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琦
」總統連署僅1組過關 超狂候選人送25.5萬份連署書…只有2人合格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4日)舉行委員會議,審定通過並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連署結果。其中郭台銘及賴佩霞1組提出之連署書件,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為902,389人,超過法定連署人數,將依法發給完成連署證明書,並發還連署保證金100萬元。 中選會表示,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經該會112年9月18日公告之被連署人,計有許榮德及姚玉霜、陳玉美及古有彬、陳長宏及周玉珍、林飛龍及賴美華、郭台銘及賴佩霞、藍信祺及周克琦、符音及謝祖鉉、陳永昌及邱一峰、鄭自才及黃聖峰、陳美妃及巫超勝等10組,法定連署人數為289,667人。至112年11月2日被連署人提出連署書件期間截止前,計有郭台銘及賴佩霞1組向臺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1,036,778份,藍信祺及周克琦1組向臺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151份,符音及謝祖鉉1組向臺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113份,鄭自才及黃聖峰1組向臺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608份,陳美妃及巫超勝1組向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255,410份,其餘許榮德及姚玉霜、陳玉美及古有彬、陳長宏及周玉珍、林飛龍及賴美華、陳永昌及邱一峰等5組,均未向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中選會表示,郭台銘及賴佩霞提出之連署書件,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為902,389人,超過法定連署人數。(圖/黃鵬杰攝) 中選會指出,被連署人提出之連署書件,經查核結果如下:(一) 郭台銘及賴佩霞:提出連署人數:1,036,778人,實際清點人數:1,038,031人,刪除連署人數:135,642人,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902,389人。(二) 藍信祺及周克琦:提出連署人數:151人,實際清點人數:146人,刪除連署人數:88人,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58人。(三) 符音及謝祖鉉:提出連署人數:113人,實際清點人數:113人,刪除連署人數:22人,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91人。(四) 鄭自才及黃聖峰:提出連署人數:608人,實際清點人數:608人,刪除連署人數:135人,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473人。(五) 陳美妃及巫超勝:提出連署人數:255,410人,實際清點人數:256,773人,刪除連署人數:256,771人,合於規定之連署人數:2人。陳美妃送出25.5萬份連署書,竟僅有2人合格。(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陳美妃去年曾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台中市長,並在選舉公報的學經歷上列出「多次校內作文比賽第一名」、「曾帶小孩到新加坡就讀幼稚園及小學」等,在當時引起熱議,被封為「超狂候選人」,但最後僅獲2萬3140票,不及10%門檻,無法領回保證金,如今她連署挑戰總統大選,送出25.5萬份連署書,卻僅有2人合格,同樣無法領回保證金。 中選會說明,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第4項規定,被連署人之連署人數,於規定期間內,已達最近1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該會應定期為完成連署之公告,發給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並發還保證金。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一者,保證金不予發還。上開10組被連署人除郭台銘及賴佩霞外,其餘9組連署人數均不足法定連署人數二分之一,其連署保證金依法均不予發還。
又有賄選被抓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遭檢調約談
檢調獲報,「333」政黨聯盟主席、共和黨主席周克琦等人,涉嫌於今年9月、10月以發放走路工、舉辦餐會等方式為與共和黨理念相同的特定候選人助選,涉嫌賄選,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1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6處,約談周克琦7人,調查局訊後晚間將移送北檢複訊。據了解,共和黨有候選人參與今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分別參選台北市長、台北市議員,周克琦是否是為了該黨的特定候選人從事賄選。檢調因今天未約談候選人,因此不願證實周男涉嫌賄選的特定候選人身分。調查局接獲檢舉,指「333」政黨聯盟主席、共和黨主席周克琦等多人,涉嫌於今年9月、10月間以發放走路工、舉辦餐會等方式為與共和黨理念相同的特定候選人助選,並在餐會上邀請候選人到場,公開為其助選,涉嫌賄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9條第1項等罪嫌,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調今搜索6處,預計訊問被告7人周克琦去年因未申請集會遊行,在立法院外參加捍衛蔣公銅像活動時,被員警制止穿越馬路,對員警辱嗆穢語,依侮辱公務員罪查辦;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月判周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通傳會對中天「不予換照」 前新聞局長鍾琴告陳耀祥等7委員瀆職
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開庭偵辦通傳會(NCC)主委陳耀祥等人被控瀆職案,陳是因與其他委員在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將中天關台,前新聞局長鍾琴、「333政黨聯盟」主席周克琦不滿陳等人以粗暴手段處理中天案而向北檢告發。鍾等人今天上午到北檢時,批評NCC處理中天案作法不符比例原則,建請檢察官基於維護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調查本案。鍾琴表示,通傳會身為《衛星廣播電視法》主管機關,竟在審查中天案時,完全背離該案基本精神,侵害廣大視聽民眾的收視權益,且明顯壓縮到目前我國衛星電視新聞頻道多元性,將有害於該法原定的「區域文化交流」目標。她強調,通傳會執行公權力、自治權時不能逾越一般法律基本準則。鍾琴指出,中天案之所以會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和爭議,疑與今年五月總統府電腦遭駭事件所流出的內部會議紀錄有關,文件直接指名道姓稱「..用王維菁和林麗雲,可配合處理中天案...」之後,通傳會的人事任命、中天案的最終審查結果,完全符合該會議紀錄內容。另據媒體報導,中天新聞台亦曾極力申請王維菁、林麗雲、蕭祈宏三位委員迴避審查,但通傳會卻避重就輕駁回了中天的申請,恐非如通傳會所稱「委員個別獨立判斷」就能交代。她認為,依據通傳會公布中天案聽證會過程與審查會議相關情形,以及各媒體綜合報導及評論,通傳會對中天案的審查過程,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及「頻道換照管理辦法」,鮮見以單向採證、片面立論情況,有明顯故意之違失,且在被審查對象並無發生具體損害公眾利益情況下,以空泛、不明確理由,直接剝奪其繼續營運營頻道空間,明顯不符比例原則。鍾琴強調,通傳會七位委員對中天「不予換照」 的一致決,等同於行政機關下屬的所有委員共同聯手,直接封殺一個與執政黨持不同政治立場的新聞台。這在全球民主國家前所未見,危害我國國際聲譽、民主形象至為深遠,建請檢察官務必本著維護官箴、捍衛民主、司法制衡之精神,為國家社會主持正義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