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夫妻檔
」8年非法吸金超過60億 台日夫妻檔二審仍重判
台籍男子徐明賢與他的日本太太安土美津子成立天訊、極訊王等公司,被控以租售視訊電話、平板電腦為幌子,8年間非法吸金60億多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將2人各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刑12年2月、12年,未扣案犯罪所得21億多元沒收並追徵,可上訴。檢方起訴指出,徐明賢與妻子成立日訊、極訊王等公司,自2012年起對外招攬投資人,推銷公司開發的視訊電話,以每6台一組的視訊電話向投資人收取「租售費」,並承諾每月給予6000元租金,3年期滿後由公司回收。徐等人對外宣稱,依照公司規則投資穩賺不賠,第1組租售費14萬7000元,投資報酬率15.6%,第二組起12萬7000元,投報率23.4%,若招攬及銷售達目標,可依序晉升主任、襄理、經理,分別享有12萬4000元、12萬元、11萬4000元優惠價,投報率分別為24.7%、26.7%、29.8%。徐等人名義上是銷售視訊電話,實則經營類似「老鼠會」組織吸金,2020年更另推平板電腦銷售轉投租投資方案,後來開始付不出承諾的租金,一度調降保證租金,但投報率仍遠高於銀行存款利率1%。檢方認定,徐明賢夫婦的公司從2012年7月起至2020年9月間,總共招攬2676人名會員,共吸金60億4919萬元,其他被起訴的高層,吸金最多者金額達8783萬餘元,最少者也有355萬餘元。高院審酌徐明賢2人吸收資金高達60億5227萬9000元,終致眾多投資人在反覆參與投資後血本無歸,提出告訴者多達900多人,其2人所為已嚴重破壞金融秩序,所生損害甚為重大,各重判12年2月及12年。可上訴。
台日夫妻檔藉「回饋311賑災」詐財60億 一審均遭重判12年
日訊公司負責人徐明賢與日籍妻子安土美津子,以「回饋台灣援助311大地震的恩情」為幌,宣稱只要投資台幣14萬7000元的視訊電話設備,就可獲利15%到30%,至今有2676人受騙,詐騙金額高達台幣60億,因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判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刑法》詐欺等罪嫌,起訴日訊集團,分別判處負責人徐明賢與安土美津子12年2月徒刑、12年有期徒刑,日訊集團15名幹部,各判處1到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徐明賢(左)與妻子安土美津子(右),以老鼠會模式推銷視訊電話,詐騙金額高達60億元。(圖/報系資料照)日訊集團以徐姓夫妻為首,利用台日友好情誼拐騙多年,據檢方調查,徐明賢、安土美津子在2012年成立「日訊」公司,以日本回饋台灣援助311大地震之名,宣稱投資客只要投資價值14萬7000元視訊電話機,就可透過公司回租支付租金的方式,賺取利潤。日訊集團對投資客表示,會連續3年每月支付投資客6000元租金,回租設備,但根據集團的帳面顯示,該集團賣出將近30萬台視訊電話及平板電腦,而歷年實際進貨只有2000多台,許多被害人表示,根本沒見過自己購買(投資)的視訊電話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