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特考
」小學老師成法務部政次 國安局副座徐錫祥回任檢察界
檢察界借調到國安局擔任副局長的徐錫祥,即將在520出任法務部政務次長,消息傳出後,不少檢察界人士感到訝異,因為本來外傳徐可能擔任海巡署長,法務部政次則由與準總統賴清德在台南共事過的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接任,不料「豬羊變色」,改由徐錫祥擔任政次,許多檢察官認為,這樣的安排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62歲的徐錫祥學經歷較為特殊,他是台中師專畢業、當過小學老師,每天下課後就到中興法商法律系(今台北大學)夜間部就讀,1990年通過司法官特考及律師考試,並完成中興法商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他在法界資歷相當完整,當過1年律師,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後,歷任新北、彰化、新竹等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海巡署政風室主任,難怪這次曾傳出可能擔任海巡署長。徐錫祥是中部人,深受同樣中部出身的前法務部長、現任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提拔,當過新北等多個地檢署檢察長,2023年借調出任國安局副局長,督導第三處,負責國內情報工作,統籌國內治安業務,當時檢察界認為也有機會接任法務部政次,這次終於成真。法界一般對徐錫祥的評價是,為人正直、有原則,講話比較直接、有時容易得罪長官。另外可能自己是苦讀出身的關係,他擔任檢察長時,對弱勢族群相當關心,不像一些人生勝利組,當上首長就高高在上,不顧民間疾苦。許多檢察官也祝福他更上一層樓後,能造福檢察界,為實現正義而努力。
小學老師成國安局副局長 高檢署主任徐錫祥將掌新職
外傳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將出任國安局副局長,法務部長蔡清祥上午指出,人事案須由國安局公布,他不便證實此事,但徐錫祥適才適所,在檢察體系有良好表現,因此法務部推薦徐出任要職。徐錫祥的學經歷較為特殊,他是台中師專畢業、當過小學老師,下班後到中興法商法律系(今台北大學)夜間部就讀,1990年通過司法官特考及律師考試,並完成中興法商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在法界資歷方面,他當過1年律師,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後,歷任新北、彰化、新竹等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海巡署政風室主任,法界資歷完整。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調陞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後,徐錫祥原本是熱門繼任人選,後來襄閱主任一職由主任檢察官姜貴昌擔任,外界就盛傳徐將有其他出路,昨天高檢署公布檢察官事務分配結果,名單上沒有徐,內部人士判斷徐將出任重要職務,今天就傳出徐將出任國安局副局長。徐錫祥擔任檢察官期間積極任事,績效良好。擔任彰化地檢署檢察長期間,2019年選舉查察全國第2名,排怨績效全國第5名;新竹地檢署亦有佳績。借調海巡署期間偵辦及防堵詐領檢舉獎金惡習,追回獎金1000餘萬元。
學霸提琴手1/大三考上司法官創紀錄 退休考照變街頭藝人
悠揚的小提琴樂聲飄揚在早晨的台中長青學苑前,一旁公園裡的氣功班學員正聚精會神聆聽提琴手的演奏,路過民眾聽聞絲竹之聲,也停下腳步一飽耳福,這位站在榕樹下盡情演奏的資深街頭藝人,竟是現年82歲、曾任3所法院院長、還當過3所終審法院法官,留學德國獲得法蘭克福大學法律博士的梁松雄。提起梁松雄,資深法界人士都知道他是一代學霸,1942年出生的梁松雄是彰化縣福興鄉的農家子弟,高三填大學志願表時,在親戚建議下選了法律系、順利考上台大,不過他對法律沒甚麼興趣、一直想轉學,大二時看其他同學紛紛參加高等檢定考試,他也跟著考,結果第一名上榜,從此開啟了他的學霸人生。榮登高檢榜首後,大學還沒畢業的梁松雄取得參加司法官特考資格,但緊接著上成功嶺接受嚴格軍訓,他把六法全書法條拆成一頁一頁、藏在鋼盔裡,趁出操空檔背誦、記憶,這樣的勤奮苦讀,讓他創下紀錄,成為唯一在成功嶺受完軍訓,馬上考上司法官的大三學生,雖然也有其他人念大學時考上司法官,可是這些人都不用當兵,至於現在大學生不須到成功嶺受訓,當然也更不可能打破他的紀錄了。此外,梁松雄擔任檢察官和法官期間,陸續考上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辭職赴德國留學獲得法蘭克福大學法律博士學位,返國後先擔任東海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再回任法官,又通過了最後一屆的甲等特考,歷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嘉義、彰化、台中等3所地方法院院長,及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名懲戒法院)法官等要職。 擔任嘉義地院院長期間,梁松雄受邀參加一位同事女兒的小提琴演奏會,突然想起留學德國期間,同學送他一把小提琴,覺得這把遠渡重洋的樂器一直沒用怪可惜的,於是以每小時1500元的學費請同事的女兒教他,從此踏入音樂之門。擔任台中地院院長期間,梁松雄參加台中高分院舉辦的中區司法美展,以小提琴獨奏演出「青蚵嫂」、「荒城之月」技驚全場,司法界逐漸得知有位留德博士的法院院長竟有小提琴專長。梁松雄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後,音樂人生更是「一發不可收拾」,不但學鋼琴、長笛,還參加檢定考試,取得鋼琴9級、長笛8級、小提琴8級的資格,除了身為學霸的他天資聰穎,就是他「無論做什麼事,一定盡全力把它做好。」一位以前嘉義地院同事這樣觀察。梁松雄是法界學霸,曾任3所地方法院院長及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等要職,司法界資歷相當完整。(圖/讀者提供)梁松雄的音樂之路發生過一段插曲,他曾幫忙一位小提琴家到彰化縣立演藝廳舉辦演奏會,曾問對方怎麼樣能買到一把好琴,對方推薦自己的小提琴,開價1萬美元,但琴弓須分開賣、索價3千美元(當時值約9萬元台幣),梁松雄認為他幫過這位小提琴家,應該不至於騙他,於是買下了,事後找人鑑定這隻琴弓,卻只值600元台幣。沒想到這個小提琴家竟然騙到法院院長頭上,梁松雄卻淡然說:「或許我上輩子欠他的。」並未追究。法官退休後,梁松雄到曉明長青大學學長笛,看到同學報考街頭藝人,他也跟著去考,順利取得台中和南投的證照,並在台中市政府前、一中商圈、中友百貨等地表演,不過有些台灣人對於街頭藝人心存偏見,一個親戚竟說他「做過法院院長,還在街頭當乞丐向人要錢」,家人勸他不要再去街頭拋頭露面,因此他現在以自己舉辦小型演奏會為主,並多次在親友的婚宴場合演奏助興,精彩的退休生活在法界傳為美談。梁松雄考上街頭藝人執照後,曾到台中的一中商圈、中友百貨等地表演長笛、小提琴等樂器。(圖/讀者提供)
學習司法官酒後粗話嗆警 慘遭退訓還得賠錢換緩起訴
韓姓學習司法官上月與學長及其女友到餐廳聚會,韓男酒後看見餐廳老闆娘的男友正在打老闆娘的小孩,便請學長女友代為報警,警方到場後,他竟對警方爆粗口,自稱「我是台北地檢署的」,慘遭司法官學院退訓,還被法辦;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已與員警和解,予以緩起訴1年。韓男獲緩起訴的條件,包括須支付國庫3萬元處分金;另外,他與劉姓警員以8萬元和解,並依邱姓警員要求,捐6萬元給喜憨兒基金會。檢方調查,通過司法官特考的韓男,原是司法官學院62期受訓學員,上月9日晚上,他與學長及學長女友到北市大安區的餐廳聚餐,幾杯黃湯下肚後,在餐廳內小睡片刻,被餐廳老闆娘男友打老闆娘小孩的聲響吵醒,便請學長女友報警。餐廳老闆娘的兒子帶警方進入餐廳後,韓男認為不妥,質疑警方沒有搜索票不該進餐廳,與警方爆發口角,涉嫌對2名員警爆粗口,員警詢問他的身分時,他嗆說:「我是司法官學院的學習檢察官」、「我是台北地檢署的」!韓男嗆警新聞曝光後,司法官學院召開考評會,將他的品德學識成績評為不及格。
準司法官謊稱「我是檢察官」 酒後罵警三字經⋯下場慘了
一名正在司法官學院受訓的韓姓學習司法官,日前與友人在台北市某餐酒館用餐,發現有人在打架,隨即打電話報警。警方趕抵處理時,有點喝醉的韓男認為警員處理不當,竟自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還嗆罵三字經,當場遭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送辦。司法官學院得知此事,立刻召開專案考評會,決議報請司法官訓練委員會廢止韓男受訓資格。據悉,韓男的父親也在法界任職,韓男畢業後即通過司法官特考,目前在司法官班第62期受訓中。本月10日凌晨,韓男與友人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餐酒館聚餐,見到餐廳內有人打架,隨即打電話報警。警方趕抵現場處理,韓男疑因酒醉,不滿警方的處理方式,竟當場與員警起衝突,不僅謊稱自己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還朝員警罵三字經,甚至出腳踢踹員警,韓男因此遭員警壓制逮捕,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司法官學院接獲通知後,立刻召開專案考評會,認定韓男違反《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學員守則》規定,決議評定品德學識成績不及格,並報請司法官訓練委員會審議廢止受訓資格。
110年高考10/2舉行 一、二級考試需用名額暫定58人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今年高考一、二級考試自110年10月2日起舉行,考試地點在台北及高雄等2考區舉行。其中,高等考試一級二級考試,合計暫定需用名額為58人。受到疫情嚴峻影響,考選部日前已宣布原定近期舉行的專技高考醫師第二階段考試、專技普考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考等3項國家考試都將延期舉行,除醫師考試延至7月外,其餘分別延到11月和10月舉行。原訂10月考試的司法官特考及律師高考第二試,將配合延後一周舉行,總計有超過9萬的考生受到影響。考量到疫情可能還會延續一段時間,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第一試筆試,定於110年10月2日(星期六)至10月3日(星期日)舉行。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在臺北及高雄等2考區舉行。其中,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設公職獸醫師等2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人;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設一般行政(兩岸組一)等25類科(組),暫定需用名額56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58人。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等事項,考試院表示,已分別依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 四項國家考試延期舉行
今年要參加高普考等國家考試的考生要注意了,因應疫情,考選部今天宣布,原定近期舉行的專技高考醫師第二階段考試、專技普考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考等3項國家考試都將延期舉行,除醫師考試延至7月外,其餘分別延到11月和10月舉行。此外,原訂10月考試的司法官特考及律師高考第二試,將配合延後一周舉行,考選部提醒考生留意各該考試日期變動情形,妥適規劃個人應考行程。考選部表示,鑑於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除宣布除疫情三級警戒持續外,並再強化警戒標準及防疫因應事項,為降低國家防疫負擔,經綜合考量各種因素審慎評估,基於國家考試應考人背景多元,部分考試應考人年齡偏高,決定延後舉行,根據統計,110年專技人員普考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應考人年齡50歲以上者近2成,110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應考人年齡30歲以上者約3成5;另許多應考人需跨縣市移動應考,而設置考區之部分縣市如雙北、桃園、彰化、臺中等均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評估近期屬高風險或中高風險區域,又是多數應考人選擇的應考考區。此外,多數考試考前均需入闈製作試題,以110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為例,需提前連續入闈16天,入闈人數超過80人;全國各級學校校園場地也多停止外借作為考場,使得考試期間場地需求無法擴增加大座位間距,考區縣市政府協辦人力也多反映困難。至於,110年司法官特考及律師高考第二試,考選部表示,因受高普考考試延期影響,原定考試日期與延期之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日期重疊,為避免影響重複報考該各項考試應考人權益,以及各種場地及人力調派等因素,也配合延後一周舉行。考選部表示,受限於國家考試闈場與考場等場地量能原本就極為不足,加上因應疫情針對多項考試日期進行調整,致相關試務場地使用與洽借及人力調度益加困難,尚請應考人諒解。如因考試日期調整致無法參加考試者,可依考選部各項考試規費退費作業要點,向考選部申請退費。
彰銀高院判決疑四錯 公司法權威曾宛如教授:依立法演變,契約應屬無效
對於高等法院更一審彰化銀行經營權的判決,領銜民國107年《公司法》修正的權威學者、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曾宛如表示,以法院新聞稿所公布的判決要旨為基礎,她認為似有三處「錯解」法律用語之外,並指出財政部與台新金控間的表決權拘束契約,依立法演變之過程,應屬無效。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曾宛如表示,該案的癥結點在於「表決權拘束契約」,意即因表決權拘束契約致使「股東在一定期限內,自己放棄『完全』自主行使表決權的能力」,這一部分在我國的《公司法》,即使在107年全盤大修,放寬管制,仍未開放給公開發行公司,某程度上喻有保障廣大小股東之權利及維護公司治理之公序良俗等理念。目前「表決權拘束契約」在我國僅有《企業併購法》開放給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有表決權締約空間,但就台新金與財政部訴訟的彰化銀行經營權一案,非屬《企業併購法》之適用範圍。也就是說,財政部當年公告的內容大意:「同意支持所引進的金融機構取得彰銀經營權……同意完成增資後,經營管理權移由得標投資人主導,並同意於董監事改選時,支持得標投資人取得董監事過半數席次……」,即股東事先約定在董監改選投票時,如何行使表決權作為契約約定的主要內容。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曾宛如。(圖/截自台大官網)教授曾宛如指出,「表決權拘束契約」在國外屢見不鮮,但在「股東決定放棄『完全』自主行使表決權能力」之前,須審慎思考應如何規劃才不會使自己自陷險地,且當合約使大股東違反其忠實義務、或有違反公共政策時,英美法上存有法院之審查機制,以確保不會影響其他股東權利等公共政策。然而台灣發展較緩,先是開放企業併購時得為此契約之約定,及後擴張至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得使用此一機制,最後民國107年《公司法》全盤修正時,於第175條之1將此一制度放寬至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但於該條第3項卻規定,不適用於公開發行公司。是以到現在公開發行公司若非因企業併購,理論上仍無法使用此一制度。既然如此,當時台新金與財政部間的表決權拘束契約是否有效,原本即有極大爭議,若從立法發展之脈絡觀察,應該政策上至今尚未開放。民國107年《公司法》修正之主軸是放寬管制,且第175條之1之增訂理由也提到,「為使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股東,匯聚具有相同理念之少數股東…爰參酌…於第一項明定公司股東得訂立表決權拘束契約…」如果以前公司就可自由為表決權拘束契約之訂定,那107年所謂之放寬管制豈非屬多餘,甚至倒退?因為公開發行公司被明文禁止使用。高等法院。(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曾宛如教授還指出新聞稿中判決要旨有三處問題,一是法官認為台新金所占22.55%、財政部所占12.9%持股比例,對照民國94年、97年、100年的協議分配董監事席次及各自投票予自己所提名或是推薦的人選,比率是相同的,符合股權實力與比例原則,並無表決權行使與股份所有權「分離」之情事。曾宛如教授表示,上述所稱的「分離」的意思,法官應該有所誤會,表決權行使與股份所有權「分離」應是指「股東被剝奪了依照其自由意志來行使表決權分配」的能力。如果財政部必須支持台新金主導彰銀的經營管理,財政部行使表決權的自由意志就受到限制,這就是與所有權分離的真正意思。不能以分配席次為斷。另一處不甚合理的地方則是法官認為「可行的兩個解除條件」,曾宛如教授認為「豈能千秋萬世,永無止境」,因為「契約既然自始無效,再提解除條件,意義何在?」況且,判決新聞稿所稱的解除條件之一,「或由彰銀向台新金控購買股票為庫藏股,使台新金控喪失最大股東地位,財政部即可免除其支持台新金控取得彰銀經營權之拘束」。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要落幕,恐怕須雙方努力溝通協調尋求和解方案。(圖/鄭清元攝)曾宛如教授強調「公司法第167條,證交法第28條之2,都有明文規定庫藏股行使的條件,其中更禁止董事等關係人於公司買回庫藏股時出售」,這是侵害小股東權利,所以判決中提到的這個方式明顯違反《公司法》,是行不通的。再加上,曾宛如教授也質疑新聞稿上所稱的其他解除條件,「究竟有那一樣可能做得到?條件在現實上真的有可能成就嗎?」曾宛如教授進一步分析,這個案子實質上就是有表決權拘束契約,明明法律上說不行的事情,一旦想有模糊空間,事實上做起來也是不行的,也因此出現二大股東強強聯手,不符合公司治理,如果今天公司法還堅持累積投票制,這個表決權拘束契約就更加值得思考。因此,台新金控認為和財政部之間「存有支持台新金控取得彰銀經營權的合約 」,依照公司法修法的脈絡,這種表決權拘束合約在當時「自始無效」。我國要不要開放給公開發行公司這種制度選擇是可以討論的,可是開放後要如何建立司法審查標準也是很重要的工作。而法官認定「表決權拘束契約」真的可以適用於公開發行公司、金管會主管機關高度監管的銀行金控嗎?此種解釋是否合乎《公司法》修正之脈絡?是否與現在堅持的累積投票制相容?可能不是單純主張契約自由就可以解釋的。這個判決是否真的解決了多年爭議,不無疑問。只能說纏訟多年的彰銀經營權之爭,似乎很難落幕。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曾宛如。(圖/截自台大官網)曾宛如教授小檔案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獲得碩士學位、臺大法律學研究所民商法組碩士、臺大法律學系學士。並通過司法官特考及律師高考。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英國金融服務法規、票據法及國際私法。曾擔任臺大法律學院科法所所長、副院長、其後並擔任法律學院院長兼法律系系主任,並多次參與有關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規之政府委託研究計畫。另也曾擔任臺灣證交所之公益董事、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委員。
土城慈惠堂賀考生登金榜 邀請準律師任顧問為弱勢伸張正義
一名考生連考4年律師高考,今年考前拿著准考證參拜多所廟宇道宮,祈求神明庇佑,但12月16日放榜當天逃避現實,關手機遠走他鄉不敢見親友,沒想到一天後開機多達數百通未接來電,回電後才知自己考上,稍後就連土城慈惠堂也幫忙查榜,在其臉書粉絲頁恭賀錄取好消息。北市考生在考前參拜了北市龍山寺、保安宮、新北市土城慈惠堂等,留了一張准考證影本於神明案前,祈求神明庇佑考試順利。由於他考了幾年落榜,身心備感壓力,放榜當天難以面對親友的關心,就和妻子搭車赴宜蘭民宿並關閉手機,暫時中斷聯繫。而當親友依著他的准考證號碼幫他查榜,紛紛去電要向這名考生報喜訊時,卻是關機中。直到他開機獲知自己考上,連著幾天起床還是會詢問妻子,「我真的考上律師了嗎?還在做夢……。」考生說,他自己40歲唸了法律研究所才去考律師執照,中年考試的壓力實在是太大了!之後,有親友傳截圖給他,發現原來不僅是補習班會幫考生查榜,土城慈惠堂也會給予信眾服務,並於臉書粉絲頁公開祝賀登金榜,鼓勵他遵崇瑤池金母娘娘教誨,為弱勢伸張正義,還邀請這名準律師擔任該堂的義務顧問律師。這名考生便於當晚親赴土城慈惠堂,向母娘稟報考試結果。他說,考前他祈求母娘庇佑,能脫穎而出,金榜題名,將「利益眾生行善事」,如今還能擔任慈惠堂的顧問律師更是欣然接受。據悉,該宮廟在政界享盛名已久,常有立委參拜問事,每週有3天會有乩身辦事。
學霸參選人遇上教育立委 打溫柔選戰
民進黨提名台北市大安區立委參選人謝佩芬開始掃街拜票,周末接連2次碰到對手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林奕華也相當親切地問侯謝「跑得還習慣嗎?」謝佩芬說,相信未來大安區的立委選舉將會是場「溫柔選戰」。謝佩芬就讀台大法律系後期間,另外還修習政治學系學位,再加上外交輔系,也因此擁有2個學士學位、一個輔系學位,畢業後律師、司法官特考雙雙過關,畢業於哈佛法學院後進入聯合國工作,被民進黨秘書長羅文嘉更形容為「100分女孩」。最近大安區常有慶祝中秋節的里民活動,謝佩芬參與園遊會時2度遇到選戰對手林奕華。謝佩芬說,第一次林奕華在台上致詞看到她,親切地打招呼;第二次又在活動上相遇,林奕華除了問謝跑選戰習不習慣之外,也提醒她注意天氣炎熱。謝佩芬說,林奕華是位很有經驗的立委,也是可敬的對手,但謝相信自己的活力、熱情能獲得年輕選民的認同,在國外求學、聯合國工作的國際化經驗更是一項優勢。除了林奕華與謝佩芬之外,大安區另有社民黨提名范雲參選,謝佩芬說,目前民進黨與社民黨仍在繼續溝通中,在有結論之前,她仍會照自己的規劃繼續向選民介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