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受損
」 誹謗 提告 公然侮辱 妨害名譽 法官性侵醜聞餘波未平!藝人秦偉第3度申請假釋遭駁回 悔意不足成關鍵
知名藝人秦偉因性侵多名女性而受到法律的制裁,這起事件成為演藝圈的一大醜聞,自2020年4月入監服刑以來,秦偉至今已申請假釋3次,但每次都無法如願,最新的假釋申請在法務部矯正署的審查下被駁回,原因在於其尚未表現出悔過的誠意,這也讓此事件的爭議再度升高。秦偉於2016年首度被指控,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的高度關注,據悉,事件始於1位女造型師的控訴,指秦偉在2010年邀請其至其住處做造型,卻趁機強暴,隨後更多受害者陸續勇敢發聲,控訴秦偉的惡行,包括1位年僅14歲的少女以及受到性侵的女編劇和女粉絲。法院審理後,對於多名受害者的指控,最終認定秦偉對女編劇、女粉絲和女造型師的性侵行為成立,並判處其7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對於其他5名受害者的指控,則因證據不足而判決無罪,這一判決結果令許多觀眾憤懣不平,認為法律的標準應更加嚴格,以更好地保護受害者。在監獄中,秦偉雖曾表現良好,但其假釋申請仍被拒絕,主要是因為其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也未見到任何補償的行動,矯正署在評估時指出,這樣的行為顯示秦偉對於自己所犯之罪的認知仍然模糊,未能展現出悔過自新之態度。因此,假釋申請再次遭到駁回。目前秦偉將在2025年1月再度申請假釋,其是否能贏得自由仍然是未知數,此案對演藝圈的影響不單止是秦偉的個人名譽受損,更是對整個社會性侵防範意識的提示,多數人呼籲受害者應該勇敢站出來,並要求法律能更實質地保障她們的權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楊晨熙被已婚前老闆造謠不倫戀 遭廁所藏針孔痛斥:太恐怖
公視《少年願望事務所》本周探討青少年打工常見的三大陷阱,包括與實際職務內容不符、隨意扣薪,及職場性騷擾的問題。節目特別邀請楊晨熙分享親身經歷,她驚爆前老闆在廁所裝設針孔攝影,並揭露多次受騙的驚悚過往。楊晨熙透露,大學時曾因缺乏社會經驗,被自稱是星探的團隊騙去拍攝模特兒卡,花費2萬多元,卻收到一組「比阿嬤拍得還醜」的照片。儘管對方替她爭取到一份「保養品廣告」工作,但拍攝當天被載往偏僻山區,廣告方竟要求把她化妝成滿臉痘疤來拍「前後對比照」。更令人錯愕的是,廣告並非知名品牌,而是某網路小品牌的拍攝,讓她直呼「徹底被欺騙」。在談到職場性騷擾時,楊晨熙回憶,曾在一間公司打工時,驚聞已婚老闆對外謊稱與她交往,讓她感到十分氣憤。她強調,老闆的惡意毀謗讓她名譽受損,當下以健康理由立即辭職,終止工作關係。然而,事後她得知該老闆因其他案件被起訴,其手機內意外蒐出在公司廁所安裝針孔攝影的影片。楊晨熙坦言,雖未被影像波及,但內心仍充滿恐懼。更可怕的是,該名老闆假釋出獄後,竟改名再開新公司,讓她直呼:「防不勝防。」節目主持人鄧惠文醫師則提醒,每個人都擁有「工作而不受騷擾」的基本權利,遇到性騷擾時,應保持正確心態,不要將錯誤歸咎於自己,因為「這是別人的羞恥,而不是你的羞恥」。並善用性平機制投訴,透過正當管道維權。她強調,年輕打工族不應因資歷不足或害怕失去工作,就容忍不合理對待。對於惡質職場孤立員工、逼迫簽約等行為,建議與他人討論、尋求支援,避免被孤立影響判斷。
陸女搭飛機耍大牌不守規定 毆打男空服員囂張嗆:打了又怎樣
搭飛機最不希望遇到班機延誤!大陸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一飛機航班傳出暴力事件,一名女子自稱哈爾濱師範大學老師,卻不聽從服務員指示,大鬧航班外還辱罵並毆打男空服員,導致班機延誤近1個小時;鬧事女子被警察帶下飛機處理,事後哈爾濱師範大學否認她是學校的人,因名譽受損已報警。根據陸媒《瀟湘晨報》報導,7日有一名女網友分享從哈爾濱太平機場要搭飛機遇到的誇張情景,登機後有一名女子自稱哈爾濱師範大學的老師,因為空服員請她把小桌子收起來,她死活都不肯;過程中鬧事女子還用手拉扯男空服員,還嗆聲「打了又怎樣」,有不少目擊者看到男空服員手臂都是抓痕。自稱知名大學老師的大陸女子大鬧航班,還造成男空服員受傷。(圖/翻攝自微博)分享影片的女網友透露,該名女子鬧事時感覺得出來她精神狀態不好,之後應該是有空服員報警,警察到機艙把女子帶下機,而原PO和一些乘客都是證人,在機上接受警方筆錄。據悉,哈爾濱太平機場的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清楚詳情,而哈爾濱機場警察方面則低調回應,確實有這個情況,但沒有透露更多。受影響的北部灣航空公司客服人員8日表示,此航班晚了1個小時起飛,得到的說法是旅客原因,但不清楚具體情況。除此之外,這起事件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哈爾濱師範大學的工作人員也強調,校方經過確認,鬧事女子並非校方的職員,對方行為已害學校名譽造成損害,已經報警處理。
她控不二糕餅「蛋黃酥包蟑螂」 律師分析1關鍵!曝恐違2法:謹言慎行
近日一名蔡姓女子投訴,買了台中名店「不二糕餅」的蛋黃酥給媽媽吃,結果裡面竟有半截蟑螂屍體,引發議論。事後業者決定提告捍衛商譽,而蔡女則發9點聲明,雙方互槓。律師說明,如果不實言論確實造成了店家財產、名譽受損,可能還會產生民事上損害賠償的責任,所以,大家在網路上真的要謹言慎行。不二糕餅13日發布聲明,強調蛋黃酥內餡「包入完整蟑螂的機率為0」,痛斥蔡女玩文字遊戲,已正式提告。台中市食安處也公布稽查結果,作業區環境未發現病媒或其蹤跡,另隨機抽查檢視蛋黃酥中,也未發現異物或蟲體。對此,扶停雲律師在臉書表示,消費者將不愉快的服務經驗放到網路上,導致店家業績下滑、刷一顆星,很多人都會好奇會有什麼法律責任,首先,已經有不少判決認為消費者消費後留下真實的體驗感受,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範疇,不應隨意以法律相繩。扶停雲律師提到,其次,假設該篇PO文是惡意攻擊店家,那麼又要分成有沒有對店家罵髒話(公然侮辱罪),或者雖然沒有口出惡言,但所講的事情是假的(誹謗罪)兩種。扶停雲律師分析,本次事件之所以網友會比較站在店家這邊,是因為發文者沒有拿出消費證據,故而,如果該位發文者根本就沒有購買、吃下「不二糕餅」的蛋黃酥從而發現蟑螂,就屬於故意編造不實言論,而可能成立誹謗罪;此外,如果不實言論確實造成了店家財產、名譽受損,可能還會產生民事上損害賠償的責任,所以,大家在網路上真的要謹言慎行,畢竟輿論的力量可以載舟也可以覆舟。
分手寵物犬要不回!男子公布前女友個資挨告 遭判2月刑期
高雄一名蕭姓男子和女友分手後,因不滿女友不將他飼養的貴賓狗歸還,又直接斷聯,直接將對方照片與個資公開在網路上,還稱女方的父母沒教好她。而這種種行為讓女方直接將他告上法院,最終法官認為蕭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2月刑期,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蕭男和女友分手後,和對方約定好要在今年2月,將他飼養的貴賓狗歸還,但女方後來反悔,直接和蕭男斷聯。後來蕭男一氣之下,便在今年3月14日,將女方的照片還有個資公開在Facebook上。蕭男在貼文內寫下「她目前是○○大學大四的實習生,○○○(姓名),女的,長頭髮大眼睛,在高雄某一家店實習,住小港」。另外,貼文內也提到「家長不管教,只能讓社會大眾來教了」、「家人還幫女兒說話,說我們有很愛他(寵物犬),有感情了」,並貼出女方的照片,因此女方認為名譽受損才會報警處理。而女方在進行偵查時,表示蕭男的貼文內容沒有不實,但因為蕭男文中有提到父母不管教她、事情又鬧到學校,已經影響到她的名譽。後續檢方認為既然貼文內容沒有不實,蕭男並無涉及加重毀謗,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最終蕭男在案件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蕭男在網路上貼出他人個資,情節非輕,最終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蕭男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節目上稱柯文哲收賄數億 民眾黨到北院自訴鍾小平加重誹謗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遭北檢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聲押,引發各界關注。民眾黨不滿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日前在政論節目上不實的指控柯文哲收賄3、4億元,因鍾屆時不道歉,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與律師張衛航今(4日)早到台北地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鍾加重誹謗。吳怡萱說,因北檢一再洩漏不實訊息給特定媒體帶風向,因此不到北檢提告,請求法官查明。鍾小平9月1日在三立電視新聞台《54陪審團》中討論京華城案時,聲稱「以我的老江湖,如果給他錢,大概在5億裡面的3、4億是阿北的錢」。民眾黨認為鍾的言論毫無根據,誹謗柯文哲,要求鍾小平限時道歉,因鍾未在期限內道歉,今天提告。吳怡萱說,9月1日鍾小平不實指控柯文哲主席收受3、4億賄款,含血噴人造謠,配合網媒轉述,名譽受損,呼籲鍾限期道歉,但鍾不道歉,看起來鍾覺得沒關係,提出刑事自訴,民眾黨不相信北檢會秉公處理,鐘要自己向法官說清楚。有關報導柯文哲千萬不明金流一事,吳說,這又可以看出來,北檢提出抗告後,又再次配合特定媒體發出特定偵辦消息,是不是北檢洩漏消息?拜託大家去求證,這些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如同喊價式誘導,一下子700萬,上千萬,是在喊價嗎?真實嗎?呼籲媒體朋友向北檢求證,求證到底是不是北檢洩漏的消息,不要洩漏後,又說不予證實。對於前副市長林洲民曾提醒柯圖利風險一事,吳說,這是容積率由392至560,當時是監察院糾正,林洲民是提醒,容積率變成560,這也是在時任副市長林欽榮召開的都委會審議通過的。周刊報導的千萬帳戶,幾乎只出現在標題,吳怡萱說,這通篇新聞就如組合拳,東拼西湊,毀滅柯文哲人格,她重申「如果這是北檢洩漏的消息請大家去跟北檢求證,如果北檢要自清,請親自出面說明」。對於報導的彭振聲便簽部分,還是要強調,這是真的嗎?如果屬實,是北檢給特定媒體嗎?如果是真的,也可以看出柯文哲沒有要公務員違法,不違法想辦法,難道不做嗎?媒體問彭振聲說為何柯文哲不用押?吳怡萱回說,這訊息是律師說的嗎?這消息從哪裡來?可能要先確認真實性。另對李文宗涉政治獻金假帳案交保,從證人轉成被告,她表示自己不太清楚。「柯文哲說的不知情都被社會大眾誤解成什麼都不知道」,吳怡萱重申,審議容積的過程,都是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當中做審議的,柯文哲不會去參與相關審議過程,當然他就不會知道審議過程是怎樣,「我覺得名嘴現在就是在見縫插針、看圖說故事、編造故事。」媒體問對柯文哲的羈押抗告案,有進行沙盤推演?吳怡萱表示,這由主席律師團處理,黨部有應變小組 隨時準備好,不預設立場,媒體追問若柯後續收押的話,無法行使黨主席情形?吳則說,不預設立場。
男子捷運站抽菸被制止 竟罵副站長「你是在靠X」下場慘
台北一名王姓男子1月在捷運麟光站一樓抽菸,而他被吳姓副站長制止,怒嗆對方,「你是在靠X沙小」,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判決書指出,王男1月7日在麟光捷運站1樓,因抽菸問題,經該捷運站吳姓副站長制止勸導,竟心生不滿,於公眾場所罵吳男,「你是在靠X沙小」、「X你娘機X」等,貶損對方的名譽。法官認為,王男僅因細故竟任意出言侮辱吳男,使對方名譽受損,所為實有不該。考量王男表示,如果密錄器有錄到他罵人,願意坦承犯行,王男沒跟對方達成和解,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對吳男名譽的損害程度,暨王男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吃薑母鴨違停遭正義姐檢舉!他飆罵「三字經」挨告 判無罪原因曝
段姓男子與友人2022年2月間相約至高雄市三民區的薑母鴨店用餐,未料段男因違停轎車與附近住戶的杜女發生口角,段男氣憤之下對她飆罵「三字經」及「檢舉醜女人」等話,杜女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段男謾罵行為不具持續性及擴散性,不至於造成對杜女的名譽毀損,最終因罪證不足裁定無罪。檢方表示,段男與友人2022年2月到高雄三民區吃薑母鴨,因在店家門口違規停車與杜女發生糾紛,杜女因不滿店家長期占用人行道營業及顧客違規停車,導致附近住戶出入不便,她才持手機拍照蒐證欲向警方檢舉,恰巧被段男發現愛車被她拍照準備舉發,他立即上前向她理論。期間段男情緒失控,脫口罵出「三字經」、「檢舉醜女人」、「不敢見人,戴口罩」、「不要理會這個白痴」等不雅言論,令杜女覺得名譽受損憤而向他報警提告,並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法官表示,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段男行為雖讓杜女感到冒犯及不悅,但根據當時的環境及雙方糾紛的前因後果,杜女的名譽不至於遭到嚴重貶損,且段男謾駡的話語與網路散布的侮辱言論不同,不具持續性及擴散性,最終因證據不足裁定段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被指「召妓被捕」、「月薪25萬」 林飛帆怒告妨害名譽
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近日遭網路傳言指出,其「召妓被逮,隨後遭到保釋」,更直言林飛帆的月薪高達25萬元,比部長級還高。對此,林飛帆也在8日晚間前往警局報案,提告妨害名譽一事。刑事局8日受理完成後,目前也正調閱相關資料偵辦中。林飛帆8日發文表示,有網路傳言指出其「召妓遭到警方逮捕並保釋」,更直指其薪水比部長級還高,月薪25萬。對此,林飛帆辦公室人員也在8日晚間前往刑事局報案,並提供相關截圖做為證據提告妨害名譽。對此,刑事局也在8日受理完成,目前調閱相關資料積極偵辦中。刑事局強調,尊重民眾言論自由,但對於在各類型社群網路平臺發表不實言論案件,一經當事人提告,定將全力依法偵辦,勿枉勿縱,呼籲民眾於社群網路、通訊軟體發言時應謹慎,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網路訊息應保持警覺,多方查證,勿再轉傳,避免引起社會恐慌或造成他人名譽受損,以免觸法。
台鐵車廂飄菸臭!他不爽「吞雲吐霧遭擋」怒飆三字經 慘吃刑、民事官司
不少人明明沒有抽菸的壞習慣,卻要遭受癮君子的二手菸危害,令人感到深惡痛絕,一名媽媽帶著孩子搭乘台鐵時,發現有名男子在車廂內吞雲吐霧,她立馬上前出聲制止,怎料卻遭對方飆罵三字經,氣得她一狀告上法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男子不但被判處拘役5日,還須賠償1萬元。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該案發生於2023年8月,當時女子帶著孩子一同搭乘台鐵,沒想到當列車行經高雄左營時,她發現一名男子竟在密閉的車廂內違規抽菸,車上充斥著難聞的菸臭味。女子當下立刻上前勸阻,提醒對方列車上禁止抽煙,怎料男子不滿遭攔阻,竟當場怒飆3字國罵,雙方發生口角衝突,事後女子忍無可忍決定提告,並向對方求償10萬元。經橋頭地院審理,認為男子在台鐵車廂內辱罵原告三字經,此舉已導致對方名譽受損,故判處男子應賠償1萬元,全案可上訴;另外刑事部分,則依涉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男子拘役5日。
互不熟識卻造謠!她兩度秀照片酸「是小三」 法院判賠3萬元
宜蘭縣一名女子小華(化名)與小敏(化名)互不熟識,但小華卻在去年7月,兩度拿著手機到廟裡展示小敏的照片,並宣稱「小敏是XXX的小三」,被小敏告上法院。後來,小華僅同意賠償5000元,但宜蘭地院法官審理,判她應賠償小敏3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華與小敏互相不認識,小華卻突然在去年7月,兩度持手機螢幕展示小敏的照片,到某間廟宇給在場的人看,並宣揚小敏是小三。而這件事讓小敏覺得名譽受損,憤而向對方求償20萬元。除了民事訴訟求償20萬元以外,小敏也提出了刑事訴訟,認為對方妨害名譽,但小華僅承認刑事認定的誹謗部分,願意賠償5000元。全案經宜蘭地院審理,小華在警詢及偵查中認罪,並有現場監視器錄影及截圖證明,與小敏陳述之事實相符,足以判定小華的行為確實已對小敏的名譽造成損害。因此,法官認為,考量到雙方名下皆有不動產,家庭經濟狀況勉持,最終判小華應賠償小敏3萬元,全案可上訴。
日本老牌動畫製作公司GAINAX正式宣告破產 40年歷史落下帷幕
日本老牌動畫製作公司GAINAX在6月7日發布公告,向各方報告已經於5月29日透過東京地方法院宣告破產。GAINAX是1984年成立的老牌動畫製作公司,過去曾打造出《海底兩萬哩》、《新世紀福音戰士》、《男女蹺蹺板》、《天元突破 紅蓮螺巖》等膾炙人口的動畫作品。在這篇由GAINAX目前的代表董事神村靖宏所發表的聲明中提到,GAINAX在1984年成立後靠著製作動畫及遊戲軟體營利,在《新世紀福音戰士》等數個賣座作品風靡世界後,2012年起開始經營餐廳、設立計畫外的CG公司、投資作品失準,還對公司內部高級管理階層提供高額且無須抵押的貸款,導致公司被營運幹部私有化,造成財務狀況急遽惡化。由於營運高層因為拖欠版稅和引起諸多貸款訴訟,許多公司高層人士擅自以GAINAX的名義在各地設立公司,而 GAINAX不僅面臨大量員工離職、喪失動畫製作能力,那些以GAINAX名義設置的公司也撇清關係,並且放棄了經營責任。雪上加霜的是,2018年新上任的代表董事對影像製作毫無興趣,2019年還因為對未成年少女犯下準強制猥褻罪而被逮補,背負大量債務的GAINAX至此徹底失去公司營運能力。2020年,在身為GAINAX股東的動畫製作公司khara善意支持下,GAINAX進行營運階層的改組,並且釐清過去債務和混亂的作品授權,之後公司已回到正常營運。但在這些努力之下,依舊無法在短時間內解決過去留下的高額負債,又在2024年5月面臨債權訴訟,因此GAINAX營運團隊判斷難以維持公司營運,決定向東京地方法院聲請破產。文末神村指出,他們十分感謝新體制下的每位董事以及以Khara為首的各方公司、作家以及創作者。縱使在GAINAX無法提供任何報酬的狀況下,仍協助GAINAX整理智慧財產以及版權讓渡等事宜。神村還對粉絲們對於公司長達40年的支持表達謝意,並宣布未來GAINAX的商標與所有權,將會由交由Khara繼承持有。繼承GAINAX版權的動畫製作公司khara,由原GAINAX創辦人,同時也是一手打造《海底兩萬哩》、《勇往直前》、《新世紀福音戰士》等王牌作品的庵野秀明在2006年創立。他在創立khara後,於2007年徹底脫離GAINAX並成為GAINAX的股東。khara發布公開聲明表示,之所以向GAINAX伸出援手,是因為必須防止《新世紀福音戰士》系列作品名譽受損,所以率先請作品相關的「KADOKAWA角川」、「King Records」、「TRIGGER」等公司派出董事擔任GAINAX營運高層,並且將過去拖欠款項一一結清,防止動畫產權與資料流失。khara並宣告,正在與GAINAX時間作品的各個製作委員會合作,確認和整理有關作品的智慧財產權,以便讓不管是以公司或個人身份的相關創作者、原作者能夠以某種方式繼續製作和運營作品。
李紀珠告新光金前獨董毀謗 法院判遺孀兒女賠200萬可上訴
前新光金控副董事長李紀珠對病逝的前獨董李勝彥生前所提出的質疑等,向法院提起涉及毀謗等求償300萬元,該案後由其家屬繼承訴訟,經士林地院審理判遺孀、一雙兒女在遺產繼承範圍賠償200萬元,並須在三家報紙刊登勝訴啟事,全案可上訴。對此,CTWANT聯繫李勝彥家屬,至截稿前未接到回覆。李紀珠則以「感謝司法再度伸張正義」為題,發表聲明,感謝新光公司、新光董事會及新光同仁給予的支持」,同時也感謝主管機關金管會以及各級檢調機關明察秋毫,還其清白,證明本人並無所指任何不當或不法行為」,更是感謝法院依法判決。依法院判決,李紀珠主張係由2016年9月時任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邀請進入新光金控、新光人壽、新光銀行等服務、2018年起,遭時任新光金控獨董李勝彥公開質疑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守等事由,經媒體報導,導致她名譽受損、身心痛苦,因此求償300萬元及在三家報紙刊登勝訴啟事。李勝彥2022年10月28日凌晨驟世,該案由其遺孀和子女承接訴訟;家屬代為抗辯說,李勝彥始終堅守公司治理的理念,出於善意表達言論,並無不實也應不構成侵權行為。法官審理認為,該案經金管會、新光金控等皆提出說明,李紀珠兼任子公司職務並無涉及違法事項,且李勝彥先前對李紀珠提出的刑事告訴也獲不起訴確定,李勝彥對李紀珠的相關指控言論顯然逾越合理評論範圍,貶損其社會評價,審酌後,判賠200萬元,且須在三家報紙刊登勝訴啟事回復其名譽。全案可上訴。
Kolas涉偷吃已婚隨扈!綠黨立委指他「拉K中毒太深」挨告 結果曝光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於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被李妻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宣判Kolas Yotaka應賠償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Kolas Yotaka則回應,沒做的事不能吞,還不滿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曾傳訊息給李母,說李男「拉K中毒太深」等語,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求償100萬元。經花蓮地院審理,判Kolas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對話中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對話被李妻發現後,李妻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判Kolas Yotaka應賠償李妻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則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並控法官不聽證詞也不看證據,Kolas Yotaka則回應「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外Kolas表示她和李姓隨扈之間並無不倫情事,但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卻曾傳訊息給李男的母親說「我了解(李男),也了解某人的手段!他可能要知道那很糟糕的人如何的腳踏多條船,為了仕途,如何拿掉小生命的真面目才會覺悟吧!」、「(李男)太單純,有再多的不是,我還是疼愛他的,想幫助他,讓他覺悟,但他似乎拉K中毒太深,怕也聽不進我的話」等,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提告,求償100萬元。而後陳瑩在審理時表示,當時媒體大幅報導2人踰矩行為的事情,她因擔心李母等家人一時承受太多壓力,出於關心才傳訊息,且相關報導中大量引用Kolas與李男對話,2人行為絕對並非空穴來風。法官則認為,李母在陳瑩發訊息前,已經能從報導中得知Kolas和李男的情況,陳瑩並不能侵害Kolas名譽,且從內容看起來,陳瑩為善意關懷,並無故意侵害Kolas名譽權,判Kolas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花150萬求婚臉書美魔女失敗 高雄男亂扯她是「董座小四」要賠20萬
高雄蔡姓男子在網上結緣48歲林姓美魔女,且迅速墜入愛河。交往後林女認為蔡男不適合託付終身,開始疏遠分手。交往期間蔡男花費150萬元為討女方歡心,分開後不甘情財兩失,覺得被女方感情詐騙,而在臉書爆料林女的不實謠言,林女不滿對他提告誹謗,法院判蔡男拘役65天、賠償15萬元、精神撫慰金5萬元,還需在個人臉書刊登刑事判決書7天。蔡男本身失婚多年,因緣認識林女,第2次見面時就大膽求婚女方,林女也點頭答應。期間蔡男更花費150萬元在女方身上,但相處後林女認為與蔡男不適合,2年後開始疏遠分手,蔡男不甘結婚夢碎、損失金錢,懷疑自己遭到林女詐騙,因而開始報復,最終2人鬧翻決裂。林女在臉書轉發內含蔡男以中英文姓名發佈的貼文,警告他勿再騷擾,蔡男看見後私訊林女,蔡男本想挽回但不成功而開始惱羞,就在臉書爆料林女劈腿、感情交易,搞婚外情、肉體換取金錢、當某公司創辦人小四等不實言論。蔡男在臉書上自稱表哥,稱林女是「整容又隆乳的離婚敗金女!卻在FB上扮演清純未婚少女」,發文控訴「她以前就是這麼欺騙對待我的,然後再繼續找新的男人騙錢」、「當年她跟我見面第二次就答應跟我結婚了,我想她現在也是玩同一招」,林女則氣得提出告訴。林女對蔡男提告誹謗、妨害名譽,求償20萬元,要求蔡男將刑事判決書全文刊登在林女居住地、自由時報新北地方新聞版一日,高雄地院判別林女名譽受損,蔡男遭判拘役65天、附帶賠償15萬元,蔡男編輯貼文繼續爆料的行為,缺乏事證,屬於不同侵害事實,再判賠精神撫慰金5萬元,還需在臉書刊登刑事判決書7天,來回復林女名譽,全案仍可上訴。
「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怒告誦經師 判賠36000元
紀姓誦經師2023年在「頭七法會」放喪家鴿子,葬儀社急找人遞補而延誤法事,喪家怒砍喪葬費用7萬多元,葬儀社提告轉向紀求償,台中簡易庭判賠7萬多元。紀上訴並辯稱他誦經只賺1200元,葬儀社找人遞補花1500元,僅損失300元,要求他全扛不符比例;台中地院改判賠償3萬6000元,不得上訴。葬儀社張姓業者的員工,2023年1月2日以LINE群組向紀姓誦經師下單,約定承攬1場「頭七法會」誦經,並確認時、地,但1月6日晚間9時30分法會開始了,紀竟未到場,葬儀社怕開天窗而倉促找他人遞補,但法會已延誤1個小時,事後紀以LINE訊息向葬儀社道歉。但張姓業者提告求償,並指控,葬儀社治喪原收費27萬1420元,但因喪家指責,被扣款7萬1420元,要求紀賠償葬儀社損失費用及名譽損失共20萬元。台中簡易法庭通知開庭,紀未到場、也未具狀,法官認定,視同自認對造主張,因張未舉證名譽受損及情節重大情事,而認定該請求無理由,判賠7萬1420元。紀上訴並抗辯,他與葬儀社約定誦經報酬1200元,葬儀社另找人到場誦經花了1500元,最多只損失300元,不能要求他填補全部損失。葬儀社員工出庭作證,葬儀社行業若出現喪家無法接受的錯誤,雙方協商收費有時會去尾數,但還是要看實際損失及喪家感受,此案家屬抱怨頭七誦經很重要,原本怒拒付款,經協商後付款2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喪家感受應是對辦喪事的整體滿意度,無法排除尚有其他不滿意之處,難以認定全因誦經延誤所致,認定賠償金額以總收費的10%至15%,與遭扣款7萬1420元半數的平均值為適當,判賠3萬6000元,全案確定。
回收紙箱消失起爭執 連續11次狂罵鄰居「垃圾人」…大媽下場出爐
桃園市1名吳姓婦人與鄰居長期不睦,去年4月間黃姓女鄰居發現自家門前的回收紙箱不翼而飛,懷疑是吳婦所為,雙方爆發爭執,吳婦竟連續11次指著黃女怒罵「垃圾人」、「心腸有夠惡毒」等語,遭黃女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吳婦與黃女為鄰居,雙方因故相處不睦,民國112年4月21日10時32分許起,因黃女在住處前,懷疑吳婦未經告知逕自取走一箱紙類回收物品乙事,吳婦因而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之上開處所辱罵黃女,足以貶損黃女之人格尊嚴與社會上之評價。據了解,吳婦當時手指著告訴人,罵了「垃圾人就是這樣啦,垃圾人(台語)」,還連續罵了11次,並稱「整個社區都說妳是垃圾」、「我們現在整社區都不跟妳講話」、「鄰居看到妳就像看到鬼、垃圾」、「整個社區鄰居、隔壁誰想跟做妳朋友、誰想跟妳打招呼、誰想跟妳一起」等語。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僅因細故與告訴人發生爭執,不思以理性溝通解決,竟公然侮辱告訴人,致告訴人名譽受損,顯欠缺尊重他人名譽之法治觀念,且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所為應予非難,並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陳沂「自走砲」惹禍上身大盤點 她狠酸鄭家純「黑菊姐」轟羅志祥「空幹王」
知名網紅陳沂大街上莫名被打,這位演藝圈的「自走砲」嗆辣敢言的風格,過去曾得罪了不少藝人、網紅,對於陌生男子的真實身分,不排除任何可能性。《CTWANT》也整理出陳沂因大砲型言論,惹禍上身的案例。陳沂「大砲言論」惹禍上身。(圖/趙文彬攝)調侃「雞排妹」鄭家純鬧上法院陳沂最大的死敵,肯定會讓外界聯想到跟「雞排妹」鄭家純的「黑菊姐事件」,原來她曾在直播上放大鄭家純「屁溝照」,並指稱對方所指的陰影處是肛門,兩人也因此開戰,鄭家純因被陳沂稱是「黑菊姐」,憤而提告,最後檢察官認為「網紅綜藝化」為現代自媒體普遍現象,並未直接對鄭家純之人格本身予以抽象之羞辱貶抑,不過鄭家純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提再議,對此陳沂,則在社群放話「恭喜黑菊,地檢署認證」!除此之外,鄭家純也不滿陳沂公布她的手機號碼,透過直播「回敬」對方,讓陳沂飽受網友騷擾,手機門號還被網友在電商網站註冊帳號,陳沂因此怒告鄭家純違反《個資法》,一、二審都認定鄭家純有罪,高等法院日前判鄭家純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附帶民事求償案,陳沂向鄭家純求償100萬元。不過鄭家純這次得知陳沂被當街狠揍的消息並未落井下石,僅表示「譴責暴力。請她好好休息,早日康復」,展現大氣。陳沂「大砲言論」惹禍上身。(圖/趙文彬攝)數度開酸綜藝天王吳宗憲陳沂曾批吳宗憲「不敬業」,更在社群上酸「韓國節目贏不了台灣」,但她認為「沒人要侮辱整個演藝圈,是有些人自己侮辱了自己」。不過陳沂事後向吳宗憲道歉,表示是從報導上看來的。不過她開酸吳宗憲不只這例,陳沂之後在網路上又開砲,認為《綜藝大熱門》在某單元中提及「娘砲」、「娘娘腔」等字眼相當不妥,對此吳宗憲解釋,覺得該詞彙沒有負面解讀,陳沂不領情又嗆「認錯沒這麼難」,兩人因此成為宿敵,陳沂多次在網路上酸吳宗憲,這也讓吳宗憲傻眼喊話「那個陳三斤(陳沂),差不多就可以了啊」。對於陳沂如今的遭遇,吳宗憲今(6日)也給出回應,「「標新立異者,難免被危言聳聽的報導所淹沒……」,感覺陳沂像是被誤傷,接著還表示「凡塵俗事不到我,我已經是個透明人,努力做我的研發事業,其他這些鳥事都不太喜歡搭理」。羅志祥被轟「肉體斂財」判賠30萬陳沂對「亞洲舞王」羅志祥曾在發行《真人秀?》時,專輯預購破5萬張後,向經紀公司爭取「買3張專輯拍照、買5張專輯抱抱」的福利,該舉動被陳沂轟是「肉體斂財」,更批評「亞洲空幹王想祥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對此羅志祥喊告,認為明顯涉及公然侮辱和惡意誹謗,法院當時判陳沂因說了「肉體斂財」、「賣淫小模」等詞造成羅志祥名譽受損,因此需賠償30萬元,且在四大報頭版道歉。隔空交鋒馮語婷「假面具」網紅「女戰神」馮語婷與陳沂曾多次隔空交鋒,去年底陳沂到警局對馮語婷提告,竟發現查無此人,質疑其真實身分,隨後大動作揭露「馮語婷」是假人設、是男人,對此,馮語婷不甘示弱,公開「正臉真面目」卻反被陳沂抓包是用AI頭像,雙方戰火燒不停。馮語婷見到陳沂被毆的新聞,在臉書表示可能會有人譴責暴力,但也有很多人笑到沒力,「如果那些譴責暴力的人跟我一樣,從去年八月到今天,長達半年的時間,遭到陳三斤的言語霸凌跟造謠抹黑,那這則新聞對我而言是大快人心」,更透露自己當下笑到沒力,不難看出她對陳沂的怨氣難消。她挺Toyz「難道下一個是我」神預言網紅實況主Toyz先前到網紅「超哥」的餐廳用餐,由於嫌醋飯難吃,慘吞「超派鐵拳」。陳沂事後力挺Toyz,認為走在路上看人不爽的話就可以打人,那大家人人自危,當時甚至預言「我想說還好他先被揍了,難道下一個是我,我有點害怕」,沒想到她一語成讖,5日下午在街上被陌生男子毆打,導致臉部和耳朵受傷。
指控前經紀人「接拍A片」、助理偷通告費 薔薔挨告獲不起訴處分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林嘉凌)經營著自己的YouTube頻道,憑藉其敢說敢言、自然不做作的個性,受到許多粉絲的愛戴。而在2022年,她控訴2名友人在擔任經紀人時,用她的名義接拍A片,並點名某前助理會偷錢,事後遭3人分別提告妨害名譽、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5日偵結,認為罪證不足,薔薔獲不起訴處分。根據檢方調查,薔薔在2019年2月、2021年10月時,分別與鄭姓、陳姓友人約定,請對方來管理她的工作,包括接洽表演、通告、業配等等,並於2022年4月再找了劉姓女子擔任助理。不過,在2022年5月至7月間,薔薔在受專訪時,就曾爆料2名友人管理公司有問題,表示他們「花錢向無底洞」、「用我的名義接了A片」、「阿貓A片你也給我接,你怎麼不自己去拍啊」,更直言「請到1個偷錢的助理」,指稱對方會從皮夾裡抽走她的錢,還會把通告費拿走。後來,薔薔更嗆聲「你自己看著辦」、「我就讓你好看,讓全世界知道你就是小偷」,而這番言論也讓鄭姓、陳姓友人及劉姓助理對薔薔告訴,認為對方造成其名譽受損,涉嫌刑法恐嚇危害安全、誹謗及加重誹謗等罪。該案經由台北地檢署調查,不起訴處分書中指出,薔薔坦承有說過上述言論,但並未提及到經紀人的姓名,只用「朋友」、「阿貓」、「阿狗」、「陳XX」來表示,尚難以辨別真實身分,且關於鄭姓、陳姓友人以她的名義答應A片和向廠商收取商品等事,皆有證據能證明。對此,檢方認為,對於「花錢像無底洞」的說法僅為個人主觀看法,難認有妨害名譽犯行,至於恐嚇部分則罪證不足,因此判定薔薔不起訴處分。
「比薪水網站」揭低薪、高工時供求職者避雷 企業公司怒提告 法官這樣判
有使用者在「比薪水」網站上分享台中某科技公司助理職低薪、常加班、流動率2個月高達20多人、上班不能接手機及聊天等工作心得,科技公司認為刊登不實、名譽受損,怒告網站管理公司、求償10萬元並刊登判決書2年。高雄地院法官傳喚多名證人,認定網站平台已盡發文審核義務,文章內容也屬實,判科技公司敗訴,可上訴。科技公司不滿資訊公司上架兩篇指該公司助理職低薪、常加班、流動率2個月高達20多人、上班不能接手機及聊天等現況,認為名譽受損,怒告求償10萬元並刊登判決書2年。高雄地院法官傳喚多名證人,認定資訊公司已盡發文審核義務,文章內容也屬實,判科技公司敗訴,可上訴。(圖/取自比薪水官網/袁庭堯高雄傳真)該科技公司不滿「比薪水」網站上,分別於2021年9月13日、2022年2月23日陸續出現兩篇文章指稱該公司「業務助理月薪28至29K,常常加班,公司老闆跟老闆娘思考都很特別,認為只要花錢就可以請到好員工,整體員工流動率大概2個月可以20幾個人(包含新人報到又離開)」、「國貿助理月薪36至37K,上班時間會被要求不能接聽手機,家人有事聯絡一定要打公司電話,上班不能聊天」,認為負責管理網站的資訊公司失職,怒告求償名譽損失10萬元並在該網上首頁刊登判決書2年,並下架兩篇貼文。科技公司不滿資訊公司上架兩篇指該公司助理職低薪、常加班、流動率2個月高達20多人、上班不能接手機及聊天等現況,認為名譽受損,怒告求償10萬元並刊登判決書2年。高雄地院法官傳喚多名證人,認定資訊公司已盡發文審核義務,文章內容也屬實,判科技公司敗訴,可上訴。(圖/取自比薪水官網/袁庭堯高雄傳真)科技公司強調,近3年來未曾有業務助理的工作或職稱,正職員工薪資每月均在3萬元以上,更無平均工時10小時及2個月更換20幾人之高流動率情形。唯一的國貿助理已任職3年多,2021年年薪就有55萬7628元,兩篇貼文的指控均不實。資訊公司則辯稱,網站使用者條款中就規範使用者不得有侵害他人名譽等之言論內容,兩篇貼文均有派員審核後才刊登在網站。他們查核,2018年3月19日面試趣網站就有人發文指「這間去年就在找人,但目前辧公室裡面沒有年資超過一年的,請三思」、2019年Google地圖也有人留言「流動率、離職率爆高的公司,難道會都是員工的問題,大家就別去浪費自己時間了」。2022年6月接獲科技公司律師函後,只能在發文上紅色標記加註「此篇薪水情報可能涉及爭議,可前往幫助中心了解詳細內容」等語,他們已盡查核、提醒責任。高雄地院傳喚資訊公司證人,也仔細核對科技公司提出近3年來「每一個」員工的任職、去職、職稱、薪資、工作時數等人事資料,發現科技公司確有曾有符合「月薪28-29K」、「在職年資1年」、「在職狀況已離職」之員工,2021年員工平均每日加班41.31分鐘,2020年至2022年任職未滿1年即離職者有37人,與發文者指稱的狀況相去不遠。針對國貿助理一職疑雲,法官認為一般職場難以明確定義低階工作職稱,發文者指稱並無不可能。有證人也證明上班時間確實不能接手機、聊天。法官最後判定,發文者基於自身經驗發文,資訊公司已盡查核、求證義務,難認科技公司名譽遭侵害,最後駁回科技公司之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