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院
」好心沒好報!苗栗男「借廁所」給僧侶 兒慘遭鐮刀狂砍
苗栗一名林姓男子,2023年7月凌晨於自家庭院澆花時,遇見身穿僧侶服的釋姓男子稱要借廁所,林男不疑有他便讓釋男進入家中。豈料,釋男竟拿出鐮刀,朝林男的兒子頭部揮砍,而後又以菸灰缸重擊林兒頭部。台中高院二審判釋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施以監護3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23年7月14日凌晨2時許,在庭院澆花,看見身穿僧侶服的釋男開著一輛白色小客車,稱有內急需借廁所,林男便告知釋男家中廁所位置,讓他自行進入。林男回到客廳後見釋男不在廁所內,便往後尋找其身影,卻看見兒子滿身是血,與釋男扭打成一團。事發時,林兒坐在房中抽菸,聽見房門被打開的聲音後回頭與釋男對眼,下一秒釋男便持長達55公分鐮刀,朝林兒揮砍,林兒雖用左手抵抗,額頭仍受傷,並出現頭暈、視線模糊等症狀;釋男又拿起一旁石材製的菸灰缸,朝林兒頭部不斷重擊。林男見狀上前幫助兒子一同反擊,釋男見狀況不利即轉身上車逃離現場。釋男精神狀況不佳,有幻聽、幻視等症狀,應訊時也否認犯行,稱自己沒有去借廁所,更沒有帶鐮刀傷人,還出現記憶混亂、隨意誦經、推倒螢幕等行為。據為恭紀念醫院鑑定,釋男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降低。釋男一審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刑3年10月,監護3年,不服上訴。二審改判3年6月,監護3年,可上訴。
台中男毒駕BMW闖紅燈釀1死!法院判8年惹眾怒 狠批沒一毫賠償
台中1名35歲從事殯葬業的男子蘇庭淇,因吸食安非他命毒品後開著租來的白色BMW,在台中市連闖數個紅燈,不慎撞死62歲的謝姓騎士,台中地院一審判決蘇庭淇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檢方上訴指出蘇男犯後態度惡劣質疑判決過輕,但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定判決適切,維持原判。據了解,蘇庭淇有施用毒品、偽造文書、妨害自由等前科,於2022年7月14日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後,16日駕著租來的BMW違規行駛於台中市,被警方追捕時不但超速且連闖數個紅燈,更導致1名無辜的機車騎士謝男喪生。台中地院一審時考量其過往犯罪紀錄,及毒品過量使用的情況,法院最終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處其8年徒刑,並要求蘇庭淇對死者家屬道歉及賠償,但其始終未有如法庭要求般致歉或賠償。蘇男及檢方均上訴,但二審認定一審判決沒有違法,並駁回雙方上訴,蘇男辯稱量刑過重,但法院認為其犯行惡劣,無照駕駛且吸食毒品後開車,加上多次違規行為,已加重其刑。至於檢方則認為一審量刑過輕,蘇庭淇不僅沒有誠意向死者家屬道歉,也未有任何賠償行動,態度極為惡劣,且一審判決中也未提及蘇庭淇的無照駕駛行為,顯示判決上的疏漏。台中高院指出,蘇男的危險駕駛行為已經受到法律嚴懲,一審判決並未超越法律範圍違背正義,因此駁回雙方上訴,二審維持一審判決,案件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76行者陳修殘殺小三女友 二審加重判傷害致死10年10月
無償修復太魯閣號事故遺體的「76行者」召集人陳修將(原名陳裕章),2021年10月14日在埔心某旅館殺害22歲的同居胡姓女友,引起社會關注。全案上訴二審後,今(23)日台中高院加重判決,將他的傷害致死罪部分改判10年10月,傷害罪部分駁回上訴,維持2個傷害罪,各判4個月,合併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已婚的陳修將有兒少性交易、毒品和強盜等前科,6度進出監獄;出獄後結識洪姓妻子,改名並投入殯葬業,兩人婚後育有1女,近年疑似情變,陳與胡姓小三在埔心另築愛巢。但陳男懷疑胡女另結新歡,2021年10月5日起即以恫嚇、毆打方式嚴刑拷問,胡女為求保命,不得不佯稱自己遭強姦,且對方有意利用她對陳修將不利。10月14日晚間,陳修將疑似發現胡女聯繫新歡,暴怒拉扯胡女頭髮,抓頭猛力砸擊地板,胡女因硬腦膜下嚴重創傷、出血性休克,送醫前已失去生命跡象。檢警調查期間,陳修將說詞反覆、避重就輕,不願吐實還拒絕測謊,甚至推稱是胡女自己撞牆受傷。一審彰化地院宣判,陳修將共涉犯2個傷害罪,各判4個月,合併6個月得易科罰金。傷害致死罪則遭重判9年6個月。如今上訴到二審,台中高院加重判決,將他的傷害致死罪部分改判10年10月,傷害罪部分駁回上訴,維持2個傷害罪,各判4個月,合併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7歲男童遭媽媽男友凌虐!筆插肛門直腸潰瘍 狠母冷滑手機…還遞繩幫綑綁
可憐的孩子!台中一名男子涉嫌在2021年間,因為看不順眼女友7歲大的兒子,因為疫情在家上線上課程不聽話,多次將男童以繩子、膠帶綑綁,再進行毆打與凌虐,甚至還用白板筆跟掃把的握把,插入孩子的肛門,導致男童全身多處瘀傷、右腳骨折、直腸還被插到潰瘍。而男童母親,居然在一旁滑手機未阻止,甚至還遞繩子協助男友綑綁,導致可憐的男童,全身被凌虐到體無完膚。台中高院法官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該男9年徒刑。判決書提到,受害男童和男童媽、母親的男友等三人,一起住在台中市北區。2021年5月至8月間,男童因學校為了防疫措施停課,便長時間在家進行線上課程,母親男友因為覺得男童在家都不聽話,多次用繩子、膠帶將其綑綁,再用手、腳狠踹、踩踏毆打男童;或拿衣架、掃把等物品爆打孩子,導致男童頭臉部、身體軀幹及四肢滿是傷痕。據了解,該男於同年8月16日當晚,再次綁住男童腰部企圖凌虐,當時男童媽竟還幫忙拿綑綁用的繩子,和按壓男童雙腳,幫助同居人凌虐自己的親生骨肉。當天男童已被打到全身多處挫傷,右小腿還骨折,深夜時分,男子又用掃把握把,狠插男童肛門。後來是鄰居在同月17日凌晨,因為聽到男童淒厲的哭嚎聲,因此報案請警方介入。警方到場後,看到男童全身赤裸,身上還有多處瘀傷,立即將他送往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治療。醫師發現男童肛門有新舊傷口,周圍有約1公分的撕裂傷,還有直腸潰瘍等狀況,立即通報警方,最後涉嫌虐待兒童的男子被逮捕。男子到案後,雖然承認有綑綁、毆打男童,但辯稱沒有用筆、掃把握把等異物插入男童肛門,是要男童用屁股夾住白板筆,但因為孩子一直掉落,他才用白板筆戳男童屁股,但不知道有沒有插入肛門;另一次用掃把戳屁股,則是因為男童做錯事要處罰他。至於男童母親則辯稱,因為自己懷孕被男友長期控制,是逼不得已才幫忙配合拿繩子協助綑綁。至於受害的男童則說,媽媽的男友曾用鉛筆、白板筆插他「大便的地方」,最後一次受虐時,媽媽還幫男友用繩子綑綁他後,就在一旁滑手機,他當下沒有求救,因為之前被打時,媽媽也都冷眼旁觀不管。法官審理後認定,男子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判9年徒刑,另男童母親看到男友施虐,還協助進行綑綁,造成男童身心受到傷害,遭判6個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