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8微罪「今起不開放檢舉」 違規記點僅限警方攔查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法案,從30日起,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眾檢舉,而違規記點的部分,縮限至僅限於警方攔查取締時才適用,民眾檢舉、科技執法等均排除在外。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立院於5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法案,其中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騎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4.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5.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6.併排臨時停車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但是在5項涉及到人員安全的項目還是有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2.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3.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4.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5.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至於違規記點部分,則縮限至僅開放警方攔查取締,在確認駕駛人身分後方可記點,當中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而在違規記點部分,過往是1年記滿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遭吊扣駕照2次且又因違規遭記點者則吊銷其駕照,這部分並未修改,但記點達6點之駕駛,1年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完成講習後可扣除2點,今起則放寬至1年內可申請2次自費講習,講習完成後可抵扣4點。
七月新制懶人包!4項民生改革「交通微罪、囤房稅2.0」一次看
時序即將邁入7月,政府有多項新措施將上路,與交通有關的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外,還包括振興花東觀光的「250元農粉幣」、診所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以及囤房稅2.0新制等。「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為此,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花蓮農業部發放70萬張「農粉幣」為了振興花東地區觀光,花蓮農業部自7月1日至10月31日,發放70萬張「農粉幣」,每張價值250元,到花蓮遊玩者及在指定電商平台消費滿千者都可以領取,可以用於花蓮店家實體消費。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近期疫情升溫,疾管署也與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供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疾管署也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囤房稅2.0為了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於113年1月3日公布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將於113年7月1日上路。第一項改革是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因此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按「全國歸戶」及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4.8%,且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例如2戶以內3.2%、3-4戶3.8%、5-6戶4.2%、7戶以上4.8%,小財如有5戶房屋,則這5戶都會按4.2%課稅〕)。為了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第二項改革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而為了鼓勵釋出空(閒)置房屋,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第三項改革是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如果將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此外,將房屋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使用,仍適用1.2%,稅負更輕。財政部也提到,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因此第四項改革為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排除適用其他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2%-4.8%,改按較低的1.5%-2.4%(最高稅率也比修法前少1/3);而為了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第五項改革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建商興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以內,可適用較低的2%-3.6%,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建商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可望增加房屋市場供給。
台中豐原女子走行人穿越道遭撞飛 顱內出血送醫幸無生命危險
台中市豐原區28日中午,一起令人震驚的交通事故在中山路與豐西街口上演,66歲的黃姓男子駕駛小客車,準備左轉進入豐西街,卻未減速,直接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70歲王姓女子,事故造成王女被撞倒在車前引擎蓋上,隨後墜落至地面,幸好及時送醫,經醫院檢查發現顱內有出血情形,但幸好沒有生命危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黃男並未飲酒,但由於未依交通規則在行人穿越道暫停讓行,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開出罰單,罰款範圍從7200元至36000元,同時吊銷其駕照1年。事故當天,豐原警分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前往處理,同時協助疏導交通並展開調查,警方表示,將會根據進一步的事故調查結果,採取適當的處置措施,目前,王女仍在醫院接受治療,警方也將持續關注其恢復情況。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士,尤其是在行人穿越道附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給予行人優先通行權。
王柏傑爆酒駕女友謝欣穎出面護愛 還原事發經過:他當天真的沒喝酒
謝欣穎、林柏宏、項婕如、大飛今出席《愛的噩夢》北影首映,謝欣穎男友王柏傑先前因酒駕闖禍,事發當下還是開女友的車,謝欣穎今現身也幫男友緩頰,「他當天是真的沒有喝酒,就是代謝問題,其實新聞也都寫得很詳細了,我講再多會很像變藉口。」電影裡講到不少感情觀,今林柏宏、謝欣穎也各自分享過去曾被劈腿的經驗。謝欣穎表示,當天王柏傑是幫忙送狗狗洗澡,也真的沒喝酒,「沒想到碰撞到其他車會測,真的就是代謝問題。」她也沒有苛責或罵另一半,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先讓王柏傑好好調整心態。被問到會不會覺得這件事,跟片名一樣像場噩夢,她表示:「不會啊,就是一個經驗。」至於有沒有像電影裡一樣,帶男友一起拜拜,她自嘲:「沒有耶,還沒機會一起去拜拜,而且也沒有車了。」因為車子被吊銷,未來帶狗狗洗澡可能只能坐計程車。謝欣穎、項婕如、林柏宏、大飛出席《愛的噩夢》北影首映。(圖/趙文彬攝)片中林柏宏周旋在項婕如、「大元」林艾璇、謝欣穎3女之間,大飛則是幫兄弟cover出軌事實。被問到有沒有過類似經驗,大飛坦言:「當然是有幫忙cover過,不管男生女生都會吧。」一旁謝欣穎聽到笑回:「女生不會喔,三觀不正不行,而且不會想淌渾水。」謝欣穎表示,如果聽到周遭有人被劈腿,都傾向於讓當事人自行解決、不多說,「說多了有時候會裡外不是人。」還透露過往曾有朋友暗示她另一半出軌,「我當下沒聽懂,就做了沒那麼好的決定。」林柏宏也透露過去曾抓包另一半劈腿,「我問對方說可以看手機嗎?對方說好,我看了就發現一些事情。」至於對方有沒有後悔?他笑說雙方還是有維持朋友關係,有時候會透過臉書看到對方動態,「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對方過得很開心。」
駕照吊銷24年上國道急煞害鄰車閃避受傷 莽男被判刑1年2個月
駕照被吊銷24年的陳姓男子2023年無照開上國道3號高速公路,在北向87.2公里處發生車禍,造成鄰車一對夫妻閃車自撞受傷,事發後還加速逃逸,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判陳男1年2個月刑期。新竹法院調查,陳男的小客車駕照在1999年7月已經吊銷,去年仍開車沿國3由南往北,駛經北向87.2k處內側車道時,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緊急煞車致車輛失控,驟然往右變換車道,陳男見狀將車輛拉回內側車道,直到撞擊內側護欄才停下。駛在陳男隔壁車道的許男為了閃避,緊急往右變換車道煞車,致車輛失控駛往外側路肩方向,在撞擊外側護欄後,整車逆向停在路肩,並因水箱破裂冒出大量白煙,許男前胸部有鈍挫傷,許男妻子則是受有胸部鈍挫傷併胸骨線性骨折。陳男下車後查看車輛損害及周遭狀況,見許男的車輛撞上護欄停在路肩,認真車上駕駛或乘客受傷,隨即加速逃逸。法官審酌陳男被吊銷駕照,又未能善盡駕駛注意義務,導致許男夫婦受傷,發生交通事故後,雖有短暫下車查看,卻未採取任何必要的處置,即逕自駕車離去,依駕駛執照經吊銷駕車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肇事逃逸罪再判刑9個月。
死亡人數飆至1301人 麥加朝聖者「跨過屍體前進」成常態
沙烏地阿拉伯伊斯蘭聖地麥加(Mecca)於14日起開始朝覲儀式,吸引全球不少信徒前往朝聖。但由於連日的高溫,以及當地疑似設備的缺乏,不僅有許多朝聖者因此中暑,甚至傳出大規模的死亡事件,目前已知朝聖路上的死亡人數已經飆升至1301人之多,甚至有朝聖者表示,朝聖路線沿途都可以看到有屍體倒臥一旁,跨過屍體前進已經成為一種常態。據了解,朝覲聖地麥加是許多伊斯蘭教徒畢生的志願,只要經濟、體力允許,伊斯蘭教徒一生都必須完成一次聖地的朝覲。也有很多伊斯蘭教信徒終其一生都在存錢,為的就是老年之時能去聖地朝覲。但由於今年麥加當地天氣異常炎熱,氣溫甚至突破過往的平均溫度,先前甚至溫度一度飆升至51.67度之多,創下歷史紀錄。根據《CNN》報導指出,沙烏地阿拉伯政府先前曾發布一份資料,內容中表示,目前已有1301人因為朝聖路線過度炎熱的關係而不幸身亡,其中有83%的死者是未經授權的朝覲者。所謂的「未經授權」,是指朝覲者是否持有沙國政府頒發的「朝覲簽證」,理論上,依照沙國政府的規定,朝聖者必須要持有沙國政府頒發的「朝覲簽證」才能在5月23日至6月21日朝覲麥加。但實際上,當中仍有不少朝聖者並非是採取官方管道前往麥加。這也造成官方資源不足、無法掌握人數的原因。(圖/達志/美聯社)但除了未經授權的朝覲者之外,其實今年沙國政府的準備似乎不夠充分,先前就傳出沿途多個冷卻塔無水可用,甚至有朝覲者居住的休息區根本沒有空調,這也讓許多獲得簽證的朝覲者苦不堪言。就有朝覲者表示,原本的朝聖之旅,在物資缺乏與熱浪夾擊的情況下,讓人變得沒有意識,路上隨處可見倒臥在地的屍體,而信徒就只是宛如失神般的跨過屍體前進。而也因為其中大多死者都是來自於未經授權的朝覲者,目前各國政府也積極地對擅自舉辦朝覲之旅的旅行社開刀,先前約旦政府已於21日拘留了多家提供非官方朝覲旅遊服務的旅行社。埃及政府也直接吊銷16家涉嫌參與非法朝聖活動的旅行社。報導中也提到,雖然官方提到埃及朝聖者的死亡人數為31人,但有其他媒體報導指出,單是埃及方面,可能就有5至6百人死亡。一份報告中甚至提到,因為這些朝聖者大多無法取得價值數千美元「朝覲簽證」,所以只能在非法旅行社的安排下,被迫穿越沙漠前往麥加,當中,不少業者甚至無法提供沿途的住宿,讓非法朝覲者長時間暴露在高溫之下。
國3轎車撞內側護欄翻覆 女駕駛OHCA送醫搶救中
國道3號彰化北上路段197.6公里內側車道,在16日晚間發生1起轎車翻覆意外,女駕駛被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送彰化基督教醫院全力搶救中;事故造成車流一度回堵1公里,目前現場排除並恢復通車,事故發生原因由國道警方釐清中。國道3號彰化北上路段197.6公里內側車道,在16日晚間發生1起轎車翻覆意外,女駕駛被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送彰化基督教醫院全力搶救中。(圖/警方提供/中國時報葉靜美彰化傳真)國道警方表示,這起意外發生在16日晚間9點27分許,1輛由43歲黃女駕駛的自小客車撞擊內側護欄後翻車於內側車道,造成駕駛1人受傷。彰化縣消防局獲報趕往現場,發現女駕駛受困,消防人員將她拉出車外脫因,經評估為OHCA,給予CPR+AED等適當救護處置,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搶救。國道警方表示,這起事故封閉內中外側車道及減速車道進行拖吊、清掃路面,造成後方一度回堵約1公里,並於16日晚間10時許現場排除並恢復通車。警方呼籲用路人,「 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 」;駕車時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距離,才能順利煞停,若精神不濟打瞌睡或分心,未注意車前狀態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
公路局預計追繳4.3萬輛「霸王車」 6/20起違規恐多收一張罰單
為維護用路安全並顧及社會責任,公路局計劃於今年追繳4.3萬輛已吊銷車牌的「霸王車」,自6月20日起,公路局將與警方合作,結合交通違規入案系統,對於超速或違停等違規行為,若發現是「霸王車」,將處以3600至10800元的罰款。「霸王車」指的是因違規或逾期未驗車,車牌已被註銷但仍然上路行駛的車輛,這些車輛因未定期驗車,車況不佳且無強制險,是道路安全的「潛藏未爆彈」,根據交通法規定,車牌被註銷仍上路,可處以3600元到10800元罰款,並當場扣車及車牌。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公路局也計劃於今年追繳4.3萬輛已吊銷車牌的「霸王車」,截至6月已追繳2.4萬輛,達成率57.53%。公路局表示,目前「霸王車牌」黑名單已結合地方停車管理單位的系統,一旦發現路邊停車為霸王車,系統會立即通知追繳單位。此外,6月20日起的新措施中,一旦霸王車違規行駛被警方取締,除原交通違規罰單外,還會增加使用註銷車牌上路的罰單。公路局指出,使用已註銷號牌車輛上路,不僅違法,且未經檢驗合格的車輛,恐有危及用路安全的疑慮,加上未投保強制險,欠缺事故理賠保障,又遭棄置車輛,也易產生懸掛偽變造車牌,淪為歹徒犯罪作案的不法工具,危及治安。公路局也呼籲,請汽車所有人勿以身試法,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日期完成驗車,若車輛牌照遭註銷,應儘速將號牌繳回公路監理機關,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行駛道路。
吊扣駕照期滿「原照不發還」須換照 再加6年觀察期!7.3萬人受影響
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駕駛執照,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以確實達到矯正駕駛人違規的目的。預計今年7月完成修正,宣導3個月後施行,預估約7.3萬人將受影響。。交通部說明,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年滿75歲駕駛人應每3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外,其餘免再每6年定期換照。但為加強較高風險駕駛人之駕駛執照管理,將按其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較短效期之駕駛執照,未來完成相關法令修正後,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之汽車駕駛人,其原領有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至受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止,原照不再發還,應依規定換照。汽車駕駛人應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若駕駛人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駕照逾期不得駕車,另於重行申請換發時起,該6年期間續行計算,即逾期換照期間不計入6年觀察期。交通部表示,如汽車駕駛人於定期換照期間再受吊銷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再依相關換照規定辦理,且6年期間另重新起算,但規定換發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逾原照者,仍依原效期換發。例如駕駛人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考領取得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如其於持照期間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吊扣期滿後仍應重新換發2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而非3年或6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此外,年滿75歲之高齡駕駛人,依現行規定係每3年定期換照,如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核發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於6年觀察期內仍應每2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另若汽車駕駛人依本規則其他規定僅得領有未逾定期換照規定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者(例如癲癇患者依規定只能領有效期2年之駕照且受吊扣駕照處分),依其原適用之規定,無須適用定期換照規定。交通部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違規行為,以確保駕駛資格並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開車玩手機撞死人!白目駕駛想賴帳 法警卻揪出她在「啾咪自拍」
2021年,一名64歲的男士剛喜孜孜地買下一台全新摩托車,準備將它騎回家,卻在返家途中不幸遭人從後方追撞,不幸喪命。肇事的23歲女駕駛宣稱這輛機車「不知從何而來」,以至於她來不及做出反應,卻又無法說明自己為何會直到撞上都不曾發現前方的機車。法警分析了她的手機,發現她整路都在使用手機聊天、打字以及發送語音訊息,而在她撞上前方的騎士前不久,甚至沒在看路,而是對著手機「揪咪自拍」。據《BBC》報導,這起車禍發生於2021年9月15日,64歲死者大衛西納爾(David Sinar)剛買下一台經典款的蘭美達(Lambretta)踏板摩托車,正準備將它騎回家,行經A11公路諾福克郡(Norfolk)路段,卻遭一輛英國本土小車沃克斯豪爾(Vauxhall Corsa)從後方追撞,到場的醫護人員雖然全力搶救,最終還是不幸喪命。警方檢視現場,兩輛車均未發現有任何故障,也沒有超速的跡象。23歲女駕駛安柏波特(Amber Potter)宣稱,是西納爾的機車「突然出現」,害她閃避不及,才造成憾事,然而她卻無法解釋自己為何直到事發一刻都沒有看到行駛在她前方的機車。警方懷疑她開車時正在使用手機,因此分散了注意力,但波特否認自己當時有操作手機,並宣稱自己當時正從她的Spotify帳戶播放音樂,並且使用Google地圖導航。後來法警對波特的手機進行了使用歷史分析,結果顯示她在駕駛途中多次使用了手機,不僅在Facebook Messenger聊天、打字以及發送語音訊息,還拿起手機擠眉弄眼的「揪咪自拍」。而且根據分析結果,波特對手機的最後一次操作,就發生在她撥打999求救電話之前不到85秒。警方甚至指出,手機當時已經開啟「勿擾模式」,意味著肇事駕駛並非受到來電刺激才不得不接起電話,而是「主觀」、「刻意」的把手機拿起來使用。在諸多鐵證面前,波特終於鬆口承認是自己的輕忽,才導致大衛死亡。她本週在諾福克郡的諾里奇市(Norwich)刑事法庭被判3年半有期徒刑,並且吊銷駕駛資格45個月,她開車時的自拍照也被諾福克郡警方公布,要後來者引以為戒。在諾福克郡警局發布的公開報告中,當地交通事故嚴重碰撞調查小組(SCIU)的工作主管安德魯休斯(Andrew Hughes)嚴厲表示:「這起悲劇突顯了司機在開車時使用行動裝置對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毀滅性影響;這也是為何我們認定它是一種犯罪行為的原因。這(指開車時使用手機)是一種自私又毫無必要的行為,還會對他人造成無法挽救的嚴重後果。」西納爾的遺孀出庭時表示,大衛死後,他97歲的母親傷心欲絕,年僅十多歲的兒子在成長過程中再也無法與父親分享榮耀,而她自己失去丈夫之後,感覺生活變得難以忍受又毫無期待。她還表示,事發後她曾無數次思考,到底有什麼事重要到駕駛們不惜用無辜路人的生命做代價,也要立刻拿起手機處理?她與家人們永遠不會原諒安柏波特那天晚上的自私行為,以及事故發生後進行的卑劣掩飾。並且對過輕的判決感到失望,他們希望某天能夠有某個「大衛法案」嚴厲禁止人們在行駛過程中使用手機,讓悲劇不再重演。判決曝光後,引起輿論嘩然,許多人對於裁罰表示太輕微:「這難道不值得一個終身禁駕嗎?」、「我不能理解,一個被判危險駕駛殺人的司機,怎麼能允許被回到駕駛座上?」、「3.5年換一條命?她承擔的後果完全不對等!」
新莊19歲機車騎士遭撞飛後再遭輾 頭顱破裂腦漿溢出當場身亡
新北市新莊區7日上午11時,發生一起慘烈車禍,19歲的李姓機車騎士行經五權路時,不慎與1輛變換車道的廂型車發生碰撞,隨即被撞飛至對向車道,遭後方駛來計程車輾過頭部,送醫後傷重不治,2名肇事駕駛已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事發當時,李姓騎士正行駛內側車道,36歲的許姓業務駕駛的廂型車,在變換車道時與李姓騎士相撞,強烈的撞擊力使李姓騎士連車帶人車飛向對向車道,不巧的是,59歲的陳姓計程車司機此時正好駛過,來不及閃避,輾過李姓騎士的頭部,導致其頭骨骨折、腦漿溢出。警消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發現李姓騎士仍戴著安全帽,但傷勢嚴重,緊急送往台北醫院急救,最終因傷重宣告不治,肇事的許姓業務和陳姓計程車司機,對此意外都深感震驚,經酒測證實2人均無酒駕,並配合警方陳述事發經過。李騎士的哥哥在得知弟弟車禍的消息後,立即趕往醫院處理後事,心情悲痛欲絕,警方目前已將許男和陳男,2人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並將進一步調查事發原因和肇責歸屬。警方呼籲用路人,「變換車道不當」除處罰3000元以上到6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變換車道時應先使用方向燈提醒鄰車,確認後視鏡死角及安全間距,再開始變換
台中男酒駕逆向行駛遭攔查竟向警方「討酒喝」 最終慘吞數萬罰單
台中市發生一起醉駕奇葩事件,47歲的陳姓駕駛日前凌晨3時許,竟然開著小貨車逆向行駛,在西屯區的重慶路上,完全不顧交通規則,像是把整條馬路當成自家的後花園,經酒測檢驗數值高達1.2mg/l嚴重超標,最終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違規行為也將依法開罰。據悉,當員警上前攔截時,立刻察覺到陳姓駕駛身上散發出的濃濃酒味,在與其對話的過程中,陳男言語不清,顯然已經喝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陳男竟然向員警要求「討酒喝」,表示只想喝一點點、1杯高粱,面對員警的指責,甚至否認自己開車逆向的事實。為了釐清事實,警方對陳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高達1.2mg/l,嚴重超標,即使已被警方帶回警局裡,陳男依然沒有收斂,還一直向看守員警吵著要喝酒,顯然對自己的行為毫不懊悔。面對這樣的情況,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將陳男移送法辦,並對開出高額罰單,除了移置保管其車輛並吊銷駕照外,陳男還被處以9萬元的罰款,還因為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被開罰600至1800元不等的罰鍰。警方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己的安全,也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切勿心存僥倖,如果需要,可以請代駕協助,保障每一位行人和駕駛的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路口擋救護車3分鐘被罵翻!7旬嬤稱「太緊張、不是故意」 下場曝光
彰化日前有輛黑色轎車,因不明原因阻擋救護車,無論如何鳴笛、按喇叭警示都沒用,雙方僵持長達3分鐘,離譜畫面引起網友憤慨。經過警方追查後,才知道駕駛人是77歲的林姓阿嬤,並表示自己是因為一時緊張,前方又是紅燈,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真的不是故意的。事情發生在5月25日中午12時50分許,一輛救護車行經中山路、中央路口時,卻被前方停紅燈的黑色轎車擋住,當時救護車不斷鳴笛、按喇叭、閃燈,黑色轎車還是無動於衷。從畫面中可以看到,兩車在路口僵持約3分多鐘,期間救護車嘗試將車往右、往左切,黑色轎車卻也往右、往左切,不讓救護車好好通過,而一旁募集的機車騎士也看不下去,紛紛上前大罵黑車太過離譜。後來,在路人幫忙指揮下,救護車終於從內側車道通過,順利離開現場。彰化警分局接獲反映,趕緊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民眾提供的錄影畫面,查出黑色轎車其實是輛租賃車,並透過租車行查出駕駛人,通知對方到案說明,也才發現駕駛人是名77歲的阿嬤。駕駛人表示,事情發生當天,她開車看完診後,在回家途中停等紅綠燈,發現後方有救護車鳴笛,因為太過緊張不知道怎麼讓路,再加上前方是紅燈,不敢隨便亂動,想要慢慢移車讓道,卻又不小心擋住救護車,真的不是故意的。不過,由於駕駛人阻擋救護車的行為明確,警方仍在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因未立即避讓,裁罰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高雄男子自控酒量失敗 喝5瓶啤酒再度酒駕被老面孔警員逮個正著
高雄市52歲張姓男子平時有喝酒習慣,曾因酒駕被鼓山分局警員吊銷駕照,儘管如此,仍未戒酒,改以「自控酒精量」的方式,每天喝4瓶啤酒,並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30日下午,張男因未換領牌照被攔查,酒測值達0.22毫克,並驚覺攔查的警員竟是上次吊銷駕照的同一人。鼓山分局表示,龍華所警組於30日下午5時許,在鼓山區美術東二路與青海路口巡邏時,發現張男的電動二輪車未換領牌照,上前攔查發現其渾身散發有酒味。經詢問,張男透露每天上午飲用酒精飲品,且自認喝酒後休息至下午酒精量不會超標,警方當場進行酒測,然而,酒測結果顯示張男體內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2毫克,超過法定標準,依規定遭到舉發,罰款3至9萬元,並移置保管車輛。據了解,張男之前因酒駕遭吊銷駕照,改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且每天限制自己喝4瓶啤酒,過午不再飲酒,認為這樣不會超標,且張男在簽收罰單時驚訝地認出,這名警員正是2023年查獲其酒駕的同一人,頗感無奈。警方再次告誡張男不要再酒駕,以免重蹈覆轍,並呼籲民眾,酒駕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民眾如飲用較多酒精飲品,應有足夠的休息時間,體內酒精若未完全代謝,仍可能有酒駕的風險,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國道驚見大貨車鐵桶脫落! 「正中」後方客車頭幸無人傷亡
國道1號南向369.6公里處,31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事故,27歲蔡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在行駛中因鐵桶未穩固,掉落至內側車道,擊中33歲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吳男的車頭毀損,所幸無人員受傷。據悉,意外發生在上午10時27分,蔡男駕駛大貨車裝載的鐵桶失控滾落,不幸地擊中同向行駛的自小客車,導致吳男車頭及燈罩嚴重凹陷受損。國道警方迅速趕到現場處理,經酒測檢驗,雙方數值均為0,無飲酒情形。警方表示,貨車駕駛未能妥善固定裝載物品,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駕駛人在行車中未妥善覆蓋、捆紮牢固貨物,導致掉落、飛散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因此事故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則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的嚴重後果。警方提醒駕駛人,在行車過程中務必確保車輛載運的物品穩固,以避免類似意外發生,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若駕駛人遇上掉落物且無法閃避,應保持冷靜,握緊方向盤正面輾過,減速至路肩停靠,並立即對外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