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
」 中華人權協會 柯文哲 司法廢死釋憲案周五宣判 審議式民調八成反廢死
由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廢死釋憲案」判決結果將於20日出爐。中華人權協會與台灣審議民主協會18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審議民主公民會議成果,調查發現,參與公民會議的公民仍有8成以上反對廢除死刑,主張廢死者從17%大幅降為9.2%,未表態者由1.4%提升至10.6%。此次成果發表會由高思博主持,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引言,台灣審議民主協會理事長朱雲鵬、政治大學教授廖元豪、中研院教授楊文山進行結果分析,計畫於5月20日啟動,6月20日完成第一階段大樣本民調,共有3003位樣本;7月13日進行第二階段審議式公民會議,有141位公民參加並進行後測。經調查發現,參與公民會議後,主張廢死者從17%降為9.2%,反對廢死者由81.6%下降80.2%,未表態者由1.4%提升至10.6%,顯示反對「廢除死刑」者超過8成。高思博表示,經過審議會議後,反對廢死者的比例維持在80%左右,反而是支持廢死者明顯減少,轉為不表態,可見廢死與否,對民眾而言,仍屬於過度理想化的概念,需要停一停,並期盼大法官以司法公信力為念,切莫執著於政治或個人價值而與社會價值觀對立。高思博指出,這屆大法官的任期將屆,他呼籲大法官應該以司法公信力作為最核心的考量,並對大法官被提名人喊話,司法積極主義不能濫用,否則將傷害司法公信力;尤其如果要依憑特定的政治力量貫徹個人價值觀,與社會價值觀對立,是自毀司法公信力之舉。高思博呼籲立法院,此次民調跟審議民主的結論都顯示,民眾絕大多數支持死刑,但也認同死刑制度有改善空間,將來不論憲法法庭如何判決,立委都可以思考如何改善,讓司法制度更加完善。
柯文哲隨身碟記載「收沈慶京1500萬」! 民眾黨要司法單位說清楚 北檢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弊案,日前被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稍早《鏡週刊》等媒體指出,檢廉專案組在搜尋柯文哲住處時,意外查獲一隻關鍵USB隨身碟,其中記錄顯示2022年收取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涉嫌賄賂罪。對此,民眾黨表示,請北檢說明該新聞之真實性,不要想只以一句「不予證實」,撇清責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稍早《鏡週刊》等媒體指出,檢廉搜索柯住家搜出USB隨身碟,其中記載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圖/劉耿豪攝)據《三立新聞》及《鏡週刊》報導,先前檢廉第一次搜索柯文哲住家時,扣走關鍵的USB,裡頭有「神秘帳冊」,USB上標註「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顯示柯文哲2022年時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這筆記錄與京華城改建建照核發的日期高度吻合,這份以EXCEL檔記錄的關鍵帳冊,內容密密麻麻,帳冊內還包括集團總裁以及科技業大老,顯示柯文哲的政商關係非常好,專案小組因此對柯文哲的賄賂嫌疑提出質疑。按照政治獻金法,個人捐獻以10萬元為上限,營利事業則是100萬,遠遠都低於柯文哲帳本中所記載的1500萬,除此之外,北院裁定,柯文哲明知將容積率提高到超過560%,違反法令仍堅持推動,讓沈慶京跟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檢廉也懷疑1500萬的帳疑似出現對價關係。民眾黨進一步表示,若檢方掌握此證據,為何不在聲請羈押時提出。(圖/周志龍攝)柯文哲若違背職務收賄,最重得面臨10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柯文哲自行記下的這筆帳,也間接讓檢廉對於京華城案金流輪廓逐漸清晰。對於相關報導,《中時》引述民眾黨回應,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卻看到《鏡週刊》與《三立新聞》搶獨家,以未經證實的消息,影響社會輿論與法官心證。民眾黨也試問,中華民國司法「偵查不公開」原則,是否已經完全被視為無物、踐踏腳下?請北檢說明該新聞之真實性,不要想只以一句「不予證實」,撇清責任。民眾黨還痛批,若檢調如此大膽,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恣意與媒體勾串違法,如何讓人民信任司法還有基本可信與尊嚴?民眾黨也質疑若檢方掌握此證據,為何不在聲請羈押時提出,而是「趁柯主席無法自辯的時間,製造操作這種片面扭曲的不明資訊」,傷害柯文哲名譽,更讓台灣民主法治與司法公信力再度重創,另外要求司法單位應即刻說明自清,不要只躲在媒體背後操縱輿論,或放任媒體道聽塗說,戕害司法尊嚴。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不予置評、無法證實」,並表示無法確認相關細節,對於台北地院決定將柯文哲收押禁見,主要理由是涉及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存在串證風險。案件目前仍在偵辦中,檢察官將依據調查結果釐清相關事實。
柯P被押 國民黨團公開呼籲檢方法院審理勿受外力干預
針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法院羈押,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強調,北院分別針對北檢聲押柯文哲,開過兩次羈押庭,昨日北院承審法官在「程序庭」即有言在先,要求北檢不得在發回更裁程序中提新事證,理論上,兩次羈押庭審查的事證應該完全相同,但為何兩個庭的承審法官見解差這麼大?畢竟「一種事證兩套標準」,已讓民眾難以理解,法院裁定標準究竟為何?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針對柯文哲昨日被押予以回應。林思銘代表國民黨立院黨團,呼籲檢方辦案應該嚴守正當法律程序,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勿忘物縱釐清真相。黨團也同時呼籲法院,不應有兩套標準,同樣事證,不同法官見解居然南轅北轍,做出完全不同裁處,「如何讓人民信服、司法公信力又何在」?林思銘說,法官應該要超然獨立於政治之外,相同事證應該有相同審查標準,不應受到外界任何勢力影響,公正無私的進行審判,人民才會對司法有信心。他同時質疑,綠營強烈質疑京華城案,但反觀高雄國賓飯店改建案,市府給予高達1142%的容積率獎勵,比柯市府給京華城的容積獎勵更高。高雄市政府原本強調沒有問題,近日卻又突然改變說法,說要委託內政部邀公正客觀的第三方機構重新評估。他指出,台北國賓飯店容積獎勵僅有894%,高雄國賓容積獎勵卻比台北國賓與京華城案更高,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合理?固然高雄國賓與台北京華城案,基本性質不同(一為危老、一為都更),但黨團呼籲檢方,都應針對兩建案的容獎比例、危老係數進行調查,查明背後是否有人為操作,「北高容積獎勵標準不一致,是否暗藏玄機」確實有必要查明。林思銘也「誠心呼籲」民眾黨立委,在新會期要打起精神,在野力量一起努力繼續監督政府施政,為人民打拼,只要理念相同、價值判斷一致,不論法案、預算、人事權審查,藍白都有很大的合作空間。稍後,林思銘在回答媒體提問時,也再次重申,京華城是否為弊案,黨團充分尊重檢調、法院的審理判決,但之所以提出呼籲,是期待檢方偵辦要嚴守正當法律程序,法官也不要因為任何外部勢力干涉,超然獨立辦案,與藍白合作無涉。林思銘並表示,媒體報導,法院懷疑柯P拒絕被搜索、涉嫌滅證,但他要以過去從事律師過來人的經驗說句話,其實一般民眾聽到檢方要搜索都很緊張,而且檢方搜索還會翻箱倒櫃鉅細靡遺,天花板都不會放過,應該沒有所謂滅證的問題。他還說,檢方應該已經掌握不少證物,但第一次法院仍認定證據不足,尤其檢方迄今沒提出涉案金流的證據,朝圖利罪方向發展,但圖利罪要證明屬故意、實質影響,其實不容易,如果沒查到金流,外界當然會質疑羈押柯是否被帶風向?收押禁見在野黨主席是否為偵查過程中的最好選擇?當法院已經做過一次無保飭回裁處下,昨日北院收押禁見的目的究竟為何,也難怪外界有質疑,檢方院方其實都有檢討空間。
因應柯文哲遭搜索緊急召開中央委員會 民眾黨:捍衛主席清白
北市京華城容積弊案狂燒,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30日帶著辦案人員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住處及「台玻大樓」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住處等地進行搜索,12時11分柯文哲夫婦進入廉政署,最新消息指出陳佩琪將列為證人協助調查。因應檢廉搜索行動,民眾黨今日緊急召開臨時中央委員會,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於會後舉行會後記者會,表達力挺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記者會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說明決議內容,今天下午召開臨時中央委員會,會議中為了因應檢察官及廉政署搜索民眾黨中央黨部、主席台玻辦公室、主席住所,達成4點決議。首先,即刻成立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共同召集人包含中央委員林富男、中評會主委李偉華以及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並納入黨公職等擴大參與,全黨齊心、團結力挺柯文哲,捍衛清白。第二點,早上民眾黨中央黨部竟然遭到搜索,民眾黨第一時間就表明配合調查,但不應逾越偵查必要範圍。然而,在告知中央黨部未設有主席辦公室後,檢調仍執意於黨部同仁工作空間進行摸索式蒐證,意圖令人費解。第三點,檢廉如此大動作進行搜索國內主要政黨中央黨部,究竟有何具體事證、正當性與必要性,如果一再配合政治攻擊與傳媒炒作,將重創司法公信力,民眾黨嚴重要求執政當局出面說明。第四點,呼籲司法應依證據公正辦案、謹守正當法律程序,尊重偵查不公開原則,勿引導外界未審先判,侵害民眾黨與柯文哲名譽,同時譴責特定媒體捏造假新聞,名嘴造謠,製造、抹黑柯主席言論。另外,黃國昌也一再強調,並沒有存在代理黨主席問題,依黨章規定是不是有代理主席問題,是由中評會委員討論。
鄭文燦貪汙弊案開接押庭!桃園地院突宣布「閉門審理」拒旁聽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爆貪汙弊案,於擔任市長期間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簡稱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昨(27日)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桃園地院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桃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突然宣布採「不公開審理」,引起外界質疑聲浪,對此桃院也回應了。回顧該案,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疑似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中涉貪,檢方認為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7月11日裁定收押,而桃檢前往其住處展開搜查時,竟在鄭文燦的主臥室搜出現鈔678萬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桃檢昨(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經4小時的接押庭庭訊,法官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被關押在桃園看守所長達48天,鄭文燦終於能暫時擺脫牢籠返家。不過令人疑惑的是,桃園地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派遣法官廖奕淳擔任受命法官,而檢方則出動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及公訴檢察官,但就在開庭前,法官卻無預警宣布「不公開審理」,只是撇除特定條件外,法院審問應以公開為原則,但桃院未給任何理由便閉門審理,恐讓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院今天凌晨表示,由於該案為「審判期日前」的訊問程序,不列入《法院組織法》第86條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因此不在公開範圍內。
民進黨吳崢事先預言暫時處分 司法院4點聲明回應
憲法法庭昨(19日)裁准暫時處分,而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事先預言,引起輿論撻罰及政治介入司法之說。司法院今(20日)晚間發出四點聲明,強調依法無須宣示之判決或實體裁定,通常循例於週五下午對外公告。一、憲法法庭每週評議時間均會事先在司法院官網之行事曆對外公布(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676-1.html),經言詞辯論而須依法宣示之判決,亦會事先對外公告宣示判決日期,其他依法無須宣示之判決或實體裁定,通常循例於週五下午對外公告。以憲法訴訟新制施行以來所作成之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112年憲暫裁字第1號等2則暫時處分裁定為例,對外公告之時間分別為111年3月18日、112年10月20日,均為當週星期五。本件聲請暫時處分前於113年7月10日(三)行準備程序,審判長諭知各造具狀補充陳述意見之3日時限至7月 15日(一)止(扣除例假日),憲法法庭經密集評議討論後,於7月19日(五)作成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並於當日下午依法對外公告,一切均依既定作業流程及法定程序辦理。大法官依法獨立審判,對於各界自行臆測、預告本院公告裁定時間,本院無從置喙,惟至盼各界自重,勿以不實揣測斲傷司法公信力。二、憲法法庭之判決書,應記載參與判決之大法官姓名及其同意與不同意主文之意見,並標示主筆大法官,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33條第2項固有明文;惟依同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裁定並未準用上開規定。換言之,憲法法庭作成之程序或實體裁定,依法均無須標示主筆大法官。以同為依當事人聲請作成之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暫時處分裁定為例,111年3月18日公告當時亦未標示主筆大法官,迨該案作成判決時,始一併公布主筆大法官,本案亦循此前例辦理,並無特別考量。鑑於本案係社會矚目之重大憲政爭議案件,為避免於本案判決前對主筆大法官滋生不必要之困擾,憲法法庭將於本案判決宣示時,一併循前例公布暫時處分裁定及本案判決之主筆大法官。三、憲法法庭應於受理聲請案件後,於憲法法庭網站公開聲請書及答辯書,憲訴法第18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依憲法訴訟案件書狀及卷內文書公開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憲法法庭在網站公開供當事人及不特定公眾閱覽之書狀及卷內文書包含:1.聲請書及答辯書。2.補充聲請書及補充答辯書。3.專家學者、機關或團體提供之專業意見或資料。4.法庭之友意見書。5.其他經憲法法庭認有必要公開之書狀及所附證據、文件,及卷內文書。本案相關書狀及卷內文書之公開,概依上開規定辦理,並無所謂延宕或拒絕公開之情事。至於卷內其他程序事項聲請書狀,例如:聲請迴避、聲請改定期日、聲請閱卷等程序事項書狀,非屬依法應公開之書狀及卷內文書,具狀之當事人如欲自行公開,憲法法庭無從置喙;如有閱卷需求,本得依法提出聲請。四、本院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訴訟案件通常涉及基本人權價值及重大憲政爭議,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後,自應虛心傾聽並接受社會各界公評。惟本案目前係依當事人聲請作成部分准許、部分駁回之暫時處分裁定,並非終局判決,關於本案受理審查標的違憲與否之具體認定,並非暫時處分裁定所能處理,後續將於113年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聽取各聲請人、相關機關就違憲與否論述攻防,並參考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法庭之友提供之多元意見,作成最終判斷。此外,關於今(20)日下午憲法法庭銜牌遭潑漆一事,本院至感遺憾並予以譴責。本院至盼各界理性表達意見,尊重大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徒以毫無根據、捕風捉影的臆測,醜化、詆毀大法官,非但可能間接影響追隨者採取不理性行為,也徒然斲傷終局解決政治紛爭之憲法法庭之公信力,不利自由民主憲政之健全發展。
談光電弊案「該辦就辦」 蔡英文:8年任內無一高層官員涉及貪污
蔡英文總統1日主持113年元旦總統府升旗典禮活動,並發表元旦談話,且在會後接受媒體的提問。有關在野黨陣營對於民進黨政府的綠電弊案提出質疑,蔡英文表示,「該查的就查,該辦就辦」,絕對不會容忍執政團隊的害群之馬跟不肖的個案。蔡總統1日發表「8年,世界不一樣,台灣也不一樣」新年談話,會後針對媒體詢問,光電弊案、兩岸議題、廢死爭議等課題,一一作出回應。有關光電弊案,蔡英文指出,最近日本學者小笠原欣幸提到,在歷任政府中,只有蔡英文政府至今無高層官員涉及貪污被揭發案例,台灣的國際清廉指數也達到27年來最好的成績。蔡强調,絕對不會容忍執政團隊的害群之馬跟不肖個案,該查就查、該辦就辦。針對廢死議題,蔡英文表示,台灣沒有廢除死刑,目前的死刑犯都仍在釋憲法律程序中,她也必須要提醒,無論誰當總統都不能超越法律,因為台灣是法治國家。她指出,死刑存廢議題仍有許多討論,當中牽涉到情感與理性、價值與理念,因此,政府要持續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強化治安、加強查緝幫派組織、增加政府量能、強化社會安全網、完善收容人精神醫療服務,這些政府都在努力,不足之處還需要繼續加強。對於來屆選舉對於3位總統候選人的看法及如何看待民進黨的選情,蔡英文説,總統實在是不適合談選舉,「但大家都知道我支持誰,他今天就站在這裡(賴清德)」,而蔡英文路線不是指一個人,是一個團隊一起創造、一起走出來的,蔡英文路線就是沈著、穩健、令人信賴、走向世界,未來台灣要繼續走向世界,還是從世界脫隊。
台北地院歡送黃國忠卸任 北院、高院、最高法院成女力天下
被稱為天下第一院的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即將卸任,轉調懲戒法院法官,北院2023年12月15日舉辦別開生面的歡送會,現場氣氛溫馨感人,黃國忠表示他是北院出身,一直把同仁當家人,感謝同仁6年來協助,這是他的福報,歡迎未來到懲戒法院看他。黃國忠卸任北院院長後,將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接任,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則將接掌新北地院,加上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及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大台北地區的一、二、三審法院成為「女力連線」,創下司法史紀錄。王梅英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9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王的夫婿為知名法律學者林鈺雄。高院預定2023年12月18日上午舉辦台北、新北、及花蓮等地院院長卸任及新任院長交接典禮。北院院長黃國忠(右)因健康因素提前卸任,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左)繼任。(圖/項程鎮攝)黃國忠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行政廳廳長、最高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等要職,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黃是非分明、改革色彩相當濃厚,且行政執行能力強,司法院當時希望借重他的行政能力,推動北院遷建案、改善北院工作環境,並積極提升法官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都取得重大成果。黃國忠接掌北院5年多來,對於北院的華山遷建案著力甚多,目前已拿到建照,現在正進行文資審議中。此外,黃國忠任內推動北院司法外交及司法互助成果斐然,北院於2023年11月間派出訪問團前往德國參訪,訪問柏林、漢堡、法蘭克福等地法院,法蘭克福地院也與北院表達締結姊妹院的意願。
天下第一院長黃國忠將異動 這兩位司法高層接班呼聲高
被稱為天下第一法院的台北地方法院將有重大人事異動,北院院長黃國忠近日將卸任,擬調為懲戒法院法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下周二(9月12日)審議他的人事案,一般認為過關可能性極大。黃國忠2017年接任北院院長,與法官們和院內人員相處甚佳,不少北院員工聽說黃將去職,都感到依依不捨。至於接任黃國忠的人選,外傳以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最高法院民事庭法官邱瑞祥等人呼聲較高,不過由於近年來中部地區出身的法官或院長,屢任審判界要職,因此也不排除另有黑馬脫穎而出。黃國忠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行政廳廳長、最高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等要職,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黃是非分明、改革色彩相當濃厚,且行政執行能力強,司法院當時希望借重他的行政能力,推動北院遷建案、改善北院工作環境,並積極提升法官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都取得重大成果。黃國忠接掌北院5年多來,對於北院的華山遷建案著力甚多,目前已拿到建照,現在正進行文資審議中;另外,北院7月底審結全國第2件國民法官案件,檢方和承審本案的國民法官們,對北院的充分準備及審判環境都相當肯定。黃國忠為減輕當事人訟累、及減少法官案件壓力,大力推動調解制度,目前調解成立件數全國第一。此外,黃國忠積極改善北院軟硬體設施,並積極向司法院爭取增加人力,成果斐然。此外,北院推動法院外交及司法互助成果斐然,德國法蘭克福地方法院與北院,雙方表達締結姊妹院的意願,細節將再商討。
法官也陷MeToo風波…知法犯法重挫司法公信力 勿讓性平淪為作秀口號
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司法院多次強調性平的重要性,院長許宗力也帶頭上性平課,但接連發生的色法官爭議,包括近期的前士林地院男審判長、前懲戒法院院長性騷案,都讓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下跌。正人須先正己,法官知法犯法性騷,絕不能等閒視之。憲法賦予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及終身職的特別保障,能成為法官是特殊的榮譽,但若行為舉止不能與職務相襯,判人生死或審判性侵害有罪的法官,自己也涉性犯罪,將嚴重斲喪司法公信力。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富商不當往來閃辭,蔡英文總統為整頓司法風紀,找來李伯道擔任改制後的懲戒法院院長,負責法官及檢察官、公務員的懲戒案,豈料李卻在重判石木欽後,也傳出性騷擾案。李遭指控酒後性騷女部屬,還在司法院辦公室送「情書」示意,想擁抱對方,其行為違反《法官法》,情節嚴重更恐構成免職理由,且如果構成刑事罰責,更應移送檢方偵辦,已不是單純的申訴性騷案。許宗力任司法院長逾7年,司法行政管理,似乎無法杜絕失職法官一再闖禍,這牽動人民對司法的敬重與信賴,理應快刀斬亂麻,火速整頓,並找出務實解決之道,別讓性平教育淪為司法院作秀的口號。司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參審,盼挽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但目前大多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及懲戒案,仍由職業法官審理,在法官涉性騷擾案件頻傳的MeToo事件中,曾經或是有可能被問題法官審理到的案件,難免重新被檢視,司法公信力又將再受打擊。
痛批「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 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籲偵辦鏡媒體帝國
不顧外界批評聲浪,NCC昨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董監變更案及上架案,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發出近2千字聲明,痛批鏡電視是「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牽涉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NCC卻視若無物,呼籲檢調莫屈從於黨政與黨媒的壓力,動起來偵辦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鏡電視成立之初由負責籌備的《鏡週刊》社長裴偉擔任董事長,由於NCC要求鏡電視必須與《鏡週刊》切割,裴偉被迫退位,改由曾任大眾銀行董事長的陳建平接任。不過去年3月,陳建平在董事會被政變,掃地出門,隨即選出紙風車創辦人李永豐接任董事長。陳建平昨天傍晚發聲明,指控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本應將貪贓枉法之徒繩之以法,但掌權者卻硬將違法弊案扭曲為股東經營權之爭,試圖模糊焦點遮掩真相。陳建平表示,接任鏡電視後即發現鏡電視內部充斥裴偉違法掏空,然在揭露違法事證後,竟遭拔除董事長職務,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NCC卻視若無物,未予詳查,理論上應獨立自主運作的NCC,選擇閉上雙眼、聽命辦事,徹底棄守應盡的職責。陳建平說,讓他深感痛心的是,鏡電視早已違反NCC「保留廢止權」的附款,裴偉時至今日仍在許多方面與鏡電視牽連甚深,原本以為如此明確的違法,NCC將無從再護航,孰料除了NCC主委陳耀祥再持續包庇,說出真話的三董一監也相繼辭職,徹底剷除內部監督力量。陳建平反問NCC,作為主管機關,委員們個個學識淵博,明知鏡電視違法,為何卻仍稟承上意執意包庇,這樣的官位坐得有何榮耀?還有什麼臉面要求人民信任?陳建平表示,希望檢調能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而非如外傳受到執政者操控、根本不敢查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誠懇呼籲檢調別讓這件弊案繼續沉睡,動起來偵辦,別讓司法公信力再次掃地。
imB吸金案主嫌人脈遍及這高層 時力痛批「翁茂鍾案2.0」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被爆「假債權、真吸金」詐騙約25億元,檢警調查後發現,平台負責人曾國緯(本名曾耀峯)人脈極廣,甚至遍布檢警調高層。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痛批,該案儼然成為「翁茂鍾案2.0」,如何讓人民相信司法公信力?余佳蒨說,媒體報導指出檢警在搜查過程中,赫然發現主嫌曾國緯不僅政商關係良好,更與司法高官包含檢察長、警政署前署長、調查局聯繫國會的高階官員等互動頻繁,imB吸金案儼然成為「翁茂鍾案2.0」,檢警調高層與通緝中的imB吸金主嫌曾國緯過從甚密 ,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余佳蒨指出,主嫌7年來身負多起刑事重案遭通緝,卻依然在外高調行走,從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到地方警察機關,不僅未能積極執法,反倒與通緝犯多次出入高檔餐廳聯誼餐敘,司法人員與黑金人士私相授受的行徑,嚴重傷害社會大眾對司法體系的信任。余佳蒨質疑,從富商翁茂鍾司法弊案,到檢警高官出入88招待所事件,警政司法人員上至地檢署檢察長,下至警察分局長、調查局組長多次帶頭進行違法亂紀之事,如何讓人民相信司法的公信力?如何讓人民相信政府有決心打擊黑金、打擊詐騙?為此余佳蒨嚴正呼籲,司法相關單位應儘速啟動調查,嚴懲涉案不法人員,切勿官官相護,繼續傷害人民對司法所剩不多的公信力。
台灣司法信任度低落 藍營推「妨害司法公正罪」
台北市大安區立委參選人羅智強、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及游淑慧今(21)日共同舉辦記者會,指出台灣有超過一半的人不信任司法,且從中天與NCC的訴訟,就能看出不公正,因此3人首推的第一個聯合政見「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嚴厲打擊關說司法」。羅智強表示,過去立法院就像橡皮圖章,許多政見都一籌莫展,而政見聯盟的形式,是讓立法委員能夠共同替人民需要的政見背書,此聯盟也像是彼此的智庫。「制度改革聯合」首波推動的就是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未來也會擴大政見內容,像是能源政策、民生、經濟和長照等。羅智強表示,若能順利得到提名,政見聯合的成員也會持續擴大,希望能達到成員之間共同的約束和目標。徐巧芯表示,民進黨執政期間不斷強調司法改革,但實際上司法公信力卻持續下降,而這些在民進黨上任以後就無人再提。她解釋,自己和羅智強、游淑慧是國民黨的青壯世代,能夠沒有包袱、全力以赴的衝撞不公不義。游淑慧說,為什麼要共同背書政見,因爲立法院的集體怠惰、在野黨的監督不力,讓人民非常失望。她強調,此聯盟重點在於有哪些政見需要進入立法院,而不是候選人。游淑慧認為,司法公正是保障每一個人,信任國家的道德底線,但台灣有超過一半的人不信任,從中天與NCC的行政訴訟,就能看出行政已不公正。羅智強、徐巧芯和游淑慧共同表示,未來不只是國民黨和非綠陣營,只要是有好的政策可以一起合作,都歡迎民進黨有良心的候選人可以一起好好討論,國家需要哪些好的政見。
黑道大哥遭遇司法黃牛 2堂主遭詐200萬
連黑社會老大都敢騙!司法黃牛、前中華更生文教關懷協會理事長黃淯琳,被控在2018年間,連續向官司纏身的「竹聯幫雷堂」前後任堂主石頭與京葵誆稱,可運用司法人脈,幫他們暫緩入監執行、獲判無罪,分別騙了80與120萬「處理費」,2名大哥發現被騙怒不可遏,黃女嚇得趕緊還錢,去年底仍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確定。判決書指出,57歲黃女為順生堂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曾任中華更生文教關懷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理監事、高屏分會長及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顧問等職務,身為司法機關協助機構的關懷人員,本應幫助他人,遠離非法,但常以教誨更生人包裝公益形象的她,竟利用他人官司纏身,不諳法律或司法訴訟制度運作的機會,充當司法黃牛訛詐。高院判決書揭露她的兩項司法黃牛犯行,讓人意外的是,2名被害人竟是竹聯幫雷堂前後任堂主─石頭與京葵。雷堂與明仁會素有淵源,兩人也都曾出席6日明仁會在大直萬豪酒店的豪奢春酒宴。判決指出,石頭幾年前因案被判刑,2018年高院駁回他的再審聲請,他有意向台北地檢署聲請暫緩執行,同幫的丁、陳姓友人得知,向他介紹黃淯琳,表示黃女與法務部及矯正機關人員熟識。黃淯琳明知沒能力影響暫緩執行的准駁,2018年11月某日向石頭佯稱,可為他辦理暫緩執行,但他需支付新台幣80萬元作為「處理費用」,石頭誤信黃女真有人脈幫他,給了黃女80萬,豈料隔年5月他察覺自己仍遭北檢通緝,才驚覺受騙。京葵則是2015年還在雷堂時,被起訴組織犯罪條例,2018年12月,案件已到一審,他同樣透過同幫的陳姓友人介紹,認識黃淯琳。黃接連對黑道老大訛詐,竟面不改色,營造她與矯正官員熟識、關係良好的形象以取信京葵,拍胸脯保證可買通承審法官,讓京葵無罪,不過需90萬元疏通。京葵先付90萬元,之後黃女又佯稱,因承審法官更換,須再支付30萬元疏通費給「新遞補的法官」,京葵又遣人交30萬元,之後察覺黃女前後說詞有異,才知上當。2021年檢調搜索約談黃女等人,一審她被判刑1年3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檢方上訴,二審認為黃女雖然認罪,並將200萬全數歸還被害人,但她早在30年前就曾因司法黃牛案被判刑,累犯不思悔改,嚴重斲傷司法公信力,去年底改判2年有期徒刑確定,要入獄。
迴避保人權2/審判忌瓜田李下 人權協會理事長:不能先推再講
「司法審判應避免瓜田李下,才能避免司法形象遭受傷害。」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接受本刊採訪時,語重心長地說。高思博表示,中華人權協會今年7月19日收到鍾姓公司負責人的委任律師投訴,其中一項重要投訴內容就是法官迴避問題,協會內部研究案情後發現,本案一審陪席法官雖然沒參與實體判決,但是案子上訴二審後,卻擔任同一案件的受命法官,在法理上並不合理。本案被告鍾姓公司負責人,因為違反《證券交易法》案,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8年,不料二審受命法官是一審的陪席法官,且在一審時,曾參與14次的審理庭訊並訊問相關證人,已形成對鍾男的不利心證,一審時,還以「犯罪嫌疑重大」的理由裁定鍾男以5000萬元交保。中華人權協會認為,二審能否確保鍾男獲致公平的審級救濟機會,不無疑問。高思博指出,除了本案外,另外一種類型就像蘇建和案,法官曾參與過一個審級的審判,只要能跳過一個審級,又可以再接這個案子,變成來來回回都是那幾個法官接同一案件。因為這些法官接觸過相關卷證資料,「已經先入為主了」,如說他們心證還像白紙一樣、完全沒有形成任何既定印象是不可能的,社會上一般人也不會接受。高思博是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專研英美法的他、同時具有律師和法學教授身分。高思博指出,以英美法來說,認為法官在不同審級審同一案件,對被告會有既定印象,「這是人性」,如要法官推翻既定思路,則是不合理的要求。再以鄰近台灣的日本為例,就採取「起訴狀一本主義」,相關卷證不併送給法院,希望不讓法官有先入為主觀念。高思博認為,司法院對法官迴避問題採取較為狹隘的見解,以往常以法官人數不足,作為許多案件法官不需迴避的理由,可是本案發生在台北,法官人數不成問題,因此不能再以此做為藉口,而且所謂法官人數不足,這是30年前的事,現在再這樣說就沒有道理,而且就算法官人力不足,司法院應該和相關機關討論怎麼補足人力,不該做為法官無法迴避的理由。曾經擔任立委和行政院政務委員的高思博表示,以前他在立法院的時候,如要增加新的工作給法官,司法院就會擔心增加法官負擔,而司法院很多時候推出新法案、新制度,考量的也是怕會增加法官負擔。司法院「非常害怕帶給法官負擔後,回去會被罵」,「但這哪裡是個道理?」高思博苦笑搖頭說,對社會來講,所謂「擔心增加法官負擔」,不是一個理由,不能為了避免加重法官負擔就「先推再講」。他舉例以往被告羈押和監聽票,都不是法官負責,現在已修法歸由法官處理才是對的。中華人權協會已成立43年,經常召開記者會公布人權報告。(圖/報系資料照)中華人權協會日前為本案發布新聞稿指出,刑事訴訟的迴避制度在維持審判的公平性,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司法人權,並要求法官能夠維持獨立、超然的態度,基於裁判者的客觀角色公正裁判,因此,法官不得對案件或被告存有偏見與預斷,才能落實「無罪推定」的公平審判要求,因此,若法官有任何心證污染而可能對被告作出不利裁判,應該迴避該案審理。民主法治國家為保障被告的司法人權,均嚴格要求法官必須迴避其後的審判程序,本案繫屬的高等法院的法官人數並無不足,為充分保障陳情人的審級救濟機會,以及預防法官可能的不公平預斷,應該迴避本案。人權協會強調,台灣司法改革的路走得很辛苦,迄今仍有非常多民眾對司法公信力存疑,有一些原本可以做得更好、更可以彰顯司法程序正義的細節,因為法院的輕忽,以及缺乏捍衛程序正義的決心,導致民眾對於司法與法官的質疑與不信賴,希望司法院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本案的迴避爭端,並儘速修補可能的疏失,切莫因小失大,再次讓苦心經營的司法形象受到重創。
高院同一法官重審《證交法》案 中華人權協會籲避免瓜田李下
鍾姓公司負責人涉嫌炒作TDR(台灣存託憑證),一審被依違反《證交法》遭判18年徒刑,上訴二審,發現受命法官竟是當初一審的陪席法官,聲請法官迴避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改提起憲法訴訟。中華人權協會接受他的陳情,發布新聞稿,認為司法審判應避免瓜田李下,才能避免司法形象遭受傷害。中華人權協會指出,7月19日受理民眾陳情案,發現陳情人因《證券交易法》案,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8年,不料二審受命法官是一審的陪席法官,且在一審時,曾參與14次的審理庭訊並訊問相關證人,已形成對陳情人的不利心證,一審時,還以「犯罪嫌疑重大」之理由裁定陳情人以5000萬元交保,二審能否確保被告獲致公平的審級救濟機會,不無疑問。人權協會認為,刑事訴訟的迴避制度在維持審判的公平性,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司法人權,並要求法官能夠維持獨立、超然的態度,基於裁判者的客觀角色公正裁判,因此,法官不得對案件或被告存有偏見與預斷,才能落實「無罪推定」的公平審判要求,因此,若法官有任何心證污染而可能對被告作出不利裁判,應該迴避該案審理。民主法治國家為保障被告的司法人權,均嚴格要求法官必須迴避其後的審判程序,本案繫屬的高等法院的法官人數並無不足,為充分保障陳情人的審級救濟機會,以及預防法官可能的不公平預斷,應該迴避本案。人權協會強調,台灣司法改革的路走得很辛苦,迄今仍有非常多民眾對司法公信力存疑,有一些原本可以做得更好、更可以彰顯司法程序正義的細節,因為法院的輕忽,以及缺乏捍衛程序正義的決心,導致民眾對於司法與法官的質疑與不信賴,希望司法院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本案的迴避爭端,並儘速修補可能的疏失,切莫因小失大,再次讓苦心經營的司法形象受到重創。
「行賄法官有行情」? 司法院研議追究名嘴民刑責任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日前在電視節目指「行賄法官有基本行情」,司法院氣得跳起來,發新聞稿澄清,強調絕不寬貸害群之馬,但也不容許有心人士為自身利益,污衊司法,已函請高雄地檢署分案調查。黃則不滿司法院將研議追究他的「民刑事責任」,今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誹謗。黃越宏於告訴狀上指出,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成天坐在辦公室吹冷氣,不思如何司法改革,昨天卻發佈新聞,指摘他為「污衊司法的清廉公正,已函請高雄地檢署分案調查」、「若其所述並非真實,司法院亦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研議追究其民刑事責任」;黃認為許此舉已涉及誹謗。黃越宏指出,他在電視上說的,是指「行情」,就像黑道買賣非法槍枝,有其固定行情,警察豈能聽到有人論述黑槍行情,就要求論述者必須要交出黑槍?司法院這種邏輯,難怪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以來,司法公信力不但不彰,百姓更是怨聲四起。司法院昨天發新聞稿指出,黃越宏於電視台財經新聞節目指稱,行賄法官有基本行情,並有法官向擔任司法黃牛而被訴的律師索賄等事,聲稱所述「都是有名有姓的」、「這都是千真萬確」等語。司法院回應自稱對少數害群之馬,絕不寬貸,但不容有心人士虛構事實,污衊司法。
12參審員首次公開審理 前檢察官王全中懲戒案
前年辭職參選立委的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全中,因任職檢察官期間違法替胞妹擔任代理人及辯護人遭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改以參審新制後,今首次公開審理此案,王全中稱沒有影響司法公信力,也沒有執行律師職務,審判長諭知2月1日宣判。王全中遭彈劾指稱他擔任檢察官時,在2012年4月間,因違法聲請於親人(妻、子、岳母等人)所涉的行政訴訟中擔任代理人引發爭議,經民眾向南投地檢署檢舉後,南投地檢署依據相關規定「促請注意」。不料,王全中未知所警惕,於2017年間其胞妹與他人因糾紛引發的誣告、傷害及偽造文書等訴訟案件中,又再度以胞妹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訴訟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並以具狀聲請交付審判等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去年懲戒法院改制後,台灣首次由非職業法官參與審判的職務法庭,12名參審員宣示就任,由參審員2人與職業法官3人共組合議庭審理法官及檢察官的懲戒案。王全中的懲戒案,職務法庭由審判長洪佳濱、高院法官汪怡君、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升星,以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丘彥南2名參審員,其中洪佳濱被捲入石木欽案備受矚目。
「國民法官法」通宵三讀 總統府:結合陪審制和參審制的優點
立法院今(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對此表示,總統府感謝立法委員們的辛勞,讓這部劃時代的法案能夠順利通過,使人民得以充份參與司法審判,實現「共審共判」新紀元。丁允恭表示,國民法官法的通過,是實現2017年司法國是會議推動人民參與審判的結論,也是落實蔡英文總統司法改革的鄭重承諾。他說,過去司法判決因為沒有人民直接參與的空間,許多重大刑事案件判決的公平性往往受到質疑,也影響到司法整體的公信力;如今透過國民法官制度的上路,未來審判將更公開透明、更公平正義,也更反映人民的感情與期待。丁允恭表示,《國民法官法》的特色,在於結合陪審制與參審制的優點,讓代表人民意志的國民法官,與具法學專業的職業法官,一起進行審理、共同做出判決,不僅可以讓人民真正參與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也能循序漸進地提升整體社會的法治意識,這不但是司法改革,也是社會進步。他指出,司法院民調顯示,國民法官制度受到7成以上國民的支持與信任,是最符合社會共識,同時也適合台灣國情的審判制度。丁允恭表示,立法院各黨派委員,歷經3個晝夜的辛勞,盡心審理國民法官法草案,讓這部劃時代法案得以順利通過,總統府表示最深的感謝與敬意,也相信從今天起,台灣的司法改革得以跨出一大步,邁入嶄新的紀元。
【董哥真心話】董智森:《反滲透法》是更大的黑箱
民進黨挾中央執政及立法院過半的優勢,不顧程序正義,火速通過《反滲透法》,讓兩岸關係跌到谷底,蔡英文的爪牙更多了項羅織罪名的利器,順蔡者生、逆蔡者死。司法公信力首重程序正義,例如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檢察官林俊廷傳訊新黨王炳忠應在上午八點至北檢報到,卻在六點半就到王家拘提。王炳忠人在家中沒出門,證實他無意逃亡,且八點的報到時間未到,不符「抗傳即拘」要件,法官廖紋妤卻蓋章同意拘提,完全不符程序正義,但只要親蔡的司法官敢做,法界都靜默無言,台灣法界好像是蔡英文養的狗。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民進黨突然提出《反滲透法》,二十九日就逕付二讀,這麼重要的法律,竟然不准討論?蔡英文在二次政見會及辯論會上都說,大家可坐下來談,但已經逕付二讀了,還能改變什麼?前總統馬英九任內提出服貿,被民進黨及太陽花打成「黑箱」,但服貿早經立法院授權,只要事後送立法院備查即可。立法院曾召開二十場公聽會,以及上百場在全台廟口、夜市和區民活動中心的說明會,卻在送立法院備查時被說是黑箱,那《反滲透法》二讀前什麼溝通的會都沒開過,不是更大的黑箱嗎?但你有看到覺醒青年或反服貿人士出面批評嗎?這證實他們是岳不群,是不顧台灣死活的真台獨。立法院的討論或召開公聽會,都在一讀交付委員會(通稱付委,立院有八個委員會)審查時舉行,逕付二讀就是直接定案,或有人說三讀會再審即可。但三讀僅能就文字作出修正,不能修正內容,何況民進黨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假裝提修正動議,卻封殺其他黨的修正動議。為何民進黨要火速成案,不等下屆新民意?因為是美方要求的。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等干涉他國內政的法律後,要蔡政府配合;其次可用此法恫嚇為兩岸和平奔走的人,三則是蔡英文對選情沒把握,擔心下屆她不再有總統當選及立院過半的優勢。黨外時期,民進黨前輩愛喊「民主要制衡,制衡靠黨外。」那時蔡英文和她的同夥,正在吃香喝辣。他們沒為民主打拚過,不知制衡的重要性,我們只能用選票下架這批毀憲亂國的人,替他們上一堂民主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