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
」 法官 士林地院 猥褻 蔡明宏 檢察官評議未現身...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倒臥辦公室」送醫 術後加護病房觀察中
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今(23)日驚傳昏迷,緊急送醫搶救後,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蔡憲德法官原訂下午2點半參加評議案件,豈料時間已過卻遲遲未見法官身影,相關單位派人前往辦公室查看,豈料發現蔡憲德已昏迷倒臥在辦公室,緊急送往台大醫院,初步研判是急性中風,接受手術後已取出血塊,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據了解,現年52歲的蔡憲德法官為嘉義人,司法官班37期畢業,他曾擔任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庭長,2019年由台南高分院調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2022年正式升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院同仁表示,蔡憲德辦案認真負責,對法學研究也頗具見解,現為全國法官協會理事。他平時顯得健康硬朗,有打球、運動習慣,病發前沒有明顯徵兆。同仁希望他手術順利,早日康復。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為洪仲丘廢軍審法卻難阻共諜 國防部急補破網
役男洪仲丘於2013年7月4日、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他的家人控訴軍中的霸凌及不人道操練,是洪仲丘最主要的死因。而國防部不積極的態度、軍檢始終不願意公開的調查進度,都令民眾無法接受,大批網友自發性在社群平台上號召「討真相」,發起兩次遊行活動,參與人數逾25萬人,並推動加速軍事審判法改革、廢除禁閉制度,更間接導致募兵制的失敗。23歲役男洪仲丘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他媽媽淚控兒子是「被軍方整死」的。(圖/報系資料照)雖然國軍在洪案第一時間(2013年7月13日前)就關閉全台18個禁閉室,並暫停禁閉及悔過懲罰,也懲處了相關人員共37人,但民眾仍對於國防部的調查報告有諸多不信任,尤其是關鍵禁閉室的16支監視器「完全沒有畫面」,讓人質疑是否證據已遭軍中人士銷毀。39位民眾自發性組成「公民1985行動聯盟」,喊出「要真相!要人權!」盼藉由訴求讓事件真相出爐,並且要求國軍改革、屏除陋習及潛規則。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引發社會關注,公民團體號召近3萬人穿著白色上衣聚集國防部前抗議。(圖/報系資料照)楊梅高山頂禁閉室7名戒護管理員,在洪仲丘靈堂前下跪,表示歉意。(圖/報系資料照)公民1985行動聯盟更選擇在8月3日舉辦「萬人白T凱道送仲丘」晚會,當天推估參與人數逾25萬人,晚會過程平和理性,群眾離去時甚至沒有留下垃圾,登上眾多國際版面。3天後,2013年8月6日,立法院加開臨時會,僅用2小時就三讀通過《軍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現役軍人若是在承平時期(非戰時)犯罪,其偵審程序不再適用《軍審法》,改依《刑事訴訟法》由普通檢察署、法院處理,自此《軍審法》幾乎名存實亡,各級軍檢署、軍事法院也於隔年正式裁撤。2015年4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確定廢除「禁閉」懲罰制度,將「禁閉」修正為「悔過」,且若被懲罰人或他人認為人身自由受到拘束,可向執行單位提出異議,而執行單位權責長官必須要在24小時內完成審查,且不得因被懲罰人提起救濟程序,給予歧視或不公平的待遇。另外,被懲罰者也可向法院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以上種種修法,都不難看出立法單位竭盡一切所能,避免洪仲丘的悲劇再度上演!而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在2016年選上立委後,更提案修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讓任官滿一年的軍官士官,若真的自覺不適任可申請退伍,並經人事評審會三個月內審定,依循各軍職的賠償辦法「正常」退役,此修正案於2018年6月三讀通過,讓軍官士官不用像過去自傷、裝病、犯錯記過,折磨自己也影響軍隊風氣。然而,當外界都認為軍法改革是國軍進步的重大象徵時,廢除軍法卻帶給軍中意想不到的變化:共諜案頻繁發生。2022年起,就有學者呼籲應要恢復軍法審判,才能有效嚇阻共諜案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並確保軍隊治理的統率權與軍隊安全。時任民眾黨立委、現任新竹代理市長邱臣遠也指出,近年來的重大共諜案,涉案人員有多名高階將官,但自從軍法移交一般司法審判後,共諜案多以輕刑宣判,恐因此導致軍人法紀觀念偏差。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時任上校主任研究教官向德恩(右)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供養,還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誓約書。(圖/高雄地檢署提供)民進黨前立委趙天麟先前受訪時表示,在先前洪仲丘案發生後,因民氣可用,確實揭發很多弊案和過當處置的狀況,後續便將整個軍法制度廢除;但在軍事反情報作戰內,軍審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軍審廢除後不僅沒能發揮嚇阻力及司法審判機制,也流失掉很多優秀軍事司法官。時任國防部長邱國正也指出,根據這幾年的經驗,例如營區裡面發生士兵鬥毆,交給一般法院審理以後,最後結果是不予處分,因為法官覺得鬥毆沒造成公共危害,但此舉實則給軍隊帶來很大的風氣問題,這就是認知不同的情況,會產生很大差異。而在經過今年(2024年)5月、7月的審查後,立法院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特別的是,新增了「罰款」與「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2項針對財產的懲罰,另外修改了與原本禁閉類似的「悔過」,取消不能外出的限制,強調不得以拘禁方式做為手段,但為了能達到嚇阻效果,悔過期間不得計算在服役時間內,若當事人退伍,需折算成罰款。此次的修法,被認為是加強軍中懲戒,又沒有讓軍審復辟,朝野雙方均認可,但實際效果如何,仍有待時間觀察。時任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將軍人悔過懲罰期間不納入役期計算,避免軍人不在乎自己行為,誤認在悔過室比操課輕鬆。(圖/黃威彬攝)
法官知法犯法酒駕!拒絕透露飲酒地點共飲人 引發外界猜疑有內情
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因酒後駕車被警方攔下,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5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的4倍,檢方認為張身為法官,應該遵守法律,卻知法犯法,依酒駕《公共危險罪》起訴,然而,張軒豪在偵查期間拒絕透露飲酒的地點與共飲對象,令外界懷疑是否隱藏其他內情。這起事件發生在8月19日,張軒豪在下班後飲用40%濃度的伏特加,當晚8時44分,駕車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縣政二街口時,因搶先左轉而被巡邏警員攔下,警方聞到車內濃烈的酒味,隨即要求張下車並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為每公升1.05毫克,遠超法定標準的0.25毫克。在偵查過程中,張拒絕說明在哪裡飲酒、與何人共飲,這一態度引發檢方的疑問,檢方表示,如果能調閱沿途的監視器或其他證據,或許可以揭開更多真相,事發至今已1個月,相關影像是否仍可調閱尚待確認。檢方指出,張軒豪的行為不僅違反交通規則,更背離作為法官應有的法律職責,此舉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由於張在偵查中未能如實供述相關細節,檢察官請求法院酌情判處適當的刑罰。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張軒豪首次與交通事故扯上關係,早在7年前,張曾因追撞機車騎士後肇事逃逸,雖然事後回到現場自首,仍被法院依肇事逃逸罪判刑8個月,緩刑2年,此次酒駕事件發生後,宜蘭地方法院已將此案提交法官自律委員會處理,若評鑑結果成立,最嚴重的後果將是被免除法官職務,張軒豪作為法官,具有超過25年的資歷,然而這一連串的事件讓外界對其作為司法官的操守提出質疑。
國民黨團痛批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 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
總統府8月30日上午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國民黨團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賴清德總統提名充滿酬庸,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令國人失望透頂。國民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在8月30日公布 7名大法官提名人,其中包含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雖然在《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大法官的任用資格標準,但大法官所應具有的最重要特質,是需要完全的超然性與獨立性。但這次的提名名單,看到一片綠友友與賴友友,不僅酬庸的意味濃厚,政治黨派的立場傾向,更是明顯無疑。賴總統說司法官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林思銘認為這樣的名單,只是淪為被執政黨控制的專屬大法官,未來包含憲法法庭,是否可以中立的運作,以符合社會的期待,及國家憲政發展是否能平衡穩定,都讓人充滿疑慮與擔憂。 林思銘舉出,司法院長提名人張文貞是「民主進步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之競總主任委員」,這根本就是擺明未來司法院的掌舵者,在船還沒出航之前,就已經下錨定位。這樣的定錨效應,最危險的地方在於,一開始就將不適當,且自認為是正確的立場作為起點,並就此作為未來決策的基礎。國民黨團續指,又像是被提名人廖福特,他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曾經擔任賴清德接任民進黨主席的監交人,也是中天換照案聽證會的鑑定人,主張不讓中天換照;或是像劉靜怡曾擔任《黨產條例》釋憲案鑑定人,主張沒違反憲法。而這樣政治立場鮮明,並充滿爭議性的名單,將來更可能成為政府與民意衝撞的前鋒部隊。 因此,為了維護大法官應有的超然獨立、日後國家的憲政穩定,以及人民意志的伸張,國民黨黨團是完全無法認同與支持這樣的名單,嚴正要求總統府重新提出,讓大法官能成為社會最能信賴,以及維護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倘若賴清德總統非要硬闖過關,這樣的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團不會接受,台灣人民也不會接受。林思銘表示,國民黨團會依下列標準審查大法官提名人:一、大法官需要學有專精,重要學術著作或是深厚的實務經驗。二、高尚的品德,深孚眾望,行為處事上不可有任何的不良紀錄。三、要超然獨立。四、尊重民意。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總統府提出這份大法官名單,充滿了政治酬庸,用人唯親、用人為綠原則。尤其是被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的姚立明,外界都知道他是政治變色龍,擔任過賴清德競選總部主任委員。外界看到,賴清德總統從交通部長到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恣意妄為地拿國家名器酬庸競選幹部,難道這是代表跟對了人選上之後,就可以吃香喝辣、位居高官?王鴻薇說,姚立明的被提名,不僅僅是在野黨無法接受,據了解有更多中間選民無法接受。王鴻薇指出,大法官現在進行的釋憲案,其中有關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現在15名大法官當中,有9名大法官心證明確支持廢死。這次提名7位大法官名單,廢死立場明確的高達6名。難道這是賴清德總統要告訴社會大眾,將要追隨前總統蔡英文廢死的腳步,直接廢死?無視高達8成國人反廢死民意?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大法官提名人張文貞參與反國會改革連署、何賴傑參與過太陽花學運和卡管連署、陳運財支持廢死明確、何賴傑和劉靜怡曾經參與卡管連署、廖福特是民進黨仲裁會主委,中天電視撤照人、反國會改革和支持廢死。王鴻薇提到,過去發生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四度性騷女部屬,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遲遲沒有做出決議,廖福特就是評鑑委員之一,是否涉嫌包庇性騷?外界自有公評、檢視。王鴻薇質疑,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提名名單,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找司法打手嗎?藍委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守護者,職權包括憲法解釋、政黨違憲解釋、總統、副總統彈劾、懲戒權等,賴清德總統這次提名的大法官名單,是史上最爛、最糟糕的名單。翁曉玲認為,賴清德總統提出這份名單,不是維護司法獨立、憲政體制,而是維護綠色政權,聘一群司法打手,全面掌控國家憲政機關。翁曉玲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所提名的大法官已經令人失望,現在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完全是站在維護民進黨意志,倘若這群大法官提名人擔任大法官,可以預期司法將不再受人民所信賴,對於司法獨立性與去政治化感到失望。翁曉玲提到,大法官的組成是依據《大法官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其中第一項列出六項大法官選任標準,包括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等等。但是這次大法官提名人當中,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出身的王碧芳,即將卸任的大法官蔡烱燉和張瓊文都是資深法官,但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司法界資深法官。翁曉玲認為,現在大法官組成,是欠缺精通民事專精的大法官。「更令法界跌破眼鏡的,是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翁曉玲指出,張文貞教授提名為司法院院長,過去根本沒有擔任過重要行政職務,只擔任過交大法學院長,也非法官出身,遑論參與過司法院會議運作,未來擔任院長,有辦法解決現任院長許宗力都無法解決法官過勞的問題嗎;再看看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提名理由是「研究法學負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但近20年來,根本沒有發表過任何法學著作,長年遊走在政治圈,只有選舉的政治經驗,這樣的政客擔任大法官,難道不是政治酬庸?如此政治變色龍擔任司法院副院長,豈不是侮辱了司法院?至於其他大法官提名人,是長期支持法理台獨學者,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為法理台獨做超前部署?國家未來福祉與安全,難道就要被這群人掌控,人民能夠安心嗎?
法官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劉德華」曾一次押3立委創紀錄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弊案,遭北檢聲押禁見,歷經56小時的馬拉松訊問,2日凌晨法官朱家毅裁定無保請回。對此,柯文哲說,法官扛住所有壓力。而朱家毅有「北院劉德華」之稱,曾一次押3立委。台北地院資深法官朱家毅有「北院劉德華」之稱,他這次負責柯聲押庭,朱家毅是司法官49期,畢業於台大法律系、政大智財研究所,外界評價他作風低調穩健,值得信任。據悉,朱家毅2020年審理立委收賄案開庭,他要閱卷、開庭審理、裁定,每天只睡3到5小時,花了53小時,最後裁定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3名立委聲押禁見,也創下司法紀錄。從立委收賄案到柯文哲的京華城案,朱家毅都扛住外界壓力,審理後認柯嫌疑不大,凌晨3點裁定柯無保請回,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柯文哲也發文,他在最後答辯跟法官說不要為難,「其實這一次真正辛苦的是法官,他扛住了最後的壓力,好!我們回去!請各位回去休息了!我覺得這個法官算是扛住所有壓力了。」民眾黨也發聲明,「因為所有支持柯文哲、相信民眾黨的朋友和家人親友都不離不棄,我們會為捍衛柯文哲的清白奮戰到底,未來的路還很艱辛。」
賴神大掃除2/賴清德開綠燈先辦自己人 檢調開始清積案
桃園地檢署28日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同一天檢調大規模搜索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廉政署也受命約談京華城負責人沈慶京、提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並在29日向法院聲押兩人獲准,30日約談在京華城案中扮演關鍵角色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搜索他的住處與辦公室,柯文哲在前往廉政署時喊話,要執政當局說明有什麼證據和理由搜索他,意指檢廉的動作是由執政者所授意。民眾黨崛起,主力在於原本支持民進黨年輕選民轉移,然而民眾黨在立院獲得8席立委後,上個會期更與國民黨密切合作,通過多項被視為壓制行政權的「國會改革法案」,被民進黨視為眼中釘,綠營台北市議員、立委及民進黨中央當然不會放過機會,除了趁勢痛打柯文哲政治獻金問題外,更窮追猛打京華城容積率案、北市科土地標案,現在檢調偵辦疑點重重的京華城案更不可能手軟。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開綠燈」,讓檢調系統動起來,著手查辦之前「卡關」的舊案。(圖/記者黃耀徵攝)一位民進黨人士私下透露,檢察官偵辦立委以上等級的政治人物,一定會由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讓總統充份掌握案件偵辦進度,並調整辦進度往前或往後挪移,以免造成政治上的衝突或爭議。他說,至於賴總統到底是完全掌握這些案件內容,或是僅下達「開綠燈」偵辦的指示,由各地的檢調自行把積案拿出來辦,即使外界有各種測,都不會影響到結果。現在重點是「這把火」會燒到哪?會有多大?正考驗賴總統掌握檢調系統的程度。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民進黨內親近賴清德的幾名政治人物接連出事,不排除是民進黨內的派系鬥爭,因為賴清德總統行事殺氣騰騰,不僅對黨外如此,對黨內也不妥協。民進黨的傳統是派系共治,但賴的用人打破這項傳統,引起該黨內部很多人不服氣。外界評論,總統賴清德之前放手讓檢方偵辦同為民進黨新潮流的鄭文燦與立委林宜瑾,就為了避免在偵辦藍、白陣營時遭質疑「司法迫害」、「選擇性辦案」。另一位綠營人士則否認賴示意檢調發動偵辦,認為檢調本身對辦案時機掌握「精得很」,根本不需要賴下令,他們就能看得出什麼時候、可以對誰動手,從鄭文燦、陳宗彥到林宜瑾,眼看其它單位沒有被制止,自己就懂得已被開「綠燈」,可以對掌握已久的案件收尾、逮人。檢方偵辦京華城容積案發現有4千多萬異常金流,27日夜間緊急拘提準備出國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圖/記者方萬民攝)立委鍾佳濱說,過去有人說「法院是執政黨開的」,因為司法官的升遷與調派,握在執政者的手中,所以民眾不相信司法獨立。這種『包牌式』的批評,無論怎麼做,他們都有話可以說。」鍾佳濱指出,民進黨執政下,對於政治人物涉及不法,司法人員若不辦,會被說是司法沈淪;偵辦在野黨人士,可能遭批評是政治打壓;辦了民進黨員,又被講成派系內鬥。他認為,大可不必太在意這些論調,講這些酸言酸語的人只是「暗夜吹哨」,為自己可能涉及不法,怕遭查辦而為自己壯膽罷了。鍾佳濱比喻,過去有不少國中老師下課後,會開課替學生補習,學生間常傳說,老師對跟他補習的學生比較好。不管這個傳說是真是假,若有一天,一名有補習的學生上課離開座位、跑來跑去,遭到老師處罰、打了一頓屁股,其他學生看了,自然會乖乖守規矩,不敢作怪。言下之意,無論賴總統授意「先辦自己人」的傳言是真是假,對於台灣的政治清明都會起一定的效果。不過,鍾佳濱也指出,民主政治的三權分立應該是相互制衡,台灣民眾現在已經習慣看到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的對抗,但還不能接受司法與行政、或是司法與立法權之間的抗衡,過去台灣的司法權相對被動、保守,但在司法權日漸自主、積極的過程中,也要考慮對司法權的制衡,避免司法濫權,例如為人垢病的「押人取供」等問題,才能獲得人民的信任。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
曾因肇事逃逸被判刑 宜蘭地院資深法官酒駕被逮超高酒測值曝光
宜蘭地方法院張姓法官,19日晚間喝酒後駕車回家,在宜蘭市環市南路跟縣政2街路口因交通違規而被警方攔下,員警聞到他身上的濃濃酒味,立刻將他依法調查,更發覺其酒測值高達1.05 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20日證實此事,並將啟動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據了解,張姓法官是司法官班第37期結業,1999年就在宜蘭地院服務,主要擔任民事庭法官兼辦宜蘭簡易庭法官,平時工作認真,2017年曾被無照的林姓少年撞上,張未報警便離開,事後返回現場自首,被因肇事逃逸罪判刑8個月、緩刑2年。而張姓法官19日晚間駕車回家,他因未依規定將車駛入對向車道,巡邏員警見狀上前盤查,而張姓法官一搖下車窗,警方便立刻聞到其身上的濃濃酒味,實施酒測後驚覺其酒測值超過1.05mg/L,立刻依法送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也證實此事,表示礙於偵查不公開不便多說,但尊重檢調單位司法程序跟調查結果,至於所涉行政責任部分,已在瞭解、蒐集資料中,視情節決定是否適時啟動自律機制,遵循相關法制處理,絕不護短。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柯政治獻金案大規模搜索、電子監控 吳宗憲:只是要給人難看
曾任新北市法制局長及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9日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檢調兵分7路路大搜索,諭令會計師端木正200萬元交保,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150萬交保,兩人還第一次上電子監控,容易被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反觀鄭文燦案一次搜索都沒准過;吳宗憲說,此案已經沸沸揚揚,卻還兵分多路搜索,確實罕見,只是要給人難看。「通常是重大案件、性侵等,才會上電子監控,偽造文書通常是易科罰金。」吳宗憲19日接受《匯流新聞網》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直指,自己過往20年的檢察官經驗,沒碰過這樣狀況,目前浮出來的部分,包括偽造文書、業務登載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範圍比較窄,約判3年或5年以下徒刑,在法律上是輕罪,沒有前科的人,通常是易科罰金。吳宗憲質疑,「只是罰錢的案子,會跑嗎?如果這樣都要上電子監控,那非常多的暴力案件,是不是都要上電子監控?恐嚇、傷害是小老百姓最怕的事,這些罪犯都沒上電子監控,這只是要給人難看吧!」吳酸說,若他回去當檢察官,恐怕已不能適應現在的司法環境了。此次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案偵辦方向為偽造文書案,是否有不成比例地對待?吳宗憲說:「以前是較屬於非重要案件,現在可能不太一樣,但不是每個司法官都這樣,我現在還跟以前同事在一起,大家心中還是有是非對錯,只有少部分人有其他想法,但這些少部分的人,對執政黨就夠用了。」吳宗憲說,所謂兵分多路,通常是被搜索人都不知道被查案中,才會這樣執行,而柯文哲一案已經沸沸揚揚,卻還兵分多路搜索,確實罕見,是「給他們難看」比較有意義。黃光芹質疑,如此大動作搜索,背後有沒有政治意味?吳宗憲則回應:「很多事情,我都不敢講,我對司法信任度降低很多,面對大法官也是司法一環,雖還沒有做出判決,暫時處分上已經讓人大開眼界,可說是奇文共欣賞。」相較於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7年前就已經立案,至今雖羈押,但聲請搜索一次都不曾核准,吳宗憲表示:「不同法官認定標準不一樣,持搜索票時,會看法官,看這個法官對社會瞭不瞭解?對社會理解度夠不夠?有些案子交給這些法官處理,法官無法理解傷害有多大,今天一個法官有沒有社會同理心?是很大問題。」吳宗憲說,高官能不能體驗基層的苦是一大關鍵,搜索票遇到駁回,是不是因為個別法官原因,實在不敢說,「但7年前,辦鄭文燦案時,我們受到的阻礙很大,而這次,只能說阻礙不見了」。吳宗憲表示,持平來說,如果是朝中飽私囊來查案,其實也沒有對柯文哲下手:「我們講的是分層負責,柯文哲是候選人,真正查的是行為人。如果是我辦案,我會用力在部分的負責人或總幹事,候選人每天在外面跑,要拿司法去壓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科技監控設備使用率僅5%!挨批上億建置白花 基層法官有話說
知名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前總召陳修將虐殺女友,判10年10月定讞,卻棄保潛逃,外界質疑為何不採科技監控?司法院和法務部2022年啟用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但截至今年7月,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僅50幾案,設備使用率僅5.18%,立委批評花上億元建置設備宛如打水漂;但基層法官直言,要隨時掌握電子腳鐐訊號,對司法人力是沉重負擔。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暴,檢方諭令會計師端木正200萬元交保、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150萬元交保、兩人均限制出境出海,是最近接受科技監控的案例。司法院與法務部2020年委託高檢署建置科控中心,斥資1億1753萬餘元辦理採購案,同年《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生效,並在2022年設置科控中心,每年另編2000餘萬元委外維護。然而使用率卻不如預期,審計部報告指出,截至2023年11月底,各院檢機關命被告接受適當科技監控僅33案,其中院方約12案、檢方約11案;立委今年7月底調取資料,累計也僅50餘件。審計部指出,被告配戴或裝置的監控設備計有57套,與採購的設備數量1100套相較,使用率僅5.18%。立委林思銘說,不少立委質疑科技監控使用率偏低,本來希望運用科技預防嫌犯潛逃,法官、檢察官卻沒有好好利用。他呼籲要落實訓練,提高使用率,畢竟交保等手段,有錢被告並不在意,最怕的是自由被沒收。法務部次長徐錫祥承認,司法官目前不是很熟悉運作,將再宣導訓練。不過強制處分是司法官權利,只能多宣導以此作為羈押或交保等替代方式。有法官坦言,司法人力不足,讓被告使用電子腳鐐,除要寫裁定書說明充足理由,一旦出現警告訊號,誰來24小時掌握?過去也曾發生被告斷線失聯,法官緊急指揮警方拘提,被告辯稱未注意才漏接手機,法官只能無奈告誡。
醞釀多時終能修法!棄保潛逃入罪化 政院版下會期送審
《棄保潛逃罪》修法醞釀多時,始終只聞樓梯響,已拖7年。藍委羅智強、民眾黨團等都提出《刑法》修正案,將棄保潛逃入罪化,但上會期未逐條審查,皆在等行政院版。對此,法務部回應,該案已在行政院核定中,若無意外,下會期將送立法院審議。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對棄保逃逸加重刑責有共識,法務部2019年送出刑法修正條文草案,在行政院歷經11次審查會,仍未提出院版,引起在野批評;尤其我國境外通緝犯約8000人,涉及詐騙犯罪出境未歸更達2000人,藍白立委都將其列為重點法案。藍委謝衣鳯、羅智強提「刑法第161條」修正草案,被告受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限制出海而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經發布通緝者,處3年以下徒刑(原刑期之外再加3年);民眾黨團雖是在刑法增設「妨害司法公正罪章」,但對棄保潛逃者也是修法處3年以下徒刑。藍委洪孟楷則提案將懲罰提高為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反法院許可停押所命應遵守事項者,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針對境外通緝犯還拿我國護照繼續犯罪,羅智強也提修法,規範「法院亦得通知主管機關不予核發或『註銷護照』、旅行文件」,確保法源。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表示,法務部已將草案送行政院,最近審議是7月9日,目前剩文字調整,待院會排案核定,若無意外,下會期送達沒有問題。徐說,院版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章節,刑度等細節,仍待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後續再與司法院會銜。政院人士表示,棄保潛逃罪目前爭議不大,主要是在司法官如何認定是關說的部分有所調整,法案已進入收尾階段。
NONO被控性侵起訴7罪 砸重金找「王牌律師」判無罪…背景不簡單
藝人NONO(陳宣裕)遭多名女子指控性侵、性騷,士林地檢署認定受害者有6人,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7項罪嫌起訴。上個月首度開庭,但NONO仍堅稱不認識被害人,還透過管道找來王牌律師,希望可以拚命「無罪」。士檢偵結,建請法院審酌NONO利用藝人知名度或工作機會,藉以結織本件被害人,進而為逞私欲,先後為前述猥褻、強制性交等犯行,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造成莫大危害,而其犯行遭披露後及於偵查中仍矢口否認不法,犯罪後態度迴避,未見絲毫悔意等情狀,請就所犯各次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NONO被起訴後,陷入重大困境,急著尋找法律協助,最後靠親友的牽線,聯繫上曾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資深律師周章欽。不過,NONO後來思考,選擇另名經驗豐富的辯護律師,是曾任法官的李勝琛。另外,還聘請陳湘傳律師。據了解,李勝琛是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被控涉國務機要費貪污等案辯護,司法官轉任律師的收費,最高每小時可達1.5萬元;至於陳湘傳律師,曾針對普悠瑪出軌18死事故,替司機員尤振仲辯護。可以看出NONO不惜砸重金找王牌律師,就希望可能獲判「無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巧合!起訴高虹安涉嫌貪污...檢察官盧慧珊一審宣判前升官
台北地院26日依職務詐欺貪汙罪,判處新竹市長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巧合的是,法務部26日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通過24名新任一審主任檢察官名單,以「天下第一檢」台北地檢署5人升任最多,其中包括負責偵查、公訴論告高虹安涉貪案的北檢女檢察官盧慧珊;盧將升任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盧慧珊是司法官學院46期結業,負責偵辦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薪水、加班費詐領公款案,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去年盧慧珊曾一度入圍主任檢察官名單,但最終未獲法務部長勾選,之後她轉任公訴檢察官,繼續負責高虹安涉貪案的公訴蒞庭論告工作。高虹安案北院原定7月24日宣判,結果因凱米颱風來襲,24日、25日連放颱風假,延至26日上午宣判,檢審會則是預定26日開會審議升任一審主任人事案,因此巧合的造成案件宣判、承辦起訴檢察官升任主任的人事案同一天。24名新任一審主任檢察官,人數以北檢5人最多,24人的司法官期別由41期至52期,橫跨11期,名單如下:1.姚玎霖(彰檢41期)2.何蕙君(彰檢43期)3.柯博齡(南檢44期)4.盧慧珊(北檢46期)5.王亮欽(中檢46期)6.陳麗琇(雄檢46期)7.陳宜君(中檢47期)8.盧惠珍(橋檢48期)9.甘若蘋(雄檢49期)10.許宏緯(新北檢49期)11.李韋誠(桃檢49期)12.馬鴻驊(中檢49期)13.白惠淑(中檢49期)14.黃聖(北檢50期)15.顏伯融(北檢50期)16.吳秉林(新北檢50期)17.周懿君(新北檢50期)18.陳映妏(桃檢50期)19.翁貫育(竹檢50期)20.蔡佰達(南檢50期)21.郭耿誠(北檢51期)22.羅韋淵(北檢51期)23.林伯文(士檢51期)24.蔡杰承(雄檢52期)。
突在宿舍一樓昏倒!台中高分檢檢察官吳義聰送醫不治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前副署長吳義聰在昨天(25日)凱米颱風期間,在宿舍突然昏倒,經送醫搶救不治,享年57歲。吳義聰與人相處和善,不少與他熟識的檢方人士聞訊感到震驚哀痛。吳義聰昨在宿舍一樓昏倒,警衛發現時曾詢問是否送醫,當時吳還說稱上樓休息即可;吳由警衛攙扶上3樓後,聯繫吳妻,將吳送往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救治,經醫院搶救後不治。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昨第一時間獲訊,皆囑全力搶救,吳過世後,3人要求機關妥適處理善後,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主任檢察官陳傳宗同赴醫院協助料理後事。司法官學院36期的吳義聰,曾任台北地檢署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二審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副署長,去年調往台中高分檢任職。
鄭文燦進看守所「律師抗告」!最快今裁定 陳永來今早火速辦律見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檢方6日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先後予以500萬及1200萬元交保,引得檢方不滿抗告,昨(11日)桃園地院撤銷原裁定,改為羈押禁見。桃園地院3度開羈押庭,昨裁定羈押禁見,鄭文燦被送往桃園看守所。同日晚間,鄭文燦律師火速完成抗告書,並交由律師陳永來到桃園地院遞出抗告出與卷證。對此,桃園地院也指出,法院已於昨晚間派車將卷證送往高院。而高院11日晚間接收到鄭文燦律師的抗告案後,今(12日)上午9時上班後就會分案,且合議庭最快今天就會做出裁定。陳永來今早8時36分也到桃園看守所辦理律見,面對媒體詢問「抗告有信心嗎?」,陳永來僅回「謝謝」2字。據悉,司法官訓練所第38期的陳永來,曾經是桃園地院民事庭及刑事庭法官,2007年後才轉戰律師,並參與過林益世索賄案及鄭文燦告桃園市議員凌濤的案子。
欲設專案小組查鄭文燦涉貪案 凌濤不自殺聲明挨批「政治操作」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二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時,涉嫌貪污受賄遭桃園地檢署帶回偵訊。桃園市議員凌濤作為地方民代,近日針對該案進行揭露並成立表示,將於議會提案成立調查專案小組,期間更發出不自殺聲明。對此,民進黨立委及議員表示,司法已展開調查就該尊重司法,這般行為就是在蹭新聞熱度行政治操作。凌濤10日表示,因為鄭文燦涉嫌利用公權力收受賄賂,身為民意代表的他將在下一個正式會期開始,提案啟動專案小組,針對鄭文燦任內與土地利益有關,疑似有弊端的決策,徹底清查。鄭文燦涉貪案件爆發期間,他還為此發出不自殺聲明並向桃園市警局申請,加固其位於桃園區莊一街服務處的維安。對此,民進黨議員魏筠批評,凌濤除了當市議員「還想當檢察官的檢察官」,在桃園市議會發起調查小組,一方面想把新聞炒熱,提高自己聲量,另一方面想利用輿論壓力影響偵查導向,而市議員工作主要是市政及市民陳情,若凌濤要僭越自己市議員職責、朝檢察官邁進,那請凌濤先去考檢察官、通過司法官考試。綠委林俊賢則表示,相關案件都要尊重司法調查,外界如今扯到政治鬥爭是莫名其妙,質疑「難道他們都是政治工具嗎?」他呼籲各界切勿像鯊魚看到水一樣,更不該製造紛亂。另外,針對凌濤針對鄭文燦案件欲成立調查小組一事,他直言「市議員是能調查出什麼?」目前司法已經展開調查就該尊重司法,這般行為就是在蹭新聞熱度。◎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鄭文燦交保再戰羈押庭「3大咖知名律師」拚場 法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再抗告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鄭文燦找來資深律師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等均身經百戰3大資深律師,似乎有備而來為鄭文燦打一場不能輸的法律戰,經4小時庭訊過後,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抗告,律師獲知後,火速籌錢替鄭文燦辦理交保。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入土地開發弊案,桃園地院今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步入法院時若有所思、不發一語。(圖/黃耀徵攝)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他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鄭文燦因貪汙案於交保68小時後二度因羈押庭現身桃園地院,今天在3名資深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包括6日帶現金辦理交保的資深律師游琦俊,曾於2年前幫鄭文燦反告國民黨市議員;另一名資深律師鄧翊鴻,曾幫立委段宜康遞狀提告,也擔任過立院國會助理,另一位資深律師陳永來則曾擔任過桃園地院刑事庭與民事庭法官,且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8期結業之資深律師。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入土地開發弊案,桃園地院今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步入法院時若有所思、不發一語。(圖/黃耀徵攝)這3位資深律師各有刑、民事專長,也與政界頗有淵源,鄭文燦找來3大律師助陣,目的就是希望撇清貪汙案成功脫罪,二度上演交保,經4小時庭訊過後,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抗告。據了解,鄭文燦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市府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在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進行徵收,辦理都市計畫區段案,其中一旁9.5公頃農地是由某企業退休的楊姓經理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但依法未能納入方案。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桃園地院今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具保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圖/黃耀徵攝)事後,楊經理為了讓農地納入方案,透過廖姓友人賄賂千萬元給鄭文燦,讓市府協助強行過關,將案件送至內政部審議,但後續未推動成功,鄭文燦將賄款退回,不過詳細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因其犯罪嫌疑重大,隨後聲請法院羈押禁見。桃園地院說明,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但檢察官對此不服提出抗告,怒控「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高等法院8日裁定,將此案撤回桃園地院,聲押庭於9日上午10時召開、下午2時13分結束,稍早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加班踩到除蠟劑害重摔骨折 檢察官聲請國賠:若獲賠償將全數捐出
彰化地檢署吳姓主任檢察官在前年到地檢署加班時,因走廊地板佈有除蠟劑,卻沒擺放標示,她踩到除蠟劑瞬間滑倒重摔在地,造成右側手臂骨折,經送醫手術還有後遺症,吳向彰檢、廠商聲請國賠,調解不成,如今改向彰化地院聲請國賠中,吳姓主任檢察官表示,針對不起訴處分,已提出再議,若獲得國賠,將全數捐出。這起案件,經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認應為不起訴處分。不起訴書中指出,吳姓主任檢察官在前年2月到彰化地檢署加班時,因踩到除蠟劑瞬間滑倒重摔在地,致使右側近端肱骨骨折、術後殘存右肩僵硬等傷害。經送醫施行開放性復位及鋼板固定手術並住院5日。術後依醫囑應禁止勞動3個月,2個月後應每周至少復健3次。吳認為,彰檢110年底至111年初除蠟又打蠟,到111年農過年前止,已至少2名彰檢人員因地滑跌倒,而施姓檢察官有向襄閱主任檢察官、總務科長反映此事,要求勿再持續,但當時的俞姓檢察長,應注意環境安全而補足修正,卻疏忽未注意。吳認為檢察長還在公開會議對她暗示其他主任因分擔她的工作而加重負擔、陸續出現身體不適,詢問她何時可以回來上班,使她倍感壓力,同年5月回復上班後,也因持續增加的壓力無法排解,導致憂鬱求診服藥,身心健康受到傷害。俞姓檢察長否認在吳滑倒前即已知悉有2名地檢人員因除蠟工程滑倒,她稱,若知道就會停止工程或加強工程施作安全性,施姓證人亦未曾向其提及除蠟工程之事,吳受傷後,這個工程就停止沒有再施作。而在主任檢察官會議,會請吳回來,是聊聊天並詢問她復原狀況,以便瞭解後續工作調配如何安排,並沒有要求他要回來上班之意。林姓總務科長證稱,有以電腦公告打掃及除蠟作業時間與範圍,也有用紙本公告。主任辦公室之工友於當日上午8時33分許有傳送內容為:「主任今天要走廊要除蠟」的訊息給吳,並提出LINE簡訊翻拍畫面佐證。總務科長表示,吳滑倒後,未再針對其他範圍辦理除蠟作業。沒有人或吳跟他反應滑倒,若有,一定會請廠商加強防護。彰化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檢察長在吳滑倒之前,並不知道署內2名同仁曾因除蠟工程滑倒,且署內各項事務均由各主管就其業務負進行管理,檢察長難以知悉而對此加以防範,從而難認俞有何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事發當日,檢查長即指示人事室協助處理差假事宜,並核予公傷假,公傷假期間,業務均由同仁代理,且在主任檢察官會議,當場裁示調整主任檢察官事務分配,過程中並無出言要求吳銷假上班等情。吳在前年5月16日返署上班,但俞在同月20日赴任他署,對吳的差假及職務分配,已無權責,至於後續吳的傷勢復原狀況不如預期乃至精神狀況惡化等,客觀上均非俞所得預見及預防,實難認定有何疏失,又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其有何犯行,應認俞罪嫌不足,為不起訴之處分。吳姓主任檢察官表示,因為滑倒的意外,兩年多來身心健康受到很大的影響。她說,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是希望不要再有人經歷這樣的事。針對不起訴處分,我已提出再議。國家賠償部分,在期限屆滿前,我也提出了請求,但如同我在國賠審議程序中所述,若獲得賠償,將全數捐出。據悉,案發時的俞姓彰化地檢署檢察長,是司法官第35期,已調桃園地檢署,吳則是司法官第39期,為彰檢資深主任檢察官。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逮人前路過紫微宮 警拜完「2位神明」抓到滅門嫌!背後原因曝光
新北市三重區發生滅門血案,69歲劉姓女子、30歲陳姓二女兒和3歲外孫11日被發現陳屍住家。24歲張姓女婿涉有重嫌,昨(12日)已在台中落網,詳細案情仍待釐清。值得關注的是,專案小組在抓到人前曾路過台中紫微宮,並進到廟裡拜拜,結果不到16小時便破案,且距離張男藏身地不到1公里。回顧案發經過,張男1日深夜疑似因故與陳女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掐死女方,伴屍1夜後擔心事跡敗露,又因與岳母有金錢糾紛,竟一不做二不休,決定痛下殺手。張男趁著凌晨時分潛入岳母房間,而男童平日與外祖母同眠,他先殺死劉婦後,眼見剩下的男童為唯一活口,最終咬牙將孩子一同殺害。張男連殺3人後,先將妻子遺體搬進岳母房間「排排躺」,接著在案發現場停留5日,期間伴屍生活,更找來水族館業者清魚缸,直到6日中午才搭乘計程車前往板橋火車站,並南下展開逃亡。警方循線展開追緝,發現張男在台中租屋,12日上午前往逮人,順利抓到犯嫌,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巧合的是,專案小組在逮捕張男前,曾到台中紫微宮參拜三官大帝、城隍爺,結果拜完沒多久便順利抓到人,且地點距離廟不到1公里,過程中不費一槍一彈。紫微宮主委陳火旺透露,廟方起先並不知情,是看到新聞才知道,當時只感覺2名便衣刑警的穿著很不一樣,全身穿黑色、神情嚴肅,不太像一般信眾。據了解,紫微宮主祀三官大帝,已有281年歷史,平時香火鼎盛。三宮大帝又俗稱「三界爺」,主管天界、地界、水界,對世人及亡魂等能「賜與福份、赦免罪過、解除災厄」。另外,城隍爺掌管陰陽兩界,有陰間行政官、司法官的職責,因此當刑事案件遇到瓶頸時,不少檢警都會尋求城隍爺幫忙,盼早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