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門把
」高雄男遭女友前夫狠砍131刀求救「我快沒氣力了」 她誤認「在健身」錯失救援
高雄1名何姓男子去年5月因不滿前妻姚女交男友,上門拿刀砍殺新歡吳男131刀,還將他掛吊門把,任其失血致死。事後,姚女返家發現門被反鎖,聽見吳男虛弱求救「我快沒氣力了」,誤以為他在健身便離去,錯過搶救的黃金時間。法官一、二審均判何男無期徒刑,如今羈押期限將屆,裁定本月13日起再延押2個月,可抗告。判決書指出,何男跟前妻姚女因婚前外遇、房產分配、子女扶養等問題有爭執,自認被對方誘騙離婚。去年5月間何男擅自持姚女住處備用鑰匙,上門要找對方理論,不料開門撞見前妻新歡吳男只穿內褲在床上睡覺,當場認定吳男就是前妻外遇對象,衝到廚房拿水果刀行凶。兩人隨即爆發拉扯,由於吳男不熟悉大門內鎖,無法及時解鎖逃離,遭何男連砍131刀,吳男上半身及頸部多處受重傷失血,姚女當時出門接送小孩返家後發現房間反鎖,隔著門板聽見男友虛弱求救「我快沒氣力了」,但她誤以為對方在健身便直接離去。何男行兇後躲到鼓山車站,偽裝成工作人員,藏匿在車站電梯上方的狹小維修空間,最後在警方包圍之下落網,事後他供稱「斷片」,沒有殺人意圖,遭死者家屬痛批請求死刑。法官一審考量何男犯後坦承犯行,仍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二審也維持無期徒刑。由於何男3個月羈押期限將屆,經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何男一、二審被處刑期無期,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本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房客租金少繳4千 女房東火大把狗裝袋吊門把…狗被嚇死了
周姓女房東將房子出租給一名女房客,但對方第一個月的租金,就少給4千元,周女不甘拿不到租金,一個月後趁房客不在時,拿房客備用鑰匙進入屋內,先是將對方東西,未經同意直接搬出去,還用袋子裝對方的愛犬,直接綁口吊在屋外的門把上,狗狗因過度緊張,導致心臟病發死亡。台中地院最終審結,因周女與房客已和解,最後依《動物保護法》判拘役30日,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指出,已退休周姓女子是名房東,110年5月起,以每月9千元代價,將房子租給一名房客女房客。但周女只收到對方一開始給的5千元租金,但還有4千元未付,因此心生不滿。周女同年6月某日上午,用房客偷藏放窗戶的備用鑰匙進入屋內,氣憤將未繳交足額房租的房客物品,全部移到門外。另外,周女還將房客養在屋內的寵物狗,放到白色編織袋內,再用尼龍繩綁住開口,接著將牠吊掛在門把上後離開。女房客當天下午回來,發現自己的愛犬被綁在袋子哩,發現時已經明顯死亡,憤而報警提告。周女遭起訴後當庭坦認犯行,並與房客達成和解,侵入住宅與毀損罪部分,一併撤回。法官認為,周女因對告訴人心生不滿,竟將他的寵物狗放在白色編織袋內綁住開口、吊掛在門把,導致牠因緊張,導致心臟病發死亡,認為周女罔顧、輕蔑動物生命,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而獲取原諒,告訴人出具刑事撤回告訴狀,最後依《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處拘役3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得易科罰金、易服勞役,緩刑2年,並接受2場法治教育。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