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法官
」 法官 法院 台北地院 小三 外遇偷盲人按摩師iPhone 她被逮瞎扯:裡面有老公外遇證據
女子小花(化名)日前偷了盲人按摩師的手機,而她被抓到後說,「有聲音叫我去拿手機,裡面有我先生外遇的證據」,台北地院不採信她的說詞,依竊盜罪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花在3月在手機店偷了一支iPhone 8S被抓,小花辯稱,「我當時2、3個月沒有睡好覺,有聲音叫我去拿手機,裡面有我先生外遇的證據,我就去把它拿走了」但台北地院法官看了現場監視錄影畫面,小花案發時雙手放背後,慢慢走到櫃檯看桌上的手機,又轉頭望向走廊遠端,又轉頭望向店內,隨後拿起手機走人。法官表示,小花明知其行為違反法律,為免他人發覺並避免查緝,始有上述行為,而她趨利避害意識能力,與控制能力均無欠缺或顯著減低,具備責任能力,已可認定。法官說,告訴人是盲人按摩師,屬於社會弱勢,手機具備語音功能,也是他賴以生活之重要工具,小花擅自竊取,尤應譴責,雖小花坦承犯行,不過沒有賠償,兼衡小花專科畢業,現在無業、家境小康的生活狀態,依竊盜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老公與小三滾床10次還帶回家過夜!人妻心碎離婚求償60萬元
小張與妻子結婚已5年,因工作關係他經常出差。尤其在疫情趨緩後,小張的出差頻率更是增加。直到2022年12月,妻子意外發現小張手機中與小三的親密對話以及相簿中的兩人的親密照。因此妻子憤而提告,要求賠償60萬元。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三侵害了配偶權,應賠償小玉15萬元,並表示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張(化名)與妻子小玉(化名)於2019年4月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一子,夫妻生活一度相當美滿。然而,由於工作關係,小張經常需要出差,小玉便獨自承擔起照顧小孩的責任。隨著疫情趨緩,小玉發現小張的出差頻率明顯增加,甚至在親子旅遊時,小張也會以各種理由推辭拒絕。直到2022年12月,小玉在小張的手機中發現他與小美(化名)的親密對話,還有兩人衣衫不整的照片,小張才向妻子坦承。小張表示,他與小美在2022年10月至12月之間共發生了10次性行為,並在小玉帶著小孩外出遊玩時,2度將小美帶回家過夜。小玉無法忍受配偶權受到侵犯,加上他們還有一名未成年子女,使她的身心受到極大煎熬,因此決定向小美提告,要求賠償60萬元。不過小美辯稱,她與小張交往時並不知曉他已婚的身份。在得知真相後,她立即與小張分手,並勸他回歸家庭,認為自己並非出於重大惡意。儘管小張離婚後,他們仍保持聯絡,但未恢復交往關係。法院調查審理,小張與妻子於2024年3月18日經過了調解離婚,並於3月26日辦理離婚登記。因此,雙方在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26日間一直是夫妻關係。然而,小張與小美在2022年10月至12月間發生了婚外情。小美也坦承,她在2022年11月和2023年2月曾與小張一同入住民宿,並曾前往小張的住處。足以認定小美明知小張已婚,卻仍然堅持與對方交往並發生關係。台北地院法官判定小美應賠償小玉15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他去前女友家借廁所 竟幹走「這物」賠10萬元
台北一名男子阿榮(化名)跟A女曾為男女朋友,今年4月他去對家方家借廁所,趁機幹走陽台的一條內褲挨告。台北地院法官考量雙方達成10萬元和解,依竊盜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阿榮跟A女曾是男女朋友,後來分手,阿榮4月某日以送時鐘、借用廁所為由,到A女住處,在趁她不在場時,偷了她放在陽台的內褲便離去,A女察覺內褲遭竊報警處理,警方一查發現小偷是阿榮,阿榮也在於警詢時坦承犯行,和A女於警詢時之指述情節相符,也有LINE通訊軟體對話訊息截圖可參考,應予採信。法院認為,阿榮所為犯竊盜罪,審酌他的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後態度,以及和A女以10萬元達成和解,阿榮因一時失慮而觸犯刑章,如今已坦承犯行,犯罪後,其後再查無犯罪情事,依竊盜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撿到學生證悠遊卡貪小便宜 男子花光卡內138元慘遭罰6000元
台北市1名中年男子恩恩(化名),在路上撿到1張學生證悠遊卡,出於貪念竟擅自將其用於消費,最終因侵占遺失物罪被判處罰金6000元,並需賠償失主43倍的金額。據悉,恩恩於3月在某路段撿到該悠遊卡,心生貪念後便將卡片視為己物,分4次到不同的超商進行消費,先後消費100元、31元、5元及2元,總計138元,將卡內的餘額花光,隨後,恩恩隨手將卡片丟棄,顯然毫不在意失主的權益。失主在發現悠遊卡遺失後,立刻報警,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快速鎖定恩恩的身影,在警方的訊問下,恩恩對自己的行為毫不掩飾,坦承整個過程,最終被檢方依據刑法第337條的《侵占遺失物罪》起訴。台北地院法官在審理此案時,考慮到恩恩的犯罪動機及態度,認為其行為不僅侵害他人權益,且造成社會的負面影響,因此最終判處罰金6000元,並可選擇以勞役形式服刑6日。此案仍可上訴。警方提醒社會大眾,無論金額多小,侵占他人財物的行為都是不被法律允許的,撿到他人物品時應該立即上報,而非私自占有,以免觸犯法律。
藍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押 國民黨發聲明指依黨紀處理
國民黨資深北市議員應曉薇因被懷疑與「京華城案」有涉,檢方向法院申押獲准,國民黨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京華城案是社會矚目案件,將先請應曉薇議員所屬台北市黨部紀律委員會,依照黨紀處分規程規定,召開會議,針對涉案情形議處。之後會再由中央考紀會於近期內儘速召開委員會議中核定對涉案黨員的黨紀處分。應曉薇被檢調約談前曾喊冤,強調「身正不怕影子斜」(圖/報系資料照北檢偵辦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經漏夜複訊,29日凌晨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的辦公室助理吳順民等3人,台北地院法官昨日深夜11時許,裁定應曉薇羈押禁見2個月,外界推測她恐怕得在看守所過中秋節,以及60歲生日。出生彰化的應曉薇,投入政壇前曾是演員,早年演出《神鵰俠侶》出道,走紅後陸續演出《鹿鼎記》、《新西遊記》、《劉伯溫傳奇》、《包青天》等多部當時膾炙人口的台灣電視劇,其中1984年潘迎紫版的《神鵰俠侶》中,他飾演「郭襄」,姣好的外型,還曾被大陸觀眾譽為「最美郭襄」,直到2000年演出《神仙動員令》中的「觀世音」一角後,便淡出娛樂圈。應曉薇後來轉任台北看守所教誨志工,曾輔導多名死刑犯,呼籲外界重視獄中教誨的重要性,也輔導協助不少受刑期滿者重新回到社會。2010年他獲得國民黨提名,當選台北市第五選區(中正、萬華)市議員,連任至今,被認為地方實力相當雄厚,地方人士說,中正、萬華選區藍綠選民比例五五波,原本就競爭激烈,如今應曉薇被檢方咬定與京華城案有關,未來對於該選區的影響,將會隨著後續的司法程序而被牽動。
藝人康凱涉打員工致傷 法院判刑2個月、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78歲前中華演藝總工會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在去年9月15日交接理事長業務,離開時欲帶走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被工會一名男員工阻止後,康凱當下涉攻擊該員致傷,之後甚至出言恐嚇「我要找人弄你很簡單」。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康凱2個月有期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共11萬元,全案得上訴。康凱被控在去年9月15日當天下午,對中華演藝總工會一名男員工揮拳、推撞牆,該員工受到頭部鈍傷、頸部挫傷、下背和骨盆及右側大腿挫傷等傷勢,事後持驗傷單提告,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起訴。10月16日,康凱在雙方Line通話時恫嚇「你還要(在工會)幹下去的,我找人弄你很簡單,我找人去弄你非常簡單。」該員工心生恐懼,向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報案。台北地院審理時,康凱否認動手毆打員工,稱他離開工會時是拿走自己的東西,並吳犯錯,對員工說的話僅是氣話。受害男員工後續自請離職,他到庭表示,無法原諒康凱造成的身心傷害,請法官主持公道。台北地院法官認定康凱犯罪事證明確,審酌後量處2月有期徒刑,外加拘役50日,全案仍可上訴。
ACE王牌交易所詐騙案北院接手 王晨桓400萬交保、潘奕彰、林耿宏續押
國內前3大的「ACE王牌交易所」勾結詐團虛擬幣詐騙案,2019年起涉嫌以虛擬貨幣詐欺,洗錢22億多元,全國有1200人受害,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26日偵結,起訴潘奕彰、林耿宏、王晨桓共32人,潘奕彰等14人在押,台北地院法官訊問後,裁定潘奕彰、林耿宏繼續羈押,王晨桓交保40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且應按時向派出所報到。其餘被告強制處分裁定結果如下:林若蕎、林耿漢、林敬智等人3羈押,高偉倫、張爾杰、林婉榆、林淑芬、謝詩瑩、劉宇恒、王淑瑩、吳誌軒各以100萬至20萬不等金額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目前全案共扣得6億餘元不法所得,包含現金1億8133萬餘元、人民幣2萬元(折合約9萬260元)、虛擬貨幣BNB(幣安幣)248顆、BTC(比特幣)43 顆、USDT(泰達幣)194萬3602顆、ETH(乙太幣)2300顆,虛擬貨幣價值約4億餘元)及賓士轎車1輛(已變價171萬元)、麥拉倫跑跑1輛。檢警調清查、統計該詐團將詐騙犯罪所得22億餘元,進行洗錢,其中林耿宏等人指示下屬陸續將犯罪所得,每次將數百萬元至1000萬元現金,分批搬運、藏匿於雙北市各處,再輾轉挪為他用;另將1億餘元交付與友人宜蘭「蓮花精舍」法師林淑芬等人作為精舍房地購入、營運費用,供作洗錢據點之一。林耿宏等人另將犯罪所得4300萬元交付律師王晨桓,其中2600萬元作為王牌交易所增資款,另以1700萬元作為曼谷建業法務事務所之投資款;先後將犯罪所得共4740萬元交付曾擔任「創新新零售」總經理、三立電視公司媒體集團總經理特助李燕南等人隱匿。
獨/士院法官李昭然告別式日期出爐 家屬淚願:安詳羽化到更好的地方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2024年4月12日凌晨在宿舍墜樓身亡,引發司法界極大震撼。司法院長許宗力希望法官注意身心健康、參加戶外活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司法界對他罵聲不斷,有離職司法官在臉書PO文,質疑許宗力如同晉惠帝「何不食肉糜」,許多法官紛紛要求許宗力下台。據了解,李昭然的家人已訂5月3日下午在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舉行告別式,許多司法官都將到靈堂致祭,希望李昭然一路好走、安詳羽化到更好的地方。李昭然的訃聞如下:我們摯愛的親人 李昭然先生已於民國113年04月12日與世辭別,前往下一個幸福旅程。我們將惋惜與不捨化成祝福,將思念獻給天上的 李昭然先生。祝願祂靈魂安詳。感念 李昭然先生讓我們有緣相逢珍惜與共。在你生命年華裡,大家都感受到盡心致力展現出你的生命風采,已為親友留下芬芳的花果,也為世間留下美麗的回憶。爾後歲月回憶的都是你滿滿的愛,這一切都將放在我們內心深處一直延續不滅。謹擇於113年05月03日星期五於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告別式。敬邀至親好友們蒞臨獻上哀思,惟願離去的人安詳羽化到更好的地方。有法官指出,李昭然是司法官訓練所52期第1名結業,為人正派、熱心助人,風評佳,曾任司法院人審委員,是公認的好法官,卻意外喪生,完全是司法界的損失,同事都相當不捨。李昭然的太太也是法官,還是司法官考試榜首,目前在台北地院服務,與先生一樣認真負責,同事都希望她能節哀順變,士林地院和台北地院法官們都十分哀痛。據指出,北院有庭長下班時常碰到李昭然的太太,發現她平日經常加班到深夜,假日仍然回辦公室加班,勸她早點休息。李昭然發生不幸後,太太向北院請假處理先生後事,還不忘記麻煩同事代為處理手上的案子,同事聞訊不禁鼻酸。士林地院一向是司訓所結業成績優異法官的首選,近年來卻接連出事,先是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和行政人員,院方10餘年來不認真處理,後來發生前民一庭庭長評議爭議,現在又有法官墜樓身亡,不少法界人士都相當詫異,直呼「士林地院究竟怎麼了!」也對司法院許宗力8年前上台時,與總統蔡英文聯手高唱司法改革成效存疑。據了解,李昭然司法官訓練所52期第一名結業後,分發第一站就是士林地院內湖簡易庭,雖然他是簡易庭法官,但判決常常寫得不太簡易,反而非常仔細,將當事人的權益擺在第一位,讓不少資深法官印象深刻。李昭然雖然自我要求甚高,但與同事相處友善,不會有學霸的傲氣,經常面帶微笑、待人謙恭有禮,同事有問題都會去請教他,他也會盡力解答,被認為是士院的活字典。
前領隊烙人跟蹤女記者砸車後逃亡香港 PLG聯盟重罰鋼鐵人球團200萬
P. LEAGUE+ 今(11)日發出聲明,表示召開聯盟紀律委員會,邀集前台北地院法官吳佳霖、國立體育大學教授陳子軒、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鄭瑞健等專業領域社會公正人士擔任紀律委員,共同討論高雄17直播鋼鐵人前領隊陳冠豪,於2023年初涉案教唆砸女記者汽車案件之後續懲處。要重罰鋼鐵人球團最高罰款新台幣200萬元、陳冠豪永不錄用且終生不得於PLG所屬球團任職,並呼籲鋼鐵人球團應就本案向球迷及當事人公開道歉。新北地方法院已於2023年12月29日宣判高雄鋼鐵人前領隊,除陳冠豪通緝在逃,其餘7人皆已獲罪。案發時陳冠豪為鋼鐵人領隊,擔任球團重要職務,認為鋼鐵人球團未善盡管理責任,並對台灣職籃運動及PLG聯盟形象影響甚鉅。聯盟紀律委員會就法院判決、社會輿論及公眾影響、球團處理態度及方式等多面向進行討論,在場紀律委員一致決議,按聯盟規章對鋼鐵人球團開罰最高罰款新台幣200萬元、陳冠豪永不錄用且終生不得於PLG所屬球團任職,並呼籲鋼鐵人球團應就本案向球迷及當事人公開道歉。對於此次懲處,現場紀律委員全體認為,此案有違台灣社會的新聞自由價值,加上球隊享有政府「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之租稅減免優惠,應負起社會公益責任。陳冠豪任職鋼鐵人領隊期間之犯行,實質上與球隊事務有高度關連,且遭判刑之7名犯嫌,有2人於犯案期間為鋼鐵人員工,球團難以「個人行為」作為解釋。考量上述因素,紀律委員於會中首次討論即達成判罰共識,期望樹立標準供聯盟及各球團未來長久營運參考。聯盟在收到罰款新台幣200萬元後,將捐款幫助基層籃球發展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鋼鐵人前領隊陳冠豪教唆砸女記者汽車事件近期遭起訴,依聯盟賽事章程第二章:球團規範12.2「球團有監督其球員、教練及隊職員共同遵守聯盟規範之義務。及15.1.2「前項之處分皆得併罰最高新臺幣貳佰萬之罰款。」 經紀律委員會討論,因本事件傷害聯盟、球團及職業運動之形象、違反新聞自由價值,並考量球團應善盡選任管理人員之義務,案件發生時陳冠豪仍為鋼鐵人領隊,犯罪行為與球團事務利益高度相關,難以解釋為個人行為,且案發後仍在職及判刑後球團處理態度消極等因素,一致決議處以高雄17直播鋼鐵人球團新臺幣貳佰萬之罰款,並依聯盟賽事章程第十章:裁罰與紛爭裁決66.1 (5),處陳冠豪於本聯盟所屬球隊永不錄用之判罰。
聯結車行駛國3「手機掉落」 駕駛彎腰撿手機「直接連環撞」釀1死7傷
國道3號於8日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一輛聯結車在北上16.3公里南深路交流道附近,與4部自小客車發生連環追撞的車禍意外,結果最後造成1人死亡7人受傷的慘劇。而警方發現,聯結車駕駛洪姓男子是在發生碰撞後才緊急煞車,洪男才坦承,是因為彎腰撿手機沒有注意路況,這才導致發生此意外。目前洪男遭北檢依不確定故意殺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意外發生後,洪男向警方辯稱,是前方車流突然回堵,自己煞車不及才導致意外發生,但後續洪男又稱是準備變換車道,視線看著左方車道,所以沒注意到前方車流回堵。但後續警方調查後發現,洪男駕駛的貨車在撞擊到銀色轎車之前,根本沒有煞車,是到發生撞擊後才緊急煞車。洪男這才坦承是因為手機掉落,自己彎腰去撿,沒有注意到前方回堵才導致意外發生。而銀色轎車也因為洪男貨車的撞擊,與前方3台車輛發生追撞,進而導致車內的吳姓男子與友人被包夾,而吳姓男子救出後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在明知聯結車車身龐大、難以及時煞車的情況下,駕駛過程竟然還無視前方路況,而為避免洪男因涉犯殺人罪而逃亡或躲避賠償責任,裁准將洪男送往看守所羈押。
男友初訪她家就脫光 女「錄影自保」分手後1舉動被判拘役50天
台北一名陳姓女子2年前結束與前男友的短暫戀情後,在群組公布前男友初訪她家卻脫光的影像,因此遭到提告。儘管陳女辯稱當時是為自保而錄影,不過法官仍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內容罪,判陳女合併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女前男友2021年10月8日進入她住處後,很快脫個精光僅用短巾遮下體,隨後遭陳女偷拍躺在沙發玩手機影像。但兩人同年同月底分手後,對前男友不滿的陳女卻把偷拍影像傳到群組,並在群組抱怨前男友,之後因事跡敗露被提告。陳女雖辯稱,前男友當天第一次到她家就脫光,自己是為自保才偷拍,當時也因覺得兩人會交往、對方之後應會改掉壞習慣,而沒趕走前男友;之後為了向朋友證實對方行徑,才把影像傳至群組。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女行為確實會造成男方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法官表示,儘管陳女坦承犯行並有意和解,但因前男友拒絕,因此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陳女拘役30天,再依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內容罪,判拘役30天;合併後應執行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可上訴。
藍白協商遭列被告 馬辦:政黨合作西方行之有年
獨派團體提告「藍白政黨協商」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北檢已分案偵辦,將馬英九、朱立倫、侯友宜、柯文哲列為被告。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今(4)日回應,總統蔡英文才稱未干預司法,但北檢馬上把西方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政黨合作,當成「搓圓仔湯」去辦。國民黨與民眾黨11月15日舉行藍白合政黨協商,獨派團體台灣國認為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搓圓仔湯」,提告4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北檢受理案件後日前已簽分「選他字案」,將4人列為被告偵辦。馬英九辦公室今日發布新聞稿回應,蔡總統昨天才說沒有干預司法,但台北地檢署馬上把馬英九、侯友宜、朱立倫、柯文哲等人列為被告並偵辦,把西方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政黨合作,當成「搓圓仔湯」去辦,根本是台北地檢署直接打了蔡總統的臉,民眾自有公評。此外,總統蔡英文昨天出席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時表示,「大家還記得馬王政爭嗎」,當時的總統把手伸進司法,特偵組監聽國會議長,導致總統鬥爭立法院長的憲政危機。馬辦指出,所謂「馬王政爭」,其實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請問蔡總統是否追究柯建銘,且馬英九被柯建銘等誣指的「洩密案」,歷經司法檢驗定讞無罪,證明真正在干預司法的是民進黨,蔡總統顛倒黑白,搬弄是非,已不適格擔任總統。馬辦提到,蔡總統執政7年多,詐騙案件頻傳,貪腐事蹟不斷,包括疫苗採購、快篩、雞蛋等,用新台幣幾十萬元成立的小公司包了政府好幾億元的採購,乃至於幾千億元前瞻預算到底用在那裡,民間質疑不斷,所以一定要政黨輪替,重啟特偵組,將每個弊案都查個清楚。馬辦強調,蔡總統干預司法事蹟,已到「罄竹難書」程度,包括主持司法改革會議要求表決到有結果,對前交通部長郭瑤琪遭法院判刑定讞的判例發表意見,縱容監委陳師孟約詢判決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以及提名劣跡斑斑的「綠友友」大法官等,而輿論也批評蔡總統過去任命表姐夫吳明鴻當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已到無法無天的地步。
花樣判決書1/美女發言人引爆司法內戰 判決抒情文始祖竟是他
台北地院法官姚水文日前審理綠委鄭運鵬和新竹市府發言人徐千晴的誹謗官司時,在判決書開釋雙方應放下仇恨「離苦得樂」,否則「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勸世文筆風引起轟動,有法官認為在判決書抒發心情、寫勸世文並不適當,應送懲戒,但也有法官認無不妥,並指政治人物情感上不悅,本來就不應該以名譽權保障,由於反對和贊成者各持己見,宛如一場審判界的網內互打、大家吵得不亦樂乎。鄭運鵬今年5月3日在臉書質疑民眾黨在人力銀行開出的徵才資訊,徵求全職彰化縣黨部秘書起薪僅2萬6400元;鄭認為,民眾黨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驗證柯文哲所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徐千晴則在臉書反批鄭,「反觀鄭委員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鄭要求徐道歉未果,提告求償60萬元,還要徐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承審本案的北院法官姚水文認為,鄭運鵬從大學起投身政治工作,曾任多屆立委及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是自願進入公眾領域的公眾人物,代表其個人名譽相對徐千晴的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度的退讓。姚水文還在判決書末頁開釋:「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最後判鄭敗訴、徐免賠。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2002年所寫判決書,文情並茂,被認為是抒情文判決書的經典之作。(圖/翻攝司法院官網)判決書公布後,引發熱議,有法官認為姚水文在判決中借題發揮,發表與個案判決結論之形成毫無必要文字,且刻意挖苦當事人,不應受審判獨立保障,建議北院應將姚送懲戒,不過也有法官認為姚的判決寫得很好,因為人的名譽是社會評價,不是個人的主觀感受,如有人主張名譽權受侵害,卻又說自己被罵不開心,但仍無法表明他的名譽權哪裡受侵害;另有法官認為,法律本就植基於社會,因此本案沒什麼懲戒不懲戒,各自本於法律確信獨立審判即可。不過一位有「考古癖」法官爬梳資料後發現,其實法官在判決書抒發心情者,首推曾任司法院秘書長的林輝煌(現為懲戒法院院長),林曾在2002年開出第一槍,他改變傳統判決書寫法,以抒情文方式撰寫,並將被告母親台語證詞翻成國語文,輕判經濟弱勢的被告而聲名大噪,林當時甚至要求檢察官改變起訴法條,將持剪刀行竊的加重竊盜罪,改為普通竊盜罪。時任司法院長翁岳生不但未處罰他,還交辦研究他的「書類格式」,大法官孫森焱也公開在院會上呼籲嚴肅看待。林輝煌在這件著名的抒情判決中,在案情事實部分,一開始就破題被告有嚴重口吃,以撿拾廢五金維生,接著在「得心證的理由」部分,陳述被告謀生不易,為了照顧懷孕又智能不足的妻子以及女兒,才會去拾取工廠廢鐵線,最後審酌被告老母親的證詞,並新增判決後記,以「上蒼悲憫,願容卑微生命在這塊土地喘息。」輕判罰金300元。長期在雲林地院服務的林輝煌後來成了司改英雄,現在已是終審法院院長。林輝煌在雲林地院當法官時經常衝撞體制,後來出任司法院秘書長、新北地院院長等要職。(圖/報系資料照)
外籍YTR拖酒醉嫩妹進草叢性侵 遭判刑2年後驅逐出境
今年2月28日凌晨3點,一名喝醉酒得女子到花博公園找朋友,遭一名土耳其籍YOUTUBER亞瑟,向前搭訕亞瑟見其女已醉如泥意識不清,竟然將她推進草叢性侵,附近路人見狀驚覺有異立即報警,台北地院法官審酌亞瑟花60萬與其和解,依亞瑟犯《乘機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土耳其籍YOUTUBER亞瑟來台拍攝影片,於今年2月凌晨3點在花博公園飲酒,察覺有容貌姣好的落單女子從計程車下車,下車後見女子步伐不穩顯然喝醉,亞瑟便上前洋裝關切實則搭訕,確認其女已醉到意識不清後,竟直接抱起她進入草叢內性侵,對其上下其手猥褻胸部及下體,一旁行經民眾察覺有異後協助報警。台北地院法官審案時認為,亞瑟利用被害酒醉無意識無法抗拒之際將其性侵,為一己私慾造成女方精神及身體上均遭受痛苦,但審酌事後亞瑟坦承犯行,以手寫信函表達歉意,並賠償60萬和女方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其積極彌補罪行,有悔改之意,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鄭運鵬告徐千晴GG了 法官開釋:活在別人認可是莫大悲哀!
新竹市府發言人徐千晴擔任民眾黨發言人時,在臉書po文指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服務處徵才廣告不揭露資訊「猶如詐騙集團」,鄭不滿提告求償60萬,法官在判決書開釋:「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並認為徐原意並非指鄭是詐騙集團,而是認為他的徵才廣告未提供聯絡方式等,「好像」、「如同」詐團行為,屬於個人意見表達,判決徐千晴勝訴免賠,還可上訴。鄭運鵬今年5月3日在臉書質疑民眾黨在人力銀行開出的徵才資訊,徵求全職彰化縣黨部秘書起薪2萬6400元;鄭認為,民眾黨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驗證柯文哲所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徐千晴則在臉書反批鄭,「反觀鄭委員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鄭要求徐道歉未果,提告求償60萬元,還要她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鄭運鵬的律師主張,徐千晴未經合理查證就指鄭運鵬「猶如詐騙集團」,還闡述徵才、資訊不透明等非事實的言論,對鄭有負面評價,「不是用可受公評就可帶過」。徐千晴出庭時,則提及她讀大學時曾網購書籍卻被騙3萬元,此後對相關事情都會注意,並認為自己「才是那個名譽受損的人」,因為此事害她臉書被洗版超過3000則。法官認為,鄭運鵬從大學起投身政治工作,曾任多屆立委及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是自願進入公眾領域的公眾人物,代表其個人名譽相對徐千晴的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度的退讓;徐原意並非指鄭是詐騙集團,而是認為鄭的徵才廣告未提供聯絡方式等,評價鄭運鵬「好像」、「如同」詐團行為,屬於個人意見表達,就算鄭運鵬不悅,仍非名譽權保障的範圍。台北地院法官還在判決書末頁開釋:「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最後判鄭敗訴、徐免賠。
稱家中煞氣重影響婆媳家庭和睦 她被誆走「假祭改費」逾66萬元
被說「家裡有鬼」才導致家庭不和睦,花大錢祭改竟是一場騙局!一名婦女阿秀(化名)指出,楊姓女子得知自己與大媳婦關係不佳、經常吵架,便突然開始頻繁來府拜訪,更稱「家中煞氣重」,可以幫忙請師父做法事來調解。後來阿秀在13次付款中共給出了66萬9000元,才驚覺受到詐騙,連忙報警提告,而其中32萬已成功合法返還。據了解,阿秀在判決書中提到,由於她與大媳婦經常吵架,兒子就決定帶著媳婦前往中國,而楊女原先就與大媳婦認識,過去也常至家中作客,沒想到在2018年7月17日開始,楊女突然增加了來訪頻率,約每週就出現1次,更直言阿秀的家裡有鬼魂作祟,才會導致家裡煞氣重,讓人不平安、不安靜。阿秀表示,楊女當時透露願意介紹「安師父」來幫忙祭改,於是自己馬上就先支付了20萬元,之後楊女也時常以做法事為由向她要錢,自己也都乖乖聽話付款,但所謂「安師父」卻一直沒有到場,只能透過手機得到相關的資料。而阿秀的二兒子也證稱,他於第一次付款時就跟著母親一起至郵局領錢,現場繳交了20萬元給楊女。不過,楊女否認了上述指控,並直言自己雖然有寫自白證明書,承認於民國107年7月至8月陸續向阿秀收錢(共67萬4000元整),但這是鑒於有過多人提告,且阿秀大媳婦也來臉書騷擾她,所以才想藉此讓其他人不再來騷擾,而20萬元是私人因素借貸,後續已經全數返還了。而台北地院法官則認為,楊女稱其曾受騷擾,但也坦言自己未受阿秀等人脅迫,因此自白證明書是為自由意志書寫,應具有證據能力。但法官也接著表示,對比雙方LINE訊息及簡訊截圖,扣除了誤算、誤記部分,證實款項全額是為66萬9000元,其中的32萬已經合法返回。最後,楊女被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未扣案的犯罪所得34萬9000元則會宣告沒收,全案得上訴。
人妻狂撿破爛塞爆家中!他住10年「垃圾場」崩潰喊離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印尼籍妻子結縭逾20年,妻子長期以來頻頻撿拾廢棄物帶回家,導致家中空間全被雜物堆滿,阿強不滿自己猶如住在「垃圾場」裡,加上夫妻倆經常為此爆口角,忍無可忍遂向法院訴請離婚,經台北地院審理,最終判准2人離婚。據判決書指出,阿強的妻子不知為何自10年前開始,經常撿破爛回收物帶回家中囤積,不僅弄得家裡雜亂不堪,甚至因家中已無空間擺放,索性將回收物丟至屋外走廊上,遭鄰居檢舉後還被台北市都發局開罰4萬元,他多次勸阻妻子無果,加上擔心需繳納違規費用,於是要求妻子返回印尼。阿強透露,夫妻倆經常為此起爭執,導致感情變調、貌合神離,長達10年來也早已沒有夫妻之實,且妻子於2022年10月8日離台後,至今2人完全沒聯絡,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阿強長期生活在堆滿雜物的環境,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及健康,加上妻子返回印尼後,分居期間雙方均無維持婚姻之意願,可歸責程度雙方相當,最終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