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秘書長
」 司法院 林輝煌 大法官 最高法院 懲戒法院死刑犯可能直接被釋放?吳宗憲曝:司法院幕僚坦承無解
大法官日前開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部分合憲,引發實質廢死爭議。有立委質疑,37個已經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刑犯,可能因此被放回社會?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直批,法務部長鄭銘謙迴避回答關鍵問題,這些人若回到無罪推定程序就要放人,羈押最多也15個月,連司法院幕僚都私下承認跟他坦承這些問題無解。吳宗憲22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他為了要騙人民說,這37個死刑犯,大法官實質廢死了,但是這37個也不會出來?他為了騙人民這樣子,她竟然可以跟法務部長鄭銘謙一搭一唱。結果吳思瑤問的問題,跟鄭銘謙回答的東西完全不一樣!吳思瑤問說:這37個死刑犯現在會不會放出來?鄭銘謙說,他現在收容中...什麼的,跟你扯一大堆,然後:收容不會計入刑期、所以不會出來...云云。「但是那天我剛好是會議的主席,所以我很生氣!但是我也沒有罵鄭銘謙,我就問鄭銘謙:你為什麼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吳宗憲質疑,因為吳思瑤的問題是要問你:這些人會不會出來?她是要問給人民聽,但你就套好招、騙人民說不會出來?所以自己那時候就跟鄭銘謙說:你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你回答她「她要的答案」而已!之後自己質詢鄭銘謙的時候,就問到他完全答不出來。吳宗憲指出,因為這37個死刑犯,在檢察總長非常上訴完畢之後,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這些人就會走回「無罪推定」的程序了!那無罪推定中的話,法院不讓他回去,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他羈押!但是我國的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01跟101-1條,他就只有那幾個條件能夠羈押。「不符合這幾個條件的話,是不能羈押!」吳宗憲強調,自己今天看這37個死刑犯,幾乎都不符合這些條件!那不是就是回到普通法院審理之後,你人就押不了了?就算你法官願意裁定羈押好了,最長也只能押15個月:羈押3個月、延押12個月,走完之後,人還是得放!吳宗憲直言,結果大法官(釋憲結果)又要求要精神鑑定、要什麼鑑定,15個月根本走不完!「所以在判無期徒刑的時候,人就放掉了!」還沒判,人就放掉了;判了以後,他們又可以申請假釋,又可以回歸到社會。所以這些東西就是,大法官也都沒想到這個問題;大法官只是在他的宣判文字裡說:大家要注意羈押的問題。但是他們根本搞不清楚,這些人根本不能押!這鄭銘謙不會不懂,司法院秘書長、法官也不會不懂。吳宗憲提到,在場有很多司法院的幕僚,都是法官、檢察官,自己幾乎都認識,還包括自己在檢察官實習時候的指導老師,自己就說如果講錯了當場反駁都可以,但是大家都講不出話來。甚至有幾個回家之後,晚上打電話給自己,說:你講的這幾個問題,真的是無解!.
白批綠指揮憲法法庭「荒腔走板」 司法院提4點回應
立法院上週五朝野協商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民進黨身為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聲請人,黨團總召柯建銘卻針對「立法院做為相對機關,只有訴訟代理人」一事致電大法官書記廳,直言整件事情荒腔走板。對此,司法院7日提出4點聲明回應。司法院表示,憲法法庭已法院組織化,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列席大法官評議。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於111年1月4日施行,舊制以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方式走入歷史。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改以法院組織方式運作審理憲法訴訟案件,審理程序訴訟化,並以裁判宣示或公告審理結果。司法院秘書長為本院司法行政幕僚長,依法已毋需亦無從列席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之評議。憲法法庭對外的聯絡窗口即為憲法法庭書記廳(下稱書記廳),憲法法庭判決的記者會,亦由書記廳對外說明,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出席。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的行政事務由書記廳負責,亦為對外聯繫窗口。憲法法庭的審判主體為15位大法官。書記廳依法處理憲法法庭之行政事務,對於當事人所詢程序進行、訴訟文書記載疑義或其他無涉實體之事項,均本於權責回覆,本案亦依此原則回覆各聲請人及相關機關來電所詢事項,與一般法院行政單位的作法相同。司法院說明,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前,依法得行準備程序,並以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及關係人。依憲訴法第19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通知或指定,應以「通知書」送達。同法第43條第2項則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又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行準備程序。本件立法委員、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為本暫時處分聲請案聲請人,憲法法庭並指定立法院為相關機關,依上開規定,憲法法庭於為暫時處分裁定前,以開庭通知書通知上開聲請人及相對機關到庭就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其等陳述意見,概依法定程序辦理。針對通知書送達經過之說明,司法院強調,憲法法庭於113年7月3日寄送準備程序通知書,嗣於7月4日評決本案定於8月6日行言詞辯論,並於評決當日下午即寄送開庭通知書,注意事項中均有明載到庭辯論立委、機關代表及訴訟代理人之限制人數,其中考量立法院屬大型合議機關,特別准許得由至多3名機關代表出席。為求此部分內容記載明確一致,故於7月5日上午評決重新製作準備程序通知書,並以最速件送達各該當事人。
「反質詢」未定義很糟?翁曉玲吐槽問「反滲透」有定義嗎
國會改革五法中的四法已經完成三讀,但立院職權行使法禁止備詢官員「反質詢」的條文,卻被綠營猛批「定義不夠清楚」。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該法第25條規定「(官員)質詢之答覆,不得超質詢範圍以外,並不得反質詢」,其概念其實與「反滲透」「反貪腐」一致,都是要根據具體事實,判斷是否符合法律構成要件?為何中華民國其他法律可以規定「反滲透」,學者就沒意見,但立院職權行使法「反質詢」,法界人士及行政院卻要求撤回條文、覆議、甚至釋憲?翁曉玲今在立院司法委員會中,以此問題質詢與會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及法務部政次徐錫祥。翁曉玲要求吳三龍解釋「反滲透」「反傾銷」「反貪腐」的定義是什麼,吳只能跳針的回答「我還是認為(條文文字)要精準比較重要」,翁曉玲追問「那要怎樣才精準?」,吳三龍說「我不方便在這邊就這樣回答」。翁曉玲接著問,公平交易法中主張「反脫辣斯」,關稅法中有「反傾銷」稅,聯合國條約中有「反貪腐」,反滲透法中有「反滲透」規定,請官員逐一說明這些「反XX」是什麼意思?吳三龍則僅重申「法規要有一定嚴謹度」,翁則追問「這些反XX,在現行法中有定義嗎」?吳三龍苦笑「這個,這個...我不便在這邊講,要精準啦」。法務部政次眼見吳三龍答不出來,主動上前救援,徐錫祥說,如果現行法律已經有定義解釋,「我們在這邊講萬一與法條牴觸,會有誤會」。翁曉玲則強調,他剛剛問官員的名詞,在法條中都「沒有定義」,就是法學上所指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徐錫祥聽到翁這樣說,臉色顯得有點尷尬、表情也凍結。翁曉玲強調,立院職權行使法的「反質詢」,與現行法律中的「反滲透」「反貪腐」等「反XX」,都是要根據未來發生的事實,是否符合法律要件,再進行判斷,為何中華民國其他法律可以用「不確定法律概念」做規定,但唯獨「立院職權行使法的反質詢」不准?她也追問徐錫祥,有法界人士批判在野黨、「反質詢」為何沒有精準定義,甚至政院都還要為此提覆議,民進黨立委也要提釋憲,但這些作法豈不是「連法律的基本概念都沒有?」,她今天更聽到連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次長答詢都是這樣,心中真是萬千感慨,「不確定法律概念就不是法律用語中很基本的概念嗎?」,希望未來法務部、司法院解釋法律時,能秉持法律專業,進行解釋。徐錫祥則仍表情尷尬的聽翁曉玲質詢,沒再做任何回應。
基隆法官李岳司法院前「程門立雪」 手捧白花一整天疑為悼念李昭然
基隆地院法官李岳2024年5月7日早上手捧白花出現在司法院前,媒體得知後紛紛前往探詢,李岳僅輕描淡寫表示他不接受採訪,但有司法官判斷,李岳可能因為沒參加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公祭,才以具體行動表達對李昭然的支持,李岳站了一整個白天,據說中午並未進食,連基隆地院院長陳雅玲到場勸說也不為所動,李岳下午5點30分離開司法院時,仍表明不受採訪。李岳面對媒體拍照時,遲疑了一下,詢問記者身分,但又不願收下記者名片,僅表示司法院前是公開場合,每個人都可以拍照,但堅持不願說明為何站在司法院大門前。李岳法官手捧白色玫瑰花,準備離開司法院,一旁還有到場關心的司法界人士。(圖/項程鎮攝)李岳是司法官學院第51期結業,長期任職於基隆地院,他最著名事蹟是2023年選上司法院人審委員後,將法官遷調人事案資料公布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認為可受公評,不料此舉引發司法院高層震怒,當時的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指稱此舉已違反審議規則,指示資訊處下架相關內容,人事處長陳美彤也持相同見解。不過有法官爆料,林輝煌數十年前還是雲林地院法官時,曾在當選人審委員後,帶錄音機進去開會,對與會人士的發言錄音,不過當時的司法高層對林輝煌相當包容,並未懲處他,不料等到林輝煌以改革派法官之姿上位後,卻對李岳出手,似乎「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也有「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之譏。另有法官透露,儘管多數法官都支持人事案公開,認為可有效避免黑箱作業,讓所有法官共同檢視改革派法官當大位後,是否還能不忘初心,至於合理公布的範圍則可以再討論。可惜李岳當時沒堅持到底,「似乎被司法高層的起手式嚇到」,隨即請辭人審委員,並自請處分。
指死刑存廢與否是另一題 法務部重申:死刑不違憲
憲法法庭23日對37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死囚律師團主張死刑違憲,但法務部持不同意見,法務部長蔡清祥24日重申,大法官會對所有死刑判決都是「合憲」,他也認為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遠超支持者,因此,是否廢死是另一問題,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決定。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司法院秘書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昨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蔡清祥強調,死刑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蔡清祥說,有關死刑釋憲案,法務部的立場非常明確,認為死刑的規定是合憲,而過去大法官曾針對此問題進行釋憲,結果亦認為死刑規定合憲,目前的情況並未有大改變。媒體追問,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但有大法官質疑難道只能跟民意妥協?對此,蔡清祥回應,這是個人觀點,他尊重大法官的意見,至於廢死與否是另一問題,存廢的決定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出。
士林地院前庭長拒簽評議簿 自律委員會決議「促其注意」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陳姓前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還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原決議「不付處置」,遭司法院要求重新審議。據了解,士院自律委員會日前開會,推翻原決議,改認定有疏失,且指當時應公告判決結果卻未公告,要求「促其注意」。對此,士院表示,本案法官自律事項,業經本院自律委員會委員進行調查及充分討論,如做成決議,亦將循規定陳報司法院,尚不便對外公開。司法院則指出,司法行政廳尚未收到士院呈報公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曾對本案、及新北地院法官李昭融等問題提出質詢,批評這樣的事情怎麼會讓人民相信司法,當時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回應「對司法要有信心」,引發鬨堂大笑,林淑芬認為這樣的回應不負責任。此外,前司法官、司法改革黨主席張靜律師,也曾到士林地院按鈴控告,引發各界關注。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曾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使本案受到各界關注。
獨/前法官轉律師資格沒了! 黃呈熹幫潤寅滅證洗錢遭除名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陸續向12家銀行詐貸470億元,遭最高法院各重判25年、27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各高達6億元、6億5千萬元,楊、王兩人鋃鐺入獄,由法官轉任的律師黃呈熹,遭檢方指控收費1250萬元,替楊、王兩人滅證和洗錢,2023年11月2日判刑1年10月確定、併科罰金60萬元,黃呈熹同年12月12日到高雄地檢署報到,入監執行後,律師資格慘遭法務部發函除名。法務部指出,根據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112年12月27日律覆文字第1120000153號函,黃呈熹違反《律師法》,經律師懲戒委員會以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應予除名,並經被付懲戒人撤回覆審請求,於112年12月18日確定在案,因此檢送律師懲戒委員會111年度律懲宇第28號決議書影本1份,函送司法院秘書長、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最高檢察署等機關。63年次的黃呈熹今年50歲,輔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0期結業,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曾審理前立委邱毅率眾到高雄地院滋擾案。黃曾接受委任一件士林地院審理的遺產分割案,卻被發現與兩造當事人都有牽連,律師公會認為他違反律師倫理、移送懲戒,遭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止執行職務2個月。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掩飾公司財務危機。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019年6月1日逃亡前一天,女兒楊宇晨拜訪黃呈熹,同年6月3日王音之跨海指示黃呈熹處理公司解散事宜,黃要求潤寅員工連夜打包物品,將100多箱文件送去回收廠銷毀,並找電腦高手將公司電腦重置、銷毀電腦資料,除將10餘台主機藏在常替王音之送水果行賄的「百纖果屋」水果行內,黃也將2台主機藏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致偵辦初期一度陷入瓶頸,還好在北檢承辦檢察官陳映蓁等人抽絲剝繭下,黃的犯行無所遁形。
花樣判決書1/美女發言人引爆司法內戰 判決抒情文始祖竟是他
台北地院法官姚水文日前審理綠委鄭運鵬和新竹市府發言人徐千晴的誹謗官司時,在判決書開釋雙方應放下仇恨「離苦得樂」,否則「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勸世文筆風引起轟動,有法官認為在判決書抒發心情、寫勸世文並不適當,應送懲戒,但也有法官認無不妥,並指政治人物情感上不悅,本來就不應該以名譽權保障,由於反對和贊成者各持己見,宛如一場審判界的網內互打、大家吵得不亦樂乎。鄭運鵬今年5月3日在臉書質疑民眾黨在人力銀行開出的徵才資訊,徵求全職彰化縣黨部秘書起薪僅2萬6400元;鄭認為,民眾黨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驗證柯文哲所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徐千晴則在臉書反批鄭,「反觀鄭委員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鄭要求徐道歉未果,提告求償60萬元,還要徐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承審本案的北院法官姚水文認為,鄭運鵬從大學起投身政治工作,曾任多屆立委及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是自願進入公眾領域的公眾人物,代表其個人名譽相對徐千晴的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度的退讓。姚水文還在判決書末頁開釋:「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最後判鄭敗訴、徐免賠。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2002年所寫判決書,文情並茂,被認為是抒情文判決書的經典之作。(圖/翻攝司法院官網)判決書公布後,引發熱議,有法官認為姚水文在判決中借題發揮,發表與個案判決結論之形成毫無必要文字,且刻意挖苦當事人,不應受審判獨立保障,建議北院應將姚送懲戒,不過也有法官認為姚的判決寫得很好,因為人的名譽是社會評價,不是個人的主觀感受,如有人主張名譽權受侵害,卻又說自己被罵不開心,但仍無法表明他的名譽權哪裡受侵害;另有法官認為,法律本就植基於社會,因此本案沒什麼懲戒不懲戒,各自本於法律確信獨立審判即可。不過一位有「考古癖」法官爬梳資料後發現,其實法官在判決書抒發心情者,首推曾任司法院秘書長的林輝煌(現為懲戒法院院長),林曾在2002年開出第一槍,他改變傳統判決書寫法,以抒情文方式撰寫,並將被告母親台語證詞翻成國語文,輕判經濟弱勢的被告而聲名大噪,林當時甚至要求檢察官改變起訴法條,將持剪刀行竊的加重竊盜罪,改為普通竊盜罪。時任司法院長翁岳生不但未處罰他,還交辦研究他的「書類格式」,大法官孫森焱也公開在院會上呼籲嚴肅看待。林輝煌在這件著名的抒情判決中,在案情事實部分,一開始就破題被告有嚴重口吃,以撿拾廢五金維生,接著在「得心證的理由」部分,陳述被告謀生不易,為了照顧懷孕又智能不足的妻子以及女兒,才會去拾取工廠廢鐵線,最後審酌被告老母親的證詞,並新增判決後記,以「上蒼悲憫,願容卑微生命在這塊土地喘息。」輕判罰金300元。長期在雲林地院服務的林輝煌後來成了司改英雄,現在已是終審法院院長。林輝煌在雲林地院當法官時經常衝撞體制,後來出任司法院秘書長、新北地院院長等要職。(圖/報系資料照)
真的嗎?法院AI判決11月試辦 藍綠委都疑慮 司法院這樣說
司法院推動以生成式人工智慧AI撰寫判決,引發外界疑慮。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今天到立院備詢,成為朝野立委競相追問的對象,立委擔心,司法院判決書若引進AI生成,最後會不會反讓人工智慧成為「有罪判決產生器」。吳三龍則回應,司法院只是將人工智慧用在初步立稿上,減輕法官撰寫書稿的負擔,最後犯罪事實的認定,仍要由法官斟酌是有罪或無罪,司法院預算有限,還無力承擔全面AI判決所需要的系統經費。針對司法院將推動讓「生成式AI」撰寫「不能安全駕駛」、「幫助詐欺」等2類犯罪的裁判書稿,立委謝衣鳳在質詢時指出,生成式AI代寫書稿模式,最終是否會變成「有罪判決產生器」?吳三龍則表示,法院採用的生成式AI,距離真正AI生成還有一段遙遠距離,因為司法院只是用在初步立稿,犯罪事實仍由法官決定,被告是有罪或無罪。謝衣鳳追問,司法院何時開始驗收系統、試辦?目前是否已經試用過該系統?司法院資訊處說,AI系統已經初步開發完成,現在還在進行系統調整,預計「不能安全駕駛案件」將在11月開始使用,目前並未使用,將先從士林、台南地院試辦。謝衣鳳追問,英國雖也已有法官使用CHAT GPT人工智慧程式寫判決,但該法官警告,凡是之前沒有做過的判決,必須要慎重提防AI捏造假案例。美國更有法官運用AI草擬書稿,導致判決結果錯誤,目前AI仍難以百分百準確判斷司法案真實狀況,若貿然運用在起草書稿,以當前司法品質,真能讓民眾信服嗎,最後真的不會變成有罪判決器嗎?司法院資訊處表明,目前書稿系統仍是使用自然語言、規則式生成,只有小部分使用人工智慧,最後仍由法官進行事實認定,目前還沒有進入到全面使用人工智慧判決,最後被告是否有罪仍須法官斟酌,運用AI,只是讓「重複性的字句不必每句都要重複寫」。綠委吳玉琴則質詢司法院,為何堅持要用人工智慧草擬判決書?吳三龍則表示,判決書每篇要寫一千字以上,基本架構則有600、700字,如果運用人工智慧系統,法官就可以少寫一些字,全面使用AI生成做判決成本相當大,司法院預算有限,目前試辦AI,只是做資料收集。全球知名的創業家,軟體銀行董事長兼執行長孫正義日前大膽預言,未來10年內AI將取代人類智慧,呼籲社會大眾盡快接納AI,否則將會落後趨勢。不過,一方面,許多國際大企業負責人也擔心AI發展過快、恐危及人類生存,呼籲立法管制。但當歐洲議會6月中旬,真的通過全球第一部AI監管法「歐盟人工智慧監管法」(EU AI Act)時,大企業家又紛紛反對,怕管制過嚴將失去龐大商機,不難看出各界對AI議題仍莫衷一是。但就在外界對全面啟動AI仍有疑慮,多份民調也顯示民眾對台灣司法仍欠缺信心之際,司法院卻開始試辦AI寫判決,許多人聽到都嚇一跳。
最高法院前庭長林大洋辭世 專研民法、個性耿直曾任多所法院院長
最高法院前民事庭長林大洋本月18日過世,享年75歲,法界聞訊咸感哀悼,對於最高法院失去了一位專研民法的法界耆宿,不少資深法官都表示相當難過,也紛紛致電向家屬致意。林大洋1949年出生,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13期結業,曾任台南、花蓮高分院院長,以及台中、雲林等地院院長,學經歷相當完整,也曾被列為司法院秘書長的熱門人選之一。資深法界人士指出,林大洋是法界公認對民事法律最有研究的法官之一,曾出版《公司法》等書籍,《司法周刊》等法學刊物也經常登出他的法學專論,內容言之有物,受到各界好評。此外,學問淵博的林大洋,2020年11月退休離開最高法院時,據說他婉辭惜別歡送,揮揮衣袖即離開他長期服務的最高法院,恰如他一向被外界稱道的耿直個性,日前傳出他辭世消息後,家屬訃聞還註明:「懇辭奠儀、謝絕公祭」,昔日故舊皆不意外。
前懲戒法院院長批前司法院秘書長設局 李伯道嘆:當初太相信林輝煌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遭控性騷擾女部屬,引發社會震撼,李伯道受訪表示:「很感嘆,退休還被抹黑!」他說當初最大錯誤,就是太相信前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現為懲戒法院院長),林當時要他以大局為重,他沒把事情弄清楚,就不去見許大院長(指司法院長許宗力),才變成這個局面,導致退休後被抹黑到這種程度。李伯道指出:「是要有多幽暗的人性,才能看待世間萬事萬物皆為陰謀」。李伯道強調,當初會「提前退休」,明顯係林輝煌利用性騷擾申訴案濫用職權、私心設局,林輝煌甚至主動替他擬妥辭任書,呈請總統府裁示免職、由林輝煌遞補接任,林在司法院長許宗力不知情下,以欺上瞞下逼迫他為司法委屈、裝病辭任。據指出,今年4月21日下午6點半,李伯道開完懲戒法院的參審員會議後,林輝煌說有事來找他,林一進李的辦公室,就神秘兮兮地在自己手機寫著:李被女部屬申訴性騷擾!李伯道連忙否認,表示沒有此事,接著林就把手機裡的性騷擾指控刪除掉。林輝煌要李伯道以大局為重,為了司法要忍耐。林輝煌當下還要求李伯道思考目前Me Two風暴衍生的社會輿情,恐無法自清,林向李指稱,這種事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並考量司法不能再生波,尤其懲戒法院,希望身為學長的李為司法委屈,建議他裝病提前辭任,還要李伯道不要面見司法院長許宗力陳情,李伯道礙於這種上下逼宮氣氛,答應提前辭職。前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在自己手機寫好辭任書,要李伯道照抄遞出、提前退休。(圖/讀者提供)後來林輝煌要求李伯道4月25日到他住的大安會館見面,當晚9點,李如約到達,並拿辭職書給林看,不過林說格式不對,自行從手機出示一個例稿給李看,上面寫著:「簽、主旨:請提請總統令免職之現職,並請准職辦理法官年資退休。說明:職渥蒙總統及鈞長信任…..敬請鈞長提請總統令免職之現職,並請准職辦理法官年資退休。謹陳司法院長賴(?)」。李伯道遂根據林輝煌出示的例稿,隔天提出辭呈。此外,兩人還在4月26日、27日通了幾次電話,林輝煌特別提醒李伯道,指兩人都不要再見面,還指導李伯道如何對外發言、並要他裝病,跟懲戒法院同事說他生病、並婉拒探病,兩人還討論李何時搬離官舍。據指出,李伯道從4月21日被指控性騷擾後,每天睡不著覺,不用林輝煌要他裝病,他就真的生病了,4月22日、23日分別前往書田醫院和振興醫院看病,體重也直線下降,3個月內瘦了5公斤。至於女部屬和家屬所謂「情書」,據指出,系爭書面僅係李伯道希望女部屬準時配合業務周報,並一併嘉勉其2年多來之盡心協助等慰問書面,此觀諸兩人間LINE訊息完整對話互動正常,均以討論公務為主要內容,女部屬甚至對於李的工作指導多次表達謝意,相關資料均已交付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
尷尬的檢察官1/唾面自乾交付審判 遲到21年才准許提起自訴
唐朝有個宰相婁師德,怕外放當官的弟弟不夠寬容和忍讓,提醒弟弟當別人吐口水在他臉上,要讓口水自己乾掉,絕對不能擦掉,還這是成語「唾面自乾」的由來,修養好到這種程度未免強人所難,不過現實生活中,我們的《刑事訴訟法》竟然曾經對檢察官有類似要求:如對檢方不起訴處分有意見,可以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裁准後,案件視為提起公訴,此時檢察官就要改變立場了,宛如是司法版的「唾面自乾」,存在時間長達21年!為什麼當初《刑事訴訟法》另設「交付審判」制度呢?主要因為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效力非常強大,幾乎與確定判決一樣,雖然還可以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可是成功機率不大,一旦被駁回,就沒有機會救濟了,因此立法院在2002年間三讀通過「交付審判」制度,讓法院成為監督機制,增加救濟管道。不過以「交付審判」來制衡不起訴處分會有個問題,就是檢察官當初偵查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不足,才會做出不起訴處分,可是法院裁准交付審判,案子就「視為起訴」,然而檢察官卻自始至終都認定被告不應該被起訴,因此「視為起訴」的結果,等於要求檢察官「唾面自乾」,改變檢察官認定被告無罪的立場,檢察官在心證與立場處於矛盾的狀況下,不可能替告訴人全力主張權益。根據統計,從2002年至2020年聲請交付審判的裁定書共有16944件,從司法院官網的裁判書查詢系統,輸入「交付審判」關鍵字的案件進一步篩選,再經由核對每個案件主文,發現裁定准許交付審判的案件僅有143件,准許率僅千分之8,等於有千分之992的案件,沒有機會透過審級程序讓法官好好檢視。調查局長王俊力擔任基層檢察官時,就認為「交付審判」制度不合理,主張改為「准許提起自訴」制。(圖/報系資料照)在2002年「交付審判」修法通過前,現任調查局長王俊力當時在法務部檢察司擔任調辦事檢察官,他意識到司法院這樣的修法方向有問題,建議應以「准許提起自訴」代替「聲請交付審判」,不料司法院認為「聲請交付審判」的修法方向沒有錯,一過就是21年、直到今年5月才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改成「准許提起自訴」。「准許提起自訴」修法通過後,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現為懲戒法院院長)表示,交付審判制度存有違反審檢分立、控訴原則等問題,因此參考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修法,將視為提起公訴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賦予聲請人提起自訴與否的選擇機會、提升當事人陳述意見權,以及明確區分檢察官偵查及法院審查程序,明定得再行起訴的新事實或新證據範圍等。只是如果「准許提起自訴」制度真的像林輝煌講得那麼好,可避免造成檢察官立場前後不一情形,還能強化法院中立性,司法院為何不提早採納法務部的建議,卻遲到21年才完成修法。
前懲戒法院院長涉性騷擾疑雲 司法院:未收申訴,如屬實絕不寬貸
今年5月提早退休的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遭媒體指稱涉嫌性騷擾女同事,司法院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發言人張永宏表示,司法院未接到性騷擾申訴,但媒體如此報導,因此司法院會立即啟動調查,如果經調查屬實,一定會依法懲處,絕不寬貸。具了解,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今年滿70歲,原預定6月間退休,今年5月2日總統令准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退職,5月8日生效,李提早退休一個月,引起司法界議論紛紛,紛紛探詢原因,不過司法院對外說他生病。當時李伯道不接同僚電話,也未親自辦理退休手續,引起諸多揣測,有人說他可能生病,也有人指他恐怕「出事」。今年6月1日舉辦的懲戒法院院長交接儀式,李伯道沒有參加,由代理院長黃梅月交接給新任院長林輝煌。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時,希望李「早日恢復健康,享受退休生活,還誇獎李在院長任內,將職務法庭引進参審員制度,貢獻很多。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回應媒體發問時指出,司法院沒有收到媒體指稱的被害人申訴,也不知道發生性騷擾的事情,所以沒有明知他性騷擾,還讓他退休的情形,而且當時的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已接替李伯道當懲戒法院院長),也說沒有收到申訴,因此無法確認性騷擾案真假。另外,士林地院日前傳出蔡姓審判長疑似性騷擾年輕女法官一事,張永宏表示目前不知道士院處理進度,但相信士院會適當處置。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有法官PO文指出,士院有位性騷慣犯、人稱蔡董的審判長,去年11月15日中午性騷擾年輕女法官,請士林地院、司法院重視,不要再次輕輕放下。後來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
最高法院鬧人才荒! 新任院長高孟焄好憂心籲司法院補充員額
司法院今(1日)上午舉辦最高法院和懲戒法院兩所終審法院交接典禮,新任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在致詞時,向司法院長許宗力喊話,高強調最高法院廢除限量分案後,舊案清倉而出,工作量大增,雖然目前民庭廢棄率較刑庭高,但不管案件廢棄或維持都是審判核心,不能說廢棄率要多少才是對的,而原本法官們聚在一起都在討論養生之道,現在改成討論退休生涯,如何減緩人力流失是當務之急,她呼籲司法院給予協助和支持。許宗力在最高法院卸任和新任院長交接典禮致詞指出,最高法院院長是崇隆而重要的職務,他表示高孟焄是首位女性最高法院院長,不過最當初是因為高的能力,才請她來擔任院長,而高也深受最高法院內部一致推崇,許指出高在RCA工殤求償案的判決嚴謹明確,擴大勞工身體健康權的保護範圍,具有深遠影響,受到學術界和實務界好評。他還盛讚卸任院長吳燦3年2個月任期內的貢獻,包括清理積案、廢除限量分案,啟動民事調解制度,及推動大法庭制度的運作,貢獻卓越。新任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右)從司法院長許宗力(中)手上接下印信,左為懲戒法院代理院長黃梅月。(圖/黃威彬攝)甫卸任的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則在致詞表示,今天辦交接典禮,他從「昨晚嘴角就開始浮上來(暗喻心情輕鬆快樂)」,引起現場不少笑聲,他表示公職生涯最大的部分都在最高法院度過,對最高法院有很深感情,3年多的院長生涯宛如一場奇幻之旅,他表示,司法工作非常辛苦,但「累也好、苦也好,只要平安健康就好」,期勉全體同仁能讓最高法院招牌發光發熱。高孟焄致詞時表示,今年是她審判工作第40年,她審判生涯代最久的地方就是最高法院,不管是假日還是颱風天,常常都有同事回到辦公室加班,有時假日,整個庭的法官都到齊,大家還打趣說:「這樣就可以評議了!」高孟焄隨即話鋒一轉指出,最高法院取消限量分案,多年來累積舊案清倉而出,但是案子多了,大家都有年紀了,原本聚在一起都是討論養生之道,現在改成討論退休生涯,但是人才是一切的根本,如何減緩最高法院人力流失,這是當務之急。不管案件廢棄或維持都是審判核心,不能說廢棄率要多少才是對的,至於民庭廢棄率較刑庭高的問題,會再請民庭庭長和全體法官大家一起討論。高孟焄強調,身為最高法院院長,其實是法官兼任院長,最重要的還是法官的工作,最高法院重視傳承,資深同事帶著新進同事一起研究,這才是最高法院進步的力量,但也希望司法院能理解並給予最高法院協助和支持。至於上午首先登場的懲戒法院卸任、新任院長交接典禮上,由於卸任院長李伯道退職,因此由代理院長黃梅月交接給新任院長林輝煌。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表示,李伯道前院長任內,將職務法庭引進参審員制度,貢獻很多,希望他早日恢復健康,享受退休生活。許宗力還誇新任院長林輝煌3年8月的司法院秘書長任內,不推事、不居功,工作辛苦又耐操耐煩,到現在頭髮全白而亮麗,身材瘦弱讓他不捨。檢察總長邢泰釗致詞表示,他和林輝煌都曾在雲林院檢服務,雲林檢察官都非常敬重他的正直和剛正不阿,林擔任雲林地院法官時,經常提供檢察官法律意見,讓檢察官能繼續挑戰惡勢力。懲戒法院代理院長黃梅月則打趣說自己短暫代理院長是扮演中繼投手。林輝煌則表示自己又回來當法官,心中惶恐也有些擔心,但會全力以赴。
最高法院女力出頭天! 民二庭庭長高孟焄接任院長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將屆齡70歲退休,司法院推薦由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長高孟焄接任,獲總統府採納,總統蔡英文今天傍晚發布總統令,特任高孟焄為新任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女性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法院明天(6月1日)將在7樓大禮堂舉行卸、新任院長交接典禮,由司法院許院長宗力親臨監交。64歲的高孟焄畢業自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結業,曾任一、二審法官,她長期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在終審法院的資歷相當深,2016年間法官學院院長呂太郎升任司法院秘書長,外傳她接任法官學院院長的呼聲高,不過後來由周占春接任。高的先生是曾任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長邱欽庭,現已卸任。外傳,司法院原先規劃由沈方維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來沈因為家庭因素推辭,幾經波折,都沒有府方、司法院及民進黨高層屬意的人選,其間雖曾考慮過高孟焄,不過高對於當院長意願不高,司法院多次勸進後,高終於點頭,為司法史寫下新的一頁。今天卸任的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日前與媒體茶敘時表示,最高法院在2021年1月廢除限量分案,法官工作賣肝,其實限量分案對最高法院來說才是的合理分案制度,大法官釋憲健康權「好像對我們不適用」,廢除限量分案已加深法官工作量,希望司法院對增加最高法院員額不要斤斤計較。吳燦強調:最高法院能好,司法才會好。一般認為,如何替羧高法院爭取員額,將成為高孟焄的當務之急。
NCC處罰中天已被法院11度打臉 法務部長坦言「確實不多見」
針對台北高行政法院昨日判決、撤銷NCC通訊傳播委員會在民國109年不讓中天新聞台換照的處份,以及NCC先前對中天新聞台裁罰在法院10連敗、遭質疑「嚴重不公」,法務部長賴清祥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答詢時表示,他以「個人身分」「多年服務仍有限的經驗」來看,一個行政機關做出的裁罰在法院10連敗,確實是不多見。質詢蔡清祥的立委曾銘宗則說,他與賴清祥一樣,都在政府公務機關服務30年,以他昔日擔任金管會主委的經驗為例,金管會如果處份金融機關,卻被法院撤銷處份,只要是一件案件被撤銷,這對金管會而言,就會很緊張的面對,還不要說行政機關的裁罰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法院撤銷打臉,還拖到第九件裁罰都被法院說「不」還沒有檢討因應,這在中華民國行政法的歷史上,NCC「已經創了歷史」。曾銘宗說,蔡清祥願意對中天面對NCC不公裁罰、被法院連續撤銷一事表達意見,很難得「我就不為難你(多問)」了。蔡清祥則說,這件事的發展也要感謝司法院,因為過去行政法院的判決,幾乎都是站在對政府機關有利判決的這邊,曾銘宗應該也很了解。慢慢的司法院站在開放的態度,駁回政府機關的處份,大家也慢慢感受到這個趨勢,這就是「比較」的問題,包括時間的比較與機關的比較、個案情節的比較,應該是沒有絕對性的。曾銘宗昨日質詢時,問司法院若政府機關行政處分被撤銷多次正不正常,司法院怎麼看,當時台北行政法院針對中天控告NCC違法撤銷執照的案件還沒有正式宣判,但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得知曾銘宗問的是NCC處份中天、連續被法院撤銷的案件時,不願作答,引發曾銘宗痛斥「司法院在怕什麼」,林輝煌在連番質問下坦言,若特定機關行政處分被撤銷機率較高,內部可能要做討論。曾銘宗今天再度以相同的問題詢問蔡清祥,蔡清祥一開始也不太願意直接回答,表示這是法院針對個案的判決,他身為「行政院法務部」的部長,有責任替行政院下機關提供法律諮詢,但是不便表達個人主觀的認定。曾銘宗回應,他瞭解官員「有口難言」,隨即要求主席立委劉建國指示司法委員會主秘現場唸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條文內容,凸顯官員在立院不可以任意拒答立委的質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二項規定,「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回答有關國防、外交有立即危害,或依法有必須秘密執行的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覆質詢」,曾銘宗立即追問蔡清祥,中天被NCC不當裁罰被法院撤銷「是不是國防外交機密」,蔡清祥說當然不是,蔡清祥隨即表達上述看法。
快訊/司法院秘書長出爐! 懲戒法院法官吳三龍出線
總統府下午發布最新訊息,司法院秘書長將由懲戒法院法官吳三龍擔任,至於現任秘書長林輝煌先前已被發布為懲戒法院院長,本件人事案預定6月1日生效!新任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現年68歲,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0期結業;歷任彰化、臺中、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法官兼庭長、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嘉義、臺南地方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院長,現任懲戒法院法官。
司法女力可能大爆發! 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及大法官等7要職出缺
今年的司法界熱鬧異常,除了9月底將有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任期屆滿,另外還有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將屆齡退休,分別是: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以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再加上4個大法官職缺,總共將有7個司法高層騰出空職,也就是說,總統蔡英文將有機會和權力把這麼多的司法高層職缺換上自己的人馬,堪稱史上之最。在大法官提名人選部分,目前強調男女性別平衡,一般認為,新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審判界經歷及司法行政歷練相當完整,至於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具有台大刑事法學博士學位,在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歷任總統府和行政院要職,雖然她已從司法官退休,仍是檢察界公認的代表性人物,蔡彩貞和朱富美兩人都是呼聲極高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至於曾任司法官學院院長的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蔡碧玉,無論學經歷等方面也足堪被提名,不過因為她當過前總統馬英九任內的法務部常務次長、及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等要職,加上傳言她在北檢任內,偵辦某些案件讓現今層峰不滿意,被認為藍營色彩濃厚,不過這其實太冤枉,她最早受到阿扁執政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賞識,藍營執政後也受重用,因此很難依顏色歸類,只能說是不藍不綠。此外,最高法院院長吳燦退休後,一般認為新任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庭長沈方維,以及最高法院庭長林勤純、台南高分院院長黃瑞華等人呼聲都很高,至於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退休後所留職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及曾任司法院副秘書長的懲戒法院法官葉麗霞,還有前司法院副祕書長的現任懲戒法院法官周占春都有機會,而林輝煌也不排除循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模式,直接被提名為大法官。對於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一職,不少人認為該院庭長吳東都機會不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也有一搏的實力。不過黃瑞華和吳東都兩人相對來說較年輕,如果今年一步到位就當上三審法院院長,未來院長任期至少5年以上,讓許多法界人士聯想到前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對於司法倫理和法官士氣提升究竟為正面還是負面,實在難講,然而對吳東都來說,他還有另一個出路,如果今年被提名為大法官,法界一般認為他也是夠資格的。
大法官提名作業開跑 將有4人出缺、問鼎者各有千秋
今天是10天春節假期過後的第一天上班,行政院的內閣改組人事吵得沸沸揚揚後逐漸底定,不過司法界最關注的還是「新終審法院」、也就是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人事案,由於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究竟蔡英文總統會提名誰來繼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有無可能替換?成為司法界熱門話題。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總統府雖然預定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不過早在春節前已進行前置作業,陸續蒐集資料並徵詢法界大老意見,對於符合資格人士名單進行初步篩選,究竟誰能勝出,法界都十分好奇。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長久以來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可能接任法務部長的傳言不斷,一度也傳出調查局長王俊力可能在這次內閣改組出任法務部長,不料最後結果仍是現任部長蔡清祥留任,也讓法界對於羅秉成是否可能被提名為大法官,甚至更上一層樓、問鼎司法院正、副院長,留下不少想像空間。此外,這次法務部長蔡清祥雖然留任,未來有無可能只是看守性質、改提名為大法官,甚至與羅秉成搭配成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讓外界十分好奇,不過蔡清祥年滿70歲,以近年來司法院大法官年輕化的傾向,蔡英文是否會為了愛將而打破慣例,備受各界關注。再者,曾任司法院秘書長的大法官呂太郎,司法審判和行政歷練豐富,與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互動良好,如果司法院正、副院長要換人,呂太郎有無可能在提名競爭中脫穎而出,也是司法界關注焦點。
大法官寒假作業2/英系全面執政憲法法庭 副總統賴清德插旗難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被認為是「第四審」法院,負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堪稱全國「最大的法官」。15位現任大法官中,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其餘11位則為總統蔡英文提名任命。總統府預定3月間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未來經立法院同意後,全體大法官都是蔡英文提名出任,形同蔡政府在司法院和憲法法庭全面執政。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總統通常會在春節後,委請副總統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由副總統擔任,副召集人則是歷任司法院長,再找退休大法官、社會賢達出任審薦小組成員,接受各界提名,除了NGO等民間社團可以推薦大法官人選,符合資格人士也可自我推薦。由於蔡英文總統和賴清德副總統兩人關係「微妙」,加上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的權限不小,有機會左右大法官提名人選,進而影響未來釋憲走向,突顯審薦小組召集人的重要性。儘管蔡英文在第一任總統任期時,都是委請時任副總統陳建仁擔任審薦小組召集人,但這次是否會循慣例找賴清德擔任審薦小組的召集人,外界很關注。黃虹霞(右一)等4位大法官今年任期屆滿,未來15位大法官都將是蔡英文總統所提名任命。(圖/報系資料照)另外,今年9月卸任的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分別來自律師界、法務部、學界及最高法院,按照慣例,蔡英文須依上述4位大法官出身領域,提名適當人選,一般認為有志擔任大法官的法界人士將會設法透過政黨有力人士、擔任NGO社團負責人,或尋找與執政黨關係密切的民間社團推薦,爭取在審薦小組作業時脫穎而出。資深法界人士指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大法官任期、以及能否再任的定義曖昧不明,使得前總統馬英九和現任總統蔡英文在提名大法官時各自解讀,結果是馬英九在總統任內,破壞憲法增修條文原先設計總統每4年提名、同意半數大法官的機制,因此產生馬英九在第一任總統任期內,就可提名超過2/3大法官的結果。蔡英文則是在第一任總統上任之初,原本提名時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謝文定、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傳言遭獨派反對後,改提名台大法律學院前院長許宗力、最高法院法官蔡烱燉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雖然後來兩人提名案在立法院順利過關,但因許曾任大法官,使得他的司法院長和大法官資格備受司法界質疑。國民黨立院黨團認為蔡英文總統提名呂太郎等4位大法官有特定政治傾向,在議場外手持標語,拒絕背書投票。(圖/報系資料照)此外,由於蔡英文和許宗力創造了大法官得以再任的模式,不少法界人士擔心造成不良示範,恐讓有志再任大法官者審理憲法訴訟案時投鼠忌器,避免得罪特定政黨或有力人士,以爭取再任機會。特別是大法官還負責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高度政治敏感性案件,動見觀瞻,因此也讓大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產生不少想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