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契約
」 都更 都市更新 建商 地主 三圓建設整合多年處處卡關 避免自主更新成為空談該「這麼做」
為什麼我家的都更案總是推不起來?老舊社區的都市更新已是台灣的趨勢,許多老公寓居民原本滿懷期待,希望透過都更改善居住環境、延續房產價值,甚至很有熱忱地主動發起。然而,不少自主更新計劃,不僅進度緩慢、波折重重,讓一個個原本抱持希望的家庭最終陷入失望。踏取國際開發藍協理透過實際案例分享社區常見問題,以及如何透過專業力量協助社區推進都更。踏取藍協理分享,早些年有個都更案,社區居民中有熱心人士主動發起整合,在內部先是整合了5年,遴選完建商後,建商進駐了2年,爾後建商又再聘請整合商進場協助1年。前後已是好幾個年頭過去,然而關鍵時刻要簽約、送審之前卻處處卡關,為什麼呢?社區的發起人固然對都更有十足的熱忱,然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不易,況且都更又攸關大眾利益,容易因缺乏有效且公開透明的機制,使部分居民無法完整掌握資訊,社區間產生不信任感,需要長時間重新建立信任來消彌疑慮。然都市更新的前置作業涉及土地使用、建築規劃、法律程序、財務管理等層面,絕非僅憑熱情就能推進。踏取走訪多個社區後統整幾項常見問題,包括:「認知與實務的落差」「專業知識缺乏」「居民派系」「利益掛勾」...等,導致進度卡關。「認知與實務的落差」與「專業知識缺乏」息息相關。常源於居民誤信謠傳的都更資訊,且缺乏實務經驗所導致。倘若發起人非相關產業人士,但凡在取得資訊的過程中有所差錯,都可能因為長時間的累積,而堆疊成嚴重的都更認知謬誤,在缺少第三方的協調,往往演變成,各說各話、各懷鬼胎的「派系鬥爭」局面。因此,為了更加有效率且不傷和氣的主動進行都更整合,藍協理建議在「初期」即可尋求專業的都更整合商或顧問團隊進駐,其優勢在於:1. 以第三方角度協調,維持社區和諧 2. 以多元且專業的資源協助,做全面的規劃 3. 以實務經驗協助遴選建商與契約審核,消除資訊落差。在公正第三方的協助下,更可避免發起人的熱心被貼上與建商掛勾的標籤。可以幫助居民整合資源、釐清權利義務,減少溝通中的誤解與分歧。都更整合商可以提供居民貼近實務的經驗與專業規劃,並整合法律、建築、金融相關團隊,協助居民理解都更的細節,與資產的應用及規劃。以第三方專業團隊的角度,訂定明確的流程、定期召開說明會、建立透明公正公平的決策機制,更能確保資訊傳達的一致性,以凝聚社區居民的共識。專業的都更整合團隊能夠有效評估引入建商的時機點,在居民同意人數達一定比例後,協助居民一同遴選建商,避免過早引入建商而引發利益爭執。更可篩選掉不肖建商給予的「吃不到的糖」,使之不足以影響居民對於「合理的合建分配」的想法。此外,更可以在建商提供合建契約時,陪伴住戶們解決「合建契約看不懂」的問題,協助居民審閱條文是否有所疏失,同時監督建商是否有良好的體質足以因應大環境的變化以及履行契約內的承諾。都市更新本該是一個改善社區、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的美好過程,但在自主更新的推動下,卻往往因專業知識缺乏、溝通機制不良等因素而走向鬧劇。在都更初期的階段諮詢專業整合商的建議,一同建立透明且公正的決策機制,並確保居民對每個環節的了解與參與,才能避免從希望變成失望,也能讓長久建立的良好鄰里關係,隨著都市更新一起延續至下個世代。都更整合商提供從法律知識、節稅諮詢、都更分配比例建議與契約審閱等服務。(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都更不必乾等建商 先做三件事加速都更合建
老舊社區到處都在漏水,常常聽到住老公寓的朋友們嘆氣:「我家只能等都更了。」語氣中略顯消極無奈。只不過對於都市更新,難道民眾能做的只有等待建商來商談嗎?那可未必!都市更新分為「公辦」、「自辦」、「民辦」3種,本篇內容主要探討現今較高比例的都更方式「民辦-建商合建」,讓民眾了解如何主動參與都更。主要可以朝以下3點進行:確認都更條件與單元、整合社區意願、尋找合適實施者。住戶想要加速都更,可以從這三件事情著手。(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第一點:確認條件與單元劃定。要達成都市更新的首要條件,便是確認區域是否為「都市發展用地」並且查詢社區街廓是否已被劃定在別人的都市計畫區中。此外,也要了解街廓的臨路條件與面積是否符合單元劃定規範。詳細可查詢各縣市之「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也可諮詢各地區公家單位派駐的「都更推動師」或免費洽詢踏取國際開發了解單元劃定細節。● 第二點:整合社區意願,凝聚住戶共識。都更涉及多方利益,因此住戶間的共識、透明、尊重...等至關重要。可先行成立簡單的委員會或完善的自主更新會,組織化進行對內群體溝通及對外接洽。透過社區自發性的傳播,讓鄰里之間對於都更更加瞭解,提升社區對外的談判力。尊重每個人的意見與需求,並盡可能服從多數。儘管意見難免分歧,但只要大方向一致,透過良善且理性的溝通管道,即使都更長路漫漫,也能步步穩定前行。然而其中困難點在於3大方向:1. 坊間流言蜚語 2. 專業知識不足 3. 不易取得共識。實務中常出現都更發起人被貼上「與包商勾結」、「撈油水」的標籤而心力交瘁,最終只好忍痛退出社區都更組織,導致進度延宕。通常又因專業知識不足且參考案例有限,無頭蒼蠅似的四處收集資訊,散播錯誤訊息。現今社會民眾對於未知資訊的信任感相當低,試想倘若非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的條件、資訊或建議,很可能不小心過度放大住戶的期望值,導致鄰居間的「錨定效應」。認知錯誤常是都更上最大的關卡,更導致民眾未來與實施者溝通時,出現想像與實際上的嚴重落差,進而造成整合僵局。因此建議社區中若有一定比例的居民有都更意願時,不妨尋求整合公司(同踏取性質一致)為社區開立諮詢座談會協助整合,避免鄰里間的摩擦與猜忌,從而了解都更實務經驗與現況。都更條件分配、坪數換算、合建契約等,均涉及不同領域的專業。透過都更整合公司協助,更能將其化繁為簡,消弭社區對於都更的誤解與疑惑,才不至於讓長時間社區內的討論溝通與事先整合全都付諸流水。以踏取的實務經驗來看,社區都更整合的成功率,時常取決於公共基金的徵收率。當大多數居民願意為了整個社區,付出時間、金錢與心力時,內部凝聚力必然上升。畢竟社區都更發起人已經是無給職了,然而不論是行政流程、專業諮詢都需要一定的費用。因此若住戶們秉持「自掃門前雪」,不願意籌備公共基金作為促進都更使用,往往表示著社區凝聚力的低落,也容易因為缺乏經費而窒礙難行。● 第三點:尋找合適建商擔任實施者。選擇一個穩定有誠信的實施者是都更成功的關鍵。新聞中的「爛尾樓」「建商落跑」「合約詐騙」「萬年整合」等狀況屢見不鮮,經常發生在案量較少或規模較小的建商身上。居民可以比較各家建商的背景、實績及評價(尤其須了解過往產品售後服務狀況),並透過都更整合公司協助,評估營造商的財務狀況與履約能力,最後以多數決票選心儀建商作為實施者。「化被動為主動」的優勢在於:降低實施者的時間成本與風險,最大化住戶的權益與分配。因建商在評估是否進駐時,也會依據各單元的都更潛力及凝聚力作為評斷依據。畢竟建商的時間資源投入都是需要成本的,因此若居民早建商一步整合、縮短都更進程,等同於降低建商在都更前期的人力成本投入,更能有效提升大規模的知名建商都更意願。每一個你,都有能力在都更的路上推社區一把。積極了解、主動參與都市更新的過程,為自己的居住環境創造更好的未來。主動出擊,做好準備並尋求專業都更整合公司協助,更能確保在未來的合建協議中,更加安全踏實地爭取到適當的條件與保障。踏取過往在都更案例中的名言分享給各位讀者:他案住戶:「都更不難,只要我不要跟你偏(台語),你也不要跟我貪(台語)」
都更條件總是街頭巷尾談得好?1坪換1坪的甜頭恐隱藏苦頭
都更實情你聽專家說,還是聽街頭巷尾說?都更流程繁瑣,費時歷日曠久,因此能夠成就一件都更案,往往是需要天時地利人和。踏取副總詹博宇以自身經驗分享有關於都更實務上常見的謠言以及知識誤區,望大家能夠以清晰的視角來判斷是否參與都更。全台老屋比例甚高,為了居住安全與市容更新,都更腳步都應加速。「別人都可以一坪換一坪,我家為何不能比照辦理?」常常在街頭巷尾聽到居民們閒聊「誰家的都更又換到了多優渥的條件」,但,影響坪數換算的數值甚多,且他發現,每每深入詢問合約內容、細節、地點等,往往是一問三不知。所有權人應了解合約與流程及多方尋求專業人士建議(地政士、不動產律師、都更整合公司),綜合各方專業以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且平等公正進行都更,不宜總是道聽途說。「拖得越久,建商就越是得求我」這也是很常見的觀念誤區。畢竟都更案件的時間拉得越長,隨著原物料、人力成本上漲,工程造價也連帶上升。因此在建商投入都更案的成本逐年高漲的情況下,還能夠爭取到更高的坪數嗎?相信大家心中自有評斷。現在亦有部分建商為了早日完成都更,選擇果斷切割釘子戶,不再投入更多時間及人力成本。過往礙於法規限制需預留保留地於遭切割掉的臨地,但現今以法規修正後都更孤島早已屢見不顯,更有多案即便市府已通過權利變換的核定,實施者見不敷成本,不計前期已耗費巨資與人力時間,即時斷尾求生,此等狀況歷歷在目。(踏取經手之歷年案件中也曾發生)因此比起專注「都更條件怎麼談」,居民更應該留意「權益保障」與「居住安全」。然而部分民眾常僅僅聚焦在坪數換算,而極易落入不肖建商的陷阱裡。這些提案的實施者也清楚,最甜的棉花糖都是民眾最愛的,但民眾一手收下甜頭的同時,是否都能算清楚看明白另一手被拿走的權益。更不說多的是一般民眾無法看到的建材做工與背後的利益,這些又由誰來替民眾把關?利益固然是你我在乎的層面,更應留意合約甚至是工程中隱藏的苦頭。例如合建契約中,應加上「落日條款」保障住戶,意指合約中條文的終止生效日期,才不會讓單一建商綁住整個社區,讓合建契約成了萬年合約。確保在期限內,若建商無法整合完全,居民亦有終止合約另擇建商的權利。更別說多少人去關心合約中的解約條款、停工期限、換料限制、交屋標準、個資使用及代為用印權限...種種權益,白紙黑字簽下去,民眾真的知道自己簽了什麼嗎?此外,都更實務上也常遇到民眾提問,為什麼建商在提供「合建同意書」時,不附上更加詳細的資訊呢?例如:馬上計算可換回坪數、房型選配與平面設計圖等細節。站在民眾角度,當然會希望取得更多資訊再來決定是否同意合建;然而站在實施者角度,一個案件在都更同意比例未明的狀況下,也不會願意無上限的增加成本,試問倘若這些預先支出的成本由民眾及住戶負擔,有誰願意又有多少比例願意?畢竟都市更新在整個計畫案完成之前,是一場十分燒錢的長征,更別說這些成本很有可能打水漂。中間的每一道關卡、每一張設計圖、每一個精密計算都需經手專業人員。而今我們常說「尊重專業」,自然是需要給付專業相對應的費用。因此許多細節面的補強,仍會等到報核事業計畫階段時才會逐步執行。坊間亦有不肖業者貪圖方便,想要便宜行事便提供「萬年百家設計圖」(一圖多用)讓民眾聞香。為了只是引君入甕,讓居民早早放心簽下同意書卻不用支出過多的成本,實則是非常違背專業與良心的做法。都市更新需要的不僅是居民的支持,更需要專業的規劃和真誠的溝通。消除謠言、增進理解,才能築起信任的橋梁。透過正確的資訊和清晰的合約條款,居民和建商才能在這條路上共同前行,達到雙贏的共識。讓我們以專業為基礎,理性評估,為未來的都市更新貢獻一份力量。
拆屋法規顛三觀3/合建契約「太簡陋」建商不願改 專家教「這招」制衡
都更專家耳提面命提醒,簽合建契約書前,應另請律師或專家審閱合約內容,保障地主權益。不過信義區吳興街一處危老案,地主A小姐請專業律師為合約修改把關,建商卻堅持用原版合約,於是便當沒簽約的地主不願合建,將老公寓對半拆除,僅留下樓梯給剩餘住戶,A小姐大嘆,「好可怕的改建手段!」該爭議危老案門牌為信義區吳興街8巷2號及4號共用梯的老公寓,街廓另一側即為正基隆路門牌,土地使用分區有商二容積率630%和住三225%,具有可觀改建價值。剩餘建築地主A小姐和B小姐告訴CTWANT記者,這已經是第4個來談合建的建商,約6年前開始在附近整合,2020年9月才向街廓最外圍的A小姐談合建。他們住的老公寓屋齡將近50年,一層3、4戶,共14戶,門牌4號的4戶全數與建商達成共識合建;而2號共10戶,其中4戶沒有簽合建同意書。合建談不攏,因此2022年12月僅拆除4號與鄰房,準備改建為總銷逾20億元的「華誼信義-閱翠」,預計興建地上24層、地下5層建築,規劃16~39坪,每坪開價160~190萬元。A小姐給出不同意合建的理由是「契約書寫得過於簡陋」,她解釋,她曾將契約書拿給律師、建築師和都審委員審閱,都認為很多地方應該要備註的更詳細,像是沒有落日條款、沒有找補機制,還有不對等的違約條件,但擔心整份契約書大改,建商不能接受,因此特別就現有版本做加強,「結果沒想到花了一堆錢請律師修改,建商連看都不看。」據了解,當時大多數地主都已簽約。「沒辦法修正,也沒辦法抗議,建商表明,你不簽,你就可能被切!」B小姐是已用印同意合建的地主,她說,「當時我們不知道什麼叫切房子,也不知道政府會讓他切,結果房子真的能切一半,現在覺得很荒唐!」記者詢問,既然合約有問題為何還會同意合建?她回答,當初我也不知道哪裡有瑕疵,只知道我終於能住進新房子了。爭議危老案即將改建成精品小豪宅,每坪開價上看190萬元,預計下半年動工,地主害怕受損的老公寓經不起開挖到地下5層。(圖/讀者提供)記者拿著B小姐和建商皆用印的合建契約書,請道理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梁恩泰協助審閱,發現確實有多處模糊不清、簡化,像是未明確規範契約生效要件及解除條件(如都更報核申請期限、取得建造期限作為契約之生效、違約解約條件、建方違約後信託接管約定),對於完工後房屋接管驗收規定甚簡,契約採均價表比例找補,而非採銷售價進行找補,對都更戶較為不利等。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雖該名地主怨合建契約過於簡化簽不下去,但大多數地主卻已簽同意,不管是不是真的了解合約內容,在民主社會下,就是必須照著法規進行合建遊戲,而不願都更的人,也必須尊重多數人決定。簽與不簽合建都是地主自己的選擇,也須自負後果,包括簽了有瑕疵的合約,萬一建商有心鑽漏洞,也是同意合建地主必須自行承擔。不過他也呼籲,政府在強力執行都更危老改建下,應有機制保護資訊不對的地主,而非讓地主憑運氣決定成敗。就像此案地主並不知道他不願合建將面臨的會是建商可依法將房子剖半拆除,當然也無法判斷他必須做什麼樣的決定。他也提醒民眾,如果目前有洽談都更、危老、合建、自建、委建的團隊,若有不放心,在初期就必須積極更換業者,大多地主是無知的,當變成群體多數時,想翻盤就很難了。還有,若發現契約有問題,該趕快通知其他住戶一起踩煞車,才有力量跟建商重啟談判。經過這次事件,A、B小姐都認為應該要有都更危老定型化契約,在資訊落差下,簽下不對等合約不自知,不簽又被當作不願合建的釘子戶,最後還被法規拋棄拆房,「簽是完蛋,不簽也完蛋,請問政府,可以告訴我們第三條路在哪嗎?」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和道理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梁恩泰提醒大家都更危老契約書應注意事項,最重要的還是地主團結力量大。(圖/CTWANT資料、梁恩泰提供)梁恩泰最後也提醒,簽署都更契約首要確認實施者身分,有可能為建設公司、營造公司、建經公司,並事前調查對方包含母企業、下游乃至協力廠,有無辦理過都更經驗或住宅建案實績或近期有無財務信用問題(如法院查詢有支付命令、本票裁定等);次要則注意契約進行方式,究竟為一般合建、危老重建、都更重建(而重建方式又分為協議合建或權利變換),政府對於容積獎勵上限、稅負減免差異各有不同,民眾須特別注意契約中對於坪數分配有無包含獎勵容積、稅捐負擔是否明確,避免對方埋下高額稅捐陷阱;最後建議可採信託管理方式進行,對雙方均有保障。記者平衡報導,對此,該建商選擇不回應。
合建失和2/市場傳下個爛尾案在「這區」 賴正鎰:2成合建陷解約危機
近年原物料漲價,營造成本失控下,使不少合建案陷入停擺泥淖中。多位業者及專家觀察,「去年起,全台建商與合建地主多進入『重新協調』拉鋸戰。」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就透露,「約有2成合建案面臨解約危機。」CTWANT記者日前就接獲某上市公司發函給地主欲解除合建契約,市場已傳出下個爛尾樓恐出現在大同區。據營建署資料顯示,台北市去年核定都市更新案件計40件,今年1到9月則已核定28案;新北市去年全年核定20件,今年前9月已核定20件。但觀察雙北已核定公布的都更案件累計1272件,至今尚未開工的確有237件。另根據北市建管處統計2018年10月至今,都更危老報開工件數610件,其中尚未領得使用執560件;已請領建築執照而辦理開工展期356件,其中尚未領得使用執照338件。「很多都更危老案核准後不拿建照,拿了建照不開工,開工後慢慢做,真正核准到開工不到5成。」品嘉建設創辦人、老屋改建協會理事長胡偉良觀察,從去年起全台建商與合建地主,都陷入在「重新協調」的拉鋸戰,若地主堅持原分回條件,建商也不可能賠本硬蓋,於是就把合約放到到期無效,再重談條件;已簽約、已開工無退路的,只能等原物料降價,「一切都以拖待變。」胡偉良多年前在北市萬華區買下一棟透天,原本打算插旗整合都更,後來才發現已有建商進駐,於是他成了合建地主之一。「該區整合建商已拿到大部分住戶的同意合建契約,已達都更門檻,但遲遲不送件,拖了快1年。」他推測,原因不外乎是因過去跟地主協議的分回條件,在營建成本不斷上漲下,已無利可圖。「很多小建商前幾年一窩蜂出來搶危老和都更的大餅,沒有太多實績,只能讓利吸引地主合作,但成本上漲後吃掉利潤,現在發現都啟動不了。」胡偉良說,當初跟該名建商講好,若有問題,便無條件讓給胡偉良的品嘉建設接手,但他看了看該建商承諾的條件再對照現況,「連我們實力非常強都不見得能做,現在已經有住戶在吵,發動要建商解除契約,但原條件我是不可能接的,我也要等地主願降低條件才能做。」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就表示,3年前每坪營建成本12.5萬元,現在來到25~35萬元,小建商根本開不了工,不然就慢慢蓋,建商推都更要達到損益平衡很困難,因為北市蛋黃區合建案分配比大概都是建商、地主4:6分,也就是說建商未來只能銷售分回的4成房屋,來負擔全案的營建成本,為了讓近年上漲的成本不吃掉利潤,只有在房價上調整。但房價上調,對於小品牌建商有賣不出去的風險,因此有些建商放棄整合。「最近半年就接到5個案子,原來的建設公司做不下去,地主來找我們合建,預估目前合建案有2成都面臨解約危機。」賴正鎰透露。類似情況在雙北非常多,市場已傳出下一個爛尾未爆彈已正在醞釀,大同區一處合建案,建商已將地主房子拆了,但營造發不出去、銀行融資下不來,據聞目前尚在和地主調解中不只中小型建商放棄合建案,就連上市公司也舉白旗投降。CTWANT就接獲民眾提供某上市建商發函給中山區合建案地主,「現因受市場缺工缺料、營建物價高漲影響,成本已高出本公司所能承受範圍,故無法與其他和建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完成合建契約書之簽訂。」「為此特以書面發函通知已簽訂合建契約地主辦理合建契約之解除。」陳先生投訴,三重老家的合建案工程進度緩慢,2021年7月就動工,今年7月底灌了漿又停工,房子停留在4層樓高度。(圖/投訴人提供)一名陳先生就像CTWANT投訴,三重老家的合建案,規劃地上13層、地下2層建築,2021年7月就動工,從去年11月一度停工,今年7月底好不容易有動作,但灌了漿又停工至今,房子仍停留在4層樓高度,而且租金補貼到至今積欠8個月沒給。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說,合建案建商可說是困境重重,「整合中的進退兩難,已核定的發包困難,興建中的案子,又要面對打房的市場風險與房地合一稅,如果賣不出去,還要被課囤房稅。」根據不動產開發公會整理的營建業主要項目成本漲幅,其中漲最多的是鋼構材料,今年相較2020年每噸漲幅達45%,鋼筋也漲了39%,混凝土則是漲了27.3%;工資方面,鋼構、水電、電銲等專業工人薪資漲都超過5成,模板、泥水也漲超過2成。于俊明就算給記者聽,「每坪投入成本/實施者取得比例=房價」,分子隨著缺工料漲、碳中和的要求,都更案的成本只會越來越高;要讓房價下降,分母必須變大,例如住戶負擔更多重建費用、住戶分回面積減少,或實施者取得比例提高,但是不管哪種,住戶都會反彈,讓重建難以推動,最終結果還是推升了房價,結果政府又加重打房力道。「這是都更與整個產業當前面臨結構性的困境,政府要推動都更,至少要將容積獎勵提高,讓分母變大,才有可能續行啊!」于俊明向政府喊話。
三圓都更告成一團3/痛!新隆住戶估四成老鄰居「搬不回來」 轟「11間矮店鋪像警衛室」
北市最大都更案「新隆社區」由三圓建設接手後,仍一波多折,550住戶中約一成沒簽同意書的住戶提出多項質疑,部分住戶向CTWANT記者表示,「店面戶數從原先79戶大降至45戶,與原先招商承諾不符」,「建商朝豪宅方向設計,不但眾多小商家無法繼續營業,恐怕還會有2~4成的住戶搬不回來。」對此,CTWANT記者特別詢問新隆社區住戶,過去實施者國揚集團提供的設計圖是否也沒有79間店鋪?「這一問讓我們愣住了,趕緊找圖出來翻看,赫然發現,79間店鋪全部都進去了。」權促會一名成員說。前身為新隆國宅的新隆社區都更案,在台北市近千件都更案中,基地約4千坪、總戶數550戶,面積、量體上皆屬於龐大之案。該基地鄰近台灣民主紀念園區大孝門,橫跨台北市愛國東路、寧波東街和金華街,共12棟,每棟地上12層樓、地下1層,一樓店舖79間,知名美食「寧波排骨大王」就在其中。三圓建設在2020年7月投標新隆社區實施者簽署的承諾書中,提到的「合建條件」為全體地主分得比67%或原(室內+陽台)面積不少於1:1.12;且在地主的優先選屋上,第1、2棟(含面愛國東路、中庭者)以原位置優先分配。自原樓層、原位置往上選配。北市知名的「寧波排骨大王」就是位於新隆社區,三圓建設告訴CTWANT記者「已讓簽同意都更的店家先同方位選屋」。(圖/趙世勳攝)而在一樓共79間店鋪部分,三圓建設允諾1樓四週鄰路店鋪分配原(室內+陽台)1:1.12,內圍店鋪不足分配將上移,其分配比依權利變換選屋或雙方協議之;若實施者興建面積超過36600坪以上,所超過面積地主分回比為60%。但從三圓建設去年和今年陸續提出的設計圖,有住戶質疑恐不符原承諾條件。權促會指出,首先,依照2020年11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新隆社區招商條件「資格」須為「實施者採權利變換。地主分配比不得低於65%且二樓以上住戶(室內+陽台)面積不少於1.10…」,再加上「三圓承諾合建條件」的全體住戶分得比67%,或原(室內+陽台)面積不少於1:1.12,採權利變換或合建方式,地主可擇優選取,「對我們來說,權變地主分配比不得低於65%。」權促會進一步解釋,「但三圓擬的事業計畫同意書所載預估權利變換地主可分配比例僅有60.5%,與招商資格權變地主分配比不低於65%有落差,這也讓地主負擔過大之都市更新成本。」對此,三圓委任律師陳宜鴻強調三圓遵守投標時的實施者承諾書,並無權促會所稱的大不同;三圓建築師鄧培華更表示,三圓在合建契約中載明「三選一」,包括地主分配比67%、面積不少於1:1.12與「以都市更新主管機關所核定權利變換計畫所載的權利價值計算分配」。新隆社區都更案中未簽同意的住戶,已有心理準備最後走到權變之途。圖中牆面非最新設計圖。(圖/趙世勳攝)再者,「原有店面79間,竟大降到只有34間。」未簽同意書住戶質疑,「三圓雖再增設11間到45間,竟是獨立於都更設計圖的四棟高層樓大樓,在社區前後增蓋個一樓、二樓的獨棟矮樓,很像是做社區警衛室的感覺,讓人擔憂沒有做好整體規劃。」「三圓允諾會採原位置、原樓層選配且會滿足店面戶未來經營商業之需求,得標後卻是讓許多店家被迫上移,並選回不符其經營商業需求之『住家』形式房屋。」權促會成員無奈地說。而在規劃符合地主需求的公共設施上,有住戶反映,建商目前往豪宅設計方向,「我們參考各社區的經驗,聯誼廳、宴會廰、圖書/閱覽室、游泳池使用率都很低,多數成為蚊子公設,不但徒增管理費的高額負擔,社區裡眾多小商家也可能無法繼續營業。」「讓住戶知道規畫、分配、找補,價金多少、財產保障…可領多少錢及要繳多少稅、完工保證、完工保險…等」新隆社區住戶說,「我們社區中還是有經濟弱勢者,如果蓋成設計圖中的豪宅模樣的話,因為增加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恐怕會有2~4成的住戶是搬出去之後搬不回來了。」「房子不是商品,地主不是消費者!三圓建設應該從住戶的需要來規畫設計,而不要設計華而不實的豪宅,只是為了好賣。」多位老住戶七嘴八舌地告訴記者。三圓建築師鄧培華則先強調「設計的非豪宅」,擔憂「豪宅會影響貸款只有四成成數」;他並解釋,由於現有79間店鋪並非全部都是臨馬路,「內圍店鋪」是可選二樓以上或是地下一樓設計的18間店鋪,尤其預選地下室者係採「1坪換2坪」;新增的獨棟店鋪則是採美食街設計概念,前方有8公尺寬的道路,「除了因為有一棟設計轉了90度,也是希望幫助店家生意好做,而將基地往後退。」鄧培華還說,公共設施係可為社區生活品質加分,像是游泳池就採最高等級的防漏工法;宴會廳有設置可加熱外燴餐飲等設備,主要是因應未來都更後達900戶、兩三千人社區,住戶款待親友若需較大空間,即可在此設宴款待。面對社區老鄰居因都更案和睦破裂還捲入官司,「我們呼籲三圓建設應該真誠與地主磋商」,「資訊要齊頭式公開透明,地主有權利與實施者三圓對談、溝通,而非只能透過管委會,我們不希望讓他人決定我們的財產權益。」受訪住戶不約而同地說出心聲。
三圓都更告成一團1/上市櫃建商告自救會「首例」!未簽同意書地主「做了這事」遭求償600萬
二年前,CTWANT獨家報導三圓建設(4416)董事長王光祥領軍從國揚集團總裁侯西峰,搶走了北市蛋黃區最大都更案「新隆社區」實施者;二年後,接班人王雅麟控告未簽同意住戶團體侵權索賠200萬元,成了都更史上總銷逾500億元案量的上市櫃公司控告住戶首例;且還罕見因著都更住戶告住戶,新隆社區管委會從主委到委員共23人,聯名對這群住戶索賠400萬元。一件好端端的都更案為何會鬧到建商、管委會都主動對住戶提出告訴?CTWANT記者調查,肇因於他們貼在社區一根柱子上的文宣品,以及在網站上公開對新隆社區都更的一些質疑內容。2020年7月新隆都更案實施者重新招標,由國揚集團換成三圓建設,迄今三圓已在總共550戶住戶中,取得490戶、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政府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10%的住戶未簽同意書。去年8月,這群未簽同意書住戶發現三圓建設的設計圖,主張與原先承諾條件不同,基於維護權益,便向台北市府完成法人登記成立「台北市新隆都更權益促進會」(簡稱權促會),開始透過文宣品、網路發表對都更程序、建築設計圖等相關質疑與建議。其中,權促會還在自家社區柱子上張貼海報,內容有提到「建商的惡霸規劃」「排除不佳的建商,減少都更的風險」「管委會扭曲資訊」等字樣被要求移除遭拒後;今年6月,三圓、新隆社區管委會即各對權促會提告求償共600萬元。台北市新隆社區都更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陳培根說,權促會因為在社區柱子貼出對都更的質疑內容而遭三圓、管委會主委與委員們提告。(圖/趙世勳、趙文彬攝)8月間,法官第一次開庭,權促會主張今年2月20日前,即已對新隆都更後建物高度過高,可能違反文資保存、都市設計、國家安全等議題提出質疑,經文化部具專業背景之審議委員審查後,亦認同影響古蹟觀覽、城市天際線等,所提出的「建商的惡霸規劃」等意見縱然言詞較為尖酸,係經合理查證發表,應屬合理評論範疇,無侵害原告商譽之違法性。10月5日,三圓建設控告權促會第二次開庭,CTWANT記者獨家直擊這場法庭全程攻防戰。台北地院26庭中,法官詢問原告三圓建設,「你們說商譽有受到損害,有沒有證據要補充?」受委任的永然聯合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陳宜鴻說,「實質上的損害舉證有難度,會跟原告再確認,需要3週時間準備。」法官再說,「整件案子的核心就是你們所說的商譽受損,上次開庭後也說要補件,也過了一個月,為何要再延長?」三圓委任律師則回覆說,「550戶的住戶中,到底有哪些住戶受到影響,還要找住戶當證人。」權促會委任的律師、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當場為住戶辯護說,「上一次開庭,對方委任律師說,針對營收報表有造成三圓損失34萬元」「我方去下載三圓財報,每個月系按施工進度營收列帳,包括工班、物料、颱風等因素影響」「因此,我方認為原告舉證不一致,實屬舉證不當,懇請法官駁回此案」。詹順貴繼續答辯說,「三圓委任律師起訴第一時間,本應蒐證完備才能提起訴訟,已經開了二次庭,在舉證上,對方都還跟法官說要再確認」「原告既然事先蒐證未周延或無法舉證,是拖延時間,要讓住戶精神上有更大的壓力,不認為庭上可以再給予時間。」權促會理事會成員跟CTWANT記者說,「法官第一次開庭說,都更案的建商怎麼還把住戶告到法院……」「我們沒有簽同意書,不代表我們反對都更,政府不是一再提醒我們要有充分資訊了解才能簽約。」「沒有看到設計圖,哪敢簽同意。」三圓建設於2020年取得北市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該基地鄰台灣民主紀念園區大孝門。(示意圖/三圓建設提供)另有住戶告訴CTWANT記者,依三圓建設今年9月最新變更的設計圖,「一樓店鋪數從34間雖增加到45間,還不夠分配給原有的79間店家之外,被文化部、國安局打槍後降樓層、轉角度,很多變數,現在更不敢簽名了。」據CTWANT調查,法官雖同意給予三圓補證時間,強調若無新證據的話,即要召開辯論庭,讓該案儘快走下去。三圓建設則在6日由負責此案的三圓建築師鄧培華、委任律師陳宜鴻,於設在新隆社區的籌設都更辦公室,親自回應CTWANT記者採訪;管委會主委張傳芳也到場說明緣由,雙方皆說暫不撤告,也不和解。三圓強調合建契約與實施者承諾、新隆社區招商的條件一致,並非權促進會所稱的大不同,且三圓為上櫃知名建設公司,新隆社區已逾9成地主住戶都已簽同意書,顯見對其的信任,並非其所稱的惡霸規劃……因此主張權促會言論已損及三圓商譽,營收減少等損失之外,也已請法官酌請裁定損害金額。張傳芳則表示,權促會擅自佔用社區共用的立柱外牆設置公告欄,且區權人都是簽相同條件內容的合建契約,都更程序資訊公平公開透明,權促會在毫無事實根據對管委會不實指控。看來,得交由法官來審理裁判認證,哪一方主張有理?這樁台北市最大都更案仍有一段路要走。
基泰建設曝「塌陷主因」 總座曝25戶重建要2.4億「預售屋退訂款2.28億」
「基泰大直」因建案施工造成周圍民宅崩塌,董事長陳世銘終於在今(10)日出面,數次鞠躬道歉後,也震撼宣布辭去董事長一職,此次25戶重建估算成本約2.475億元,至於造成民宅傾斜的主因,「是南側民宅連續壁開挖面以下,因超乎原預期情況」!大直工地塌陷,基泰建設董事長宣布辭職。基泰建設董事長陳世銘、總經理馮先勉神隱3日終於出現,並召開重訊記者會,會中,陳世銘除二度鞠躬道歉,也宣布辭去董座,他表示,基泰建設40多年未發生這種重大工安意外,結構安全、民房安全是最重要的,而他最重視鄰居安全、工地安全,所幸現在這兩個狀況獲得保障,為此,他宣布辭去董事長一職後隨即離場,留下總經理馮先勉面對媒體。馮先勉也再次強調,不會逃避應負的責任,針對外界指控基泰建設神隱多日才出現,他表示,7日當晚就在現場,也在副市長李四川身旁,至於受災戶表示,8個月前就表示過建物瑕疵的部分,馮先勉解釋,「8個月前基泰還未動工,周圍鄰損跟基泰沒有關係。針對已購戶的退戶,目前只有2戶表達疑慮,雖按照契約執行後續,但會從寬處理」。大直工地塌陷,基泰建設總座馮先勉。另外,北市府今早聲請假扣押,馮先勉解釋,此基礎包含搶救過程的災損,以及日後安置的費用,約莫6千萬元,「目前為止,最大可能損失成本不會到3億元;至於非主要受災戶,有小的損害者,會由市政府來了解、並跟基泰協商,基泰評估,其中2.4億元,不會現在發生,未來拆除、興建才會發生,6千萬元也包括受災戶的租屋津貼,實際災損金額不到外界所評估的10億元」。馮先勉指出,基泰目前存款跟現金餘額有38億元,很多人臆測會此案會造成基泰財務困難,實際上並不會。事實上,此次25戶重建估算成本約2.475億元,另外,針對基泰利用慰問機會,向受災戶提出重建意向書,是趁火打劫,馮先勉也有話說,他指出25戶中有9成曾簽了合建契約,是因為少數幾戶不同意,「當時合建條件,每1坪換不到0.7坪,現在住戶再度要求基泰處理,基泰基於負責與補償的心理,所以才會出現1坪換1坪的概念,等於住戶不要出錢、舊屋換新屋,結果被說要趁火打劫、另有所圖」。馮先勉也再次強調,不會逃避應負的責任。馮先勉說,昨日住戶進行閉門會議,不允許基泰參加,超過7成住戶還是希望跟基泰合作。馮先勉表示,感謝住戶給予認同與支持,但為避免後續的抹黑,後續將由市政府主導此一項目,馮先勉強調,基泰有負責任的決心,重蓋建物也會還給住戶。至於網紅崴爺自爆去年才發預售屋當退休宅,不少人也跳出來表示退訂要付15%違約款,事隔3日,基泰做出回應,目前收到預收房款為2.28億元,依據國際財務準則處理不影響公司年度損益,不過,對於已銷售戶數有意退約,基泰建設表示「依契約約定處理」,但也指出將會從寬認定。基泰建商稍早坦承,營造廠施工不慎而導致意外,「南側民宅連續壁開挖面以下,因超乎原預期情況,而外面軟弱泥土往內擠壓,導致連續壁突然崩潰,此為鄰房5樓變4樓的初判原因,之後1樓陷落後,基地中間樁因而往上擠升,而導致內部H型鋼支撐潰陷,目前後續會配合主管機關調查,在市政府監督下由第三方公正團體鑑定安全無虞後再申請復工。至於基泰大直以外建案先行開工,因幾無餘屋需要銷售,不致影響財務調度。
基泰總經理失約神隱 市議員柳采葳陪受災戶到基泰公司張貼5大訴求
基泰建設位於北市中山區大直街94巷的建案因施工不慎,導致鄰房傾斜下陷,至今已第3天,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和基泰建設總經理約好談安置和賠償卻失約神隱,台北市議員柳采葳今(9)日會同受災戶直接到基泰建設公司陳情並張貼住戶5大訴求。柳采葳指出,事發第3天,基泰建設始終不出來面對,甚至總經理原本約好今天中午要到現場和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商談安置賠償問題,最後失約,甚至電話關機拒絕聯繫,連總經理秘書也無法聯繫到總經理本人,囂張至極,因此她會同受災戶直接到基泰建設公司陳情,並且張貼住戶訴求。柳采葳表示,把住戶的要求直接張貼在基泰建設公司大樓的門口,不只要讓公司高層出入可以看到,也要讓所有跟基泰建設承租辦公室的民眾知道基泰建設有多惡劣。柳采葳也強調,住戶訴求共5點,分別是:立刻召開說明會、不要推卸責任給營建公司也不要推給現場工作人員、不應該私下接觸分化住戶、應建立跟市府及住戶單一窗口、檢視公司底下所有建案的安全性。稍早柳采葳也提出質疑,昨天受災戶陸續收到基泰建設提供的「合作興建意向書」,基泰稱其只是希望以意向書搜集受災戶意願,但意向書內提到「以甲方舊建物一坪換回新建物一坪」,但未載明是實坪還是虛坪,且意向書內承諾給予「地下室平面車位一台」、「有關房租補貼雙方另議」等條約文字模糊不清,整張意向書內容幾乎都是另議或以合建契約為主,此刻簽訂不清不楚的意向書,背後動機和賠償誠意都令人懷疑。
獨家/續建機制有等同無?從碧桂園到泊山妍 都更地主皮皮剉
大陸地產龍頭碧桂園上半年爆發財務危機,7月國內又有北投危老案「泊山妍」建商落跑事件發生,讓準備都更的地主們提心吊膽,擔憂爛尾事件也發生在自己身上。近期一位近北門捷運站的地主,就因「續建機制」和建商發生衝突,而該建商並非小公司,在北市也稱得上是知名業者。地主表示,「因為建商自備款不到1億元,卻可以貸款幾十億元,怕建案變爛尾,要求要有續建機制,但建商就是不願意白紙黑字寫進信託合約。」該名林姓地主表示,與建商的合建案,建商自備7000萬元,貸款39億元,「若在簽約前建商有提供事業計畫書,我方不可能同意如此高的貸款金額!尤其中國目前恆大、碧桂園都因負債比過高而破產造成爛尾樓!」他因此要求將續建機制放進信託合約,而建商在協調過程中2次承諾,最後態度轉強硬,就是不肯。據了解,該合建案地主與銀行簽訂之不動產信託契約書,該契約中未明載該案續建機制,而是約定在建商與銀行簽屬的信託契約書中,因林姓地主認為,續建機制也應該要列在所有地主與建商、銀行的信託契約書中,才有保障,因此向建商提出修正。林姓地主表示,都更審議會上,委員也針對此事提出疑慮。翻開去年9月會議記錄,當時委員唐惠群就提出,「本案續建機制是否為地主方、銀行方及實施者三方共同簽署於同一信託合約。倘若非三方共同簽訂於同一信託契約,如何保障地主權益?實施者將信託合約拆成兩部分,似乎為預售履約保證機制,請實施者說明。」「本案既有續建機制應保障三方權益,三方關係應在同一架構內始能執行,倘若無在同一架構內,此續建機制對實施者應無執行約束。」而實施者回應,「本案為100%協議合建,相關內容會依照雙方合約內容執行,不允許所有權人再另行提出額外要求,續建機制會依照事業計畫所載內容執行。」「實務上信託合約分為兩種,一種為委員所提之三方共同簽訂、另一種為所有權人將土地及房屋信託,另外再由實施者與信託銀行另外簽署信託合約,將貸款及未來收入價金納入信託帳戶。本案所有權人將土地及房屋信託於信託銀行,實施者與信託銀行之信託合約中亦有檢附合建契約,倘若未來風險發生時,則由銀行方主導,而非全體所有權人主導。在實務上確實有建商採第一種或是第二種信託方案辦理,無論哪一種信託方式,均能保障所有權人之權益。」最令林姓地主不滿的是,建商也就是實施者還說,「本案實施者與所有權人之合建契約中並未提供續建機制,續建機制亦屬額外之要求。本案合建契約中有載明所有權人在一定期間內必須簽署信託合約,倘若該陳情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簽署信託合約即屬違約,故其若確實違約,將依法提告,並做強制執行。」「2021年2月,建商丟出從未見過的信託合約,要地主快簽,不然要求償,我方反應續建機制有問題,建商2次承諾改善未果,現在竟以『9成以上地主已完成簽屬信託契約,無法隨意異動合約內容』為由,不肯修正,還反過來要提告地主。」林姓地主忿忿不平地說,「假如地主得知建商要提供續建機制納入地主的信託合約,其他完全不變,請問會有地主不同意嗎?」CTWANT記者詢問多名建商,各家對於續建機制及信託合約簽屬方式似乎沒有標準答案,即便事業計畫書有續建機制,信託合約書中也不見得會載明。更有業者提到,有續建機制,就必須多付建經公司一筆費用,所以很多建案是沒有續建機制的。東龍不動產董事長王棟隆解釋,銀行給予建商土建融貸款,由建經公司做工程進度管理,保障建案順利完工,讓信託銀行取回債權。現在營建成本上漲,怕發生爛尾樓,大多信託銀行會要求要寫續建機制,萬一房子蓋不起來,銀行沒有專業團隊做續建,還有建經公司能找建商接手續建。王棟隆表示,市場不時就有爛尾樓爆出,地主擔心安身立命的家會有都更風險,合情合理,身為實施者應該給予地主最基本的保障。不過他也表示,地主跟信託銀行的信託合約,比較像是建商為了前期整合階段避免地主反悔所做的產權信託,沒有任何實質撥款意義,真正有保障的是建商與建經公司間的信託合約,因此,既然產權信託合約等同是雙方合議制,地主希望增列續建機制,照理是可以個別修改。一位不願具名的知名建商高層就說,續建本就是商業模式失敗才會發生,即便有約定也只能補救,效果很有限,目前僅有少數特定建經公司願意承接,但實質上就是不會甩鍋而已,也沒啥用。他更直白地說,「寫了代表願意幫你找,但不代表能找到建商願意承接,5成案子建經公司是找不到續建建商,寫了也不見得多有保障。那究竟地主如何才有保障?「大概只能找有實力、口碑、品牌的公司吧!」
日月光重訊收購K27廠逾七成產權 法人:配合台積電高雄2奈米擴充
日月光投控(3711)今(9)日宣布,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關係人宏璟建設(2527)購入其所持有K27廠房74.46%產權,從此完全為日月光資產,後續將出租予旗下測試公司台灣福雷電子。法人推測,這是日月光應台積電2奈米所需CoWoS等先進製程需要,所做的決定。AI伺服器需求爆發,而這需要台積電先進製程製造晶片,昨日台積電證實把高雄廠原定7奈米和28奈米製程更新為2奈米,2025年量產,CoWoS先進封測需求一併上升,既有配合的封測商日月光先行受惠。此外,台積電7月25日宣布斥資900億元在竹科銅鑼園區自建CoWoS封測產能,但2027年才能量產。日月光財務長董宏思指出,K27廠房為2021年日月光半導體與宏璟建設簽署合建契約合作開發之廠房,該產權及土地相應持分,分別由日月光半導體持有25.54%及宏璟建設持有74.46%,依照合建契約,日月光半導體行使優先承購權,購入宏璟建設所持有K27廠房74.46%之產權(建物面積約6,591.6坪及其土地相應持分),雙方依照專業估價報告議定之未稅交易金額為新台幣16.7億元。K27廠如今落成,日月光半導體綜合考量高雄廠區封裝測試之產線配置需求,擬於日月光半導體取得K27廠房全棟產權後,出租予子公司台灣福雷電子,由福雷公司利用K27廠房進行其高雄廠區測試產線之整合,進而日月光半導體亦能同步達成封裝產線之整合,以增進日月光半導體高雄廠區管理之綜效,進而達到最佳產能配置並提升日月光高雄廠區之服務效能。
危老都更無「法」管? 受害地主籲政府推「3解方」保障地主權益
日前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提出危老都更議題引發社會熱議,時代力量今20日針對此議題召開「預售屋有消保官,老屋重建沒人管?」記者會,並邀請房仲作家陳泰源、都更律師蔡志揚,共同說明推動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遇到的核心問題。危老合建糾紛案「松蔦青語」受害地主戶家屬陳泰源今指出,建商利用資訊不對稱,在老家參與合建過程各種坑蒙拐騙,包括坪數縮水扭曲、侵吞危老獎勵容積、契約載明的平面車位變成機械車位等,仗著沒有刑事責任,只有民事賠償問題,建商不按照契約走、公然違約、被動等地主先繳裁判費提告,以曠日廢時的精神折磨逼地主就範。立委邱顯智表示,危老都更的速度裹足不前,解方絕對不是政府長期著墨的容積獎勵。推動危老都更不易的原因在於民眾與建商之間的信任度不足,且法制面不夠完善,造成雙方的資訊不對稱。因此,時代力量與陳泰源提出3大解方:第一、預售屋有定型化契約,危老都更也需要;第二、老屋合建同樣屬於消費行為,行政院應修《消費者保護法》;第三、建商獲得更高容積獎勵,政府也應設立審查機制。時代力量提出危老都更應有定型化契約、老屋合建屬於消費行為應修《消費者保護法》、建商獲得更高容積獎勵也應設立審查機制,解決都更危老重建的核心問題。左起律師蔡志揚、立委邱顯智、受害地主陳泰源。(圖/時代力量提供)針對定型化契約的部分,邱顯智說明預售屋有定型化契約,明定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但仍會有建商違規或發生買賣糾紛,何況是涉及開發利益更龐大的危老都更,更該有定型化契約範本,提高資訊透明度,民眾有法可循。邱顯智認為,行政院應該要研議修消保法,將危老都更納入在內,「同樣是買房,掏錢買預售屋屬於消費行為,但拿土地重建卻不屬於消費行為,尤其重建涉及的產權利益更為龐大,卻完全沒有任何保護機制,完全不合理。」邱顯智也強調,危老合建需要搭配審議機制,都更有政府介入的審議機制,讓公部門各單位介入審查。相較之下,危老卻沒有任何審查機制,完全仰賴地主與建商自行協商。政府基於公益性質給予危老非常高的容積獎勵,建商獲得容獎好處的同時,政府就應積極讓公權力進行審查,多設立一層把關機制,輔導建商訂好權益分配,減少糾紛。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也提到,定型化契約的用意在於消彌資訊不對稱,搭配審議機制才是真正有效的把關。他舉例,過去有許多法院判決都引用大法官解釋關於「消費關係」的概念,套用在合建契約營業稅應由何方負擔的判斷上,因此要求政府訂定危老都更契約範本或「應記載事項」,不但於法理可行,且現實上也可以做到。此外,蔡志揚也提出了實務上幾個常見的陷阱條文與合理條文對照,強調政府訂定危老都更契約範本或「應記載事項」,確實有其必要性。知名房仲陳泰源位於松山的透天老家,2020年爆出合建糾紛,為此陳泰源還發表「不自殺聲明」力抗建商。(圖/CTWANT資料室)
林右昌酸郭董「是生意人」 兩人大打口水戰但都更還是無解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日前砲轟台灣的都更危老政策失控,與內政部長林右昌隔空互槓,林右昌在臉書上發文反擊郭台銘,指郭董是生意人,但政府並不是生意人!只是,網友也質疑兩人為都更捉隊廝殺,顯有選票考量,對於台灣多年難解的危樓老屋都議題,幫助卻仍非常有限。根據民間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今年第一季全台住宅平均屋齡已達32年,其中有101萬戶屋齡50年以上,462萬戶屋齡在30年以上,比例達51%,換算下來,台灣每2間房屋就有1間屋齡30年以上,國人住在老屋的情況很普遍,但問題是台灣快速走入老人化社會,許多老屋高樓層沒有電梯、結構安全堪慮,老人只能困居危宅高樓層,衍生公安危險及人道照顧難題。儘管每逢大小選戰,朝野政黨候選人都會提出「加速都更政見」,但都更進度仍牛步,外界認為,包括容積率、法規限制,中央都手握大權,就算地方縣市政府想放寬也有天花板,要加速都更進度,問題核心仍在中央政府手上。針對郭台銘10日在砲轟台灣的都更危老政策失控,林右昌在臉書回嗆「請不要抹煞別人的付出與努力!」,郭台銘不滿又發文痛批「請不要一口抹煞老百姓的無助與徬徨」,林右昌則再度臉書發文怒嗆郭董是生意人,但政府並不是生意人!林右昌表示,都更與危老,涉及地主和開發實施者之間的利益分配,郭董應知,地主跟開發實施者雙方都想多拿一點,因此,導致許多案件整合時程無限期延宕或最終宣告失敗。林右昌說,郭董指民間律師所擬的合建契約定型化範本可以參考,但是內政部同仁說早就研究過,但範本是提供給私地主在跟開發實施者訂定私人契約時的參考,提醒要注意的事項跟眉角,實際內容仍要雙方去談判跟協議,本來就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但如果範本變成政府強制規範協商利益分配的內容,那意義與作用大不一樣了,反而有政府強制介入私人契約的疑慮。林右昌表示,他認為,未來應擴大辦理公辦都更,要更重視危險的建築來做都更,而不是只看建物的年紀多老,把公辦都更成為一種都市發展的策略目的,使都市能夠真正更新,增加公共服務機能,改善民眾的生活環境。不過,立委私下表示,「擴大辦理公辦都更」早就是老口號,沒有一個政黨會反對,但擴大辦理公辦都更績效顯然完全跟不上危老都更的迫切,朝野政黨必須更有責任的提出明確進度與克服困難的方法,若只是隔空打口水戰、繼續喊口號,選民已被呼弄了太久,不論對攻擊方或者防守方,選民都不會再輕易買單。
侯王473億大對決6/ 三圓贈1萬元+人蔘液 獲半數住戶同意 取代國揚
其實,國揚集團創辦人侯西峰就在新隆社區居民即將舉行選舉,決定是否由三圓建設出任其都更案新的實施者之前,已同意提高合建定評比等條件,並由總經理彭邵齡具名發出一封「您最忠誠的都更夥伴」之信,表示國揚從未離開新隆,強調只要住戶支持,國揚一直在。外傳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曾就爭取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之況,親自與侯西峰會面商議,會後,侯西峰才有改變都更條件等重大心意的轉折。對此,國揚及三圓建設發言人皆只重申各自立場,未對此會面及談話內容加以證實。目前三圓建設取得新隆社區都更實施者資格後,已開始徵求住戶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新隆社區管委會主委張傳芳提到,「三圓還從整合基金中,提供簽署同意的居民領取1萬元獎勵金及一盒3小瓶人蔘液」,待取得逾50℅時,三圓即會連計畫書送件報核市府都審會審查。有住戶強調,「我們不是反對都更,但在條件不明,未看到詳細的都更計畫、合建契約、信託契約、權變計畫,貿然簽下同意書,一旦送都審會通過,恐怕因此被綁定非三圓不可,居民也難以再爭取合理權益。」還有住戶說,管委會招商條件明明說「地主分配比不得低於65℅,而且面積不得低於1比1。如今所啟動的簽同意書儀式,預估權力變換比例60.5℅,『且』改成『或』,差別非常大。」新隆社區住戶於去年11月23日召開第十一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是否贊成三圓建設成為新隆都更案實施者」的投票前,550戶每個住戶都收到一封由國揚實業總經理彭邵齡具名的信,很清楚提到,願將原先允諾的合建條件「定坪比」,從1比1提高到1比1.12(室內+陽台),並且願把實施者再從神揚建設改回最一開始說的國揚實業。彭邵齡在這封信中提到,國揚在2017年9月獲得新隆社區區權人大會通過,確認為新隆社區都更實施者,參與初始,社區土地持分無法釐清、海砂屋獎勵未明確,國揚即攜建築師團隊、大陸工程全力投入,花費專業人力、時間、金錢不計其數,至今問題一一釐清,「國揚的誠意,唯日月可表,一本初衷,重信重諾,從無改變」。「我們可以理解住戶不瞭解過程,希望爭取更佳條件的想法與心情,可是自都更專案小組成立後,片面更改分配條件並關閉協商大門,迫感無奈,國揚只能走司法途徑為公司爭取應有的位置及權益,也請住戶諒解」彭邵齡信中提到。彭邵齡並說,國揚集團創辦人侯西峰先生更是眾人皆知一位不畏艱難堅持到底、重信重義的性情中人,得知社區有一群非常愛護國揚的住戶,經常徹夜開會製作各式各類傳單、比較表,期待國揚與大陸團隊留下,即便受各方指責攻擊,都堅決守護新隆社區都更的品質與安全堅顧,守護一個公平與正義的承諾,赤子之心,深受感動,召開臨時會一致通過,遂於6日清晨2:20,電話告知現場開發人員五項決定。這五項給予新隆社區居民的保證,即是「同意恢復以國揚實業為都更實施者,合建條件(室內+陽台)改為1:1.12,以符合社區住戶期待的設計為設計宗旨」,並強調「國揚從未離開新隆,只要住戶支持,國揚會一直在,並維持原有的其餘承諾不變」。儘管國揚提出新條件,新隆社區管委會主委張傳芳說:「根本來不及」,「重新招商時曾邀請國揚參加,但國揚未投標,因此無法列入投票表決項目中。」他並解釋,去年7月已以國揚、神揚未啟動規劃需求、宣導都更、所擬建物規劃配置明顯不利住戶等,且委由春風開發辦理都更事宜,讓住戶漸失信任,紛撤銷同意書從原先76%降至40%,終止所簽的備忘錄及實施者資格。因此在11月23日新隆社區區權人會議中,共454位居民出席,其中307人投票「同意三圓建設擔任都更實施者」,權值占52.98℅;「不同意三圓」者為138人、權值占24.91℅。最後由三圓繼國揚之後,擔任新隆社區都更案實施者。至於國揚於去年12月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確認與新隆社區管委會所簽的備忘錄契約關係存在一案,今年2月23日法官宣判駁回,國揚一審敗訴。判決書中提到,縱使法官認為管委會終止與國揚契約無理由,但基於委任契約信任關係動搖,若不允許終止契約,勢將不利於經濟交易行為效益最佳化,因此不論有無正當理由,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契約,可認定此備忘錄已生合法終止效力。國揚還主張因履行契約另受有損害,法官提到當事人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即新隆社區管委會),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國揚可舉證依法另向管委會請求損害賠償,但此無法否定管委會終止備忘錄的效力。審理此案法官認為,社區已有舉辦多場都更說明會,國揚確實有依約辦理規劃需求調查及都更宣導事項,並無違反承諾,且備忘錄並未禁止國揚可複委託春風開發辦理事宜,因此難以認定管委會終止契約有理。由於社區管委會為住戶居間代理人,與國揚溝通所簽署的備忘錄,為一種委任關係契約,依備忘錄約定,執行都更還須由神揚建設與住戶另訂合建契約,可見備忘錄兼有合建契約預約之性質,屬混合契約。簽約雙方不論有無正當理由,基於委任信任基礎,均得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委任契約。
侯王473億大對決5/大同「50日董座」也住這 林文淵:我都贊成, 只想趕快都更
台苯董事長林文淵也是北市新隆社區住戶之一,他向本刊證實確有此事。面對社區都更出現歧見,他說:「我媽住裡面很危險的,房子是老舊海砂屋,瓶子擺在地上會滾動,地板已傾斜不知幾度了。我和家人只想趕快都更,國揚和三圓都是朋友,我都投贊成票。」事實上,林文淵不只和王光祥熟識,也是侯西峰當年復出商場的貴人之一,談起「大同董座50日風波」,林文淵替王光祥緩頰表示:「是王董(王光祥)的律師推薦我過去(大同)的,我與王光祥董事長有默契,當一屆董事長任期是3年。」「這(都更案)是不一樣的事情,王光祥是為他最大利益而努力,需要拿到業績。」林文淵強調自己並未介入都更案。據悉,面對遭到台北地院駁回「新隆(社區)應依所簽備忘錄履約」,侯西峰僅以「繼續努力」四個字指示國揚團隊。如果新隆社區如願「變心」,恐將面臨國揚請求二億至四億元的損害賠償。新隆社區居民提議,應要求先了解合建契約等重要文件內容,再簽署同意書給三圓建設,避免日後爭議。(圖/馬景平攝)國揚發言人王正怡表示:「未經都審(北市都發局的都市更新審議)通過給的圖是沒有用的,換了主委就換合作對象,當年為何沒找對方(三圓),有意見來PK,大家都沒話說!新隆社區(都更案)經過十幾年破局,才找上我們,我們花了許多精力、時間,還有海砂屋鑑定等費用,居民卻反悔片面解約,我們只好透過訴訟維護權益,等看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三圓建設進駐新隆社區,展示老屋變大廈的願景,讓住戶既期待又怕受傷害。(圖/馬景平攝)三圓建設董座王光祥則告訴本刊記者,他知道林文淵也是新隆社區住戶。至於為何明知此都更案已有國揚參與,卻仍爭取?王光祥僅稱:「找時間再說。」即結束談話。之後,三圓發言人林世祖補充回應說,「王董會參加此案,初衷是本著希望幫助住在海砂屋的新隆社區居民,能夠早日獲得生命財產保障。三圓是透過新隆社區公開招標,經區權人會議投票選拔得標」。至於新隆社區前已與國揚簽備忘錄等諸多爭議,且戶數眾多不易整合情況下,三圓為何要參與新隆社區都更案?三圓發言人林世祖說,是為了居民生命安全,台北市容的美化,以及完工後的美好願景,三圓積極配合管委會及居民,來推進海砂屋的都更。在三圓建設提出的新隆社區更新計畫說明書中,有千坪中庭花園、溫水花園泳池與社區健康諮詢中心等參考示意圖。(圖/馬景平攝)在三圓建設提出的新隆社區更新計畫說明書中,有千坪中庭花園、溫水花園泳池與社區健康諮詢中心等參考示意圖。(圖/馬景平攝)
【地主詐建商1】假買屋真換貸 地主騙建商得手8千萬
北市知名建案「奕品竹」座落於中正區廈門街,12樓高共建有50戶住家、4戶店面,以每坪60萬起跳入主北市精華地段打響名號,成為當地熱門銷案。但現在卻爆出產權糾紛,一名「以地換屋」的楊姓地主不僅違約未給付建商購屋尾款,還涉嫌與他人聯手將承購的店面及新房藉由轉手借貸、買賣等手段,騙取8千萬元後便消聲匿跡避不見面,害建商不僅錢和房子兩頭空,甚至為此還揹負5千萬債款,求助無門。本刊調查,「奕品竹」建案原與25個地主簽訂合建契約,從事廢五金回收的楊姓地主當時依土地坪數約可換得1間半的新屋,但楊男以「想多分建物,日後可以用房貸當周轉金」為由,最後以額外給付4100萬元及自有的土地與建商達成協議,成功換取該建案內的兩間店面與一戶位於11樓約30坪的新房。豈料,建案完工後雙方進行房地更換,建物產權轉至楊男名下同時交由板信商銀信託,原本有意想以「兩間店面」向板信商銀貸款的楊男最後卻因負債比過高,遭銀行拒絕放貸。建商禁不起楊男以「急需用錢」名義苦苦哀求,便在銀行的建議下同意將兩間店面以「建商名義」向板信商銀抵押貸款5千萬先替楊男還債,殊不知就此一步步踏入楊男精心設下的圈套之中。本刊調查,原來這名從事廢五金回收業的楊男在外負債累累,在取得5千萬貸款還清負債後便所剩無幾,原本答應給付建商的4100萬屋款遲遲未交付,甚至還將歪腦筋動至位於11樓的新屋,偷偷以2430萬的價格轉手賣給桃園市中央獅子會會長李朝倉,讓事後得知詳情的建商超傻眼。對此,李朝昌表示自己是拿真金白銀去買11樓,也不認識楊姓地主,雙方是透過中間人介紹,當初看權狀、設定皆沒問題,加上楊男賣的價格經自己評估後認為有賺頭,且對方聲稱急需現金周轉,才會願意以現金買賣,沒事後才得知建商與楊男有債務問題,認為自己也是苦主,莫名捲入這場無妄之災。本刊致電及傳簡訊向楊男求証假賣買真詐貸一事,至截稿前,對方皆無回應。
【官股黑幕2】信任臺銀持股公司 美魔女傻棄土地持有權
由臺灣銀行(臺銀)轉投資的「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臺億),原本應是保障不動產交易秩序的公正第三方,不料卻遭投訴人小怡(化名)指控涉嫌詐欺、背信罪名,不法轉移她的2筆土地,小怡更指出,提告隔天,臺億竟立刻「歸還」土地。「我看在臺銀是公股銀行,才相信臺億是超然的第三方公正單位,豈料它竟變賣了我的財產。」小怡指出,2017年陳泰山和劉勇男透過朋友,以汐止區十筆土地作為債權抵押,陸續向她借了共9700多萬元;不料,兩人於借貸契約到期後,竟連一毛錢都沒還。投訴人秀出遭跳票的1億5千萬元支票,2張未簽日期、1張為拒絕往來戶。(圖/鄭清元攝)根據小怡的說法,陳泰山和劉勇男找來建商「春秋人文」公司負責人魏宏達出面協調。魏宏達向小怡聲稱,他已與陳、劉兩人簽定合建契約的權利轉讓,「他(魏宏達)允諾代償他們兩人(陳泰山、劉勇男)共一億多元的債務,雙方簽下一億元的支票和本票。不過,他說,為了用土地向臺銀借錢還債,我必須塗銷抵押權和信託。」小怡聲稱,對方更信誓旦旦表示,土地塗銷完後將信託給臺億建經,臺億是第三方保證擔保建築融資的角色,豈料,小怡一答應,竟開啟了一場噩夢。「一直到今年八月三十日支票首期到期,我赫然發現一切都是騙局,手中的支票竟然跳票!」小怡說,當她趕緊查詢十筆土地去向時,其中兩筆土地,竟已於今年八月十八日被臺億移轉給一家科技公司。小怡隨即到地檢署控告魏宏達涉嫌詐欺罪、臺億涉嫌背信、詐欺和偽造文書,她進一步指出,提出控告隔天,臺億竟然又把這兩筆已經成交的土地信託回來,她氣憤地說:「這若不是畏罪是什麼?已經出售的土地還可以再回來?顯示這完全是虛偽交易。」。臺億今年8月將土地出售給第三方公司,遭投訴人提告後又將土地轉回。(圖/鄭清元攝)本刊向臺億求證,臺億表示,既然投訴人已提告,雙方就用訴訟方式解決,並且否認臺億涉及詐欺。臺銀則回覆「本行目前持有臺億建經公司股權 30%」,且並未收到事人任何投訴。春秋人文公司負責人魏宏達低調表示對此事暫不回應,一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