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
」 柯文哲 民眾黨 司法 北檢 羈押
《憲訴法》遭判違憲 國民黨團預告下週一告發大法官濫權瀆職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表示,憲法法庭就「114年憲判字第1號」所作判決,已破壞憲政法制、損害司法公信力,國民黨團將在立法院院會正式提案,嚴厲譴責5位大法官,並主張該判決無效,以捍衛中華民國憲法與《憲法訴訟法》。國民黨團並預告,將於下週一(12月22日)依《刑法》第124條,向台北地院與台北地檢署告發相關大法官涉濫權瀆職。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規範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然而,憲法法庭日前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相關修法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自即日起失其效力。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出爐後,國民黨團指出,5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涉「枉法裁判」,不僅破壞憲政秩序,也玷污司法公信力,國民黨團將於院會提案給予最嚴厲譴責,並宣告該判決無效,以實際行動守護憲政體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將譴責5位大法官並於下週一告發涉枉法裁判罪,強調此舉是為捍衛憲政法制與司法公信力。(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團指出,將於下週一同步向台北地院及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憲法法庭及上述5位大法官濫權瀆職,涉犯《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國民黨團質疑,當前司法體系是否仍有敢於說真話、勇於捍衛憲政的法官與檢察官,並直言這是台灣司法公信力與民主憲政的關鍵時刻。國民黨團也呼籲司法體系公務員與大法官,切勿淪為政治工具,否則恐成為政權下的犧牲品,葬送一生清譽與前途,得不償失。依據《刑法》第124條規定,具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裁判或仲裁者,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請司法體系人員三思而行。
被控找本土企業注資千萬贊助 黃國昌斥夠了吧:簡直莫名其妙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6)日表示,當日有報導指自己託人匯款新台幣1,000萬元至「凱思國際」再輾轉注資「民報」前團隊,這簡直是莫名其妙的牽連「要追殺就衝著我一個人來,夠了吧?」《鏡週刊》連續多期以封面故事大篇幅報導黃國昌與凱思國際公司關聯,並指控一名安親班老師李麗娟為其人頭,今天再爆出有一名傳統產業金主向檢方證實,自己2022年曾受黃國昌請託,匯款1,000萬元到「凱思國際」,再輾轉注資到民報,且凱思國際在2021年以100萬元資本額成立時,裏頭成員就包含李麗娟和一名男子賴以強,而賴以強被傳是黃國昌小姨子高翬親家表弟,爆料更直指賴以強一度被黃國昌太太高翔安插在黃國昌身邊當助理「監軍」。黃國昌對此回應直斥,《鏡週刊》編故事的能力強大到令人歎為觀止,回顧之前曾說注資者是港資、中資,被斥為境外敵對勢力資金,如今又變成本土企業家,他呼籲《鏡週刊》編故事以前要先順稿避免前後矛盾,「寫得會不會太可笑」。黃國昌更斥檢方偵查亂公開,洩漏片面扭曲訊息給《鏡週刊》編故事,檢方與《鏡週刊》如同「哼哈二將」配合中央唱雙簧,如今追擊政敵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台灣司法公信力就是這樣玩壞的,鏡週刊跟檢方居功厥偉。※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報導預告李麗娟將被約談 黃國昌嗆已告《鏡週刊》:不容鼠輩亂國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9)日表示,針對《鏡週刊》報導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很可能近期將遭約談一案,簡直是「黨檢媒」一體再進化「宵小鼠輩禍亂國家」,自己已提起相關民刑事告訴,不再隱忍。《鏡週刊》報導黃國昌疑似透過凱思國際支付薪資用以「養狗仔」跟監政敵,還指控李麗娟疑似為黃國昌操控的「人頭」負責人,資金來源則是黃國昌的妻妹高翬,今天更指近期檢方會約談李麗娟到案說明,多月來系列報導,直面黃國昌而來可謂風波不斷。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直斥《鏡週刊》關於自己與李麗娟的資金行為報導不實,已經提告。(圖/周志龍攝)黃國昌對此直斥,《鏡週刊》此舉是「黨檢媒」三位一體再度進化,根本不甩刑事訴訟偵查不公開準則,如今連檢方何時要約談哪些人都可以預告,《鏡週刊》簡直在幕後指揮。他感嘆,中央為打擊政敵不惜敗壞司法公信力「以鏡領檢」,也無怪乎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蕩然無存,更呼應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指控「檢察官是大罷免大失敗重要的因素」。黃國昌重申,對於《鏡週刊》持續冷飯熱炒與捏造不實報導,情節離奇一變再變,從原先指控涉及港資、陸資沒個下文,接著改抹黑黃國昌的姻親匯款成立凱思公司,金流沒個確定又改口「注資」、「臨櫃存入」,對象也是變來變去,胡亂波及無辜的人還涉及跟監偷拍未成年者,自己不會對此姑息,已提起有關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絕不容禍亂國家。※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律師捲跨國大型槍毒案!通風報信助毒販躲警追查 檢方怒求重刑
士林地檢署指揮北投分局、刑事局、北市刑大、內湖分局偵辦跨國運輸毒品以及槍械等案件,成功破獲大型跨國販毒、槍集團。全案於今(10月15日)偵結,士林地檢署依照組織犯罪、毒品運輸、洩密等罪嫌起訴王男、俞男、張男、劉男以及涉及洩密的丁姓律師5人。主嫌王男與俞男等人組成運輸毒品、槍械犯罪組織,並由王男以及俞男負責接洽境外購買毒品以及槍械事宜,張男、劉男前往美國測試毒品、包裝以及寄送毒品及槍械後由俞男用海運方式輸入台灣,再由王男負責轉交買家。此犯罪集團共分兩批進行走私,首批為2023年5月,以海運的方式自美國輸入約13公斤的大麻,第二批則於2024年11月與12月間,把130多公斤的大麻、80公斤的搖頭丸、3把槍枝等先後分成2次,並以海運的方式輸入台灣。檢警獲報以後,成功在11月12月間查獲此案,並扣得上開毒品以及槍枝等物品。而涉及此案的丁姓律師為被告辯護人,於今年4月在主嫌張男的聯繫下,幫助因另案被羈押的楊男「打探供述內容」,隨後丁姓律師便以家屬委任名義前往看守所進行律見,取得檢警偵辦中掌握的偵查資訊,並將筆記內容藉由他人轉交給主嫌張男閱覽。檢警獲報後,於今年6月持搜索票執行搜索,但卻因為犯嫌早已轉移據點而撲空。士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起訴5名被告,而檢方也建請法官處王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4500萬元。此外,檢方強調丁姓律師行為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故請法官從重量刑、不得宣告緩刑。
綠營共諜案黃取榮重判10年 吳宗憲籲立即扣押500萬不法所得
台北地院25日表示,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等人遭中共軍委會情工人員吸收成共諜,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將黃重判有期徒刑10年。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6)日呼籲司法單位馬上凍結黃取榮及相關第三人財產,不能讓共諜洗白犯罪所得,拿著500萬繼續逍遙法外。吳宗憲表示,依據25日台北地院新聞稿,上半年驚爆的府院黨共諜案,其中民進黨前資深黨員黃取榮遭中共吸收,在我國發展情報組織,負責吸收國安情資,親手交付情報給中共,且依據現有證據,已從中共收取高達497萬7,500元報酬。吳宗憲呼籲司法單位馬上凍結黃取榮及相關第三人財產,不能讓共諜洗白犯罪所得,拿著500萬繼續逍遙法外。吳宗憲指出,黃取榮所為包括,吸收內線:透過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滲透進總統府、副總統辦公室、外交部內部網絡;指揮滲透:吸收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的祕書何仁傑,刺探、收集並交付我國機密外交與國安行程;回報中共:將機密資訊與中共要求內容整合為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回傳給中共情工人員;收受鉅款:從中共手中獲得近500萬元報酬,與邱世元透過「金流斷點式」洗錢匯回台灣。吳宗憲說,更離譜的是,黃取榮全案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但卻仍保有近500萬的不法「情報收入」?法院特別點出,這4名被告長期在政壇或公職工作,本該最清楚「效忠國家」的重要性。但卻刺探、收集、洩漏並交付外交部與總統副總統行程等高度敏感情報,不僅危害我國外交安全,更直接助長中共「三戰」操作,對國家利益造成嚴重傷害。吳宗憲再指,司法除了從重量刑,更重要的是,「立即截斷不法財產利益」。黃取榮拿了近500萬元的不法所得,如果這筆錢不立刻扣押、追回,等於讓一個「背叛台灣還能領中共獎金」,且很有可能鼓勵更多人走上「情報換錢」的背叛之路。吳宗憲強調,唯有徹底剝奪犯罪所得,才能真正抑制這類賣國行為的發生,維護司法公信力!請司法單位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33條扣押其等犯罪所得。「斷絕不法所得,才能真正抑制犯罪,司法須立即扣押」。
柯文哲更裁維持7千萬交保確定 民眾黨批北檢自證先前抗告無正當性
民眾黨今(24)日表示,針對台北地檢署不抗告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交保裁定,其實是北檢自知之前抗告毫無正當性,該回歸「促進訴訟、發現真實」原則,讓訴訟回歸理性與經濟,不要自踐司法公信力。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圖利等案的柯文哲日前聲請具保停押獲准,儘管北檢一度抗告並由台北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仍維持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裁定,儘管裁定仍給予北檢一定的抗告空間,北檢仍在今天表示不予抗告。民眾黨對此指出,北檢這次決定不提抗告,其實是自打臉前次所提的抗告,簡直毫無正當性可言,籲請北檢落實「促進訴訟、發現真實」原則,切勿踐踏司法公信力。民眾黨回顧,近1年多來,柯文哲遭受司法公器濫權起訴與不當關押,過程中被少數媒體不斷洩漏偵辦內容,企圖影響輿論,又被摧毀與抹黑人格,一路拖到公開審理期間,才有機會為自身辯駁,身心煎熬。柯文哲即使官司纏身,仍有不少熱情支持者相挺。(圖/黃威彬攝)民眾黨批評,調查局北機站報告早已寫明「難謂無據,非屬不法」的結論,檢方仍執意起訴柯文哲,甚至在近期庭訊時,持續以未列入起訴範圍的資料來質問證人,外頭更有綠營側翼社群貼文相互呼應,政治操作痕跡斧鑿斑斑,實在難看。民眾黨續指,細看這次「不提抗告聲明」,其實讀來字裡行間仍處處有「恐嚇」意味,仍不排除以羈押手段箝制當事人行動,籲請司法單位切勿「說一套、做一套」,踐踏司法公信力。※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檢控「交保後接觸陳智菡」違反規定 柯文哲:法院明定會遵守
台北地院15日傳訊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承審法官許芳瑜針對交保裁定被撤銷,由檢方陳述意見,公訴檢察官解釋原本只是研議抗告,但柯交保馬上接觸證人陳智菡明顯違反規定,才會馬上提抗告,柯文哲說本案證人實在太多,但只要法院明確規定,他會遵守但希望合理。柯文哲也說7000萬交保金,一年利息要210萬,每個月利息17萬多元,他跟妻子陳佩琪的月退俸加起來也不到月利息的2/3這也是要考量的,柯的律師陸正義希望法官調降交保金,或是維持7000萬元。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8日以7000萬元交保,但北檢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的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北院15日上午10時開庭審理,由於柯的交保被撤銷、回覆羈押禁見狀況,柯的律師陸正義連忙遞狀向法官聲請「律見」,柯文哲早上8點50分已到法院,隨後帶往候審室,10點法官開庭時提訊。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起訴,去年底移審後曾短暫交保6天,保金從3000萬增加到7000萬,但北檢不斷抗告成功,最終讓柯被押回台北看守所。歷經1年的羈押,北院5日裁定交保,柯家人周末籌錢,柯8日下午穿戴科技監控設備交保步出北院,發表近10分鐘談話痛批司法,在「小草」夾道歡迎下離開北院。北檢當晚回應柯的批評,直指其言論斲喪司法公信力,將盡速抗告。
籲高院拒絕北檢抗告 張亞中:司法不應再被政治操弄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假帳等案,8日以7000萬元交保,交保後北檢不服,迅速提出抗告。對此,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11日表示,羈押是最嚴厲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本應僅在高度逃亡、串證危險下適用,如果容許北檢的抗告,等於坐實了北檢把司法當成政治鬥爭的武器。他呼籲高等法院必須拒絕北檢的抗告,維持交保裁定,還柯文哲自由,也還社會一個公道。張亞中指出,柯文哲涉京華城案羈押逾一年,近日以7000萬元交保。然而,北檢卻仍執意提出抗告,企圖透過「無限羈押」繼續消耗一位在野領袖的意志與政治能量,這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司法案件,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操作。張亞中提到,北檢抗告的五大理由,包括尚有證人未訊問、疑似違反交保條件、與共同被告互動、社群發文「隔空串證」等。但事實是,核心證人多已完成訊問,所謂「接觸證人」更與京華城案無直接關聯;至於授權社群帳號發文,本質上只是言論表達,怎能被無限上綱為「串證」?這些理由看似繁多,卻經不起基本的法律檢驗。張亞中說,台灣民主最可貴之處,在於司法必須超然獨立,然而柯文哲案的進展卻讓人質疑:檢方是否早已將此案當成政治武器?我們要非常謹慎,當司法淪為政治工具,不僅被告失去公正審判的權利,整個社會也將陷入對司法公信力的徹底失望。張亞中表示,羈押是最嚴厲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本應僅在高度逃亡、串證危險下適用。本案目前已起訴,且柯文哲絕無逃亡的任何意圖與可能。如果容許北檢的抗告,等於坐實了北檢把司法當成政治鬥爭的武器。張亞中強調,法院應該認清,這不只是柯文哲一人的遭遇,而是攸關整個台灣司法尊嚴與民主未來的考驗。張亞中呼籲,高等法院必須拒絕北檢的抗告,維持交保裁定,還柯文哲自由,也還社會一個公道。司法不應再被政治操弄,台灣人民需要的是一個公平正義的司法體系,而不是一個為權力服務的羈押機器。
北檢抗告柯文哲7000萬交保! 高院證實卷證仍未送達
台北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遭到羈押363天,於本周一(9月8日)7000萬交保。而台北地檢署於昨(9月9日)提出抗告,並列出5大抗告理由,當晚北院也表示已經收到抗告狀,但需時間整理,因此不會送至高院。而今(9月10日)下午,高院表示仍未收到北院的卷證,因此將不會於今日做出裁定。周一(9月8日)柯文哲交保以後,在博愛路上接受媒體聯訪,質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查到了什麼?」並痛批檢察官「把司法信任度摧毀」。而針對柯文哲的批評,北檢也在當晚預告會對北院裁定提出抗告,並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台北地檢署後續於昨(9月9日)日晚間提出抗告,並列出了5大抗告理由,包括其一,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的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詰問完畢,其中包括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立法委員黃珊珊、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等;其二,柯文哲在交保以後,立刻違反「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隨即和台灣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有所接觸。第三,柯文哲在交保後,向本案的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而李文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第四,北檢認為,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最後,北檢表示應曉薇部份仍有沈慶京、黃景茂、柯文哲、吳順民待交互詰問,而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為檢察官之一貫主張。針對抗告結果部份,高院於今日下午3時30分許表示,尚未收到北院的抗告相關卷證,也沒有分案,因此今日恐怕將不會有結果出爐。
檢方「明輸暗贏」?律師曝北檢抗告柯文哲「2原因」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以7000萬元交保,沒想到台北地檢署隨即發布聲明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檢察官其實並不想抗告,因為地檢署聲明稿雖稱「盡速抗告」,但理由薄弱、動作拖延,實際上法院裁定對檢方是「明輸暗贏」。他推測檢方抗告只是象徵性舉動,以卸責或嚇阻柯文哲。楊律師昨(8日)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解釋自己先前提到檢察官不會抗告的說法。他指出,雖然地檢署的聲明稿提到將「盡速抗告」,但這並不與他的推測矛盾。若仔細閱讀聲明稿,第1個理由是法院也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才會准許羈押、延押與具保。否則,若犯罪嫌疑不重,甚至連具保都不應存在,只能直接無保放人。既然法院與檢察官的立場一致,那麼檢察官又要如何抗告?何必抗告?楊律師續稱,聲明稿中第2個理由和羈押要件根本無關,而第3個理由更是沒有具體內容。尤其若真的想「盡速抗告」,應該在7日就立即發布聲明,而不是等柯文哲思考1天、湊到保金後才「盡慢抗告。」楊律師因此認為,從地檢署的聲明稿反而更能證明檢察官根本不想抗告,因為沒有必要。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來說是「明輸暗贏」,細節他已在上一篇文章中說明過。至於為何檢察官仍要抗告,他提出2種可能。第1種,是檢察官不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用一個必輸的理由象徵性提出抗告。這樣一來,高等法院必定會駁回,原本「明輸暗贏」的裁定就能保留。若未來真的出現極端狀況,例如柯文哲搭潛水艇偷渡到大陸尋求政治庇護,檢察官就能說明自己「已經抗告過,但高院駁回」,藉此卸下責任。第2種可能,是因為柯文哲剛出來就發表言論,讓檢察官覺得難以接受,於是乾脆假裝憤而提出抗告,好藉機嚇一嚇他。不過楊律師認為,前者的比例較高,後者只是順帶。據悉,北檢昨針對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於8日具保後之言論,稱其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並發表嚴正聲明如下: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 「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 、「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 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樂極生悲?北檢將對柯文哲提抗告 呼籲外界尊重司法獨立判斷
台北地院上周五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進行交保,而柯文哲也於今(9月8日)完成交保程序,於下午2時20分許完成科技監控,走出台北地院。隨後,柯文哲在台北地檢署博愛路出口進行受訪,面對媒體,柯文哲再度痛批檢察官毀損台灣社會對司法的信任,而北檢也於今日晚間7時許發表聲明駁斥柯文哲的說詞,並表示將會依法提出抗告。台北地檢署表示,京華城案的所有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台北地檢署指出,京華城案在起訴以後,曾歷經法院裁准羈押以及3次延押,法院的裁定理由均一致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汙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與柯文哲今日所言「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明顯有所不同。台北地檢署表示,京華城案的檢察官已經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判定,台北地檢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另外,針對柯文哲具保停押的部份,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柯文哲7千萬交保 郝龍斌批:交保條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近一年,台北地方法院今(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並接受科技監控。對此,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如此嚴苛的交保條件,不僅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更形同對一位前市長的羞辱。郝龍斌指出,司法必須獨立公正,絕不能因政黨顏色有所差別,更不能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關於還有國民黨黨工因疑涉偽造文書案遭到長期羈押。郝龍斌要再次強調,羈押應是最後手段,而不是辦案的捷徑。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司法公信力是社會安定的基石。唯有做到不分藍綠白、一律平等,司法才能真正贏得人民的信任。
民眾黨提刪「勾串共犯」羈押事由 法務部批:縱容犯罪串證
台灣民眾黨昨(8月20日)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原因,對此,法部務今(8月21日)召開記者會由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明,表示將會嚴重衝擊社會治安,並強調若刪除將會嚴重影響共犯的向上溯源,並舉例共諜案、虐童案、詐騙案都存有勾串證人的高度風險。黃謀信表示,如今犯罪型態多元,甚至趨於集團性,並舉例虐童案、賄選案、共諜案、營業秘密犯罪皆存在勾串風險可能性。若刪除羈押,將無法防止勾串。他指出,若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理由,將使被告有機會第一時間脫身,並有被告和證人有串供的高度風險,偵察機關也將難以鞏固事證,溯源斷根以及有效的追查幕後共犯。黃謀信說,法務部認為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尚無修正之必要,若貿然修正將會嚴重衝擊社會治安以及民眾權益。因此,法務部也呼籲修法應衡酌犯罪追溯以及民眾利益以維護司法公信力。黃謀信強調,司法制度須考量整體公共利益,不能因為個案動搖制度,如今羈押原因兼顧犯罪追訴及人權保障,現行羈押規定有嚴格的法律要件,並需要有事證相佐,由法院依全部卷證資料進行審酌後進行裁定,非檢察官主張,此即「法官保留」制度,已充分確保被告基本人權。
柬埔寨大力掃蕩詐騙據點!710名嫌犯落網「75台人遭逮」
柬埔寨全國範圍內打擊網路詐騙的專項行動持續推進,7月16日多省同步展開清剿,累計逮捕至少710名涉案嫌疑人,展現政府對網路犯罪的強硬態度。然而,菩薩省(Pursat province)在此期間卻爆出司法人員涉嫌徇私舞弊的醜聞,洪馬內總理也立即下令徹查,並對涉事官員採取停職處分,強調掃蕩行動絕不容許任何人包庇犯罪。據《柬中時報》的報導,此次全國性行動中,桔井省(Kratié province)執法人員突襲斯努縣(Snuol district)1處出租屋,搗毀1個跨國網路詐騙據點,逮捕312名來自中國、越南、泰國、孟加拉、印尼及緬甸的外籍嫌疑人,並查獲大批電子設備。泰國警方在班迭棉吉省(Banteay Meanchey province)波別市(Poipet)亦查獲1處詐騙據點,拘捕271名印尼籍涉案人員。(圖/翻攝自《柬中時報》)此外,首都金邊警方同步突襲萬景崗區與森速區2處據點,逮捕100名嫌犯,其中包括75名台灣人、24名中國人及1名越南人。此次行動是為落實洪馬內總理於14日簽發的全國清剿指令,要求各級執法單位全面掃蕩詐騙據點,並警告未執行命令的省長將遭撤職。然而,正當執法行動雷厲風行之際,菩薩省初級法院副檢察官記西哈,卻被指控非法釋放涉詐嫌犯,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 洪馬內總理獲悉後震怒,立即指示司法部介入調查,並於16日晚間宣布暫停該副檢察官職務。總理在1段外泄音檔中強調,清剿網路詐騙的行動不容任何人徇私舞弊,若查實涉賄,反貪局必須迅速採取行動。他嚴正警告,任何包庇罪犯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民眾黨號召支持者720反罷免 黃國昌批賴政府執政蒼白、製造對立
大罷免三階投票將在726登場,民眾黨今(9)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將於7月20日下午4點到6點,在民進黨部前的北平東路召開「民主起義」集會活動,高喊「反罷要贏、台灣要贏」。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痛批,總統賴清德上任至今,執政成績一片空白,甚至在演說中潑髒水、抹黑,過去一年多台灣人民真的受夠了。黃國昌指出,去年519民眾黨在柯文哲主席帶領下,齊聚民進黨中央黨部前北平東路,當時提醒民進黨政府不要成為跳票芭樂黨,但過去一年多來非常難過,完全看不下去的是,民進黨不僅沒有記取為什麽8年承諾不斷跳票,到賴清德上任後變本加厲,執政成績一片蒼白。黃國昌說,賴清德面對國內外這麼多重要人民關心的議題,執政一片蒼白,只剩下製造對立衝突仇恨,掩飾自己的無能。從一開始面對國人,把不是支持民進黨的同胞通通打為雜質,接下來甚至在演說中不斷對在野黨潑髒水、抹黑,過去這一年多台灣人民真的受夠了。黃國昌提到,今年初自己曾經非常懇切跟賴清德總統喊話,請以蒼生以台灣為念,好好幹點正事不要一天到晚在同胞裡面找敵人,沒想到賴政府不思反省悔改,變本加厲越來越惡劣,現在民進黨指揮整個檢調對政治立場不同的人追殺,讓司法公信力墜到谷底,「沒想到,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最新的力作,是直接下指導棋指揮檢調,726後要用《刑法》100條整肅在野黨立委,聽了不禁毛骨悚然」。黃國昌批評,民進黨為了鞏固權力追殺政敵,無所不用其極,立法院黨團總召公然指揮檢調要用內亂罪整肅在野黨立委,720民眾黨號召所有支持者聚集北平東路,對賴清德、民進黨發出怒吼。秘書長周榆修表示,總統的任務很簡單,是要讓國人安居樂業、把同胞當同胞,但賴清德民進黨卻是在同胞裡找敵人,接著變成把同胞當敵人,「最後把意見不同的人打成境內敵對勢力,用對付敵對勢力的方式對付意見不同的人,可是賴清德幹了什麼正事?」周榆修續指,這個政府這一年多來,光詐騙這條,講也講不過去。單是今年開始到7月份,詐團已經從台灣人身上騙走21億,賴清德不曉得嗎?民進黨政府的文武百官不曉得?這麼荒腔走板。台北市議員黃瀞瑩說,這陣子新聞上看到非常多痛心的新聞,這些問題應該是現在執政黨要重視的,但可惜賴清德執政一年多來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解決對他提出問題的人,「製造政治鬥爭、製造國內對立,這是賴清德對執政以來對台灣所有人民的答案」。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則表示,百姓現在生活得很痛,現在年輕爸媽生出小孩不知道怎麼養,很痛;急診室病房內很多長輩,沒有醫護能照顧,很痛;看到義消、警消,面對民進黨置之不理的政策,會痛。「絲毫感覺不到賴清德有體悟到民生百姓的痛,賴清德永遠只會用講的,無法思考百姓需要什麼,720站出來,給賴清德一個當頭棒喝,痛定思痛,而不是用團結十講破壞台灣的團結」。
京華城案證人胡方瓊控「確認筆錄被催、遭疲勞訊問」 廉政署回應了
台北地方法院昨(8)日再開庭審理京華城案,並傳喚時任台北市都委會技正胡方瓊作證,而她爆料去年7月15日被廉政署約談時,從早上9點被問到下午4點,當她想確認筆錄時,還遭催促「大姐!筆錄不要一個字一個字改」,讓她感到相當疲憊,擔心用字無法精準,讓筆錄無法確實呈現她的意思,到場旁聽的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痛批是不正訊問。對此,廉政署發出聲明回應,強調有尊重證人陳述權利,並無外界所稱「疲勞訊問」、「強塞不實內容於筆錄」之情事。廉政署表示, 113年7月15日,廉政署依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當日上午9時11分至下午4時16分,在廉政署詢問室約詢胡姓證人,詢問過程證人皆就座應詢及全程錄音錄影,並依據刑事訴訟法與相關人權保障規範進行。為保障證人權益及身心狀況,當日中午12時25分至13時30分,廉政署提供胡姓證人午餐,並安排其休息時間;全程亦提供飲水供其自由取用。胡姓證人於約詢期間並未提出任何身體不適或疲累無法配合詢問之情形。廉政署強調,在15時38分至16時16分之筆錄確認階段,胡姓證人全程親自逐段審閱筆錄內容,並依其意旨調整或更正多處記載。廉政署尊重證人陳述權利,並無媒體報導所稱「疲勞訊問」、「強塞不實內容於筆錄」之情事。廉政署指出,司法調查應奠基於證據與法律,廉政署執行調查職務一向依法行政,恪守人權保障原則,對於不實指控,將持續主動說明相關事實,避免因片面資訊誤導社會觀感。司法公信力需全民共同維護,方能確保公平正義與社會信賴。
京華城案檢官遭恐嚇 司法院、法務部譴責:已逾言論自由界線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期間,社群媒體近期流傳針對檢察官的圖片,並塗抹血痕、揚言「命債、命還」,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法務部、司法院、台北地檢署今(3日)聲明,呼籲社會各界理性自制,嚴厲譴責暴力與恐嚇行為,共同守護司法獨立與法治精神。司法院指出,司法獨立是憲政根基,不容外力干涉。對法官的人身威脅與網路霸凌已逾越言論自由界線,構成犯罪行為,社會各界應共同譴責、理性自制,並尊重審判中立與司法公正。法務部也表示,檢察官依法獨立辦案,法務部一貫要求其偵查作為必須恪遵法定程序,並堅定支持其依法偵辦各項案件。雖然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但並不代表可成為散布仇恨與不實攻擊的庇護所。近來網路不當言論不僅危及司法人員人身安全,也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與社會秩序。法務部重申,保障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環境、排除任何不當干擾,是維護民主法治與社會正義的基石,未來對於任何非法威脅、暴力行為,將依法嚴正處理。另外,台北地檢署則說明,相關恐嚇行為已構成對執法人員的暴力恐嚇,本署除嚴正譴責此類不法,也已交由台北市刑大依法迅速偵辦,確保檢察官與法官人身安全,並維護司法偵辦與審判的純淨空間。
鍾文智判囚30年落跑惹議 高院庭長邱忠義遭拔官
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的鍾文智,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被通緝,去年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讓他加保後共1億元具保、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卻未宣示裁定。高院自律委員會3月31日認為,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兩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陳勇松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決議邱及陳送交法官評鑑。法評會如果移送懲戒法院,最重兩人將判免職。陪席法官蔡羽玄因未經手處理相關事項,決議不付處置。司法院昨表示,這是展現司法機關究責的決心,且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邱忠義昨表示「保持沉默」不願回應,但依照《法官法》,未來經法評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後,法官的懲戒處分有免職、撤職,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或申誡等。這起司法醜聞,導因為股市聞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新台幣4億4132萬多元,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隔天,檢方發現鍾不知去向,拘提不到發布通緝,且去年10月17日以後鍾沒有接受電子腳環、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還曾短暫獲准出國,而同意鍾「增加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的邱忠義等3法官,被查出根本沒有宣示裁定或製作裁定書。後來,邱私下對媒體吐苦水,卻遭全文刊出內容,引爆法官甩鍋書記官卸責的批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昨說,高院13日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群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云云,試圖帶風向卸責,但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不過,高院也馬上找出當天訊息資料自清,否認指控。民間司改會昨發聲明,重批合議庭違法作為,是繼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案後重創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已有圖利被告嫌疑。檢察總長邢泰釗昨表示,電子監控設備對防逃有效,最高檢要求檢察官在法院詢問時,對於有逃亡疑慮的被告,一定要表達依法監控態度。他也說,檢方會督導警方全力緝捕鍾歸案,司法防逃責無旁貸。
病友爆北檢逼供沈慶京 民眾黨:黨檢不分司法淪政治鷹犬
京華城案調查中,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指控北檢趁其戒護就醫時闖入醫院偵訊。近日,同病房「Y先生」爆料,稱檢察官多次施壓,試圖引導其指控柯文哲。北檢發聲明反駁,但民眾黨19日質疑,檢方假借視察之名違法訊問,甚至提及減刑條款影響供述,應說明是否製作筆錄。針對沈慶京隔壁病床的指控,北檢表示,檢察官偵辦案件均秉持「依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的客觀中立態度。北檢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因此,檢察官的偵查作為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不容外界惡意曲解。對此,民眾黨表示,台北地檢署針對沈慶京案的回應顯示,檢察官林俊言誤解《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的法律定義,對外欺瞞社會大眾,假借視察之名,實則進行違法訊問,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北檢事後才急忙以「最速件」函通知法院,早已逾越檢察官守則,重創檢察體系形象。 民眾黨指出,《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的重點在於了解羈押被告的環境狀況,而非利用視察機會對當事人施壓。然而,北檢兩度濫用視察權,對沈慶京進行不當訊問,已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檢察官林俊言10月11日在醫院訊問長達兩小時,卻僅錄音錄影幾分鐘,筆錄內容僅記錄當事人「保持緘默」,顯然刻意隱藏訊問細節。10月14日又假借視察之名再度訊問,甚至提及減刑條款影響供述,檢方應明確說明是否製作筆錄,是否藉視察之名行違法訊問之實。
濫權逼供密室審訊沈慶京?北檢:謠言混淆視聽扭曲事實
京華城案仍在調查中,涉案關鍵人物包括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近期媒體爆料稱,沈慶京在出庭時指控,去年 10 月住院期間遭檢察官林俊言「密室審訊」逼供,引發輿論關注。對此,台北地檢署嚴正澄清,相關報導皆屬不實,嚴重混淆視聽。 台北地方法院於 11 日下午針對柯文哲涉貪案開庭,並提訊沈慶京。據媒體報導,沈慶京在庭上指控北檢對其「密室審訊」、「濫權逼供」,再度引發社會熱議。對此,北檢表示,沈姓被告於 113 年 8 月 30 日經法院裁定羈押,因稱身體罹病,由看守所護送至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住院兩週,並預計於 10 月 14 日接受手術治療。承辦檢察官考量其身體狀況及羈押期限即將屆至,依相關規定於 10 月 11 日下午與書記官前往醫院視察,並非進行偵訊,應予澄清。 北檢提及,為保障沈姓被告權利,檢察官已通知其三位辯護人共同在場聆聽視察期間的交談內容,並無「密室審訊」或「濫權逼供」的情事。此外,在視察結束前,沈姓被告主動要求檢察官記錄其對案件的意見,因此檢察官在三位辯護人均在場的情況下,全程錄音錄影進行訊問,並由被告及辯護人詳閱筆錄後簽名附卷,過程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 北檢強調,檢察官偵辦案件始終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的客觀中立態度,並呼籲如對偵查作為有異議,應於法院審判程序中提出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媒體放話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以維護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