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權
」 立法院 國民黨 考試院 韓國瑜 民進黨柯建銘控不甩折衷方案釀立院衝突 朱立倫反嗆綠「邊打邊談」沒誠意協商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22日表示,民進黨在近日立院三法修正案中,口口聲聲說要協商,卻阻止立法院長韓國瑜上台,根本是「邊談邊打」,毫無誠意。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反嗆,是朱立倫造成談判破局,雙方各執一詞。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期間朝野暴力衝突不斷,柯建銘直指,朝野協商曾有折衷方案,可惜朱立倫的方案是羞辱綠營導致談判破局,才釀成20日難看局面。柯建銘指出,協商時朝野折衷共識是《選罷法》修正案按程序走,《憲訴法》修正案等24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投票過後再談,《財劃法》則由行政院與地方溝通後,2025年中提出行政院版。柯建銘直言,韓國瑜曾對此轉告朱立倫,但朱立倫卻說無論如何《財劃法》本會期結束前一定要完成修法,且民進黨不能占領主席台,如此限縮根本是把綠營的手綁起來,「羞辱綠營看在野黨表演」。朱立倫22日出席「KMT接班人計畫民主浪花旗艦場」活動時強調,自己跟韓國瑜的態度都是希望議事能順利進行,反而柯建銘一副邊談邊打「一定要打到底」的姿態,進一步霸占主席台阻止韓國瑜上台,「請問這是哪一種協調」?朱立倫怒批。朱立倫強調,民進黨在《選罷法》修正案通過後就要提出釋憲,又不准國民黨團通過《憲訴法》修正案,至於《財劃法》修正案則是在第一會期,綠營就已承諾本會期初要提版本,現在又拖拖拉拉說要再等半年,最後財政部或政院的版本恐怕就是不修法,這種「中央集錢又集權」陋習不改,協商根本毫無誠意。
選罷法修法引發朝野激戰!立法院頻爆衝突爭什麼 3法修正重點一次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上會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綠委約在7點現身,國民黨堵住去路在走廊爆發推擠衝突,國民黨封鎖立院會議室,以1分鐘通過初審、3分鐘宣布散會。對此,民進黨團發布聲明,稱藍委惡意阻擋民進黨立委開會的行為是國會戒嚴,指控藍營沒收罷免權,將向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抗議。兩派近期到底在吵什麼?帶您來了解關於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修正法案。選罷法修法修什麼?吵什麼?11月20日排審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39人提出。許宇甄認為,現行罷免制度有「雙低」的缺失:成案條件低、通過門檻低,啟動罷免的程序太容易,造成政治動盪,針對現行選罷法第75條及第90條提出修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2月16日,第三度審查攸關調整罷免門檻的罷免法修正草案,國民黨團為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封鎖會議室、阻擋民進黨立委進入,並由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開會,火速宣布初審通過「罷免票須高於當選票」、「禁公布民調時間從十天減為三天」等提案,前後只花三分鐘便散會。國民黨團之所以力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是因為法案有一個月的「冷凍期」,本會期又將延至明(2025)年1月21日,礙於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將於明年1月18日前往美國參與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Donald Trump)的就職典禮,故12月16日是選罷法修正草案欲闖關二、三讀,必須送出委員會的關鍵日,如此才來得及在協商冷凍期一個月過後(即明年1月16日),於本會期延會期限內處理完畢。選罷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立場依藍營修法版本,第90條將增加罷免難度。修改重點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特別說明,此次修法並沒有提高「四分之一」的罷免門檻,而是希望基於票票等值,為避免出現「少數罷免多數」的情況,起碼比當初當選時的得票多出一票。民眾黨總召黃國昌表示,支持罷免連署加嚴的程序,但認為此時仍不適合更動罷免門檻。民進黨反對修法理由則是「門檻太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如果罷免票要大於當選票,等於是「史上前所未見、最高、最難的罷免門檻」,就是滅了罷免權。財劃法修法修什麼?財劃法上次修法己是1999年,當時因為配合修憲、精省而讓中央政府擁有更多預算,但至今已有25年未修正,且地方行政區劃分變動已大,財劃法卻還停留在「2院轄市、22縣市」。但在野黨版本眾多。立委們共提出22個財劃法草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藍版重點有「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土地增值稅回歸地方」、「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公式統一」、「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重分配」;白版重點為「直轄市及縣(市)稅課收入分成基礎劃一」、「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設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財劃法修法 藍綠看法11月6日送出財委會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是以國民黨團版本為主,而國民黨在立院黨團的人數優勢下,僅花了3分鐘就讓財劃法修法完成初審,引爆朝野衝突。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立場則是「財劃法一定要修」,最終版本不一定要依照國民黨的,可以再討論。民進黨則主張現行財劃法已照顧地方需求,並痛批藍白3分鐘暴力通過6612億的財劃法案,將中央可以支配的預算減成利157億,恐衝擊國防、社福、社宅等重要預算,摧毀國家財政。憲訴法修法修什麼?憲訴法主要是由藍委翁曉玲提案修法。重點是將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改為法定15人,提高憲法法庭的裁判的門檻,引爆朝野激辯。對比《憲法訴訟法》現行條文,翁曉玲提案修正,要將「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評議、判決門檻從1/2改為2/3,也就是說,要有10名大法官才能做成判決。憲訴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看法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主張9位大法官參與評議、8人同意即可作成判決,由於目前仍有8名大法官在任,只要正在審查的7位被提名人,有1人通過人事同意權,憲法法庭便可依現狀運作。不過黃珊珊強調,目前尚未定案。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憲法訴訟法》非常重要,因為不管《國會改革法》、《原住民組織條例》,對綠營而言萬物皆可釋鎮,若讓門檻太低,就是讓憲法法庭隨時閹割立院所有法案。民進黨主張反對修法。綠營吳思瑤認為,黃珊珊已經看到翁曉玲提出《憲訴法》修法版本引發民團、法界撻伐,才會釋放訊號,所以民進黨團必會爭取合作機會。
黃珊珊還可能投錯票?北市議員想起一件事這樣說
台北市議員詹為元今天指出,人難免有可能不小心投錯票,但立法委員投錯票不是小事,而且立委若不只一次投錯票,外界就難以接受,畢竟立委投票前,黨團都會先沙盤推演,再加上考試委員投票是記名投票,還會投錯票,就會讓選民起疑,是否有可能藉著「不小心投錯票」表達對特定人士的另類支持,例如投錯票的對象是昔日恩師、友人或同學、認識的長輩等等,而這些人也有請託,立委才藉著投錯票變相展現對這些投票對象的支持。詹為元說,回顧2018年台灣大學遴選校長,民進黨祭出「拔管」欲對付管中閔,吵得沸沸揚揚,時任內政部長葉俊榮冒著與層峰唱反調的風險,同意管中閔出任台大校長,黃珊珊就曾在臉書上PO文指「不愧是我大學的葉俊榮老師」。而黃珊珊今天投錯票的考試委員候選人柯麗鈴,就是葉俊榮的太太,也就是黃珊珊的師母。詹為元說,黃珊珊投錯票是不是與柯麗鈴曾是她的師母有關,他不知道,但就算真的與此有關,用「人情義理挺師母」還是有人會認為可以解釋的通,但不論如何,民眾黨團在今天的投票就是沒有團進團出,會不會因為民眾黨團有言在先,黃珊珊身為不分區立委無法投給特定對象,才投錯票?真正原因只能靠民眾黨團去調查,但這也是他認為身為立委卻投錯票,引用立委黃國昌所言「那你有什麼資格當立委」?他說,有媒體披露黃珊珊也曾替司法院長候選人、她的昔日大學同窗張文貞遊說,但此事的關鍵並非黃有無替人遊說,而是非綠支持者,看到媒體披露黃珊珊與張文貞關係,潛意識就會出現問號,擔心黃珊珊會不會在大法官投票又不小心投錯票?這才是問題核心,畢竟民眾黨內的對立似有日益嚴重跡象,藍營支持者更是原本就不太信任黃珊珊,尤其黃珊珊從政以來與許多不同政黨都曾經合作過,不少非綠選民對她的信任感仍不足,他建議黃珊珊投票時真的要格外小心,別再投錯。立法院近日進行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審查,有媒體報導,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接觸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希望遊說國民黨支持其大學同學、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黃珊珊受訪時則喊冤指顯然是造謠。因為提名大法官的是民進黨,民眾黨8席立委去遊說50幾席國民黨立委,這有可能嗎?她還說,民眾黨有自己的主體性,提出的法案都會有自己的版本,對於大法官也會有自己的立場,不需要見縫插針。
烽火連兩週!藍盼週五三讀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 下週處理大法官
立法院今天召開程序委員會,針對20日、24日院會議程討論,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將原訂議程的所有報告事項都暫緩列案,並將民進黨強烈反對的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改列」討論事項前四案。程序委員會並敲定24日上午院會將處理7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進行記名投票。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指出,選罷法修正案、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本週五非過不可。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時則回嗆,黨團將堅持所有議事程序不能閹割,外界認為,朝野對於這三案的歧見仍多,當日院會恐怕會再度上演全武行。今日立院程委會主席是民進黨立委沈發惠,儘管民眾黨立委對於國民黨團的變更議程動議仍有意見,但在表決後,國民黨團的提案仍獲得通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說,憲訴法、財劃法都還沒有朝野協商,茲事體大,國民黨若堅持週五院會強渡關山,就代表協商都只是過水,民進黨黨團會堅持所有議事程序不能僭越、閹割,相信民意會做最終的裁判。
黃珊珊蓋錯票尷尬了! 民眾黨處罰出爐
立法院會今(17日)進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民眾黨立院黨團決議除被提名人柯麗玲、伊萬.納威外,均投同意。但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不慎多蓋了一次「同意」在柯麗玲的欄位,導致該張選票成廢票,黃也為此致歉;民眾黨團稍早表示,決議予以罰款新台幣五萬元,並自12月21日起暫停出席黨團會議2個月。民眾黨團稍早表示,針對今日黨團成員黃珊珊行使考試委員同意權時所引發的廢票爭議,黨團召開會議討論,會中經黃珊珊說明現場情況,全體成員均信任此次誤投之爭議,實屬無心之過,且不影響最終之結果。民眾黨團說,為貫徹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之紀律,並回應外界之疑慮,在黃珊珊結束說明離場後,其餘7位黨團成員依《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一致決議予以罰款新台幣五萬元,並自12月21日起暫停出席黨團會議2個月。
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同意權 黃珊珊蓋錯票道歉
立法院今(17日)對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吳春城及立委黃珊珊、張啓楷上午說明黨團投票意向,決定對被提名人柯麗鈴、伊萬・納威投下不同意票,但黃珊珊不小心重複對柯麗玲蓋下不同意與同意,她雖立即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反映但仍無法更改,只能把蓋錯的選票投入票匭,並對此表達歉意。黃國昌表示,黨團肯定民進黨政府針對考試委員提名,在徵詢、推薦、提名的過程,有廣泛徵詢社會意見,提名具跨黨派色彩人選;在經過充分討論、意見交換後,將對兩位被提名人投下不同意票。第一位是柯麗鈴委員,黨團認為柯委員在詢答過程中,對考試院業務表現陌生及不熟悉,酬庸色彩過於濃厚;第二位則是伊萬・納威Iwan Nawi委員,他在過往擔任考委期間,任內並未充分履行職責,因此民眾黨團將對兩位投下不同意票黃珊珊說,針對柯被提名人部分,黨團討論後認為,依據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未來法律專業人才考訓一元化的政策會是重中之重,但柯被提名人雖然學養經歷足夠,但其對於考試委員之使命認知,以及對於任職後的考試業務仍無完整擘劃,恐難當大任。黃珊珊表示,她必須致歉,進場投票蓋章時,因為先針對柯麗鈴、伊萬.納威蓋下不同意,但蓋其他同意票時,不小心又蓋到柯那一欄。現場她即向院長反映,請求補救,但依規定無法抽換選票,因此仍依規投入票匭。立法院今日對考試院的人事案投票結果,考試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許舒翔均同意票過半,順利通過立院審查;7位考試委員中,除被提名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柯麗鈴在藍白合力封殺下落馬,其餘國際水利環境學院副執行長鄧家基、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專任教授黃東益、台灣海洋大學及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邱文彥、前銓敘部常務次長呂秋慧、前考試委員王秀紅、現任考委伊萬.納威等6人均同意票過半。
考委人事案投錯票! 黃珊珊急道歉求補票無效
立法院今日針對考試院人事案的記名同意權投票,民眾黨團事先召開記者會說明投票立場,黨團將對柯麗鈴與伊萬.納威兩位被提名人投下不同意票。然而投票過程中,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卻投錯票,把柯麗鈴欄位的「同意」及「不同意」均蓋下去。事後,黃珊珊為此道歉,總召黃國昌被媒體問到此事,面色凝重,不發一語離去。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酬庸色彩過於濃厚,考試委員被提名人伊萬.納威過去並未充分履行試委職責,民眾黨團做出一致決議,不同意她們出任考試委員,其餘人選則都會投下同意票。但投票時,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卻投錯票,不僅在柯麗玲部分投不同意,再去投其他同意時,又誤蓋了柯麗鈴的欄位,因此成了廢票。對於蓋錯票,黃珊珊說明,針對柯麗鈴被提名人部分,黨團討論後認為,依據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未來法律專業人才考訓一元化的政策會是重中之重,但柯被提名人雖然學養經歷足夠,其對於考試委員之使命認知,以及對於任職後的考試業務仍無完整擘劃,恐難當大任。黃珊珊道歉表示,剛剛進場投票蓋章,因為先針對柯麗鈴、伊萬.納威蓋下不同意,但蓋其他同意票時,不小心又蓋到柯那一欄。現場她即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反映,請求補救,但依規定無法抽換選票,因此仍依規投入票匭。
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 郭昱晴:憲法法庭96%是人民聲請案
立法委員郭昱晴今(12日)於立院進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審查時,向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提出質詢表示,憲法法庭與大法官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人民、確保人民不受違憲行為侵害,據司法院統計顯示,受理案件中96.69%都是人民聲請案,「保護人民權利」就是憲法法庭的核心功能。郭昱晴表示,憲法法庭作為憲法保障機制的核心,其運作依據《憲法訴訟法》第1條審理六個類型的案件,而今年10月內政部聲請宣告「中華統一促進黨政黨解散案件,就是其中第四樣「政黨違憲解散案件」首例。此外,民國99至113年間,更有多起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等案例。對此,劉靜怡表示,統促黨案件未來可能進入憲法法庭,基於司法倫理要求,大法官不能提早過度揭露心證的原則,不針對個案回答。然而,政黨違憲解散案件須符合特定要件,實務操作上也並非一定會受理,案件亦要有憲法重要性、貫徹基本權利所必要。憲法法院是特殊救濟程序,也是對一個國家維護民主憲政制度最重要的地方。郭昱晴說,憲法法庭與大法官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人民、確保人民不受違憲行為侵害,司法院112年統計也顯示,受理案件中96.69%都是人民聲請案,她以113年憲判字為例,第6號「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身高限制案」與第7號「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案」,都成為人民自力救濟的最後防線,在人民聲請案比例極高的情況下,大法官如何看待有陷司法資源與時間的運用,就極為重要。劉靜怡對此回答,《憲法訴訟法》修正後,人民權利救濟的案子增加很多,但到目前為止憲法法庭資源都是不足的,這部分就需要司法院與立法院在預算上合作努力;要成為現代民主憲政國家,憲法法院受人民尊重是重要的,因此效率也很重要,過去很查一段時間因為大法官人數與制度的關係,造成很多「死案」,導致人民不信任司法能力,要改變這一點,有賴大家一起努力。郭昱晴表示,在野黨欲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將憲法裁判計算大法官人數的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裁判作成門檻提高至法定總額的2/3,實有影響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疑義。劉靜怡回答,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做為未來司法者,尊重院政治部門協調而不便置喙;而就學理上而言,若要進行以上所述的修法,應該要有好的配套,確保實質運作可能性。郭昱晴也針對「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期僅有30年」的規範提出疑問,他提到,近期出現不少兒少性侵害案件,更有案例是受害時年僅7歲,現年32歲欲提告時,卻因當年《刑法》追訴期限只有20年而無法提告的狀況。根據統計,性侵被害人超過一半是18歲以下,且其中高達八成都是熟人加害所為,其中權力不對等、被害人恐懼等因素,都造成相關追訴期規定無法保障受害者權益的狀況。劉靜怡則回應,目前《刑法》追訴期限問題,爭點在於並未考量特殊情況如被害者年幼、與加害者間有緊張或權勢關係等,她個人在學術立場是認為有追溯空間,今年有立委提案,法務部也有回應,未來應如何處置,還須進一步行民主審議協調。
王碧芳認同死刑 陳冠廷肯定:勇於表達自身理念
立委陳冠廷昨(11日)進行大法官同意權審查時,針對死刑議題詢問了被提名人王碧芳,並特別向表明希望能避免模糊性的回應,因為這樣的對答過程,是要讓全國民眾了解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專業見解,而王碧芳也坦率地回答這個敏感議題,承認釋憲結果確實將死刑「相當地限縮」,認為在現行缺乏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等替代方案下,對情節重大的犯罪,死刑仍是實現罪責相當原則的必要手段。陳冠廷表示,今年9月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做出「有條件合憲」的裁判,作為支持死刑的立委,他指出,這項裁判設下了諸多嚴格門檻,包括必須是最嚴重的犯罪情節才能適用死刑、需合議庭一致決等,這樣實質上已經大幅限縮了死刑的適用範圍。陳冠廷直接詢問王碧芳,如果當時已是大法官,是否會做出相同的裁判。「令他印象深刻的是,王碧芳法官非常坦率地回應了這個敏感議題,承認現行的釋憲結果確實將死刑的適用『相當地限縮』。」陳冠廷說,王碧芳明確表示,如果要廢除死刑,應該要像德國或法國那樣,透過修憲程序將其列為憲法保留事項,而不是用釋憲方式來限縮。陳冠廷說,更難得的是,王碧芳分享了29年前擔任刑事法官時審理一起殺人案件的經驗。她描述著看到年輕女孩的生前照片與遭到殘忍對待的遺體照片形成的強烈對比,以及被害人單親母親在庭上陳述時的哀戚面容,這些回憶至今仍深深印在她的腦海中,也形塑了她對死刑議題的立場。王碧芳進一步解釋,在現行制度下缺乏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等替代方案的情況下,對於情節重大的犯罪,死刑仍是實現罪責相當原則的必要手段。對此,陳冠廷表達認同,因為對於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犯罪者,持續耗費納稅人的金錢加以收容確實難以認可。陳冠廷說,作為立法委員,他很肯定王被提名人願意坦率表達立場。在法界,支持死刑的立場可能較為敏感,但她仍然清楚闡述了自身見解,讓被審查人能勇於表達自身理念,這正是同意權審查的意義所在。
鐵鎚爆頭性侵高雄女師!兇手「逆轉逃死」 被害者夫心碎:只有我的痛苦無期!
高雄左營一名曾經獲得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事後,兇手劉志明因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但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2024年10月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退休教授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將劉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他而言「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因此法官的判決其實「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劉志明10年前強盜性侵殺害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5度被判死後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上表示,公聽會的第2天,就是太太遇害的10周年。10年前的那天,他的妻子到高雄哈囉市場買菜,沒想到卻遲遲未回家,最後他才在車內看到妻子慘不忍睹的遺體。張介能哽咽地說,10年來案件從一審到二審,最後憲法法院第八號釋憲,近日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最高院改判無期徒刑。他憤怒表示,「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從更一審開始,劉志明身邊就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而他卻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另外,他的妻子被性侵、強盜及殺害,明明車內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劉志明用鐵鎚敲擊妻子頭部的聲音,也錄下錢包拉鍊被打開、零錢散落的聲音,但法官卻不斷要求他們提出2000元被搶走的證據,感嘆民眾有時都不確定買的東西多少錢,法官竟會要求受害者家屬記住被搶多少,上述兩點讓張介能覺得非常不平等。張介能表示,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出爐2個禮拜後,最高院法官判決逆轉,將劉志明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且認為劉的犯行「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他質問大法官,「什麼叫最嚴重之罪,請問大法官能解釋嗎?」最後,張介能提醒大法官,「觀期所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期望台灣司法不要崩潰,大法官的人格專業就是萬民所依賴的。」
勞動部霸凌事件補破網 張啓楷籲《公務人員保障法》加罰則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昨(26日)對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進行同意權詢答時,當場唸出民眾獻花送到勞動部,聲援和悼念被上司霸凌輕生的吳姓公務員卡片內容,要求修改、補強反霸凌法令,包括修改《公務人員保障法》加入罰則,修訂《公務人員陞遷法》讓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許舒翔承諾,未來若獲國會通過上任,將協助院長儘快完成修法。立法院院會26日起針對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副院長及7位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同意案進行詢答,張啓楷表示,勞動部讓吳姓公務員受此對待,已經違反多項《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的規定,但因為相闗規定「很空」、沒有罰則、漏洞百出,務必修法把反霸凌的安全網補起來、建構起來。許舒翔答詢指出,他相信吳姓公務員精神上和生理上應該都承受很大壓力,過去自己在考選部長任內為國舉才,讓政府有更多優秀的年經人才進來,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不幸事件。張啓楷表示,台灣民眾黨已經提出《公務人員保障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公務人員違反前條所定辦法,對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之建議者,予不利益對待或不合理處置。二、公務人員違反前條所定辦法,未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 另,有前項第二款情形,致發生死亡災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致發生重傷災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張啓楷也提醒,即便《公務人員保障法》有罰則,但沒有《吹哨者保護法》的配套,仍有所缺憾,出了事都噤若寒蟬。也因此,民眾黨團將全力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在本會期完成立法。張啓楷並引述新加坡《聯合早報》的報導,文中以「新聞人間:酷吏謝宜容」為題,批評台灣政府部門的官僚霸凌文化和包庇行徑,讓「勞工天堂」的形象蒙羞,甚至形容這是人權倡議者的諷刺。張啓楷說,《公務人員陞遷法》第七條,公務人員只要當到主管級,他們的領導能力未經評比,但這次霸凌的就是長官。所以應修改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三項,以後主管應經過評比。許舒翔答稱, 未來會研礙處理。張啓楷指出,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在立法院曾說,她來勞動部是她首次至行政部門,對龐大的官僚體系陌生,始終抱持戒慎恐懼,也希望與文官發展合作及友善關係,卻忽略文官體系有難以掌控的陋習或惡習,「來自於不曾想像過的邪惡」。許舒翔則表示,考選部的同仁都很配合與合作,都很奉公守法。時代正在改變,主管不應該用指揮和命令的方式帶領團隊,應該用溝通說服的方式。如果同仁尋求協助,也不應只是退件,而是想辦法一起解決,公務員絕大多數也都是奉公守法。
考試院被提名人拜會民眾黨團 林國成提醒:別只有「綠友友」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今(19日)率考試院正副院長周弘憲、許舒翔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拜會台灣民眾黨團,該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這次考試院人事同意權審查,是由民眾黨率先提案,通過所有法定流程、經過政黨協商才能實質審查,民眾黨團身為國會一份子,會善盡憲法職責;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則表示,民眾黨對事不對人,但提醒總統府不要只照「綠友友」精神行事。潘孟安上午與周弘憲、許舒翔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國際水利環境學院副執行長鄧家基、政大公共行政學系專任教授黃東益、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及代理司法官學院院長柯麗鈴、台灣海洋大學及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邱文彥、前銓敘部常務次長呂秋慧、考試委員王秀紅與伊萬.納威等人拜會民眾黨立院黨團。潘孟安表示,今日很高興陪同考試院被提名人拜會民眾黨團,總統府今年5月底把咨文送到立院,6月7日大院通過朝野協商責付審查,盼獲得民眾黨團全力支持。黃國昌強調,這次有關考試院正副院長與考試委員同意權審查,是由民眾黨率先提案;而在拜會結束後,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特別向其當面對於人事權審查排入議程,表達對台灣民眾黨的感謝之意。立委張啓楷發言表示,相較於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案,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的人選不錯,但他也提醒所有被提名人,尚未交回民眾黨團出的問卷。潘孟安回應表示,之前是在等憲法法庭對人事同意權審查的判決結果,現因為議程已經排出來,盡可能在審查前會送給各委員。林國成提醒,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開始實質審查流程,是由民眾黨提案後,民進黨問說能不能共提,可見民眾黨對事不對人,他也提醒潘孟安,溝通很重要,執政黨不要一味的「割稻仔尾」,民眾黨團認為國家考試不能耽擱,因此提案啟 動審查,但也提醒總統府,不要只照「綠友友」精神行事,務必遵守行政中立。
NCC只剩3人恐無法執行業務 卓榮泰:最近緊鑼密鼓提新人選
立法院上周五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藍、白聯手讓NCC代理主委翁柏宗無法繼續延任和代理主委職務,NCC委員將僅剩3人無法執行業務。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9)日表示,因應新情況,會重新審慎評估委員是否能繼續當被提名人,最近將緊鑼密鼓提出新人選讓國會通過,最大目的就是讓NCC順利正常合法運作,這才是對國人對權益的保障。立院上週刪除NCC萬年延任條款,加上遲遲不審人事同意權,只剩三名委員的NCC恐怕將停擺。對此,卓榮泰今日受訪時表示,明天就是賴清德總統與內閣上任滿6個月,這半年來感謝國人對總統跟新的團隊有很多指教、包容與更多的支持,希望今年剩下的40天,立法院能很順利審查完中央政府總預算,同時通過福國利民的法案、減少政治紛爭,讓我們在由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支撐底下,在總統的治國理念與內閣團隊,重新在新的年度能夠全力奮發、順利推動國家大政,對於能到立院報告明年度追加預算很感謝,感到非常欣慰。卓榮泰說,立法院裡也有若干的人事同意權已經排定了要審議的議程,行政院感到非常欣慰,而NCC經過幾番波折與修法後,必須因應新情況,會重新審慎評估委員是否能繼續當被提名人,有需要將儘快邀情社會專業賢達加入行列,一起努力,最近將緊鑼密鼓提出新人選讓國會通過,最大目的就是讓NCC順利正常合法運作,這才是對國人對權益的保障。
何志勇預言川普將為人事案激烈鬥法國會 可供台灣反思
川普再度當選美國總統,一舉一動受到全球矚目,都是新聞。例如,川普未正式就職,迄今公布的內閣職位人選名單,就連同黨黨內都反彈,外媒也預測,川普人事案能否讓國會點頭,將是他就任美國總統後的首要挑戰,美國國會屆時與川普的激烈對峙,恐不亞於立法院。何志勇指出,不少國人未來可能會用「看笑話」心態,看待川普2.0的人事任命,但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川普與國會鬥法,其實仍有可供台灣借鏡省思之處。首先,無論川普,還是國會,都仍在憲法授權框架上為己方找「出路」。此外,美國國會有實質「聽證權」、對內閣人事有「同意權」,對不適任官員施壓,美國大法官也有判例,不准美國總統逃避國會、為所欲為。反觀立法院曾一度試圖修法爭取類似權力,卻被憲法法庭打臉,迄今仍原地踏步。專長為「美國政治研究」的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今天在臉書指出,從川普迄今任命要職人選來看,其用人哲學,只有兩項原則,就是「忠誠」與「報復」。其中最受爭議的,恐怕是才剛連任(眾議員)成功卻已辭職,準備接受川普任命為司法部長的佛羅里達前眾議員馬特蓋茲(Matt Gaetz)。美國司法部長(United States Attorney General),即聯邦檢察長,因職位設立早於美國司法部,是美國總統內閣中唯一頭銜不稱作Secretary 的閣員。司法部長的主要的工作,除了提供總統法律諮詢意見,也代表聯邦政府行政部門在聯邦最高法院打官司。而力挺川普的蓋茲,是公認的極右保守派,其爭議包括在2023年扮演罷黜同黨眾議員議長麥卡錫(Kevin McCarthy)的關鍵角色,另也涉及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吸毒,以及將選舉經費用於私人等指控。蓋茲甚至曾公開宣示,他要廢除聯邦調查局(FBI)。何志勇解釋,「川普1.0」時曾苦於被FBI調查在2016年競選時的「通俄門」疑案,引發川普不滿,當時蓋茲也是被FBI調查的對象之一。因此當川普再度當選總統後,主張其內閣人事應「跳過」FBI 按程序對被提名人進行的身家調查,就引發議論。何志勇指出,2022年麥卡錫因遲遲無法獲得眾議員過半的支持(當選議長),最後選擇妥協,答應蓋茲「逼宮」同意修改內規,未來只要435位眾議員中,有1位提案要罷免議長,國會就要進行表決,這件事當時被外媒形容成「魔鬼交易」。麥卡錫之後雖如願當選議長,沒想到隔年卻被罷免,意外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眾議員議長,似印證「魔鬼交易」所言不虛。由於近年來,共和、民主兩黨在眾議院席次都接近五五波,外界現在擔心當初接替麥卡錫的現任議長強森(Mike Johnson),是否在川普再度上任後,也會被依樣畫葫蘆被「做掉」。對此,已被罷免的麥卡錫雖已離開政壇,但麥卡錫仍斷言「蓋茲提名絕不會過!」,也被外媒解讀,麥卡錫對昔日遭蓋茲「逼宮」恐仍耿耿於懷。何志勇說,除了蓋茲人事案有爭議外,川普點名出任國防部長的福斯新聞主持人赫格塞斯(Pete Hegseth),也被爆涉性侵引發爭議。因包括美國內閣閣員在內,總計約1,200位聯邦重要職位人事,都需要美國參議院審核同意,川普很有可能會使用美國憲法規定的「國會休會任命」(recess appointment),當成權宜之計。所謂「國會休會任命」是指川普先要求挺川參議員提案「讓參院先休會10日」,讓川普趁這10天,任命內閣等重要人事,避開參院人事聽證會及表決。川普另有一法可與國會鬥法,就是讓眾議員表決通過眾院休會,讓參、眾兩院開會時間明顯不一致,川普即可以強制使用美國憲法中賦予總統至今從未使用的過權力「強迫讓兩院同時休會」,川普人事案就可能暫時不必國會審查。其實,美國國會特有的「休會任命」,小布希任內曾做過171次,柯林頓139,歐巴馬使用過32次,川普並非第一位使用的美國總統,但是「休會任命」只是臨時繞過參院,期限頂多一年,川普內閣一年後,仍要面對參院人事同意程序。前總統歐巴馬甚至曾被聯邦最高法院宣判,不得利用參議院低於10天的休會來進行「休會任命」,凸顯美國大法官不准總統為所欲為,因此才會被推崇是「憲法守護神」。
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 藍綠要NCC代主委翁柏宗即刻下台
立院院會今天處理在野黨提出的「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第16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改為「自公布日施行」,並要求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即日起立即完全卸任。在野黨再度發揮團結戰力,順利通過該案三讀。立院院會今天處理NCC組織法修正案,朝野黨團都發出甲級動員令,但院會內肅殺氣氛似不若以往,綠委僅舉牌、未大動作杯葛議事進行,表決過程尚稱平和。外傳部份綠營立委私下其實也認同待審的NCC委員候選人包括翁柏宗在內,都是蔡政府時期所提名,且代主委爭議不斷,若修正案闖關,翁柏宗將下台,或可有利立院即將開審的NCC委員審查。即使未來在野黨仍退回NCC人事案,新委員提名也可「完全」由賴總統主導。不過,綠委賴瑞隆等仍表示,翁柏宗若無法繼續擔任代主委,恐不利NCC業務推動,呼籲在野黨收回成命。對於NCC組織法修正三讀條文,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說明,當初立院之所以會授權政院以命令訂定施行日期,是鑑於NCC仍算是比較新的機關,沒想到政院卻鑽法律漏洞,乾脆就不宣布修正日期,讓理應應已卸任的翁柏宗繼續代理NCC主委。既然如此,國民黨基於法制完備,在野黨當然要修法,明訂施行日期。至於民進黨立委再度警告,NCC修正案若三讀,NCC恐怕沒有辦法審查新手機,葉元之也說,翁柏宗當初也曾這樣警告過,但是後來證實根本沒影響,包括新手機上市等等業務,只要NCC更改內部作業規章就不會遭遇問題,NCC拿這些理由恐嚇民眾與立委,根本沒必要。他同時指出,NCC處理中天關台的爭議不斷,中天日昨又再度第21次被法院判決勝訴,印證NCC當初強硬關台中天,外界質疑就是先射箭再畫靶之說,NCC想要關掉中天,才找各種理由處罰中天,再以被罰次數太多次,關掉中天電視台,這是民進黨政府關掉新聞台,侵害新聞自由的最壞示範,法院判決也凸顯當時NCC關中天的許多理由確實非常離譜,不合理。他認為NCC再度被法院判敗訴,是又一次還給中天公道,立院未來開審NCC人事當然也有必要更嚴謹。民眾黨黨團今天也召開記者會,強調NCC組織法早在7月16日立法院已完成三讀,立法院沒人會想到政院竟然藉故拖延、不施行立院三讀法律案,還走小路鑽後門、破壞民主憲政體制,民眾黨團早就針對翁柏宗表達抗議,行政院卻毫無任何反省改進。白委麥玉珍批評,NCC過去一整年,針對被民眾檢舉不實不公的新聞內容共545件,卻連一件都沒有罰,對照中天當年處境有如天壤之別,痛批獨立機關失能。白委林國成強調,主委任期明確化,NCC就不會有萬年委員,這才是民主象徵。黨團總召黃國昌更痛批,民進黨團別繼續玩兩面手法,一方面推人事同意權都還沒行使,民進黨在交通委員會明明有召委,民進黨召委到目前為止連一次都沒安排過NCC人事權審查議程,難道綠營委員在睡覺,只想繼續打假球,讓翁柏宗繼續當違法代理主委掌控NCC?
批法務部修法不符CEDAW 民團:墮胎罪早該廢了
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灣女人連線5日聯合主辦「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立委范雲出席指出,法務部本次雖以CEDAW(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為由修法,卻沒有廢除墮胎罪,還反倒提高罰金,讓人完全無法接受,短短四天,就已引發近4千位個人,80位學者、近50個團體連署反對。范雲與立委郭昱晴、吳沛憶、黃捷、張雅琳、林淑芬、陳培瑜、王正旭與洪申翰等人5日出席「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范雲表示,CEDAW指出,締約國應該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包含健康、生育、婚姻、家庭。法務部援引的CEDAW第24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c)更規定,締約國應該「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法務部要修法,就請真正符合CEDAW的精神。」范雲表示,非常遺憾,法務部連CEDAW的條文都看不懂,既然要修法,就應廢除終止懷孕的所有刑罰,包含優生保健法應正名為「生育保健法」,刪除配偶同意權;刑法「墮胎罪」,也應該直接廢除。范雲也在記者會上拿出準備好刑法和優生保健法的修正草案,提案廢除墮胎罪與修正配偶同意權。范雲說,在沒有男性,單靠女人的狀況下不可能懷孕,決定終止懷孕的那一刻,每一位女性無論在情感或身體健康上都負擔非常大的壓力。范雲強調,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即便法務部宣稱被處罰的案例很少,這個法條的存在,就是在恫嚇所有必須走到這步的女性。
司法院長1日起懸缺 總統指定謝銘洋代理
賴清德總統提名的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因立法院迄未審查,致司法院院長、副院長於1日起懸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1日表示,司法院日前依法呈請總統指定代理院長人選,總統已核示請大法官謝銘洋代理司法院院長職務。郭雅慧說明,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院長綜理院務及監督所屬機關。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同時出缺時,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7條第5項規定,由總統就大法官中指定一人代理院長,代理期間至繼任院長、副院長經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之日為止。郭雅慧表示,大法官謝銘洋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專精智慧財產權法與科技法律領域,曾任台大法律學院院長、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期關注民主人權及司法改革議題,具高教行政經驗,學術成就亦備受肯定。郭雅慧強調,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為國家重要憲法職務,總統於8月30日提名張文貞等7位被提名人,均富深厚法學素養及進步民主人權理念,籲請立法院儘速完成同意權審查,讓被提名人早日就任,司法院得以正常運行,發揮功能。
遭批根據政治利益發言 黃國昌:8年來大法官表現讓人失望透頂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昨發文稱,黃國昌曾對目前這批大法官投下同意任命票,現在卻批「綠色大法官」,是雙標、昨是今非。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30)日說,八年來大法官的表現讓人失望透頂,憲法法庭現在愛怎麼幹就怎麼幹,能不批判嗎?王定宇昨天在臉書發文指出,黃國昌2016年10月20日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投下同意任命票;而2024年10月25日,這些黃國昌同意任命的大法官,裁判藍白國會擴權法案「大部分違憲」;2024年10月28日,黃國昌亂修法被憲法法庭宣判違憲,就亂罵這些大法官是「綠色大法官」。王定宇質疑,難道黃國昌是綠色的嗎?其實這證明兩件事,一是大法官非常公正,秉持法學專業,不會看人情裁判;二是黃國昌很雙標、昨是今非,完全根據當下的政治利益來發言,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黃國昌今日受訪時說,王定宇的邏輯非常奇怪,2016年時自己同樣支持蔡英文參選總統,但八年後對她執政八年來跳票的承諾跟法案一堆,也提出非常強烈的批判。黃國昌指出,這些在2016年上去的大法官,一再的自我背棄,從一開始在搞國民法官法的時候,從陪審、參審就在司改國是會議搞黑箱,這件事情他也早在2017年就公開批判過。把憲法法庭自己成為造神者、造法者,這樣的憲法法庭能不批判嗎?黃國昌表示,民進黨的立委自我角色認知錯亂,國會的聽證調查權閹割到跟世界上其他的民主法治先進國家相比慘不忍睹,竟然還出來護航、洋洋自得,真的是不知道讓人該說什麼。
大法官「中立」聲量佔7成 在野質疑掀負面聲浪
針對國會改革修法爭議,憲法法庭上週做出判決,指「總統國情報告」、「行政首長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部分規定違憲,雖認定立法程序合憲,但在野黨強烈抨擊該裁決。國民黨立委更主張立院沒有遵守憲法法庭判決、釋憲案的義務,「不會屈服配合『綠色大法官』的要求修法」,但綠營反嗆,立委職權來自憲法,不打算遵守憲法的立委,憑什麼繼續擁有立委的權力?應立即辭職。隨著釋憲案結果出爐,國會改革議題再次成為焦點。根據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的QuickseeK快析輿情資料庫調查,今年5月立法院審查國會職權修法時青鳥在立院外集結抗議、場內朝野立委多次肢體衝突,長達近兩週平均聲量達到每日超過1.7萬則,累計聲量超過22.2萬則,反映出當時的高關注度。然而,此次釋憲案發布當日僅引發4800則討論,雖是近一個月內聲量高峰,但相較於半年前聲量遞減明顯、差距甚大,且只維持一天,隔日聲量就掉回2000餘則,目前看來即便國民黨團表態要「奮戰到底」、民眾黨也批立院淪為「總統府立法局」,但相關批評和行動能量仍不足以讓話題延續。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將現任15位大法官姓名與將「大法官」作為關鍵字進行輿情搜尋,進一步評估大法官的網路正負聲量及好感度表現,分析結果顯示,在最近一個月中,其「中性」聲量佔比最高約73%,顯示和大法官有關的輿情,網友的討論情緒並不強烈,但負面聲量佔比19%比正面聲量8%高出不少。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認為,在熱門負面話屜當中,由於在野黨不斷質疑大法官的公正性,讓大法官們累積了不少負面聲量,因此,即便相關討論正反意見兩極,仍對大法官長期以來的形象造成不小殺傷力,其影響力不可不慎。而根據近期媒體電話民調結果,針對大法官釋憲有高達40%民眾表示信任,但也有37%民眾表達不信任,態度相當分歧。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指出,回顧今年中以來,各憲政機關決定對國會改革修法聲請釋憲後,在野黨將批評矛頭轉向大法官,質疑其公正性,雖現階段信任大法官的民意仍佔多數,但經過在野黨拉長戰線、長時間的批評攻擊,使得大法官累積不少負面網路聲量。從數據面觀察,國會改革或國會職權修法議題並沒有繼續延燒,但焦點是否將轉向大法官信任度戰場,在野黨的策略是否湊效,值得進一步注意。
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國民黨團:摧毀立法監督行政的工具
立法院今年5月在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聯合推動,成功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25日宣告判決。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遭宣判部分違憲。針對憲法法庭之判決,國民黨團回應表示,總統國情咨文部分,判決否決總統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並認總統可自行斟酌,是總統國情報告不願常態化,也不讓立委提問,賴總統繼續當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大法官的判決為賴清德競選承諾解套。國民黨指出,在調查與聽證權部分,大法官的判決重重地削弱國會立法委員對與職權相關之特定議案及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將使得立法院失去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助長執政者恣意獨斷與不受控制。「藐視國會罪」部分,國民黨指出,雖認反質詢不違憲,但對於反質詢的定義作出解釋,且認若行政院院長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以問題或疑問句等語句形式,答復立法委員之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之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構成反質詢。於此前提下,本項規定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另外,針對國會人事同意權部分,國民黨指出,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的規定,交付審查之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召開公聽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不違憲,但對於提名機關應於七日內提出被提名人提出學歷、經歷及其它審查所需之相關資料,在提供給立法院參考認無拘束力,立法委員提出書面問題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被提名人並得衡酌自行處理,另外被提名人對於其提出之書面資料是否虛偽具結部分認為不違憲,但列席答詢說明應當場具結卻認為違憲,被提名人拒絕答復或提出相關資料,或者於書面答復時,拒絕提出結文,也認為原則上不生違憲問題。國民黨團指出,對於做為國家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本應是憲法守護者,但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的判決,民進黨不演了,府、院、黨聯手憲法法庭,巧取強奪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大法官自甘墮落淪為民進黨政府的「護法」,甘為府、院、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押著立法院逼迫在野黨就範,這是最大的憲政危機,更是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