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昨「6車追撞」釀1死2傷 台積電副理熱心警示卻慘被撞擊身亡
國道3號香山段南下108.6公里處昨(4)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本起事故共有6輛汽車連環追撞3人送醫;其中2名熱心駕駛為示意後方來車前方有事故,而拿著手機開啟手電筒在車道上警示,未料卻仍慘被來車追撞,進而造成當中1名賴姓台積電副理不幸身亡,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與肇事責任將由相關單位調查釐清。據了解,該起事故原先為5輛汽車在外側車道發生追撞,且當時也未有任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後許姓、賴姓駕駛雙雙下車,並拿出手機打開手電筒在車道上揮舞,為的就是要警示後方來車注意前方事故,以避免再次發生追撞,不料隨後行駛而來的第6輛車竟也反應不及,直接將2人撞倒在地。新竹市消防竹局表示,於昨(4)日晚間6時31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國道3號南下108.6公里外側有車禍事故,且現場有2名傷者需送醫救治;救護人員獲報到場時,發現2名傷者皆為駕駛,且因遭到後方車輛撞擊而身受重傷橫躺車道上,隨即將2人以及現場另1名身體不適之傷者送往醫院救治。經查,由於前方4輛汽車撞成一團,導致各車輛後車廂均無法開啟取出警示牌,而許姓、賴姓駕駛2人係因第5部休旅車當時正掀起後車廂,擔心後方來車看不見車燈,遂趁著其他駕駛尋找警示牌的同時,熱心拿出手機手電筒警示,未料卻慘遭第6輛車再度撞擊,導致其中1名在台積電任職副理的賴姓駕駛因此不幸身亡。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酒測結果與肇事責任等細節,仍需尚待警方調查後釐清。國道警察第六大隊呼籲駕駛人,汽車發生事故但車輛尚能行駛時,應立即開啟雙黃警示燈,或將車輛儘速移至安全處所,人員應站立護欄外或護欄邊,切勿站立車尾處,面對來車時務必全程注意安全,以防止二次事故發生,共同維護全體用路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