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靂岑
」 七朵花 仔仔七朵花「仔仔」過世讓昔日老闆孫德榮震驚 「曾和TORO傳緋聞」退團沒發片
女團七朵花成員仔仔(周靂岑)傳出逝世消息,享年35歲。淡出演藝圈後她結婚生子,近年因七朵花成員喜事不斷,她也曾現身聚會與婚禮,沒想到卻突傳死訊,也讓昔日經紀公司老闆孫德榮錯愕,而過去她退出團體的原因如今也傳出,是因為和同公司藝人傳出戀情,才因此退團。七朵花成員近年常一起聚會,仔仔(右2)過去曾健康出席。(圖/翻攝自賴薇如臉書)七朵花成員仔仔(周靂岑)不到40歲卻傳出逝世消息,讓外界相當錯愕,雖然沒有公開死因,但消息突然也讓不少親友都十分錯愕,昔日經紀公司喬傑立的老闆孫德榮聞訊後,也震驚他回應《ETtoday》,表示「今天聽到消息非常遺憾難過,太年輕了,小孩還這麼小。」而過去她在2004年退出團體,當年退出的原因,如今也傳出是因和當時Energy也是當時同公司台風的成員Toro傳出戀情,因此惹怒公司退團,但孫德榮多年後也回應,是因當時她年紀太小,不適應演藝圈才退團。過去經紀公司也曾讓七朵花6名成員時期在媒體前亮相。(圖/報系資料照)另外,七朵花成員不少觀眾都只想到後來出唱片的4人,趙小僑、陳喬恩、屈尹潔、賴薇如,原因是發片2005年前,饅頭(邱麒霏,又名邱緯芬)、仔仔(周靂岑)、王宇婕都已退團。
七朵花仔仔過世…陳喬恩赴告別式悼友
35歲的前「七朵花」成員仔仔(周靂岑)退團後嫁給圈外人,並生下一子一女,後來僅在團員聚會時,在照片上露臉。日前陳喬恩在IG發文「永遠記得妳,永遠愛妳」,傳出仔仔過世,而今(4日)家屬低調在一殯為仔仔舉辦告別式,證實此消息。「七朵花」原由趙小僑、陳喬恩、小潔、賴薇如、饅頭、仔仔、王宇婕組成,隊長則由趙小僑擔任,成立於2004年。成員宇婕退團正式完全由喬傑立娛樂經營。後來成員仔仔、饅頭陸續退出,成員以四人形式進行演藝活動。仔仔退圈後嫁給圈外人,育有一子一女。(圖/翻攝臉書)日前陳喬恩Po出緬懷文,就被察覺異狀,但經紀人及七朵花成員們都封口,陳喬恩事後也刪文,似乎是希望低調送好友最後一程。而今天陳喬恩跟老公、團員小潔到仔仔告別式致意。
「七朵花」昔日成員仔仔逝世「享年35歲」 今辦告別式追思
創立於2004年的前少女偶像團體「七朵花」,當年是由陳喬恩、趙小僑、小潔、賴薇如、饅頭、仔仔、王宇婕等七名女星組成,但今天傳出,昔日「七朵花」成員之一的仔仔(周靂岑)離世,並於今天上午舉行告別式。據悉,仔仔在淡出演藝圈之後就嫁給圈外人老公,家屬對於她後事十分低調。今天上的告別式上,陳喬恩老公陳偉昌、小潔均到場哀悼。前少女偶像團體「七朵花」,過去紅極一時。(圖/報系資料照片)本名周靂岑的仔仔,過去是「七朵花」成員之一,雖然她在團體成立出道不到一年就退團,並離開演藝圈結婚生子,但她一直和其他成員的感情緊密。而各自單飛的七朵花,過去在2017年,趙小僑結婚時,七朵花有特別合體出席祝福。今年1月是七朵花最後一次合體,當時成員之一的賴薇如就有透露,「這次少了仔仔!」並間接說明仔仔有生病的狀況,所以缺席聚會。今日仔仔的告別式在台北第一殯儀館舉行,而「七朵花」團體除了有特別致贈花籃,過去團體成員中的小潔、陳喬恩老公曾偉昌(Alan),則都有到場送別。而其實陳喬恩在上月底,就曾在於IG曬出與仔仔,還有趙小僑、賴薇如以及饅頭的合照,文中寫下,「永遠記得你,永遠愛你」,據悉當時她是在緬懷仔仔,但該貼文事後即遭刪除,應該是仔仔的家人希望一切低調。
男友挨告詐欺…賴薇如合體「七朵花」吐15字心聲 驚爆4人都開刀
女星賴薇如的男友邱樂偉在台北市士林區經營「Dynasty皇家官邸健身俱樂部」,去年7月間結束營業,遭股東指控利用話術要求投資,卻未啟動加盟展店計畫,被提告詐欺。對此,賴薇如近日和昔日女團「七朵花」的團員聚會,透露姊妹淘中有4人今年不約而同開刀,讓她體會到「沒有什麼比健康更重要的」。昔日人氣女團「七朵花」由趙小僑、陳喬恩、小潔(屈旻潔)、賴薇如、饅頭(邱緯芬)、仔仔(周靂岑)、王宇婕組成,雖然團體已經解散,她們仍不時會聚在一起,不難看出好交情。賴薇如日前PO出一群人去露營的照片,包括屈旻潔、趙小僑、陳喬恩等人都到齊,連陳喬恩男友曾偉昌也有出席。賴薇如在文中寫下,「時光飛逝啊!慶祝即將邁入18年的姐妹情。花花們難得又能相聚!歡迎小潔從上海回來,但這次少了仔仔!(真的很難湊齊六位)大家第一次一起露營、一起吸收芬多精。隨著年紀增長,我們不止話題變廣,心更寬廣!也更注重心靈與健康!(畢竟今年我們有四位,居然不約而同開刀)深刻地體驗到,真的沒有什麼比健康更重要的事了!」據了解,賴薇如男友邱樂偉在台北市士林區經營「Dynasty皇家官邸健身俱樂部」,去年7月間結束營業。股東之一的共襄創投公司,不滿邱樂偉未啟動加盟展店計畫,卻利用話術遊說投資,導致共襄創投損失200多萬元,去年底由共襄創投執行長謝喻詠、律師徐子雅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邱樂偉涉嫌詐欺取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