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犯罪
」 黃子佼 性侵 性騷 高虹安 未成年女教師「赤裸倒在頂樓」吐血亡!2高中生涉姦殺 入獄15年「未驗出DNA」堅稱無罪
大陸湖南一名女教師15年前被家人發現,赤裸倒在社區頂樓水塔附近,嘴吐鮮血、呼吸困難,最終送醫不治,而同一社區的2名高中生涉嫌姦殺,遭判無期徒刑。不過,由於死者身上並未驗出高中生DNA,2人入獄後也堅稱無罪,又因不願寫悔過書換取減刑,導致2人至今仍未被釋放。根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2009年8月25日,小學英語老師劉女在晚飯後獨自出門散步,將近晚上10時都還沒回家,撥打電話也無人接聽,家人開始四處尋找後,在頂樓水塔附近發現劉女赤裸倒在血泊中,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不幸身亡。案發2天後,警方突擊住在同社區的17歲少年謝男,表示謝男與劉女被害有關,而17歲的鄰居劉男也被帶走調查,據悉,劉女以前曾是2人就讀小學時的英語老師。經過3天2夜的審問,謝男和劉男最終坦承「姦殺老師」。起訴書指出,事發當晚7時許,謝男和劉男一同至戶外免費球場,並用手機觀看淫穢影片,此時劉男提出找個女人「發洩一下」,謝男說劉老師經常在天台散步,提議對其下手。後來,2人便攜帶木棍攻擊,隨即進行性侵。不僅如此,起訴書還指控,2人逃離現場回家後,將作案經過告訴父母,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則分別叮囑兒子否認犯行,謊稱案發當晚一直在家。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生前被他人持鈍器及拳頭致傷頭部、面部,造成頭皮廣泛性淤血,蛛網膜下廣泛性出血,鈍性外力致傷頸項部、手堵嘴壓迫呼吸道、造成窒息,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2010年8月19日,法院依強姦罪嫌判處2人無期徒刑。2人不服上訴,2010年12月,湖南省高院維持原判。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也因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及4年有期徒刑。對於法院的判決,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並不認同,直言「事發後我們都不知道什麼事情,孩子怎麼就成了強姦犯,我也成了包庇犯?」謝男父親表示,當時送驗的物證和樣本中,包括死者連身裙及胸罩上的血跡,還有她身體隱私部位的擦拭物,並對死者丈夫、謝男、劉男進行採樣,但結果均未顯示謝男和劉男的生物遺留痕跡,「DNA檢測結果顯示,劉女胸罩上的血跡係她與另1男性共同所留,這意味著,在這3個男人之外,還有另1名男性」。謝男父親也認為,當時法官判決僅以口供為依據,缺乏人證、物證的支持,警方也有逼供的可能,「如果木棍真的是凶器,木棍上應該有指紋及受害人的血跡、DNA等,但是這麼重要的證據,卻從未被送去鑑定」,因此堅持要2名少年否認犯罪。2019年,警方根據死者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法醫鑒定報告中所稱的「另1未知男性」張男,而法院判他為強制猥褻與侮辱屍體罪,後於2023年獲釋。今年10月17日,謝男父親及劉男母親再次前往湖南省高院反應案情,希望法院能告知關於張男的審判細節及複查結果,一名工作人員告知,目前案件已經進入省高院審查會委員會進行討論,若有具體結果,會再進行通知。謝男父親無奈道,2名少年入獄後堅稱無罪,因不肯寫悔過書,均未被減刑,目前刑期仍為無期徒刑,「如果願意寫悔過書,加上減刑,2個孩子今年差不多該釋放了」;他也說,每次去看望兒子,都覺得對方變得沉默寡言,但他仍堅信法律會還他一個公正的結果。
男子深夜潛入民宿「強脫女客內褲」 受害者「以為是丈夫」險遭得逞
日前,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半夜潛入民宿的客房內,試圖性侵一名年輕的「祖母級」女遊客,女客雖然驚醒,但因為房內昏暗,又以為是回房的丈夫,險些讓這名惡狼得手。好在最後關頭發現不對勁,立刻放聲尖叫求救,嚇得惡狼落荒而逃。這名男子事後落網,22日在法庭上矢口否認犯罪,表示自己:「事發時並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等醒來發現自己已經身在警局。」據馬來西亞媒體華媒《中國網》報導,來自吉隆坡的42歲男子立祖安沙被控於2024年10月19日凌晨2時57分,潛入麻六甲市老街上一間民宿的客房,並且強行脫下一名44歲女性遊客的內褲。據瞭解,事發時這名受害女客與女兒及3歲孫子同睡一間客房,但為了方便睡在另一間客房的丈夫進入房間及使用房內廁所,因此客房房門並未上鎖。當晚祖孫3人正在房中熟睡時,該名男子潛入後把衣服脫光,全身赤裸的爬上受害者床鋪,並且脫下受害者的內褲。起初,這名女客在黑暗中一度誤以為是丈夫意圖求歡,但很快發現該名男子並非丈夫,隨即高聲求救,驚醒了在同房中睡覺的女兒將燈打開。該名男子見事跡敗露,立刻關上電燈,喝令2母女安靜,隨即穿上衣服逃逸。事後,這名男子被當地警方以牴觸該國刑事法典第354條文非禮罪逮捕,在此條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男子將面臨10年刑期或罰款及鞭打,甚至兩者兼施。此案件22日開庭,該名男子在沒有代表律師的狀況下為自己求情,表示事發時,他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知道自己醒來後已經身在警局。由於被告矢口否認犯行,法庭批准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3500令吉(約新台幣25000元)交保,本案預定12月5日再次開庭審理。
黃子佼涉持48部未成年性影像「宣判日出爐」 他法庭噴金句:已不再是黃子佼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48部少女的不雅影片,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前4次開庭他均不認罪,更質疑影片的真實性。15日5度開庭,檢方派出2名檢察官論告,建請法官判處黃子佼「7月到9月徒刑」,經過3小時庭訊,最後辯論終結,定於今年12月3日宣判。黃子佼在辯論庭時說,「我黃子佼已不是黃子佼了」,同時拒絕賠償被害人金錢。黃子佼15日第5度出庭,依舊一身藏青色上衣、格紋長褲,並頭戴鴨舌帽,連手中的飲料也是同款;對於記者提問,黃子佼不發一語,快步走進北院應訊,他在最後意見陳述時間時仍否認犯罪,當庭表示「我的未來一片黯淡」,自己已不再是黃子佼。此外,黃子佼認為檢警查扣的性影像雖然確實是他下載,但有些沒看,或是下載後就擺放著並不違法。不過此案中的一名未成年少女中有到場聽訟,當庭透過告訴代理人打臉黃子佼「下載當然就是要看」,並有意向他民事求償。除此之外,黃子佼主張自己不是拍攝性影像的人,因此不需要賠償,庭審進行3小時後結束,檢察官具體求刑7到9月,盼法官判黃子佼入監服刑,法經過3小時激辯,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日宣判。據了解,黃子佼在2023年間被人告發性侵未成年少女,同年8月4日,檢警發動搜索,並在黃子佼住家查扣隨身硬碟,果然存放大量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而影片來源為創意私房論壇,黃在2013年2月加入,2017年8月到2023年7月間購買性影像,並存放在隨身硬碟內。檢警原先以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女子性影像,進一步清查卻發現更多被害人,發現至少持有48名未成年女子性影像;黃子佼起初認罪,檢察官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並繳公庫120萬元、撰寫1200字悔過書;高檢發回重查,檢方起訴黃子佼。
黃子佼持少女片宣判日出爐 孟耿如1原因免出庭作證「檢求刑最重9月」
主持人黃子佼因持有48部少女的不雅影片,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前4次開庭他均不認罪,更質疑影片的真實性。今(15日)5度開庭,檢方派出2名檢察官論告,建請法官判處黃子佼「7月到9月徒刑」,經過3小時庭訊,最後辯論終結,定於今年12月3日宣判。黃子佼被控持有48部未成年的不雅片,年紀最小僅國小生,檢方起初認定他違反《兒少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嫌,當時法定刑為最重1年徒刑、非重罪,且黃子佼認罪。檢方今年4月給與黃子佼處分緩起訴、為期2年,附加支付公庫120萬元、寫1200字悔過書等條件,黃子佼發文道歉,但外界認為處分過輕,高檢署發回北檢重辦,今年5月改為起訴,並建請法官沒收黃子佼被查扣存有本案不雅片的硬碟。然而,黃子佼被起訴後否認犯罪,主張檢方舉證有瑕疵,更表示無法證實影片是他下載儲存。律師質疑檢警搜索的扣案影片真實性,沒有證據能力,否認檢方提出的不雅影片是黃子佼所下載。對此,檢方一度要聲請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並解讀這些影像中的被害人就是未成年人,最後黃子佼才放棄爭執影片的證據能力。為了讓案件順利,檢方今天加派當時偵辦該案的檢察官林岫聰與林淑玲合體蒞庭論告,經過3小時激辯,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日宣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失竊25元奶茶包耗時3年半追討 法官撂重話「司法過勞自找」
有一名楊姓女子2020年在桃園市某超商消費,店員指控她偷竊2包25元奶茶包,檢方依竊盜罪起訴,在一審法官判楊女無罪後,檢方不服再提上訴;此案偵審前後耗時超過3年半,更鬧上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法官質疑檢方為了50元奶茶包追求公平正義,卻沒考慮付出的資源,認為司法過勞都是自找的,已將檢方上訴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楊女在2020年11月12日於桃園市某間超商消費,她先拿了2包25元奶茶包,在店內逛了一下,最後只拿1支冰棒到櫃台結帳,但她準備離開時,店員卻叫住她並聲稱「有看到妳拿奶茶包」但未結帳;楊女否認有順走奶茶包,還讓店員檢查包包,確實沒有看到奶茶包。事後店員請店長調閱監視器,看到楊女確實有拿1包奶茶包,清點商品數量時,架上奶茶包也剛好少了1包,因此店長立刻報警,檢方也依竊盜罪起訴楊女。楊女出庭時否認犯罪,她解釋自己有從事團購,有拿奶茶包到休息區拍照,記錄包裝數量方便比價,但她後來忘記把奶茶包放到何處,不過她強調絕對沒有偷走。桃園地院一審,依雙方證詞、監視器影片,認為無法證明楊女偷竊,判處楊女無罪,但檢方卻不服提起上訴。怎料,這起偷竊案在各種程序下耗時超過3年半,期間楊女不僅被多次傳喚、拘提,還因為未遵期到庭被通緝3次和羈押,但一審法官已判她無罪,導致國家至少要賠償18000元,連證人都為了警詢奔波8次。偷竊案鬧上高等法院後,法官認為撇開法院付出的人力和資源,光是警方調查期間,多次拘提、查緝和解送楊女和製作警詢筆錄,加上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論告、提起上訴、二審論告,一審公設辯護人多次到庭辯護,都是在浪費司法思源。對此,高等法院法官痛批,實現正義是需要成本,但為了檢察官所謂的「竊取50元之奶茶包」的正義,是否真的有必要追訴,更引述一名經濟學者的話,「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也必須考慮背後所付出的資源;而且,司法女神的長臂,顯然也只環抱有限的空間」。最終法官因為檢察官未能在積極舉出新證據,證明楊女確實有偷竊行為,認定一審判決無不適當,判楊女無罪,駁回檢方上訴,不得再上訴。並指出台灣司法一直有「過勞司法」、「司法負擔過重」的聲音,回顧這起訴訟,顯示司法過勞其實是司法人員自己製造出來的。
被控舔耳摸胸女助理!宥勝遭判刑提上訴 庭後2度鞠躬道歉「非常愧疚」
藝人宥勝(王宥勝)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先否認犯罪,後來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但對方拒絕。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4)首度開庭,採不公開審理。宥勝庭後兩度透過鏡頭鞠躬道歉,希望能緩刑。宥勝說,對於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非常愧疚」,想向受傷的女性表達最深切的歉意。他說了句「對不起」後,彎腰鞠躬。宥勝眉頭深鎖,說他辜負家人、朋友、社會的信任,接著又再次鞠躬說「對不起」,彎腰8秒之久。「我會努力地、深切地去悔改、去反省」,宥勝說完雙手合十,並說上訴的原因是希望爭取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案件仍在審理中,宥勝未透漏開庭細節,但希望爭取緩刑。 藝人宥勝(見圖)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在媒體包圍下走進法院,不發一語。(圖/中國時報記者郭吉銓攝)檢方起訴,2016年底某日宥勝結束工作,提議送女助理返回對方新北市新店區的住處,女助理同意,於是駕駛宥勝的車子返家,2人抵達後,宥勝藉口要借廁所進入女助理的屋內。宥勝上完廁所後未立即離開,突然以面對面姿勢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解開女助理的內衣,以舌舔耳,再以手摸胸對女助理猥褻;女助理不從抵抗,宥勝才停手。檢方分案偵辦,將宥勝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並指宥勝的行為使事實晦暗不明,以求脫免己身罪責,就犯後態度來說,難以認定他有懇切悔悟之心,且宥勝希望影響司法審理的過程中,更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上的壓力及傷害。一審指出,考量被害人、公訴檢察官對宥勝犯行的科刑意見、宥勝的智識程度以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宥勝前無任何前科紀錄的素行,再審酌他犯罪動機、情節、目的、手段等,依法判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女學生搭捷運遭性騷擾…母PO網抓狼 男警留言「母豬也要摸喔」下場慘了
大眾交通工具雖然方便,但不時會傳出性騷擾事件。台北一名女學生小美(化名)搭捷運遭不明男子性騷擾,小美母親PO社群抓色狼,卻遭一名男子侮辱女兒是「母豬」,氣得她們報警開告;沒想到被告男子是一名警察,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學生小美2023年11月29日搭捷運時遭不明男子性騷擾,回家告知家人後,小美母親隨即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PO文,附上小美被騷擾的影片,希望抓到捷運色狼。貼文底下有不少人討論,其中一名林姓男子竟留下「母豬也要摸喔」侮辱小美,批評受害人外型。小美與小美母親被林男的話惹怒,決定報警提出告訴,沒想到被告林男竟是一名員警,在檢方訊後也依公然侮辱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方法院法院指出,《爆料公社二社》成員高達近200萬人,林員隨手留下「母豬也要摸喔」侮辱性極高,且對小美名譽權之損害,已經比口頭辱罵更過分。除此之外法官認為,小美母親在網上PO出女兒被性騷擾影像,是為了找到色狼,林員不認識小美,就算不幫忙也不應該落井下石,用動物去形容小美的外型;法官也強調,林員身為警務人員,清楚檢調單位偵辦犯罪過程,查證貼文者個資並非難事,在警詢中還試圖否認犯罪,直到被偵訊才坦承犯行公然侮辱。縱使林員想要與小美和解,但只願意賠償新台幣2萬元,法官認為與小美承受痛苦相比,金額過低,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員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京華城案被告+1 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移送北檢複訊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他2020年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陳情京華城案後,提出和解條件,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678%,據了解,黃否認犯罪,辯稱是「聽命行事」,檢廉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重大,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傍晚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不排除對黃實施強制處分。黃景茂(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北檢表示,被告黃景茂今日先以證人身分到廉政署接受檢察官訊問,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有圖利犯罪嫌疑,故當庭依法轉換身分,改列為被告。另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候他委任律師到場後,始由廉政官進行詢問,並於詢問後,移送檢察官複訊。檢廉依據台北市政府處理京華城案相關公文,發現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2020年3月10日,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與議員應曉薇舉行便當會,接受應女對京華城案的陳情案,函文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當天都發局上簽給市長柯文哲,提到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該公文提到京華城在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應女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678%。這份公文還寫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第五度開會,邀請當年的關鍵人、前副市長彭振聲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說明,但彭振聲透過都發局表達拒絕出席,黃景茂則出席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快訊/黃子佼4度開庭 戴口罩不發一語快步離開北院
藝人黃子佼涉非法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原先認罪,而後又在法庭上改口否認犯罪,認為證據力不夠充足,導致歷經3次開庭仍未結束準備程序,10日14時30分加開第4次準備程序庭。日前檢方發現黃子佼另持有41部性影像,受害者達40人,年紀最小僅11歲。並不排除傳喚其妻子孟耿如為證人。黃子佼於10日14時10分左右以與上次相同的深藍色上衣與白帽進入北院,歷經長達近兩小時的程序才終於步出法庭,面對媒體全程低頭不發一語,快步上車離開。
京華城案才是超級颱風! 律師因「2原因」判斷柯文哲收押機率高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期捲入假帳風波,30日又因京華城容積率飆增弊案,住家、辦公室遭搜索後被帶往廉政署。外界好奇柯是否可能因此被收押?對此,有律師表示對柯文哲來說,「京華城案才是超級颱風」。而檢調會搶在今日一早就進行搜索,研判是受到議員應曉薇昨日的逃亡影響,加上柯文哲涉嫌重大「有逃跑之虞」,檢調只好快速收網、避免串證,研判柯文哲被收押的機率高。柯文哲任職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容積率放寬至840%,過程中是否有違法涉及圖利罪仍待調查,彭振聲日前被傳喚,並遭限制出境和出海,而他在訊問中透露京華城案是柯文哲「交辦」。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是收下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500萬,被檢廉懷疑收賄後施壓北市府,將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提升至840%。檢廉29日聲押應曉薇、沈慶京、應的助理吳順民,檢方複訊後認為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0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准收押,囚車才在凌晨5點多離開法院,檢廉又再度出動,搜索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的住處,並帶回柯文哲偵訊。綽號「熊大律師」的開業律師陳君瑋在臉書上公開表示,柯文哲此前的假帳案、看豪宅等事情雖然在輿論上觀感不佳,但在法律上都是小菜一碟,唯有京華城案是「真正的超級颱風」,所以柯文哲昨日才會宣布「請假3個月」。他認為柯就是預知萬一被收押,偵查中一期是2個月,多1個月彈性時間(含抗告、發回重審等),所以請假「3」個月。陳君瑋另外提到,柯文哲7月30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曾脫口表示:「對啦,就是圖利啦」,即承認有圖利他人,此舉至少已經成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至少5年徒刑起跳。現在又爆出議員應曉薇收了4000多萬賄款,檢察官可能推測也行賄台北市府高層,所以改成第4條「違背職務收賄罪」追查,「這是超級重罪,至少10年起跳」。陳君瑋還表示,京華城一案涉及利益高達數百億,未來判決上依照經驗,可能判刑15年到20年,最重無期徒刑。他還預測,柯文哲這次成立犯罪的機率相當高,因為雖然應曉薇、沈慶京都否認犯罪,但是柯文哲媒體上自認圖利,彭振聲作證柯「交辦」,再加上柯文哲自己在公文上蓋章簽名,「有物證效力等於成立犯罪」,「這樣已經幾乎90%成立犯罪了」。陳君瑋還指出,檢調這幾天辦案的步驟明顯加快,其實柯文哲如果沒有在媒體人前公然向檢調嗆聲「就是圖利啦」,然後應曉薇不要桃園逃亡不成再跑去台中想出境,檢調動作應該不會這麽快。「畢竟要辦一個首都前市長,又擁有八席立委實力的黨主席,手上沒有十足證據,不敢輕易動作。」他認為,彭振聲可以無保走出地檢署,就令人詫異,代表檢調把重力都壓在柯文哲身上。再加上應曉薇昨日上演逃亡大戲,檢調只好快速收網,「應曉薇都被收押了,當然就剩下最大咖的柯文哲。」他還提到,在法律實務上,為避免最大咖在外面串證,辦完應曉薇,一定要馬上辦最大咖。檢調已經把辦案的行程表規劃好了,只是要何時出手還在觀望,一旦引信點燃,一定馬上引爆,「只能往前,沒有後退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月30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談到京華城案時脫口說出「對啦圖利,哪個地方不合法?」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則在事後澄清,柯是指「在合法範圍協助台北市政順利推動,為的就是讓市民得利」。
鄭文燦涉貪收受500萬現金後退還 桃檢揭發內幕細節要求重刑12年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捲入一起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遭控在擔任市長期間收受500萬元賄賂,桃園地檢署27日偵結,依貪污等罪名起訴鄭文燦與其他10名涉案人員,並具體求刑12年。本案源自2017年間,鄭文燦被控協助推動華亞科技園區土地變更案,並因此收取500萬元賄款,檢方指控,當時的土地變更案涉及約9.12公頃的土地,土地重劃後,地主可望獲利35億元,鄭文燦與廖姓父子密會,並接受賄賂以推動這一變更案。據檢方調查,廖姓父子於2017年9月14日,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送至市長官邸,並與鄭文燦進行簡短會談,會談期間廖父以口型與手勢比出「5」,示意現金金額,鄭文燦則回應「知、知、知」,檢方認為,這清楚表明賄賂交易的達成,儘管檢方已掌握事證並展開調查,鄭文燦疑似在得知廖姓父子遭到司法監聽後,將這筆500萬元賄款退回,事後檢方發現鄭文燦在家中主臥室的隱藏暗櫃內仍藏有678.5萬元現金,顯示其仍持有部分賄賂。桃園地檢署襄閱康惠龍在起訴記者會中指出,儘管案情明確,鄭文燦始終否認犯罪,並堅稱這一切是他人誣陷,檢方痛斥鄭文燦利用自己身居高位的權力,將國家資源用於私人利益,甚至在得知被監聽後企圖退回賄款,表現出毫無悔意。鄭文燦自7月11日以來一直被關押於桃園看守所,期間檢方多次聲押並駁回保釋申請;最終,高等法院考量鄭文燦的政商關係和其對社會的影響力,認定其仍有串供的可能性,維持其羈押禁見,檢方也已明確要求法院對其處以12年有期徒刑。
黃子佼涉持48部未成年性影像 他3度出庭「檢擬傳喚孟耿如」
藝人黃子佼日前持有7部未成年影片,因此被起訴,上月首次開庭,黃子佼改口否認犯罪。黃改口不認罪,主張檢方舉證的影片建立時間有瑕疵、無法證明犯罪,檢方日前聲請併案審理黃涉無正當理由持有另41部少女性影像的刑責,還放話想傳喚黃妻孟耿如作證,但並未聲請,台北地院20日下午再度審理。外傳檢方當庭想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目前尚未正式聲請。(圖/翻攝孟耿如臉書)北院今下午4點第三度開庭,檢辯繼續交鋒,檢方未再新增併案審理的影片數量,但不排除勘驗、鑑定扣案影像,外傳檢方當庭想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目前尚未正式聲請,辯護律師團認為,孟耿如和本案無關,若真的聲請,法官將視有無調查必要性與證明案情的程度再決定,孟耿如也可拒絕證言。黃子佼在2023年6月間,捲入#Metoo醜聞、涉及多年前非禮少女,人設與演藝事業瞬間全毀。台北地檢署偵辦認定黃涉犯的強制猥褻等罪嫌欠缺證據、涉犯的性騷擾罪嫌因被害人同意和解不提告,2024年4月將黃的性侵案情分別不起訴處分與簽結。不過檢方去年8月4日指揮警方搜索黃子佼住處,查扣電腦硬碟勘驗後發現存有7部少女的性影像,來源為專賣各類情色影片、現已被查獲及斷網的「創意私房」網站,黃子佼從2014年2月加入這個網站、已成高級會員,能購買限時限量、內容更鹹濕的影片。檢方認為新法增列刑責於去年2月17日施行後,黃子佼仍「繼續儲存而無正當理由持有」這7部少女裸露胸部、私處,從事性交行為的性影像,構成新法處罰要件,由於黃是初犯已認罪,加上法定刑非重罪,若起訴移審,反而易使少女須出庭作證而蒙受二度傷害。幾經考量後,檢方今年4月給予緩起訴處分,為期2年,附加支付公庫120萬元、寫1200字悔過書等條件,繳庫金額是同類案件緩起訴的最高紀錄,黃子佼PO文公開道歉「錯了就是錯」、「虛心認錯與反省,永不再犯」、「將來請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等語。未料民代與婦幼團體批緩起訴會使民眾誤解「黃子佼無罪」,疾呼不宜輕縱,高檢署隨即以偵查不完備為由發回續查,檢方5月迅速起訴,建請法官沒收黃子佼被查扣、存有本案不雅片的硬碟。據悉,黃子佼被起訴之初,仍認罪求緩刑,但第一次開庭卻改弦易轍,不認罪且質疑檢方提出的7部影片檔案「建立時間」,疑遭修改成新法施行後的日期。黃子佼和律師團主張,這7部影片無法確定是他購買下載儲存,就算是,也是他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去年(2023年)1月10日修法前所為,且黃從未散布與重製,依同法第53-1條規定,新法施行前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的行為,只有行政罰、沒有刑責。法官認為,黃子佼和律師團策略顯然力爭「就算有錯也無刑責」,檢辯雙方激烈攻防,因此要求雙方補陳書狀表示法律意見,檢方並在第二次開庭前,再提出41部從黃子佼被查扣硬碟裡找到的少女性影像,聲請併案審理黃無故持有的責任,連同前7部影片扣除1人多部情形後,共有47位少女受害。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傳不只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又爆出41被害人 年紀最小僅國小
藝人黃子佼日前持有7部未成年影片,因此被起訴。上月首次開庭,黃子佼改口否認犯罪。全案今(12日)下午將再度開庭,據了解,檢方查出,除了原本7部影片,還有約41人受害,其中年紀最小的為國小學童。回顧案情,檢警去年展開搜索時,自黃子佼的硬碟中發現其加入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認罪後,北檢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需繳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怒火。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將本案發回北檢,命令續行偵查,台北地檢署之後將全案提起公訴。針對持有未成年影片,黃子佼經紀公司「大鵬傳鵬」當時委由律師回應,檢方查扣存有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的不雅片硬碟,最後僅認定其中7部影片有未成年少女,絕無「大戶」、「上百部」;聲明中還提到,「到2023年7月8日還在購買」是惡意誤導。聲明強調,黃子佼是在「持有兒少性影像者」課予刑事處罰的修法前下載前述影片,但因黃子佼持有行為持續到2024年,因此「黃子佼先生才接受緩起訴處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余天女婿陳鑒首度開庭!他「蓄髮綁小辮子」 與共犯「交頭接耳」拒認罪
余天二女婿陳鑒被控遭詐團吸收擔任車手頭,今年4月30日與車手李富雄相約新北市板橋碰面拿錢,在取款時被員警逮補,新北地檢署將陳鑒等9人起訴。新北地院29日下午開庭,陳鑒蓄髮頭頂綁小辮子出庭,但否認犯罪,其好友張雲翔則聲請勘驗陳鑒手機,而且陳鑒與張雲翔還在法庭上交頭接耳被法警制止。陳鑒29日於新北地院首次開庭,整起案件另一車手頭李富雄和其餘較外圍的共犯均已認罪,但陳鑒和身為虛擬貨幣商的共犯張雲祥、莊雅妃皆不認罪,但張、莊坦承查核不實,願賠償被害人部分損失,陳鑒則堅持無罪答辯,否認所有犯行。庭審間,李富雄和其餘較外圍的共犯均已認罪,但陳鑒堅稱,自己只是受友人、共犯張雲祥所託,代為收取虛擬貨幣投資款,並不知情款項竟是詐欺所得,因此堅決主張自己無罪。過程中,羈押禁見的陳鑒還一度與共犯張雲祥交頭接耳,竊竊私語的模樣全遭一旁的法警盡收眼底。法警上前制止後,兩人才緩緩分開。而後續法官也將會再度調閱陳鑒手機內的群組訊息,以釐清整起案情。據陳鑒的委任律師則替陳鑒辯護稱,陳鑒是受從事虛擬貨幣交易賺價差的友人所託代收款項,主觀上對收取款項為詐款並無認知,否認施詐等指控。檢警調查,今年2月,一名陳姓被害人被詐團透過即時通訊LINE管道、暱稱「股市憲哥」等名義,佯裝投資可獲利為由詐騙,被害者數度交付現金共560萬元給該詐團車手,後來被害人因無法取回投資款項才驚覺被騙,於是向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報案。陳姓被害人與警方合作,向詐團佯稱要再投資200萬元,李姓車手依約於4月30日上午9點與陳男面交取款時被警方逮捕;李男坦承犯行並配合警方辦案,佯稱已成功收款,詐團指派陳鑒前往向李收取款項時,遭警逮捕,並被起出身上208萬元現金、手機等物。據了解,陳鑒等車手頭收取車手水錢後,會依據張雲祥、莊雅妃指示,將贓款轉為虛擬加密貨幣,藉以隱匿詐騙不法所得。
受凱米颱風影響 高虹安案延至明天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46萬30元,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及4名助理起訴,台北地院原定今(24)日上午11時宣判,但受凱米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影響,將順延至明(25)日宣判。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職。高虹安身為民眾黨唯一地方首長,是否因立委期間的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停職,受到各界矚目。高案4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其中,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認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認罪。檢察官論告時指高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檢察官只是依職權起訴、論告。高虹安開庭時則說,她剛上任立委,聽從黃惠玟的建議,仿效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處理辦公室零用金,毫無貪汙主觀犯意。她說,《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權力,相信法官會依過往見解給予適合、正確的判斷。台北地院原定今就高案宣判,但遇到颱風停班,將延至明天,時間原則上維持在上午11時,由法院協調未使用的法庭宣判。此外,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被控涉竊占國土及假買賣遭起訴。審理期間,顏寬恒喊冤並否認犯罪,今年4月審結,法官諭知25日宣判。台中地院昨表示,若25日再放颱風假,將延至26日宣判。
遭繼兄性侵隱忍11年 雲林女看到「他」PO文勇敢提告
1名雲林女子被同父異母的繼兄強制性交得逞,卻因家醜不外揚,在隱忍11年後,直到看到律師呂秋遠在臉書PO文,鼓勵遭性侵的被害人勇敢提告後,才訴請檢警偵結將繼兄提起公訴。一審認定被告犯強制性交罪處刑4年9月,被告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也以事證明確駁回。判決指出,此案被告否認強制性交,還辯稱兩人曾經互訴好感,案發當時與女方是合意發生性行為。被告律師也主張,如果被告確實違反繼妹的意願強制性交,應已造成對方嚴重創傷症候群,何以女子仍選擇住在同一屋簷下,經常見面,還同桌、聚餐吃飯,未曾因此案的發生,有特別害怕鎖門或其他行為,顯然與常情不符,甚至直到事發11年以後,才到警察局提告,並經由家防中心社工轉介進行心理諮商。心理師則證稱,女子不願提到「哥哥」這個詞,且提及本案事件時,有淡漠、解離情形;後續隨著晤談次數的增加,才願意更進一步談論事件及其感受。經透過觀察其行為舉止及情緒,認定她所表達的淡漠、解離、哭泣、憤怒情緒及行為,源自於被告行為的性創傷經驗。女方也在法庭指證說,這件事情對她來說是家醜,她也不想被任何人知道,但此事對她日後的生活有很嚴重的影響,當她看到呂律師的文章後,才警覺到這件事情應該是要被處理的,「我內心的傷口也是需要被處理的」。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繼兄徒刑4年9月,被告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為,兩人為兄妹至親,女子事發後隱忍不發,與繼兄生活互動維持正常,未立時揭露,難認有何異於常理之處,且事證明確,被告上訴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買未成年影像「突改口不認罪」! 律師曝超級冒險:不知道在搞什麼?
藝人黃子佼日前爆出購買上百部成人片,包括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本月15日北院首開庭,黃子佼不但遲到22分鐘,還在開庭時突然改口否認犯罪,轉而主張檢方起訴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對此,律師林智群坦言「不知道黃子佼在搞什麼?」因為先認罪,再改口不認罪是最冒險的事,不是大好就是大壞,透露如果審理後黃子佼還是有罪,一定是重判。林智群律師在臉書粉專發文直呼:「不知道黃子佼在搞什麼?」刑案當事人來找律師,律師第一件事,就是確認事實真相,接著會再問一個問題,那就是要不要認罪。林智群指出有2種情況,首先是對於罪證確鑿的案件,認罪等同於停損,也讓地檢署和法院更易處理,一般來說會獲得較輕的判決。第2種,如果覺得自己是清白的,可以主張無罪,「拼到底,沒做的事情,誰也不能要求你認。」但林智群也坦承,拼無罪「結果就是大好大壞」,大好就是判無罪、不起訴;大壞,就是地檢署調查了半天,還是起訴,法院調查後還是認定有罪。因為已經花了大量時間審理,法院也不可能輕判,一定比「一開始認罪的情況」來得重。因此林智群也點出關鍵,一般人在訴訟裡面,通常不會改變態度,因為風險很大,不過有時候還是會發生態度改變的情況。像是「先不認罪,起訴後改口承認犯罪、到二審改口承認犯罪。這種算是打到一半投降,法院還是會判有罪,但畢竟是投降輸一半,也不會下重手。」但最冒險的改口行為就是「先認罪,再改口不認罪」,林智群解釋,因為前面認罪,被告一定講了很多承認犯罪的話,記在筆錄上,你現在改口,檢察官、法官一定拿你前面講的話質問你,你很難回應,「如果最後證據還是不足,還你清白,就算了,如果審理後還是有罪,一定是重判!」他也感嘆,「這種情況就是『大好大壞』的終極版本,黃子佼選了這條路,想必他應該已經考慮清楚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持未成年不雅片!黃子佼開庭「翻供不認罪」態度大變原因曝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遭檢方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在偵查過程中原先坦承犯罪,獲得檢方緩起訴。不過,台北地院昨(15日)首度開庭審理,傳出黃子佼態度大轉彎「改口否認犯罪」。黃子佼去年捲入性騷醜聞後,檢方在搜索其住處時,意外查獲他不僅是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的情色影片,事件曝光後點燃外界怒火,而由於黃子佼「認罪」,今年4月獲得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條件是須向國庫繳納120萬元的處分金,並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當時黃子佼也虛心認錯,還在臉書發文致歉,「檢方已對外界發布結案報告,公告我所面對的處罰,我也在上個月偵查庭上虛心認錯與反省,並向檢察官承諾,永不再犯!該有的自省、檢討、自責,數個月以來,至今一直沒有停歇,也對周遭關切的人保證,我不會再犯。」該案經送交高檢署後,高檢署以偵查不完備為由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今年5月偵結,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黃子佼起訴。台北地院昨(15日)首度開庭審理,庭訊將近2小時才結束,不過如今卻傳出,黃子佼一改以往態度否認犯罪,甚至質疑檢方起訴的證據不足,合議庭認為尚有繼續查明的必要,因此諭知8月12日下午4時再度開庭續審。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子佼之所以翻供,是因他主張早在《兒少性剝削條例》第53-1條的第39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於2023年1月10日修正前,自己就已持有兒少性影片,且並未重置或散布,依「不溯及既往原則」應用舊法審理,以舊法之規定並不構成犯罪要件。
庭訊近2小時原因曝光!黃子佼「大改口」否認犯罪改策略 8/12再開庭
藝人黃子佼因無故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遭北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台北地院15日首度開庭,採不公開審理,豈料黃遲到22分鐘,還在開庭時改口否認犯罪,並質疑檢察官起訴證據,法官要求檢、辯再遞狀表示意見,訊後諭知8月12日下午4時延長戰線繼續審理。法官於15日開傳票要求黃子佼於下午3時30分出庭,當時開庭時間已經到了,但黃卻遲到20分鐘才步入法庭,由於黃子佼曾2度認罪,在檢方認罪曾獲緩起訴,因此外界原以為今天庭訊不會太久,豈料庭審進行近2小時才結束。原來案情發展出現大轉彎,黃子佼一改認罪口供否認犯罪,並質疑檢察官起訴證據。事實上,檢警於去年展開搜索時,自黃子佼的硬碟中發現其加入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認罪後,北檢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需繳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怒火。而後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將本案發回北檢,命令續行偵查,黃子佼於檢方二度偵辦時仍認罪,檢方將他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罪起訴,該法定刑度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今黃子佼的訴訟策略改變,法官認為有續查必要,要求檢、辯遞狀表示意見,訊後諭知8月12日下午4時延長戰線繼續審理。
騙扁小子黃琪詐孫鵬、狄鶯22萬 二審否認犯罪:是收代墊款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趁藝人孫鵬、狄鶯夫妻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回國也要接受調查的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郭上維,卻「灌水」詐騙30萬元,遭起訴,一審將郭及黃各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6月,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郭、黃否認犯罪。黃琪辯稱狄鶯當時匯給他的款項是收代墊款、 否認詐騙,郭上維則是說,黃琪是他的實習助理,因為黃跟當事人有較緊密的關係,所以才請幫忙處理,他是領有執照的律師,所有案件都是他親自處理。檢方起訴指控,黃得悉孫鵬、狄鶯因兒子孫安佐在美國涉有槍砲案件,竟利用2人不熟悉法律而有法律服務需求之困境,佯以「宋學仁」及秘書「AMANDA」,向孫鵬、林佳璇詐稱:宋學仁很關心本案,如至美國有需求可以聯絡幫忙、亦可介紹律師協助孫安佐在台訴訟。孫鵬夫妻誤信,依黃照岡介紹而與不知情且無詐欺犯意之郭上維律師締結委任契約,由郭上維律師為孫安佐聲請提審及擔任偵查程序之選任辯護人,黃照岡亦向孫鵬夫妻詐稱需要美國訴訟文書翻譯費、律師費等款項,詐得共30萬8405元,扣除已交付郭8萬元後,尚餘款項22萬84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