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分院
」 台南 抗告 台南高分院 陳啟昱 無期徒刑陳啟昱遭通緝!前妻曾姿雯傳「願受訪」又取消 南下策展連2天神隱
台鹽綠能前董座陳啟昱涉嫌收賄,1日開羈押庭不見人影,遭檢方發布通緝。消息曝光後,外界將焦點轉向曾任高雄市前民政局長、觀光局長的陳妻曾姿雯,卻爆出2人早已離婚。據悉,曾姿雯目前在民間策展公司任職,近日在高雄舉辦會展,日前一度傳出願意受訪,隨後又取消,害媒體撲空,今天(6日)則是請假未現身。台鹽綠能弊案延燒多時,檢方上月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至今行蹤不明,遭檢方發布通緝。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是否知道陳啟昱行蹤,卻傳出2人早在去年9月就結束約12年的婚姻。曾姿雯友人透露,有關此次事件,曾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2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據悉,曾姿雯擔任總經理的民間策展公司,近日在高雄舉辦「2024亞洲永續供應循環經濟會展」,昨(5日)一度傳出她願意出面受訪,後來又臨時取消,讓大批媒體撲空。今日上午11點會展正式登場,曾姿雯請假未現身。台南地檢署表示,檢方偵辦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76 條第 2 款對被告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啟昱逃亡、藏匿,檢察官已於4日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被告去向之相關情資。
陳啟昱羈押庭未到神隱中「南檢最快4日通緝」 妻子遭追問行蹤友人爆:早已離婚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收賄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他卻未到庭,無故不到落跑神隱,雖在1日晚間,法官即發拘票,同時間台南地檢署也發出拘票、動員搜捕陳啟昱,但至今仍杳無音訊,南檢指若4日搜索無果,最快會在4日對陳發出通緝令。該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而外界也紛紛追問前基隆市觀光及城市行銷處長、陳妻曾姿雯其行蹤,據曾姿雯的友人爆料,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離婚,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給她空間。台鹽綠能3億弊案已延燒多時,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南檢抗告成功,28日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遭法官拘提。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南地檢署私下對此大酸4名法官駁回率高,是以「高度保障人權自居」,只能無奈表達尊重。對此,台南地院發聲明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至於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長期「鬧不和」,因此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則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其行蹤,兩人在2012年交往後低調登記。然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其實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結束約12年的婚姻,此次事件她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也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台綠光電弊案重開羈押庭「2人羈押」 前董座陳啟昱疑落跑「行蹤不明」
台南地院日前於1日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後續於晚間10點30分結果確定,其中台鹽實業公司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因涉及多項重大罪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台綠前董座陳啟昱因未現身羈押庭,後續遭強制拘提仍找不到人,目前負責拘提的橋頭地檢署已向台南地院回報搜查結果,預計由台南地院發布通緝令。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南地院表示,蘇坤煌、蘇俊仁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且在鴻暉公司設立登記驗資一事上存有不實情況,再加上兩人對於公司資金來源的說詞前後不一,同時因為陳啟昱下落不明等因素,為避免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而同案的台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則獲准請回。法院認為,檢方在羈押聲請書中未能詳細說明兩人具體違法行為,也未明確指出台鹽公司或台鹽綠能公司的實際損害,因此無法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整起事件是在5月爆發,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揭發,指控台鹽綠能淪為酬庸綠營權貴的工具。台南地檢署隨即展開調查,並於10月22日大規模搜索台綠等32處所,約談34人到案。檢方原本對5名被告聲請羈押禁見,但遭台南地院駁回。後經台南地檢署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於2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新審理。報導中也提到,在陳啟昱1日上午未現身台南地院參與羈押庭後,台南警方曾獨自前往陳啟昱的旗山住處執行拘捕,但當時就無功而返。後續在1日晚間約9點左右,橋頭地檢署接獲台南地院委託後,指揮旗山分局警方持拘票前往陳啟昱位於旗山六張犁的戶籍地及旗甲路住所進行搜查,但直到晚間11點30分左右,均為未發現陳啟昱行蹤。而有知情人士推測,陳啟昱可能已經潛逃,人不再台灣。
台南2歲童遭虐死!媽媽放任同居人施虐輕判2年 檢上訴被駁回
台南一名謝姓男童於去年10月遭媽媽的同居人虐待致死,引發社會關注,其中謝女一審被判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也裁定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姓男童自2022年4月26日起,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回到原生家庭。男童隨後與謝姓生母、陳姓生父及姐姐共同居住在台南市的一家平價飯店中。直到2023年10月18日,謝姓生母與陳姓生父將男童送醫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經死亡。醫院懷疑男童可能遭受凌虐致死,隨即報警,經調查後男童的父母雙雙被檢方起訴。法院調查顯示,謝女與陳男認為男童不聽話,曾對其施以虐待。陳男更在謝女外出工作時,重擊男童腹部,導致男童重傷並引發敗血性休克,最終送醫不治。謝女也在開庭時供述,自己曾目睹或聽聞陳男對兒子的凌虐行為,並在為兒子洗澡時發現他身上的傷勢。不過謝女聲稱,由於陳男拒絕工作,自己必須擔負家庭生計,無法親自照顧孩子。此外,與家人關係不佳的她無處可去,無法單獨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她還提到,曾經的婚姻失敗令她不願再次面臨婚變,加上陳男對女兒特別照顧,使她不想讓女兒成為單親家庭的一員。對於沒有帶男童就醫,謝女解釋是因為害怕醫院通報,男童可能再次被安置到寄養家庭。她強調,直到兒子去世前一天才注意到其肛門處的傷痕,且之前看到的傷勢並不嚴重。台南地檢署最終對謝女提起訴訟,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謝女2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判刑過輕而提出上訴;但台南高分院認為,謝女坦承犯行,並清楚陳述陳男的暴行,表現出悔悟之心,最終駁回上訴,維持2年刑期原判。至於陳男則因涉及「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等多項罪嫌,目前案件正由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鹽綠能弊案蔡姓姊弟抗告 地院更裁2人交保
台南檢調偵辦光電弊案,本月15日以銀行法、詐欺等案由,搜索傳喚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並聲押蔡家姊弟獲准,蔡家姊弟提出抗告後,台南高分院25日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裁,台南地院晚間改裁蔡清旭、蔡月娥各以500萬、4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每周一下午5點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台南地院晚間也說明裁定5項理由,指依卷內證據及相關證人證詞,足認被告2人犯罪嫌疑均重大。被告2人雖自2023年迄今有多次出入境紀錄,但出國均僅短短數日且出國期間已遭檢警發動偵查及搜索,2人仍回國,難據此認被告的2人有逃亡情形。此外,被告2人雖具相當財力,但檢察官並未舉證證明被告2人有將相關資產移至國外情形,也沒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的風險。另,南院也提到,蔡姓姐弟已被檢警及稅捐機關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難有再度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的情形,檢察官也未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有反覆犯罪之虞。台南地院裁定蔡清旭以500萬元交保,蔡月娥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2人住居及出入境,且每周一須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評議未現身...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倒臥辦公室」送醫 術後加護病房觀察中
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今(23)日驚傳昏迷,緊急送醫搶救後,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蔡憲德法官原訂下午2點半參加評議案件,豈料時間已過卻遲遲未見法官身影,相關單位派人前往辦公室查看,豈料發現蔡憲德已昏迷倒臥在辦公室,緊急送往台大醫院,初步研判是急性中風,接受手術後已取出血塊,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據了解,現年52歲的蔡憲德法官為嘉義人,司法官班37期畢業,他曾擔任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庭長,2019年由台南高分院調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2022年正式升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院同仁表示,蔡憲德辦案認真負責,對法學研究也頗具見解,現為全國法官協會理事。他平時顯得健康硬朗,有打球、運動習慣,病發前沒有明顯徵兆。同仁希望他手術順利,早日康復。
台南極樂長照中心!女看護「幫阿公發洩」開直播 賺1萬倒賠33萬
台南某長照中心一名女看護為了賺外快,竟在辦公室和病房內直播自慰、使用按摩棒等猥褻畫面,甚至替住民阿公「打手槍」,氣得家屬報警提告,一審遭依乘機猥褻罪判刑9月。案經上訴,二審考量女看護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承諾分期賠償15萬,二審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仍可上訴。檢警調查發現,該名女護理師於2022年6月中至8月間,在網路平台上暱稱「護濕辣嬌」開直播,作風十分開放,不僅聊天挑逗網友,還會應會員要求直播情色表演,像是在長照中心的病房、辦公室裸露私密部位,又或是在鏡頭前自慰、大玩按摩棒,甚至將手伸入住民阿公的棉被內,為對方「打手槍」。台南市第二警分局獲報展開調查,將女看護依法送辦。另一方面,社會局認定該長照中心未盡督導管理職責,依《老人福利法》裁罰6萬元。台南地院審酌,被告將其裸露下體、使用按摩棒自慰之猥褻行為影像上傳直播網站供人觀覽,藉此賺取金錢,敗壞社會善良風俗,判處拘役50天,直播收入25萬所得一併沒收。乘機猥褻部分,一審判處女看護有期徒刑9月,並將該次直播所得1萬元沒入。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考量女看護7月間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承諾分10期賠償15萬元,並已支付第一期1.5萬元款項,改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男大生闖台積電女廁偷窺 稱自己是「跨性別者」想化妝
去年6月,台南一名盧姓男大生闖進台積電女廁偷窺2名女子,當場被抓到,而一審他被判6月,他再提上訴,稱自己是跨性別者,想進女廁化妝,台南高分院認為,盧男在女廁待1小時,偷窺意圖明顯,駁回上訴。判決書指出,盧男在去年6月某天進台積電女廁偷窺,拿iphone 12 pro穿過牆板下方縫隙,利用手機螢幕窺看隔壁間女廁狀況,之後又拿手機當鏡子,窺視女子如廁。不久後,另名女子進廁所,盧男故技重施,而女子發覺有異,將盧男手機踢開,並通知保全到場並報警,盧男被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盧男辯稱,他是跨性別者,原本想進男廁,但因為有人才到女廁化妝,而因為要上廁所,所以把包包放在地上拉鍊沒拉,手機才露出來,他包包還有其他東西也是黑色,不確定被害人看到的是不是手機,「我才發現我的包包倒了,所以伸手要把包包撿起來,可能是因為當時我手上拿著手機,所以被害人有看到,她誤以為我把手機伸過去。」法官認為,盧元男稱因為男廁內有人才到女廁化妝,但一個男性在女廁內化妝,他人看到比較不會覺得有異樣?這和常情相違,而盧男在廁所待1小時,偷窺隔壁鄰間女性如廁狀況明顯,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玉井縱火案釀7死2傷更二審判無期徒刑 曾文彥面無表情聽判決
2019年在台南玉井犯下7死2傷縱火案的曾文彥,23日在台南高分院更二審視訊宣判中,仍依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再次進入司法程序,全案還可上訴。曾文彥家境優渥,父親是退休醫生,母親是老師,然而,儘管成長在這樣的環境中,其從小情緒經常失控,家人無力管教,曾試圖藉由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的收容來感化他,但在期間曾文彥不僅時常與人發生衝突,甚至威脅要縱火,最終,佛堂無奈地將曾文彥請出。2019年12月底,時年21歲的曾文彥,因要求返回玉井前輩堂生活被拒,懷恨在心,竟於12月14日凌晨1點多,攜帶汽油前往前輩堂縱火,由於現場為木質裝潢且僅有一處出入口,火勢迅速蔓延,釀成7死2傷的慘劇,曾文彥在縱火後還返回現場觀看,並在事後打110自首。檢方斥責曾文彥手法殘酷,視人命如草芥,形同「無差別式弒殺」,並依殺人等罪名起訴,具體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一審判決認定曾文彥自首並非真心悔悟,教化可能性低,且犯罪行為造成的侵害極為嚴重,因此判處死刑。然而,二審認為一審未考量有利曾文彥的量刑因素,撤銷改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也認為曾文彥所為雖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行」要件,但一審未考慮5大有利量刑因子,再次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則以更一審引用的醫院鑑定報告與判決理由不符,且曾文彥符合自首但不予減刑的理由欠備,再次撤銷發回。23日上午9點25分,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在刑9法庭視訊宣判,曾文彥因羈押在台南看守所,也透過視訊聽取審判長宣讀判決,當其得知再次被判處無期徒刑時,臉上並無表情。案件仍有上訴機會,司法程序將繼續進行。
遭繼兄性侵隱忍11年 雲林女看到「他」PO文勇敢提告
1名雲林女子被同父異母的繼兄強制性交得逞,卻因家醜不外揚,在隱忍11年後,直到看到律師呂秋遠在臉書PO文,鼓勵遭性侵的被害人勇敢提告後,才訴請檢警偵結將繼兄提起公訴。一審認定被告犯強制性交罪處刑4年9月,被告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也以事證明確駁回。判決指出,此案被告否認強制性交,還辯稱兩人曾經互訴好感,案發當時與女方是合意發生性行為。被告律師也主張,如果被告確實違反繼妹的意願強制性交,應已造成對方嚴重創傷症候群,何以女子仍選擇住在同一屋簷下,經常見面,還同桌、聚餐吃飯,未曾因此案的發生,有特別害怕鎖門或其他行為,顯然與常情不符,甚至直到事發11年以後,才到警察局提告,並經由家防中心社工轉介進行心理諮商。心理師則證稱,女子不願提到「哥哥」這個詞,且提及本案事件時,有淡漠、解離情形;後續隨著晤談次數的增加,才願意更進一步談論事件及其感受。經透過觀察其行為舉止及情緒,認定她所表達的淡漠、解離、哭泣、憤怒情緒及行為,源自於被告行為的性創傷經驗。女方也在法庭指證說,這件事情對她來說是家醜,她也不想被任何人知道,但此事對她日後的生活有很嚴重的影響,當她看到呂律師的文章後,才警覺到這件事情應該是要被處理的,「我內心的傷口也是需要被處理的」。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繼兄徒刑4年9月,被告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為,兩人為兄妹至親,女子事發後隱忍不發,與繼兄生活互動維持正常,未立時揭露,難認有何異於常理之處,且事證明確,被告上訴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大生Dcard認識「靈學老師」 到佛堂「調氣」遭台南已婚男伸魔爪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自稱是「靈學老師」,並在知名論壇「Dcard」小有名氣,一名女大生因體質問題決心向其求助,沒想到陳男卻對她進行性騷擾,女大生事後也怒告上法院,近期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判決陳男須賠5萬元,且不得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大生因自身體質問題,於2022年2月19日在網路平台Dcard上,認識了自稱是「靈學老師」的陳男。兩人也相約於在陳男家中的靈龍殿神明廳內,進行「靈學調氣」,沒想到陳男卻趁機伸出魔爪,假藉為女大生進行靈學調氣的機會,要求對方轉身後,趁她來不及抗拒之際,出手環抱,性騷擾得逞。女大生也因此受到驚嚇,連忙拒絕陳男,但陳男仍盯著她的嘴唇和胸部,並說「我是男生,這很正常」。隨後陳男再次趁女大生不注意從後方環抱,嚇得對方驚慌失措,擔心再繼續給陳男調氣,恐怕會遭到侵犯。女大生也隨即離開陳男家中,並向男友和家人訴說此事,在經過提醒後,女大生也意識到自己遇到性騷擾,決定報警提告,並要求陳男要賠償60萬元。法院審理後,陳男也坦承自己在事前未告知對方的情況下抱對方,但辯稱自己是因為那次女大生要離開,不想讓她這麼早離開,因此心血來潮想擁抱她,發現她受驚後也立即放開。但台南地院刑事庭審酌後,依照性騷擾罪,判處陳男2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高職畢業、已婚,且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從事靈學老師收入不固定,判陳男須賠5萬元,不得上訴。
前南榮科大校長賣假學歷 9人受害獲賠697萬
已熄燈的南榮科大前校長黃甫九天(原名黃聰亮、黃天一),與擔任特助的妻子吳洛瑜等人,聲稱利用「線上教學」可取得哥斯大黎加英培爾大學的學、碩、博士學位,10名被害者向黃等人提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台南高分院30日宣判,除許男逾2年時效遭駁回外,其餘9人共獲賠逾697萬元。黃甫九天等人涉販賣假學歷,獲利3546萬元,一審被依收賄、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黃有期徒刑13年、吳3年,兩人不服提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處刑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黃甫九天自2012年11月間起至2016年8月間擔任南榮科大校長,吳洛瑜為校長特助、劉醇星為研發處長、王麗婷為教學中心主任。被害人指控,黃甫九天交代劉、王製作不實招生宣傳單,佯稱可在校利用「線上教學」取得哥國英培爾大學的學士以上學歷,加收1000元美金還能提早畢業。此外還對僅國高中學歷者,稱可比照「吳寶春模式」直接攻讀博士或持英培爾相等學分插班就讀南榮科大,被害人信以為真,遭詐取63萬元至102萬元不等。台南高分院審理發現,哥國教育委員會僅批准認可英培爾大學「企業管理學士」、「會計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等3個學位,但檢視被害人取得學位,絕大多數都非經認可。此外哥國教委會也未許可大學在境外招收「不入境」學生授予學位,顯有故意以不實事實對外招生,且學生成績均由黃甫九天毫無根據評定。法官認黃甫九天等人確有以不實事項向蔡女等人招生,致其陷於錯誤甚明,除許男已逾2年時效,求償83萬多元遭駁回外,蔡女等9人共獲賠697萬9685元,每人63萬至95萬餘元不等。
職棒假球、盜採砂石案被判刑 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只坐牢5年假釋出獄
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職棒假球案被判刑確定,但2014年發監前卻潛逃菲律賓,直到2019年被押解返台服刑。由於他另涉盜採曾文溪砂石案,法院裁定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他在服刑5年多之後,近日法務部已經核准假釋出獄,台南高分院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11日說,最快13日、最慢14日,吳健保即可出獄,之後需定期到地檢署找觀護人報到。台南高分院裁定指出,受刑人吳健保因貪汙治罪條例等數罪,判決確定送監執行中,經法務部核准假釋在案,台南高分檢依相關規定向高分院聲請,裁定吳健保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據了解,73歲的吳健保被控於2007年操縱職棒中信鯨3名球員打假球,經判刑2年、罰金22萬元確定。但吳健保獲假釋後,2009年又與綽號「雨刷」的組頭蔡政宜等人,共同操控兄弟象、中信鯨及La New熊球員打假球,成為喧騰一時的中華職棒「黑象事件」。2014年台灣高等法院將吳健保依恐嚇罪判刑3年2月,另詐欺罪也被判刑2年3月,但可易科罰金;不料,吳健保卻於發監前潛逃至菲律賓被通緝,在逃亡5年後,2019年由刑事局赴菲將他押解返台服刑。法院計算他先前犯下盜採曾文溪砂石案的加重竊盜、行賄等罪刑期,加上駁回他詐欺罪聲請易科罰金,裁定應合併執行徒刑10年確定。吳健保入監後,2019年先被送到宜蘭監獄服刑,後因洗腎需求轉到台中監獄,但仍爭議不斷。他曾於2021年底在中監服刑時,因涉嫌買通監獄內的高姓科員,每天幫他購買早餐送進監獄,還讓他可以一天打多通電話,被台中地檢署搜索中監查獲。
野戰砲兵退伍赴陸遭吸收!幫刺探國軍情報「換高報酬」 下場出爐
1名戴姓男子曾在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暨飛彈砲兵學校擔任野戰砲兵,退伍後赴陸工作,期間結識對岸軍事組織派遣人士,隨後遭高報酬利誘,協助刺探台灣軍方情報,並幫忙吸收在臺灣多方吸收現役軍人加入。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戴男犯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派遣之人發展組織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判決書指出,戴男於96年2月9日入伍,嗣轉服志願役士兵,而自96年3月26日起在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暨飛彈砲兵學校教勤營第五連服役任職野戰砲兵,於100年4月20日以上等兵軍階退伍。嗣於110年4月間赴大陸地區珠海市工作,於110年5月間,在廣東省珠海市結識派駐在大陸廣東省中山市之軍方或相關公務機關、組織所派遣而化名為「百威」之人。「百威」得知戴男具有我國志願役士兵退伍之背景,為達收集取得我國軍事機密資料之目的,以給付高額報酬為代價,利誘吸收戴男加入其刺探、收集我國軍事機密資料或其他相關機敏資料之組織而成為「百威」之下線成員,戴男並為「百威」在臺灣多方吸收現役軍人加入。檢警查出,其組織運作方式,係由戴男負責以按件計價給付報酬之利誘方式,在臺灣吸收有意願配合之現役軍人,依「百威」指示,交付持有之軍事機密相關資料,或在其所任職之部隊或單位中執行刺探、收集軍事機密相關資料之任務,於成功後交由戴男將資料轉交「百威」層轉所屬大陸地區之軍方上級人員審核,並依該資料重要性高低核定報酬金額多寡,再經由「百威」交付報酬與戴宥崴轉交提供該資料之下線現役軍人。戴男乃依指示,接續著手吸收現役軍人楊男、蔡男為其下線成員,但因遭2人拒絕而未能得逞。台南高分院審酌,被告就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4項、第1項之罪,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均自白犯行,符合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7項前段減刑之要件,依該規定減輕其刑,考量被告自白犯行、刑法第57條所示各項量刑因子及其他一切各情,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
最貪局長陳凱凌關押監獄內自殘 獄友即時發現送醫縫3針
台南市政府前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收受現金、性招待,二審遭判刑6年5個月,目前遭關押在台南監獄;原先預計11日開庭,但他在獄中拿了易開罐罐頭瓶蓋自殘,被關在一起的受刑人發現緊急通報送醫。據了解,陳凱凌的胸口被縫三針,沒有生命危險,目前已被送回監獄。陳凱凌因貪污受賄等案被台南地院判刑8年,他與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並推翻他一審全部認罪的態度,改口主張除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外,其餘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等等均有爭執,否認犯罪,他繳回廠商招待18萬多元求輕判,台南高分院改判他6年5月、褫奪公權5年,還可上訴。根據檢調表示,陳凱凌從2020年1月21日起擔任市府經發局長,對七股科技工業區、沙崙科學園區等工業區的開發案,具有規畫及決策權。而先前他曾在桃捷公司擔任總經理,進而認識從事營建工程的黃姓廠商,黃男2020年初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畫相關工程,找上陳凱凌幫忙。事實上,陳凱凌明知工業區開發案下游分包工程,均由承包廠商自行決定締約廠商,他無權干預、也未曾向相關得標廠商提出轉包工程的請求,但陳凱凌宣稱,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及西市場周邊街廓整建工程等標案,他也可利用職權要求得標商將部分工程轉包給黃男,黃男因此陷於錯誤,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給陳,而陳凱凌共計取得黃男燁交付之180萬元現金,及為陳凱凌支付之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總計14萬2200元。檢方還查出陳嫌收受業者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約近200萬元,並以購屋和建商合詐貸得款項,據了解,陳凱凌購買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某大樓時,與台邦建設董事長陳福成及鼎立代銷負責人翁東明共同涉嫌浮報房價交易400萬元,藉此向銀行超貸296萬元,3人共同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等罪嫌。針對陳凱凌接受性招待的次數以及金流,檢方查出他在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疫情期間,雖酒店均未營業,但仍要求廠商找有女陪侍的飲宴招待,並發現他涉用賄款4萬9千元買情趣娃娃。陳凱凌一審被判刑8年,台南高分院今年1月31日上午宣判,改判他6年5月、褫奪公權5年,目前他關在台南監獄並上訴中。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陳水扁出庭幫女兒打贏2官司 貪汙案卻無法出庭保外就醫爭議再起
前總統陳水扁2015年因各種病痛獲准保外就醫,不只可以投票還趴趴走錄電台節目,不過如今卻爆出,他無法出庭自己的貪汙案,卻出庭幫女兒陳幸妤打官司,甚至可以在庭上答辯長達20分鐘,幫陳幸妤打贏了2次官司,律師出身的他依舊寶刀未老。陳水扁過去是台大法律系的高材生畢業,擁有律師資格,雖然因貪汙案被廢止律師證書,不過民事案件可不必由律師當代理人,因此他可以代替當事人出庭,今(15)日《鏡週刊》就報導,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遭一名周姓女子控告醫療疏失,雙方協商失敗後周女提告陳幸妤,過失傷害與民事求償130萬元,陳水扁因此代替女兒出面調解與開庭。在2023年7月與10月,陳水扁以陳幸妤代理人身分出庭,當場讓不少人嚇到,引起不少民眾側目,而他也在庭上為女兒答辯,口才條理分明,過去的陳律師重現,也連續打贏兩場官司,甚至在最後一庭時,答辯了近20分鐘,相當厲害。陳幸妤在刑事部分已獲台南地檢署不起訴,醫療鑑定則認定陳幸妤在替周姓女子植牙時並無疏失,隨後開庭加上陳水扁出庭答辯,台南地院於去年10月判陳幸妤勝訴不需要賠償對方,周女因此上訴到台南高分院,預計今年2月開庭,屆時陳水扁是否再度以代理人身分出庭,也引發關注。但陳水扁保外就醫無法出庭自己的貪汙案,如今為了女兒重出江湖。
狠刺情敵7刀再活活燒死 南科醋男「再犯風險低」二審仍判無期
台南南科園區32歲洪姓作業員,2021年因不滿胡姓前女友與葉姓同事交往,竟持刀砍刺葉男7刀,再騎車載運對方至他處縱火,造成葉男傷重不治,案情曝光震撼當時社會,檢方也求處死刑。洪男一審獲判無期徒刑後,於二審被認定故意殺人,不過醫師鑑定其再犯風險低,法官今(12日)維持無期判決。可上訴。在某面板大廠工作的洪男,得知葉男與前女友交往後多次騷擾對方,2021年12月29日得知葉男加班至凌晨4點半,便埋伏在環西一路及環東一路路口處,葉男一現身即上前堵人。未料雙方口角及扭打後,洪男竟趁葉男轉身離去時從後連刺多刀,造成葉男傷重失去意識。洪男見對方癱軟,將葉男橫放機車踏板上騎行,並在200公尺外自撞後,拿走對方身上打火機、點燃外洩的汽油後逃逸。葉男則因銳器穿刺傷造成血胸、氣胸以及燒傷死亡。洪男落網後辯稱持刀是防身、起火是因為用力把打火機丟向地面導致,聲稱沒蓄意殺人、故意縱火焚屍,還當庭向葉男家屬下跪磕頭,向法官求處免死。一審法官認為洪男點火焚燒行為出於不確定之殺人故意,尚非無可教化,判無期徒刑。台南高分院在「兩造不服」提出上訴後,加強勘驗焚燒現場的監視器畫面,認定洪男出於殺人犯意刺殺葉男,並在誤認對方死亡情況下點火,非其供稱丟打火機引燃,殺人犯行事證明確。又一審判決理由矛盾,影響量刑基礎事實正確性,應予撤銷改判。不過,由於本案非隨機殺人或有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等危害社會情節重大之犯罪,另依衛福部嘉南療養院鑑定意見,洪男非容易衍生犯罪行為之人格型態,屬於低等級再犯風險,經適當處遇、矯治有助再社會化。二審法官綜合審酌後判洪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司法內戰1/檢方免賠1.2萬讓他們吵翻天 疑官官相護惹怒基層法官
台南地院日前對施用毒品的一名陳姓女受刑人裁定強制戒治,不料遭台南高分院撤銷,而台南地檢署未將陳女前案的刑期計入,等於將她多關了26天,台南高分院為此決定補償陳女78000元,卻又認定這26天中有5天是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的「重大過失」,不該由國家支付補償金,因此代位求償、要求郭文俐賠償國庫12000元,引發一場「司法圈內戰」。法界人士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刑事補償求償審查委員會」認定郭文俐有重大疏失後,由台南高分院向台南地院簡易庭向郭提告求償,不過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郭文俐處理本案並無「重大過失」、只有「抽象輕過失」,2023年11月23日判決免賠,但還可上訴。結果惹怒台南高分院,在官網發布新聞稿、公布上訴理由,還公開郭文俐的全名,並指責台南地院簡易庭違法誤判,且「所為論斷顯違反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台南地院簡易庭判決主任檢察官郭文俐免賠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反擊。(圖/翻攝台南高分院官網)台南高分院上述新聞稿公布後,反彈最激烈的不是台南地檢署,而是和台南高分院同屬審判界的基層法官,不少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台南高分院「公器私用」、「干涉審判獨立」,許多法官也對PO文「按讚」表示認同。基層法官認為,既然台南高分院以「個案當事人」的身分提告求償,就不該公器私用,把上訴理由以新聞稿登載在台南高分院的官網。還有法官質疑台南高分院此舉,難道「不會讓民眾覺得是在對下級審下指導棋嗎?」「不覺得南高(台南高分院)角色有點混亂嗎?」另有法官將箭頭指向司法院,認為台南高分院自己官網登這種新聞稿就算了,竟連司法院官網也將新聞稿原文照登!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風評不錯,曾應邀演講環保議題,許多同事對她捲入刑事補償案叫屈。(圖/翻攝網路)由於基層法官炮火相當猛烈,逼得台南高分院不得不由發言人出面回應,並在「法官論壇」發表聲明,強調當初該院獲判敗訴時,許多媒體幾乎都按郭文俐的說法大登特登,可是收到判決書後,發現簡易庭判決沒有正確援引起訴事實、還張冠李戴,為了回應媒體平衡報導的公益目的,才發布新聞稿,而且基於課責原則,司法機關應該認真求償,不是「敷衍了事、官官相護」。只是台南高分院的聲明如同提油救火,激怒更多的基層法官,加碼砲轟台南高分院,有法官留言指出,「完全無法理解,似乎不說明還比較好。」還有法官說:「看完大部分人都覺得沒有增加對司法的信心,請不要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好嗎?」「還不見你們檢討,這種二審新聞稿司法院也認為適當就是了?」「是不是只要以後當事人發新聞,高分院都要發一篇,不然哪個訴訟沒有公益目的?你們就不要打臉自己。」雖然也有法官PO文替台南高分院緩頰,認為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只是說明來龍去脈,「應是正向處理事情的方法」,不過隨即遭其他法官打臉,認為整件事如果真的這麼正向,不會有這麼多法官在年底忙著結案的時候,還跳出來說話,並強調「身握權力而不知節制、自知的時候,更會讓人民感覺可怕。」
保證月薪70K!退伍男赴柬埔寨「差點被摘器官」 接頭人1原因載他回機場返台
桃園黃姓男子去年7月甫退伍,即被國中同學哥哥謝姓男子介紹「保證月薪7萬、包吃包住」的柬埔寨行政工作。未料黃男體檢完赴柬,就被接頭者告知他是被賣來摘器官,好在對方已找到其他豬仔,不想跟謝男所屬的犯罪集團交易,便將黃男放回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判謝男5年6個月徒刑,另2名共犯各判2年4個月。黃男在庭上表示,自己被同學哥哥謝輝慶詢問是否去柬工作後,考慮了1個禮拜回答「不想去」,卻被對方用他好幾天沒回答,以為默認答應為由,與「到底要怎樣,想被社會事處理嗎」脅迫同意,隨後再依黃男指示向蔡松彬斌、林䥵妘等人聯絡。未料,黃男交出疫苗小黃卡、護照、身分證、健檢報告赴柬,一下機就被綽號「柳丁」的接頭人告知他是被賣來摘器官做器官移植,想回台得先拿出10萬。所幸,原本籌不出錢的黃男,之後又被柳丁告知可以自買機票回台並載他去機場。但黃男回國後,又被謝男等人找到並恐嚇,「說柬埔寨那邊因為我回來,大家都吵著要回台灣,脅迫我再去柬埔寨,並說如果警察、檢察官要我指認,必須作偽證不認識他們,否則難保我不會出事」。好在檢警查出謝男等人與柬國買家「叶谨言」談妥,黃男一登機就交付前金50萬、下機4小時內交付後金50萬。叶起先在訊息稱:「人接到,驗貨完,保底100(萬),不論配對率。」但黃男下機後,又傳訊給林嫌:「這個人的原貨主找到配對人,所以沒要你這個人,豬商自己接走。」與拒絕交付前、後金共100萬;後來便發生「柳丁」告訴黃男真相等情事。對此,高等法院依《人口販運防制法》中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謝慶輝5年6月徒刑,共犯林䥵妘、蔡松斌各2年4月徒刑。可上訴。另集團中共犯王子明、林沂鋒除觸犯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也販賣毒品,台南高分院日前判2人各5年10月、5年5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