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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輕生 霸凌 台中高中生 師長霸凌 學務主任台中高中生輕生…2度調查「霸凌不成立」 立委揭「師長行為」吐心聲:非常遺憾
台中市一所高中男學生疑似遭到師長霸凌輕生,學校2度啟動調查,均認定「霸凌不成立」,而是涉及不當管教。對此,教育局無法接受,要求校方解釋,而學生父親今(30日)也出面,列出師長的相關行為,將依法提出申覆。男學生家長在人本教育基金會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提到事情發生後,他感覺處處被校方針對,第1次調查報告出來後,學校把報告交給教育局,但就是不給他。對於「只有不當管教」的結果,他無法接受,希望交由第三方公正人士進行調查,才能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日後也將提出申覆。立委張廖萬堅看了90頁的報告,感到非常遺憾,因為前學務主任對學生搜身、無故要求寫自白書、公開廣播羞辱,不是單一事件,是連續性,調查報告卻將每件事切割為單一行為,認定「沒有故意」,只有不當管教、沒有霸凌,但事實上已造成學生精神出現症狀,不得不接受輔導,但校方人員依舊強迫學生轉學,並簽申請書及切結書,短短1個月記9警告、2小過,「請問這不叫故意什麼叫故意?這不叫霸凌什麼叫霸凌?」人本教育基金會將協助家長依法提霸凌申復書,同時提出3項訴求:1、高中應依法啟動申復程序2、霸凌調查應使相關調查完備,綜合判斷集體持續行為違背專業倫理程度及惡性,來進行涉案人員不適任之判斷,勿切割行為,分別輕懲,並慎選調查委員。3、台中市政府應承諾公開對本案提出檢討與策進報告,對大眾交代體制失靈原因,相關人員之怠失,具體處置、改善之方式。◎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台中高中生疑遭師長霸凌輕生…重啟調查仍認定「不成立」 教育局說重話了
台中一所公立高中的男學生疑不堪師長和教官霸凌,身心受創走絕路,校方的調查被台中市教育局退回並重啟調查,近日結果出爐,校方仍認定霸凌不成立,將回歸不當管教。對此,教育局完全無法接受,說重話要學校出面說明。男學生疑遭到師長霸凌,台中市教育局查出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4人不當管教,將校長、學務主任拔職,校方在6月26日將報告上呈教育局,但教育局認為依舊疑點重重,7月4日退回要求重啟調查。沒想到,之前被停聘3個月的前學務主任,6月底停聘期滿後復聘,引發外界質疑,於是校方召開會議後,決議前學務主任再停聘1個月。前學務主任將於8月31日期滿,校方調查結果也在近日出爐,經外聘專家等組成霸凌因應小組重啟調查後,仍認定是前學務主任管教失當,霸凌案不成立,將由教育局在9月1日召開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進行審議,以決定前學務主任是否停聘、解聘或不續聘。高中生遭霸凌輕生,家長淚訴學校逼孩子「走上絕路」。(圖/報系資料照)然而,教育局對調查結果無法接受,由於先前教育局行文校方曾提及,學校對該生不當懲處長達1年半時間,已符合霸凌要件,應屬霸凌成立,要求學校應嚴審嚴辦,但學校重啟調查仍是霸凌不成立,已正式行文學校要求校方對霸凌不成立的理由公開向外界說明,以示負責。另外,學校調查認定成立不當管教且情節重大,卻僅對前學務室主任送考核會記過,學校懲處結果與調查結果不對等,教育局將主動介入,依法將全案提制專審會審議,取代學校教評會的功能,檢討有無「停聘、解聘、不續聘」必要,進一步嚴審嚴辦。◎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台中高中生輕生 校長遭解職再記大過1次
台中公立高中生2月輕生身亡,前學務主任等4人涉不當管教,造成學生身心傷害。教育局13日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處分校長大過1次,並拔除校長職務及退回學校調查報告及校事會議決議,要求學校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法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教育局表示,此案一開始因學校消極面對,啟動調查又有所延誤,因此教育局主動介入,將校長、主任教官、學創人員等此案關係人調離現職,代理校長到任隨即召開教評會,決議學務主任停聘靜候調查。教育局說明,學校調查小組報告指出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涉有不當管教,情節重大,造成該生身心傷害,學校4月10日召開校事會議決議依各身分別移送考核會或依法組成的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教育局昨正式接獲學校函送的調查報告及校事會議紀錄,經檢視,前學務主任涉有不當管教,而且情節重大,教育局隨即發函退請學校,要求依教師法規定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進行審議,予以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有關校長的懲處,教育局表示,教育局今天召開校長考核會議檢討究責,因其身為校長,事件發生後,消極處理,致延誤啓動調查時機,事件擴大,也未見領導統御能力,管理失當,因此決議處分記大過一次;教育局認定已不適任校長一職,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及第15條規定解除校長職務。◎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台中高中生輕生調查結果「少1人」獨缺校長 教育局說話了
台中市2月間發生公立高中生輕生身亡事件,包括校長等 8人列為相關人員,教育局10日深夜發文表示,調查結果出爐,前學務主任等4人不當管教,移送考核會或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教官等3人並無不當管教情事。不過,文中卻獨缺「校長」,教育局表示,校長責任在於事件發生後,疑過於消極並未依程序立即啟動調查,教育局已主動移送校長成績考核會。台中市教育局昨深夜11時發文指出,學校10日傍晚召開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出爐,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共4人有不當管教,造成該生身心傷害,移送考核會或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至於教官兼生輔組長與另名教官及學創人員共3人,並無不當管教情事。高中生輕生案包括校長等8人列為關係人,教育局將校長共7名相關人員調離現場,學務主人則遭教評會決議停聘3個月,但昨天教育局發文調查結果,僅有前學務主任等7人,並未見「校長」部分,遭外界質疑少了1人。對此,教育局指出,校長非第一線的管教人員,校長的責任在於事件發生後,疑過於消極並未依程序立即啟動調查,教育局已經主動移送校長成績考核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台中高中生疑因「師長集體霸凌」輕生! 學務主任回應了
台中市某公立高中一名男學生,疑似遭到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6名師長「霸凌」導致輕生,事發後台中市教育局也在24日以「校方處理態度消極」為由,將校長、教官、學務主任等7人調離現職接受調查。對此,學務主任今天(28日)也為無法提供足夠友善的校園環境致歉,他強調,絕無迫害、強迫退學、無止盡搜查、集體霸凌等行為。臉書粉專「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23日發文揭露「台中某高中案事件處理大事記」,內容描述死者生前曾遭到師長指控抽菸、吸毒、偷錢,儘管男學生一再否認,仍遭到不停指控,崩潰之下死者在生前於學校灑白包抗議,但仍得不到一句道歉,因此他在今年2月選擇在家中輕生,以死自證清白。雖然事後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7人皆被調離現職,但學生父親認為這些處分只是亡羊補牢。台中市長盧秀燕也對此表示,學校調查過度消極,應儘快調查,讓真相水落石出。而代理校長27日到任後決定召開教評會,決議學務主任停聘3個月接受調查。學務主任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感謝各界對此事件的關心,對於此憾事的發生非常惋惜與難過,也深刻反省每個學生違規事件的處理,如何更親和去應對。他指出,一直以來秉持對教育的執著及熱愛,擔任學務工作期間,努力執行所背負使命,除了導正不適當行為,同時保護認真向學的孩子,讓學校有規律運行;本著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的立場,為無法提供足夠友善校園環境致歉,衷心期盼未來校園不要再發生任何憾事。學務主任強調,在真相尚未釐清前,懇求社會大眾不要再對校內任何一位師、生、校友、甚至是家長,進行不理性的言論或謾罵攻擊;學校是一個純淨良善的學習場域,還有眾多孩子要繼續向前邁進、需更多正向引導。他還補充,自己在2月18日開學第6天清晨接獲憾事訊息時,不僅相當錯愕及惋惜,也非常不捨,深刻自我反省曾經對學生說過的每一句話、每一次輔導管教的過程;回想過去,也許是作法不夠周詳或技巧尚須加強。此外,他還向外界澄清,絕無媒體所闡述的迫害、強迫退學、無止盡搜查、集體霸凌等荒謬行為,片面新聞內容已混淆視聽;他接受教評會決議「調查期間停聘」的處置、以及社會輿論對他的指教,希望有利加快後續調查,釐清真相,讓校園恢復平靜。
台中高中生輕生案 教評會今決定學務主任是否停職
台中市2月間發生高中生輕生身亡事件,家長日前淚訴學校逼孩子「走上絕路」,要求台中市教育局嚴查。市長盧秀燕27日受訪指該事件疑點重重,要求盡快水落石出。該校表示,傍晚將召開教評會,決議學務主任是否停職調查。死者家長日前在人本教育基金會陪同下,出面指控孩子因在校內喝酒、抽菸而被學校列為重點輔導對象,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遭校方人員密集搜身、搜書包、栽贓、標籤化等不當管教,被逼上絕路。家長更質疑教育局當下沒解決,讓小孩承受沉重壓力而選擇離開,他悲慟至今無法接受。教育局24日表示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與此案相關人員有8人,包括校長、1位主任教官、2位教官及3位學務創新人員共7人調離現職,靜候調查。至於另1人學務主任因具有老師身分,是否停聘接受調查,依教師法第22條規定由校方召開教評會決定。該學校今天指出,傍晚將召開教評會,決議該名學務主任是否停職調查。◎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