甚至還囂張發文「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警方掌握證據後,立即向少年法庭申請搜索票卻被駁回,掀起外界撻伐聲浪,對此,新北地院也回應了。該起校園悲歌曝光後,引起外界高度關注,有消息指出,涉案女學生被家長帶回管教後,儘管手機被查扣,但近日她竟用新手機聯繫該起血案的目擊同學,並「下指導棋」引導證人怎樣答覆。警方獲得對話截圖後,立即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要求核發「同行書」與「搜索票」,要求女學生到案說明,不過均被駁回打槍。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怒批,「台灣司法已無可救藥」、「台灣的司法早就爛透了」、「司法正義?笑話連篇!」、「不要老是罵人民『法盲』,實在是司法太讓人失望,太保護加害人了!」、「毫無悔改之意,法律是在保護誰」、「只有司法傻傻以為所有人都可教化。」針對挨轟擺爛,新北地院今(4日)回應,少年事件移送少年法庭後,少年法庭本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4條規定斟酌案情及進度,決定是否為證據保全、搜索扣押等事項,本院少年法庭於受理本案後均積極審慎進行,並非毫無作為,又依同法第36條之1之相關規定,本院少年法庭亦會一併維護及照料被害人家屬。新北地院強調,少年事件調查不公開,本院礙難就本件之調查事項及進度為說明,「新聞所指本院少年法庭就具體個案所為之決定,依審判獨立之精神,本院不予評論。」
割頸乾哥進少觀所!法律人不覺得有教化空間 每日菜單曝網驚「吃得比我好」
新北國三男學生因驅趕女同學,結果女同學心有不甘,「乾哥」知情後為了替乾妹出氣,就衝去找對方理論,「乾哥」拿出預藏的彈簧刀對他猛刺,而男學生經2天搶救仍回天乏術,而檢方決定「乾哥」罪名從殺人未遂提升至殺人罪,有網友就挖出台灣北中南少年觀護所的每日菜單,餐餐有肉有菜非常均衡營養,引發鄉民直呼「吃得比我好」、「可悲的是,我吃得比沒犯法的人好」!台北少觀所本周菜單。(圖/翻攝自台北少觀所官網)這名「乾哥」已裁定收容,並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調查中,有網友就挖出北中南少年觀護所(以下簡稱少觀所)的每日菜單。以29日來說,台北少觀所部分,早餐為包子配豆漿;午餐為豬肉燴飯+香腸+鮮蔬+蜂蜜檸檬;晚餐有棒棒腿+大豆乾丁+炒鮮蔬+貢丸蛋花湯。另外,台中戒治所,包含少觀所部分,早餐是雜糧饅頭+冬瓜茶;午餐為香菇米苔目湯+紅蘿蔔肉絲;晚餐為滷豬腳+炸貢丸+時蘇+薏仁甜湯,而台南少觀所部分,早餐有培根漢堡蛋+低糖麥茶;午餐有沙茶豬肉燴飯+毛豆蝦仁蒸蛋+炒小白菜+榨菜肉絲湯;晚餐有酥炸雞腿+洋蔥炒肉絲+鮮炒油菜+味噌豆腐湯。台南少觀所今晚同樣也有3菜1湯,且還能吃到酥炸雞腿。(圖/翻攝自台南少觀所官網)對此,網友就喊「吃真好」、「在外面吃都吃不到這樣,即使有也要超多錢」、「吃得比我好」、「可悲的是,我吃得比沒犯法的人好」、「鄉民當社畜納稅讓殺人犯吃大餐」。針對這起國中生持彈簧刀殺害同學的案件,引起各界開始關注少年犯罪的相關細節,有法律系學生就坦承,這次的事件他完全不認為加害人有可教化空間,這名就讀輔大法律系網友28日在「Dcard」表示,身邊同學對這件事的討論大多較為理智,偏向於少年事件屬於可教化,減刑只是合乎法理而已,但他認為此案加害者前科累累,甚至還囂張PO文,「我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可教化的空間,之後出來塗銷前科,甚至造成社會不安跟危險」。這名網友表示,若此次的案件發生在自己的同學、小孩身上,甚至自己就是受害者,完全無法想像家人會有多崩潰,心中只會想為什麼判的這麼輕,「我也因此開始懷疑我學的是正確嗎?還是我有沒學好的地方。我知道大部分法律人是理性的,我也想理性,但我始終有種跨不過去的感覺,真的是懷疑自己到心情很差」。對此,有網友回應,「台灣最大的問題是出了事就把法律當全能,今天會這樣更多是政策制定者(立法)跟實行者(行政)的問題」、「我倒覺得有所懷疑反而是好事,法律有它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我們始終處於法的實然面,希望朝著法的應然面走,即使知道永遠沒有抵達的時候,也希望能更靠近它一點」、「誰說覺得可教化要減刑就是理性的?在我看來,遇到重大刑案就普世人權掛嘴邊的,跟唯一死刑半斤八兩,只是天秤的兩端而已」。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霸凌專線:1953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法律系學生坦言,此次新北國中生殺害同學的案件,讓他對自身所學開始產生懷疑。(圖/翻攝自Dcard)
兒少案隱藏資訊「什麼都不能講」 兒團批:保護加害者
近年兒少法不斷修正草案,只要涉嫌性侵或兒少案件,都會隱藏當事人姓名、學校等相關資訊,兒權團體批,這是幫助加害人。對此,律師也有話要說。近日北市某家私立幼兒園發生性侵案,陸續有小孩受害,網紅小商人直接公開園長兒子個資,更嗆,「我倒要看看要罰我多少錢。」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兒權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很多資訊都不能報導,而他們在協助兒少案,「什麼都不能講,到底是保護了誰?」據悉,像2001年的大貓偷拍案,被害人年紀最小只有3歲,主嫌遭判10年,出獄後還是沒有悔改。王薇君批,你以為這些慣犯可教化,但很高機率又再犯,當你給加害者機會,誰給無辜孩子平安長大的機會。兒少團體指出,現在的法律,保護太多加害人資訊,對一般民眾來說不能起警告作用。對此,律師劉韋廷說,補教業或保母受兒少法規範,要提供良民證給主管機關,但實際上,這些出事保母不是政府立案,算私人保母,這狀況仍要修法。此外,北市一名30多歲男子在媽媽開的幼兒園當老師,他性侵多名女童遭家長指控,不過因為驗傷沒過,也沒有監視器獲不起訴。而因為兒少法,媒體不能揭露詳細資訊,所以又有家長送小孩過去,又有多名女童遭侵害。小商人在臉書發文說,「這種事情不讓講,講了要罰錢是吧。有沒有誰知道是哪個幼稚園跟這位狼師的名字的。我除了要講,我最近剛好準備看板我也順便掛台北,我倒要看看要罰我多少錢。」小商人強調,如果看板被搬走,他還有很多地方能放,他會派人放案發幼稚園門口,也提醒網友不要觸法。《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酒駕撞死人引《唐律疏議》自認可教化 女烘培師仍遭判5年
南投一名陳姓女烘焙師於2022年因酒駕撞死機車騎士後逃逸,之後被路人攔下,遭警方兩度酒測均超標,一審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而陳女在上訴時引用中國現存最早法典《唐律疏議》,任刑法有教化目的,而自己已經認罪,所以請求減刑或緩刑。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陳女雖然已與死者家屬和解,但卻沒有賠償,也無其他理由可以減刑,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5年刑期原判。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南投陳姓女烘焙師於2022年10月15日下午,先是在一家咖啡店內飲用含有酒精的自釀橄欖酵素約100c.c.。之後又在開車行經埔里西安路時跨越雙黃線超車,結果在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時撞上騎車的過來的劉姓男子,劉姓男子當場倒地死亡。事發之後,陳女不僅沒有停留現場,也沒有通報緊急救護,也沒有實施急救,就這樣逕自開車離去,結果被一名駕駛著小貨車的魏姓男子開車攔下。而待警方抵達現場後,對陳女實施酒測,結果陳女的酒測濃度達到每公升1.04毫克,而陳女此時拒絕為酒測結果簽名。在將陳女帶回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後,陳女要求再次酒測,而二次測得結果為每公升0.9毫克。而該案後經南投地方法院一審,依酒駕至死罪判處陳女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同時依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為5年有期徒刑。事後陳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陳女自述自己已經認罪,甚至為此感到懊悔、無再犯之虞,他甚至引述中國現存最早法典《唐律疏議》,表示「懲其未犯而防其未然,平其徽纏而存乎博愛」,認為刑法是基於使人改過遷善、重新做人的教育性處罰。而陳女認為,自己已知悔悟,刑法的目的已經達成,更表示已經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希望從輕量刑,甚至宣告緩刑。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陳女雖然與家屬達成和解,但卻因籌不到錢而無力履行約定,再加上陳女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此點並無依據,同時又沒有其他可以減刑或是宣告緩刑的理由,因次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陳女上訴,維持一審5年有期徒刑判決,可上訴。
留美女碩士偕男友兇殘弒父 判無期需付家人692萬賠償金
台中市江姓女碩士聯手張姓男友將親生父親殺害棄屍,死者家屬請求法官判處死刑,1審以尚有「社會化可能」,將江女、張男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不過江女的母親、弟弟和妹妹提出民事告訴求償1342萬元,法院判江、張應給付共69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江女與男友聯手弒父並棄屍。(圖∕翻攝自江女臉書、翻攝畫面)起訴書中指出,江女和張男2014年間一同去美國留學,當時請求江父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金錢,江父答應請求,但資金一直提供至2016年,江父就未再提供金援,江女與張男在美國的生活與就學出現困難,引發兩人心生不滿犯案。法官審酌,江、張兩人於警詢、偵查、審理時對犯行均坦承不諱,並據證述、監視器畫面、相驗報告書等證物,勘認與被告自白和事實相符,法官認為,兩人因死者不繼續提供資金,因此謀劃殺害死者之事,造成死者當場死亡,手段極為兇殘,且逆倫弒父,惡性重大。台中江姓女碩士夥同男友殺害父親,警方在山區找到江父屍體。(圖/翻攝畫面)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審理期間,江母和家屬均表示希望兩人判處死刑,但考量江、張兩人人無任何前科,加上坦承犯行,也有「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依殺人等罪判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一方面,江的母親、弟弟、妹妹向2人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除喪葬費42萬元,另各求償精神撫慰金500萬元、400萬元、400萬元,共1342萬元;對此,江女和張男認為求償撫慰金太高,僅對喪葬費42萬元沒有意見。民事庭審酌各自學歷、職業、收入及侵害程度,判2人應賠償三人各250萬元、200萬元、242萬元。台中江姓女碩士夥同男友殺害父親,用機車載遺體到山區棄屍。(圖/翻攝畫面)回顧整起案件,34歲江姓女子與張姓男友,拿著父親辛苦存下的積蓄,到美國攻讀碩士長達7年,不滿父親阻止她與張姓男友交往,又斷絕金錢資助留學費用,2019年江女甚至與父母對簿公堂,提起履行契約民事訴訟,要求給付866萬多元,官司敗訴。2020年11月回台,竟謀議殺害江父,購買買膠帶、美工刀、繩子、鐵鎚及剪刀,並在2021年12月26日到大里區江父擔任保全的國小埋伏。當晚11點左右,江、張攜帶裝有犯案工具的隨身背包,兩人共乘一部機車前往台中市大里區,找擔任警位的江父理論,12月27日凌晨12點多,兩人進入校園,在中庭遇到江父,由江女抓住父親手臂,張男則手持鐵鎚連續重擊江父頭部,見父親倒下還有聲音,江女兩度叫張男繼續打,導致江父因顱骨、頸椎骨折,顱內出血當場慘死。為了滅證,兩人用塑膠袋把江父的頭部包裹,清洗血跡後,由張男騎著摩托車運屍,把江父的遺體夾在前座,江女另騎一輛摩托車跟著,尋找棄屍地點過程中,江父的右腳垂下遭拖行磨到見骨,最後被丟入太平區郊區山溝內棄屍,直到江女的妹妹見父親遲遲未歸報案,兩人的犯行才曝光。
啦啦隊前國手偷竊失風 狠心悶殺房東「二審仍逃死」關鍵原因曝
前啦啦隊國手劉殷瑋因缺錢買毒,於2021年11月26日潛入女房東住家行竊失風,竟狠心將對方勒斃滅口,搜刮財物後拿到當鋪試圖典當,還傳訊息給死者故布疑陣,但仍被檢警識破遭逮,一審遭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認定劉男尚有可教化可能性,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原本擔任教練的劉殷瑋2021年因疫情工作幾無著落,加上右腳十字韌帶受傷、禁不起毒品誘惑,經濟陷入困頓,且脾氣越發暴躁,與家人爭執後離開原住處,透過臉書社團得知馮姓婦人在新莊出租電梯華廈,便以每月1萬6000元價格向馮婦承租公寓,原先契約載明12月1日開始承租,但房東體諒他的狀況,先行讓劉男入住。沒想到,劉男僅入住3天,就因缺錢買毒,於同年11月26日凌晨爬上馮婦居住的6樓,從未上鎖的窗戶侵入客廳行竊,過程中不慎吵醒對方,他竟從身後緊勒馮婦頸部,接著用枕頭悶殺女房東。劉男殺人後,隨即將金飾、玉器與手鐲搜刮一空,為掩飾罪行,還兩度重回現場滅跡,隨後於同日上午11時前往當鋪典當。警方發現馮婦頸部有不明瘀青,直覺本案不單純,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劉男涉有重嫌,申請拘票上門逮人。劉嫌起初態度強硬,面對警方提問一律回說「不知道」、「不了解」,直到提到刑度問題時,他才露出擔心神色;警方見狀曉以大義,稱若坦承犯案,對未來判刑較有利,這才突破劉嫌心防,讓他承認殺人。新北地院審酌,劉男案發前沒有精神疾病就診紀錄,落網時也未驗出毒品反應,認定他犯案時神智清醒,考量其作案時並未變裝,用來殺人的枕頭也是隨手從屋內取得,顯非預謀犯案,加上他犯後供稱「我知道做錯事了,不知道如何彌補家屬的損害」,尚非泯滅人性、無教化可能,最終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劉嫌年紀尚輕、具備基本人際交往能力,未來仍有發展、重建適合人際交往與親密關係的可能性,應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讓他能透過在監獄中長期隔離、施以教化,在長期監禁期間理解所受的處遇以及刑罰之目的,藉此反省自己的行為過錯;全案仍可上訴。
侯友宜選辦批民進黨推廢死 呼籲政府懸崖勒馬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選工作室發言人呂家愷今(28)日指出,人權會主委陳菊日前公開表態,除了指出籲政府暫停執行死刑,更提及將「逐步推動廢除死刑並促進社會對話工作小組」,他批評民進黨執政兩屆已經忘本,不僅顧不好台灣,還選擇站在民意對立面。針對陳菊言論,呂家愷認為,民進黨執政太久,早就背離基層民意太遠,「以民為天,顧好台灣」才是每一位執政者都應該具備的思維,這也是侯友宜在競選總統的核心思想。他說,「反對廢死」,也正是在這個核心價值下的立場之一,讓犯罪者在嚴謹、確實的審理後,得到相對應的懲罰,相信這樣的模式是現階段台灣人民最能夠接受的。呂家愷也進一步分析,民眾希望重大犯罪者,能夠付出相對應的代價,背後有代表民眾心理面強烈存在「對治安的渴望(治亂世得有重典)」、「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殺人就償命)」,以及最重要的是台灣人民早就對「可教化」相關論點感到深深絕望。呂家愷也列舉,湯景華在新北市三重縱火釀6死;馬籍長榮女大生不幸遭性侵殺害;台北華山分屍命案;以及李國輝在中和縱火釀9死悲劇,這些犯下重大惡行且幾乎罪證確鑿的情況下,上述嫌犯最終皆免於死刑。呂家愷直言,這不僅是在家屬傷口上二次撒鹽,對於大部分台灣人來說,更是沉重的一刻,當政府無法有效保障人民安全,又要如何承諾會帶給人民好治安、好生活?他呼籲,民進黨政府應懸崖勒馬,切莫站在人民的對立面。
華山分屍案兇嫌免死 父悲嘆女兒慘遭肢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
2018年5月,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的「分屍案」,凶手陳柏謙一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家屬悲憤,死者高女父親表示,對台灣社會及司法失望透頂,四處求神拜佛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正義與冤屈無法被伸張」。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免死、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當年,陳男原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導射箭,曾多次到草堂上課的高女,當年5月31日下午,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意圖性侵,對方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性侵得逞並將她勒斃。陳男事後將死者分屍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隔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時陳男遭判處死刑,但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自首,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死者高女的父親受訪時語氣滿是無奈和憤恨,痛批法院為了判決陳嫌可教化,採信台灣司法心理學會的鑑定結果,對台灣社會及司法感到非常失望。命案發生後,高父也透過宗教力量的慰藉,奔走各大廟宇向神明訴說心願,但凶嫌最後逃死,讓他無奈表示,「怎麼沒有辦法請神明來懲罰惡人,有時候也想尋求解答,但神明好像都躲起來了,沒辦法幫我們伸張正義或冤屈」。高父表示,女兒遇害後,一家人將近2年不太外出,一切都讓他們身心俱疲,若有辦法移民就會移民,「台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殺人不會死刑,但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死了」。
啦啦隊前國手偷竊失風 狠心悶殺房東「一審逃死刑」關鍵原因曝
前啦啦隊國手劉殷瑋因缺錢買毒,於2021年11月26日潛入女房東住家行竊失風,竟狠心將對方勒斃滅口,搜刮財物後拿到當鋪試圖典當,還傳訊息給死者故布疑陣,但仍被檢警識破遭逮。案經新北地院審理,認定劉男非預謀殺人,尚有可教化可能性,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原本擔任教練的劉殷瑋2021年因疫情工作幾無著落,加上右腳十字韌帶受傷、禁不起毒品誘惑,經濟陷入困頓,且脾氣越發暴躁,與家人爭執後離開原住處,透過臉書社團得知馮姓婦人在新莊出租電梯華廈,便以每月1萬6000元價格向馮婦承租公寓,原先契約載明12月1日開始承租,但房東體諒他的狀況,先行讓劉男入住。沒想到,劉男僅入住3天,就因缺錢買毒,於同年11月26日凌晨爬上馮婦居住的6樓,從未上鎖的窗戶侵入客廳行竊,過程中不慎吵醒對方,他竟從身後緊勒馮婦頸部,接著用枕頭悶殺女房東。劉男殺人後,隨即將金飾、玉器與手鐲搜刮一空,為掩飾罪行,還兩度重回現場滅跡,隨後於同日上午11時前往當鋪典當。 劉男從6樓窗台潛入女房東家行竊。(圖∕報系資料照)警方發現馮婦頸部有不明瘀青,直覺本案不單純,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劉男涉有重嫌,申請拘票上門逮人。劉嫌起初態度強硬,面對警方提問一律回說「不知道」、「不了解」,直到提到刑度問題時,他才露出擔心神色;警方見狀曉以大義,稱若坦承犯案,對未來判刑較有利,這才突破劉嫌心防,讓他承認殺人。新北地院審酌,劉男案發前沒有精神疾病就診紀錄,落網時也未驗出毒品反應,認定他犯案時神智清醒,考量其作案時並未變裝,用來殺人的枕頭也是隨手從屋內取得,顯非預謀犯案,加上他犯後供稱「我知道做錯事了,不知道如何彌補家屬的損害」,尚非泯滅人性、無教化可能,最終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表態參選總統 王建煊:若當選會在1個月內將死刑犯槍決
前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表態參選總統,今(8)日指出,前總統陳水扁怎麼符合資格保外就醫,且出來這幾年期間在外面趴趴跑更幫兒子助選。如果自己當選總統的話,將立刻把陳水扁抓回去坐牢。如果自己能當選總統,會在1個月內將死刑犯槍決,且槍決前還會將個人資料刊登報紙,公告相片與其惡行,讓大家看得熱血沸騰並覺得槍斃是正義伸張。王建煊指出,會將陳水扁送回監獄後,或許會在一段時間後用總統職權將其特赦,要照規矩來。而不是像現在不照規矩,等同告訴國民有辦法就可以在外面趴趴走。王建煊表示,現有的死刑犯,已判死卻不執行,還要拿納稅人的錢供他們吃喝。若自己能當選總統,會在1個月內將死刑犯槍決,且槍決前還會將個人資料刊登報紙,公告相片與其惡行,讓大家看得熱血沸騰並覺得槍斃是正義伸張。王建煊表示,先前有死刑犯槍殺女友與女友媽媽,但法官卻說是一時衝動、可教化,讓人聽了都火大。若台灣不判死,犯罪者就會不怕,所以如果自己當選總統,中華民國除了絕對不會參加廢死外,死刑還要加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