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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 監察院今聲請釋憲及緊急處分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1日下午也將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偕同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創下4個憲政機關同時聲請釋憲的紀錄。立法院於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已先後派員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調查處處長楊昌憲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監察院認為,相關修法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是國家最高機關,並賦予彈劾、糾舉、審計、糾正權,且根據憲法第95、96條規範,以及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調查權專屬監察院行使。李俊俋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中,將調閱權直接改為調查及調閱權,監察院只能針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進行調查,但立法院行使的範圍在哪、對象是誰,與監察院調查權間的界線在哪,完全沒有講。李俊俋表示,憲法最重要的是保障人民權利、讓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不管三權、五權都要嚴守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確實嚴重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影響人民權益保障,監察院必須捍衛權力、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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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白跨黨派合作 鍾佳濱、黃珊珊宣布保單新指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8日針對保單強制執行舉行「保單解約償債案大爆發!司法院金管會攜手拆彈」記者會,介紹即將於7月1日上路的司法院與金管會最新原則與注意事項,該新措施將有效減輕台北地院與士林分院執行人員的工作負擔,同時保障民眾權益。鍾佳濱表示,自己6月17日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身分考察台北地院時,目睹第一線人員過勞抗議與堆積如山的案件,感到非常不捨,在新指引上路後,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將由債務人住、居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不再以壽險公司所在地為限。他說,這將有效緩解台北地院與士林地院的工作壓力,也減少非北部地區民眾因訴訟,而南北奔波的困擾。鍾佳濱說明,司法院除了規定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壽險契約不得強制執行以外,這些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請領之保險給付,也不得強制執行。另外,債權金額未超過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3個月生活所必需數額,而債務人除該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外,已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者,不得對之強制。黃珊珊指出,訂定這樣的指引在初步執行面能即時解決民眾的燃眉之急,並非要民眾買保險避債,而是涉及健康保險時應留有空間,也避免雙方疲於奔命但效力不彰。鍾佳濱則回應,司法法制委員會催生指引訂定後,接下來就要交給財政委員會繼續努力,包括保險法訂定等,雖然國會先前有許多紛擾,但民生法案應為優先,跨越黨派聯手支持;隨後雙方握手象徵交棒與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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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請律師遞聲請書 賴總統提「國會改革法案」釋憲
「國會改革法案」經行政院提請覆議失敗後,日前已生效,總統賴清德委由律師洪偉勝在28日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提起憲法訴訟。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執政黨對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正條文有疑議,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等憲政機關已提出釋憲聲請,總統府28日也提起憲法訴訟,並聲請暫時處分,凍解相關法條暫不實施。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今日已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郭雅慧之前曾就總統聲請釋憲表示,釋憲就是民主程序中的一環,總統聲請釋憲並非首例也非特例;對於在野黨指賴清德總統選前承諾國情報告一事,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始終強調合法合憲下願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不應以即問即答或依序即時詢答等置換概念,逾越憲法、帶頭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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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聲請釋憲 卓榮泰:正縝密規劃研究中
總統賴清德24日宣布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25日表示,行政院對於聲請釋憲解釋的工作,現在正縝密規劃研究中,會透過院的程序,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決定。針對總統賴清德昨宣布聲請釋憲及暫停處分,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基於五院體制的憲政規定,五院之間必須要互相尊重,各司其職,所以行政院對於未來送請司法院大法官作釋憲解釋的工作,現在正縝密的規劃研究如何進行。他指出,前一個階段的覆議案,主要理由在於,認為法案窒礙難行,但是遺憾的是覆議不能成立,「現在要進到釋憲的階段,那就是違憲不可行,層次更高」。卓榮泰表示,會透過院的程序,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決定,也因此不論是哪個機關都做出釋憲的要求,「我希望,在透過大法官憲法法庭作決定之後,一樣要維護、維繫過去五院體制的共同運作,大家都來接受,這才是在憲政體制下,未來國家應該走的道路」。卓榮泰也提到,在覆議案後有這樣的工作要做,但也有注意到,整個在原來的職權行使法規定的內容中,是不是有若干條文會被拿出來使用,行政院覺得要維護憲政的穩定、要維護五院體制的平衡,還是希望能在大法官解釋後,才對這個新法究竟是合法還是失效,大家有共同的體認,「所以我希望每個憲政機關都應該嚴守分寸,不應該有太多不應該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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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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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案後全力拚經濟 卓榮泰曝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
行政院長卓榮泰17日晚間再次宴請民進黨立委,本次輪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於會後轉述,卓榮泰希望在覆議案結束後,政府能真正進入福國利民、經濟發展的新階段,行政院計劃於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全面推動薪資、所得分配、財政金融等福國利民政策,全力拚經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在會後轉述,本次宴會議題主要集中在民生和福國利民的法案上,會中關注到「打詐四法」能否在7月16日前完成修法工作,卓榮泰期待回應人民期待和保障人權上取得平衡。吳思瑤表示,勞動部長何佩珊在會中提及《勞基法》第54條的修改,希望可以鬆綁65歲強制退休年齡,有效解決中高齡就業問題,被視為福國利民的重要法案。此外,針對在野黨提出的《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和80歲以上免用巴氏量表等議題,何佩珊解釋,行政部門的「多元免評方案」能有效協助需要的長輩快速獲得移工照護,希望大家能支持勞動部立場。在《全民健保法》方面,吳思瑤表示,第62條已進入「深水區」,本週將進行黨團協商,衛福部長邱泰源也會努力與在野黨溝通,並與醫界領袖對話,希望不要支持在野黨強制將醫療點值提高到0.95或1元的提案,會造成財政困難。她也說,政府的配套措施包括成立百億癌症基金、擴大護理人員支持等,也會檢討哪些可以用公務預算回歸公衛項目,不再佔健保總額。此外,吳思瑤透露,會中也有討論到覆議案,再次說明行政部門提出覆議案的理由,不是對抗立法院,而是為捍衛憲法精神所必須的立場,卓榮泰請執政黨立委全力強化社會論述,也希望在野黨立委能聽取民意。吳思瑤轉述,卓榮泰希望在國會擴權和覆議案結束後,政治對立緊張局勢能有所緩和,進而進入福國利民、拚經濟的新階段。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將於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邀集產官學研等經濟意見領袖,協助推動未來經濟政策,並搭配國家希望工程等重大政策,因此,卓榮泰請立委在國會擴權法案後,全力推動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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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時炸彈2/細故口角買汽油欲燒鄰屋 他遇警盤查竟「大口灌」讚好喝
彰化縣和美鎮61歲、中度肢障的黃姓男子有吸食強力膠惡習,並曾犯下竊盜、傷害、性騷擾案件,被附近民眾視為毒蛇猛獸,而黃男曾與周邊鄰居發生口角,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意圖燒毀鄰居房子,警方前往盤查,黃男竟直接大口灌下,還稱「汽油好喝」,鄰居聽聞後嚇得連夜搬走,附近民眾則持續生活在水深火熱中。據了解,黃男有砍傷母親和放火燒自家房子等多項前科,而他吸食強力膠成癮,總是持刀在鄰里閒晃,時常意識紊亂、脾氣暴躁。「他被關的時候就天下太平,他如果一出來,小孩子都不敢出來玩。」住在黃男對面的家具行老闆黃雍筆說,黃男家隔壁原是輪胎行,因而受害最嚴重,且全家人的性命都險些付之一炬。黃雍筆說,黃男在幾年前曾與輪胎行因細故發生口角,黃男竟騎腳踏車到附近加油站購買2瓶寶特瓶汽油,加油站員工見他神色古怪,驚覺有異而通報,警方循線到黃男家中詢問為何購買汽油。家具行老闆黃雍筆透露,黃男曾在酒後想縱火燒鄰居房屋,所幸被警方及時發現制止.這起事件也讓該鄰居連夜搬家。(圖/記者黃威彬攝)「他就直接倒一杯汽油,在管區面前喝下,笑笑對他們說『汽油好喝』。」黃雍筆回憶,員警不相信其說詞,再次詢問才得知他購買汽油是為了燒鄰居房子,立刻沒收汽油並制止,但因黃男尚未造成危害,只能口頭勸導,無法用法律懲處。當時輪胎行老闆因故離世,老闆娘不敢再住在是非之地,立刻拋下自家房產,帶著一家老小租屋另住,黃男的惡行惡狀卻不僅於此。根據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黃男曾犯下多起竊盜、傷害、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和違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他曾觀察鄰居少女從客廳桌上的櫃子拿取早餐錢,因而趁其不注意時潛入偷取63元,少女發現後試圖制止,黃男只還給她10元,還大力踹少女的小腿,此件準強盜案只讓他被判刑10月。黃男還曾在吸食強力膠後持水果刀走向家門口,見陳姓女子騎乘機車載著伍姓男子行經,他竟拿水果刀刺向伍男,伍男後背中刀、當場濺血,所幸救治後保住一命,此事件則只讓他被判6月有期徒刑。此外,黃男在騎腳踏車時與許姓路人發生口角,黃男竟拿扳手狠打許男,導致許男左臉頰挫傷、裂傷、左前胸瘀傷、右腕血腫;他也曾多次在路上對人襲胸襲臀,到案後皆坦承不諱,這些案子都只讓他被判數十天到數月有期徒刑,往往「入監進修」沒多久又重返社會,讓鄰居們不堪其擾。黃男也曾到縣議員賴清美服務處吸食強力膠,賴清美多次通報衛生局,卻始終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方法,讓鄰里間頭痛不已。(圖/記者黃威彬攝)縣議員賴清美表示,她曾在總質詢時詢問衛生局應對事宜,但精神衛生法規定,強制就醫需有傷人自傷之虞,而強制就醫還有期限限制,且他名下有房產,也無法以低收入戶或街友方式安置,周邊住戶多次反應都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方法,也讓民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彰化警方表示,黃姓男子為衛生局列管個案,因吸食強力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逮捕後移送往往是罰款處罰,得靠醫療資源和藥物介入讓其精神狀態得到改善,當地的嘉犁派出所會加強巡邏、時時關注,盡力守護民眾安全。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在議會質詢坦承,如黃男有自傷傷人之虞,可將他強制就醫,但強制就醫有時間限制,後續得靠社區輔導和關心,進一步研議相關方案,而記者於6日和7日致電彰化衛生局,詢問黃男的脫序行為的應對方式,彰化縣衛生局表示,依據精神衛生法,任何人不得以公開之言論歧視病人、或不當影射他人罹患精神疾病,故不便針對此案例做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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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書五權憲法轟問題在人 洪秀柱喊廢考監像屈原含冤
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10日表示,自己要為受辱的五權憲法喊冤,監察院的問題在「人」而非「制度」,各界不必為了聲量和選票,連處理問題的邏輯都混亂了。立法院三讀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後,廢除監察院聲浪再起。洪秀柱說,自己看到台大哲學系前教授林火旺分析文章後,頗感認同,假如監察院遭譏不能獨立於黨派利益,因此需廢監察院,那本該超越黨派,卻對民進黨台南議長賄選案輕輕放下的司法院,是否也該廢除?洪秀柱感嘆,若這樣推演下去,五權憲法也是冤。縱使廢成三權,讓考監二院屍骨無存,問題也沒有解決。洪秀柱感嘆,自己刻意摘錄這段中華民國官方網頁文字,有其原因,畢竟不管執政黨如何否認,台灣的生活仍是乘載中華傳統文化,台灣人民當然是中華民族成員,否則怎麼過端午節呢。同樣地,當年屈原含冤跳江,如今五權可能被廢,同樣含冤。中山大學退休榮譽教授廖達琪向本刊分析,其實近期受爭議的監察院與考試院存廢討論,都有存在的必要。畢竟監察院掌握調查權與決算權,考試院掌握考選部與銓敘部,已經有一定運作基礎下,兩院若能繼續運作,會比較穩定。廖達琪進一步表示,監察院可扮演類似國外參議院的角色,畢竟在台灣普遍對於行政權較信任、對立法權較存疑的狀況下,監察院可以扮演較冷靜的監督角色,避開立法院較火熱、高度政治性的國會調查與聽證,逐步達到制衡。她說,不妨從任期交錯與國會審查做起,讓監察院不要如此靠攏執政黨,才有望做到真正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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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銘謙指「科技偵察」事後不必告知民眾 羅智強怒嗆法務部擺爛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說,根據現行「通保法」規定,監聽結束後,應該由執行監聽的機關陳報法院、通知「被監聽人」,或由法院在執行機關超過1個月沒有陳報的情況下,通知「被監聽人」。反觀,立院目前正在審議的打詐四法草案,不論是「科技偵察法」(追蹤GPS手機訊號)或者「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檢警可調閱民眾網路流量記錄),卻都沒有「事後通知被偵防民眾」的規定,很奇怪,他強烈主張,草案一定要納入「事後通知」規定,針對憲法保障民眾秘密通訊自由提供起碼的保障。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堅持,事後通知被科技偵防的民眾「應是司法院(法官)的事,如果法官有保留就會通知民眾」,對羅智強要求「法務部事後應通知」的要求不置可否,但因為科技偵察法草案中有「科技偵防24小時內不需申請法院許可」的設計,依照草案設計(還有待討論),不見得需要法院同意、檢警也能監控GPS及網路資料,也讓羅智強痛批法務部擺爛。羅智強說,法務部對民眾實施「科技偵防」前,不論是要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或者監控民眾GPS訊號,還可以辯解因掌握打詐時機、避免打草驚蛇、甚至「檢察官人力不足」,作為拒絕事前通知民眾的理由。但打詐四法並不是僅針對詐騙案,幾乎所有刑案都適用,法務部卻連「事後通知」被監控民眾都拒絕,將通知責任推給司法院,根本是「偷懶」「便宜行事」,他一定主張草案要明確訂出事後通知的要求。立院目前正快馬加鞭的審查「打詐四法」,但立院司法委員會昨日初審科技偵察法,今日續審「通保法」修正案時,都因牽涉到「科技偵察手段」「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可能衝擊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個人隱私,引發多位立委質疑,與法務部長鄭銘謙針鋒相對。羅智強今天就不滿鄭銘謙昨日在司委會審查「科技偵察法」時,問A答B,讓他與外界得到錯誤的資訊,但他寧可相信鄭銘謙是因剛就任,對業務還未能全面掌握,或誤解立委的問題,才會答錯。只是,網軍側翼昨晚已針對他個人出了一波「羅智強被鄭銘謙打臉」的梗圖,嚴重誤導外界對打詐四法的內容認知,他已決定提告側翼,雖側翼網站已將梗圖下架,但希望鄭銘謙以後聽立委質詢要聽清楚,別再問A答B。羅智強話鋒一轉指出,他對「通保法」「科偵法」部份內容有疑慮,就像對法務部不斷強調「偵察不公開」,但檢方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縣長楊文科涉案偵訊內容,就會立即被親綠媒體帶風向「一樣的不能被信任」。鄭銘謙則宣稱,媒體為何能拿到那些資料「我真的不清楚」,羅智強也立即說「很好,這代表偵察不公開淪虛文及整肅工具,我沒說錯吧」。羅接著表示,通訊監察法原本只針對民眾使用電話,但現代人使用電話機率大減,都改用網路社群媒體聯繫,如果法務部現在要監控民眾的網路足跡「問題就複雜了」。他舉例,如果「賴先生」因為愛勞力士錶,上網路賣錶網站查勞力士價格,當檢警監控賴先生的網路資訊,外洩給媒體,「賴先生豈不虧大了」,也說明類似科技監控,對當事人影響更甚於市話被監聽。鄭銘謙則解釋「我們看不到民眾上哪些網站,只能看到IP(位址)」,但羅智強反問「你都有IP位址了,還查不到他上過哪些網站?」,鄭銘謙則尷尬的說「有IP是可以查,但我們不會查」。羅智強繼續追問「那如何確定法務部不會將這些資料交給王義川?」,鄭銘謙說「我們不會把資料交給王義川」,羅智強則反駁「你當然不會,但法務部能保證網路資料絕對不會外洩嗎,請法務部別再繼續躲在象牙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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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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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科技偵察」有爭議 韓國瑜將首對「法例」召集協商
立法院今天開審行政院版「打詐四法」草案,但其中的「科技偵察及保障法」(簡稱科偵法)出師,僅「法例」部份就出現爭議,未來將由立院院長韓國瑜首度召集朝野協商,決定「科技偵察」要採用何種「法例」。立委指出,司法院與法務部溝通有落差,導致現行刑案偵辦調查的「搜索」「扣押」都由刑事訴訟法規範,唯獨「科技偵察」由法務部另立專章,以後可能會出現法官「不認」檢察官偵辦合法、有效的嚴重問題。問題是,政院已將「科偵法」草案送立院審查,執政黨召委只能罕見的採「雙法例」、科偵法、刑訴法修正案都將開審,最後再由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科技偵察最終「採用何種法例」、要用哪種版本。立院司法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多認為「科技偵察」有必要,但希望能比照「搜索」「扣押」權,列在刑事訴訟法中,以免日後出現司法院(法官)與法務部(檢察官)意見不同、偵辦案件被法院打回票的情況。他說,法務部為把握時效,先行呈報政院、單獨將「科技偵察」改列專法送立院審查,各黨派立委則有共識,本週先針對政院版「科技偵察保障法」草案開審,至於各黨立委提出的「刑事訴訟法科技偵察專章修正案」,將會在下週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召委的司法委員會中開審。鍾佳濱說,他個人傾向以「刑訴法」規範科技偵察,也已提出相關修正草案,但為顧及政院立場,本週先審政院版科偵法,他也建議司法委員會先不要對「立法例」做抉擇,未來「雙法例」草案併案審查後,最後由立院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採取哪種法例」,是「科技偵察法」或「刑訴法科技偵察專章」規範。民眾黨黨團召委黃國昌則表示,能瞭解檢警偵辦詐騙案苦無新武器的痛苦,但更重要的是,如果檢警以科技偵察辦詐騙案,未充分顧及人權保障,「最後會不會又被法官打回票」,讓檢警偵辦努力化成泡影,該問題現在就必需先想得很清楚,以免立法通過後,產生許多後遺症。針對科技偵察的人權保障問題,曾擔任過檢察官的司委會召委吳宗憲認為有必要多聽聽第一線檢警的說法。他說,偵辦實務與坐在辦公室內想法律條文「差別很大」,立院究竟要給檢警多大的偵察力量與工具強度,不能僅是用「通訊保障監察法」的人權保障概念去套用,如果還用「通保法」角度去看科技偵察實務,例如GPS信號追蹤,恐沒有任何犯罪能查得下去,這也是德國相關法例,並沒有區別「嫌疑犯及第三人」的不同的原因。他解釋,檢察官不是神,有時案件偵辦到最後,甚至會發現「被害人才是被告」案情大翻轉,但檢警第一時間根本難分辨「被告」「第三人」,以他的辦案經驗,如果將可不可以科技偵察的責任全推給法官裁決,法官恐難以處理多如牛毛的科技偵察申請案,最後司法院也可能先崩潰,必須另設法兼顧「辦案時效」與「人權保障」。吳宗憲還說,他支持鍾佳濱、黃國昌等立委的意見,科技偵察應該訂在刑事訴訟法中,但人權保障也絕不可缺,建議科技偵察個資取得後,應該比照德國,成立外部監督,嚴格保障數據保管、運用及銷毀等至關重要的環節。鍾佳濱則裁示,因為罕見出現「雙法例併審」,他將提前將各黨立委「刑事訴訟法科技專章修正案」的內容提供給司委會立委「參考」,讓討論聚焦,以免本週與下週司委會審查內容出現扞格「互相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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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偵法先立法個資保護再說?曾是「檢方」的吳宗憲這樣看
立委吳宗憲今天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如果打詐四法完成立法後,透過這些法律蒐集到的大量民眾數位資訊要如何處理?是否能比照德國的作法,成立「外部中立單位審查、定期向國會報告」?他也建議法務部,會同司法院、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就相關數位個資進行完整配套,包括未來檢、警要針對嫌疑人通訊裝置「使用木馬程式」,應該要讓立院瞭解大致作法。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法務部未來將會制訂「內規」要點,讓執行單位有所依循,正在看質詢資料的吳宗憲聽到後,抬頭問鄭銘謙「所以法務部還沒有訂定保障科技偵察個資的規範?」,鄭銘謙說「等到立法後就會訂定內控機制」。吳宗憲聞言顯得有點訝異,要求法務部在兩個月內提供立院「如何保障科技偵察下的民眾個資」作法,並對鄭銘謙說「法務部總不等科技偵察保障法」都三讀了,檢察官都開始上線科技偵察了,還不知那些科技偵察個資要如何保護管理,他建議法務部思考,比照德國、找政府外部的中立第三方進行審查。吳宗憲強調,「打擊犯罪大家都支持」,但民眾都怕政府蒐集的個資又被濫用,畢竟「王義川風暴」雖然檢方還沒查出結果,但已經讓民眾人人自危,人心惶惶。此外,針對嫌疑人「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份,他也認為,法務部應該先提供立委「未來會怎麼做」,雖然具體程序並不在這次修法過程中,但未來檢警如果要對嫌疑人通訊設備「放木馬」,起碼應說明大致方向。鄭銘謙說,未來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後,會負責「科技偵察下的個資保護」業務,但吳宗憲並不滿意,提醒鄭銘謙,即使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也只是政府下設的單位,雖然它標榜是「中立機關」,但是最後又會不會變成另一個NCC,遭質疑中立性、被罵到臭頭?這是全民最關心的事。吳宗憲今天質詢時也說,他曾任檢察官,一直認為偵辦案件如果涉及「人權保障」的部份,交給法官認定,就能避免由偵察機關自己下決定,在破案優先廈,不小心影響到人權,以前搜索權還在檢察官手中的時候,外界批評會被濫用,後來才移到法官手中,相當程度防範搜索權遭濫用。但他也說,因為司法院遲遲不修法,他在擔任檢察官時,確實也聽過不少檢察官抱怨因為沒修法,GPS也不能用、「M號車」也不能用,耽誤辦案,但即使如此,他個人仍希望「科技偵察」能夠透過修改刑事訴訟法實現,而非像現在單獨立「科技偵察法」,既然科技偵察各種類型案件都適用,搜索、扣押規範又都在刑事訴訟法中,只有「科技偵察」不由刑事訴訟法規定,獨立專法規範,他非常有意見,尤其「搜索」「扣押」有法官進行審斷、保留,科技偵察卻不必,雖然此舉可能有助提高「偵辦效率」,但未來也可能形成「法務部訂定的規定、卻要司法院法官遵守」之質疑,不僅體例很怪,更可能會引發「球員兼裁判」、無法充分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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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忠親揭台灣大NVIDIA電信業夥伴 降息延緩「股市應已提前反應了」
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5日表示,台灣大哥大本來與NVIDIA輝達在GeForce上,就是電信業parten合作夥伴關係;在降息延緩對金融業、台股的影響部分,因為這些趨勢對於整個市場,英文應該是稱為father-in對應考慮進去,本來整個股票市場就是一個經濟櫥窗的先驅,所以應該都已經提前反應了這些延緩降息可能的影響。富邦永續大未來論壇以「綠色金融政策及法制」的探討拉開序幕,由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擔任引言人。(圖/劉耿豪攝)富邦5日與臺大風險中心舉辦「富邦永續大未來論壇」,以「產業X金融攜手同行 跨越永續轉型落差」為主題,呼應「永續金融」架構,檢視金融機構與其影響之企業與產業,在面對環境、社會與治理(Environment,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各面向的全球挑戰與整體社會影響。由於蔡明忠上週出席台灣晶片、半導體等供應鏈廠與輝達黃仁勳的餐會,媒體在論壇舉辦前訪問蔡明忠時,他提到台灣在台灣大哥大有個服務,大家都知道NVIDIA一開始是做Game遊戲,就開始發展Cloudgaming,雲端遊戲名稱是GeForce,台灣大哥大有個服務稱為GeForce NOW Powered by Taiwan Mobile,一直以來即是在電信業上的合作夥伴。蔡明忠在論壇致詞時表示,永續發展已經是全球大家最關心的議題,舉辦論壇最主要是透過TCFT研究調查報告的發表,想知道台灣產業對永續轉型的認知面臨的挑戰準備好了,希望幫忙產業轉型更順利的進行,地球愈來愈熱,永續轉型更迫切,到底國人有多少認知,好像覺得非常遙遠。從2016年以來,9年來舉辦論壇就是提升大家的認識,最重要金融業,出身金融業,扮演什樣的角色,「公正轉型」議題很關鍵,牽涉到整個經濟結構的變遷,彌平轉型的落差,是今天論壇關心的議題。蔡明忠提到,非常歡迎大家參與論壇,今年主題是「轉型的落差與彌平」,富邦關注永續的重要性,與台大在2016年成立風控中心攜手研究面對氣候風險,不僅是台灣也是全球面臨的課題,開始舉辦論壇,希望能提升產業與社會大眾對這個議題的認識與關注,有這樣的倡議,不只我們在金融業也有其他金融業者舉行類似論壇,能夠首創也能帶動台灣轉型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不僅是在本業推動議題的討論。還記得首度舉辦論壇、第一次邀請李遠哲院長演講,大家的腳步要加快,時間不是站在我們這邊,富邦提出RunForGreen倡議,邁向永續要加緊腳步要用跑的 從政策法規到實務公司治理三個議題,第二場是連續第三年發表的報告,透過這個調查,完全可以剖析大家對這個議題的認識,關心的面相從環境轉到社會面,從企業內部確保勞工層面,這是很多人沒有注意到的永續一環,企業對外在國際供應鏈的韌性而全面提升競爭力。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則表示,富邦金控積極落實「正向力量 成就可能TM」的品牌精神,致力推動永續經營,在金融面,持續發揮金融本業影響力,透過投、融資引領企業客戶重視環境、低碳轉型,除2023年綠色金融成果已逾2.57兆元,並增訂通過2030年綠色金融目標為2.91兆元;在非金融面,以企業影響力,帶領社會大眾改變思維,朝低碳生活邁進。富邦金控也將堅持永續經營的使命,引領台灣奔向淨零未來。富邦永續大未來論壇以「綠色金融政策及法制」的探討拉開序幕,由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擔任引言人,與前司法院長賴英照、臺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教授童慶斌、富邦金控風控長徐偉傑、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簡凱倫等專家一起,討論如何將永續報告書之揭露,呼應年報中永續資訊之揭露,並研擬對應配套完整的法規制度。台灣大哥大則表示,自2020年即與NVIDIA成為長期合作夥伴共同打造「GeForce NOW聯盟 Taiwan Mobile」雲端遊戲服務,讓數十萬的玩家不須配備高階硬體設備,就能擁有逼真的遊戲聲光效果、流暢的雲端遊戲體驗;並於2023年推出「鈦金方案」,讓玩家可透過雲端中的GeForce RTX 3080等級伺服器,跨越裝置限制,透過串流暢玩PC遊戲與各類型的精細繪圖的遊戲大作,並在1440P或最高4K解析度下,享有高達120FPS的視覺體驗,同步提供NVIDIA RTX獨有的光線追蹤技術,以及深度學習超高取樣季數(DLSS),使用AI人工智慧提升玩家遊玩體驗,從較低的解析度輸入內容,輸出較高解析度的畫面,藉此提升所有 GeForce RTX GPU 的效能,帶來逼真的遊戲聲光效果與流暢的雲端遊戲體驗。自推出「鈦金方案」後,台灣大哥大GeForce NOW用戶數持續攀升,付費用戶數成長近20%,日活躍用戶成長近50%。面對AI在全球帶來變革的這場戰役,台灣大哥大指出,將持續與NVIDIA共同攜手掌握AI商機,將AI運用在雲端遊戲等娛樂內容、設計與製造產業、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等專業領域,在AI時代開啟遊戲服務全新體驗及更多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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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詐騙為首要任務!打詐新四法火速排審 盼3周內完成初審
近年因應詐欺犯罪修法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宣布打擊詐騙為首要任務,行政院長卓榮泰連日積極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及三黨黨團,盼「打詐新四法」盡速審查,民進黨團火速於本周排審,力拚3周內完成初審,希望在本會期7月16日結束前三讀通過。不過,朝野對打詐大方向支持,但對科技偵查要設專章或專法處理,仍意見分歧。卓榮泰上任後2度拜會韓國瑜,力促打詐四法盡快通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3)日排案審查《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5日審查「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6日審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委員會也表定5日、6日處理「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打詐四法均排入本周委員會審查。然而,朝野立委對於修法原有高度共識,但在科技偵查法部分有歧異,政院提出科技偵查專法,國民黨召委吳宗憲、民進黨召委鍾佳濱、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3人都提出修訂《刑事訴訟法》專章因應,吳宗憲預計下周排審刑訴法。吳宗憲表示,各黨皆支持科技偵查,但都認為依照我國法制體例,應是修改刑事訴訟法,行政院提出的「科技偵查法」,主要是司法院長期不作為,逼得法務部不得不設打詐專法,但在法的邏輯是有問題的,搜索、扣押等偵查手法都是在刑事訴訟法,為何要另定一個專法?吳認為,行政院提出專法只是為讓法案能夠趕快通過,但立法院若有共識是以修正刑事訴訟法方式處理,相信行政院也不會覆議,「內容都一樣,只是不同法」。鍾佳濱說,自己也有刑事訴訟法版本,但體例不同,無法併案審查,他先排審議科技偵查法專法,將來吳宗憲要再排審刑事訴訟法也可以,屆時2案的取捨就送協商討論。委員會是代為審查的機制,不是做決定的角色,委員會應讓草案完備,重大爭點則由朝野協商決定。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指出,執政黨到現在才想趕快通過,已經慢了很多拍,既然已經排案,還是希望能認真審議,不要徒於形式,才能真正回應國人對政府的期待。至於科技偵查法的部分,黃說,重要的是如何兼顧打詐及人權保障,專法或專章都只是手段,重要的是如何達成目的,內容完整才是國人希望看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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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犯未提報安全網再性侵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松山區2022年發生街頭問路隨機性侵案,經查蔡男為慣犯,2年內已犯下25起性騷及性侵案,但台北市政府未落實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讓該名男子仍在外遊走,在偵辦期間還犯下性侵案,形成社會安全網破口,監察院31日宣布糾正台北市政府,並促請行政院、司法院就性騷擾慣犯納入社安網再犯風險評估及實施預防性羈押措施進行研討改進監察委員葉大華與張菊芳深入調查發現,2022年9月5日凌晨發生的街頭問路隨機性侵案,蔡男假藉問路,尾隨性侵落單女子;而蔡男在2020年至2022年,2年內密集涉犯21件性騷擾案、1年內涉犯4件妨害性自主案,均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分局受理報案及調查,並由該府社會局、勞動局就性騷擾行政申訴案進行裁罰。監委葉大華、張菊芳調查指出,北市府於蔡男涉犯第4件妨害性自主案之前,並未將蔡男提報社會安全網研處,也未依「台北市政府與檢察機關處理社會安全網案件聯繫作業程序」一併檢附資料移送檢察官參酌或提供強化約制作為建議,台北市政府未能有效督促所屬落實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有違失。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並促請行政院及司法院就性騷擾慣犯納入社會安全網再犯風險評估及實施預防性羈押措施確實檢討研議妥處。調查報告指出,檢方偵辦案件時,蔡易已在短時間內涉歉密集犯多起妨害性自主案件,調閱病歷可知蔡男智能障礙不足併有過動症,但檢方偵辦蔡男所犯第2、3件妨害性自主案時,未聲請預防性羈押,亦未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等替代羈押之處分,導致蔡男於前案偵查中,又再犯第4起妨害性自主案,蔡男在外遊走造成公共安全問題,形成社會安全網破口。監委也請行政院督促法務部確實檢討,如何落實納入預防性羈押之再犯風險評估,並強化對社會安全網之認知及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