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俊杰
」小商人預告「處理猴子辦法」:用他們會怕的方式 律師指這行為恐觸法
新北國三男學生遭割頸,兇嫌「乾哥」在法院打卡,如今更爆出「乾妹」向目擊同學要求串證。然而警方依法向少年法庭聲請同行書和搜索票,卻2度遭到駁回。小商人在紐約時代廣場的電子看板放上乾哥、乾妹的照片輪播,「他們不怕法律,那就用他們會怕的方式去處理。」對此,律師提醒恐觸法。小商人昨(4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紐約時代廣場的電子看板審核很嚴格,因此先弄了一個最簡易版的,看看效果如何,「用英文寫太多資訊容易被拒,所以我的經驗就是用中文,我可以亂掰。」小商人提到,比如之前的口交惡徒,就是掰說是21點高手(Blackjack BJ簡寫),才過審的,所以再來除了各位的作品,自己也會偷偷的置入更多資訊。小商人說,「掛看板是針對兒少法,還有政府裁罰,既然要罰要撤,那你去罰紐約時代廣場的看板試試。針對猴子,我們有處理猴子的辦法。他們不怕法律,那就用他們會怕的方式去處理。」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呂俊杰表示,刑法第四條規定,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在中華民國領域者,就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因此從小商人的行為來做分析,無論是收集或者是利用個資,若檢警認為造成國內的少年犯受有侵害的結果,則仍有認為屬於在國內犯罪的空間。」呂俊杰指出,若被認為違反個資法的犯罪結果地,屬於在我國,就是我國具有審判權之犯罪,仍可能觸法。
國道遊覽車車禍4死22傷 律師拋:遊覽車業者、領隊都恐連帶賠償
雲林21日下午發生國道車禍,因遊覽車駕駛搶快,造成4死22傷的狀況,如今遊覽車司機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聲押獲准。執業律師呂俊杰就表示,司機需負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但遊覽車公司如果有監督不周的責任,帶團領隊如有不合理指示或不制止違規行為,都可能需要負連帶賠償的責任。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國道嚴重車禍造成4死22傷,陳姓駕駛承認有超速與變化車道超車的狀況,因此釀成車禍,但他也提到因為當時被告知「趕時間」,這樣的說法也被好奇是誰說「趕時間」。而他承認超速後,警方也將他依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在複訊後將他聲押。雲林地院今開庭後,認為陳男坦言只拿得出1萬元交保,且恐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執業律師呂俊杰透露,遊覽車司機除針對駕駛過程中疏失,應負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外,如果遊覽車公司無法證明監督管理責任,依《民法》第188條,遊覽車公司與司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若證明遊覽車公司善盡監督之責,可免連帶賠償。呂俊杰表示,如果領隊有對司機不合理的指示,或領隊指示後,司機為達指示目的超速,領隊因此有違規駕駛卻不制止,依《民法》第185條,領隊與司機負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