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駕照
」 酒駕 車禍 國道 駕照 國道1號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深夜中壢「靜態車聚」改裝車轟隆擾鄰 攔查24輛汽機車重拳開單
桃園市中壢區中豐北路上7日凌晨2時許,聚集大量汽機車,發出陣陣引擎轟鳴聲,吵醒附近居民,懷疑有人深夜飆車,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出動近20名警力趕赴現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現場車輛迅速四散逃離,部分騎士見狀選擇留下,並向警方強調「只是靜態車聚」,並無競速行為。儘管如此,警方仍秉持「預防勝於處罰」的原則,對現場停留和沿路駛離的車輛進行全面攔查,針對違規行為嚴格開單,據統計,警方共攔查19輛汽車及5輛機車,並對涉嫌改裝車體、闖紅燈等違規駕駛人依法開出罰單,警方強調,無論是否宣稱是「靜態車聚」,只要有噪音擾民、違規駕駛等行為,警方都將依法處理,決不姑息。中壢警方指出,近來車聚活動有升溫趨勢,部分駕駛人藉此改裝車輛炫技,甚至進行深夜競速,對居民生活造成困擾,因此,警方除持續加強巡邏,還將與鄰近轄區警方聯合執法,進行區域聯防,力求杜絕違法競速行為,保障居民夜間安寧。警方呼籲,民眾若發現深夜可疑聚集或飆車行為,應立即撥打110報案,並強調車主應遵守交通規範,切勿進行改裝車輛與非法聚集競速,以免荷包失血,更可能面臨吊銷駕照甚至刑責。
國道驚魂!內線切中線釀3車連環撞 車輛瞬間「彈飛」險翻覆
國道1號11月30日中午12時許,55歲陳姓女子駕車行駛於南下205.2公里內側車道時,疑似未注意後方車況,在變換至中線車道時與23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轎車發生猛烈擦撞,導致林男車輛瞬間彈飛,險些翻覆,並衝向外線車道,再撞上65歲廖姓男子駕駛的車輛,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根據目擊畫面顯示,當時陳女駕駛的車輛在內側車道行駛,但似乎未仔細觀察後方車流,直接打方向燈便變換車道,導致與中線車道後方的林男車輛發生擦撞,林男的轎車因猛烈撞擊瞬間失控,車輛「彈飛」差點翻覆,隨後衝向外線車道,再撞上行駛於輔助車道的廖男車輛,事發當下,後方駕駛與乘客目睹整個過程,驚呼連連,「飛起來了!」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確認均無酒駕情事,目前,警方正在釐清事故究竟是因陳女變換車道不當,還是其他車輛未保持安全車距所致。 警方提醒,用路人在國道上變換車道時,須先打方向燈提醒鄰車,並確認後視鏡無視線死角後再進行變換動作,不當變換車道是國道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依法可處罰3000至6000元罰鍰;若因而導致人員重傷或死亡,更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的嚴厲處分,國道行車不搶道,安全變換有禮貌才能共同維護行車安全,避免悲劇發生。
國1埔鹽段嚴重事故!3車撞成一團慘況曝 釀2死1傷悲劇
國道1號彰化埔鹽路段30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砂石車、大貨車及轎車不慎連續追撞,造成3人受傷受困,其中2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警消獲報立即派遣人車趕抵搶救,迅速將傷患救出後立馬送醫,但皆不幸宣告不治身亡,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33歲賴男駕駛大貨車搭載46歲高男及32歲張男,沿國道1號北上埔鹽路段中線車道行駛途中,行經北上207.4公里處時,疑未保持安全車距,不慎追撞同車道44歲何男駕駛的轎車,接著再失控撞上57歲林男的聯結車,造成貨車車頭嚴重潰縮,3人受困車內,其中高男及張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消防局表示,彰化縣消防局上午9時50分獲報,立即出動共6車10人前往搶救,且火速在上午10時44分利用油壓剪將3人救出脫困,並緊急送往醫院急救,事故造成賴男下唇撕裂傷但意識清醒,不幸的是高男及張男命危,經搶救後仍因傷重宣告不治。警方說明,經酒測賴男無酒駕情事,現場狀況則於上午11時16分順利排除, 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同時呼籲民眾,駕車應注意前方車況,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提醒民眾精神不濟時應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機車爆改頭燈閃瞎人 他氣炸:真的很想問候他祖公祖媽
台灣不少改裝汽機車,會改頭燈或LED燈,不過太亮也會影響行車安全。一名網友表示,他被機車頭燈閃到看不到路,讓他氣到PO網直呼,他很想用髒話問候對方。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遇到這種的真的很想問候他祖公祖嘛(媽),裝這什麼78燈,這還是一台機車!」,原PO標記,「眼睛是很不好膩。」從照片中可見,機車的大燈閃到整個畫面曝光,看不出來機車的車型。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現在很多,尤其是開霧燈的一堆」、「真想叫牠自己蹲在自己車前面看到爽」、「因為這項目不執法」、「給我閃回去立刻馬上開遠燈從後面跟著他」、「這個無法檢舉拉,我問過交通警察了,已讀不回.」、「現在社會太黑暗了!需要超白光照亮前途」。也有說人,「警察應該順便抓這個,讓他蹲在前面直視一分鐘體驗一下這美妙的燈光」、「這種就是跟在他後面開始檢舉違規行為,我都這樣請他噴好幾萬的罰單」、「送驗車單給他應該比較實際」、「是否建議修法,開遠光燈吊銷駕照」。
新版標線?路人見斑馬線旁「冒出交錯黃格」怕被開單 北市交通局解惑了
近日有台北市民在馬路上發現,在熟悉的斑馬線旁出現「整排交錯黃格」的全新標線,讓人又是好奇其真實用途,又是擔心若不小心違反相關規定可能吃上罰單。北市府交通局出面解釋,這種「新版斑馬線」是參考了新加坡的作法,在人潮特別多的路段追加容易看見的黃色警示線,用來「警示並提醒駕駛放慢速度」。交通局還再度提醒,如果無視示警功能,甚至沒禮讓行人,小心會吃上最高6000元罰單。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表示自己在路上遇見了看不懂的新道路規線,「看不懂這個交通號誌,有請高人指點」。根據網友上傳的照片,在斑馬線的兩側各出現2排交錯的黃色方格,看起來十分顯眼。照片曝光,不少網友搞笑回應:「將舉辦F1道路賽?」、「看起來像終點,需要加速通過」、「當有賽車女郎路過時,比賽就開始了」、「畫你沒看過的線,讓你怕被罰錢達到減速效果」。還有網友嘆氣:「台灣沒有駕照回訓制度,標線改了都沒人看得懂」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北市交通局表示,過去常接獲民眾反映,有駕駛行經路口時車速非常快,導致行人不易通過行人穿越道,因此北市交通局借鏡新加坡的作法,在特定人潮較多的路段加上這種黃色方格標線,用途是用來警示並提醒駕駛放慢速度。北市交通局指出,目前這種新版標線在台北市也不多見,僅有「建國北路三段」、「新生北路二段」、「重慶北路四段」以及「忠孝東路五段」的2處路口,總共五處的斑馬線有畫上這種黃色方格的標線,不過交通局也特別提醒,既然畫上這種提醒駕駛放慢速度的新標線,表示該路段一定是行人流量特別大的路口,呼籲駕駛人如果看到這種標線,一定要特別記得放慢速度。別忘記現在駕駛如未停讓行人,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沒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處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因未禮讓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甚至還要被吊銷駕照。
桃園台15線驚見豬仔「降肉」!往屠宰場中摔落 嚇壞後車急閃避
桃園市大園區18日發生豬隻掉落事故,1名陶姓男子駕駛貨車載送豬隻過程中,疑未妥善固定,導致其中1隻大黑豬不慎摔落至車道上,造成後方往來車輛交通受阻,恰巧巡邏員警見狀,立馬上前指揮交通,同時循線通知駕駛陶男前來,經眾人協力才成功將牠搬運上車,所幸此次事故並未導致其他事故發生。據了解,竹圍派出所員警上午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台15線國際路二段與中央路口處,竟目擊1隻200台斤的大黑豬坐在內側車道上,導致路過車輛皆紛紛繞道閃避,再加上當時恰逢上班尖峰時段,整起場面相當驚險,員警隨即將巡邏車駛至該處掩護,並啟動警示燈示意後方車輛注意。警方表示,員警一邊在現場疏導車流,一邊調閱監視器循線聯繫車主陶男,陶男得知後趕緊返回現場,並供稱自己是是養豬場業主,當時正要運送豬隻至屠宰場,牠清點數目時發現少了1隻,隨即沿原路返回尋找,幸虧被員警及時發現才未造成其他意外,最終成功將大黑豬送上貨車,結束該起驚魂記。警方說明,駕駛行駛途中應將裝載物品嚴密覆蓋並捆紮牢固,若發生類似情形,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
少年無照駕駛撞死3人「日後還是能開車」 交通部坦言:12年後可考照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撞死無辜的3名路人,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交通部也挨批「無照罰太輕」,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例行道安統計情形,表示將會對罰則做法律檢討,但少年12年後仍可考取駕照。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僅4年不能考駕照,若無照致人死亡,則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換言之,曾姓少年在27歲就能考取駕照,車輛擁有者則僅需被吊銷駕照,並須和監護人一起去接受道安講習。而無照罰則過輕也再度引發討論,交通部表示,2023年6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最高可罰2萬4000千元,面對外界批評,交通則承諾將進一步分析並做法律檢討。
司機輾死東海女大生!巨業客運鞠躬道歉 5點聲明曝光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死亡車禍,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遭65歲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導致20歲林姓女大生身亡。家屬淚訴,林女原本只被輾斷手臂,並未死亡,但司機疑似沒發現壓到人,又踩下油門,人才被硬生生壓過去斷頭。對此,巨業客運今(27日)上午11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鞠躬致歉。巨業客運說明,9月22日晚間21時13分車輛於綠川東街停等紅燈後,綠燈起步左轉中山路,當下行駛速度約為15公里,施姓駕駛長未落實路口停讓(先停再開),未即時注意右側逝者及傷者已行走行人穿越線通過馬路,導致發生不幸。巨業客運提出4項改善方案,事發後已先立即請交通大隊來公司進行加強行車安全宣導,日後會更密集定期辦理,加深駕駛安全與法規觀念;加密道路稽核任務,加密各路口站點行車監測、隨機跟車抽檢,發現違規立即糾正處置;加強針對行車安全輔助系統操作訓練以及即時分析駕駛行為,客觀上具潛藏危險因素者並「重點監管」;針對行車安全違規者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或無改善成效者予以不適任處置。針對施姓駕駛部份,巨業客運提到,目前靜待司法相關調查,其98年進入公司,對於他13年前發生的事故,因公司管理主管有換新,確實未能掌握,並非刻意隱瞞,後續向施姓駕駛確認有此事,調閱當時法院事故判決書是行駛中前方機車突然自外側左轉切進內側車道,導致碰撞,為肇事主因,施姓駕駛因有超速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三成,獲緩刑易科罰金。因為當時並未吊銷駕照,其後也都有定期接受職業大客車回訓,表現也中規中矩,直到發生本次不幸事故。《聲明全文》感謝各位媒體,以及關心本次事件的社會大眾朋友,我是巨業交通董事長室的韓洪開,代表公司及全體同仁,向各位說明。一、對於上週日女大生的車禍事故,造成家屬的傷痛,以及社會大眾不安定、不信任感,巨業交通再次向受害者及家屬致上最深刻的歉意,也向市府及社會大眾致歉,因為這起事故讓大家對公車安全品質質疑,讓大家對於巨業失望了。二、再次說明事故發生經過,9月22日晚間21點13分車輛於綠川東街停等紅燈後,綠燈起步左轉中山路,當下行駛速度約為15公里,施姓駕駛長未落實路口停讓(先停再開),未即時注意右側逝者及傷者已行走行人穿越線通過馬路,導致發生不幸。三、這段期間我們重新檢討相關行車安全要求的不足與管理模式,同時召回所有駕駛長,針對造成本次不幸事故,進行深刻的檢討,並宣誓公司與所有同仁共同提升行車安全的決心。重新建立更嚴謹周密的管理措施,負起我們應盡的責任,以表達巨業與全體同仁深刻的歉意。改善方案:1. 事發後已先立即請交通大隊來公司進行加強行車安全宣導,日後會更密集定期辦理,加深駕駛安全與法規觀念。2. 加密道路稽核任務:加密各路口站點行車監測、隨機跟車抽檢,發現違規立即糾正處置。3. 加強針對行車安全輔助系統操作訓練以及即時分析駕駛行為,客觀上具潛藏危險因素者並 '重點監管'4. 針對行車安全違規者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或無改善成效者予以不適任處置。四、針對施姓駕駛部份,目前靜待司法相關調查,98年進入公司,對於他13年前發生的事故,因公司管理主管有換新,確實未能掌握,並非刻意隱瞞。公司得知後我們也向施姓駕駛確認有此事,調閱當時法院事故判決書是行駛中前方機車突然自外側左轉切進內側車道,導致碰撞,為肇事主因,施姓駕駛因有超速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三成,獲緩刑易科罰金。因為當時並未吊銷駕照,其後也都有定期接受職業大客車回訓,表現也中規中矩,直到發生本次不幸事故。五、對於本次事故的責任歸屬,巨業責無旁貸,絕不逃避,後續賠償事宜公司也成立了專責小組,將積極盡速處理,盡最大的努力。巨業交通
帝王行人!救護車鳴笛行人卻不讓道 網友怒批:道德教育有待加強
某網友24日早上6時51分,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上傳一段引發廣泛討論的影片,該影片拍攝於蘆洲中正與三民路口,當時正值紅燈時刻,許多行人在過馬路,遠處突然傳來救護車的鳴笛聲,隨後救護車緊急停靠在路口,令人驚訝的是,儘管救護車持續鳴笛,仍有不少行人堅持要穿越馬路,毫不理會緊急救援的需要,該網友感慨道:「行人最大?!救護車長鳴笛,行人還是堅持要過。」影片一經上傳,立刻引發網友的熱烈回應,許多人紛紛表達對行人不禮讓救護車的失望,留言區充滿了對此情況的不滿,1名網友表示:「台灣道路道德教育真的有待加強」,另1位則質疑道:「行人最大啊!這是白癡帝王條款!」更有網友直言:「就不要救護車上的是那些行人的親朋好友」,使得整個討論充滿了戲謔的語氣。不僅如此,還有網友提到:「我家小孩幼兒園就知道要禮讓鳴笛的救護車了」,指責成年人對於交通安全意識的缺乏,據了解,該救護車在事件發生時,正執行內科急病救護任務,幸運的是,經過醫護人員的及時救治,病患並沒有生命危險,這一結果不僅讓相關人士鬆一口氣,卻也讓網友們更加憤怒,認為行人不禮讓救護車的行為可能會延誤救援,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蘆洲警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若汽機車駕駛人在救護車執行勤務時不立即避讓,將處以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而對於慢車的駕駛人,根據第74條第1項第6款,則可處以300至1200元的罰款。警方呼籲所有行人及駕駛在遇到救護車時,務必立即避讓,優先讓救護車通行,以免延誤救護車將傷患送醫的寶貴時間。
彰化男4度酒駕「撞癱女騎士」 1行為和解仍被判「沒誠意」重罰
彰化縣一名徐姓男子過去曾有三次酒駕記錄,且駕照已被吊銷,但他仍不知悔改再度酒後開車,釀成重大事故,導致一名黃姓女騎士全身癱瘓。事後雙方也進行調解,決定徐男賠償女騎士270萬元,其中150萬元分五年償還,每月支付2萬5000元,然而法院認為,徐男每月營業額超過200萬元、淨利達20萬元,卻只願意分期支付,未展現積極彌補被害人之意,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5個月。判決書指出,47歲的徐男曾於2013至2018年間因酒駕被判處罰款及徒刑,並被吊銷駕照。而徐男在過去的案件中已經因酒駕被判緩起訴或確定判決,但他依然不知悔改,於2023年6月27日中午12時到下午3時左右,在朋友位於彰化縣某處的住家喝酒。他明知自己因過去酒駕已被吊銷駕照,且未重新考取駕照,因此根本無法合法駕車,但他仍執意酒後駕車,於當天下午5點左右駕駛租來的小客車,準備返回位於彰化縣的住處。隨後徐男在當天下午5點18分,行駛至彰化縣某鄉的一個十字路口,當時該路段設有交通號誌,且當時天氣晴朗、光線充足,路面乾燥且沒有障礙物,視線良好,應該可以輕易注意到周圍情況並保持安全距離。然而徐男卻因為酒後駕駛,導致注意力和判斷力下降,未能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也沒有及時觀察到車前狀況。黃姓騎士這時正騎著機車沿同一方向行駛,且往左偏離車道,而徐男未能及時避讓,直接撞上黃姓騎士的機車左側,導致她和機車倒地。黃宛玲因此遭受重傷,包括頭部外傷、腦部出血、骨折等,最終癱瘓,無法自理生活且失去工作能力。事故發生後,徐男明知自己撞傷了人,但沒有停下來協助處理事故或幫助傷者就醫,而是選擇肇事逃逸。不過他在警方尚未查出實際駕駛人之前,於當天晚上6點10分主動到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線西分駐所自首,並前往醫院找警員製作筆錄。警方隨後對他進行酒測,測得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38毫克。黃女因事故嚴重受傷,導致腦部蜘蛛膜下腔出血,並全身多處骨折,最終癱瘓,無法自理生活。檢方指控徐男有多次酒駕紀錄,但依然未記取教訓,要求對其從重量刑。審理期間,徐男承認犯行並願意賠償270萬元,其中150萬元分五年償還,每月支付2萬5000元。雖然黃女撤回告訴,法官認為徐男未展現誠意,因此綜合各項罪嫌,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5個月。
彰化國道驚魂!全聯結車失控撞護欄 貨物掉南向車道釀5車連環事故
國道3號彰化和美路段,6日清晨發生離奇連環車禍,1輛全聯結車在北向車道,與前方大貨車發生碰撞後失控,導致貨櫃上的貨物掉落到對向南向車道,進而引發3輛自小客車接連撞擊事故,所幸,這場波及5輛車的事故僅全聯結車駕駛1人輕傷,經送醫後無大礙,事故也在清晨6點左右順利排除。事故發生於清晨4點左右,地點位於國道3號187.9公里處,當時,全聯結車由24歲的柯姓男子駕駛,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前方由43歲李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碰撞,碰撞後,全聯結車失控撞上內側護欄,貨櫃中的貨物隨之掉落到對向的南向車道。掉落的貨物導致2輛自小客車避之不及發生碰撞,另1輛自小客車則因撞到掉落物而肇事,這場離奇的事故波及北向和南向車道,總共5輛車受影響,儘管事故現場一度封閉雙向車道,僅開放外側路肩供車輛通行,但因事發於離峰時段,並未造成嚴重車流回堵,事故現場在清晨6點左右順利清理完畢,交通恢復正常。國道第七警察大隊提醒用路人,駕駛時務必保持安全距離,避免疲勞駕駛。如有疲憊感,應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以免發生事故,如果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導致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的嚴重處罰,國道警方目前正進一步調查肇事原因,以釐清事故經過。
注意!高風險駕駛10月底起換發短期駕照 違者可罰3600與禁駛
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1、2、3或6年的短效期駕照,違者可罰1800至3600元,估有7.3萬人受影響。2013年7月1日起,除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外國人及年滿75歲高齡者須定期換照外,其餘免再換發駕照。但交通部強調,違規情節較嚴重駕駛人對道路安全存有較高風險,透過道安講習及在一定期間(6年)觀察其行為是否導正,有其必要性。公路局指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為被吊銷、吊扣駕照的汽車駕駛,自10月31日起,吊銷駕照者依規定重考合格後核發2年效期駕照、吊扣駕照未達1年換6年駕照、吊扣1年以上換3年駕照,並有6年觀察期,期間無再被吊扣或吊銷處分,才能換發駕照效期至75歲。若6年觀察期間再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觀察期將重新計算。公路局說明,高風險駕駛人須於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換發新照。換照前應先接受道安講習,並結清交通罰款,最後依違規程度換照。未依規定申請換發,駕照逾期不得駕車,持過期駕照駕車將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若駕照吊銷仍駕車者,則視為無照駕駛,罰款更重。
國一南下路段有車掉落「鐵釘陷阱」 14車主中招集體爆胎
29日中午,國道1號南向371.9K處發生行車事故,有車輛行經該路段時,不慎掉落帶有鐵釘的大型橡膠墊,導致其後一連14輛小客車「中招爆胎」,駕駛們緊急將車停在路肩,或是下交流道報案。警方獲報後,正在透過監視器尋找涉案駕駛,詳情仍有待釐清。國道警方表示,29日中午12點左右,有多位駕駛駕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71.9K處路段時,輾到帶有鐵釘的橡膠墊,導致車輛爆胎,嚇得駕駛們緊急將車輛停放在路肩,或是緊急下交流道報案。據了解,一共有14名受害者報案。由於人數眾多,警方不敢大意,目前正在調閱監視畫面,並透過ETC門架做資料比對,追查掉落橡膠墊的肇事車輛。警方呼籲,用路人使用車輛載運物品時,應嚴密覆蓋、綑紮牢固,避免載運物品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類似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若違規的話最高可開罰18000元以下罰鍰,如果因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會吊扣或吊銷駕照。
二師兄別跑!台中豬隻闖入省道上演「人豬大戰」 警方封路逮捕成功
台中市霧峰區的省道台74線29日,發生意外的「豬隻追捕戰」,1隻豬闖入車道,造成交通擁堵,引發過路車輛減速,現場民眾驚呼「有豬耶!」,霧峰警方接報後迅速出動,封鎖車道並展開圍捕,最終成功將豬隻捕獲並安全帶回派出所。事件發生在晚傍晚時分,當時正值下班高峰期,警方接獲報案稱台74線37.2公里處,有1隻豬在車道上徘徊,由於豬隻擋在車道上,車輛行駛緩慢,交通陷入困擾,霧峰分局四德派出所副所長王珏與警員吳政欣迅速趕往現場處理。到達現場後,警方首先將豬隻圍堵在路肩,並通知員林工務段派員協助處理,為防止豬隻在捕捉過程中跑回車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警方及工務段人員封鎖北上車道;最終,通過合力協作,警方成功將豬隻捕獲,並由拖吊業者協助將豬隻吊掛上車,送往派出所。不久後,豬的失主現身領回豬隻,失主表示豬原本是從南投運送到太平屠宰場,途中不知何故掉落車外,警方在此呼籲,車輛載運物品時應加強固定和覆蓋,避免物品掉落,以免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其他危害。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3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的罰鍰,若因疏忽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將依法吊扣或吊銷駕照。
國3大溪段砂石撒滿地!害12車碰撞釀4傷 肇事駕駛遭法辦
國道3號大溪路段25日晚間11時許發生交通事故,1名35歲林姓男子駕駛砂石車行經途中,因車輛故障導致砂石沿路狂掉,導致後方的12輛車行經時發生碰撞,造成4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現場狀況於26日凌晨2時許排除,後續林男依法被函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林男駕駛砂石車沿國道3號大溪路段行駛,行經南向56.2公里處時,車斗匝門因不明原因無法關閉,導致載送的砂石沿途散落路面,後方12台車輛行經該路段時輾壓砂石發生碰撞,造成其中4人受傷送醫,林男並未發現砂石掉落,也不知因此引發事故。警方表示,25日晚間11時39分獲報,國道3號南向56.2公里大溪路段發生車禍,到場後發現車道上散落砂石,共12輛車輾壓砂石後碰撞,員警先將4名傷患交由救護車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治療,幸虧無生命危險,現場狼藉慘況直到隔日凌晨2時許才全數清除完畢,恢復正常交通。警方說明,經酒測,駕駛皆無酒駕情事,後續林男因違反《公共危險罪》被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國道散落物阻礙交通容易造成事故發生,可處9000元到1萬8000元罰鍰,還須負擔處理作業費每30分鐘3000元,若致人傷亡還須吊扣或吊銷駕照,倘若遇到嚴重情形時將以《公共危險罪》進行偵辦。
20歲男酒駕又被抓…急Call阿嬤求救 嬤竟教「這奧步」害慘愛孫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交通違規案件,一名20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惠中路三段、向學路口時,遭到警方攔下盤查,員警一上前便聞到濃濃酒味,要求駕駛人實施酒測,下秒林男卻苦苦哀求員警「當作沒發生」,原來林男是酒駕累犯,他擔心若這次再被抓恐將吃牢飯。眼見警方執意公事公辦,林男情急之下打給阿嬤求救,怎料阿嬤竟教「這奧步」害慘愛孫。該起事件發生於12日清晨5時許,當時20歲的林男與女性友人在夜店結束狂歡後,因擔心車輛違停會被開單,於是打算將車移至停車格內,沒想到才剛開上路不久,就遭警方逮獲違規酒駕。林男被抓包後,不停懇求員警當作沒看到,就連一旁的女性友人也向員警撒嬌,甜喊「哥哥」幫忙求情,被員警拒絕後,林男當場要求打電話給阿嬤,沒想到阿嬤竟要林男「拒測」躲牢獄之災。乖乖聽從阿嬤建議的林男,最後也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移置保管車輛,並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運豬車國一北上擦撞路肩故障貨車 三隻小豬出逃交通一度受阻
32歲林男21日接近6時許開在運豬車行經國道一號北向楊梅段71公里處,卻疑似操作不慎擦撞到路肩因車輛故障慢速行駛的黃男,造成車上小豬受驚,更有3隻衝上國道,交通一度受阻,警消獲報後立即將小豬抓回車上,本起事件無人傷亡,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消獲報後到場協助處理,除了進行交通疏導,也怕在國道竄逃的小豬會對用路人造成危害,眾人合力將小豬帶回車上,雙方駕駛經酒測後數值為0,於上午8時50分全線恢復正常通車。國道警表示,相關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類似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違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開罰,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也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如致生往來危險,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究辦。
交通部強制「嚴重違規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 最快10/31上路
為加強對高風險汽車駕駛人的駕照管理,交通部修正草案,強制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並設定6年的觀察期,其中所有駕駛人在領取新駕照前,必須完成道安講習並繳清所有罰款,該規定將於10月31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草案,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駕駛執照。此外,駕駛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以確實達到矯正駕駛人違規的目的,交通部也於今年7月完成修正,預計宣導3個月後施行,也就是10月31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部說明,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年滿75歲駕駛人應每3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外,其餘免再每6年定期換照。但為加強較高風險駕駛人之駕駛執照管理,將按其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較短效期之駕駛執照,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之汽車駕駛人,其原領有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至受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止,原照不再發還,應依規定換照。汽車駕駛人應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若駕駛人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駕照逾期不得駕車,另於重行申請換發時起,該6年期間續行計算,即逾期換照期間不計入6年觀察期。交通部表示,如汽車駕駛人於定期換照期間再受吊銷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再依相關換照規定辦理,且6年期間另重新起算,但規定換發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逾原照者,仍依原效期換發。例如駕駛人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考領取得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如其於持照期間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吊扣期滿後仍應重新換發2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而非3年或6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此外,年滿75歲之高齡駕駛人,依現行規定係每3年定期換照,如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核發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於6年觀察期內仍應每2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另若汽車駕駛人依本規則其他規定僅得領有未逾定期換照規定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者(例如癲癇患者依規定只能領有效期2年之駕照且受吊扣駕照處分),依其原適用之規定,無須適用定期換照規定。交通部也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違規行為,以確保駕駛資格並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BTS成員SUGA捲入酒駕醜聞!撒謊連連引「退團」聲浪 樂評:公司絕不會讓他退圈
南韓超人氣團體防彈少年團(BTS)向來以正面形象著稱,然而BTS成員SUGA(閔玧其)近日卻陷入醜聞風暴,因為他不僅涉入酒駕事件,發布的道歉公告還多次被韓國警方打臉撒謊,更爆出其酒測值是韓國偶像酒駕事件中的歷史之冠,一連串的事件重創SUGA形象。不過南韓音樂協會委員經評論家鄭閔宰(Jung Min-jae)指出,即使SUGA如今在韓國已經是聲名盡喪,但考慮到BTS在海外的受歡迎程度,經紀公司也不可能輕易讓他道歉退圈,為此BTS全團在韓國國內必然要吞下SUGA醜聞帶來的負面影響。據韓媒《東亞日報》報導,SUGA於6日晚間11點10分(南韓時間)左右,騎乘著電動車在漢南洞知名高級住宅「Nine One Hannam」正門口摔倒,被巡迴中的3名員警發現,身上的酒味也被注意到,進行酒精檢測後是到達吊銷駕照標準的0.227%。對此,防彈少年團的經紀公司「BigHit Music」第一時間發出聲明解釋事情經過,表示「SUGA騎乘的是電動滑板車,只騎乘了500公尺左右,是在自家門口停車時自摔後被附近警方發現」。SUGA自己則在IG發文道歉,坦承喝酒後乘電動滑板車要回家,表示沒有意識到短程就便宜行事,也沒遵守酒後不能使用電動滑板車的法規,「此過程中雖然沒有任何人受傷或是造成公共設施的危害,但我責無旁貸,沒有辯解餘地,所以向所有人道歉」。然而,韓國警方透露,SUGA當日騎的並不是BigHit Music宣稱的「電動滑板車」,而是有座椅、時速超過30公里以上的「電動機車」,在法律上與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的電動滑板車不同,因此將處以與酒後駕駛汽車同樣嚴重的行政處罰,包含1到2年的有期徒刑以及最高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4萬元)的罰款。另外,根據警方公布的監視器畫面,SUGA酒駕的距離也絕非自己宣稱的500公尺,而是出發地與他摔車的位置直線距離約500公尺。而SUGA在騎行過程中,甚至不是騎在馬路上,而是騎上人行道,並且在人行道有行人的狀況下高速行駛,最終自摔。此外,還有媒體揭露,SUGA在案發後曾向警員宣稱當晚「只喝了一杯啤酒」,隨着酒精測試結果曝光,酒測值竟然高達0.227%,絕非「一杯啤酒」可能造成的後果。還有媒體透露,SUGA的酒測值,在歷屆因為酒駕醜聞退出演藝圈的韓國偶像中,排名歷史第一。即便將範圍擴大到整個韓國演藝圈,也僅次高達0.26%的演員趙炯基,與童星出身的金賽綸同樣以0.227%並列歷史第2名。整起事件一次又一次被打臉,也讓支持BTS的粉絲看不過去,譏諷BigHit Music的聲明足足有301個字(指韓文),結果只有關於酒駕部分的38個字是真的,其他全是謊言。更有粉絲憤而發起運動,要求SUGA退出BTS:「拜託退團吧」、「都這樣騎了還敢在聲明文中說謊?」、「你對粉絲不感到愧疚嗎?」、「如果還不退團,監視器畫面再出來打臉該怎麼辦?」粉絲會如此失望,是因為在飲酒文化盛行的南韓,過去曾發生多起酒後駕車造成的死亡事件,為此整體社會風氣對於「酒駕」十分嚴苛,視之為「有預謀的殺人犯罪行為」。過去曾經觸犯酒駕的演藝人員,基本都會選擇暫時中斷演藝事業退出公眾視線,甚至就此徹底結束演藝生命。SUGA的醜聞危機,不僅嚴重影響到了他自己的演藝事業,同時也為預定在2025年發生的BTS「全員回歸」蒙上陰影。不過,南韓音樂協會委員經評論家鄭閔宰(Jung Min-jae)指出,「BTS的經紀公司不太可能考慮讓SUGA退團。」鄭閔宰指出,與韓國國內風氣相比,海外國家對於酒駕看法的落差很大,在韓國名人酒駕被視為難以原諒的嚴重犯罪,然而考慮BTS的人氣,海外粉絲的數量遠遠超過韓國粉絲群體,也因此對於經紀公司來說,讓SUGA退出團體絕對是弊大於利。不過鄭閔宰同樣表示,只要BigHit Music繼續讓SUGA以BTS成員的身分繼續活動,那麼就「絕對不可能重新獲得失望的韓國粉絲的信任」。即便2025年BTS成員全體服完兵役回歸,只要SUGA還在團體中,BTS就要永遠面對韓國輿論帶來的負評。◎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