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濟
」 蔡清祥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民眾黨:支持提出抗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疑涉京華城弊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快滿2個月,今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柯文哲繼續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2個月。民眾黨稍早也發出聲明,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主席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應有的人身自由。針對台北地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民眾黨表示遺憾且憤怒,收押禁見近2個月,至今檢方仍提不出足夠證據起訴柯文哲主席,反倒是看到檢方以A案辦B案,配合「媒體辦案」讓輿論未審先判,政治黑手毫不掩飾的介入司法,已經讓全國半數民意不信任司法,而今天的賴清德總統更打臉2008年的賴清德委員,當年賴委員在扁案發生時曾言「羈押是傷害人權的做法」、「政府不顧程序正義押人取供」,對比現今賴政府對柯文哲主席的作法,有將近6成民意認為賴清德總統「雙標」,而今賴清德總統繼續雙標,這不只對柯文哲主席、台灣民眾黨造成傷害,更戕害台灣司法公信,民眾黨呼籲「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民眾黨提到,兩個月前柯文哲主席遭羈押禁見卻主動放棄抗告,籲請檢方窮盡一切努力釐清案情,後續北檢大規模約談民眾黨工作同仁及相關人等到案,令人遺憾的是,多數人與京華城毫無關聯。而北檢直至柯文哲主席召開延押庭的今天,才再約談時任北市都發局官員等人「釐清案情」,檢廉作為不僅毫無邏輯,更形同虛度這兩個月的光陰。民眾黨說,回顧京華城容積獎勵審議過程,業主按《都市計畫法》24條提出申請,台北市政府依法受理,並經由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一切依法有據,相信包含市長、公務員及都委會委員皆無「明知違法而為之」,然而這兩個月來鋪天蓋地的司法追殺、押人取供,特定媒體、名嘴帶風向「照三餐伺候柯文哲」,連合法政治獻金都被抹黑成收受賄款,實為司法配合媒體「自甘墮落」讓「司法變成私法」,對在野黨進行政治追殺。民眾黨表示,司法應該是實現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今司法卻為執政黨效忠,賴清德總統說一套做一套,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掃黑肅貪實為整肅異己,碰到綠色權貴就雙標辦案,已讓司法公正蒙上陰影。民眾黨強調,因此該黨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主席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應有的人身自由。
生得少就要照顧好 林月琴要求教保師生比納勞檢
立法委員林月琴17日表示,台灣面臨少子化問題,然而「生得少,就要照顧好」,沒有照顧好幼保人員,我們的孩子就不會被好好照顧。她指出,教保相關從業人員血汗情況嚴重,呼籲勞動部作為勞動主管機關,應該主動邀集教育部作溝通並承擔責任,包括師生比就是法定工作量,應列入114年勞動檢查方針。林月琴指出,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6日邀請勞動部業務報告,根據幼保人員勞動條件調查,私立幼兒園工時9.3小時卻不包含午休待工時間,更有高達43.7%的人工作超時10小時、50%未領取加班費和補休,甚至32.6%教保人員的勞保費被高薪低報。林月琴說,目前全國大專技專院校共有43所院校、124個幼保相關科系所,每年至少有4200位教保員、畢業生足夠為幼托機構勞動使用,但她說,「職場上為何仍舊缺工?我想最大的原因就在於『血汗』。」「這是長期存在的問題,我們不能再放任這個狀況持續,」林月琴因此要求勞動部,根據教育現場實際狀況,負起責任:首先,公布午休待工時間應為連續之工作時間的全國性行政指導;師生比就是法定工作量,應列入114年勞動檢查方針;公佈幼教人員勞動契約範本,包括禁止事項與行政、司法救濟管道。林月琴再次呼籲勞動部,作為勞動主管機關,應該主動邀集教育部作溝通並承擔責任。她也向全國公、私立、非營利幼兒園的教保人員們喊話,「我們一起盯進度。」
疑減碳目標不夠積極 環團聲請憲法訴訟「應以40%為目標」
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去年上路,環團質疑立法者未盡保護人民基本權的義務,未訂定短、中期目標,且2030年減碳目標僅有24±1%不夠積極,應以40%為目標,30日向憲法法庭聲請氣候憲法訴訟,盼大法官能增加人民對立法、行政政策計畫疏漏的救濟制度,強化民主制度增進對人權的保障。環境部長薛富盛回應,2030年減碳23%至25%的目標為務實的作法。憲法訴訟聲請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聲請憲法訴訟的目的是為了強化台灣民主制度,過往環權會在推動《氣候法》修法時,曾建議將氣候公益訴訟條款入法,就是擔心行政部門在減碳方面過於保守,遵循過往經濟發展思維,保護高碳排產業,所以主張人民可對氣候議題有更強的司法救濟,可惜當時無法得到執政黨的支持,氣候公益訴訟條款未修入《氣候法》。薛富盛表示,COP 28提及目標一致,但應該要容許差異性存在,且每個國家及地區的產業結構及現況都不一樣,考慮台灣產業特性、民生等各方面後,目標也要務實可達到,「2030年的24±1%為務實的作法」。為達到蔡政府所訂的能源配比目標,台電提出的「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含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環評審查中,原本補件期限為1月底,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蔡孟裕表示,台電發公文予環境部稱為補充環評委員書面及現勘提出意見,盼展延6個月至7月31日為止,依過去慣例,如果沒有特殊原因就會同意展延。
上任6年僅2次死刑 法務部揭「未執行」原因:37名死囚均聲請救濟
新北市國三生遭割頸命案引發社會關注,受害者家屬發出公開信,提出3點聲明和4點呼籲,強烈表達反對廢死,認為嚴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發生,也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民眾好奇目前剩下的37名死刑犯,何時才會執行?對此法務部今(5日)做出回應,承諾「一定依法執行」。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提到,我國現行法仍有死刑規定,死刑尚未廢除前,對於死刑執行仍本於依法行政,但尊重死刑犯聲請救濟的權利,目前37位死刑犯均有聲請憲法訴訟,其中1名死刑犯併聲請非常上訴,訴訟程序均未終結,必須等司法救濟程序終結。法務部強調,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而且就死刑之執行,一向秉持依法審慎態度,依照相關規定嚴謹審核,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陳送部長依法執行,倘無視法制,貿然執行,才是違法執行。要立即執行死刑,只有刪除救濟程序,但這是否符合法治及兩公約,值得深思,同時澄清媒體報導「不願執行死刑」是誤會。事實上,現任法務部長蔡清祥在2018年7月上任後,分別在同年8月以及隔年4月依法執行2次死刑。法務部表示,並非拒絕執行死刑,而是所有死刑案件的執行,都須合乎法律規範,絕非一句口號即可完成。
受刑人爭「在監投票」失敗 憲法法庭駁回釋憲案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要參與2024年的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行政訴訟,被駁回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終局裁定沒有侵害他憲法上的權利,15日裁定不受理,暫時處分的聲請駁回,在監投票確定不實施。另9名受刑人提出類似的行政爭訟中的裁定暫時狀態處分,將受大法官見解的影響。本案不受理裁定,15位大法官中僅尤伯祥1人不同意,主張應受理本案。黃昭元大法官提出協同意見書,他說,本裁定公告日到投票日已不到1個月,在如此短的期間內,縱令准許本件暫時處分的聲請,也難以實際執行,且徒然引發政治爭議。黃昭元指出,如果駁回林的暫時處分聲請,卻受理裁判憲法審查聲請,也難免受猜疑,況且日後行政法院的本案訴訟的裁判確定後,如對林男不利,林仍有再次聲請憲法法庭裁判的機會,到時在無選舉時間壓力的情形下,憲法法庭反而有更充裕的時間審理並為判決。尤伯祥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主張,受刑人選舉的選舉權尋求司法救濟的努力,已遭確定終局裁定挫敗,可見除非憲法法庭受理林的聲請,並在判決中指出林請求國家排除其選舉權所受系統性侵害,否則其選舉權勢必在選舉乃至日後其他選舉一再被剝奪,他主張應受理林的聲請案。林男因案入獄服刑,2019年底把戶籍遷入桃園市龜山區的台北監獄,設籍到明年1月13日投票日將逾4年。他主張未在北監設投票所,讓他難以行使投票權,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在訴訟確定前,應先在北監設投票所或以其他適當方法,讓他投票,但經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如果暫准林男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造成的重大損害,遠大於不准他的聲請,廢棄原裁定,駁回聲請定讞。林因此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最高行政法院的終局裁定,就憲法選舉權的保障意旨,立法者據以形成選舉制度的憲法關聯的見解,及所為公、私益衡量的決定,難說有侵害林男受憲法保障的選舉權與平等權而違憲,昨日裁定不受理他的聲請,暫時處分的聲請也駁回。
38死囚未執行死刑!蔡清祥遭立委轟「支持廢死」 法務部回應了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昨(4日)在立法院,質疑法務部長蔡清祥刻意拖延執行死刑,更當場怒轟「你不過是法務部長,又不是法律」,而蔡清祥則回應,若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辦理後續程序,不過司法院尚未正面回應,他也沒辦法執行「真的沒有糊弄」。對此,法務部深夜也發布聲明回應了。王鴻薇昨(4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質詢法務部長蔡清祥3年未執行死刑,是否刻意拖延又或支持廢除死刑?不過蔡清祥則以「我是個法律人,我依法行事」一句回應。對此,法務部4日深夜也發出聲明,強調執行死刑「一向秉持依法審慎之態度,依照相關規定嚴謹審核,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依法執行。」法務部說明,至今已經5度發函給司法院,「函詢有關38位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之聲請理由、審理進度及有無為暫時處分停止執行之裁定等事由」,而目前38位死刑犯確有聲請憲法訴訟,因此按規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若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妥速辦理後續程序,絕不拖延。另外,針對蔡清祥遭立委質疑「藉故拖延不執行」一事,法務部澄清,已多次向司法院再三確認,「38位死刑犯中並未有人經憲法法庭裁定全部不受理之情形」,為了避免外界質疑法務部依法行政之立場,特予說明。
遺漏通報海外單位政治檔案 促轉會再罰國民黨35萬
促轉會退場前還發威!《促轉條例》規定國民黨依法應向促轉會通報政治檔案,但自民國107年以來,國民黨遺漏通報海外工作會、文化工作會等單位約3萬筆政治檔案,促轉會上月依《促轉條例》裁罰30萬元要求補正後,因迄今仍未有回應,昨再度裁處35萬元,並要求7天內補正。對此,國民黨黨史館主任林家興反駁,促轉會認定的政治檔案並未存於國民黨,指控是無中生有。促轉會指出,辦理政黨政治檔案審定過程中,發現國民黨在107年10月所通報的4萬餘筆檔案,卻未包含海外工作會、文化工作會等機構的政治檔案,總數約3萬筆;經比對文獻,發現國民黨曾成立「待清小組」整理這批檔案,其中包括陳文成案、黃文雄刺蔣案、海外黑名單等。對此,促轉會4月底認定國民黨已違反《促轉條例》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的規定,依法裁處30萬元,並要求收受處分書後7天內補正通報。但截至昨日為止仍未補正,促轉會再依《促轉條例》進行2次裁處罰鍰35萬元,並要求7天內補正。對此,林家興說,國民黨已針對前次裁罰回覆,但促轉會未及了解國民黨回覆,又立即再次裁罰,顯有失當;國民黨尊重現行法制,但仍會採取法律途徑尋求司法救濟,對抗黑機關的政治追殺。林家興批評,促轉會不斷追殺在野黨,此等濫用行政權一再開罰行為,證明就是東廠無誤,民主社會竟出現此等惡劣的政治追殺機關,也讓蔡英文總統520失政再記上一筆。林家興說,促轉會身為即將落日解散的違法濫權機關,所有行為不具備正當性,更要為破壞我國轉型正義進程與社會和諧負最大責任。
大陸全票通過修改《香港基本法》!香港走向「愛國者治港」時代 林鄭月娥:支持新法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全票通過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草案,即行政長官(特首)及立法會議員的產生辦法,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昨簽署主席令,自今日起實施。香港將「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雛形、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候選人、特首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是否愛國,該委員會將全部由特區政府官員擔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將協助審查參選人是否合格,針對審查結果,當事人不可提起司法救濟。這代表香港雙普選進程就此凍結,並從「港人治港」,進入「愛國者治港」的時代。香港選制修改重點新設資格審查委員 確認候選人根據新修正的附件,判斷候選人是否愛國,須就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在香港選舉新制上,其修改的主軸,就是大幅減少直選員額,縮減泛民主派獲多數支持領域的員額,大幅擴充間接選出員額。原本只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並新增第5個界別,為香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一舉擴充建制派的人數,由泛民主派獲多數支持的區議會,則不再產生選委會成員,選委會還新增選出立法會議員的職能。砍15席直選員額 壓制泛民主派在香港立法會部分,立法會議員每屆從70人擴充至90人,一如預期,選委會選出40人,幾乎占去一半;各行業功能團體選舉出30人;取消5個超級區議會分區直選席次,直選議員由現行35席降至20席。直選議員由香港畫分成10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產生2名議員,選舉方式由比例代表制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即最高票數的前兩名參選人當選,這讓建制派或民主派都難以全取2席。同時,以往透過比例代表制,可獲得席次的小黨或無黨派參選人,幾無參選空間。188選委提名 特首選舉門檻提高從候選人資格審查、減少直選議席,北京還替立法會設下第三道保險,除港府提案只要出席議員過半通過即可,立法會議員個人提案,須分別經選委會和功能團體選出的議員、直選議員,兩次表決,出席議員各過半數通過才可。這意味得不到建制派的支持,法案絕不可能過關。有關香港特首選舉,特首參選人的門檻提高,除取得188名選委提名外,更須在5個界別分別取得至少15張提名票。新制還規定,每名選委會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選委會根據提名的名單,經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超過750票才算當選。具體選舉辦法由香港特區以選舉法規定。拚進度 林鄭月娥爭取4月提草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就香港選制修改舉行記者會,她表示,特區政府將全力以赴,爭取在4月中向立法會提交完善選舉制度的綜合條例草案,希望立法會能夠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審議,並三讀通過。林鄭月娥表示,如果立法會按上述時間表決通過有關條例草案,選舉委員會選舉將在今年9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將在今年12月舉行,特首選舉則將於明年3月舉行。
石木欽案重創法界形象 法部下令重啟調查富商翁茂鍾牽涉4大案
法務部今天上午公布石木欽案調查報告,計有11名檢察官及9名調查局調查官與富商翁茂鍾疑有不當交往,法務部也調查發現,共有4件與翁茂鍾有關的司法案件疑有檢調人員不法介入,因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下令,特別要求所屬檢察機關必須以最高標準針對翁茂鍾所涉「怡華案」、「諸慶恩案」、「怡安案」及「應華案」重啟調查。法務部調查指出,疑有檢調人員介入且與翁茂鍾有關的案件有4件,其中已故的諸慶恩被判決有罪,將主動移請檢察機關研處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尋求司法救濟,以維護其名譽及撫慰家屬。法務部表示,翁茂鍾所涉4案,包括怡華案、諸慶恩案、怡安案、應華案,翁是怡華負責人,1997年7月8日怡華公司簽予百利銀行的美金1000萬票本票到期,怡華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之後翁茂鍾多次找時任最高法院法官的石木欽討論百利案。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在1998年3月3日辯論終結日當天向台南地檢署自首,承認是他偽造怡華公司面額1000萬美元本票及公司相關憑證,扭轉了百利案的案情。自首案於1998年3月3日由台南地檢署受理,怡華於3月9日一審勝訴,5月南檢起訴吳仙富偽造文書,吳得以緩刑並沒收美金本票,吳自首後全身而退。當時南檢承辦檢察官曲鴻煜、檢察長方萬富與翁有接觸,事後並購買鍾的公司股票,案件偵辦公正性恐遭外界質疑。「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諸慶恩曾是法國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銀行)經理,在百利案後反遭翁求償5億元。當時擔任調查官的秦台生也向台北地檢署檢舉,反控法國巴黎銀行用假的定存單做擔保,涉及偽造文書等罪。諸慶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二審2002年判他4個月徒刑及緩刑3年,諸再上訴到最高法院,諸2003年過世,年僅30多歲,翁仍對諸當時9、8歲女兒追債,直到2004年法院認定翁無法證明公司有損失,判決諸家姊妹不用賠償確定。法務部認為,此案繫屬台北地檢署期間,雖發交調查的檢察官與承辦檢察官、檢察長未曾與翁茂鐘接觸,不過,辦案單位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卻與翁茂鍾不當接觸,亦恐遭外界質疑,有必要重啟調查。而「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經台南地檢署偵辦後不起訴處分,承辦檢察官雖未曾與翁茂鍾有飲宴或接觸,但台南地檢署的偵查案卷逾保存期限,已依法銷燬,無從檢視,還是造成外界許多質疑,有必要重啟調查。至於「應華炒股案」,法務部指出,承辦本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及上訴後蒞庭的台中高分檢署檢察官,雖均未曾與翁茂鍾飲宴接觸,不過,本案翁茂鍾曾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又撤銷改判為徒刑8月,刑度落差太大,台中高分檢卻未上訴,讓翁免關定讞,引發外界猜疑,有必要重啟調查。
17億討嘸1/行政法院打臉公路總局 Uber爽免繳17億罰款內幕
2013年Uber強勢登陸台灣,掀起一陣旋風,但因沒有運輸業執照,又擠壓到本土計程車生存,交通部對台灣Uber所屬的「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連續開罰,罰金累積高達17億7千萬元,Uber不但沒繳半毛錢還與政府打起行政官司,上月中旬這筆罰金甚至被「撤回」,讓負責討債的行政執行署陷入無錢可討的窘境。總價17億7千萬元的罰金對Uber來說簡直是鉅額罰單,但Uber不服交通部裁罰,不但走司法救濟,還與公路總局打起行政官司,由於Uber公司設在台北市基隆路1段,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就將罰單移送給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也就是「官方設討債公司」負責追討。台北分署2017年3月收到此案時,發現Uber不光有罰單還有稅單,罰單是公路總局以Uber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擅自經營計程車客運,遂根據《公路法》第77條第2項進行處罰,總共有196案,累積金額17億7千萬餘元。稅單則是營業稅的部分,財政部認為Uber從2013年9月在台營業至2016年6月有漏報勞務銷售額,根據調查而核課Uber營業稅9400多萬元。罰單和稅金相加總金額超出18億6千萬元。因為金額過於龐大,台北分署最後派出「討債經驗豐富」的執行官黃文信負責,黃文信是行政執行官第3期結業,曾處理過台北市政府滯欠勞健保費案、掬水軒前董娘欠稅案等。但Uber究竟甚麼原因會被罰到17億元?原來是Uber來台初期引起廣泛討論,政府為進行管制還特別修訂《公路法》加重罰則,在2017年1月施行,才剛實施1個月,嚴厲執法加上民眾檢舉Uber違法載客高達4、50件。原本,法律對Uber的裁罰金額是從10萬元起跳到最高的2500萬元,但政府決心整頓,每案都以最高金額處罰Uber,Uber受不了遂緊急停業,同年4月才恢復營運。當時公路總局立即勒令Uber停業,Uber則打行政訴訟尋求救濟;公路總局使出殺手鐧,將目標對準Uber司機,只要抓到違法載客,就吊扣駕照4個月,此方法果然奏效,Uber一時之間找不到司機開車,才發覺事態嚴重,配合政府方案進行改善。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官黃文信曾一度成功勸導Uber分期付款繳交17.7億元。(圖/黃威彬攝)本來,Uber打算在明年9月前將罰金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清,但是今年9月最高行政法院一紙Uber勝訴的確定判決,卻讓Uber改變主意,決定不繳罰金而向執行署聲請停止執行並獲公路總局同意,撤回所有罰金案。執行署的努力歸零,一切重頭再來,要等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進行裁決。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副處長尚錦堂表示,公共運輸處將在收到Uber相關案件後儘快依法處理。Uber公關總監潘瑞蓮表示,目前公司對此部分沒有說明。
面臨解散婦聯會上街頭喊冤 控內政部拒受理轉型非政黨團體
婦聯會面臨解散危機,破天荒走上街頭,11日尋求司法救濟,再度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執行。主委雷倩表示,婦聯會只做公益,從未派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不符政黨定義,申請轉型非政黨團體,內政部卻不理會,就是違法濫權最好的證據。轉型非政黨團體 未被受理《政黨法》施行後,政治團體2年內須轉型政黨,內政部去年12月下最後通牒,限期婦聯會今年4月26日完成轉型,婦聯會聲請停止執行,但遭北高行駁回。期限屆滿隔日,內政部公告廢止立案,婦聯會訴願未果,在昨被清算這天,再度遞狀聲請停止執行。主委雷倩昨率50個社福團體舉行「牽手護婦聯,公益向前行」活動,數百位民眾先在美齡樓集合,再前往立法院、北高行。雷倩說,婦聯會70年來第一次走上街頭,最重要的是官逼民反,國家違憲以行政權規範人民的政治參與,強迫婦聯會要組政黨。婦聯會4月29日收到內政部要解散的命令,並且命令在11日要開始清算。破天荒上街頭 批官逼民反雷倩表示,婦聯會5月1日向政院提起訴願及撤銷,但政府不理會,所以才被迫要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停止執行的聲請狀。她並表示,婦聯會388億元資產兩年前被黨產會沒收,現在要清算的只是少數財產。2名年逾9旬的婦聯會常委跟雷倩走在最前頭,高齡的秦舜英表示,陳情是為了歷史性的一刻,從前宋美齡如何帶領她們拯救台灣民眾,大家不能忘記有恩於這塊土地的人。在立法院聲援的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表示,民進黨上台後透過各種方式趕盡殺絕,包括黨產會認定婦聯會是附隨組織,要清算及沒收財產,這有非常嚴重的違憲之虞。藍委聲援 政府有違憲之虞他說,憲法保障民眾有組成及不組成政黨的自由,更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政府的責任是要協助婦聯會依創會宗旨及精神,進行符合人民期待的轉型,而非設法消滅她,不能以政治算計的考量,行清算鬥爭之實。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也說,過去以來婦聯會照顧軍眷,做民間外交,也對偏鄉教育弱勢家庭的關心,做了多少工作,政府透過行政組織就要對婦聯會清算鬥爭,大家都沒有辦法接受。
王立強案北檢他字案偵辦 向心夫婦重行境管8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王立強「共諜」案,仍以他字案偵辦,去年11月諭知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2人限制出境、出海,現因境管新法實施,依法須重行境管處分,北檢署已重行諭知向心、龔青2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王立強去年在澳洲隔洋爆料,指他以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員工名義,來台從事情報工作並涉入九合一大選。因此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去年11月24日要從桃園機場離境時遭調查局國安站約談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以無羈押必要,諭知尚、龔夫婦限制出境、出海。由於去年5月24日立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條文,並於去年12月19日正式實施,新法規定檢察官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最長不能超過8個月,但可向法院聲請延長境管最多2次,第1次4個月,第2次2個月,檢察官境管處分最長14個月。日前,檢方已將境管書面通知交付向心夫婦2人,重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但2人依法可向法院提起抗告,尋求司法救濟。
15日欲發監執行 頂新魏應充提再審及非常上訴
轟傳社會的頂新油品案,最高法院上周駁回部分上訴,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合計判刑5年9個月,已由彰化地檢署日前囑託台北地檢署代執行,而北檢則定於15日上午通知魏應充報到入監服刑。不過,魏本人對最終判決不服,律師強調此案偵辦時有筆錄記載錯誤等三大違失,近日將聲請再審及非常上訴。針對頂新案的最終判決結果,魏應充律師日前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遺憾,質疑判決有5大爭議,最高法院卻視而不見而作出具爭議的有罪判決。律師並強調收到判決書後,將以最快速度,依法聲請再審,另也會針對多項違背法令之處,聲請非常上訴。律師說,魏應充雖然遺憾,但內心平靜,他希望透過這次機會,讓社會大眾知道判決有誤之處,並循正當程序尋求司法救濟。最高法院針對頂新油品案11月6日作成部分確定、部分撤銷發回更審的判決。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違反食安法等罪,有26罪判決定讞,其中19罪可易科罰金,另7罪刑度從有期徒刑7月到1年6月不等,合計判刑5年9月,須入監服刑;另犯45罪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同案被告法人頂新公司則判罰金刑,另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陳茂嘉、新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4人,也是部分判決有罪確定、部分發回更審,其中,楊不能易科罰金33罪確定部分,合計判23年6月最重。至於魏應充等4人,未來服刑多久,將由執行檢察官聲請法院定執行刑。彰檢日前以魏的住居所位於北檢轄區,囑託北檢代執行,北檢已發出通知,要魏於15日上午10時報到,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