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乃論
」 律師 偷拍 性騷擾 宥勝 提告小六生打老師被報警…律師抖關鍵「家長道歉假的」 9大懶人包曝光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發生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有律師就整理出相關法律懶人包,更點出關鍵「家長道歉是假的」。朱韻婷律師在臉書專頁分析小六生用樂樂球棒打傷老師案:1.事發當下反擊:老師回擊不過當,可主張正當防衛,報警後警察是可以進校園逮捕小孩的。反之,小朋友的父母也可主張。2.事發隔天提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告了才查),事發後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是權利不是報復。3.警察進入校園:老師報警,員警入校園不符合警詢被告的程序,師長的陪同不能代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明確同意,被說成白色恐怖戒嚴時代,不無理由。4.盧秀燕震怒:「小孩都道歉了,還想怎樣?」下句「那要警察幹嗎?」卻成了反諷,跟「我做的,但我不認罪!」有87%像。5.盧秀燕要拔職:老師是否適任需懲處,並非中央說了就算。6.雙方都有話說:小孩是慣犯v.校長吃案從3月到現在調查無果、有人施壓撤告v.官官相護、提告因為是受害者v.兒子被羞辱霸凌傷痕累累、防止當事人再度攻擊v.利用權勢讓小孩情緒潰堤。7.12歲沒有刑罰也有少年法,「他只是個孩子」也要區分是兒童還是少年。8.父母多講多錯,道歉先輸一半。9.調職之外,應先檢討內控機制,警局、學校皆然。另外,林智群律師也指出4重點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台中爆毆師案「小六童遭警抓走」!少年法庭調查出爐:老師本就無意追究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肯放手,痛批受害者為「不適任教師」,引起公憤灌爆臉書。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3日)公布調查結果,指該名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案經少年法庭進行審前調查,少年先前並無非行紀錄,且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的必要,因此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教師並無抗告,全案確定。至於為何老師未提傷害罪告訴,但警方仍將涉事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說明,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無論少年觸犯的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的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定有保護處分的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
台南學校名被惡搞成「監獄、咒術高專」 警方說話了
全台多所學校的Google Maps搜尋頁面都出事,校名皆被人惡意竄改,台南市西港港明高中變「臺南市私立港明監獄」,佳里區國立北門農工變「國立北門咒術高專學校」等。對此,佳里警分局回應,會主動聯繫校方,如果校方提告就會偵辦。北門農工變「國立北門咒術高專學校」。據了解,台南麻豆國立曾文農工也成了「國立曾文高級監獄看守所」,國立新營高中變「國立新營女子高級學校」,而即使有校方跟Google反映要更正,也無法迅速更名,搜尋時還是出現亂名。也有學校指出,不知道為何校名可以被隨意改,希望警方查出幕後始作俑者。佳里警分局指出,亂改校名可能涉妨礙名譽罪,但這是告訴乃論罪,會跟遭惡搞的學校聯繫再查處。此外,不只台南,桃園平鎮高中也被改為「桃園市立平鎮高級汽車旅館」,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變「台難硬用科技大學」、台北育成高中變成「菜瓜布高級中學」,受害學校眾多。新北市竹林高中多次遭竄改成「私立竹林高級宥登」、「新北市私立竹林高級養老院」、「新北市私立竹林高級養老院」等,對此,竹林高中發聲明,「如再有恣意侵害者,將送司法單位偵辦,絕不寬貸」。台南市西港港明高中變「臺南市私立港明監獄」。
婆婆向鄰居爆料她「行房太主動」 人妻追問才知驚悚真相…家裡裝滿針孔
有不少女人結婚最怕遇到婆媳問題,有一名人妻婚後與先生全家人住,卻遭婆婆在屋內裝針孔攝影機監視,甚至把夫妻行房畫面與鄰居分享討論,讓她超崩潰。律師林鈺恩指出,偷拍性影像觸刑法,最重可判3年徒刑,但偷拍屬告訴乃論罪,人妻為了家庭和諧最終沒有提告。知名律師林鈺恩在節目《哈囉 你有事嗎?》分享一個離譜案例,有一名人妻找他幫忙,提到自己婚後與先生、公婆住在一起,先是洗碗時婆婆會傳訊息強調不同鍋具要用不同菜瓜布,之後洗衣服又被婆婆提醒衣物和襪子要分開洗;對於婆婆總是馬上知道她在做什麼,讓她不禁感到毛毛的。直到某天人妻在街坊鄰居聊天過程中,聽見有人說她「在床上太主動」,心裡察覺不對勁,怎麼會有外人知道她跟先生行房狀況,她左思右想後去詢問小姑,小姑才告訴她「房間被裝了針孔攝影機」,而且不只他們房間,家裡四處都有裝設。人妻得知真相後非常不舒服,立刻找來先生和小姑向婆婆攤婆,但婆婆卻表明自己只是為了隨時關心孫子的狀況,對於分享他們夫妻行房畫面給鄰居看毫無歉意;人妻無法接受婆婆的行為,和先生說要搬出去,不然就離婚,後來夫妻倆帶著孩子搬走。林鈺恩律師表示,偷拍性影像是告訴乃論罪,人妻最後沒有提告婆婆,只為了維持家庭和諧。不過林鈺恩律師也說,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未經同意拍攝性愛影像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將影片上傳網路或與他人分享,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且就算是親屬也不能隨意拍攝他人性影像。
柯文哲委任「王牌律師」鄭深元 曾遭美魔女控傳A片告白、用腳性騷獲不起訴
針對京華城容積率飆增弊案,北檢與廉政署合作,30日一早兵分多路,前往前台北市長、現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以及位於台玻大樓的辦公室等地搜索。柯文哲上午11時53分在前特偵組檢察官、律師鄭深元陪同下現身,還表示「我非常坦蕩。」有媒體指出,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雖然在業內名聲響亮有「王牌律師」之稱,不過他4年前確曾爆出遭美魔女指控「用腳性騷擾」而提告,但因已超過告訴期間,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北市京華城容積弊案狂燒,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30日帶著辦案人員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住處及「台玻大樓」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住處等地進行搜索。經4小時多的搜索後,柯文哲在律師鄭深元陪同下在家門外受訪,強調:「我非常坦蕩,我知道我沒問題,希望執政當局要清楚說明,今天是有什麼證據執行這個動作。」柯文哲在受訪後上車轉往廉政署接受訊問,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隨後也抵達廉政署,而30日約中午11時56分,柯文哲的另名委任律師陸正義抵達廉政署。據《中天新聞網》報導,柯文哲的2位委任律師之中,以有「王牌律師」之稱的鄭深元較受到外界矚目。鄭深元是法官40期結業,過去曾任台南、台北黑金專組檢察官及前特偵組檢察官,曾偵辦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於2014年轉任律師後,在法律界名聲響亮,有「王牌律師」之稱。不過在2020年間,鄭深元曾遭週刊爆料,一名代號為W的美魔女指控2016年有案件要委託律師幫忙,找上了鄭深元的律師事務所。當時鄭雖然把W的案子傳介給事務所內的律師,對她僅提供法律諮詢,但兩人見面後,鄭深元時常透過通訊軟體,傳一些鹹濕文字跟A片網址給她,還會在見面時對她毛手毛腳,連兩人見面喝咖啡討論事情時,鄭的腳還曾在桌下勾過W,嚇得她封鎖鄭,並對媒體爆料這件事。2020年間,鄭深元曾遭週刊爆料,一名代號為W的美魔女稱鄭「用腳性騷擾」而向他提告,但因已超過告訴期間,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片)當時W女還向週刊提供兩人私訊截圖,對話中可發現鄭深元多次傳送成人網站連結給W女,並問她:「妳覺得這算猥褻嗎」;並曾私訊給她告白「我想念妳的胸部」、「我一定要抱著妳入睡」等話語,讓W女不勝其擾。不過,性騷擾罪屬於告訴乃論,告訴期只有半年,而女子指控的情節發生於2016年,卻到2020年才提告,遠遠超過告訴期間,檢方依法諭令鄭深元不起訴處分。另據《中天新聞網》說法,鄭深元會擔任柯文哲的委任律師,可能是由立委黃國昌牽線,因鄭、黃兩人均為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主要成員之一。加上鄭深元具國際反洗錢師證照及證券、會計相關專業,對涉及會計金流相關案件相當擅長。據稱他曾經手太電掏空案、元大金控結構債案、開發金內線交易案、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案及前總統李登輝國安祕帳案、高院法官貪汙案、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賄案等矚目案件。◎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個月6度伸狼爪!公公拍她屁股噁喊「去洗澡」闖房喇舌 媳婦不忍了
新北市一名公公(下稱A男)多次性騷擾媳婦小花(化名),不僅趁她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還伸鹹豬手碰觸其腰、臀,甚至拍她屁股說「快去洗澡」,最後更直接闖入房間襲胸、強迫喇舌,種種離譜行徑讓小花忍無可忍,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媳婦在一審終結前撤告,法官諭知公訴不受理;可上訴。起訴指出,A男與小花為公媳關係,詎A男基於意圖性騷擾之犯意,於111年12月12日11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住處內,趁媳婦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事隔1天,A男和小花一起坐在客廳,女方起身離開時,遭公公拍打臀部、腰部;同年月22日中午,被告將小花推到走廊後,拍觸其腰部、臀部1、2次。同年月23日上午11時30分許,公公再度伸出鹹豬手,手持香爐行經媳婦身後時,突然環抱其腰部並伸手觸摸腹部;同年月26日深夜11時許,A男徒手拍小花的腰部、屁股,叫她「快去洗澡」;同年月12月30日上午,公公突然闖進媳婦房間,對她襲胸並觸摸內褲外圍、臀部,再手捧小花臉部強行舌吻。被害人1個月內遭公公6度性騷,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檢方偵查後,認被告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依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酌,性騷擾罪須告訴乃論,考量被告與告訴人於本院調解成立,告訴人業已撤回本件告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可上訴。《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子網上多次辱罵國家隊運動員、教練遭舉報 下場慘了!已被警方刑拘
巴黎奧運結束後,中國廣東傳出有一名38歲王姓女子疑似不滿意中國國家隊表現,多次在網路平台上辱罵、詆毀國家隊運動員和教練;王女遭群眾舉報,當地警方以依法將其刑事拘留,全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中國國家隊在巴黎奧運以40面金牌、27面銀牌和24面銅牌,在獎牌榜僅次於美國、位居第二,運動員在場上奮鬥的精神感動不少人;但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13日接獲群眾舉報,社群平台上有一名王女自今年5月起,多次發表辱罵、詆毀中國國家隊運動員和教練的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警方表示,王女行為已涉嫌擾亂網路秩序和公然侮辱、詆毀他人,她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隨後有網友根據王女的IP位置和警方公告的線索,挖出王女在微博的帳號,發現帳號已經因違反《微博社區公約》遭永久禁言,紛紛痛批她,「判刑,去吃牢飯吧」、「都快40歲的人,還這樣啊」、「網上誹謗的都該抓一抓」。事實上在台灣網路罵人也可能觸法,包括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最重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而刑法第310條規定,誹謗他人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如果是用文字、圖畫的方式,則是加重誹謗罪,刑度會提高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0元以下罰金。但在網路上要成立公然侮辱罪,要符合幾個要件,必須在公開場域,且有不特地的人或多數人看到、聽到,像是公開討論串或多人群組;而侮辱的內容必須是抽象的謾罵,如罵三字經、使用歧視性言語和侮辱他人智力或外貌。至於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都是告訴乃論罪,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但事發後6個月內沒提告,就不能追究對方責任了。
無塵室員工拿鋼椅砸同事「背後原因曝光」 受害者慘縫7針
苗栗竹南鎮一家上市科技公司日前驚傳肢體衝突事件,2名在無塵室工作的作業員發生口角後,其中一人竟直接抄起鋼椅往同事頭上狠砸7下,受害人的傷勢也在網路上曝光。後續也有消息指出,該名行兇的員工目前已遭到公司開除,而該名員工之所以行兇的原因也跟著曝光。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曝光後,PTT上開始流傳疑似為受害當事人的傷勢照與公司內部的調查報告,只見照片中,受害人的頭部縫了5針,而手部也因為傷勢問題縫了2針。而從報告中也可以看到,事發時間為15日4點50分,而兩人起衝突的原因是因為在收貨的過程中,2名員工因為推車的使用順序而發生爭執,後續就是其中1人情緒失控,直接抄起鋼椅毆打另1名同事。後續由於同仁頭部流血,當下便有人幫忙按壓止血,之後由救護車送到頭份為恭醫院進行救治,而受傷的同仁頭部也因此縫了5針,左手因為撕裂傷也縫了2針。而該名同仁在經過X光斷層掃描後,確認頭部內並沒有內出血的跡象,但後續觀察有出現輕微腦震盪的後遺症。PTT流出疑似為受害者本人的傷勢照。(圖/翻攝自PTT)據了解,事發當下,竹南警分局在接獲通報後隨即抵達現場,遭受攻擊的作業員頭部有明顯撕裂傷,左手因為阻擋攻擊而有腫痛的情況。該名作業員也向警方表示,自己先去醫院,是否要提告後續再行定論。雖然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在受害作業員提出後續再決定是否要提告時,警方當下也沒有進入無塵室進行蒐證。後續由於無塵室的片段流傳至網路上,目前竹南警分局也與廠商、受害人聯繫,再次確認是否要對施暴者提告。而整起事件發生後,該間公司的陳姓主管受訪時表示,案發後,第一時間就協助受傷員工就醫,而施暴員工也坦承是自己情緒失控的關係,才對同事暴力相向,被害人與被害家屬目前是決定要看施暴員工的悔悟情況,後續再來決定是否要提出告訴。而目前公司已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2款規定,將施暴者依法解雇。
上市電子公司員工起口角 作業員抄無塵室鋼椅「朝頭猛砸」
苗栗竹南鎮一家上市科技公司日前驚傳肢體衝突事件,2名在無塵室工作的作業員因故發生口角後,其中1人竟直接抄起無塵室的鋼椅往同事頭上狠砸,鮮血瞬間迸發,潔白的無塵衣上瞬間出現大量血跡。而目前也有消息指出,該名行兇的員工目前已遭到公司開除。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15日當天,當時2名正在無塵室工作的作業員疑似發生口角,結果其中1人竟直接抄起一旁的鋼椅後,直接對著另外1人狠砸7下。過程中,遭受攻擊的男子不斷地抬高左手試圖阻擋攻勢,後續事一直到其他同事跳出來阻止、受傷男子跑到隔壁產線,整起事件才到此結束。竹南警分局在接獲通報後隨即抵達現場,遭受攻擊的作業員頭部有明顯撕裂傷,左手因為阻擋攻擊而有腫痛的情況。該名作業員也向警方表示,自己先去醫院,是否要提告後續再行定論。雖然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在受害作業員提出後續再決定是否要提告時,警方當下也沒有進入無塵室進行蒐證。後續由於無塵室的片段流傳至網路上,目前竹南警分局也與廠商、受害人聯繫,再次確認是否要對施暴者提告。而整起事件發生後,該間公司的陳姓主管受訪時表示,案發後,第一時間就協助受傷員工就醫,而施暴員工也坦承是自己情緒失控的關係,才對同事暴力相向,被害人與被害家屬目前是決定要看施暴員工的悔悟情況,後續再來決定是否要提出告訴。而目前公司已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2款規定,將施暴者依法解雇。
睡墓地求明牌多嘴問了一句 當事人驚傳意外往生
民俗專家謝沅瑾日前錄影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在節目上討論「為改運、討公道毀人陰陽宅風水!當心傷人傷己禍延子孫?!」他分享以前當兵時學長曾提及,一對兄弟為求明牌晚上都睡在墓地,之後真的中獎還曾高達千萬,之後哥哥卻因意外死亡的靈異事件。謝沅瑾說,兄弟倆中講多次後,特別安排野台戲表演給墓地主人欣賞,某次哥哥不經意對著墓地問:「你還想要什麼?」兄弟倆當下聽到耳邊傳來女子聲音說了句「我要你」。弟弟嚇到後隔天起不敢再去墓地,但哥哥持續去了兩、三次後卻意外死亡。另一位來賓資深禮儀師洪于婷則分享女子處理父親後事,但因父親重女輕男將大部分遺產都留給女兒,弟弟僅分到一棟房跟一千萬現金,喪禮期間姐弟倆已經大吵一架,之後女子數次險遇車禍頭部也受傷,「女子一直夢到她父親,表情很哀怨而且很像沒有頭蓋骨」。洪于婷說之後女子請法師協助後,才知道原來是弟弟對父親的分配不滿而破壞家族墓室,取走父親頭蓋骨隨意丟棄到無主孤墓內,沒想到孤墳主人是非常兇的厲鬼,不爽弟弟埋了一個老頭近來,即使之後頭蓋骨有拿回來,但孤墳主人不願意放過弟弟,弟弟突然生病入院、還不斷抽蓄,聽說至今仍神智不清。除了有民俗上禁忌不要輕易觸犯外,張睿紘律師補充法律層面:「遺體是遺產一部分,為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若私自取走將構成竊盜跟侵佔,而親屬間的竊盜跟侵佔屬告訴乃論,有提告6個月的期限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謝沅瑾、資深禮儀師洪于婷、張睿紘律師,一同錄影《震震有詞》節目。(圖/和展影視提供)
會議室門窗乾脆拆光? 藍再控綠委欲破窗潛入會議室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再度指控民進黨立委昨日用不正當手段,清晨提前潛進立院內政委員會會議室,為杯葛審查選罷法修正案預作準備,國民黨團還出示立院議事處提供的監視器新畫面,顯示多位民進黨立委欲破化會議室的窗戶,進入會議室。除了昨日國民黨團已經檢舉的綠委黃捷夜半撬開會議室門鎖「潛進」畫面外,國民黨團今天提出的立院監視器畫面則顯示,綠委鍾佳濱也在昨日早上六時許,戴上手套用利器,成功割掉掉了鋁門窗的壓條,欲拆卸鋁門窗卸窗而入。畫面接著顯示,綠委王惠美疑似發現會議室中已經有同志潛入,隨即大門就打開,王向現場待命的綠委招手,在場民進黨立委立即魚貫進入會議室。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思銘痛批,綠委只為了「沒收討論、沒收民主」,居然可以利用類似宵小的行徑潛入會議室,全民應給予最嚴厲譴責。林思銘還說,該畫面同時拍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昨日早上六時七分,站在會議室外走廊上對著窗戶抽煙,好幾位民進黨女立委也試圖破壞內政委員會的窗戶,不少男綠委則在一旁旁觀。立院監視器畫面顯示,雖然議事人員還沒到場開門,但綠委王惠美(箭頭所指處)向在場綠委招手,內政委員會門已打開,要綠委趕快入場。(圖/國民黨團提供)立委徐巧芯表示,根據影片畫面顯示,民進黨立委昨日攜帶許多「器具」,試圖破壞委員會議場,但究竟民進黨是如何打開會議室的門鎖,目前仍不得而知。她說,根據立院公布的監視器畫面,黃捷帶著一位身份不明的男性,在凌晨走入會議室,當時該男性交付一樣東西給黃捷、黃隨後開門。徐巧芯說,黃捷說他非常認真上班,合理合法合規進入會議室,但她想請問全民,如果身為普通企業員工,因沒有辦公室鑰匙,就破門而入辦公室,損壞辦公室公物,等到老闆到辦公室發現時,員工向老闆報告「我很認真有提早上班」,這樣的員工會不會被開除,甚至會被告上法庭呢?他因此籲請黃捷不要找理由開脫,並懷疑,黃捷是否拿到內政委員會的鑰匙才能開門,鑰匙是否偷竊而來?在此之下,釐清跟著黃捷的不明男子身份就格外重要,為何他能交付類似鑰匙的東西給黃捷?請黃捷公開說清楚,她也提醒黃捷,偷竊是非告訴乃論,檢察官看到事實就必須要辦。徐巧芯並表示,如果黃捷沒有拿到會議室鑰匙,自稱的合法、合規、合理就不存在,黃捷不是議事人員,會議室的門只有議事人員在早上七時才能打開,大家才能進入會議室簽到,她也痛批,黃捷的說法就是替自己找藉口的歪理。立委陳玉珍說,國民黨團並不願意總是跟著鬧事的民進黨立委「打架」,如果黃捷自詡的很認真,是仿效雞鳴狗盜之徒、類似小偷強盜的動作,小偷強盜也是夜半摸黑潛入他人住宅、破門而入,這樣的「認真」,民眾能接受嗎?陳玉珍自陳,他的辦公室離黃捷辦公室只有10步之遙,黃捷有這樣的「技能」,會不會哪天半夜就走到她的辦事室,開門拿走文件甚或栽贓、暗中裝監視監聽器?民進黨監聽小草群眾疑雲未解,自己的擔心不是沒有理由。
律師101專櫃嗆櫃姐「讓人沒工作是我的專長」 挨告下場曝光
2023年,一名執業律師在台北101購物中心逛街,因不滿專櫃小姐服務態度,除對她飆罵三字經,還丟出自己的名片嗆聲:「讓妳沒工作是我的專長」。櫃姐不堪受辱提告,律師賠錢換取櫃姐撤告妨害名譽,至於恐嚇部分,犯罪嫌疑不足,台北地檢署28日處分全案不起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發生於2023年11月間,一名執業律師在101一間品牌專櫃挑選服飾時,認為李姓櫃姐態度不佳,事後再回專櫃想找李女反應時又找不到人,律師在店內失控表明自己的身分,並飆罵髒話表示要客訴李女,讓李女沒工作,並聲稱還「會常常去找李女」。李女自覺受到威脅,控告律師涉嫌公然侮辱及恐嚇等罪。公然侮辱部分經調節後,律師賠錢換取李女同意撤告。不過恐嚇部分非告訴乃論,北檢偵後認定,男律師所言僅為一時情緒宣洩,並無具體惡害告知,因此最後以罪嫌不足等由處分不起訴。
二次元風波1/轉貼文章被告散播猥褻物 「iWIN」事件未落幕全網再沸騰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2024年初通知各大網路平台下架二次元涉及兒少性影像圖片,瞬間引發軒然大波,而此事件在立法院召集衛福部、法務部及日本動畫、漫畫、電子遊戲與小說(ACGN)代表協會討論後,確認將保護虛擬創作自由,大眾原認為此事件圓滿落幕,近日卻有網友因一年多前轉貼文章連結而被提告散播猥褻物,警方證實目前已通知文章作者及轉貼者等2人前來說明,且若再接獲通報還會繼續通知當事人到案。據了解,iWIN是在2013年8月由行政院依據《兒少法》46條召集各部會委託民間成立的機構,主要任務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工作內容則包括維護兒少網路安全環境、推動業者自律、宣導網路正確觀念、受理有害兒少內容之申訴等。而在iWIN成立的10年間,該單位舉辦多次兒少網路安全年會、夏日網安總動員等宣導活動,還多次受邀至等國外交流網路安全問題,長久以來深得家長信任,如今卻意外成為年輕族群的公敵。被提告「散播猥褻物」的文章有在網頁列出18禁分級警告、打上重度馬賽克,網友們質疑iWIN作法是在變相警告二次元界。(圖/翻攝自網路)2024年初,「iWIN」在網路平台發現疑似「二次元兒童色情」的內容,進而通報主管機關,由機關方通知網友及平台撤下相關內容,各大平台繪師們一時間風聲鶴唳,動漫產業人員及愛好者更質疑自己的創作與言論自由遭到侵害,並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瞬間獲得2萬人附議。群情激憤也引起立法院重視,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多名立委4月與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召開協調會,最終確認iWIN不再限制虛擬人物,僅針對兒少性影像、真人繪製和AI生成擬真色情圖畫等3種情況管理,正當ACGN愛好者們鬆一口氣,以為自己心中的二次元淨土不受侵犯時,風暴卻再次襲來。據了解,有網友因一年多前曾轉貼一篇聯合新聞網專欄「遊戲角落」文章而被提告「散布猥褻物」,被台北市婦幼隊通知到案說明,連該篇文章作者也難倖免於難,同樣成為被告。蔡易餘等多名立委4月曾與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召開協調會,主管機關看似尊重二次元界創作,實則仍在背後嚴打。(圖/翻攝自蔡易餘臉書)記者調查,該篇文章為2023年2月發表,內容為介紹台灣團隊新推出的機娘養成紳士遊戲續作《AI諾娃─機娘育成方程式2》,遊戲內容則圍繞在解開「異常仿生人」的記憶體謎團,而文章中擷取多張遊戲畫面,點進網頁便立刻有18禁年紀分級警告,露骨部分也打上重度馬賽克,網友們則紛紛表示不解,質疑二次元界仍遭變相警告。知情人士透露,此現象恐也非iWIN本意,因為iWIN是「處理機關」,必須在接獲檢舉或投訴後才會有下一步動作,恐是衛道團體不滿協調結果,又不敢大刀闊斧挑釁立委或衛福部等公家機關,因而不斷向iWIN檢舉,才讓二次元界再度陷入人人自危的兩難局面。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受訪表示,iWIN接獲舉報的2起案例為舊案,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衛福部未來會依照5月14日函釋的內容,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將依刑法第235條散播猥褻物品罪加以處理。而台北市婦幼隊也證實目前已通知該篇文章作者,及轉貼連結者等2人前來做筆錄,如再接獲通報,也會繼續通知其他當事人到案,但「散播猥褻物」為非告訴乃論罪,司法機關起訴與否則須由法院加以判定。
北部某高中體育生「偷拍女同學如廁」3年 受害者見外流片崩潰
校園安全一直是老師和家長關心的重點,然而日前北部一所知名高中發生「校園版N號房」事件,有民眾出面指控,一名籃球校隊學生自高一起就用手機偷拍女同學上廁所,且時間長達3年,直到被偷拍的影片在網路上流傳,受害者才知道。根據《鏡週刊》的報導,有受害者的母親控訴,該校老師在去年11月接獲學生爆料,體育班的一名男學生偷拍多名女學生上廁所,甚至還將影片外流。據悉,2名被害人均表示自己在校慶前一週被同學告知,自己有被偷拍的影片在網路上流傳,這也讓兩人感到崩潰,隨即通知家長,並向老師檢舉,還提供了3部影片作為證據。報導中還指出,該名受害者母親氣憤地表示,這所學校每年從主管機關領取超過上億元的補助經費,竟然連廁所外的監視器都沒有裝設,甚至廁間的門板還有縫隙,等於縱容這名學生。她認為受害者恐怕還有更多,且加害者的犯行長達3年,可能有同學幫忙把風,甚至知情者選擇沉默。受害者母親也痛批,女兒受創很深,至今還要看身心科,但校方卻消極處理,根本沒有提供任何幫助,甚至班導還對被害人說,「妳就當惡夢一場」,讓她相當傻眼。事實上,以手機偷拍他人如廁及內褲的部分,在刑事上還構成刑法第315條之一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依據刑法第319條,該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但行政部分,學校基於教育職責,需評估加害者對其他女老師、學生之危險性,需對其進行輔導教育措施,預防對方再犯。而偷拍後將照片、影片外流的行為觸犯刑法第315條之二第三款散佈竊錄內容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此外,民、刑事和解,並不影響學校行政處理。
快訊/「舔耳揉胸」女員工 宥勝一審判刑8個月
宥勝去年6月被爆性騷多名女子,不僅酒醉抓胸,還解內衣揉胸與跨坐對方身上強吻等,好爸爸與好丈夫形象一夕全毀。檢方認定,宥勝涉嫌對其中一女強制猥褻,依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4日)判決宥勝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宥勝遭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當中有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趁著酒醉襲胸、解內衣揉胸等行為。消息曝光後,宥勝在臉書發文道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全案經民眾向台中地檢署告發,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宥勝涉嫌對其中一女強制猥褻,依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猥罪起訴他。不過首次開庭時,宥勝曾對媒體喊冤,表示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他強調,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清白。案經審理,台北地院今(24日)一審宣判,判宥勝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逼女兒身穿薄衣「10度寒流中罰站」 狠父二審判決大逆轉
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因為不滿女兒在工作中的表現,甚至有偷東西的行為,一怒之下當街掌摑女兒,甚至不顧戶外天寒地凍的情況,要女兒身穿薄衣站在戶外罰站,最後導致女兒差點喪命。而後來林姓男子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一審判決7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但是在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林男客觀上並無殺人意圖,因此改判撤銷原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2月20日,林姓男子因為接獲女兒工作的早餐店老闆投訴,指稱女兒在工作中態度不佳,甚至多次偷東西、偷飲料喝。林姓男子聽聞後,便在晚間接送女兒之際,於二林鎮吉利街毆打、掌摑女兒,結果造成女兒胛骨骨折、肝撕裂傷、全身多處擦挫傷。後續林男不顧當時天氣正在下雨,而且寒流來襲,要求女兒脫掉外套與褲子,要女兒僅穿著單薄的衣物在外面罰站2小時,結果此舉又造成女兒身體發生低溫症,體溫一度低到只有26度,甚至還出現橫紋肌溶解、急性呼吸衰竭等情況。而林男此時似乎沒有意識到問題嚴重,將女兒在回學校宿舍後準備離去,是在女兒的舍友不斷勸誡下,才將女兒送醫治療。而被送到醫院時,女兒的昏迷指數只剩下4,但好在最後在醫院的搶救下,女兒才保住性命。事後,醫院依法向檢警通報此事件,林男事後也遭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而一審也判決林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林男不服提出上訴。在上訴期間,林男強調自己的確有毆打女兒,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而且當時是因為剛離婚、獨自扶養父母與女兒,自己的壓力非常的大,所以在聽聞女兒老闆告狀後,自己才情緒失控下動手。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雖然林男有毆打女兒、要求女兒身穿薄衣在寒流中罰站的行為,但他後續也有讓女兒穿回外套,也有將女兒送到醫院進行治療,因此認定其並非是完全的棄置不顧,客觀上認為有殺人故意的行為。且根據雙方證詞與醫院的報告,林男的行為明顯有構成傷害罪,同時女兒也出庭向法官表示「希望能給爸爸機會」,因此最終認定林男的行為僅觸犯告訴乃論的傷害罪,並不具備殺人未遂之意圖,最終撤回一審判決。
楓之谷私服被抄2/智財三法2022風光三讀 至今仍未公布實施
「87谷」涉嫌非法在私服上經營「新楓之谷」遊戲,去年就遭調查局調查,但雖然立法院在2022年就已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法,將數位盜版改為公訴罪,卻因為行政院尚未公布實施日期,新法並未生效,現行法規對盗版仍為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出面提告,辦案人員最後輾轉聯絡上韓國開發商在台灣的代理商,才在2月27日進行搜索,並查扣該公司的伺服器與帳戶。立法院於2022年4月通過了「智財三法」修法,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台灣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符合「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規定,以利未來加入CPTPP之諮商談判。其中針對《著作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除了刪除現行法條對盜版光碟公訴罪的加重刑責規定外,還將造成著作權人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損害的數位盜版列為情節重大,改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疫情影響下「宅經濟」起飛,電競商機續熱,遊戲開發商、電競PC大廠續點火力搶攻市場大餅。(圖/台北電腦公會提供)但也因為「智財三法」是為配合我國加入CPTPP的進程而修訂,修正的法條最後都加上了「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我國加入CPTPP至今仍遙遙無期,所以行政院尚未決定《著作權法》修正條文的實施日期,也就是說,數位盜版無論金額多大,仍屬告訴乃論罪,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檢方才能著手偵辦。此案的辦案人員動用人脈,找到代理商子公司的舊識,再回報總公司,最後才能收網查獲違法的遊戲私服機房。不過,吹哨者說,「87谷」被查獲後仍繼續營運,而且竟沿用原公司名稱、原本的負責人,只是更換公司地址。他感嘆,雖然曾、陳二人在26、27歲就已經賺了好幾桶金,但畢竟社會經驗與學識都還不足,對法律及正常商業營運不夠瞭解,以為可以在案件判決前盡量多賺一點錢,以「彌補」被檢調查扣的金額,殊不知很可能是做白工。「他們現在等於是在幫別人賺錢,為什麼?因為業界都知道,智慧財產的這種案子,原告的目的都是求償。」吹哨者說,辦案人員告訴他,此案近日將要開庭,屆時將會再提供給檢方新事證,顯示嫌犯犯後態度不佳,仍繼續從事盗版私服業務,未來不僅正版遊戲公司會對於這段期間繼續受到的侵害求償,法官也可能加重量刑。本刊致電曙光公司詢問對此事的說法,但至截稿為止仍未獲回應。
疑過站才按鈴「司機不停車」⋯阿北竟出手暴打 目擊者驚:正在轉彎欸
安全起見,只要離開站牌,司機不會隨意停車讓乘客下車。一名網友透露,搭公車時,一名老人家過站才按鈴,結果發現下不了車,竟出手揍司機,當時司機正在轉彎,讓大家捏了一把冷汗。貼文一出,有人馬上聯想到重慶公車墜江事件,直呼「超恐怖」。原PO在Dcard表示,14日下午約5時許,從大坪林捷運站搭796回中和,快到景安捷運站的時候,突然一個老人家在後面一直大叫「開門」,但因為已經過站了才按鈴,所以司機沒有理會繼續開,結果老人家跑來前面和司機對質,一直罵司機不開門,忽然就出手揍司機。原PO驚呼,司機正在行駛轉彎,而老人家一直拉司機的手,真的非常非常危險,因為自己剛好坐在最前面的位子,因此有把過程錄下來。原PO透露,到了下一個站牌,老人家終於下車,而司機無奈跟大家說「你們下車慢慢走,你們也看到我被揍了」,一席話讓他相當心疼。原PO說,「覺得司機大哥很可憐,一直跟他說辛苦了、謝謝你,才下車,後續也不知道有沒有報警之類的。」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司機大哥應該也見過很多這種人了吧,知道跟他們講道理沒用」、「司機大概怕很麻煩就不告了」、「自己坐過頭,想害大家都再也回不了家嗎」、「不知道這樣有沒有涉犯公共危險罪,有的話就是非告訴乃論了」。
上月才公開道歉…黃子佼今現身應訊 旅法網紅親揭和解進度
金鐘主持人黃子佼去年遭多名女子舉報MeToo,形象、事業跌落谷底,幾乎從公眾視野消失,直到今年2月在臉書向旅法網紅Zofia公開道歉、今(13日)以被告身分出庭應訊,外界才一窺性騷案後續。對此,Zofia表示「已恢復平靜,不想再有交集」。Zofia今天對黃子佼以被告身分到台北地檢署出庭應訊,表示自己與黃子佼的和解已經調解完成,「公開道歉是我唯一和解條件,並且分文未取」,但儘管生活已經恢復平靜,也不想再和黃子佼有任何交集,雙方的事件已經告一段落。Zofia去年6月19日發文指控曾被黃子佼強吻、以藝術為名逼迫她脫衣拍照。由於Zofia 遭性騷時未成年,黃子佼被檢警依非告訴乃論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啟動偵辦。黃子佼則於今年2月7日發布道歉文,「本人黃子佼因十多年前的失禮行為,對Zofia小姐所造成心理上之困擾與傷害,一直深深感到抱歉,特此為文公開指名道歉。並懇請各界,自此,不要再對Zofia小姐有任何騷擾或攻擊,誠心感謝」。並特別標註「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以及備註:本道歉文內容與發布時間,乃經由雙方透過代理人協議,並經雙方律師確認後發布。」此外,黃子佼上月告知親友刪掉舊電話的消息曝光後,外界一度認為黃子佼「除舊布新」的用意是在為復出鋪路。對此,黃子佼恩師張小燕表示「只是換號碼」,破除復出謠言,並指徒弟現在都在帶小孩、看書、做功課與聽音樂,「進步中,謝謝關心」。◎不良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5年48起逃兵! 檢察總長下令全國檢察長「儘速通緝、專人辦理」
今年起兵役期延長1年,為避免違反軍紀事件頻繁發生,最高檢察署於4日與國防部官員舉行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會中國防部指出,近5年軍事機關移送偵辦軍人逃亡案件共48件。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全國檢察長,應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並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最高檢3月4日與國防部舉行第2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協調會議,出席者包括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少將處長王正誼、上校副處長王秉豐、陸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吳純顯、海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于健昌、空軍司令部上校法務組長簡朝興等單位人員及全國一、二、三審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就「由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承辦軍人逃亡通緝相關事項」等事宜進行討論。會中針對「由專責檢察官負責軍人逃亡案件」、「部隊發生重大傷亡或社會矚目案件,檢察機關即時分案調查」、「重大軍法違紀案件軍事單位儘速據報上級與憲兵隊,移送檢察機關時,並副知訴訟轄區所屬之二審檢察機關」、「告訴乃論案件,告訴為訴追要件,軍事機關如認有偵查必要,宜儘速由聯繫窗口與檢察機關溝通聯繫」等作為,達成共識。據國防部統計,近5年(2019年至2023年)軍事機關移送偵辦軍人逃亡案件共48件,相較於2009至2013年義務役1年以上役期時期,軍人逃亡案件數達338件,近5年軍人逃亡案件已比過去減少,案件數相差7倍。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全國檢察長,有關現役軍人逃亡案件,應儘速完備相關程序發布通緝外,並由地方檢察署專組或專股(主任)檢察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