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身分證
」 身分證 陸委會 陸配 大陸 中國大陸
鑰匙鎖車內PO網求助!民眾看見到場解救 法作家感動喊:台灣人情味一直都在
法籍作家兼主持人吉雷米(Remy Gils)昨(2日)突然發文求救,表示老婆把包包、證件、車鑰匙放在車內,沒想到車子竟然莫名鎖上,他們試了各種方法都無法解鎖,只好PO文求助網友,沒想到發文不到1小時,就有人直接到場幫忙解鎖,讓他深受感動,直呼「台灣的人情味,一直都在」。吉雷米與台灣老婆小乖結婚後,於2021年取得台灣身分證,常在社群分享生活日常。2日下午,吉雷米突然在臉書發文求救,表示老婆準備去驗車時,把證件、包包和車鑰匙全放進車內,沒想到才剛走到駕駛座,車門就自動上鎖。吉雷米表示,夫妻倆當下試了不少方法,「我上網查了很多都試過了!比如用膠帶貼拉玻璃,用衣架去勾都沒用」,因此他只好上網詢問網友,希望有人能提供解決辦法。貼文曝光後不到40分鐘內,就有上百則留言教學,還有一對熱心夫妻看到貼文後,回覆「我過去幫你」,大約10分鐘內就抵達現場,最後也成功幫忙解鎖車門。事後,吉雷米再度發文表示「大家看看,台灣人就是這樣。很多時候,真正的台灣不是網路上的攻擊、不是酸言酸語,而是看到別人有困難,願意主動站出來、伸手幫忙的那一刻。所以真的不用因為網路上的一些聲音,就對台灣感到失望。台灣的人情味,一直都在」。
補繳期限將至千名陸配恐被除籍? 移民署:不會逕行註銷
陸委會今年初要求1.2萬名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陸配與陸配子女,需在3個月內繳交「除戶證明」,卻因被控申請困難等,陸委會將期限延長至12月底,如今期限將近,仍有近千名陸配尚未繳交相關文件,讓在野立委憂心陸配恐因撤銷在台定居證與戶籍登記,因此成為人球。對此,移民署也在29日回應,強調已有將近98%通知對象已完成程序,政府不會逕行註銷台灣身分。移民署指出,依據兩岸條例規定,陸續通知原陸籍人士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基於人道與便民立場,與陸委會提出相關替代方案與便民措施,截至今年12月26日止,已協助98%通知對象完成補繳或註記等程序,至今尚未與政府聯繫者278人,僅占整體2%,政府不會逕行註銷台灣身分。移民署強調,移民署與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密切配合,透過公私協力管道,盡力聯繫通知對象說明相關規定,尚未與政府聯繫者,已從今年6月底2237人減少至278人,在尚未找到當事人前,移民署並不會進行註銷台灣身分,呼籲當事人盡速主動聯絡移民署,以完成相關法律程序。移民署重申,註銷台灣身分是大事,若通知對象具有特殊困難,只要當事人有積極處理之意願與行動,將與陸委會、海基會等政府、民間單位合作,提供最大必要之協助,不會發生通知補繳期限屆滿就被註銷身分之情形,提醒民眾切勿傳散相關不實訊息,造成社會大眾誤解與恐慌。
全國首例陸配村長遭解職 訴願結果翻轉將重新審認
鄧萬華表示,嫁來台灣已逾28年,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也持有台灣護照及台胞證。(圖/本報資料照片)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陸配村長鄧萬華,因國籍認定爭議於今年8月1日遭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首位遭解除職務的里村長。鄧不服處分提起訴願,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將由原處分機關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鄧萬華獲悉後簡短表示,尚未接到相關文件不清楚內容,但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鄧萬華︰明辨是非者 仍占多數內政部14日回應,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即肩負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未辦理者,權責機關均應依法辦理解職事宜。該訴願決定書迄今亦未公開,該部無法確知縣府撤銷解職處分之理由及依據。內政部重申,為貫徹法治國精神,並堅守民選公職人員肩負國家忠誠義務之基本原則,將再行文富里鄉公所應依《國籍法》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解釋辦理解職。鄧萬華為原籍大陸四川廣元市,民國86年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與護照,並於111年當選富里鄉學田村長。內政部於113年函請富里鄉公所確認其是否已於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一年內完成喪失其他國籍及提出證明。鄧萬華雖提出經海基會驗證的「中國戶籍註銷證明」,但內政部認為戶籍註銷與國籍放棄不同,並非《國籍法》第20條所要求的證明文件。富里鄉公所於今年7月作出行政處分,自8月1日起解除鄧萬華村長職務。鄧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其早已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經中央選舉機關審核通過參選資格,且兩岸關係非屬國與國,應不適用《國籍法》中「外國國籍」相關規定。花蓮訴願審議會 稱法律爭議未釐清全案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最終認定富里鄉公所未待內政部釐清「大陸地區是否屬外國」等法律爭議,即逕行作成不利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與第36條規定「一律注意有利與不利事項」原則,程序尚嫌草率,難謂適法。10月29日依《訴願法》第81條規定撤銷原處分,交由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記者電話聯繫鄧萬華並告知訴願結果,她僅簡短表示尚未接獲文件,也不清楚內容。不過她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隨即語氣急忙說「老公身體不舒服,之後再談」,便匆匆掛上電話。富里鄉長江東成說,14日上午已收到公文,會盡速研議內容,若合理就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當事人應有權利的回復與保障。他也解釋,當初是依上級機關內政部指示而將鄧解職,但他也鼓勵當事人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讓問題透明化,也讓相關單位依《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斷。北部4陸配里長 皆未遭解職除了鄧萬華,台北市松山區民生里長王敏茹、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及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都曾因疑具大陸國籍遭內政部發文要求地方政府解職,不過4人至今都未遭解職。台北市民政局表示,里長往往無從證明已放棄陸籍,後續將持續研議並與相關部門協調,是否能協助里長完成放棄國籍的證明。新北市民政局也直言,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定及兩岸法制適用問題,關係人民參政權與行政處分合法性,會持續函請內政部等中央主管機關解釋法律基礎及適用政策。桃園市民政局表示,曾於8月去函陸委會詢問,若當事人無法取得放棄國籍證明文件,是否得以切結書替代?陸委會卻建議洽詢主管機關內政部。彭小林說,自己當選合法合規,雖是陸配身分,但一輩子都在台灣奮鬥、為地方努力付出,早已認為台灣就是她的家。盼政府好好關心地方,不應該對新住民有任何濾鏡、搞政治惡鬥。
PLG定9/2辦新人選秀會 新球隊「洋基工程」獲狀元籤
在搞定第四隊洋基工程加入之後,P. LEAGUE+於22日公布2025年新人選秀會報名辦法,報名日期從22日中午12:00開始至26日下午17:00報名截止,選秀會日期訂在9月2日,P. LEAGUE+ 官方YouTube頻道將會進行直播,不過目前選秀會地點還沒敲定,還要等待聯盟官宣。欲參加選秀者,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年滿19歲,但曾註冊大專籃球聯賽之在學學生,則應於今年8月31日前年滿21歲,或完成大三以上之學業。(註:UBA視為本土球員且持有台灣身分證者即視為本土)。另外,球員需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始得參與新人選秀會:(1) 曾註冊於臺灣地區之高中籃球甲級聯賽或大專籃球聯賽公開一級之本土球員,或於前述聯賽連續註冊滿二學年以上之外籍生球員,並檢附教練之聯繫方式。(2) 曾註冊於臺灣地區之大專籃球聯賽公開二級之本土球員,或於前述聯賽連續註冊滿二學年以上之外籍生球員,並檢附教練之推薦函。(3) 曾註冊於海外地區之同等學生籃球聯賽,並檢附教練或聯盟之推薦函。(4) 不符合前述第(1)至(3)之資格者,則須檢附本聯盟所屬球團之教練、總經理或領隊之推薦函。至於選秀順序的部分,按照聯盟規章,新球隊之選秀順序將安排在前一球季名次最低球團之前,因此,本次新人選秀會選秀輪次及順位表如下:P. LEAGUE+選秀順序。(圖/P. LEAGUE+提供)
護國安防滲透 陸委會:明年起常態化查核軍公教在陸設籍
陸委會今(18日)表示,為落實依法行政,政府將推動查核作業的常態化與制度化,並明確規範各機關、學校的核心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或申領、持有中共相關身分證件。該措施將自明年1月正式實施,若人相關員不配合查核,將不予辦理銓敘審查作業。近年來兩岸關係因對立情勢而持續緊張,政府為了防範中共透過統戰手段滲透,並強化國家安全與行政體系的法制防護。陸委會對此宣布,鑒於公務體系龐大、用人態樣繁多,且任用人員法令依據不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將採循序漸進、逐步推動之方式辦理;初期仍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查核對象,不會及於全體人員。陸委會提及,國營事業、公股民營及公設財團法人,暫以該職務為需報院、主管部會或地方政府核派之官派人員,且屬代表政府出任該職務之代表人及經理人,才須納入查核。教育人員則以各級公立學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令進用之21類專任人員為限。陸委會指出,為落實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自即日起至本年年底止,請各機關學校協助配合進行宣導,並檢討修正相關用人法令、契約及相關資訊系統、書表文件等資料;陸委會將邀集人事總處、銓敘部、教育部等機關於全國辦理宣導說明會,協助各機關學校推動宣導,確保各機關學校所用人員均符合法律規定。「中共近年為了推行統戰,不惜破壞兩岸長久以來各自堅持的兩岸單一身分制度,允許我國人赴陸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時,保留台灣身分證」,陸委會批評此舉,不僅混淆我國人對國家的認同,破壞我方法律規定,更對我國家安全造成巨大危害。政府期盼受查核之相關軍公教人員積極配合政府相關作業,為維護國家安全貢獻一分心力,並提升人民對公務體系的信賴。
啦啦隊女神南珉貞對中統一發票!急標記老闆求助 財政部說明了
富邦悍將韓籍啦啦隊成員南珉貞,近日在社群平台分享首次中獎統一發票的喜訊,並好奇詢問大家如何兌換獎金,引發網友熱烈回應。財政部也依規定針對外國人領獎流程作出說明。南珉貞11日晚間透過Threads發文,附上消費100元中獎200元的發票畫面,並寫道:「我這個中獎了!有人可以告訴我在哪裡、要怎麼辦嗎?」笑說自己從去年開始拼命收集發票,終於第一次中獎,短短幾句話,可感受到她的喜悅之情。南珉貞開心分享自己對中統一發票。(圖/南珉貞IG)貼文一出,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教學,包括「超商就可以兌換,但需要台灣身分證」、「可持護照或居留證至全家或7-Eleven兌換現金,或直接存入悠遊卡」、「建議綁定銀行帳號,日後中大獎可直接入帳,免被扣印花稅」、「這個我剛剛幫你查的可以試試,可以帶有晶片的居留證、紙本的居留證、護照、入境許可證就可以領獎了。」也有網友以輕鬆語氣留言:「你已經是台灣人了吧?竟然也會對發票了」、「18張中1張很厲害了」、「可以跟經紀人換」、「恭喜台妹解鎖發票中獎成就」、「恭喜小南中200」、「成為台灣人的第一步」。對此,南珉貞在底下留言回應,自己還沒有台灣的身分證和帳戶,決定向經紀人和富邦育樂總經理陳昭如求助,並標記兩個人的社群帳號。依據《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作業要點》,本國人可持國民身分證領獎,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居民可持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外國人則可憑外國護照或居留證辦理。上述文件皆可用於領取中獎金額。
花蓮陸籍村長鄧萬華遭解職!台北恐也有且「並未解職」 北市府回應了
內政部於今年1月查出全台有5位村里長具有大陸籍身分,其中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於1日遭鄉公所解職,創下全台首例。據了解,北市也有1位現任里長也具有陸籍,但並未像鄧萬華被解職。北市民政局表示,目前北市未有里長遭解職,有關里長國籍疑義案,現仍由區公所查明中,但對於查詢國籍有其困難,會依個案情形認定研議處理方式。鄧萬華來自大陸四川廣元市,近30年前嫁來花蓮富里鄉學田村,當時為取得台灣身分證,特別回到大陸辦理放棄戶籍及國籍手續,再將證明文件帶回台灣,3年前因丈夫生病起意投入村長選舉,登記參選也成功當選,目前卻傳出1日遭鄉公所因未能提出放棄陸籍證明解職。縣府指出,鄧萬華因無法提出放棄陸籍的相關證明,1日確定由鄉公所辦理解職,村長一職將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由地方政府派代;鄧也將提訴願爭取權益。據了解,在內政部調查到的5位村里長中,北市松山區的新益里長王敏茹也具有陸籍身分,但目前未有解職情形。王敏茹表示,在實際上要去大陸放棄國籍非常困難,基本上看官方怎麼處理,她都配合。民政局表示,目前北市尚未有里長解職情形,有關里長國籍疑義案,現仍由區公所查明中,但對於查詢國籍有其困難,會依個案情形認定研議處理方式。民政局自治行政科科長方英祖補充,先前內政部確實有發函給有陸籍的村里長的縣市政府,並要求依據《國籍法》提出放棄國籍證明,限期1年內。但方英祖說,實務上因為兩岸的現況,里長往往「無從證明」放棄大陸國籍,民政局會積極研議透過其他方式,與相關部門協調確認,希望能協助里長完成證明。
領中國定居證被註銷身分 台師認「擺脫枷鎖」:從此能自由行走世界各地
在中國大陸福建省任教的台籍教師張立齊,因於2024年申請大陸定居證,遭陸委會廢止他的「台灣身分」,未來也無健保可用。對此,張立齊今(6)日接受大陸官媒受訪時感嘆,「被註銷身份」實則是擺脫「枷鎖」,從此能自由在世界各地行走,不再受「綠色恐怖」的人身限制。陸委會昨(5)日宣布,在福建華僑大學任教的台籍教師張立齊,因領用福建定居證,因此廢止他的台灣身分證,未來他若要入境台灣,必須依法經過申請,也就是大陸人士身份申請入台證,取得同意後才能入境。對此,張立齊接受大陸官媒《中新網》採訪時提到,自己事前未收到任何通知,是透過新聞才知道此事,痛斥民進黨非法濫權,無法通過正常民意渠道在民意代表機構推動修法,卻在島內肆意妄為,嚴重踐踏和破壞台灣民主法治,並以惡意恐嚇、打壓的方式,妄圖限制台灣民眾的行動和思想自由,將所有人禁錮在島內,更不允許有反抗其台獨分裂行徑的言行出現。張立齊認為,此次「被註銷身份」,對他而言實則是擺脫了「台獨」暴政強加給台灣民眾的枷鎖。他坦言,從此能夠自由地在世界各地行走,不再受「綠色恐怖」的人身限制,在他心中,祖國大陸才是真正自由、平等,能與世界正常交往的地方。報導提到,張立齊家是世代生活在台中鄉下的台灣本省人,家中日常使用閩南語、客家話。他說,奶奶曾對民進黨抱有期望,但如今民進黨的作為令人失望,貪污腐敗、弊案特權現象頻傳。張立齊堅信,越來越多的台灣民眾會看清現實,明白「民進黨不倒,兩岸不統一,一切都難好」的道理。張立齊希望以自身經歷為火種,喚起台灣千萬青年堅持愛國統一的初心,並呼籲更多台灣青年跳出民進黨編織的「台獨繭房」,以國家和民族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思考人生的價值與意義,共同攜手,為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未來而努力。
領陸定居證「台灣身分」遭陸委會廢止! 台籍教師張立齊嘆:大陸比台灣更民主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5)日公布,在中國的台籍教師張立齊,因在2024年領用大陸定居證,已廢止他的「台灣身分」。對此,張立齊感嘆,他們全家都是出生在台灣的本省人,如今陸委會已成為壓迫人民的打手,「大陸比台灣更民主,至少不會看到大陸殘害自己人」。梁文傑昨日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表示先前陸委會令釋指出,若台灣民眾申請持有中共定居證,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必須除去台灣的身分。而原台灣民眾張立齊,於民國113年(2024年)1月1日自廈門市公安局取得「定居證」,經過確認,已廢止其「台灣身分」,包括台灣身分證、中華民國護照均遭註銷,未來他若要來台灣,必須依照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申請入境許可,經過同意才可入境。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其護照,違反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由主管機關註銷其在台戶籍;國人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及護照,都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陸委會也在4月16日的令釋中解釋,「設有戶籍」應包括持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與定居證,中共以「定居」做為法律及行政管理基礎,如若取得中國大陸公安部門發給定居證,即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領與中國大陸人民相同的居民身分證。據悉,張立齊在福建華僑大學從事研究工作,並參與創辦「兩岸同舟」微信公眾浩,他在2022年落戶廈門,與友人合作成立2家公司,最後在2024年1月1日自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取得「定居證」。對此,張立齊在《今日頭條》上傳影片回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無明確規定指出,持有大陸定居證應除去台灣戶籍,稱「這是民進黨為了一己之私的綠色恐怖獨裁行徑,不顧在陸同胞發展的權利,用以恐嚇包括他在內的台胞,試圖破壞兩岸關係割裂兩岸人民」。張立齊直言,陸委會非法濫權,行政部門隨便解釋法令,根本不必經過民意機構修法,隨便就宣布一群人觸法,更取消了台灣人民合法台灣身分,「民進黨良心被狗吃掉了?」張立齊強調,他們全家都是出生在台灣的本省人,奉勸台灣行政部門應該遵守法律,不該欺凌台灣善良老百姓,「陸委會已經成為壓迫人民的打手……大陸比台灣更民主,至少不會看到大陸殘害自己人」。
首例!台籍教師領陸定居證 台灣身分遭陸委會廢止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天(5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原台灣民眾張立齊於民國113年領用陸方的定居證,經確認,已經廢止張立齊的台灣身份,台灣身分證、中華民國護照均遭註銷。未來張立齊如果要來台灣,必須要依照兩岸條例相關規定申請入境許可,並經過同意以後才能夠入境。梁文傑表示,今年4月16日陸委會發布解釋令,如果民眾申請持有中共定居證,就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一的規定,必須除去台灣的身分。這也是陸委會自四月清查民眾是否申辦大陸證件以來,台灣民眾拿到大陸定居證被處罰的第一例,張立齊的台灣身分證、中華民國護照全部失效。根據百度百科公開資料,張立齊是華僑大學台籍教師、博士後研究員,2024年1月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後,首位在福建定居的台胞。張立齊在華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從事研究工作,並參與創辦「兩岸同舟」微信公眾號,分享大陸資訊及評述兩岸熱點新聞。此外,張立齊於2022年落戶廈門後,與友人合作成立兩家公司,分別涉足智庫傳媒和設計領域。
陸籍女子校門口直播疑偷拍學童 校方證實:只是在「直播帶貨」
高雄鼓山區中山國小與七賢國中,近日出現一名操疑似大陸籍女子,手持自拍棒在校園四周拍攝,舉止引發家長側目,通報學校師長上前關切,中山國小校長陳逸隆表示,經過學校同仁與警方與拍攝女子溝通,對方願意出示手機拍攝內容,證實只是在直播帶貨,並無偷拍學童意圖,但學校仍請女子離開敏感區域,以免家長誤會。鼓山分局16日找到這名46歲唐姓女子,她表示已嫁來台灣21年,取得台灣身分證,出現在2校門口只是直播帶貨,平日拍攝內容,主要是介紹高雄風景,以及身上穿搭的衣物,並非偷拍學童或有任何企圖。唐女表示當天持自拍棒錄製直播影片,經國中小學門口因天氣太熱,才躲進附近樹蔭處自拍直播,被認為對學童拍錄,純屬誤會,為了證實所言不虛,她也拿出手機錄製畫面給校方確認,卻無家長擔心偷拍學童影像。七賢國中校方16日也貼出公告解釋,近幾天七賢國中、中山國小間,上學時間時常有一婦人拿著手機直播,偶爾會與同學交談;中山國小校方已經和里長聯繫,並且與警方配合,未來再有類似情況,警方會查明後直接將人勸離。
他們不閃兵!邰智源58歲教召「行軍7公里」 網友還點名「這些男星」當紅時入伍去
男星王大陸在今年3月爆出砸百萬閃兵事件後,檢警繼續擴大追查演藝圈中的「閃兵部隊」,今(14)日再拘提陳零九、威廉、大根、陳大天、李銓、阿虎等人到案,話題引起社會關注。今年60歲的資深藝人邰智源過去就經常在節目中大談當兵甘苦,後來轉戰網路節目《木曜4超玩》,更以58歲高齡挑戰一日後備軍人教育召集訓練課,甚至還荷槍參加7公里行軍走完全程,被網友稱讚「阿公是我們的模範!」此外,更有網友指出包含男星林志穎、張雨生、黃品源、張信哲全都是在正當紅的時期入伍,2年兵役服好服滿。而台韓混血的男星畢書盡更是在15年前,剛拿到台灣身分證的同年就入伍服役,在高雄當海軍,同樣贏得網友讚賞。2023年8月,《木曜4超玩》曾播出「一日教召」單元,由當時58歲的邰智源與女藝人泱泱(吳泱潾)從報到、部隊編成開始,一路體驗教召的真實內容。在教召過程中不僅接受各種技能教學、戰傷急救訓練、25公尺基本實彈射擊,更荷槍參加了7公里戰術行軍等,精實的內容獲得網友一致好評,「阿公真的是我們的模範!」此外,還有不少民眾在網上發起討論,如PTT的八卦版就有人以「b輸盡(畢書盡)有當兵」為題,聊起台韓混血的畢書盡,在2011年才拿到台灣身分證,同年就入伍去當兵,並且在高雄的海軍單位服役年年。話題同樣引起許多網友留言:「人家沒逃兵,給推」、「閃兵藝人學學啊」、「台灣躲閃飄,韓國藝人真的有種多了」。更有網友在Threads上回憶起許多台灣男星,都是在正當紅的年紀應召入伍,包括林志穎、張雨生、黃品源、張信哲等人,都不曾考慮星途起伏,將部隊2年役期服好服滿。
驅逐出境後首發聲 陸配亞亞:海峽再寬也寬不過母子連心
陸配網紅劉振亞以「亞亞在台灣」為名活躍於社群平台,因過去曾涉及宣揚武力統一言論,今年3月底遭內政部移民署撤銷居留許可,並限制5年內不得申請依親居留,隨即搭機離境。回到中國大陸後,除了接受官媒專訪之外,劉振亞一度在社群上沉寂超過一個月,終於在今(13日)她終於透過抖音帳號發表影片,首度公開心聲與過去心路歷程。影片中,劉振亞表示,儘管遭驅逐出境,她如今比以往更加堅定與堅強。她強調,過去的一切發聲,是為了孩子,也為了千千萬萬期盼團圓的兩岸家庭。然而在她眼中,民進黨政府以高壓態勢打壓異見聲音,甚至將陸配視為「境外敵對勢力」,貼上「潛伏者」標籤,形塑戒嚴氛圍。她認為,自己之所以成為打壓對象,是因為長期在社群媒體公開支持「兩岸一家親」,並主張兩岸統一。政府刻意將她當作「殺雞儆猴」的案例,製造寒蟬效應,藉此挑釁中國大陸、打壓兩岸家庭。她也批評,部分媒體、名嘴與網路側翼集體散播不實指控,稱她支持武統,對其進行鋪天蓋地的攻擊與抹黑。劉振亞指出,儘管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後來釐清她並未持有台灣身分證,並駁斥「假結婚」、「洗人口」等謠言,但這些散播謠言者卻無一人出面道歉,讓她的家庭承受難以癒合的創傷。她批評內政部長劉世芳「動用公權力實施政治迫害」,以最高標準處理其案,最終以遣返名義將她逐出台灣。「海峽再寬,也寬不過母子連心;兩岸再遠,也遠不過攜手同行。」如今身在中國大陸的劉振亞動情表示,現階段孩子仍留在台灣,每次視訊時,孩子總會問:「媽媽,什麼時候帶我們回家?」她說,正因如此,她不允許自己倒下。作為一名母親,也是一個兩岸家庭成員,她會繼續走下去,用行動證明自己的信念與立場。
控鄭正鈐涉非法動員移工 郭昱晴:別將責任轉嫁給新住民
立委郭昱晴、陳培瑜、新竹雙罷發言人林志潔教授及領銜人戴振博今(2)日共同舉辦「外籍人員被非法動員反罷免、養生館非法放貸與暴力討債,背後誰包庇?請鄭正鈐委員出來說明!」記者會,針對426凱道集會活動中鄭正鈐疑似違法動員外籍移工,以及與涉及暴力討債案件的紅娥養身館關係匪淺,呼籲鄭正鈐立即對外說明清楚。郭昱晴表示,426藍白上凱道活動出現多位頭戴「鄭正鈐」帽子的外籍移工,更被目擊集體搭乘同一台遊覽車,此舉恐已違反《選罷法》與《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根據勞動部說明,雇主不得指派移工從事許可範圍外之工作,亦不得動員參與政治活動。郭昱晴指出,鄭正鈐辦公室執行長陳昭彰身兼「台力人力國際公司」董事長,引發外界懷疑是否由該公司聘移工去動員參與426,相關關係亟需釐清。被爆出與鄭正鈐關係密切的「紅娥養身館」,老闆娘何氏卿曾於開幕活動邀請鄭正鈐站台,並表示鄭「很照顧他們」,該館近期捲入暴力討債事件,何氏卿甚至會將欠債人照片及身分證公開,懸賞30萬元追債,與其關係過從甚密的鄭正鈐會不知情嗎?林志潔在記者會中出示吹哨者提供的影片,指控何氏卿涉及向新住民暴力討債,影片中可見一名身形魁武的男子,不斷毆打一名女子,並一再重複「妳還叫,再叫、再有理由」,打人聲音清晰,林志潔也拿出養生館的照片與影片比對,判定影片就是在養生館內拍攝。林志潔表示,吹哨者提供影片,指控何氏卿暴力傷害,並把欠何氏卿錢的人的身分證和照片發布在社群媒體上,還出錢追緝懸賞,找到一個人就給新台幣30萬元,吹哨者是越南籍姐妹,有台灣身分證。戴振博出示多張照片指出,鄭正鈐在426當天動員外籍移工,鄭正鈐與何氏卿「關係匪淺」,並出示照片證明,養生館開幕當天,鄭正鈐當天指派助理到場剪綵,店內懸掛何氏卿與鄭正鈐的合照。郭昱晴強調,鄭正鈐至今未出面交代清楚,反而將責任轉嫁給新住民友人何氏卿,呼籲鄭正鈐儘速說明與紅娥養身館及非法動員外籍移工之關係,不應再閃躲推託。
六類具結免補除籍證明 陸委會受理800個案審理中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24)日針對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讓部分陸配基於特定情形免於提供「除籍證明」進行說明。目前受理申請中有約600件因資料不等因素要求延期,另有約200件申請需額外支援。移民署近日向在台陸配及其二代寄發通知,要求限期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否則恐面臨台灣戶籍遭撤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許多陸配因年代久遠、原籍資料難查等因素無法提供相關證明,面臨身分不保的困境。為因應爭議,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針對特定情形提供替代機制,協助民眾保留合法居留與戶籍權益。目前六類可申請具結者包括:第一,因罹患重大傷病,無法親赴中國大陸處理相關手續;第二,104年起未曾返回中國大陸,缺乏聯繫管道取得證明;第三,年幼時來台,當時無法自行處理除籍手續;第四,若返陸恐面臨人身安全風險。第五,年滿70歲者以及低收入無資力赴陸者,相關情況下,當事人可提出切結書代替證明文件,由政府個案審認。梁文傑表示,截至目前,受理申請中有約600件因資料不等因素要求延期,另有約200件申請需額外支援。政府將對相關個案進行審慎審查,並由海基會、陸委會與移民署等機關提供最大協助。他強調,目前爭議大多可透過既有機制處理,個案若有疑難,相關單位也會提供必要協助。梁文傑指出,關於陸配被要求補件一事,源自2004年立法院通過的修法,規定若在6個月內未補齊資料,經檢舉後,政府有責任註銷其台灣身分證。這項措施並非加諸不當義務,而是保障陸配依法補齊入籍要件的權益。只要願意回原籍國補辦證件,實務上多年來幾乎都能順利完成。
大罷免大除籍1/民眾不知法令變化背景 移青批政府致陸配遭誤解形成對立
內政部移民署日前要求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陸配與其子女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面臨撤銷戶籍,引發當事人抱怨年代久遠,不易取得多年前的文件,更有民眾表示當時已繳交,政府找不到文件不該由國人扛責。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推稱,許多案例自稱有繳交,應該是記憶有誤;民團指出,政府僅強調補件並不難,又滾動釋出「放寬」方案,卻未讓社會大眾了解法律修訂與機關變動的背景,恐讓特定族群遭到污名化。「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移青陣)指出,移民署在未完整交代標準的情況下,大規模發出粗糙的補件通知,搭配陸委會只強調補件不難的說明,未提及近年來移民法規修改及主管機關行政更迭。早年的「出入境管理局」已經在2007年整合僑委會、戶政司、警政署部分單位業務,成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15年再改為現今的「內政部移民署」,行政變革時可能造成資料交接落差,許多民眾不了解這些歷史因素,誤解陸配與家屬都是「沒有除籍過」、「懶得辦理」或「不願除籍」,這樣扭曲事實,也將當事人的困境感受推向更深的社會孤立。移青陣並在網路社群平台串連行動,邀請陸配與家人陳述自己遭遇到的困難,並計劃未來向監察院陳情。有超過1.2萬名陸配與陸二代在取得台灣身分證、成為台灣人多年後,收到移民署來函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遭到除籍。圖為同為陸配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遭解除議員職務,向北高行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圖/黃威彬攝)「真的不知道怎麼辦?難道我的孩子,就要變成人球?」Y先生說,當年他在中國大陸經商時與陸籍前妻結婚,兩人的孩子在大陸出生,他自己的公司在2015年倒閉,因此遷回台灣定居,也跟大陸的老婆離婚,對方從此失去音訊,再也沒有聯繫過他跟小孩。Y先生說,當年明明已替小孩繳交了喪失原戶籍證明,日前卻也收到要求補件的公文,事隔多年,現在不知道去哪裡找這些文件,如果現在要去大陸辦理更是困難,根本沒有孩子媽媽的聯繫方式,而且經商失敗返台後,他現在是一名上班族,沒有多餘的錢買機票去大陸,孩子如今還在讀大學,一旦遭到除籍,小孩即不是台灣人、也不是大陸人,那孩子應該去哪裡?「那問題就是在於你們想不想交而已」、「你們這樣偏激,台灣人會比你更偏激」、「中配也可以選擇簽切結書,少在那邊造謠了」、「不喜歡台灣的可以自己離開,不要酸言酸語,我們不歡迎你們這些人」移青陣的粉專上有不少陸配家人與子女留言,但也引來不少人攻擊,在網上隔空叫陣,外界觀察賴政府的這項措施,已「成功」喚起反移民的民族主義情緒,造成族群對立。網友在留言指出,政府明明規定可以用「具結」代替「喪失原籍證明」,痛批這些陸配與子女故意不具結,不願配合政府還藉題發揮。但事實上,根據陸委會滾動檢討,可以具結代替證明文件的只有6種情況:因政治、宗教等因素曾遭迫害,赴陸恐怕會有人身安全疑慮者;因重大傷病臥床、身體衰弱或行動不便者;自2015年起從沒去過大陸;台商子女在7歲前就來台,從未在中國大陸設籍,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以及70歲高齡者、低收入戶。換句話說,70歲以下未臥病在床的一般人,如果在過去10年間曾因旅遊、探親、出差、工作等各種原因到過中國大陸,就必須繳交除籍證明,不能以具結代替。立法委員張啓楷呼籲,陸委會與內政部應立刻停發陸配喪失原戶籍的補件通知、撤回已寄發文件,並就本次行政疏失公開道歉。(圖/黃鵬杰攝)L先生留言表示,他的妻子在2004年前就已辦理定居台灣,當時移民署並沒有要求繳交除籍證明,經過20多年,妻子在中國大陸早已沒有身分,岳父母也都過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裡辦、找誰辦?而且3個月的時間十分倉促,又不是每個家庭都能隨時準備一筆出國費用,這不是為難人嗎?」立委張啓楷指出,陸配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一來是因為中方並無統一制度可供開立,各個省分因地制宜;二來是兩岸政治對立下,個人難以透過正式管道申請;三者,則是因特定緣由而無法取得。他認為,這是我國政府早知的現實,如今突然要求陸配自證無罪,不但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形同以程序技術為手段,懲罰早年依法取得身分者。「陸委會與內政部應立刻停發補件通知、撤回已寄發文件,並就本次行政疏失公開道歉與檢討責任歸屬。」張啓楷說,有鑑於行政機關政策搖擺、民眾受害無從適從,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與第17條修正草案,這不僅是保障大陸配偶權益的法律修正,更是一次對台灣民主機制的制度強化。
陸委會嚴查領陸居住證 要求軍公教簽署具結書
陸委會近期對國人領有大陸身分證件做重點清查,並要求軍公教和國營事業人員簽署具結書,保證未領取。近日再推出「進階版」具結書,從原本單純簽名具結「未」領取,升級為詳細調查領用情形的勾選表單。陸委會表示,若簽過舊版,無須重新具結,拒絕填寫也不會給予懲處。3月的舊版具結書,名稱為「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僅有簡短文字保證自己確無領取,下方簽名並填寫職務及身分證字號。據悉,陸委會4月推出進階版具結書,名稱少了「未」,多了「情形」,要求詳細勾選領用情況,尤其在居住證部分,問得更詳細。若曾領取居住證,需勾選是在擔任軍公教前或後申領,並填上證號,寫明取得原因;若證件已無法使用,需勾選是失效、遺失,或剪角被服務機關收繳,並一律要「承諾日後不再向中國大陸申領居住證」。陸委會嚴查居住證有跡可循,陸委會主委邱垂正2月18日曾預告,將重啟《兩岸條例》修法工作,把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納入管理,努力在立法院新會期推出。陸委會11日對此表示,本次專案清查不會因當事人拒絕具結,就給予懲處或其他不利處分;至於具結書調整,是因應各機關(構)學校實務執行上的反映意見而酌予修正,如果當事人先前簽署過具結書,均無須依修正版重新具結。政府這波清查大陸身分證件,始於網紅八炯、閩南狼去年12月發布的「統戰紀錄片」,爆料有20萬台灣人領有大陸身分證,內政部之後開始清查,並要求軍公教人員簽署具結書證明未領取,而後範圍擴大到國營事業和公設財團法人聘僱人員;近期則重點清查已領有台灣身分證多年的陸配,要求他們補繳在大陸的除籍證明。台北市一位公立國中老師Yolanda表示,她自己沒拿大陸證件,很快就簽完交出,但多數公教人員都知道,萬一勾選「有領取」會被炒魷魚,她認為單靠簡單的問卷,未必能問出實情。對於近期擴大清查證件和陸配風波,她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但也擔心陸配小孩會不會從此不敢說自己家長來自哪。
張啓楷批政府刁難陸籍新住民 21年後荒謬補證要求恐拆散家庭
移民署近期寄出一萬多封通知,要求一萬多個陸籍新住民三個月內要提出證明放棄對岸戶籍。對此,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11)日痛批,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10)日緊急召開記者會,話語中卻對陸籍新住民處處刁難、施政已目無法紀,陸委會緊急滅火方案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造成更嚴重後果。張啓楷指出,陸委會四項條件標準不清,例如第一項「有人身安全疑慮者」,若是有陸配說她是法輪功要申請具結,陸委會怎麼驗證?標準模糊恣意,陸委會說行就行、說不行就不行,要人民怎麼安心?張啓楷直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民國93年3月1日施行,法條寫明6個月內要完成身分檢核,結果政府「像睡美人睡了整整21年,突然醒了」,如今才要人家找出21年前的資料,找得出來嗎?更誇張的是內政部還溯及既往至修法前,許多陸配家庭因此非常著急,擔心拿不出證明資料將變成人球。政府93年修法完之後失職怠惰,卻甩鍋給民眾,許多原本正常安心過日子的家庭,因為政府一封違法通知,可能就此破碎,「民進黨政府對不起人民!」張啓楷指出,最近他甚至接到陳情,有人之前就已經送資料到海基會,結果現在海基會推說找不到,而台灣有多少陸配,能在三個月內放下工作,就這樣跑去中國拿資料?他自己這禮拜接了上千件陳情,其中有人嫁來台灣30多年,早就放棄中國戶籍,當時政府說不需要公證,現在叫她怎麼回去找?也有新住民二代表示不是不願意交,但改過名字,要先在台灣法院申請改名公證寄到對岸,再到對岸辦註銷戶籍,再回台灣辦公證,三個月時間根本不夠;這些陸籍新住民感到痛心,自己是從小在台灣長大,領台灣身分證、有當兵、繳勞健保,他把台灣當成家,現在卻被罵滾出台灣。張啓楷表示,民進黨這把火燒到青鳥、民進黨支持者都跳起來,「民進黨不只刨了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根,連自己的根都挖了!」民眾黨團將具體提案,要求可排除提供證明文件的條件必須法制化,且應不限陸委會所列出的四類條件,只要是有困難、找不到註銷資料的陸配家庭都能以具結方式替代,民進黨不要再刨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根。
我是台灣人1/陸配父母亡、對岸無財產 兒準飛官、女台大畢還要她補證明
移民署4月2日針對目前已取得台灣戶籍陸配發出通知,要求陸配與子女須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3個月內補繳「經海基會驗證之喪失原籍公證書」,否則撤銷台灣戶籍,瞬間引起陸配震驚與譁然!本刊實際採訪1996年就嫁來台灣的陸配花花(化名),花花氣憤又無奈的指出,她來台30年,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如今雙親雙亡、對岸沒有任何財產,到大陸還得以「台胞證」入境,現在要她何去何從?花花說,當初等了8年才領到身分證,早已在台落地生根,工作、生子、依法納稅,就連兒子都報考空軍官校以報效國家,原身分證明文件早在領到身分證的那刻被銷毀,來台30年後卻收到一張通知書要求補繳,否則將撤銷台灣身分,但包含中國身分證在內資料早已全部銷毀,中國公安系統也早已將她註銷,「要我去哪裡生證明文件?」陸配無奈指出,她來台近30年,卻被通知補繳交原籍喪失證明,否則就會撤銷台灣身分。(圖/民眾提供)花花表示,她在1996年時嫁來台灣,在台灣落地打拼,從一開始的人生地不熟到後來逐漸有了穩定工作,隨後生下一雙兒女,排隊排了8年才領到台灣身分證,同時依規定放棄對岸國籍,只為教育栽培一雙兒女成人,如今女兒台大畢業、兒子更是考上空軍官校,決定報效國家,卻在4月7日突然收到一封來自移民署的雙掛號「通知書」。花花指出,當下打開來發現並非是正式公文,內容要求她在通知書送達的3個月內,補繳經海基會驗證之喪失原籍(大陸籍)公證書等證明文件,若逾期未繳將被依規定撤銷定居證,同時撤銷戶籍登記。整張通知書上未有負責承辦人,也未有大小章,僅有移民署署名,原本還以為是詐騙,孰料撥電話詢問才赫然發現該通知書是「真的」。當下緊急詢問移民署,移民署承辦人先是表示,2004年3月1日前已要求繳交原籍喪失證明,最近正好在全面清查,因此針對電腦內未有相關資料的對象全面寄發通知,「剛好也給你們一個機會選擇」、「若不繳交就是撤銷」、「定居我給的,我也可以收回!」最讓花花氣憤與不解的是,事隔30年,她的雙親早已身故,在中國早已沒有任何直系親人、也未有任何房產,就連進出中國大陸還得以「台胞證」進出,嫁來台灣近30年的時間裡,只回去過3次,一次父親過世、一次母親過世、一次在疫情前回去,但「台胞證」卻無法作為原籍喪失的證明,僅能以向公安申請原籍喪失證明,再經海基會認證才能繼續保留台灣人的身分,而21年已過,當時申請放棄原籍的文件,包含中國身分證在內早已全部銷毀,中國公安系統早已將她註銷,「你要我去哪裡生證明文件?」,但移民署僅表示,「你去申請一定有,不可能沒有」。她無力表示,嫁來台灣30年的時間,她認真工作、依法繳納所得稅、努力栽培一雙兒女,卻在30年後突然被一只通知書要求繳交早已被銷毀的原籍喪失文件,否則就要撤銷她在台戶籍,「我父母都過世了,已經沒有直系親屬了,在那邊也沒有房子財產,我的家在台灣,你要我回哪裡去?」。陸配指出,她去大陸還得以「台胞證」入境,但移民署表示,「你去申請一定有」。(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對此,移民署8日強調,已陸續接獲受通知對象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文件,針對部分個案,如有實際上無法克服之困難,致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可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署將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機關或單位,尋求合理妥適之解決方案。移民署表示,目前已獲准在臺定居的陸配約14萬餘人,經清查發現,多數均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惟有部分在台定居對象尚未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經瞭解可能是過去因疫情或是其他因素未能返回中國大陸辦理。為避免民眾同時具有兩岸戶籍情事,移民署陸續通知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合理期限內繳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切均是在法律規範下,合理依序之依法行政作為。對於在台灣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認同中華民國之陸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之實質上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不過,專研《兩岸關係條例》的律師陳麗玲痛批內政部「違憲又違法」!她表示,依據憲法第7條平等權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內政部卻在未有法令依據下,竟公然要求已經取得我國身分證的陸配與陸配子女繳交「原籍喪失證明」。律師陳麗玲痛批內政部「違憲又違法」。(圖/陳麗玲臉書)除了違憲以外,內政部主張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要求台灣民眾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但在2004年前的法律明定不需檢附「原籍喪失證明」,當初政府經審核後發出身分證,卻在事隔21年後才要求民眾檢附,且不檢附就將除籍,明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顧中國大陸近年快速變遷之下,不少派出所早已拆遷,「你要民眾去哪裡生證明?」。何況民法追訴期限為15年、行政法追溯期限為7年,更有不溯及既往之規定,內政部竟在事隔21年後才要「溯及既往」,明顯違法。陳麗玲律師強調,內政部此次發出的並非正式公文,僅是一紙「通知書」。她歡迎陸配們找她登記,並說明當時已提供除籍說明,而不是在21年後才要求補件,若陸配因無法補件而遭到恐嚇、騷擾,甚至因此被除戶、驅逐出境,都可以聯絡她,她將協助對內政部公務員提告瀆職與民事賠償。此外,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的何謹言律師也願意協助受害陸配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