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
」 買房 贈與 法院 房產 遺產熟女送1戶房給親弟…被賣掉換6千萬 鬧上法院他下場糗了
親人談到錢也會鬧翻!大陸廈門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均為化名)從小感情好,芳芳一直很疼愛小豪,就算自己嫁出去還是常常在經濟上給予幫助,甚至買1戶房贈與小豪一家人住。小豪瞞著芳芳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芳芳得知後氣得取消贈與,小豪還起訴芳芳導致姊弟倆鬧上法院,最終法院駁回小豪對芳芳的起訴。綜合陸媒報導,廈門市思明區法院通報,當地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芳芳一直對小豪疼愛有加,在生活上或經濟上也會給予幫助,擔心弟弟沒有房子,就和先生商量買1戶房贈與給小豪一家人居住。另外,芳芳寫了一份承諾書,表明自願把房子無償贈與小豪,不過當時雙方未辦理房產過戶和贈與公證程序。4年後小豪決定賣掉芳芳送給自己的房子,還多次要芳芳跟姊夫儘快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並註銷抵押登記,芳芳和先生都不同意。怎料,小豪直接以芳芳的名義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給一名林姓買家,約定買房的錢讓對方分3期支付。小豪與林姓買家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買家分3期付款,分別是首期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97萬元)存入置業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第2期款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支付到小豪帳戶;第3期款人民幣79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支付到芳芳帳戶,但此帳戶的提款卡在小豪手上。自此小豪不斷向芳芳催討房屋解押款,引發姊弟倆心生嫌隙,小豪居然直接起訴芳芳夫妻倆,小豪認為姊姊把房屋贈與給他,那他就有權力決定如何使用這戶房子,賣房得到的錢也應該歸他所有;不過芳芳夫妻跟法官解釋,自己寵第寵到送房,是考量到小豪沒有房子才買房贈與,他卻堅持賣房又甩態,雙方產生矛盾,他們也決定撤銷對小豪的贈與。經法院審理,因為當初芳芳贈與小豪房子時,附上的承諾書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能撤銷的贈與合約,且房屋產權始終沒有變更至小豪名下,芳芳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小豪對芳芳起訴的請求。
陳啟昱行蹤成謎「傳偷渡東南亞」 小三是酒店名花…疑幫洗上億贓款
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綠能光電弊案,本月1日重開羈押庭,人就沒有出現,至今將近1個月行蹤不明,外傳他已偷渡潛逃到菲律賓,名下上億資產權也都搬空,期間還將手機、私人物品放在國內,營在人還在台灣的假象。對此,檢調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將全力追緝將人逮捕到案。陳啟昱被查出涉入台鹽綠能光電弊案,檢方上月底約談陳啟昱並聲押,但未獲台南地院裁准,雖然檢方事後抗告成功,但再開羈押庭時,陳啟昱已經逃去無蹤。外傳在遭調查後未被羈押,就已經在謀劃逃亡計畫,透過地方人士協助,從高雄林園搭小筏轉大船,偷渡到菲律賓。外傳陳啟昱目前逃至菲律賓。(圖/報系資料照)為避免行蹤曝光,陳啟昱刻意將手機和物品全放置在秘密地點,營造出他人還在國內的假象。友人透露,他近年在酒店認識現任女友,導致家庭破裂離婚,帳戶內的上億元贓款疑似就是被對方提領後轉到海外帳戶。陳啟昱外遇對象遭《鏡週刊》起底,是一名陳姓酒店小姐,花名Tina,平時打扮走御姐風,以簡約衣著襯托成熟女性的魅力。目前傳出他人在菲律賓,地方人士告訴《中時新聞網》,菲律賓和我方簽有司法互助協議,要協助逮人相當容易無法久待,推測逃往的地方應該是與我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東南亞國家。由於陳啟昱是攀登百岳高手,野外生活經驗豐富,專案小組不排除潛逃出境的消息是刻意放出的煙霧彈,仍全力查緝他的下落。
傳台鹽綠能陳啟昱攜鉅款潛逃菲律賓 台南地檢署:專案小組查證中
台南地院日前於1日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當中台綠前董座陳啟昱並未現身,後續又傳出員警找不到人,台南地院隨後也發出通緝。而目前有消息指稱,陳啟昱已經在無保飭回隔日就攜帶鉅款潛逃菲律賓。台南地檢署也表示,目前專案小組已經在查證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目前有傳聞指出,陳啟昱早在無保請回的隔天就偷渡逃往菲律賓,且在逃匿前,將名下逾億元的資產提領或匯出,疑似透過與其交往的酒店小姐協助進行資金轉移。但有消息指出,陳啟昱是資深登山好手,不排除這是放出的假消息,實際上他可能藏匿在山區。台南地檢署20日表示,針對傳聞,專案小組正在全力查證中,同時也極力追緝陳啟昱的下落。南檢也提到,這起案件不僅引起社會關注,就連總統賴清德也十分重視。據了解,南檢曾於10月23日聲請羈押陳啟昱,但台南地方法院於24日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將其請回。南檢後續於25日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28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地院重新審理。而台南地院原定於10月31日召開羈押庭,但因颱風康芮來襲,台南市與高雄市停班停課,延至11月1日。而在1日當天的羈押庭中,陳啟昱並未出席,台南地院後續透過橋頭地檢署進行拘提,但並沒有發現陳啟昱,南檢後續於4日發布通緝。
趙薇名下2公司「突遭強制執行」!金額曝光網傻眼:是來搞笑的嗎
以瓊瑤古裝劇《還珠格格》小燕子一角紅遍海內外的大陸女星趙薇,近年來可說是風波不斷,不僅於2021年被當局列為「劣跡藝人」影視作品全遭下架,她還與老公黃有龍捲入多起官司糾紛,導致趙薇名下2間公司遭「強制執行」,真實金額曝光後,網友全都看傻眼。根據陸媒報導,趙薇夫婦於2016年成立「龍薇傳媒」有限公司,怎料在資金未到位、業務尚未開展之際,夫妻倆竟對外宣布要收購「萬家文化」(現已改名祥源文化)的股份,導致萬家文化股價快速暴漲又暴跌,誤導投資者造成損失,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遭質疑是在割韭菜、空手套白狼,且收購過程還違反《證券法》,夫妻倆涉及多達逾400件金融案糾紛訴訟。根據中國企業工商資訊查詢平台「企查查」資料顯示,被執行人趙薇及其名下公司「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執行標的為848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8萬元),2公司還另遭強制執行5689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萬元),總計遭法院強制執行1萬4177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3萬元)對此,「趙薇公司被強制執行14177元」一詞也迅速登上熱搜,消息曝光後,引起大陸網友熱議,「這金額是來搞笑的嗎」、「差點以為眼花了!少看了萬字…」、「我確認過眼神,元字前面沒有萬字」、「這點錢對她來說,傷害性沒有,侮辱性極強!也是制裁的一種」、「也挺搞笑的,才一萬多元都用上強制執行了」、「是二十年前欠了個手機嗎」、「這個數我都能幫他執行。」
財富女神又婚頭2/孫鵬、狄鶯再婚至今17年 重修舊好全因兒子孫安佐
擁有10億身家的財富女神王宥忻2023年離婚後,一直和前夫翁承旭(翁總)保持良好互動,兩人更是多次傳出將要復合,而時報周刊CTWANT也在11月14日直擊這對前夫妻再度合體,在台北市士林官邸附近帶著家人麥可、Gaga兩隻羊駝一起入鏡拍攝絕美婚紗,疑似即將再婚,彼此互動也非常親密。孫鵬、狄鶯因兒子孫安佐決定復合再婚。(圖/翻攝自狄鶯臉書)其實在演藝圈中也有不少分手復合再婚的例子,像是孫鵬、狄鶯兩人原是戲劇螢幕情侶,1998年步入婚姻並育有孫安佐,第一段婚姻僅維持2年宣布離婚。但兩人仍保持友好關係,在經歷感情波折與修補後,2007年決定復合再婚,並舉行盛大的婚禮。先前孫鵬在節目上提及會與狄鶯重修舊好,主要因為當時看到2歲的孫安佐心疼不已,認為父母離婚對小孩來說是不公平的,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因此向女方提議復合,「我們還是彼此給對方這個機會,為了這個兒子」。金星與老公漢斯2006年離婚但仍舊相愛,兩人今年終於復婚。(圖/翻攝自金星微博)大陸主持人金星2005年與德國男友漢斯結婚,還領養三個小孩,但隔年因難以幫小孩報戶口的問題離婚,今年4月兩人又忽然宣布復婚,但其實復婚一事從2018年就已有傳聞,直到2022年時金星曾PO出與漢斯兩人的合照表示:「十八年前的今天我們相識,十八年後的今天我們依然相愛…再過它三個十八年我們就成老照片了!」可見兩人感情不變,事隔2年後,金星才正式宣布與漢斯復婚,並在受訪時難得道出是因為婆婆覺得金星買的房子幾乎都在漢斯及孩子的名下覺得不妥,直言「這個女人(金星)這麼勤勞,必須得給我結婚」,不然會對她不公平。周興哲和趙岱新曾疑因對婚姻沒有達到共識一度分手,復合後兩人在2022年登記結婚。(圖/翻攝自周興哲IG)周興哲和趙岱新這段姐弟戀在2022年登記結婚修成正果,一開始周興哲對女方一見鍾情,不過2人疑似對婚姻沒有達到共識,交往不到2年時間便分手。分手後周興哲和趙岱新在新北耶誕城晚會上大方同台,並獻上「愛的抱抱」,不久後便傳出戀情復合的好消息,更在去年8月迎來寶貝女兒的誕生,今年9月又再度懷上二胎,兩人也計劃明年補辦婚宴。對於本刊在11月14日拍到王宥忻和翁總拍攝親密婚紗照,王宥忻回應本刊表示:「因為13年前結婚時,還在打拚沒有心思拍婚紗,經濟也不允許,後來事業成功了,每年都會拍婚紗記錄,每次拍婚紗感情就回溫,總會想起過去一起同甘共苦的點點滴滴。」至於兩人是否已經復合?她說:「我和翁總即使離婚也看待對方是家人,也因為離婚這件事,讓我看清楚生命最應該看重什麼,失而復得讓我們更珍惜彼此的感情,今年的婚紗是每年的傳統,希望留住幸福的瞬間,提醒自己珍惜照顧好身邊的人。這次一起帶上麥可和Gaga羊駝CP成雙成對,期待可以早日生羊駝小寶寶。」
違法經營卡拉OK「逃漏稅破千萬」!高雄男拒繳、不甩禁奢令 下場慘了
高雄前鎮區一名黃姓男子逃漏稅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竟堅持不繳,不甩禁奢令,甚至脫產,目前已被解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規案,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高雄分署表示,黃姓男子未依法律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卻自行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視聽歌唱業,違法營業之銷售額高達4575萬7856元,經移送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查獲認定其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高雄分署指出,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除陸續從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兒子帳戶中提領高額現金外,還投保多張壽險保單及經常從事信用卡高額消費,其刷卡金額動輒上萬元,顯見義務人實有能力履行卻蓄意不繳納稅款,甚至在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多次通知其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資金流向,皆未到場,且此義務人離開高雄轉藏匿於新北市避不出面。高雄分署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義務人獲准,嗣與新北分署合作執行跨區拘提,並由鐵路警察局板橋及左營分駐所人員協助戒護,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拘提到案,並由高雄分署3名執行人員帶領義務人搭乘高鐵,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黃姓男子仍空言狡辯,卻未能提出任何資料佐證,再加上義務人亦不願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對各處分機關通知之稅單或罰單亦或是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收受時經濟狀況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機關洽詢分期事宜,如拒不繳納,除名下車輛、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可能遭到強制執行外,任意處分或移轉名下資產,更可能遭受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3套房產全給兒…不孝子竟「推倒老母」爸媽心碎 法院判決大快人心
老人贈與兒子的房產能撤銷嗎?為了安享晚年,大陸2位老人將自己名下3套動遷房的產權份額贈與給兒子一家。沒想到,房屋過戶後,兒子不僅沒有盡孝,甚至把老母親推倒在地,被判處刑事處罰。老人認為,兒子一家未履行贍養義務,並嚴重侵害其權益,導致生活困難、身心受傷,要求撤銷房屋產權份額的贈與。《新聞晨報》報導,年近90歲的賈老伯和沈老太育有多個子女。2005年8月,他們1套位於上海浦東新區的私宅拆遷,按政策可取得拆遷安置房4套。老兩口考慮到賈男是唯一的兒子,便商量將3套安置房的產權份額,贈與給兒子一家三口,希望能換來晚年的贍養,兒子表示同意。隨後,按照老人的意思,3套房屋的產權登記在了賈男及其妻女名下。 然而,產證辦完後,賈老伯和沈老太不僅沒有迎來期待中的晚年生活,反而依舊要為兒子一家照顧飲食起居。甚至,在2位老人生病時,賈男也沒拿出一分錢。更過分的是,2022年8月,賈男還將老母親推倒在地,造成其受傷,最終因故意傷害而被判處管制。 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間,賈老伯還曾陸陸續續把40餘萬元養老錢交給兒媳張女保管,在要求對方返還時,卻遭到拒絕,老人於是訴至法院。法院生效文書認定,張女應向賈老伯返還42.2萬餘元。不過,即使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兒媳仍沒有返還這些錢款。 為了拿回自己相應的產權份額,2023年9月,2位老人再次將兒子一家訴至法院,主張賈男及其妻女未履行贍養義務,並嚴重侵害其權益,導致生活困難、身心受傷,要求撤銷三套房屋產權份額的贈與。賈男辯稱,自2006年起,自己就一直照顧父母,對母親的身體傷害也並未到達嚴重侵害程度,且即使他的贈與份額被撤銷,妻女的份額也不應被撤銷。 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是私房被拆遷人,享有涉案3套拆遷安置房屋相應產權份額,然而原告放棄上述產權份額,將房屋產權均登記在3名被告名下,原、被告之間的贈與合同成立。 法院認為,原告將自己的房產份額贈與被告,被告理應更加珍惜,但被告均未盡到其作為受贈人應盡的扶養義務,嚴重侵害贈與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原告贈與被告相應安置利益,是基於與其父母子女關係,並不會單獨贈與兒子的妻女。因此,浦東法院最終判決撤銷原告對於被告贈與3處房屋產權份額的行為。被告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予以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新北男繼承3150萬遺產「想回歸本家」 遭法院1理由駁回
新北一名男子因伯父無子嗣,25歲時被伯父收養為養子,承擔延續香火的責任。2017年養父過世,男子繼承了約3150萬元的遺產。然而時隔7年,他因親生父母年邁,決定回歸本家照顧雙親,遂向法院申請終止與養父的收養關係,但遭法院駁回了聲請,認為此舉不符公平原則。判決書指出,男子表示,養父阿華當年因無子嗣而收養他,希望由他延續香火。養父過世後,他也繼承了養父遺留下來的土地、房屋及存款等。男子也指出,由於本家兄長及其子女定居菲律賓,無法回台照顧年邁的父母,他希望重新認祖歸宗,「現生父母年紀大了,本家哥哥及其子女都在菲律賓,不會回台定居,生父母醫療文件之後會無人簽屬,生父母也擔心有無人繼承及傳遞香火的問題,故想要認祖歸宗,回歸本家」。然而法官調閱相關文件發現,養父過世時其遺產總價值約3149萬6569元,由男子作為唯一養子繼承。法官認為,男子接受遺產後,又以親生父母需要照顧為由聲請終止收養,顯然違背了養父生前的收養意願,並對養父的公平性造成損害。此外,法官認為,男子於2014年被養父收養時,已年滿25歲,具備成熟的智識能力來決定是否同意被收養。當時男子接受了收養,也因此承擔延續香火及照顧養父的責任。法官認定,若終止收養關係,將使養父名下無後繼子嗣,不利於香火延續,有失公允。基於上述理由,法院裁定男子的聲請不符法律規定,依法駁回。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磁能吸金1/「磁能車」吸金1億落跑 男逃亡9年轉行改賣最夯「外泌體」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警方查詢過後驚見男子所背出的身分證字號者早已「死亡」,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盤查後發現,他竟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65歲),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眼尖發現,謝男出示的駕照表面已破損不堪,但大頭照卻是新的,因而察覺有異。(圖/翻攝畫面)13年前謝均權聲稱開發出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的磁能機車,以此為號召吸引投資人,吸金超過1億元,後來被踢爆全是假的,因此謝男在2011年時遭判刑4年。他在2015年向法院聲稱女兒罹患肺癌,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在2015年的2月決定和女友舉辦婚禮,因此希望能夠暫緩入獄,孰料謝男這婚一結竟直接人間蒸發,事後法院則沒收其100萬元保證金。謝均權2011年時打出「免油電」磁能車,針對退休人士進行吸金,號稱投資10萬元,每月可領回7000元現金。(圖/資料照)在逃亡的9年期間,謝男過起隱姓埋名的生活,一切生活事物均不用本名,若真的遇上盤查就熟背朋友個人資料蒙混過關,因此他在被捕當下除了自己的本名,竟一度忘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為了在逃亡過程中也能繼續生活,謝男轉行開了「台灣福爾摩沙公司」專營美妝保養品,對外販售時下最夯美容聖品「外泌體」,主打顆粒小易吸收,並有絕佳組織修復能力,促進膠原蛋白形成與抗氧化,以此達到美容效果。謝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不使用自己名下所有銀行帳戶,甚至就連公司也都由其他人登記掛名,再對外自稱自己在該公司內擔任「執行長」,人稱「謝董」或「謝執行長」,但實際上根本無人知道謝男的真實姓名,並透過公司帳戶來維持自己所需之金流,就連網銀也全是登記在公司帳戶下,而他手機內的所有社群平台全都不是用謝男本名註冊,以此躲過檢警耳目。據了解,謝均權日前從板橋搭乘捷運抵達文山區萬隆捷運站一帶,準備前往客戶家中支付貨款,卻因為違規穿越道路而遭到正好巡邏經過的員警攔下。警方依慣例向謝男盤查身分,謝男當時也立即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詢,孰料當警方查詢後卻發現謝男所稱之身分證字號之自然人「已歿」,讓警方察覺有異,要求謝男如實交代自己的身分。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和員警景暐傑攔查民眾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意外逮獲逃亡9年的吸金案主嫌謝均權。(圖/翻攝畫面)謝男起先仍堅稱自己所報身分無誤,更掏出一張印有自己照片的駕照,試圖證明自己的身分正確無誤,不過警方卻眼尖發現謝男拿出的駕照,儘管印有監理站鋼印,大頭照也確實是謝男本人近期照片,但整張駕照上卻僅有謝男的大頭照是新的,其餘邊角顯得相當破舊,因此將謝男帶回派出所釐清身分,進而查出他是逃亡9年的吸金通緝犯。謝男被捕後即被押解歸案,如今謝男所要面對的不僅僅只是已被判刑確定的4年刑期,還再因持有朋友假駕照被依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移送偵辦。
汪小菲欠530萬沒還大S 千萬跑車遭法拍…1原因地院臨時喊停
女星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雙方因為各種大小事鬧上法院,其中的民事官司衍生強制處分案件,汪小菲欠大S約530萬未還清,故名下的跑車遭台北地方法院拍賣。而初次因差價甚至流標,原定14日二拍,但汪小菲以提供擔保金,地院即公告停止拍賣程序。台北地方法院依大S指控汪小菲未依協議支付積欠的1200萬餘元款項,強制執行將汪小菲名下ASTON MARTIN VANQUISH跑車進行拍賣,新車價逾千萬元,估計市值仍有500萬元以上。在10月17日下午於台北地方法院前拍賣,有一名林姓男子在10月14日先到法院投保室現場投標,喊價125萬元和150萬元,但都與鑑定的行情差價甚至,即宣布流標。汪小菲的千萬超跑原定11月14日下午3時進行二次拍賣,傳出汪小菲在二拍時間前已提供擔保金,因此台北地方法院已公告停止拍賣程序。依台北地方法院先前公告,汪小菲名下的黑色ASTON MARTIN,型式為VANQUISH,2014年3月出廠,汽缸數12、馬力5935C.C.,車身式樣為轎式、HID頭燈,保存地點為室內,車輛內、外車況保存良好,無擦損情形,但因車輛停置已久,車體有明顯積塵,電瓶已無電力,需接電方能啟動。據悉,大S聲請強制費用750萬元及700萬元,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仍在進行中,法院已陸續發給大S部分金額,剩餘未受清償金額為530萬5252元,所以才對汪小菲繼續執行強制處分。
房東擁11間套房「想加社會住宅」 過來人曝優勢:超划算
許多人夢想增加被動收入,因此會透過「買房出租」當包租公或包租婆。一名男子手上有11間套房,但還沒規劃要如何使用,可以直接出租或加入社宅,結果許多前輩都建議加入社宅,優點也比較多。原PO在臉書《房東互助會》社團指出,他有11間套房,當初建商建好就是這樣,目前打算拿來做投資使用,聽業者講得令他很心動,因此最近計畫加入社會住宅,但由於不懂其中的利弊,不清楚是否會比較好,所以想請教專業人士。過來人點出加入社宅的優點。(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貼文一出,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社宅首選+選對業務上天堂」、「你要避囤房稅,沒辦法設戶籍解決自用稅率的問題的房子,加入社宅是不錯的選擇」、「社宅公司評價很重要,他們跟政府招標一年一約,今年有標到,明年不一定」、「我本來很抗拒社宅,但我現在手上的房子幾乎都加入社宅,業務真的很重要」、「短期不考慮賣房就很適合,沒有自用住宅的移轉稅率」。另外,還有過來人分享,有8間房在出租,「1間公益出租人、6間社宅、只有1間租外國人沒法申請」,因為房子包含自住都在自己名下,所以加入社宅後,原本非自用的稅率就可以變成自用稅率,雖然租賃所得不高,但還有修繕補助,包租還有保險補助,同時可入籍、報稅、申請補助,在招租的時候也有優勢,評估起來相當划算。
桃市議員張肇良涉貪389萬 檢起訴求刑10年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2020年擔任鄭文燦的市政顧問時,涉嫌在龍潭農地租地違法搭建鐵皮屋租給超商,不但在施工期偽造假的施工告示牌,遭檢舉後又偽造假陳情書向公所陳情,以長官身分要求時任龍潭主祕的現任區長黃世琪和陳姓工務課約僱、周姓建管處約僱3人逕自放水將興建違建改列為既成違建,免優先拆除,不法獲利近400萬,檢斥張全案首惡還推諉卸責,依圖利罪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另黃也是敗壞官箴、矢口否認,建請從重量刑。張肇良2018年落選後受聘為桃園市政顧問,卻涉嫌在2020年間,在龍潭區的一處都市計畫內農業區租用土地,違法搭建鐵皮建物當店面承租給超商,興建過程中為避免遭發現是違建,指示呂姓員工偽造不實的「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規避耳目,但違建仍於2021年初遭檢舉,業管違建業務的市府建管處周姓約僱人員、龍潭區公所陳姓工務課約僱技術員共同認定違建是「施工中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張肇良獲悉後,未經地主同意、授權偽造「陳情書」,經周姓僱員指點,持偽造「陳情書」假借民眾陳情程序,向龍潭區公所陳情,時任龍潭區主任秘書的黃世琪(現任區長)和陳姓、周姓僱員明知先前已將張的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的「施工中違建」,竟為張大開方便之門,違反《建築法》、「桃園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非法將興建中的鐵皮違建改列為非優先拆除的既存違建,使得張的違建排除在優先拆除行列。張於2021年5月間將此違建以每月9萬7000元出租給連鎖超商經營,並於去年5月間調漲租金為10萬元,讓張自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因而獲得出租不法利益389萬 3400元。桃園地檢署認為,本案雖已時過多年,但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盧奕勳積極偵辦,在偵辦團隊鍥而不捨,分析相關金流、資訊,隨即於今年7月17日執行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張肇良獲准,另扣得張名下公司帳戶239萬5431元。檢察官偵結依圖利、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張肇良等5人,並具體求刑張肇良有期徒刑10年。另外,檢方認為黃世琪和周姓建管處約僱,接獲請託後違法為之,敗壞官箴、損害政府機關威信和民眾信任,更矢口否認犯行,建請對2人從重量刑;至於陳姓約雇考量他是在直屬長官張肇良和黃世琪多方施壓下、擔憂失去工作為之,和偽造標示牌的呂姓員工始終坦承犯行,積極配合調查,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前婆婆」逼全家出錢幫蓋房子! 還苦勸女兒不要花錢治癌夫:花那麼多錢幹嘛
有名媳婦大爆婆婆的惡劣行徑,她表示公婆早已離婚,但前婆婆還是常回來公公家,她從剛嫁進來時不管做任何事都會被婆婆嫌棄,到現在還是對她指指點點,最近因為婆家要蓋房子,還聽到老公的姐夫得了癌症正在積極治療中,婆婆為了蓋房的錢還跑去問大女兒有沒有藏私房錢,後來婆婆得知已經花好幾百萬治療癌症,竟直接回大女兒說,「花那麼多錢治療幹嘛」!原PO於11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公婆早已離婚,但婆婆卻還常回來公公家,從她剛嫁進來時不管做任何事都會被婆婆嫌棄,到現在依然被針對。例如她都買新鮮的食物、水果給公公和爺爺吃,卻被無緣無故被婆婆唸,相反的婆婆老是拿一堆快壞掉的肉品、水果回家,而她煮的飯菜、做家事也被嫌。不僅如此,婆婆好幾次連敲門都不敲的衝進她跟老公的房間,原PO想到之前她跟老公出門旅遊3天2夜,結果婆婆直接拿一字鎖把他們的門撬開,後來回來發現房間被翻了一遍,床頭紅包錢都不見了,而婆婆近日更誇張直接用手指著她,唸她的工作不夠好賺不夠多,婆家要蓋房子叫她找工作,「我心想蓋房子關我工作什麼事情!講難聽一點的現實話,以後分財產是我的嗎?!」而最近因為婆家要蓋房子,原PO還聽到一件婆婆的奇聞,因老公的姐夫得了癌症正在積極治療中,婆婆為了蓋房的錢跑去問大女兒有沒有藏私房錢之類,後來婆婆聽到已經花好幾百萬治療癌症,竟直接回她的大女兒說,「花那麼多錢治療幹嘛」,大姑子聽到後崩潰哭著打電話給她老公哭訴。原PO嘆,原本也想就夫妻自己住,公婆自有房子,但後來公公把房子賣了搬來和他們住,老公的爺爺99歲了、公公也快80,加上老公是獨子,現在房子是公公和老公的名下,再搬出去是不可能的。
婚後沉迷賭博!高雄男遭兒聲請免扶 住養老院現況悽慘
高雄一名男子因父親長期缺席其成長過程,未盡扶養義務,日前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責任。該案經審理後,法院依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裁定准許聲請。判決書指出,聲請人指出,父親在婚後沉迷賭博、不務正業,經常不歸,且不提供家庭生活費,甚至多次對家庭成員施暴,導致聲請人與母親生活在恐懼中。最終母親帶著自己離家,兩人在1983年離婚,由父親取得聲請人的親權。然而聲請人指出,父親從未履行親權責任,將聲請人交由祖父照顧,期間既未探視,也未提供任何生活或教育費用,所有開支均由母親負擔。聲請人表示,父親長期缺席,導致父子關係名存實亡,若強制要求他負擔父親的扶養責任,對他極不公平。法院調查發現,男子的父親現年79歲,已無謀生能力,現居住於高雄市的一家老人長期照護中心,財務狀況困難,於110至112年間之申報所得依序為12元、10元、9元,截至112年間名下有不動產1筆、投資6筆,財產總額僅有16萬3,430元,且僅按月領取新臺幣321元至3,933元不等之老年年金,目前無領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紀錄,理應由子女扶養。然而法院也認定,男子父親在聲請人成長期間,未曾提供經濟支持或履行父親責任,情節重大。法院認為,若要求聲請人繼續負擔扶養責任,顯然不合理。最終法院裁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聲請人無需再對父親負擔扶養義務。
強調蔣萬安無房產合法住宿舍 北市府:公布個資造成安全疑慮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7日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有豪宅可住卻申請官方宿舍,蔣萬安澄清指出,他名下沒有任何房產,之前與父母同住,小孩陸續出生後才依法申請職務宿舍。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也質疑,許多中央、地方官員名下有房產卻申請宿舍,要求綠營不應雙標,況且,公布市長及局處首長的住址、個資不僅有違反《個資法》之虞,也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疑慮。蔣萬安澄清說,他在台北市、在全國各縣市從未置產,名下沒有任何房子,之前都是跟爸媽一起同住,一方面可以就近陪伴,二方面可以幫忙照顧孫子,從這兩年開始,二寶、三寶陸續出生,家庭成員變多,因此依法、依規定申請職務宿舍。李政軒表示,蔣萬安在台沒有房產,所以申請職務宿舍,一切的過程都是依法、依規去申請職務宿舍,所以並沒有任何相關的疑慮。李也公開向林延鳳喊話,其他包含交通部長陳世凱、教育部長鄭英耀、財政部長莊翠雲、臺南市長黃偉哲等等中央、地方的首長,如果有房產但又住職務宿舍,是不是林延鳳也要請他們趕快撤出職務宿舍?如果以同樣的標準,她是不是要把這些首長從職務宿舍趕走?「林延鳳議員,她能夠爲他們的安全風險負責嗎?」李政軒說,不僅林延鳳所指的「豪宅說」純屬捏造,另外一方面,她其實公開了包含市長以及多位市府的局處首長的個資,包含姓名、戶籍地、實際的住址甚至還在媒體群組公開了實際居住地點可資辨識的照片。他質疑,這可能有違反了《個資法》的疑慮,甚至對於市長與局處首長個人以及家人造成的安全疑慮。李政軒說,政治人物是否有自己的住處屬私人的事情,蔣萬安自從回到臺灣之後,並沒有任何其他的房產,他是跟家人、父母一起長期居住的。也是因爲後來有生小孩,家庭成員增加,所以才申請入住了這個職務宿舍。市府相關的職務宿舍,其實它一來是爲了保障市府首長們的安全跟居住的需要,所以詳細的一些數據跟規劃,其實這個會是由人事處他們來考慮到,包含這些個資安全的疑慮,沒有疑慮的話,才會對外再來去進行說明。李政軒說,如果職務宿舍的申請有任何違法的疑慮,議員依照職權可以去進行檢驗;但如果像蔣萬安這樣一切依法、依規定進行申請,沒辦法理解爲什麼會不只捏造、同時又公佈了個資,造成安全疑慮的風險。他強力譴責,林延鳳議員對外公布蔣萬安市長的居住地點及同仁戶籍地的行為,並表示議員違法公布蔣萬安的居住地,已經嚴重影響到其家人和三個孩子的安全和生活。
家族擁豪宅卻住零租金宿舍 蔣萬安喊三寶長大要空間
台北市長蔣萬安7日表示,自己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之前跟父母同住,小孩生了三個不敷使用,便申請職務宿舍,一切合法。近期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質疑,蔣萬安家族「坐擁數處豪宅」,父母親蔣孝嚴、黃美倫在大安區坐擁多處豪宅,太太名下大直豪宅也價值不斐,卻還申請位於北市中山區的豪華官舍裡,完全不用繳納租金,只需要繳交基本水電、瓦斯、電話費,實在是狡兔三窟,對比高不可攀的房價,只會讓更添市民相對剝奪感。據了解,台北市政府提供2008年11月完工的一級首長職務宿舍8戶,房型皆為4房2廳2衛,坪數含公設介於57至62坪之間,坐落在素稱「官道」的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4巷,附近有晶華酒店、中山捷運站等設施,堪稱北市黃金地段。市府官員透露,除了蔣萬安申請外,還有副市長張溫德、青年局長殷瑋、觀傳局長陳淑慧、法務局長連堂凱、觀傳局長王秋冬、原民會主委巴干.巴萬(Bakan Pawan)、人事處長張建智,還有1戶閒置中,沒有滿租。林延鳳直言,以近30年台北市長比較,不論是陳水扁住在民生社區、馬英九住在文山區老家、郝龍斌住士林、柯文哲住大安區,都是住在自己家,蔣萬安此舉佔公家便宜,根本是最壞示範,呼籲限期搬出。蔣萬安重申,自己在全台都沒有置產,名下也沒有任何房屋,三個小孩出生,需要多一些活動空間,所以申請官舍,一切依法辦理。
周杰倫真變粥餅倫了?超市「1食物」獲海外華人大讚:美國最好吃產品
天王「周董」周杰倫為粉絲貢獻了無數話題,其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就是無數人爭相模仿他的造型,以至於有「周杰倫是一個種族」、「周杰倫在周杰倫模仿大賽中最多只能拿第2」等趣談。而周杰倫眾多分身中其中最為人所知的,便是高度撞臉的路邊小販「粥餅倫」。近日有一名在美國生活的網友突然在當地華人超市「大華超市」架上發現印有周杰倫照片的蔥油餅,一瞬間恍惚「這是周杰倫還是粥餅倫?」還提問:「不知道周杰倫真的有同意嗎?」該則貼文吸引超過10萬人次點閱,大家紛紛留言笑稱,「確定不是粥餅倫?」、「餅倫還在擀餅,杰倫直接代言一個餅」、「周董:再給我兩份蔥,讓我把雞翼煎成餅。」令人吃驚的是,這款產品在網路上收穫了壓倒性的好評,不少同樣在美華人或有留學經驗的網友都留言背書:「個人覺得是美國最好吃蔥油餅,可以做出巷口阿伯那種油油酥酥的感覺」、「這是我們家必備的耶,超好吃,比任何牌子都還好吃,但怕胖不敢吃太多。」、「這個超好吃!它治癒了我在美國留學的苦日子!」、「其實這算是美國買得到最好吃的蔥油餅了」、「杰倫的蔥油餅是我覺得在美國最好吃的口味!欸不是,品牌!」還有人透露,這款產品出自周杰倫在中國代言近10年的品牌「糧全其美」,旗下相關產品包含原味手抓餅、蔥香手抓餅、鮮蔥蔥油餅、老上海蔥油餅等,不僅在中國有售,同時外銷許多國家,美國華人超市也可以見到它的身影。甚至「糧全其美」在海外的生意,也有周杰倫自己的投資入股,不過台灣目前並沒有販售這款產品。事實上,周杰倫不僅在演藝事業表現出色、長青不倒,他其實也很有生意頭腦,事業版圖宏大,早在多年前就曾經公開宣稱過,「即將上市的新專輯,我寫了12首歌,聽就好,可以不用買,因為我不是靠這個掙錢。」據了解,周杰倫不僅仍舊有極高的商業價值,商業廣告代言無數,名下品牌「Mr.J」涉及潮牌服飾、生活用品、文創、動漫產品等多樣生意,也參股投資電商平台,名下還有餐廳、KTV、網咖等實體產業,是名符其實的商業大亨。
酒店妹花3年戒毒盼新生 執行署同意她「分期繳罰鍰」
新北市一名30歲周姓女子,剛步入社會因經濟問題在酒店工作,遇人不淑染毒,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兩度搜得三級毒品,於2015年6月、2016年7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別裁處2萬元罰鍰。臺北市刑大3月間處理周女案件時,收案後發現女子現任職於火鍋店工作表現良好有晉升機會,且有結婚的打算,周女憂陳年往事會影響工作,新北分署寬容女子處境,並設定期限,同意周女在期限內按月分期繳納罰鍰。周女年輕時遇人不淑染毒。(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這名周姓女子多年前曾因經濟問題在酒店上班,2015年、2016年被警方二度查獲非法持有三級毒品愷他命,兩次各遭臺北市刑大裁處罰鍰2萬元,當時周女因名下並無財產未能即時繳納,新北分署核發執行憑證,由警方留存。時至今年3月警方收案時,發現女子於餐廳任職,執行人員勸導她務必繳清欠款,否則將扣押她的薪資。然而周女坦言,她剛滿20歲時因經濟問題至酒店上班,遇人不淑所以染毒,曾被送至戒治所2個月,3年內靠著意志力努力戒斷毒癮,脫離過去的處境至餐廳任職,工作表現受認可還有晉升的機會、也有結婚打算。她擔心公司收到罰鍰的執行命令後,會影響現在的工作和生活,請求辦理分期繳納,努力繳清欠款。而新北分署認同這名女子面對困難的處境,同意她分期付款的請求,而周女也在今年10月25日將罰鍰繳納完畢。新北分署則再次呼籲大眾應遠離毒品,如遭受裁罰也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受到強制執行。周姓女子決心悔改於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土地全贈與2兒!他退休「生病求扶養」竟慘遭封鎖 2孩下場曝光
家長將財產過戶給孩子,結果孩子拿到財產後不照顧父母的事件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認為,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表示,一名爸爸將名下的土地贈與給兩個兒子,過了5、6年,由於生病狀況不佳、無法工作,生活也開始有些困難,於是求助於孩子,結果孩子竟然拒絕協助,還封鎖爸爸、斷絕聯絡,爸爸只好一狀告上法院,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回到爸爸的名下。蘇家宏說,「為什麼爸爸要把土地贈與兩個兒子?讓自己陷入沒有資產的狀況?是我比較關心的,如果爸爸愛孩子,只能給錢嗎?我鼓勵每一個人都要先愛自己,把自己照顧好,把自己照顧好就是愛孩子了。」至於退休要多少錢才夠,從遺產稅的角度來看,蘇家宏指出,單身至少要有1500萬元才夠(不動產也要以公告價計算),有配偶的人至少要有2000萬元才夠,因為遺產稅的免稅額是1333萬元,加上一些扣除額等等,就是這個數字,如果退休生活想要過好一點的人,至少要再多5000萬元,因為超過免稅額+扣除額+5000萬元內,遺產稅是10%計算的,若想要過得再富裕一點的人,至少要超過1億元以上。蘇家宏直言,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愛孩子應該多跟他們相處,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而接受贈與者的負擔條件越具體清楚越好,講清楚、說明白,白紙黑字寫下來,不只是讓大家有遵循的依據,更是一種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