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分院
」 台南 台南高分院 最高法院 無期徒刑 抗告評議未現身...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倒臥辦公室」送醫 術後加護病房觀察中
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今(23)日驚傳昏迷,緊急送醫搶救後,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蔡憲德法官原訂下午2點半參加評議案件,豈料時間已過卻遲遲未見法官身影,相關單位派人前往辦公室查看,豈料發現蔡憲德已昏迷倒臥在辦公室,緊急送往台大醫院,初步研判是急性中風,接受手術後已取出血塊,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據了解,現年52歲的蔡憲德法官為嘉義人,司法官班37期畢業,他曾擔任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庭長,2019年由台南高分院調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2022年正式升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院同仁表示,蔡憲德辦案認真負責,對法學研究也頗具見解,現為全國法官協會理事。他平時顯得健康硬朗,有打球、運動習慣,病發前沒有明顯徵兆。同仁希望他手術順利,早日康復。
台南極樂長照中心!女看護「幫阿公發洩」開直播 賺1萬倒賠33萬
台南某長照中心一名女看護為了賺外快,竟在辦公室和病房內直播自慰、使用按摩棒等猥褻畫面,甚至替住民阿公「打手槍」,氣得家屬報警提告,一審遭依乘機猥褻罪判刑9月。案經上訴,二審考量女看護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承諾分期賠償15萬,二審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仍可上訴。檢警調查發現,該名女護理師於2022年6月中至8月間,在網路平台上暱稱「護濕辣嬌」開直播,作風十分開放,不僅聊天挑逗網友,還會應會員要求直播情色表演,像是在長照中心的病房、辦公室裸露私密部位,又或是在鏡頭前自慰、大玩按摩棒,甚至將手伸入住民阿公的棉被內,為對方「打手槍」。台南市第二警分局獲報展開調查,將女看護依法送辦。另一方面,社會局認定該長照中心未盡督導管理職責,依《老人福利法》裁罰6萬元。台南地院審酌,被告將其裸露下體、使用按摩棒自慰之猥褻行為影像上傳直播網站供人觀覽,藉此賺取金錢,敗壞社會善良風俗,判處拘役50天,直播收入25萬所得一併沒收。乘機猥褻部分,一審判處女看護有期徒刑9月,並將該次直播所得1萬元沒入。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考量女看護7月間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承諾分10期賠償15萬元,並已支付第一期1.5萬元款項,改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男大生闖台積電女廁偷窺 稱自己是「跨性別者」想化妝
去年6月,台南一名盧姓男大生闖進台積電女廁偷窺2名女子,當場被抓到,而一審他被判6月,他再提上訴,稱自己是跨性別者,想進女廁化妝,台南高分院認為,盧男在女廁待1小時,偷窺意圖明顯,駁回上訴。判決書指出,盧男在去年6月某天進台積電女廁偷窺,拿iphone 12 pro穿過牆板下方縫隙,利用手機螢幕窺看隔壁間女廁狀況,之後又拿手機當鏡子,窺視女子如廁。不久後,另名女子進廁所,盧男故技重施,而女子發覺有異,將盧男手機踢開,並通知保全到場並報警,盧男被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盧男辯稱,他是跨性別者,原本想進男廁,但因為有人才到女廁化妝,而因為要上廁所,所以把包包放在地上拉鍊沒拉,手機才露出來,他包包還有其他東西也是黑色,不確定被害人看到的是不是手機,「我才發現我的包包倒了,所以伸手要把包包撿起來,可能是因為當時我手上拿著手機,所以被害人有看到,她誤以為我把手機伸過去。」法官認為,盧元男稱因為男廁內有人才到女廁化妝,但一個男性在女廁內化妝,他人看到比較不會覺得有異樣?這和常情相違,而盧男在廁所待1小時,偷窺隔壁鄰間女性如廁狀況明顯,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玉井縱火案釀7死2傷更二審判無期徒刑 曾文彥面無表情聽判決
2019年在台南玉井犯下7死2傷縱火案的曾文彥,23日在台南高分院更二審視訊宣判中,仍依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再次進入司法程序,全案還可上訴。曾文彥家境優渥,父親是退休醫生,母親是老師,然而,儘管成長在這樣的環境中,其從小情緒經常失控,家人無力管教,曾試圖藉由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的收容來感化他,但在期間曾文彥不僅時常與人發生衝突,甚至威脅要縱火,最終,佛堂無奈地將曾文彥請出。2019年12月底,時年21歲的曾文彥,因要求返回玉井前輩堂生活被拒,懷恨在心,竟於12月14日凌晨1點多,攜帶汽油前往前輩堂縱火,由於現場為木質裝潢且僅有一處出入口,火勢迅速蔓延,釀成7死2傷的慘劇,曾文彥在縱火後還返回現場觀看,並在事後打110自首。檢方斥責曾文彥手法殘酷,視人命如草芥,形同「無差別式弒殺」,並依殺人等罪名起訴,具體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一審判決認定曾文彥自首並非真心悔悟,教化可能性低,且犯罪行為造成的侵害極為嚴重,因此判處死刑。然而,二審認為一審未考量有利曾文彥的量刑因素,撤銷改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也認為曾文彥所為雖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行」要件,但一審未考慮5大有利量刑因子,再次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則以更一審引用的醫院鑑定報告與判決理由不符,且曾文彥符合自首但不予減刑的理由欠備,再次撤銷發回。23日上午9點25分,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在刑9法庭視訊宣判,曾文彥因羈押在台南看守所,也透過視訊聽取審判長宣讀判決,當其得知再次被判處無期徒刑時,臉上並無表情。案件仍有上訴機會,司法程序將繼續進行。
遭繼兄性侵隱忍11年 雲林女看到「他」PO文勇敢提告
1名雲林女子被同父異母的繼兄強制性交得逞,卻因家醜不外揚,在隱忍11年後,直到看到律師呂秋遠在臉書PO文,鼓勵遭性侵的被害人勇敢提告後,才訴請檢警偵結將繼兄提起公訴。一審認定被告犯強制性交罪處刑4年9月,被告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也以事證明確駁回。判決指出,此案被告否認強制性交,還辯稱兩人曾經互訴好感,案發當時與女方是合意發生性行為。被告律師也主張,如果被告確實違反繼妹的意願強制性交,應已造成對方嚴重創傷症候群,何以女子仍選擇住在同一屋簷下,經常見面,還同桌、聚餐吃飯,未曾因此案的發生,有特別害怕鎖門或其他行為,顯然與常情不符,甚至直到事發11年以後,才到警察局提告,並經由家防中心社工轉介進行心理諮商。心理師則證稱,女子不願提到「哥哥」這個詞,且提及本案事件時,有淡漠、解離情形;後續隨著晤談次數的增加,才願意更進一步談論事件及其感受。經透過觀察其行為舉止及情緒,認定她所表達的淡漠、解離、哭泣、憤怒情緒及行為,源自於被告行為的性創傷經驗。女方也在法庭指證說,這件事情對她來說是家醜,她也不想被任何人知道,但此事對她日後的生活有很嚴重的影響,當她看到呂律師的文章後,才警覺到這件事情應該是要被處理的,「我內心的傷口也是需要被處理的」。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繼兄徒刑4年9月,被告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為,兩人為兄妹至親,女子事發後隱忍不發,與繼兄生活互動維持正常,未立時揭露,難認有何異於常理之處,且事證明確,被告上訴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大生Dcard認識「靈學老師」 到佛堂「調氣」遭台南已婚男伸魔爪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自稱是「靈學老師」,並在知名論壇「Dcard」小有名氣,一名女大生因體質問題決心向其求助,沒想到陳男卻對她進行性騷擾,女大生事後也怒告上法院,近期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判決陳男須賠5萬元,且不得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大生因自身體質問題,於2022年2月19日在網路平台Dcard上,認識了自稱是「靈學老師」的陳男。兩人也相約於在陳男家中的靈龍殿神明廳內,進行「靈學調氣」,沒想到陳男卻趁機伸出魔爪,假藉為女大生進行靈學調氣的機會,要求對方轉身後,趁她來不及抗拒之際,出手環抱,性騷擾得逞。女大生也因此受到驚嚇,連忙拒絕陳男,但陳男仍盯著她的嘴唇和胸部,並說「我是男生,這很正常」。隨後陳男再次趁女大生不注意從後方環抱,嚇得對方驚慌失措,擔心再繼續給陳男調氣,恐怕會遭到侵犯。女大生也隨即離開陳男家中,並向男友和家人訴說此事,在經過提醒後,女大生也意識到自己遇到性騷擾,決定報警提告,並要求陳男要賠償60萬元。法院審理後,陳男也坦承自己在事前未告知對方的情況下抱對方,但辯稱自己是因為那次女大生要離開,不想讓她這麼早離開,因此心血來潮想擁抱她,發現她受驚後也立即放開。但台南地院刑事庭審酌後,依照性騷擾罪,判處陳男2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高職畢業、已婚,且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從事靈學老師收入不固定,判陳男須賠5萬元,不得上訴。
前南榮科大校長賣假學歷 9人受害獲賠697萬
已熄燈的南榮科大前校長黃甫九天(原名黃聰亮、黃天一),與擔任特助的妻子吳洛瑜等人,聲稱利用「線上教學」可取得哥斯大黎加英培爾大學的學、碩、博士學位,10名被害者向黃等人提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台南高分院30日宣判,除許男逾2年時效遭駁回外,其餘9人共獲賠逾697萬元。黃甫九天等人涉販賣假學歷,獲利3546萬元,一審被依收賄、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黃有期徒刑13年、吳3年,兩人不服提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處刑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黃甫九天自2012年11月間起至2016年8月間擔任南榮科大校長,吳洛瑜為校長特助、劉醇星為研發處長、王麗婷為教學中心主任。被害人指控,黃甫九天交代劉、王製作不實招生宣傳單,佯稱可在校利用「線上教學」取得哥國英培爾大學的學士以上學歷,加收1000元美金還能提早畢業。此外還對僅國高中學歷者,稱可比照「吳寶春模式」直接攻讀博士或持英培爾相等學分插班就讀南榮科大,被害人信以為真,遭詐取63萬元至102萬元不等。台南高分院審理發現,哥國教育委員會僅批准認可英培爾大學「企業管理學士」、「會計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等3個學位,但檢視被害人取得學位,絕大多數都非經認可。此外哥國教委會也未許可大學在境外招收「不入境」學生授予學位,顯有故意以不實事實對外招生,且學生成績均由黃甫九天毫無根據評定。法官認黃甫九天等人確有以不實事項向蔡女等人招生,致其陷於錯誤甚明,除許男已逾2年時效,求償83萬多元遭駁回外,蔡女等9人共獲賠697萬9685元,每人63萬至95萬餘元不等。
職棒假球、盜採砂石案被判刑 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只坐牢5年假釋出獄
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職棒假球案被判刑確定,但2014年發監前卻潛逃菲律賓,直到2019年被押解返台服刑。由於他另涉盜採曾文溪砂石案,法院裁定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他在服刑5年多之後,近日法務部已經核准假釋出獄,台南高分院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11日說,最快13日、最慢14日,吳健保即可出獄,之後需定期到地檢署找觀護人報到。台南高分院裁定指出,受刑人吳健保因貪汙治罪條例等數罪,判決確定送監執行中,經法務部核准假釋在案,台南高分檢依相關規定向高分院聲請,裁定吳健保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據了解,73歲的吳健保被控於2007年操縱職棒中信鯨3名球員打假球,經判刑2年、罰金22萬元確定。但吳健保獲假釋後,2009年又與綽號「雨刷」的組頭蔡政宜等人,共同操控兄弟象、中信鯨及La New熊球員打假球,成為喧騰一時的中華職棒「黑象事件」。2014年台灣高等法院將吳健保依恐嚇罪判刑3年2月,另詐欺罪也被判刑2年3月,但可易科罰金;不料,吳健保卻於發監前潛逃至菲律賓被通緝,在逃亡5年後,2019年由刑事局赴菲將他押解返台服刑。法院計算他先前犯下盜採曾文溪砂石案的加重竊盜、行賄等罪刑期,加上駁回他詐欺罪聲請易科罰金,裁定應合併執行徒刑10年確定。吳健保入監後,2019年先被送到宜蘭監獄服刑,後因洗腎需求轉到台中監獄,但仍爭議不斷。他曾於2021年底在中監服刑時,因涉嫌買通監獄內的高姓科員,每天幫他購買早餐送進監獄,還讓他可以一天打多通電話,被台中地檢署搜索中監查獲。
野戰砲兵退伍赴陸遭吸收!幫刺探國軍情報「換高報酬」 下場出爐
1名戴姓男子曾在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暨飛彈砲兵學校擔任野戰砲兵,退伍後赴陸工作,期間結識對岸軍事組織派遣人士,隨後遭高報酬利誘,協助刺探台灣軍方情報,並幫忙吸收在臺灣多方吸收現役軍人加入。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戴男犯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派遣之人發展組織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判決書指出,戴男於96年2月9日入伍,嗣轉服志願役士兵,而自96年3月26日起在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暨飛彈砲兵學校教勤營第五連服役任職野戰砲兵,於100年4月20日以上等兵軍階退伍。嗣於110年4月間赴大陸地區珠海市工作,於110年5月間,在廣東省珠海市結識派駐在大陸廣東省中山市之軍方或相關公務機關、組織所派遣而化名為「百威」之人。「百威」得知戴男具有我國志願役士兵退伍之背景,為達收集取得我國軍事機密資料之目的,以給付高額報酬為代價,利誘吸收戴男加入其刺探、收集我國軍事機密資料或其他相關機敏資料之組織而成為「百威」之下線成員,戴男並為「百威」在臺灣多方吸收現役軍人加入。檢警查出,其組織運作方式,係由戴男負責以按件計價給付報酬之利誘方式,在臺灣吸收有意願配合之現役軍人,依「百威」指示,交付持有之軍事機密相關資料,或在其所任職之部隊或單位中執行刺探、收集軍事機密相關資料之任務,於成功後交由戴男將資料轉交「百威」層轉所屬大陸地區之軍方上級人員審核,並依該資料重要性高低核定報酬金額多寡,再經由「百威」交付報酬與戴宥崴轉交提供該資料之下線現役軍人。戴男乃依指示,接續著手吸收現役軍人楊男、蔡男為其下線成員,但因遭2人拒絕而未能得逞。台南高分院審酌,被告就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4項、第1項之罪,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均自白犯行,符合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7項前段減刑之要件,依該規定減輕其刑,考量被告自白犯行、刑法第57條所示各項量刑因子及其他一切各情,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
最貪局長陳凱凌關押監獄內自殘 獄友即時發現送醫縫3針
台南市政府前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收受現金、性招待,二審遭判刑6年5個月,目前遭關押在台南監獄;原先預計11日開庭,但他在獄中拿了易開罐罐頭瓶蓋自殘,被關在一起的受刑人發現緊急通報送醫。據了解,陳凱凌的胸口被縫三針,沒有生命危險,目前已被送回監獄。陳凱凌因貪污受賄等案被台南地院判刑8年,他與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並推翻他一審全部認罪的態度,改口主張除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外,其餘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等等均有爭執,否認犯罪,他繳回廠商招待18萬多元求輕判,台南高分院改判他6年5月、褫奪公權5年,還可上訴。根據檢調表示,陳凱凌從2020年1月21日起擔任市府經發局長,對七股科技工業區、沙崙科學園區等工業區的開發案,具有規畫及決策權。而先前他曾在桃捷公司擔任總經理,進而認識從事營建工程的黃姓廠商,黃男2020年初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畫相關工程,找上陳凱凌幫忙。事實上,陳凱凌明知工業區開發案下游分包工程,均由承包廠商自行決定締約廠商,他無權干預、也未曾向相關得標廠商提出轉包工程的請求,但陳凱凌宣稱,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及西市場周邊街廓整建工程等標案,他也可利用職權要求得標商將部分工程轉包給黃男,黃男因此陷於錯誤,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給陳,而陳凱凌共計取得黃男燁交付之180萬元現金,及為陳凱凌支付之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總計14萬2200元。檢方還查出陳嫌收受業者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約近200萬元,並以購屋和建商合詐貸得款項,據了解,陳凱凌購買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某大樓時,與台邦建設董事長陳福成及鼎立代銷負責人翁東明共同涉嫌浮報房價交易400萬元,藉此向銀行超貸296萬元,3人共同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等罪嫌。針對陳凱凌接受性招待的次數以及金流,檢方查出他在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疫情期間,雖酒店均未營業,但仍要求廠商找有女陪侍的飲宴招待,並發現他涉用賄款4萬9千元買情趣娃娃。陳凱凌一審被判刑8年,台南高分院今年1月31日上午宣判,改判他6年5月、褫奪公權5年,目前他關在台南監獄並上訴中。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陳水扁出庭幫女兒打贏2官司 貪汙案卻無法出庭保外就醫爭議再起
前總統陳水扁2015年因各種病痛獲准保外就醫,不只可以投票還趴趴走錄電台節目,不過如今卻爆出,他無法出庭自己的貪汙案,卻出庭幫女兒陳幸妤打官司,甚至可以在庭上答辯長達20分鐘,幫陳幸妤打贏了2次官司,律師出身的他依舊寶刀未老。陳水扁過去是台大法律系的高材生畢業,擁有律師資格,雖然因貪汙案被廢止律師證書,不過民事案件可不必由律師當代理人,因此他可以代替當事人出庭,今(15)日《鏡週刊》就報導,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遭一名周姓女子控告醫療疏失,雙方協商失敗後周女提告陳幸妤,過失傷害與民事求償130萬元,陳水扁因此代替女兒出面調解與開庭。在2023年7月與10月,陳水扁以陳幸妤代理人身分出庭,當場讓不少人嚇到,引起不少民眾側目,而他也在庭上為女兒答辯,口才條理分明,過去的陳律師重現,也連續打贏兩場官司,甚至在最後一庭時,答辯了近20分鐘,相當厲害。陳幸妤在刑事部分已獲台南地檢署不起訴,醫療鑑定則認定陳幸妤在替周姓女子植牙時並無疏失,隨後開庭加上陳水扁出庭答辯,台南地院於去年10月判陳幸妤勝訴不需要賠償對方,周女因此上訴到台南高分院,預計今年2月開庭,屆時陳水扁是否再度以代理人身分出庭,也引發關注。但陳水扁保外就醫無法出庭自己的貪汙案,如今為了女兒重出江湖。
狠刺情敵7刀再活活燒死 南科醋男「再犯風險低」二審仍判無期
台南南科園區32歲洪姓作業員,2021年因不滿胡姓前女友與葉姓同事交往,竟持刀砍刺葉男7刀,再騎車載運對方至他處縱火,造成葉男傷重不治,案情曝光震撼當時社會,檢方也求處死刑。洪男一審獲判無期徒刑後,於二審被認定故意殺人,不過醫師鑑定其再犯風險低,法官今(12日)維持無期判決。可上訴。在某面板大廠工作的洪男,得知葉男與前女友交往後多次騷擾對方,2021年12月29日得知葉男加班至凌晨4點半,便埋伏在環西一路及環東一路路口處,葉男一現身即上前堵人。未料雙方口角及扭打後,洪男竟趁葉男轉身離去時從後連刺多刀,造成葉男傷重失去意識。洪男見對方癱軟,將葉男橫放機車踏板上騎行,並在200公尺外自撞後,拿走對方身上打火機、點燃外洩的汽油後逃逸。葉男則因銳器穿刺傷造成血胸、氣胸以及燒傷死亡。洪男落網後辯稱持刀是防身、起火是因為用力把打火機丟向地面導致,聲稱沒蓄意殺人、故意縱火焚屍,還當庭向葉男家屬下跪磕頭,向法官求處免死。一審法官認為洪男點火焚燒行為出於不確定之殺人故意,尚非無可教化,判無期徒刑。台南高分院在「兩造不服」提出上訴後,加強勘驗焚燒現場的監視器畫面,認定洪男出於殺人犯意刺殺葉男,並在誤認對方死亡情況下點火,非其供稱丟打火機引燃,殺人犯行事證明確。又一審判決理由矛盾,影響量刑基礎事實正確性,應予撤銷改判。不過,由於本案非隨機殺人或有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等危害社會情節重大之犯罪,另依衛福部嘉南療養院鑑定意見,洪男非容易衍生犯罪行為之人格型態,屬於低等級再犯風險,經適當處遇、矯治有助再社會化。二審法官綜合審酌後判洪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司法內戰1/檢方免賠1.2萬讓他們吵翻天 疑官官相護惹怒基層法官
台南地院日前對施用毒品的一名陳姓女受刑人裁定強制戒治,不料遭台南高分院撤銷,而台南地檢署未將陳女前案的刑期計入,等於將她多關了26天,台南高分院為此決定補償陳女78000元,卻又認定這26天中有5天是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的「重大過失」,不該由國家支付補償金,因此代位求償、要求郭文俐賠償國庫12000元,引發一場「司法圈內戰」。法界人士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刑事補償求償審查委員會」認定郭文俐有重大疏失後,由台南高分院向台南地院簡易庭向郭提告求償,不過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郭文俐處理本案並無「重大過失」、只有「抽象輕過失」,2023年11月23日判決免賠,但還可上訴。結果惹怒台南高分院,在官網發布新聞稿、公布上訴理由,還公開郭文俐的全名,並指責台南地院簡易庭違法誤判,且「所為論斷顯違反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台南地院簡易庭判決主任檢察官郭文俐免賠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反擊。(圖/翻攝台南高分院官網)台南高分院上述新聞稿公布後,反彈最激烈的不是台南地檢署,而是和台南高分院同屬審判界的基層法官,不少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台南高分院「公器私用」、「干涉審判獨立」,許多法官也對PO文「按讚」表示認同。基層法官認為,既然台南高分院以「個案當事人」的身分提告求償,就不該公器私用,把上訴理由以新聞稿登載在台南高分院的官網。還有法官質疑台南高分院此舉,難道「不會讓民眾覺得是在對下級審下指導棋嗎?」「不覺得南高(台南高分院)角色有點混亂嗎?」另有法官將箭頭指向司法院,認為台南高分院自己官網登這種新聞稿就算了,竟連司法院官網也將新聞稿原文照登!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風評不錯,曾應邀演講環保議題,許多同事對她捲入刑事補償案叫屈。(圖/翻攝網路)由於基層法官炮火相當猛烈,逼得台南高分院不得不由發言人出面回應,並在「法官論壇」發表聲明,強調當初該院獲判敗訴時,許多媒體幾乎都按郭文俐的說法大登特登,可是收到判決書後,發現簡易庭判決沒有正確援引起訴事實、還張冠李戴,為了回應媒體平衡報導的公益目的,才發布新聞稿,而且基於課責原則,司法機關應該認真求償,不是「敷衍了事、官官相護」。只是台南高分院的聲明如同提油救火,激怒更多的基層法官,加碼砲轟台南高分院,有法官留言指出,「完全無法理解,似乎不說明還比較好。」還有法官說:「看完大部分人都覺得沒有增加對司法的信心,請不要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好嗎?」「還不見你們檢討,這種二審新聞稿司法院也認為適當就是了?」「是不是只要以後當事人發新聞,高分院都要發一篇,不然哪個訴訟沒有公益目的?你們就不要打臉自己。」雖然也有法官PO文替台南高分院緩頰,認為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只是說明來龍去脈,「應是正向處理事情的方法」,不過隨即遭其他法官打臉,認為整件事如果真的這麼正向,不會有這麼多法官在年底忙著結案的時候,還跳出來說話,並強調「身握權力而不知節制、自知的時候,更會讓人民感覺可怕。」
保證月薪70K!退伍男赴柬埔寨「差點被摘器官」 接頭人1原因載他回機場返台
桃園黃姓男子去年7月甫退伍,即被國中同學哥哥謝姓男子介紹「保證月薪7萬、包吃包住」的柬埔寨行政工作。未料黃男體檢完赴柬,就被接頭者告知他是被賣來摘器官,好在對方已找到其他豬仔,不想跟謝男所屬的犯罪集團交易,便將黃男放回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判謝男5年6個月徒刑,另2名共犯各判2年4個月。黃男在庭上表示,自己被同學哥哥謝輝慶詢問是否去柬工作後,考慮了1個禮拜回答「不想去」,卻被對方用他好幾天沒回答,以為默認答應為由,與「到底要怎樣,想被社會事處理嗎」脅迫同意,隨後再依黃男指示向蔡松彬斌、林䥵妘等人聯絡。未料,黃男交出疫苗小黃卡、護照、身分證、健檢報告赴柬,一下機就被綽號「柳丁」的接頭人告知他是被賣來摘器官做器官移植,想回台得先拿出10萬。所幸,原本籌不出錢的黃男,之後又被柳丁告知可以自買機票回台並載他去機場。但黃男回國後,又被謝男等人找到並恐嚇,「說柬埔寨那邊因為我回來,大家都吵著要回台灣,脅迫我再去柬埔寨,並說如果警察、檢察官要我指認,必須作偽證不認識他們,否則難保我不會出事」。好在檢警查出謝男等人與柬國買家「叶谨言」談妥,黃男一登機就交付前金50萬、下機4小時內交付後金50萬。叶起先在訊息稱:「人接到,驗貨完,保底100(萬),不論配對率。」但黃男下機後,又傳訊給林嫌:「這個人的原貨主找到配對人,所以沒要你這個人,豬商自己接走。」與拒絕交付前、後金共100萬;後來便發生「柳丁」告訴黃男真相等情事。對此,高等法院依《人口販運防制法》中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謝慶輝5年6月徒刑,共犯林䥵妘、蔡松斌各2年4月徒刑。可上訴。另集團中共犯王子明、林沂鋒除觸犯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也販賣毒品,台南高分院日前判2人各5年10月、5年5月徒刑。可上訴。
泰達幣詐騙案11人無保釋放 檢抗告重裁全押了
台南地檢署偵辦一起以泰達幣作為犯罪工具的詐騙案,上月在台北、台中等地逮捕詐騙集團成員11人,並扣得「教戰守則」等事證後,懷疑涉嫌詐欺、洗錢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卻被法官裁定全數無保釋放,被外界質疑縱放詐團。經檢方抗告二審發回後,地院20日重裁以有串證之虞全數羈押禁見。法官指出此案運作時間非短,被害人數眾多,受詐騙金額甚鉅,影響層面甚廣,相關金流、虛擬貨幣來源及去向、共犯分工情形,均需加以釐清,被告等人均有羈押必要。外界質疑拖20天才重開庭,地院解釋此案12月1日發回時為夜間,分案後法官考量被告人數多達11人,加上辯護人數近20人,且所在地分散中北部,難以指揮法警送達並立即開庭;鑑於傳票需預留10天合法生效期,一旦被告無故不到,在合法送達前提下才能拘提,因此訂20日開庭。台南檢警循線逮獲涉偽裝虛擬幣商、專替詐團洗錢的「詐欺水房」11人,還查扣教戰守則,聲請羈押時法官認為教戰守則只是公司內規,金流分析報告也不足以證明被害人購買泰達幣來源是詐團電子錢包,裁定全數無保請回,警方認不符實務經驗,檢方也認定法院認事用法有違誤,經抗告後,台南高分院廢棄發回重裁。
詐團11人全數釋放惹議 台南高分院發回重裁
台南地檢署偵辦一起以泰達幣作為犯罪工具的詐騙案,上月在台北、台中等地逮捕詐騙集團成員11人,扣得「教戰守則」等事證後,質疑涉嫌詐欺、洗錢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卻被法官裁定全數無保釋放,引發縱放詐團爭議。檢方抗告後,二審廢棄發回重裁,院方預定20日開庭。據了解,此案是台南市刑大與玉井警分局聯合報請檢方指揮偵辦,經分析金流後,逮獲涉嫌偽裝成虛擬幣商、專門替詐團洗錢的「詐欺水房」共11人,還查扣教戰守則等事證,經檢具加密貨幣金流分析和虛擬貨幣金流分析報告佐證聲請羈押時,法官卻認定教戰守則只是「公司內規」,金流分析報告也不足以證明被害人購買泰達幣來源是詐團電子錢包,當場裁定全數無保請回,不僅警方認為不符實務經驗,檢方也認定法院認事用法有違誤。台南地院發言人劉怡孜12日表示,因《刑事訴訟法》有規範相關羈押要件,法院仍需檢視卷內證據來看是否達到羈押要件。至於20日開重裁庭時,已分案由強制庭其他法官裁處。劉怡孜還說,強制庭法官在裁定書指出,檢察官指稱2名被告有傳送教戰守則,但因虛擬貨幣尚無相關法制規範衍生諸多糾紛,2被告為免公司成員徒遭訟累並影響營運,要求公司成員應對檢警須謹慎陳述,也合乎常情。不過,台南高分院卻認為,針對此案涉及詐欺、洗錢等罪,檢方已舉出相當的客觀證據;至於集團內部教戰守則,不僅針對被害人提問逐條指導,對「幣商是詐騙集團嗎?」等敏感問題,也有相對應回答方式,如非涉及不法,何需「預先」教導員工回答?明顯有可議之處。
涉泰達幣詐騙11人聲押…法院竟「無保放人」檢怒提抗告 南院發聲了
台南地檢署先前偵辦1起虛擬貨幣詐騙案,發現詐團高層傳送「教戰規則」給群組成員,教他們如何應對檢警訊問,已有串證之虞,於是向法院聲押禁見11名犯嫌。沒想到,台南地院竟裁定11人無保請回,讓檢方相當傻眼,決定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抗告有理,1日撤銷原裁定發還南院,預計20日開庭重裁。據了解,台南地檢署偵辦1起泰達幣詐騙案,發現多名被害人聽信詐騙集團說法,購買泰達幣後存入電子錢包,再轉入特定投資平台,想拿回款項時才驚覺受騙,至少超過10人受害,不法金額達數百萬元。檢警長期蒐證,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共逮捕11名犯嫌,訊後依詐欺、洗錢等方向偵辦。檢警查出,詐團高層曾傳送「教戰規則」給群組成員,更稱「你們誰的筆錄有一點差錯,就會搞得全部人進地檢署」等語,已有串證之虞,於是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料11人均獲台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讓檢方相當錯愕,決定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抗告有理,1日撤銷原裁定發還重裁,預計20日開庭重裁。對此,台南地院今(12日)說明,法官於審核聲請羈押案件時,需要有犯罪嫌疑重大、具羈押事由且有羈押必要時才能裁定羈押被告,因為羈押是拘束人身自由程度最嚴厲之強制處分,應更以審慎嚴格標準來檢視。司法應冷靜與理性,倘冒然裁定羈押,日後可能衍生許多刑事補償事件,對審、檢司法形象均有損害。南院指出,又檢察官聲請羈押時,針對犯罪嫌疑重大與否,基於偵查角度,對證據評價及證明力範圍(證據可以證明到哪個部分)自有其想法,但相同的,法官基於中立審核職責,不僅參考檢察官聲請羈押理由,更需依全卷事證獨立判斷是否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聲請羈押是否符合各項羈押要件,此屬審判核心,也是羈押制度從偵查回歸審判意義所在。法院進一步表示,本案仍在偵查中,相關證據內容均屬偵查秘密,不便說明,然犯罪嫌疑重大與否,應依證據整體視之,不應偏斷,故對涉案公司性質、公司提供員工內容是否確為串證的教戰守則,均屬承辦法官閱卷後對卷內證據為整體評價後,依法所為之決定。台南地院強調,基於司法個案拘束原則,法院是因個案證據來審查是否需羈押及有無羈押必要,羈押必要性也需依照各嫌疑人於個案中所涉案情節、社會秩序等因素來做比例衡平考量,政府政策及案件增加比例,均非刑事訴訟法規定應審查之羈押要件,故法官不應納入與法無關之因素來決定羈押與否。南院重申,本院對相關涉及詐騙之聲羈案件,亦有裁定羈押,並非一概駁回,益證裁定羈押係承辦法官本於審判獨立,審閱卷證後依個案做出的判斷。至詐騙犯罪類型數字增加,係屬全國性治安問題,而非台南獨有,更與法院個案裁定羈押與否,尚難認有何關連。
「台積電技術員」人妻偷吃小王:喜歡買可樂? 眾人驚呼她年收竟是3人最高
一名台積電技術員人妻偷吃同事小王,互傳鹹濕訊息,「你喜歡買可樂的感覺嗎」、「要吃桃桃」,被老公抓包挨告,一審判賠150萬,而他們再上訴台南高分院,又改判賠50萬。而其中人妻年薪百萬,是3人中最高。網友笑說,「技術員百萬,系統廠工程師哭暈在廁所」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妻子經常以加班為由不在家,夫妻間對話內容變得公式化,也不再叫他「老公」,之後妻子坦承不倫戀,秀出聊天紀錄和照片等後離家。人夫表示,妻子跟小王的 LINE文字內容更是露骨、肉麻,彼等親暱地以「老婆」、「老公」互稱,次數高達221次、247次。人妻還在對話中提到,「吃桃桃」、「老公馬都把老婆抓去床上運動」、「你喜歡今天買可樂(make love)的感覺嗎」、「要不是都要等CD時間,老公根本不想」等強烈性暗示對話內容,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際,所以他對2人提告。人夫表示,妻子還帶小王回去見父母,親暱程度像一家人,高調大談不倫戀,而LINE相簿的「寶貝老婆之日常生活照」,還有妻子躺床上的自拍裸照。一審法官判2人要賠人夫150萬,但2人覺得太高,又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表示,人夫是助理工程師,年收入約70萬元,而人妻和小王都是台積電的技術員,年收分別為100萬元、70萬元,改判50萬元定讞。判決曝光後,PTT網友紛紛留言,人妻的薪水竟然是3人最高,「年資人妻比較久吧」、「仔細看才知道是別家的助工薪資=GG技術員薪資」、「台GG技術員都年收百萬」、「平常鄉民吹的好像每個台積都兩三百」、「坦白講,技術員比助工好多了,至少下班正常,技術員四班二輪的話時間到就走,做二休二」。
每票1千元涉賄選! 雲縣議員蕭慧敏當選無效確定
無黨籍雲林縣議員蕭慧敏去年九合一選舉前,以每票1000元現金賄選,經雲林地方法院判當選無效後,她不服提起上訴,還辯稱她的得票數較下一名次的候選人多出1483票,賄選行為並不影響選舉結果,但台南高分院29日仍駁回上訴確定,全案不得上訴。蕭慧敏表示,她還沒有收到判決書,但強調會爭取自身權益,將與律師進一步研商,有機會的話還是會上訴,謝謝大家的關心。雲林縣府民政處則說,將由落選頭林哲凌遞補。檢調指出,去年九合一選舉前,蕭慧敏為求當選,曾拿500元給蔡姓選民尋求支持,但遭蔡回絕且還來不及退回賄款時,蕭即逕自離去;另外,蕭還交給王姓樁腳10萬元,囑咐對方以每票1000元買票,王除拿2000元給黃姓選民外,還拿6萬1000元向其他姓名不詳選民買票。一審認為,蕭慧敏因犯交付賄賂罪,經一審刑事判決處刑2年、緩刑5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1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另從檢方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蔡姓、王姓、黃姓證人的證述,也都足以認定她交付賄賂為真,因此判蕭當選無效。蕭慧敏不服上訴後,雖然辯稱她的得票數較下一名次的候選人多出1483票,可見賄選行為並不影響選舉結果,但台南高分院指出,選罷法規定不以賄選行為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為要件,上訴人的抗辯自無足採;一審的認事用法也無不當,因此判決駁回上訴。據了解,蕭慧敏以現金向選民買票,先前一審處刑2年,緩刑5年之後,檢方曾就緩刑部分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日前已經撤銷緩刑宣告,但可上訴。
逛賣場狂伸鹹豬手…1小時連續性騷3女 辯「靈異體質害的」下場出爐
台南一名沈姓男子在購物中心內連續對3名女子性騷,不僅對被害人襲胸、摸臀,甚至伸手戳女方私密處,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沈男上訴辯稱,自己受到靈異體質影響犯案,犯後已盡力克服體質的影響,改過自新,請求從輕量刑。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無不妥,維持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沈男於今年6月12日晚間8時32分至9時40分間,分別在購物中心2樓服飾店、3樓櫃位,以及電扶梯,趁3名女子不及抗拒之際伸出狼爪,不僅對被害人襲胸、摸臀,甚至伸手戳女方私密處。沈男犯後坦承性騷,遭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沈男提出上訴,辯稱自己受到靈異體質影響犯案,犯後已盡力克服體質的影響,改過自新,請求從輕量刑。台南高分院認為,被告為逞個人私欲,竟對女性之身體任意觸碰,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觀念,造成告訴人等心理傷害且蒙受陰影,行為實屬不該,自應受有相當程度之刑事非難。台南高分院審酌,沈男於警詢及偵查初訊時否認犯行,然於偵查終結前及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兼衡被告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情節、曾有竊盜、偽造文書、毀損等前科之素行、陳明之智識程度與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情狀,判處沈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