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駕照
」 酒駕 車禍 交通部 檢舉 駕駛
聯結車違規迴轉!騎士狂飆撞車倒地不動 ㄧ測竟是酒駕「醉」上加罪
高雄市大寮區12日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輛聯結車違規迴轉,迎面而來的機車騎士高速行駛,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聯結車後輪胎,瞬間倒地不起,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趕到現場,沒想到意外揭露更驚人的內幕,這名騎士竟然酒駕。這起事故發生在下午4點14分,地點位於大寮區鳳屏二路,45歲鄧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路口時,未依標誌、號誌指示違規迴轉,導致64歲藍姓機車騎士無法及時煞車,狠狠撞上聯結車右後側輪胎,重摔在地,目擊者見狀嚇壞,連忙報警求助,救護人員趕抵後,發現藍男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隨即將他送醫治療。警方對雙方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大跌眼鏡藍姓騎士的酒測值竟然超標,經查其當天中午在朋友家喝啤酒,心存僥倖騎車返家,沒想到途中發生事故,不僅受傷,還因酒駕觸法,最終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依規定,藍男將面臨1萬5000元至9萬元不等的罰鍰,並被吊扣駕照。至於違規迴轉的聯結車駕駛,則因未依規定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事故責任歸屬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但警方強調,無論駕駛何種車輛,都應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僥倖,否則可能釀成更嚴重的後果。◎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交通部長「這個絕對是國恥」 陳世凱擬對未禮讓行人修法提高罰則
台灣交通被外媒以「行人地獄」形容,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有366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等於每天就有1人喪命。交通部長陳世凱今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行人在斑馬線上被撞傷、撞死,「這個絕對是國恥」,未禮讓行人而肇事的罰則,今年會推動加嚴。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未禮讓行人一律罰6000元,機車不停讓行人罰1200元。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機車罰2400元、汽車罰7200元。未禮讓行人而肇事,罰7200元至3萬6000元。根據交通部規劃,將檢討肇事後的處罰,輕傷由7200元提高到1萬8000元,重傷或死亡一率以最高3萬6000元處罰。致人輕傷原吊扣駕照1年,檢討提高為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3年原3年不得考領,提高為4至5年。

北市酒駕累犯名單出爐!公布31人 張哲綱「6度毒駕」罰45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12日)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2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毒駕累犯6次1名,合計31名,累計已公布1616人次(1522名)。裁決所表示,此次累犯名單,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因毒駕累犯6次處罰鍰45萬元(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機車駕照禁考3年,業已繳款結案;李超翔為酒駕累犯5次(酒測值0.22mg/L),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禁考3年,案件未結已移送強制執行;酒駕累犯4次者有2名,蔣宏基(酒測值0.26mg/L)、張順荃(酒測值0.36mg/L),其2人駕照處分均已執行,因酒測值皆超過0.25mg/L以上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名單中20件已結案,餘11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99萬4000元。另上月公告台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1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台北中山曳引車廢土滲漏!10秒連摔4車 危機四伏駕駛遭重罰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林森北路口,1日下午發生一起離奇的交通事故,短短10秒內,竟有4輛機車接連自摔,讓現場目擊者驚呼連連,警方獲報到場調查後,發現意外的「元兇」竟是1輛載運廢土的曳引車,該車在行經該路段時,車斗內的廢土滲漏至路面,導致後方經過的機車騎士壓到後失去平衡,接連摔倒。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嚴重傷亡,警方也已找到肇事駕駛,依法開罰。監視器畫面顯示,下午4時許,56歲陳姓男子駕駛曳引車載運大量廢土,途經民生東路一段,在煞車等待紅燈時,廢土悄悄從車斗滲漏至地面,駕駛並未察覺異狀,便繼續駛離現場。約8分鐘後,第1名機車騎士經過該路段,因未注意地面異常,輪胎輾過廢土後瞬間打滑,失去重心摔倒。緊隨其後的騎士反應不及,向左翻車倒地,第3輛機車則試圖減速閃避,仍因地面濕滑不穩向右側翻,最後1輛機車載著1名乘客,急煞後也直接摔車,短短10秒內,4輛機車依序倒地,場面驚險萬分,所幸當時後方無其他車輛高速駛來,4名騎士及1名乘客僅受輕微擦挫傷,未釀成更嚴重的事故。突如其來的意外,讓多名機車族相當錯愕,直呼「完全來不及反應!」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成功鎖定該輛曳引車,並通知陳姓駕駛到案說明,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對其開罰3,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罰鍰,若造成傷害,還將加重處分,吊扣駕照1年。警方提醒,駕駛大型車輛時應確保所載貨物固定良好,避免滲漏或掉落,否則不僅影響道路安全,還可能害人受傷甚至釀成重大事故,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也應提高警覺,注意路面狀況,避免因路滑或異物導致摔車受傷。

醉到翻車!台北23歲男酒駕衝撞路緣 0.73超標慘遭送辦
台北市士林區通河西街二段堤外便道,18日清晨6時許,發生一起酒駕翻車事故,23歲的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該路段時,疑似因為酒後失控,擦撞路緣導致車輛翻覆,所幸事故發生後洪男未受重傷,但經警方酒測後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73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該男子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根據警方的初步調查,洪男清晨駕車沿堤外便道行駛時,疑似因酒後意識模糊,未能控制車輛方向,結果擦撞路緣,造成車輛失控翻覆。事故發生後,警方接獲報案,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處理。洪男被警方要求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高達0.73毫克,遠高於法定0.25毫克的標準,證實其涉嫌酒後駕駛,警方隨後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士林分局強烈譴責酒後駕駛行為,指出酒駕不僅會危及駕駛人的安全,也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極大風險,根據交通規定,酒後駕駛不僅面臨刑事責任,還會被處以重罰,並吊扣駕照。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應牢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避免一時的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臨停遭罰2.4萬元 基隆警用錯法條函請撤單
基隆市1名張姓男子去年12月在中正區正義路臨時停車讓家人下車遭檢舉,基市警二分局員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2.4萬元,張男向議員陳情指警方引用錯誤法條,警方11日承認援用法條違誤,函請監理單位撤銷罰單。張男表示,他去年12月22日中午時在正義路臨停讓家人下車,遭到民眾檢舉,讓他收到1張紅單,原想自認違規乖乖繳罰單就好,到仔細一看發現警方竟依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開罰他2.4萬元。張男不滿指出,他當天臨時停車地點就在自家隔壁,因為家人要下車,當然會臨時停車,但他當時人在車上且踩著煞車,卻遭人檢舉實在很無奈。他強調,因為是違規停車,當然接受被告發開罰,但警方一口氣開罰2.4萬元,實在不符合「比例原則」,質疑警方引用錯誤法條。他並指出,勞保局基隆辦事處也在正義路上,許多人都會臨停或上、下車洽公,罰這麼重不合情理。無黨籍基隆市議員呂美玲表示,因基隆市開發較早,不少道路的路幅不寬,加上正義路沿線有許多「老人社區」,違停確實較常見,只是一口氣開罰2.4萬元還要吊扣駕照,明顯是輕罪重罰,不符合常理。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第五組組長劉逸群表示,經重新檢視民眾提供的影像,承辦員警確實有違誤之處,違規事實應屬道交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後續會函請監理機關撤銷原舉發單,並加強員警交通違規舉發要件及審核教育。

小黃司機酒駕被逮!警車上狂解放…穢物流一地 警開門傻眼
新北市警方10日查獲一名69歲的施姓男子酒後駕駛計程車,其酒測值0.57mg/l,孰料警方依法將施男帶回偵辦,施男竟趁著警方不注意時,在警車與派出所內盡情解放,任由穢物從褲管流出,讓警車與派出所內當場臭氣熏天,處理員警開門見狀當場傻眼。據悉,施姓男子當天晚間11時許酒後駕車從北市南港一路開回其位於深坑的住處,過程中因行車不穩於深坑區松柏街遭警方攔下,當場被發現其身上濃厚酒味,經酒測後發現其酒測值0.57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不過警方發現施男早就酒駕被吊扣駕照,其營業登記也早已過期,並準備將施男帶回派出所時,施男卻未告知警方有如廁需求,當場在警車內盡情解放,任由穢物流滿整個警車,讓處理員警當場傻眼。

讓你丟臉丟到家!北市為防毒、酒駕 將累犯大頭照「放大7倍」公布鄰里
為遏止酒駕再犯,台北市交通局每2周於網站公布酒駕累犯資訊。台北市裁決 所違規裁罰課代理課長王詩媛表示,已於去年12月公告的53人次累犯中,篩選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共3人,公布姓名、放大照片7倍,製作出彩色A4海報提高辨識度,將張貼在鄰里公布欄和各派出所公佈欄,利用民眾羞恥心,避免高度酒駕累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0年內第2次違反酒(毒)駕及拒測違規者,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台北市裁決所每2周於交通局、裁決所網頁公布酒駕累犯資訊,累計已公布64次,計有1526人次、1435人。王詩媛指出,為精進公告措施,於去年12月公告的53人次累犯中,篩選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共3人,公布姓名、放大照片7倍,製作出彩色防水A4海報提高辨識度,張貼在鄰里公佈欄和各派出所公佈欄,增加累犯資訊的曝光度。王詩媛說,裁決所自2022年起將酒駕累犯公告於網路上,2023年共有1萬333件酒駕件數,去年則降低至8572件,也盼精進公告措施後,可以利用民眾羞恥⼼理,透過社會制約力量避免高度酒駕累犯,加重嚇阻效果。裁決所長蘇福智補充,昨日已將酒駕累犯的彩色A4海報送到區公所,里辦公處今日應該就會張貼。王詩媛提醒,酒駕違規將高額罰款及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累犯更會加重處分,包含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酒精濃度0.25毫克以上涉公共危險罪,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北市府將持續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降低酒駕違規案件。◎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阿公抱1歲孫過馬路被撞飛! 忍痛救娃後倒地不支 2人緊急送醫
彰化芬園鄉30日傍晚發生一起驚悚車禍,60歲林姓男子抱著1歲孫女,帶著愛犬穿越斑馬線準備回家時,卻突然被1輛左轉的轎車撞上,造成2人重傷,幸好愛犬未受大礙,根據監視器畫面,當時林姓阿公與孫女走在斑馬線上,駕駛陳姓男子在轉彎時未減速,結果將阿公撞飛,阿公手中的孫女也被拋飛,落地後2人皆送醫,畫面令人不忍直視。據了解,事故發生在30日傍晚時分,林姓男子抱著孫女等待過馬路,準備在信號燈變綠後通行,與愛犬一起走到斑馬線中,卻被左轉的藍色小客車撞上,監視器畫面顯示,阿公被撞後摔倒在地,孫女也被撞飛,阿公雖然痛苦萬分,卻依然爬起來抱起孫女,但隨後因為傷勢過重,無法再站立,倒地不支。肇事的陳姓駕駛事後表示,當時看到信號燈剛剛變綠,且對向車道沒有車輛,便加速左轉,沒想到在接近斑馬線時才發現有行人,立即煞車卻已經來不及,經警方初步調查,陳男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且轉彎時未減速慢行,這些行為導致悲劇的發生。事故發生後,2名傷者被迅速送往草屯佑民醫院治療,林姓阿公左手和腿部骨折,小孫女則因傷勢較輕,現正留院觀察,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對陳姓駕駛未禮讓行人及轉彎未減速的行為開罰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並吊扣駕照1年。

三寶阿伯逆行左轉被撞倒!爬起來說「沒事」 肇逃恐遭吊照
高雄市楠梓區29日發生一起荒唐交通事故,1名騎機車的阿伯在家樂福附近穿越馬路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逆行準備左轉,不料撞上綠燈起步的小客車,當場人車倒地,令人傻眼的是,阿伯站起來後對駕駛表示「自己沒事」,隨即騎車肇逃,讓對方駕駛氣得報警處理,警方表示,阿伯恐將面臨最高6600元罰款,並可能因肇逃行為被吊扣駕照。這起事故發生在當日中午12時許,地點為高雄大學路與藍田路交叉口,根據警方調查,當時胡姓駕駛沿藍田路西向內側快車道行駛,停等紅燈後起步,未料右前方突然竄出1輛逆行左轉的機車,雙方發生碰撞,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全過程,顯示機車騎士未打方向燈且違規左轉,行為危險。肇事後,機車阿伯表示「自己沒事」,隨即騎車離開現場,讓小客車駕駛只能報警處理,楠梓分局初步檢視影像後表示,阿伯涉及多項交通違規,包括未依號誌指示轉彎(處600元至1800元罰款)、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處1200元至3600元罰款)及肇事未停留報警(處1000元至3000元罰款);此外,肇逃行為可能導致駕照被吊扣長達3個月。警方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應謹慎遵守交通號誌及標誌,發生事故後務必停留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調查,肇事逃逸不僅違法,還可能影響自身權益,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

高雄女騎士酒駕自摔!頭部受傷送醫 機車被扣駕照吊銷
高雄市苓雅區26日清晨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24歲湯姓女子酒駕騎車,不慎在中華四路附近自摔,造成頭部與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已被緊急送醫治療,警方經現場檢測發現湯女酒測值超標,除了將其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外,並依法開罰1萬5000元至9萬元不等罰鍰,扣留機車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據了解,事件發生在清晨6時14分左右,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趕赴現場。經初步調查,湯女當時騎乘普重機車沿中華四路北向南行駛,疑因重心不穩導致自摔,車禍造成湯女多處受傷,警方到場後立即通報消防救護人員,將其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初步研判為酒駕導致的自摔事故,湯女的酒測值超標,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除處以高額罰鍰外,現場移置保管其機車,同時吊扣駕駛執照;此外,湯女的行為已涉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已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以免釀成意外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酒駕不僅將面臨高額罰款及刑責,還可能影響長期生活規劃,得不償失。

醉駕國道翻車驚魂!男子撞客運橫躺車道 命大無傷仍被送辦
國道10號東向旗山路段,15日上午10時15分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29歲林姓男子駕駛Mini Cooper行經31.8公里處時,疑因酒駕導致失控,擦撞外線車道行駛的高雄客運,強烈撞擊後小客車瞬間翻覆,車體橫擋外線道,場面相當驚險,所幸客運車上乘客及兩名駕駛皆未受傷,惟林男經酒測後發現每公升酒精濃度達0.27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當場遭警方逮捕,依法送辦。根據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說明,當時林男駕駛Mini Cooper行駛在內線車道,行經旗山路段時疑因注意力不集中或判斷失誤,失控往右偏移,擦撞正在外線行駛的高雄客運,猛烈撞擊導致小客車當場翻覆,四輪朝天,橫躺於外線車道,造成道路交通短暫中斷。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趕到現場處理,幸運的是林男及高雄客運駕駛買姓男子49歲,以及客運內所有乘客均安然無恙,未發生人員傷亡,經過警方和道路清理人員的努力,現場於上午10時31分恢復正常通行。警方在進一步檢測中發現,林男的酒測值達每公升0.27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0.25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逮捕,並依法送交檢方偵辦,警方提醒,酒後駕駛不僅面臨高額罰鍰、吊扣駕照及沒收車輛,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還將面臨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強烈呼籲用路人切勿以身試法,酒後駕駛後果不堪設想,千萬別讓一時貪杯釀成終生遺憾。

收到不合理交通罰單? 律師示警:注意裁罰書「1行字」
民眾如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認為不合理,要如何申訴?律師林智群呼籲,申訴是申訴,行政訴訟是行政訴訟,兩個程序各自獨立,向監理所申訴, 還不如直接告監理所。林智群在臉書表示,最近接到幾個諮詢,都是交通裁罰的,而且都有幾個共同點,第一,沒住戶籍地,收到時已經超過起訴期間,第二,罰錢之外還扣照,第三,拿到裁罰書,第一反應都是去找監理所申訴。林智群直言,現在開車真的要很小心,罰錢事小,現在很多裁罰動輒吊扣駕照,半年或一年沒辦法開車,都很麻煩,另外,很多人接到裁罰單時,第一個反應都是去跟監理所申訴,完全沒注意到裁罰書最下面寫的「請在30天內提起行政訴訟」,然後申訴結果大部分都是申訴駁回,延後報到日期,等到你想起來應該去打行政訴訟時,30天期間已經過了。林智群指出,申訴是申訴,行政訴訟是行政訴訟,兩個程序各自獨立,不會互相影響,申訴不會讓30天期間凍結。此外,他也希望大家注意,申訴通常不會通過,向監理所申訴, 還不如直接告監理所,之前有一件裁罰程序有問題,告了之後,法院通知說監理所認為他們主張有道理,撤銷原處分了。林智群說,「向它申冤,不如告它。其實交通裁罰要告贏,很難,通常是裁罰程序出現問題,才有可能告成。」

彰化騎士「1秒反應」閃避不及撞人! 法院撤銷7200元罰單
彰化縣田尾鄉2023年11月發生一起騎車事故,騎士歐歐(化名)在行駛中因為1名行人違規過馬路,無法閃避發生碰撞,結果遭裁罰72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經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審理後,法院認為當時的情況下,歐歐在1秒鐘的反應時間內已經無法避免事故,並且天色昏暗、護欄阻擋視線等因素使得其無法準確判斷情況,最終撤銷原本的處分。事故發生在1月間,當時歐歐正騎車行駛於田尾鄉的中山路二段某路口,根據歐歐的陳述,是依照交通號誌燈的指示行駛,卻在此時看到1名行人無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歐歐雖急踩煞車並試圖閃避,卻仍未能避免撞上行人,導致事故發生,事後歐歐被依據違規駕駛行為處以7200元罰鍰及12個月的駕照吊銷,並且需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歐歐對此處分表示不滿,並提出行政訴訟,認為自己當時無法預見行人會違規橫穿馬路,且事故發生時僅有不到1秒鐘的反應時間,而行人則只被罰500元,這樣的處罰顯然不公平,並且違反責任相當原則,在案件審理中,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則強調,儘管行人有違規過馬路的行為,駕駛仍應負有避讓責任,並指控歐歐未減速並未注意前方狀況,因此應該承擔事故責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檢視了當時的現場情況後,認為事故發生的路口正在進行道路工程,護欄對騎士的視線有所阻擋,再加上天色昏暗,歐歐無法完全看到行人,並且根據其反應時間,已經無法有效地避開行人,這樣的情況下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法院認為,歐歐並無故意或過失行為,撤銷原本的處分,並且強調在特殊情況下,駕駛應該得到更多的理解與寬容。此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天降油漆空罐!高雄女騎士急閃慘摔車 前車駕駛最高恐罰6000
高雄市前金區27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自摔事故,1名21歲陳姓女子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由於前方李姓女子機車後方的油漆空罐無預警掉落,陳女為了閃避不慎連人帶車慘摔,造成她腳部受傷送醫,後續警方針對李女行為,依法可開罰1000元至6000元罰鍰。據了解,陳女騎機車沿五福三路行駛,未料前方李女機車後方乘載的油漆空罐因不明原因突掉落至車道上,導致陳女反應不及閃避,因而人車當場自摔,造成她腳部擦挫傷。警方表示,27日晚間7時40分獲報,五福三路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後,救護員隨即對傷患進行包紮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未就醫,至於李女未固定後附載物致人受傷,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之1,「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處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得吊扣駕照1年。

安然無事1/王柏傑熬過酒駕吊照風波拍新戲 改騎機車載邵雨薇前進《動物園》
王柏傑6月爆出酒駕風波後,沉寂了近4個月的時間,直到10月電影《餘燼》宣傳時才現身公開場合。但據時報周刊CTWANT了解,王柏傑工作其實並未受到太大影響,他早已悄悄進入新劇組拍戲,忙著拍攝全新影集《動物園》,同劇卡司還有李淳以及邵雨薇等人。邵雨薇坐在大陽傘下等待拍戲,臉上的傷妝十分明顯。(圖/本刊攝影組)或許是過去有合作過,邵雨薇與李淳在拍攝現場頗有話聊。(圖/本刊攝影組)影集《動物園》該劇由導演蘇文聖執導,他過去曾執導過影集《百萬人推理》、電影《有五個姊姊的我就註定要單身了啊!》,籌備4年終於在今年10月中開拍。11月9日下午2點半,王柏傑、李淳、邵雨薇現身在台北市民生社區,3人穿著相同的上衣,胸口位置都有「壽山動物園」的中英文字樣,上身有吊掛防護器具、腳踩雨鞋,看得出應是飾演動物園的工作人員。不知是否對車況不瞭解,王柏傑一開始發動機車有些不穩,自己還笑了起來。(圖/本刊攝影組)邵雨薇戴上安全帽準備讓王柏傑載。(圖/本刊攝影組)曬得黝黑的王柏傑,脫下身上的吊掛防護裝備,戴上安全帽,騎乘一輛排氣管冒著白煙老舊的機車就位,酒駕被吊扣駕照1至2年的他,拍戲時改騎機車,而邵雨薇也戴上安全帽,坐在機車後座,拍攝騎機車載邵雨薇進停車場的戲碼,同一個鏡頭反覆拍了數次,每一次邵雨薇的手都放在王柏傑背上,而不是環抱著對方的腰。邵雨薇臉上的妝似乎刻意呈現出右臉頰上有傷,工作人員還特別拍了特寫,在片場時,邵雨薇和李淳聊天時,還拿了手機給對方看,兩人過去因合作過電影《陪你很久很久》,互動似乎比跟王柏傑更熱絡。汽車駕照被吊扣的王柏傑騎機車載著邵雨薇,同一個鏡頭反覆拍了數次。(圖/本刊攝影組)中場休息王柏傑叼著菸解菸癮。(圖/本刊攝影組)值得一提的是,王柏傑雖說煙癮不小,休息時少不了要叼著菸在一旁吞雲吐霧,但他菸品不差,抽完菸彎下身子將菸頭彈掉,並將菸蒂交給助理放在隨身的熄菸盒中,沒有隨意丟棄在路邊,即便忙著拍戲也依舊遵守規範,不造成環境問題。抽完菸後王柏傑將菸蒂交給助理放在隨身的熄菸盒中,並未隨處亂彈。(圖/本刊攝影組)※提醒您,吸菸飲酒有害健康,吸菸易導致癌症,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騎士驚遇「衝出行人」致碰撞挨罰7200元提告抗辯 法官判撤銷裁定
台北市基隆路與信義路路口發生一起驚險車禍,騎士阿關(化名)因一行人突然衝出,導致雙方碰撞,行人雖未受傷,阿關卻因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年,認為自己無辜受罰,阿關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有疑點,最終裁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阿關事發當時正以時速約5至10公里的速度騎車,經過基隆路二段與信義路五段交會處的斑馬線,當其已通過斑馬線時,卻有行人突然從對面人行道衝出,令阿關措手不及,最終雙方發生碰撞,儘管行人無大礙,但阿關卻因頭部撞擊致鼻血直流、安全帽受損,事後阿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因「行經斑馬線時未讓行人」違規而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還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阿關對此處分感到不滿,決定向法院提告,指出當時行人穿越道上並無行人,機車也已通過斑馬線,突然有行人衝出才造成事故,行人不但未向阿關求償,甚至還提出賠償意願,顯示並非阿關的主要過失,雙方在當場已達成和解,並約定不再相互求償,因此阿關認為不應受罰。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事故發生在短短瞬間,錄影畫面因死角而難以完全呈現,行人也證述,當時走下人行道時未特別查看有無來車,法官表示,根據行人陳述和影像證據,無法明確判定碰撞確實發生於斑馬線上,對原處分認事用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阿關的違規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騎士搶快闖平交道上訴 背景已響警鈴遭打臉
一名騎士小張(化名)在去年的8月份,被檢舉違規穿越平交道,收到一張6萬7500元的罰單,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對此不滿,提出行政訴訟。然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勘驗檢舉的影片,發現小張駛越平交道前2秒,背景已響警鈴音樂,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解,最終法院裁定駁回訴求。根據判決書記載,小張去年8月,在台中市清水區海濱路的鐵路平交道騎車時,因違規穿越而被民眾錄影檢舉。因此,收到了一張6萬7500元的罰單,並被吊扣12個月的駕照,還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小張對此感到不滿,因此提出行政訴訟。小張解釋,當時他跟在一台轎車後面,後來駕駛為了躲避另外一位騎士而突然變換車道,直到汽車通過後,才注意到前方有人,因此才緊急閃避,而當時平交道的警鈴尚未響起,是在他閃避之後,黃燈才亮起。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勘驗檢舉影片,發現小張的機車在行駛至平交道前方的停止線時,閃光燈已經開始閃爍。他仍然向左側偏移,超越前方的騎士。接著,背景聲音明確錄到了警鈴的聲響,但他仍然繼續向前進行駛,而剛通過平交道後1秒,遮斷器立即往下降。對此,法官認為,小張在駛越平交道前2秒,閃光燈和警鈴都已啟動,應該暫停行駛,但小張仍然選擇繼續行駛,並趁遮斷器尚未下降時,通過了平交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1款「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為闖鐵路平交道」,屬於違規行為。因此,法院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再公開27名酒駕、毒駕累犯正面照 他5次被逮、這3人挨罰36萬
酒駕肇事案件常常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傷,也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總計27人上榜,包括酒駕累犯5次1名、酒駕累犯4次1名,以及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其中有3人被處罰鍰36萬元(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裁決所指出,本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酒駕累犯2次15名,酒駕累犯3次4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合計27人,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331人次(1255名)。其中,名單裡罰鍰最高者為鄭凱木、賴大鵬及孫國哲3人,均因第2次酒駕拒測挨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而鄭凱木、賴大鵬因罰鍰未繳納已分別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及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裁決所透露,本次公告名單中有15件已結案,餘12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208萬元;酒駕累犯移送金額累計達4177萬8246元。裁決所也提醒,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民眾請勿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此外,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北市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測值超標「0.01毫克」遭罰 男提行政訴訟勝訴
台中市一名邱姓男子2023年5月間開車發生車禍,遭後車追撞,邱男酒測值為每公升0.16毫克,僅些微超標,遭裁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與車牌、需參加講習。邱男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測試器誤差值為0.02毫克,且邱男通過酒駕狀態測試,無酒醉行為,撤銷原處分。邱男於2023年5月15日晚間6時許開車經過大里區環河路一段,遭追撞發生車禍,警員到場實施酒測後認定邱男酒駕,予以舉發。邱男認為,其酒測值僅超標0.01毫克,可能在測試器誤差範圍內,且車禍原因是後車追撞,並非邱男駕駛不慎,提起行政訴訟。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抗辯,認為邱男沒有提出測試器存在誤差的證據,應以實際測得數據為準。然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酒測值超標未逾每公升0.02毫克,應考慮儀器誤差值,納入勸導範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也曾在2013年公告,呼氣酒測器及分析儀檢定公差值為每公升正負0.02毫克。法官認為,在酒測值加計容許公差之範圍內,員警應調查酒駕行為與交通事故成因是否相關,進而考量是否舉發。邱男酒測值在裁量範圍中,員警及裁決處卻未調查酒駕與事故之關聯性,因怠惰裁量而違法。且邱男通過酒駕狀態測試,法官認為其事發時並無酒醉,意識清醒,且事故輕微,以不舉發較適當,裁決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