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檢調
」 顏寬恒 沙鹿新北刑大偵一隊又遭台中檢調搜索 原因尚待釐清
新北刑大偵二隊前天(22日)才因陳姓偵查佐涉貪汙案,侵占毒品而遭羈押禁見,今天(24日)台中檢調又北上搜索新北刑大偵一隊,目前搜索行動尚在執行中,但原因尚待釐清。
沙鹿豪宅涉違法上月千萬交保 顏寬恒今被依貪汙罪起訴
前立委顏寬恒遭爆料沙鹿豪宅違建,3月28日台中檢調以涉嫌《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為由,大動作搜索顏家並帶走顏寬恒、陳麗淩夫婦,訊後諭令2人各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事隔不到1個月,台中地檢今天偵結,依《貪汙罪》起訴顏寬恒。回顧案情,前立委顏寬恒去年初投入立委補選,遭爆料沙鹿豪宅違建,他落選後顏家低價拋售豪宅,未料,他3月間登記領表再度角逐立委,台中檢調同步接獲檢舉,顏寬恒涉嫌《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案件。3月28日台中檢調大動作搜索帶回顏寬恒夫妻倆,訊後分別諭令2人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當時,顏寬恒交保後出面召開記者會澄清喊冤,且拿出文件證明沙鹿豪宅一切依法買賣、合法標租國有地,喊冤「私人物品未完全搬走,被認為假交易」,痛批政治介入司法操作。事隔不到1個月,台中地檢今日偵結,將顏寬恒依《貪汙罪》起訴。對此,顏寬恒方面目前仍未做出任何回應。
沙鹿違建豪宅涉不法?顏寬恒千萬交保 出面喊冤「非假交易!私人物品未搬走」
前立委顏寬恒去年初投入立委補選,遭爆料沙鹿豪宅違建,他落選後顏家低價拋售豪宅;未料,顏寬恒上周登記領表再度角逐立委,台中檢調同步接獲檢舉,昨(28)日大動作搜索顏家並帶走顏寬恒、陳麗淩夫婦,訊後以《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諭令夫婦倆各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顏寬恒交保後首度出面,澄清沙鹿豪宅一切依法買賣、合法標租國有地,喊冤「私人物品未完全搬走被認為假交易」,懷疑司法遭政治操作。台中地檢署襄閱表示,顏姓被告涉嫌《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案件,經本署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調查局中機站、航調處執行搜索、傳訊,由於被告所涉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經檢察官審酌本案被告所涉罪名、犯罪情節及相關事證,分別諭知顏姓、其配偶陳姓被告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顏寬恒交保後隨即出面澄清,表示台中檢調單位針對他出售沙鹿住宅及庭院,認為是假交易及竊佔國有財產局的國有地,涉犯《偽造文書》和《竊佔》,他已提供檢調所有資料,包括房屋買賣合約、滙款金流,其妻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已繳足20年租金等資料,有憑有據,駁斥假交易之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任何違法情事。而檢察官諭知交保1000萬元一事,顏寬恒指出本願接受羈押,悍衛清白,拒絕交保,但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和主任檢察官不斷說服交保,雙方僵持近1個小時,考慮家人及長輩健康,無奈之下同意交保。顏寬恒更喊冤,合法出售沙鹿住宅、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因「私人物品沒有完全搬走,竟被認定是假文易且重保1000萬元!」懷疑這是件政治司法案件,質疑司法豈能為政治操作利用。
沙鹿豪宅案「原本拒千萬交保」 顏寬恒發聲明表清白
前立委顏寬恒去年初參與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時,遭爆出位在沙鹿豪宅有違建爭議,且侵占公有保護區土地,顏寬恒為此還拆掉招待所,後來在他落選後,以4500萬低價將拋售豪宅,但昨天他因豪宅違建爭議,與妻子被台中地檢署依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漏夜進行偵訊,最新消息是,檢調諭令顏寬恒夫婦各以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他今天發聲明強調,他各項證據有憑有據,本來一度拒絕交保,堅持清白,但他最後考慮家人及長輩的健康,才同意交保。顏寬恒今天強調,他對於房屋買賣合約、滙款金流等文件,還有與妻子合法標租國有土地,繳交租金等一切證明資料全都有,一切有憑有據,堅持捍衛自己的清白。所以他一度寧可接受羈押,也不要交保。但後來承辦檢察官和主任檢察官一直說服勸說他辦理交保,他最後考慮家人及長輩的健康,才接受交保。以下為顏寬恒聲明全文如下:台中檢調單位針著本人出售沙鹿住宅及庭院,認為是假交易涉及偽造文書,及竊佔國有財產局的國有地,本人說明如下:本人提供房屋買賣合約、滙款金流、由妻子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已繳足20年租金的所有資料,有憑有據,足證明本人和妻子沒有任何違法。且買賣既已真實成立,房屋交易之後,付款方式、如何使用、何時搬遷,是由交易雙方約定,絕非假交易而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任何違法情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宣稱偵辦本案涉犯偽造文書和竊佔,本人和妻子提出完整的資料證明絕無犯罪至明;且偽造文書和竊佔兩罪刑度均為5年以下,對照檢調偵辦本案的強度和交保的金額,顯然不符比例原則。昨天深夜,檢察官諭知我交保1000萬元,本人因為堅持清白無罪,寧願失去自由接受羈押,悍衛清白,拒絕交保;承辦檢察官和主任檢察官一直說服勸說我辦理交保,雙方僵持近一個小時,最後我考慮家人及長輩的健康,無奈才同意交保。台南學甲光電案開了88槍,參與涉案的嫌犯有人僅交保2萬元,我合法出售沙鹿住宅、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因為私人物品沒有完全搬走,竟被認定是假文易且重保1000萬元!這就是一件政治司法案件,司法豈能為政治操作利用?
沙鹿違建豪宅涉假交易?顏寬恒夫婦遭搜索 各1千萬、5百萬交保
前立委顏寬恒去年初投入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遭爆出位在沙鹿豪宅違建爭議且侵占公有保護區土地,顏寬恒為此親自拆掉招待所,在他落選後顏家低價以4500萬拋售豪宅。顏寬恒上周登記領表再度角逐立委,台中檢調同步接獲檢舉,昨(28)日大動作搜索顏家並帶走顏寬恒、陳麗淩夫婦,訊後以《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諭令夫婦倆各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台中地檢署襄閱表示,顏姓被告涉嫌《竊佔》、《偽造文書》等罪嫌案件,經本署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調查局中機站、航調處執行搜索、傳訊,經檢察官訊後,分別諭知顏姓、其配偶陳姓被告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顏寬恒服務處人員表示,稍後將會統一對外說明。
優良軍醫涉收賄遭押! 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主任藏2300萬現金被逮
曾獲頒優良軍醫的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主任林建中涉嫌收賄,台中檢調2月間搜索醫院、業者陳姓前董座及甘姓前總經理辦公室等17處,在林住處查扣現金2300多萬元,還發現1台點鈔機,並在甘男辦公室查扣百萬元等證物。林建中的許姓妻子也涉嫌替丈夫洗錢,檢方認為林男涉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聲請羈押卻遭台中地院駁回,檢方持續蒐證,今天終於抗告成功,法院裁定林男羈押禁見。檢廉調查,54歲骨科主任林建中2019年至2020年間負責醫院儀器採購,在採購X光機類型器材時涉嫌向1家科技公司的68歲前董事長陳男、63歲前總經理甘男收賄,業者疑直接抱著現金送給林,金額龐大到林動用點鈔機點鈔。台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中調組、保四總隊及檢察事務官等人,今年2月21日前往醫院、科技公司辦公室及住處等17處搜索,在林的住處查扣到疑似犯罪所得及不明來源現金2300多萬元,甚至有1部點鈔機;在甘的辦公室查扣現金100多萬元、核銷單據等證物,檢調帶回林、林妻及業者劉姓員工等22人調查。陳男、甘男各被法院裁定30萬及50萬元交保,林建中的許姓妻子則涉嫌洗錢,被檢方以30萬元,劉姓員工15萬元交保。
國防部「優良軍醫」涉採購收賄 家中搜出2300萬現金!妻子助洗錢
國軍台中總醫院爆出弊案!林姓骨科主任(54歲)涉嫌採購醫療儀器時,向某科技公司收賄,其妻幫助洗錢、隱匿贓款,台中檢調日前搜索醫院等17處,在林男住家查扣現金2300多萬元及1台點鈔機。諷刺的是,林男官拜上校,去年才獲得國防部「優良軍醫」殊榮,未料卻涉貪遭搜索。經查,林男擔任骨科主任期間,2019年至2020年間負責醫院儀器採購,購置X光機類型器材時涉嫌向某科技公司前董事長陳男、前總經理甘男收賄,業者疑直接拿現金給林男,由於金額龐大,林男自備點鈔機數錢。台中地檢署21日指揮廉政署中調組、保四總隊及檢察事務官等人,搜索國軍台中總醫院、林男住處及科技公司辦公室等17處,在林男住處查扣到現金2300多萬元,以及1部點鈔機;在甘男辦公室查扣現金100多萬元、核銷單據等證物,檢調帶回林男、林妻及業者劉姓員工等22人進行調查。檢方訊後,認為林男涉《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科技公司前董座陳男及前總經理甘男涉《違背職務交付賄賂》、《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3人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及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向台中法院聲請羈押;林妻則涉嫌洗錢諭令30萬元交保,劉姓員工15萬元交保。經法院審理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林、陳及甘等各60萬、30萬及5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昨天已提抗告。對此,國軍台中總醫院發出聲明表示,已將林員調離現職,醫院秉持「依法行政、勿枉勿縱」立場,全力配合調查,以儘速釐清案情,若有貪瀆行為,必依法嚴厲追究。另外,醫院官網也將林男相關介紹以及手術成功紀錄等頁面全數刪除。
國軍台中總醫院驚爆貪汙 骨科主任住處搜出2300萬現金
國軍台中總醫院驚爆採購弊案!骨科林姓主任涉嫌科技公司陳姓前董事長、甘姓前總經理收賄,台中檢調21日搜索醫院及公司等17處,在林住處查扣疑不法所得2300多萬元;甘的辦公室查扣100萬元等證物,檢方依收受賄賂等罪、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林及甘,並向法院聲押,法院裁定林、陳及甘各60、30及50萬元交保,檢方今天提起抗告。據了解,林男在2019年至2020年間負責醫院的儀器採購,涉嫌向1家科技公司的前董事長陳男、前總經理甘男收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馬鴻驊指揮廉政署中調組、保四總隊及檢察事務官等人,在今年2月21日前往醫院、科技公司辦公室及住處等17處進行搜索,在林的住處查扣到疑似犯罪所得及不明來源現金2300多萬元及點鈔機等次;在甘的辦公室查扣現金100多萬元、核銷單據等證物,並帶回林及林妻等22人訊問追查。檢察官訊後,認為林男涉收受賄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陳男及甘男則涉違背職務交付賄賂、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3人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及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向台中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昨天開羈押庭審理,裁定林、陳及甘等各60萬、30萬及5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今提抗告。
石斑魚池水過濾裝瓶詐稱「胜肽」 4年賣10噸大賺黑心錢
台中1家生技公司將養石斑魚池水過濾裝瓶,詐稱是從石斑魚提煉的「胜肽」,台中檢調查獲起訴郭姓業者。(圖/台中市調處提供/陳淑芬台中傳真)養石斑魚的池水能治百病?台中1家生技公司郭姓負責人將養石斑魚池水過濾裝瓶,詐稱是從石斑魚提煉的「胜肽」,無健康食品許可證,1瓶250ml就喊賣2500元,自2019年起廣辦講座推銷,大賺黑心錢。台中市調處報請檢察官偵辦搜索,查獲已賣出總重10噸產品,現場查扣養殖水8.3公噸及7千多瓶產品,檢方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起訴郭男。調查局台中市調處接獲違法保養品販售情資,報請檢察官偵辦,追查發現郭男自2017年起見「胜肽」保養品風行,具龐大商機,大量購買石斑魚飼養,並將養殖的池水直接裝瓶,命名為「海洋活性小分子肽」,並未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的健康食品許可證,1瓶250ml單價2500元、500ml單價高達5000元。郭男並自2019年至2021年間在台北及台中等地廣辦講座,詐稱「海洋活性小分子肽」是從石斑魚身上提煉的「胜肽」,具有「增加自體免疫力、增強免疫功能、抗高血壓、血清總膽固醇及血脂明顯下降、降血糖」多種保健功效,甚至,連糖尿病、阿茲海默症、腫瘤、癌症、肝臟損傷、中風及燙傷都可以改善。購買民眾向檢調指稱,因家人罹癌才聽信偏方,花數萬元買「海洋活性小分子肽」服用,卻發生發生全身全身浮腫、暈眩、尿浮腫、暈眩及尿蛋白飆高等異常症狀,身上還散發難以忍受之惡臭散。檢調在去年12月間搜索郭男的住處、公司及養殖場,發現員工正在投餵石斑魚,並抽取池水過濾處理,大量生產石斑魚養殖水,未經過滅菌等加工程序即裝瓶販售,現場查扣養殖水8.3公噸及7千多瓶產品。據了解,根據公司出貨資料統計,郭男在4年內,將養殖池水當成「胜肽」賣已經賣了10噸巨量,至於不法所得因帳目混亂已難以查證。
中市議員冉齡軒涉詐領助理費 起訴後獲70萬元交保
台中市議員冉齡軒遭檢舉詐領助理費,台中檢調今年2月16日搜索帶回冉等20人,聲押冉獲准,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冉涉詐領助理費148萬9971元,其中私用74萬餘元,連她兒子的生活費、出遊停車費及禪寺捐款等費用都在裡面,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冉、冉的丈夫邱男、前任及現任助理、人頭等共11人,冉則移審台中地院後,法官裁定7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檢方指出,冉齡軒自2018年12月起涉詐領助理費148萬餘元,檢調清查金流發現,相關費用除服務處開銷外,冉私用金額約74萬餘元,包括她兒子的生活費、出遊停車費、供奉法師及寺廟為家人消災解厄辦法會,甚至祭拜水果供品,連買「菜」、「蛋」及早餐都有。冉則辯稱,助理們所繳回薪水是自願捐出的「公基金」,而錢都是葉姓會計經手,她不清楚如何花用,她是以總額分配的概念將所取得的公費助理薪資,另聘多名助理處理服務處及選民服務,並未納入私囊,圖利自己。
又見假冒國家隊口罩 業者狂賣550萬片大賺400萬
台中地檢查獲崇光公司自大陸進口防塵口罩550萬片,與口罩製造業者立祐公司掛勾,印製「崇光牌」、「立祐公司製造」醫療口罩外盒,裝進陸製口罩,涉以「掛羊頭賣狗肉」的手法銷售全國各醫療器材行及英肯公司,熱賣超過2萬盒,大賺黑心錢逾400萬元,林姓業者遭羈押;英肯公司印製偽冒包裝紙盒,填裝陸貨對外販售,不法獲利40萬元,業者交保。台中檢調查獲不肖業者以偽冒醫療口罩大賺黑心錢,呼籲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口罩。(圖/檢方提供、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傳真)台中地檢署偵辦偽冒台製醫療用口罩案,檢察官廖育賢及洪朝國指揮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台中調查站及經濟部標準局等單位在9月16日搜索英肯公司,查獲英肯自置紙盒、黏貼偽製醫用口罩標籤的成品口罩2萬3000多片,以紀姓負責人涉嫌詐欺罪嫌重大,諭令15萬元交保。檢調在9月21日再循線出擊,搜索英肯公司的供貨商崇光公司,查獲崇光公司的林姓負責人,今年6月起自大陸進口550萬片防塵用一般口罩,再與口罩製造台商立祐公司掛勾,佯裝委託立祐公司所製造。崇光公司委託不知情的印刷廠,印製醫療口罩包裝外盒共2萬3500個,標示品牌為「崇光牌」、製造廠商為「立祐公司」,再裝填進自大陸進口的一般口罩,以「掛羊頭賣狗肉」的手法取信下游廠商及消費者,銷售到全國各地醫療器材行及口罩銷售商。檢調追查,崇光公司對外銷售偽冒口罩超過2萬盒,約100萬片,以每盒180元至200元計算,不法獲利高達400萬元以上。此外,英肯公司紀姓負責人明知崇光口罩貨源來自大陸,自今年6月進貨,並偽冒印製口罩國家隊及醫用口罩紙盒,並標示「品名:崇光醫用口罩」、「經銷商:英肯公司」、「產地:台灣」、「製造商:立祐公司」及偽冒合格製造商所製造,佯裝是合法口罩廠商所生產的醫療用口罩,至今販售已逾20萬片,不法獲利逾40萬元。檢方以林姓林姓業者涉嫌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詐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立祐公司陳姓負責人則以5萬元交保。
疑涉詐領秋冬補助 承億文旅遭檢調搜索
全台有6家文旅連鎖飯店的承億文旅,旗下飯店疑似涉嫌詐領政府秋冬補助,今日遭台中檢調搜索,員工表示不知情,承億文旅董事長戴俊郎表示,會配合調查,但尚未接獲傳喚通知。檢調表示,台中地檢署調派調查站幹員,今天中午搜索承億文旅集團在嘉義市的總部,以及嘉義、台中等各地的連鎖文旅飯店,除查扣財務報表、帶回補助申請、旅客住宿名單等資料,也釐清員工相關登記住宿卻未入住但申請補助情形;全案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進行調查釐清。承億文旅董事長戴俊郎表示,公司一向正常正當營運,此次受疫情衝擊也正常營業,員工也沒有放無薪假,公司善盡社會責任維持營運,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台體大校長林華韋涉弊檢調追查 召開師生說明澄清絕無不法
本刊日前報導,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校長林華韋及員工林宇呈,疑涉入校內多起工程弊案,台中檢調單位已立案調查,林華韋沉寂一周後,19日12點30分在學校召開師生說明會並提出聲明澄清絕無涉及不法,希望師生能繼續維護校譽。林華韋在台體大的長啟樓5樓會議廳內,對校內150名師生、校友舉行談話,同時開放線上直播,主要是針對日前本刊報導他涉入學校多起工程弊案一事,提出說明來替自己澄清並無不法。林華韋表示強調,目前並無檢調單位向他詢問此事,之所以要選擇召開說明會,就是希望可以讓消息停止散播,維護學校名譽、個人清譽、讓學校同仁安心教學,維護學生受教權。以下為台體大的澄清聲明全文: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屬公立學校,自校長以下所有人員,秉持公務人員五大核心價值-廉政、忠誠、專業、效能、關懷, 均依法執行公務,戮力謀求校務發展,頃獲周刊王自稱宋記者致電本校校長稱接獲投訴,校長雖於電話中簡略說明,惟因校務分層負責之故,部分細節校長於電話中請該記者再致電本校約詢,惟該記者並未再行就本案進行了解,逕於 5 月 11 日上午發布聳動標題之所謂調查報導,本校殊感遺憾。為釐清事實並避免有心人士混淆視聽藉機操弄,影響本校聲譽,特發布本聲明稿,以正視聽。以下就投訴內容說明如下:一、 疑似校內人員利用挖礦程式牟利:本校設有運動賽會中心情蒐資料組,受棒協及職棒等單位委託進行相關情蒐作業,需有大量影音資料上傳、下載作業,TACERT(臺灣學術網路危機處理中心)通報發現本校電腦疑似安裝挖礦程式,經本校於 108 年 10 月 17 日「108 年 ISMS(資通安全)管理審查會議」決議請本校資訊單位協助處理,認定原因為「系統疑似重複感染病毒」,並實施採購新版防毒軟體並協助掃毒,且於防火牆設定阻擋作業,另依情蒐業務需求另申請中華電信網路專線供情蒐使用,以免影響校園網路在案。二、 指陳校門改建工程因驗收數量不足,校長除請校友捐贈樹木,並要求其提供發票供承攬廠商驗收核銷,驗收完畢歸還樹木:本校為改善原校門與育才街間之動線,規劃 106 年 2 月 15 日上網公告「校門警衛室興建、校門改建及周邊環境整理工程」招標,因建照取得延誤,亦無法於校慶前完工,為避免校慶時體育館、體操館前因施工封閉影響校慶時人員進出、停車及美觀,爰簽奉核可於 106 年 2 月 23 日先行撤銷公告招標,俟取得建築執照後再行公告招標。於 106 年 7 月 3 日辦理「校門警衛室興建、校門改建及周邊環境整理工程」第二次招標作業。本案於 106 年 7 月 18 日上午 10 時開標時,僅有悅峻營造有限公司投標,因未達三家,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流標。復於 106 年 7 月 20 日續行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本案於 106 年 7 月 27 日上午 10 時開標時,因無廠商投標,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流標。再於 106 年 8 月 3 日續行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本次開標為第 3 次開標作業,依規定不足三家亦可開標。本案於 106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計有立宏康宸營造有限公司及春鴻營造有限公司等 2 家廠商投標,本工程採購金額為11,216,452 元,其中立宏康宸營造有限公司標價為新臺幣 11,150,000 元為最低,惟高於本校所訂底價,案經立宏康宸營造有限公司優先減價為 11,050,000 元,仍高於底價,經請 2 家廠商 2 次比減價結果,立宏康宸營造有限公司減價 10,580,000 元為最低,且低於本校所訂底價新臺幣 10,660,000 元,開標主持人宣佈決標予該廠商承攬。因校友知悉本校進行校門改建工程,認為校門景觀為母校門面,故提出捐贈植栽及景觀石之建議,因與原規劃有異(即原圖說規劃之 7 棵蘭花楹應減列以騰出捐贈物之空間),故辦理變更設計原設計花圃新植 7 棵蘭花楹契約金額 23,772 元減項扣除,並無重複列支或報導所言「借樹借石撈差價」。關於校友捐贈 7 棵樹木及造景塊石等,本校均未支付相關樹種及造景塊石費用予立宏康宸營造有限公司,僅於工程項目變更設計議價追加 245,000 元,做為捐贈 7 棵樹木及造景塊石等至彰化苗圃移植、載運、吊工、機具、開挖、種植、固定用品、鋼索及養護等施工費用,目前所捐贈樹種及造景塊石均在校門口花圃內,並未有以捐贈樹種代替驗收及驗收後遷移之情事。三、 指陳校長透過林姓專業助理在外設立 3 家公司,該公司藉此多次承攬本校工程:本校林姓員工自民國 93 年 5 月 19 日即進入本校服務,林校長係自民國 102年 8 月 1 日起擔任校長,報導所言校長安插該員顯非事實。另報導檢調已初步掌握證據云云,本校迄今未接獲檢調就報導相關案件進行調卷、約談甚或搜索,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廠商認為採購有不當限制競爭,得提出異議或申訴,惟報導所言工程,本校並未接獲廠商陳訴。依規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校長在電訪中即向記者說明投訴內容非事實,應請投訴者提供具體證據始達平衡報導之責,單憑臆測之詞,有違新聞自律。林華韋校長表示:校長就職宣誓時即有「恪遵國家法令、不營私舞弊,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故擔任校長期間均兢兢業業,謹守法令,絕無指陳之事實,且每年均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向監察院申報財產,坦蕩可資檢驗。四、 指陳碩士在職專班面試考生未報到,試務人員緊急通知並允許逾時應試,校長最終允許該考生列為備取:本校辦理 109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其中運動事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依招生簡章招生名額 11 名,甄試項目包括資料審查(占 40%)及口試(占60%),其中書面審查資料應於報名繳費期限前一併繳交,計有 17 名考生經資料審查計分後進入口試,並於 3 月 25 日公告於本校網頁招生專區,依簡章規定考生應依口試報到時間應試,逾時不得參加口試。口試當日 2 位考生逾時未報到,招生學系基於提升招生率考量緊急通知考生到考,該 2 考生雖完成口試但已違反簡章規定,故於本校 4 月 8 日召開之 109 學年度第 7 次招生委員會中,決議其口試成績0 分。惟因該 2 考生仍有資料審查成績,加計後總分排名應試者第 14、15 名,故列為備取第 3、4 名,並未違反招生簡章規定。五、 指陳校長介入教師甄選作業,將原本屬意人選資格審查結果由不符批示改列為錄取並進入面試:本校技擊運動學系 106 年角力教師甄選計有 2 人報名,該系之教師甄選審查結果其中一人為「資料條件優良惟缺 5 年內相關著作影本」而認定審查不通過,因該審查結果簽呈並未附具報名資料,校長無法進行實質審查,經該系補送後校長發現 5 年內是否有相關著作並非甄選公告中資格條件之必要條件,如未檢附應不致構成資格審查不通過,校長為避免後續爭議,於 12 月 11 日批示「請辦理重新公告」。校長於 12 月 12 日中午邀集該系系主任及 2 位資格審查委員就本案進行討論,系主任表示不希望辦理重新公告,校長表示但審查結果與公告未合,若系主任建議繼續進行面試程序,2 位應徵者應同時進入面試程序,以符規定。該系主任及 2 位審查委員當場未表示異議,校長乃塗改原批示為「二位皆符合甄選資格條件,進入面試階段」。本案民眾亦曾於 106 年 12 月 20 日致函教育部部長信箱投訴,經本校於 107 年 1 月 8 日函陳教育部說明在案。六、 指陳為特定籃球教練開缺,卻於錄取當天同意借調:本校為體育專業學校,獲教育部核定增聘9名專任運動教練,分為男女足、擊劍、女排、男籃、羽球、角力、橄欖球及桌球,由本校體育室擬具甄選簡章並由人事室公告進行甄選,其中田姓教練經本校通知錄取後,其原服務學校於109年1月10日來函,稱該校籃球隊108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已晉級8強。8強之賽事在即,考量訓練參賽的一致性請本校同意借調教練繼續訓練該校甲級籃球隊,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借調期間其薪資由該校支應。經本校體育室及人事室會核認符合「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下稱同法)第4條第3項第3款規定,因專長、所授課程相關或業務特殊需要,依相關規定辦理借調,服務學校得考量業務或校務運作狀況依權責核准;再查同法第4條第4項,前開借調以借調至其他公私立學校、政府機關(構)、民意機關、行政法人、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擔任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職務者為限。且該隊進入高中聯賽8強,基於教練日後肩負延攬本校優秀選手,於該賽事亦可協助發掘潛力選手,校長於適法及校務發展前提下,批示核可在案。七、 指陳教師申請擔任中央訪視委員公文經批核同意,請假單副校長也決行,後來校長否決並遭記曠職處分:投訴人擔任訪查委員時,本校副校長於 108 年 8 月 14 日曾批示「若訪視時程與校內重要活動重複,仍應以校內活動優先」;又 108 年 8 月 19 日,投訴人即送出臺中市年度基訓站訪視公假申請單,校長於 108 年 8 月 28 日即批示「9/4 為學校重要集會,以出席學校活動為優先,其他日期同意公假」,故投訴人於擔任訪查委員時即理應知悉,擔任訪查委員仍應以學校重要活動為優先,且最慢於 108 年 8 月 28 日亦應知悉,108 年 9 月 4 日為學校重要集會,理應參加,校方立場並不准許當日另外進行訪查活動。然投訴人仍執意於 108 年 9 月 4 日進行訪查活動,本校休閒運動學系另於 108 年 8 月 26 日簽文請示教師擬於 108 年 9 月 4 日公假前往明德高中擔任教育部體育署「108 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訪查委員」進行訪查工作,本校校長於 108 年 9月 3 日批示「不同意」。投訴人原擬於 108 年 9 月 4 日請公假已兩次被拒,且亦應知悉是因當日為學校重要活動之故,而非擔任訪查委員不宜請公假,惟投訴人仍執意請假,故於 108 年9 月 3 日提出事假請假單,系所主管於 108 年 9 月 6 日簽核後,於 108 年 9 月 9 日送達人事室並呈送校長核示,校長於 108 年 9 月 9 日不予同意,公文流程時間上並無延遲。且雖為請假日後批示,然此係因投訴人於請假前一日知悉公假不准後仍執意改以事假請假,又「請假」並非僅「假單投擲」單一步驟,教師請假規則第 13 條略以:「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由此可見「請假」步驟包含申請、簽送各相關單位批示意見、學校核准等步驟,投訴人於時間緊迫下仍僅「擲送假單」至系所主管,無親持、追蹤後續步驟,與普通件公文書呈送方式無異,無法掌握時效係陳訴人怠忽自我權益,而非可歸責於本校。此部分程序並無違背教師請假規則或其他規定之處。另投訴人主張事假請假單經代理人副校長核示同意後即應生效,然實因副校長原批准後認為不妥故未發佈,而塗銷原批示改請校長批示,在校長批示之前,請假程序尚未完成,應依校長最後批示為準。投訴人所謂「會議當天有與投訴人情況雷同之同事北上擔任體育署會議卻獲校長同意公假者…」,經查當日,本校有教師參與教育部體育署「研商本署補助體育團體辦理國際賽事是否可結合 MOESPORTS 轉播事宜」會議,然此與投訴人擔任訪視委員進行訪視,有極大差別。蓋前揭教育部體育署會議,係由主辦單位邀請多位與會者開會,時間上非與會者可得決定,難以調整;然投訴人擔任訪查委員,因其為單一委員,被訪查對象一般均配合訪查委員時間,尚無難以調整時間之情狀,如與投訴人相同擔任「108 年基層訓練站及各級棒球隊」訪視委員之教師即調整訪視日期以配合本校活動。故兩者並無雷同之處,請假事由亦不相同,本校之處理,當無違反平等原則之處。另當日亦有老師曾以事假請假,亦因校長不予同意,而配合到會。投訴人就本案已分別向本校提起申訴及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本校已於 109 年4 月 13 日以臺體人字第 1090002732 號通知教師,將召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並依規向教育部提出訴願答辯書在案。就以上說明可知,無論投訴者或採訪者,就關鍵核心問題或張冠李戴,或未盡詳細查證之責,即為爆料或報導,在電訪過程校長亦請求媒體應審慎求證再行報導(均有錄音可證),且刊登內容多有校內行政文書,就其爆料及報導損害本校權益部分,本校將與法律顧問諮詢,保留法律追訴權。
鎮瀾宮副董涉光明燈弊案 百萬交保並限海限境
地檢署偵辦大甲鎮瀾宮與中華電信推出的「線上光明燈」一案,傳出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也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案件,後因中華電信還有上千萬的呆帳收不回而曝光。據《自由時報》報導,中華電信從2008年間起就開始與各方宮廟,合作推出線上光明燈APP的服務,但中華電信員工為了績效,竟與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簽下「假承攬」契約,創造出這場「假承攬、假採購、真放貸」的手法,但這一切都是假的,根本是金促米3家公司想透過該「假承攬、假採購」契約,貸得資金周轉,而這3間公司卻是鄭銘坤介紹進來,互為生意往來夥伴,因為公司發生財務危機,無法繳出這些貸款及本利,才讓本案曝光。鄭銘坤的女兒也是金促咪公司的是股東之一,該公司本業是做旅行袋、背包、公事包、化粧箱批發等,經營項目根本與「線上光明燈」APP業務,毫無關聯。台中檢調8日展開搜索查扣相關帳冊及契約書、電腦資料也將鄭銘坤父女及金促米公司李姓負責人,還有趙姓、謝姓等分別是台中梧棲及新北市廠商共犯5人違反證交法、商會法及偽造文書等罪,以20萬至100萬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另有多名證人請回,檢方也認為鄭男可能居於主導及牽線主要角色,檢調認為涉嫌重大,有必要釐清真相。
線上點光明燈涉弊 鎮瀾宮副董鄭銘坤遭搜索
台中知名宮廟大甲鎮瀾宮,驚傳線上點光明燈涉弊!台中檢調偵辦中華電信「假交易真貸款」虛列營業額案,意外發現中華電信2008年推出的線上光明燈疑有弊端;檢調昨搜索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人的公司及住家,漏夜帶回10多人調查並訊問,鄭銘坤本人則喊冤,表示是女兒公司的股權糾紛引起。今年2月間,中華電信的營運處為了拉高營業額,在29件工程中涉嫌以「假交易真貸款」作假帳,造成中華電信損失4億餘元,台中檢調發現,中華電信在2008年開始推出線上光明燈,其中與鎮瀾宮合作也出現帳目不清的問題,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名。大甲鎮瀾宮副董鄭銘坤喊冤,表示是女兒公司的股權糾紛引起。(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涉弊的公關公司「昹晨國際」,就是鄭銘坤女婿吳明淳所經營,3年前吳猝死後,鄭銘坤叫從事美容事業的女兒接手並掛負責人,專門接宮廟活動,實際上幕後操盤的就是鄭銘坤本人,而這公司與線上光明燈業者有業務配合,所以這次才鄭被列為搜索對象。台中市調處等單位調查員前往鄭銘坤的公司、住處,及新北市等數個地點進行同步搜索,調查人員扣下電腦、帳冊等相關證物後,將鄭等人帶回台中市調處漏夜偵訊。直到今天凌晨1點40分,鄭銘坤及女兒搭乘市調處車輛到地檢署辦理交保,鄭銘坤及其女兒分別以100萬、20萬元交保候傳。由於每到農曆年,民眾競相在各大廟宇點光明燈祈福,10餘年前開始有電信業者和全台各大寺廟合作推出線上點光明燈,香火鼎盛的台中大甲鎮瀾宮也加入線上點光明燈行列且持續至今,這次竟然涉入弊案,讓信徒感到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