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
」 抗告 鄭文燦 高等法院 高院 台灣高等法院伸舌強吻鍾沛君!朱學恒遭高院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改口認罪了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去年指控名嘴朱學恒,在某次餐敘後藉著醉意伸出狼爪,不但對她摟抱、2次強吻,甚至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1年2月有期徒刑,朱學恒不認罪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他改口坦承犯行,不過法官認為,朱學恒在面臨需入監服刑的情況下,有可能滯留境外不歸,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回顧該案,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餐敘,怎料朱學恒趁著友人先行離去時,從座位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的肩膀靠牆伸舌強吻,猥褻得逞後還理直氣壯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當下鍾沛君嚇到整個人僵在座位上,朱學恒見狀竟意猶未盡,再次二度強吻了她。事件曝光後,朱學恒辯稱,案發當時他因「酒醉斷片」所以不記得發生何事,且以事發當日的時間、空間情形,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判決出爐,認定朱學恒以強暴方式接續強制猥褻鍾沛君,造成被害人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且朱學恒犯罪後毫無悔悟,故重判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恒不服上訴,高院二審審理認為,朱學恒雖坦承犯罪,但其所涉犯強制猥褻案件,犯罪嫌疑重大,且經一審判決有罪,有入監服刑的可能性,加上朱男為知名翻譯家與網路直播主,不僅擁有優異的英文能力,同時也具備在境外生活的能力及資力,足認他在面對可能需入監的情況下,有滯留境外不歸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裁定自10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失竊25元奶茶包耗時3年半追討 法官撂重話「司法過勞自找」
有一名楊姓女子2020年在桃園市某超商消費,店員指控她偷竊2包25元奶茶包,檢方依竊盜罪起訴,在一審法官判楊女無罪後,檢方不服再提上訴;此案偵審前後耗時超過3年半,更鬧上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法官質疑檢方為了50元奶茶包追求公平正義,卻沒考慮付出的資源,認為司法過勞都是自找的,已將檢方上訴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楊女在2020年11月12日於桃園市某間超商消費,她先拿了2包25元奶茶包,在店內逛了一下,最後只拿1支冰棒到櫃台結帳,但她準備離開時,店員卻叫住她並聲稱「有看到妳拿奶茶包」但未結帳;楊女否認有順走奶茶包,還讓店員檢查包包,確實沒有看到奶茶包。事後店員請店長調閱監視器,看到楊女確實有拿1包奶茶包,清點商品數量時,架上奶茶包也剛好少了1包,因此店長立刻報警,檢方也依竊盜罪起訴楊女。楊女出庭時否認犯罪,她解釋自己有從事團購,有拿奶茶包到休息區拍照,記錄包裝數量方便比價,但她後來忘記把奶茶包放到何處,不過她強調絕對沒有偷走。桃園地院一審,依雙方證詞、監視器影片,認為無法證明楊女偷竊,判處楊女無罪,但檢方卻不服提起上訴。怎料,這起偷竊案在各種程序下耗時超過3年半,期間楊女不僅被多次傳喚、拘提,還因為未遵期到庭被通緝3次和羈押,但一審法官已判她無罪,導致國家至少要賠償18000元,連證人都為了警詢奔波8次。偷竊案鬧上高等法院後,法官認為撇開法院付出的人力和資源,光是警方調查期間,多次拘提、查緝和解送楊女和製作警詢筆錄,加上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論告、提起上訴、二審論告,一審公設辯護人多次到庭辯護,都是在浪費司法思源。對此,高等法院法官痛批,實現正義是需要成本,但為了檢察官所謂的「竊取50元之奶茶包」的正義,是否真的有必要追訴,更引述一名經濟學者的話,「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也必須考慮背後所付出的資源;而且,司法女神的長臂,顯然也只環抱有限的空間」。最終法官因為檢察官未能在積極舉出新證據,證明楊女確實有偷竊行為,認定一審判決無不適當,判楊女無罪,駁回檢方上訴,不得再上訴。並指出台灣司法一直有「過勞司法」、「司法負擔過重」的聲音,回顧這起訴訟,顯示司法過勞其實是司法人員自己製造出來的。
台版神鬼交鋒?女通緝犯躲18年期間出國39次 她靠「這招」騙過外交部
高雄一名王姓女子2003年因涉入非法輸入化學合成麻醉藥品案被判刑8年6個月,但王女沒有入監遭通緝。王女父親愛女心切,見看護楊女的年齡、外貌相仿,竟異想天開收養楊女,之後造假身分讓女兒冒名過活,期間更是成功出入境39次。直到2021年王女徒刑執行時效撤銷通緝,她想改名辦護照展開新生活時,被外交部人員察覺有異,如同電影劇情般的頂替人生才曝光。對此,高雄地院依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冒名使用他人護照罪,共39罪判王女各7至8月有期徒刑,應執行3年;經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改判徒刑1年6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王女2003年因涉及非法輸入化學合成麻醉藥品罪,遭判刑8年6月,結果她並未入監服刑,開啟了通緝逃亡生涯。王女父親擔心愛女被抓,見看護楊女的年齡、外貌相仿,委由楊姓女看護先藉收養更改姓名,使其姓名跟王女一致,再利用對方身分辦假身分證、護照,雖然提交的資料是楊女,但上交的照片卻是王女,藉此魚目混珠,讓女兒冒名過活。期間,由於護照有10年期限,快過期前王女還用同樣手法,委託旅行社成功換發「假護照」再次成功,就這樣直到2020年徒刑執行時效消滅撤銷通緝,王女得以脫免8年半有期徒刑執行。之後,王女打算重新展開新生活,她2021年前往戶政事戶所,想要改回舊名,但更新護照時,被外交部南部辦事處人員察覺照片有異,據此函請警方調查,才讓王女假冒身分18年的事件曝光。此案經檢警調查,竟發現王女在2012年起至2016年間,冒用身分持「假護照」成功出入境高達39次,短則當日出入境,長則4至5天。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王女自知遭通緝,多年來竟使用假護照出入境達39次,還因此脫免8年6月徒刑,依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冒名使用他人護照罪,共39罪,判王女各處7至8月徒刑,應執行3年徒刑;楊女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王女不服再上訴,案經二審至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認為王女雖非法出入境39次,妨害護照管理使用正確性,擾亂國際往來秩序,並漠視台灣司法暨邊境管理公權力;但每次出境僅1天或多天不等,期間甚短,顯見並無逃亡動機,且被告目前因罹患肺腺癌,有持續治療必要。此外,王女案發後還有持續擔任志工、認養無維持生活能力老人等,可認為有盡力彌補過錯之意,據此改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猥褻案上訴二審!宥勝庭後鞠躬道歉 晚間再發聲:持續反省回饋社會
男星宥勝被控猥褻女助理,遭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4)首度開庭,宥勝2度透過鏡頭鞠躬道歉,並於晚間在臉書發文「我真的錯了。我對不起受傷的女性,也對不起家人與信任我的朋友,真的真的,很對不起。我希望用能更多正確的未來,來展現自己全心的懺悔、認錯與改過。」宥勝涉嫌強制猥褻案上訴二審,高院今日首度開庭,採不公開審理。他於庭訊後步出法院,面對鏡頭鞠躬道歉,強調自己對於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非常愧疚」,想向受傷的女性表達最深切歉意,接著說他辜負家人、朋友、社會的信任,隨後再次鞠躬說「對不起」,彎腰8秒之久。宥勝表示,他會努力地、深切地去悔改及反省,並透露上訴的原因是想爭取改過自新的機會。由於案件仍在審理中,宥勝並未透露開庭細節,但希望爭取緩刑。此外,宥勝晚間也在臉書發文,「我真的錯了。我對不起受傷的女性,也對不起家人與信任我的朋友,真的真的,很對不起。」宥勝提到,「我希望用能更多正確的未來,來展現自己全心的懺悔、認錯與改過。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與譴責,我虛心接受所有指教。但案情之事我未來將不會再提起,一切交由司法做最後裁定。再次對自己過去的錯誤深深致歉,我將持續深刻反省,並回饋社會,永遠悔改。」◎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被控舔耳摸胸女助理!宥勝遭判刑提上訴 庭後2度鞠躬道歉「非常愧疚」
藝人宥勝(王宥勝)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先否認犯罪,後來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但對方拒絕。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4)首度開庭,採不公開審理。宥勝庭後兩度透過鏡頭鞠躬道歉,希望能緩刑。宥勝說,對於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非常愧疚」,想向受傷的女性表達最深切的歉意。他說了句「對不起」後,彎腰鞠躬。宥勝眉頭深鎖,說他辜負家人、朋友、社會的信任,接著又再次鞠躬說「對不起」,彎腰8秒之久。「我會努力地、深切地去悔改、去反省」,宥勝說完雙手合十,並說上訴的原因是希望爭取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案件仍在審理中,宥勝未透漏開庭細節,但希望爭取緩刑。 藝人宥勝(見圖)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在媒體包圍下走進法院,不發一語。(圖/中國時報記者郭吉銓攝)檢方起訴,2016年底某日宥勝結束工作,提議送女助理返回對方新北市新店區的住處,女助理同意,於是駕駛宥勝的車子返家,2人抵達後,宥勝藉口要借廁所進入女助理的屋內。宥勝上完廁所後未立即離開,突然以面對面姿勢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解開女助理的內衣,以舌舔耳,再以手摸胸對女助理猥褻;女助理不從抵抗,宥勝才停手。檢方分案偵辦,將宥勝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並指宥勝的行為使事實晦暗不明,以求脫免己身罪責,就犯後態度來說,難以認定他有懇切悔悟之心,且宥勝希望影響司法審理的過程中,更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上的壓力及傷害。一審指出,考量被害人、公訴檢察官對宥勝犯行的科刑意見、宥勝的智識程度以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宥勝前無任何前科紀錄的素行,再審酌他犯罪動機、情節、目的、手段等,依法判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彩鑽女王」蘇怡涉非法吸金逾5億 二審改判9年6月
有「彩鑽女王」之稱的彩石珠寶董事長蘇怡,涉利用高年息投資方案,非法吸金逾5億元,並否認犯行,依涉犯銀行法遭新北地院判刑10年徒刑。檢察官及蘇怡均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4日撤銷改判9年6月,並沒收犯罪所得。據判決書,蘇怡2015年起擔任彩石珠寶負責人及董事長,招攬他人投資並設計「投資人獨自購買完整鑽石」、「投資人與其他投資人或彩石公司合資購買高價值鑽石」,以及「投資黃金」等三種類型投資方案,分期給付約年息5.76%至60%不等的利息,部分方案合約到期後可請求返還本金,吸引投資者。有意投資者可透過參觀門市等方式洽詢投資方案,也可經邀請後前往彩石公司設置之私人會所參觀、採購鑽石,並由蘇怡等人親自詳談投資方案;彩石也會開設免費珠寶鑑賞及教學課程,吸引投資者,蘇怡藉由投資方案吸金數億元。蘇怡將款項連同4.8億不法所得當作鑽石基金,向私人高利貸借款,趁鑽石價格上漲後賣出,用以支付投資人本金及利息,未料購入過多鑽石加上承諾利息過高,彩石2019年8月起無力支付投資人利息,導致多人拿不回本金後,全案才曝光。台灣高等法院表示,蘇怡因涉犯銀行法,遭判10年有期徒刑,原先否認犯行,上訴後坦承部分犯行。其犯罪事證明確,原審據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但原判決未審酌蘇怡已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並賠償等原因,撤銷原判決改判。
沈慶京進看守所健康持續惡化 律師趕赴法院聲請交保停押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但沈進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且持續惡化,律師曾以此聲請抗告遭高院駁回,沈的律師今赴看守所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沈的辯護律師越方如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希望法院基於人道立場,准其交保。沈慶京因涉嫌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事後行賄應曉薇4740萬,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及相關企業,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沈獲准。沈慶京進入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律師為此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遭駁回,沈也被民眾目擊坐輪椅,由看守所人員戒護就醫檢查,檢方提訊沈二次,沈都坐輪椅出庭應訊。沈的律師今發現,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沈的辯護律師越方如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說,「我們希望能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他(指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越說,沈和上一次不同,今是另外的狀況,他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他今天好像上吐下瀉。」媒體問越今晚到法院的目的,越說,就是為沈聲請具保停押。媒體問她法院會准嗎?越回答「我覺得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
縱火慘劇再掀波瀾!27歲男子殺人罪判14年 定讞後監護5年
27歲的陳姓男子,因屢次縱火犯罪而被法院判刑,2022年9月,在桃園的一處公寓縱火,結果導致1名印尼籍女看護不幸喪命,經過一系列法律程序,最高法院最終裁定陳男以殺人罪等罪名判處14年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還需在專門機構接受5年的監護。陳男自幼患有中度智能障礙,並被診斷出有行為規範障礙症和情感障礙症,問題行為早在國小三年級時便已顯現,隨後在高中時期出現了偷竊和縱火等行為,儘管擁有基本的溝通理解及生活自理能力,仍無法控制其縱火的衝動,陳男明知縱火是違法行為,但於2022年9月3日凌晨,仍使用自備打火機點燃雨衣,導致雨衣燃燒並熏黑擺放在附近的瓦斯桶。同年10月13日凌晨,陳男再次在騎樓內縱火,這次火勢迅速蔓延至機車和高壓電板,最終引發大火,此火勢猛烈,並且煙霧彌漫,住在公寓上層的印尼籍女看護在逃生過程中因為濃煙和火焰無法及時脫身,造成全身大面積二至三度燒傷,並因熱休克而死亡。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陳男有多次縱火紀錄,顯示其自制力不足,在審理過程中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坦承,並表示未來不會再犯,雖然其未與被害人或其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但其悔罪態度被法院考慮,最終,法院以殺人罪判他14年有期徒刑,並在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要求在相當處所接受5年監護。案件經過上訴程序,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最高法院也維持原判,案件最終定讞。
柯文哲重開羈押庭 民眾黨:賴政府司法追殺不會停
台北地院5日下午將重開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羈押庭,台灣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共同召集人黃國昌、李偉華與立委林國成、張啟楷、台中市議員江和樹、台北市議員黃瀞瑩、秘書長周榆修在小組會議後,表達三點立場:第一、全黨齊心捍衛柯文哲主席清白;第二、全黨黨公職人員及立法院黨團,將堅守崗位發揮監督制衡力量;第三、針對民進黨賴清德政府,利用司法手段對柯文哲主席進行政治攻擊、司法追殺,侵蝕台灣民主法治表達嚴正抗議。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遭檢廉約談搜索後,檢方配合特定媒體、政治人物、名嘴等持續散布不實訊息,誣指柯文哲主席清白,北檢沒說的,媒體全說了,此做法嚴重誤導輿論,也讓司法獨立公正精神飽受質疑。黃國昌說,這將是一場長期抗戰,來自民進黨賴清德政府的政治攻擊及司法追殺,不會因為更裁結果出爐停歇,還會不斷持續下去;而對於這些司法追殺,柯文哲一如往常冷靜沉著應對。黃國昌強調,柯文哲希望全黨黨公職人員務必在各自工作崗位上,堅守本分,將戰力發揮到最大,以回應支持者期待,因為只有認真工作、好好生活,才能面對接下來的衝擊挑戰。黃國昌說,感謝支持者相挺,希望大家秉持柯文哲「理性、務實」的理念精神,好好在各自崗位上正常生活。「荒腔走板的違法濫權情事正在踐踏台灣法治,檢調以洩密片面扭曲事實,以虛假訊息引導輿論風向和輿論操作,台灣民眾黨表達嚴正抗議。」面對近期的偵辦動作,黃國昌指出,此舉不只是傷害民眾黨,更是傷害所有台灣人長期以來所建立的民主自由,我們絕對不能容忍新的黨國體制、黨國幽靈,盤據在台灣土地上。黃國昌質疑,這些特定媒體散布虛假訊息,到底誰在放話?只有標題卻沒有內文的報導,消息究竟從何而來、依據何在?黃國昌強調,柯文哲即使面對檢調單位長時間壓迫欺凌,其心志依然非常堅強,並要求全體黨公職,務必做好自己的工作,立法院黨團持續發揮強力監督制衡角色回應支持者期待。黃國昌批評,從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理由書中,完全看不到所指控「柯『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的具體事實及依據為何。至於對於柯文哲是否會拒絕交保,黃國昌說,柯非常無論法院裁定結果為何,短時間內都不會停止,檢方就是在「羅織罪名」要把柯文哲關起來,因此接下來的法律行動,柯主席會在適當時間和適當方法表達態度。媒體關注若柯主席遭羈押禁見,是否會被開除黨籍?誰將會代理主席?中評會主委李偉華表示,現在沒有存在這個問題,目前全黨團結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黃國昌也表示,柯文哲主席目前為請假階段,現在沒有存在代理黨主席的問題。至於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指稱,柯主席以選舉補助款購買商辦之金流和京華城案有關聯,黃國昌嚴正抗議,鍾小平議員所提出的質疑和「潑糞依據」在哪裡,鍾小平議員不負責地說爆料內容來源是「引述媒體報導」,但卻無法指出是哪個媒體。
北檢不滿柯無保請回提抗告 高院表示「今晚不裁定」!關鍵3法官是他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柯歷經3天3夜司法車輪戰和院檢馬拉松式訊問後,台北地院2日凌晨認為柯犯罪嫌疑不重大,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今天下午5時向北院遞狀,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請求高院撤銷柯原裁定。高院今晚表示,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北院傍晚將北檢及彭振聲抗告狀、聲押卷證,一併送高院。高院晚間組成合議庭,審判長許泰誠審判長、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但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柯文哲30日清晨被檢廉到家中搜索,中午被帶進廉政署,之後移送北檢,聲請提審遭駁,檢方聲押後限制閱卷,直到1日晚間8時,法院才開聲押庭,凌晨3時裁定柯無保請回。北院裁定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柯是否明知都委會違法而圖利京華城,或柯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柯文哲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法官認為,柯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柯的主張有所依據。此外,檢察官所提事證還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不能認為柯就彭振聲、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直指檢方舉證不足,不符「犯罪嫌疑重大」的要件,裁定柯無保請回,彭振聲則裁定羈押禁見。北檢及彭振聲均不服,今天下午各提起抗告。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檢方下午5點抗告書送至法院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則不服法院裁定,已於稍早補強柯涉嫌貪污收賄及圖利的事證,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後續將由高院裁定是否駁回或是撤銷裁定。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而北檢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經檢察官補強證據後,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應曉薇、沈慶京捲京華城收押 看守所律見後最快抗告時間曝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檢調發現她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超過4740萬元「善款」,並作為牽線人協助遊說市府提高容積率從中牟利,收賄嫌疑重大,兩人上周遭聲押禁見,兩人律師2日一早赴土城看守所律見,最快今天下午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檢廉比對京華城案相關金流,發現在便當會、協調會期間,沈慶京透過旗下子公司,匯了多筆款項至應曉薇所屬的相關協會帳戶,金額逾4500萬元。檢廉以貪污被告身分約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與陳佳敏。之後檢方以有串滅證、逃亡之虞,聲押沈慶京、應曉薇與吳順民等3人。至於王尊侃以500萬元交保,助理陳佳敏以200萬元交保,陳玉坤以1200萬元交保。知情人士透露,2020年3月,應曉薇在首次便當會上提出京華城容積問題陳情案,6月23日、7月1日又舉辦2場協調會,促成容積獎勵20%的「方案四」;之後2021年1月,再度舉辦協調會,4月21日、8月10日分別舉辦2、3次便當會,9月9日決議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檢廉調查,沈慶京涉花4500萬元行賄議員應曉薇,透過應女遊說、施壓柯市府放寬京華城的容積率至840%,而沈、應二人對金流去向交代不清,台北地院上月29日依涉嫌貪汙,裁定應曉薇羈押禁見,30日凌晨裁定沈慶京羈押禁見,兩人律師今律見後最快今提出抗告。
父親送「砂鍋魚頭」挨告賄選 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當選無效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30日宣判二審宣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父親黃忠信與辦公室主任,因涉嫌贈送「砂鍋魚頭」等禮盒給多名樁腳、影響投票意向,當選無效,全案確定。黃俊哲的父親與其辦公室主任唐龍輝,遭控在2022年新北市議員選舉期間,涉嫌贈送「高級砂鍋魚頭禮盒」給多名樁腳,新北地檢署因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然而,一審判定當選仍有效,但經檢方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於30日一百八十度逆轉判決,認定送禮盒算是賄選,進而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故改判當選無效,黃俊哲確定失去本屆議員資格。對此,新北市議會秘書長陳王正源指出,基本將由落選頭民進黨籍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遞補,但仍需等待新北市選委會發布遞補公文,才能確定就職遞補日並辦理就職典禮,流程一班約需一個月。據了解,2022年新北市第五選舉區(板橋區)議員選舉中,應選出名額9席,含婦女保障名額2席,可投票人數達44萬6,836人,投票數有26萬2,252人,投票率來到58.69%,其中近98%為有效票,達25萬6,436人,有望由該屆落選頭、得票1萬3,514票的石一佑遞補。陳王正源說,過去法院判決文會給行政院辦解職後,地方選委會才會遞補,並依照當選資格給證書,工作流程不一定,最快可能一個月到一個半月之間,至於是否趕得上9月底本屆議會第四會期,還是要看流程,沒個準。本刊調查,2012年10月,黃俊哲於新北市議會第一屆議員任內,也遭判當選無效而解職,當時是由同黨籍林水山遞補,如今林水山已退休淡出政壇。對此,黃俊哲低調暫未回應,而石一佑則向本刊表示,仍以收到公文確定就職公告為準,自己一直在從事公益活動,長期追蹤的「國三生割頸案」9月底也將宣判,保持平常心。
高院判刑8年8月!何壽川強調公司無損害 上訴捍衛清白
台灣高等法院27日對於涉及三寶集團的案件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將何壽川判處有期徒刑8年8月,罪名依《證交法加重特別背信罪》,判決引發廣泛關注,何壽川的委任律師余明賢對此判決表示深切遺憾,並宣佈將繼續上訴以維護其清白。余明賢律師指出,高院的判決雖然確認何壽川未曾收受不當利益,也未挪用永豐金租賃的貸款資金給三寶集團,或將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的資金據為己有,卻依然判決其有罪,顯示出判決的矛盾和不公。根據判決,高院認定永豐金租賃對三寶集團的貸款是以收取高額利息的方式進行,且貸款利率遠高於一般銀行,還要求充分的擔保品,結果獲得超過20億元的新台幣利潤,高院卻認為,該筆資金所投資的1788大樓的收益中3.56%的部分,應當再分配給永豐金租賃,這一點在商業實務及一般認知中顯得不切實際,矛盾重重。余律師進一步闡述,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對1788大樓的投資,是以當時市價的60%從破產中的美林證券處購買股權,這是高利潤低風險的商業投資,經過公司專業經理人嚴謹的內部評估,何壽川本人並未參與或影響任何公司決策。余律師表示事實上,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已經完全收回本金並獲得每人389萬美元的投資收益,顯示投資並未造成任何損失因此,高院的判決忽略客觀證據,錯誤地認定何壽川挪用資金以填補三寶集團的資金缺口,這一點完全不符合實際情況,判決對於何壽川不公正指控已經造成其公司的極大困擾,何壽川將不惜一切代價繼續上訴,捍衛自身的清白和聲譽,誓言不放棄。
集團創辦人何壽川涉三寶案放貸 高院判刑期至8年8月
永豐集團創辦人何壽川因涉及挪用旗下公司資金及非法放貸,遭控加重特別背信罪,一審被判刑8年6月,案件進入上訴程序後,台灣高等法院於27日作出二審判決,何壽川被加重刑期至8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本案起源於檢方指控何壽川與李俊傑共同投資「1788大樓」案,何壽川明知Giant Crystal公司只是李俊傑設立的境外紙上公司,卻仍指示永豐金控與永豐銀行的海外子公司非法放貸共計6000萬美元,檢方調查發現,何壽川與李俊傑事先密謀,將其中1200萬美元,也就是新台幣約3億元,作為1788大樓的個人投資款。除了這筆放貸,檢方還發現,何壽川另行指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以預付上海辦公室租金為由,分別挪用850萬美元給李俊傑,並以購買Giant Crystal的可交換公司債作為掩飾,更為嚴重的是,何壽川還指示永豐金的海外子公司非法放貸給三寶集團旗下無實質營運的J&R公司,總額達到1億7700萬美元,最終使永豐集團陷入風險。台北地方法院在2020年11月20日一審宣判,何壽川因犯下重大金融罪行,被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該案共涉及20名被告,其中6人被判刑入獄,3人則得以易科罰金,另有2人獲緩刑,9人被宣判無罪。其中,何壽川作為永豐集團的最高負責人,被認為在整個案件中扮演主導角色,且對集團各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法院認為其肩負更重的忠誠義務,因此在本案中判處最重刑期,與他同案被判刑的其他人包括時任永豐餘董事長邱秀瑩,被判刑4年8個月;前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被判4年6個月;時任法務主管詹舜翔則被判4年有期徒刑;時任元太科技董事長劉思誠被判刑3年5個月;三寶集團財務經理王玉玲則被判刑3年7個月。在得知判決後,此案當事人何壽川的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高院判決已經肯認何壽川先生並未收受所謂「不當利益」,亦未將永豐金租賃貸款予三寶之資金,以及永豐餘投控、元太科技之投資據為己有,沒有掏空公司的事實。何壽川先生對此判決深表遺憾,將繼續上訴,以捍衛自身的清白。余明賢律師表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針對1788大樓案之投資,是以當時市價之6折向破產之美林證券購買釋出的股權,是高利潤、低風險的商業投資,且經過各公司專業經理人嚴謹的內部評估程序,何壽川先生並未參與,也未曾以任何形式影響各公司之決策。余明賢律師指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已全數收回本金,並獲配各389萬美金之投資收益,沒有任何損害。高等法院忽略客觀的事證,認定何壽川先生挪用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之資金以填補三寶集團收購1788大樓股權之資金缺口,實屬錯誤。
台大癌醫護理師遭病患2度性騷擾 繼承人要幫賠20萬
台大癌醫分院一名女護理師遭住院化療的男子性騷擾,護理師憤而提告,然而男子卻在訴訟期間去世,最終台灣高等法院判男子的繼承人須賠償20萬元。判決出指出,護理師指控,自己在確認男子是否訂晚餐時,對方將頭部靠近自己的胸前,當時護理師以為男子想要看清楚自己掛於胸前之識別證上名字,遂將識別證稍微往前拉近男子的臉部,沒想到對方卻趁其不備,伸手觸碰護理師的胸部,對其性騷擾得逞。隔天護理師巡房時,男子更進一步坐在床上,將雙手圈住護理師的左大腿,甚至往上滑動至腿根處,還觸碰到護理師的下體,二度性騷擾得逞,這也讓護理師忍無可忍,決定提告。護理師控訴,男子的行為侵害了自己的身體權,使自己在精神上承受極大的痛苦,請求賠償20萬元,然而男子在訴訟期間去世,護理師依據繼承法請求男子的繼承人在所得遺產範圍內賠償。最終法官審酌後認為,根據《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男子的繼承人應在繼承遺產範圍內,對護理師的損害負清償責任,因此判決男子的繼承人須支付護理師20萬元,此外,法官指出,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送達男子繼承人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本案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