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意併購案
」 台新金 中信金 新光金 吳東亮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台新金增聘金搶親?新光金成交爆量50萬張奪冠 股價漲3.85%
市場傳出台新金(2887)、新光金(2888)11日將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提高合併換股比例,激勵股民投資士氣,成交爆量近50萬張奪下單日成交排行榜之冠,以13.50作收,上漲了0.50元,漲幅達3.85%,盤中一度來到高點13.55元,創十年來新高紀錄。至於台新金、中信金兩家金控的股價,收盤價則皆跌;台新金收盤價18.50元、下跌0.30元、跌幅達1.60%,成交量達45,481張;中信金收在32.30元、下跌0.40元、跌幅達1.22%,成交量達83,614張。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的合意併購案,預計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投票決議,9月10日為停止過戶起始日,今天起正式進入公開徵求委託書大戰之際,由於市場謠言滿天飛,新光金控提出4點聲明澄清多項不實之說,並籲請金管會正視有心人士刻意抹黑,企圖影響合意併購案,盼能維為新光金權益。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預定在9月16日之前會收到主管機關准駁的答案。不過,金管會主委彭金隆10日表示,已在9月4日行文中信金補件。而金管會已在11日收到中信金的正式補件,將續行審核,此案最後准駁日從9月16日延後到為9月24日。中信金控對收購後的合併綜效、資本籌措及經營規劃等補件回覆給金管會,並強調合併後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控、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為命名方向等。
台新併新光「委託書大戰」開打!不忍遭抹黑造謠 新光金4點聲明反駁
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的合意併購案,預計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此案,9月10日為停止過戶起始日,將正式進入公開徵求委託書大戰之際,謠言滿天飛,新光金控提出4點聲明澄清多項不實之說,並籲請金管會正視有心人士刻意抹黑,企圖影響合意併購案,盼能維為新光金權益。以下為新光金控四點聲明全文。一、113年9月10日有週刊報導其接獲本公司內部爆料,本公司及子公司協理以上員工必須繳交股東臨時會委託書,若不繳交即遭處分,對此,本公司嚴正聲明此為不實之爆料。二、依照公司法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目前本公司就113年10月9日召集之股東臨時會會議資料尚在彙總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根本尚未完成製作,遑論寄送予各股東,故該週刊報導有關強迫員工繳交委託書乙節,實屬造謠生事,企圖損害本公司與員工間之勞資關係,嚴重影響本公司人事安定及打擊員工士氣。三、另近日有以署名為「新光金老員工」之廣告刊登,經部分媒體報導後竟指為本公司出資刊登,本公司在此亦同時鄭重聲明,本公司對該等廣告刊載毫無所悉,如何能出資刊登?經查本公司訂有嚴謹之採購流程,採購廣告須遵循相關規範,本公司並未辦理任何刊登廣告之採購案。四、基上,本公司特此聲明對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期盼各媒體於報導前審慎檢視並詳實求證;並謹請金管會正視有心人士刻意抹黑以不實事實誣蔑本公司,企圖影響本公司合意併購案之進行等情,俾維本公司權益。
新勝新光實業反擊 指林伯翰等「惡意竊錄剪輯編造音檔」提告5人背信
新光金(2888)併購案持續延燒,有周刊以竊錄音檔報導指吳東亮滲透新光金董事會,今(9)日新光金大股東新勝與臺灣新光實業發出聯合聲明反擊,有心人士為影響合意併購案,抹黑新光金董事、股東及家族成員等,包括彭雪芬、吳東亮、吳東明及吳東勝等數人,據此已對新光金創始三大股東家族之一林登山長孫、大台北寬頻董座林伯翰等5人提告背信。新勝與新光實業9日聲明指出,已對林伯翰先生及其他涉及惡意竊錄及剪輯編造並予非法散播之人等,依法提起最嚴厲之刑事告訴,以正視聽、以扼不法,並維全體股東之合法權益及金融市場秩序之穩定。以下是新勝股份有限公司與臺灣新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聲明一、 本公司家族成員及若干外部有心人士,為其私利,恣意濫訟,並以不實資訊不斷對本公司董事、股東及家族成員等進行抹黑攻訐,以圖阻撓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甚鉅,實已難容。二、 因此,本公司受害之董事、股東及家族成員等,包括彭雪芬女士、吳東亮先生、吳東明先生及吳東勝先生等數人,今日已對林伯翰先生及其他涉及惡意竊錄及剪輯編造並予非法散播之人等,依法提起最嚴厲之刑事告訴,以正視聽、以扼不法,並維全體股東之合法權益及金融市場秩序之穩定。聲明稿。(圖/新勝、新光實業提供)
台新金新光金4日向公平會申報結合 五點回應中信金「突擊」干擾市場
台新金控4日表示,今天已與新光金控依雙方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之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並就中信金稱說非突襲併購新光金的說明,強調中信金控對於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之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此手段即為突擊!中信金對此也回應說,為展現公開收購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的誠意與效率,已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出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的申請,且於9月3日晚間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持續依循法令,展現最大誠意,均為第一家向相關主管機關遞件合法申請的金融機構。以下為台新金五點聲明全文。一、 本公司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控」)之合併案,係經雙方董事會同意啟動並經盡職調查等完整程序後,送交各自審議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討論通過,並將於10月9月送交各自股東臨時會提請全體股東議決,再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一切程序合法完備,並由全體董事及股東共同參與決定。故本公司與新光金控之合併案方為法令上之合意併購,且此作法更能落實股東民主精神並兼顧雙方股東、員工及客戶之權益。二、 中信金控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新光金控10%~51%股權,即聲稱此為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甚而認為比雙方董事會合意更為重要云云,顯已曲解合意併購本質,並混淆股東合意之真諦。蓋公開收購乃為收購者單方面向標的公司之股東要約購買股份之行為,於公開收購啟動前不僅未與標的公司討論及送標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毋須送交己身公司及標的公司之全體股東議決,何有追求全體股東合意之程序?況且首次公開收購門檻僅須10%,即得以最低門檻干擾他人之合意併購,甚而將來可能插旗合併後之新公司,達到箝制阻礙之效,此舉實已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進而影響市場穩健發展。三、 依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於今年6月中旬對外布達「金融機構與一般企業不同,不能用突擊方式」,是以本公司與新光金控乃依循該原則及相關法令程序,達到合法之合併共識。然中信金控對於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並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之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此手段即為突擊!四、 企業併購應追求的是公司最大利益及各方關係人之權益維護,本公司與新光金控採百分之百換股合併,而非以現金逐出目前股東方式進行,使新光金控股東得繼續成為合併後新公司之股東,責任共擔、成效共享,方為維護股東權益之最佳作法。五、 本公司重申與新光金控為合意併購,今日雙方已依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之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
吳東亮魏寶生簽約「歷史性一刻!」 台新新光雙金合併案10/9股臨會決議
新光金、台新金兩家金控22日召開董事會後,宣布於晚上8點45分於證交所召開重訊說明會,由台新金控財務長賴昭吟、新光金控發言人副總林宜靜主持,採用換股100%方式,更名為台新新光控股公司。之後,晚上9點半將於台新金控召開記者會。10月9日召開股東會決議通過此案,將成為第四大金控,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新光金控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新金控將以每0.6022股普通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別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特別股,台新金控晚上9點半舉行說明會以「對等合併」「責任共擔,成效共享」為主題,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親自出席,並與新光金控董事長魏寶生雙方簽訂合約交換,握手象徵「台新新光金融控股」合併後的新里程碑。吳東亮表示,歷經兩年多的努力終於有進展,很榮幸邀請各界見證歷史性的一刻。兩家金控若完成合併,將是首樁金控的合意併購案,兩家企業有相近的DNA與文化傳承,業務長項也互補,雙方跨出這一步也醞釀很久,有薪火相傳的歷史淵源,合併對兩家的股東、員工與客戶都是最好的選擇。過去幾年新光金控由於經營不善陷入困境,新團隊去年六月上任以來努力提升經營績效,在今年第一季終於轉虧為盈,要給魏寶生帶領的團隊一個掌聲,公司的危機尚未完全解除,我們就像是結婚一樣,不僅是娶走對方的美好,還包括互相的責任與義務,台新與新光金控今天簽訂契約,將以100%的換股方式。兩家股東都是一家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也簽訂了員工安置計畫,留任三年,並保留原有的年資,一萬五千多位員工的工作權益,讓員工和他的家庭都能安定生活,這也是台新對新光金控的責任,這也符合金控合併的主題。接下來還會召開股東臨時會,若能夠順利完成合併的程序,對兩家金控有重大的意義,對台灣金融發展史上邁出一大步,有三個層面的意義與責任。首先是新光金控為先父吳火獅先生所創,在台灣有超過六十年的歷史,還包括新紡、新光合纖、新光三越百貨、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新光在台灣對社會代表很多人的共同感情。新光的成長也代表很多員工客戶股東的心血,如同我大哥(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所說的「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山頂會合」,我個人覺得責無旁貸,任重道遠,合併之後將會更有力量面對未來開創新局。第二,兩家金控合併優勢互補綜效可期,更可創造更好的績效,回饋給股東員工與客戶,同創共同利益。在主管機關與全體股東的支持之下順利完成合併,將會是台灣金融史上的第一例合意併購,也期待成為合意併購之典範,讓台灣金融企業進軍國際打國際盃,提升競爭力,打下基礎邁出這一大步,將對整體金融業將是進入新的時代,這是台灣金融史上最大的購併案,極具指標性的意義。吳東亮並強調,政府積極要推動金融業的成長,例如設立亞洲資產中心、亞洲金融科技中心,如今台新新光金融控股即將成立,將會積極參與政府的兩大目標,利用金控的資產管理的優勢,與台灣成為亞洲資產中心的一員,可扮演更廣泛的角色。希望股東能在股東臨時會上支持本案。該合併案曾於20年前啟動,後因新壽增資案而暫停;2022年間,新光金控董事會則啟動合併案,於2024年8月19日,新光金、台新金(2887)金控商談合併併購之案,踏出一大步,兩家金控總座主動、連袂拜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首次說明「新新併」新光金、台新金併購之案內容與進度。8月22日,兩家金控董事會正式通過此案,完成台灣金控金融史上第一樁「合意併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