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書
」工程欠款百萬卻養60萬紅龍 水泥工頭怒衝公司潑汽油威脅要討公道
新北市一起工程款糾紛引發一場驚險事件,60歲的吳姓水泥工頭,因未能收到超過百萬元的工程餘款,17日特意攜帶汽油到新北市鶯歌某營造公司,潑灑汽油並威脅要點火焚燒辦公室,事態緊急,三峽警分局迅速派員制止並逮捕吳男,目前因涉嫌《恐嚇罪》及《公共危險罪》嫌正接受進一步偵辦。根據警方調查,吳男涉及的工程款糾紛源於其承包該公司在桃園的建案,總金額高達700多萬元,吳男聲稱,該公司尚欠他162萬元,儘管其願意折讓三成債務,但對方仍未能及時支付,多次來往協商皆無果。面對該公司內養的價值60萬元的紅龍,吳男更是氣憤難平,認為對方有錢養龍卻不還款,於是採取激烈手段表達不滿。潘姓老闆的兒子則回應表示,僅知道吳男與其父存在款項糾紛,但對於吳男的行動及其背景了解有限,父親目前還在住院治療,無法釐清詳細情況。警方在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發現辦公室內仍然殘留濃烈的汽油味,吳男手持打火機,情緒激動,警方為了控制局勢,提出讓雙方簽署和解書的建議,以此緩解衝突並保障公共安全,趁著吳男簽字時,員警迅速出手制伏,防止進一步激化事態。吳男在接受偵訊時辯稱,其之所以採取潑灑汽油的極端手段,是因為對方多次推託支付款項,感到極度失望與無奈,聲稱在行動前已經確保場地無人,並未有實際傷害他人的意圖。目前,警方將根據吳男的行為,依據刑法相關條文移送檢察官審理,警方呼籲,在商業交易中如遇財務糾紛,面對糾紛應冷靜處理,應以合法途徑解決,避免採取激烈行動對人身與財產造成損害。
宥勝遭重判!判決書揭「想脫罪、串證」騷擾被害人 法官怒:無悔悟之心
藝人宥勝涉嫌襲胸、強吻女員工,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宣判8個月有期徒刑。日前曝光的判決書指出,宥勝為了脫罪多次騷擾被害人,要求受害者向法官供稱應判自己無罪,遭法官狠批「無悔悟之心」。判決書顯示,宥勝於開庭前的今年2月間,透過共同友人以LINE聯繫被害人:「在看到XX的文章後,我才震驚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宥勝續指,如果受害者同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希望對方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以及在妳收到這些真實訊息後,對整件事的發展希望用什麼方式來結束……」,並在最後署名「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對於遭判8個月,宥勝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程序」。(圖/劉耿豪攝)宥勝在對方無意接觸後,隔月6日再透過友人LINE致歉,表示明白受害者不願再跟他接觸與有瓜葛,卻指自己請教律師「該如何盡快結束而不再打擾女方」後,被建議「要向妳解釋一下,直接告知我們律師在法庭上會提出的問題,讓妳有心理準備,不用面臨無謂的壓力」,並附上其律師提供的問答建議,「如果妳願意參考,並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導致官司可能必須持續延長」。宥勝坦承,「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如果他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對他與家人的打擊會很大,「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接著再提供另份其律師的建議。「3/26開庭前,我們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份和解書」,宥勝表示,和解書是要讓法官提前知道開庭當天雙方不想針鋒相對,「和解書是制式版本(所以有講到錢),並且因簡短而有很多法律用語,所以如果有哪裡不懂或是想要修改都可以。雖然和解書只是法官參考的眾多資料之一,但這會有助於開庭氣氛與加速審判,在此提供給妳參考」。最後,宥勝續傳「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建議法官判無罪之和解書電子檔案」,並因前述騷擾行為、要求串證,並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及傷害,法官認定宥勝無悔悟之心,無法給予輕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蓮男北上求職「活活被打死」!棄屍蘇花公路 10惡煞觸3法遭逮
蘇花公路今年1月20日發現一具男屍,民眾在撿拾廢棄床墊時,恰巧行經棄屍處,發現1具男屍體,嚇得民眾趕緊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屍體是花蓮縣的簡性男子,據了解,簡男入職一家負責宮廟和出陣頭的企業社,結果被林男和其小弟共10人因入職動作緩慢針對,屢次凌虐毆打,導致他不堪負荷身亡,慘遭棄屍,後續警方依法逮捕林男等10人,檢方同時起訴並移送偵辦。警方表示,1月26日接獲民眾通報,民眾在撿拾廢棄床墊時發現簡男遺體,檢警經調查,林男等10 人的惡行才得以被揭發,後續依《傷害致死罪》、《遺棄屍體罪》和《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10人,因其中含有未成年人涉案,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偵辦,據了解,林男在桃園經營一家企業社,工作內容主要為負責派遣、宮廟出陣頭等,簡男透過臉書向林男求職,2023年12月20日林男駕車前往花蓮,載送簡男至桃園,經過2日,簡男要回花蓮申辦文件遭拒,甚至被林男和其小弟輪流痛毆,限制居所監視。林男和小弟們處處針對簡男,藉簡男蓮花紙摺不好、吃飯太慢等問題,凌虐簡男,持棍棒毆打他,以空氣槍射擊,還餵食他麵包蟲和食用貓大便等離譜行徑,今年1月18日簡男又被打,還被逼迫簽立本票借據和傷害和解書,隔日簡男全身多處外傷,頭臉和部擦挫傷及裂傷,身體負荷不了,以致橫紋肌溶解症身亡。林男與小弟們見狀於1月20日分別駕駛私家車與租賃車,將簡男遺體藏匿在租賃車,隨後2車開往宜蘭,將遺體丟棄在蘇花公路119.6公里處下邊坡,後續2車位製造斷點,分別往南和北行駛。
中國知名代練遭「榨乾」輕生引起公憤 女友穿性感熱褲現身道歉捱轟:疑似AI後製
近日,中國知名陪玩、21歲的「胖貓」,遭爆與27歲的女友相戀2年期間,被女友榨乾人民幣51萬(約台幣227萬元),最後因女友與他分手而選擇輕生。事件引起關注後,並有大量網友指責胖貓女友「譚竹」玩弄感情歛財。4日,中國網路上有一名女子上傳影片,自稱是胖貓前女友譚竹,並承認辜負胖貓感情,向公眾鞠躬道歉。不過此舉並未熄滅群眾怒火,不但指責該女子利用事件吃人血饅頭,還罵她穿著輕挑「不尊重死者」。中國知名遊戲代練「胖貓」日前跳重慶長江大橋輕生,其家人指控21歲的「胖貓」節衣縮食,2年來花了人民幣51萬元來滿足女友譚竹需索無度的物欲,供她聚餐、出國、開花店,還為她一句「不喜歡遠距離戀愛」從湖南搬家到四川,最後因承受不了女友感情背叛,終於自尋短見。事件在中國網路發酵,不僅有網友心疼胖貓在網路頭像上寫著「我不想吃十塊錢的外賣,我想吃麥當勞」,而點了許多速食、飲料,指名送到胖貓輕生的大橋上;更有許多人開始肉搜起事件女主角「譚竹」的個人資料。而譚竹亦多次在網上發文,表示自己並不像網路上傳聞花了胖貓51萬,只花了對方35萬元(約台幣156萬),而她在「胖貓」死後已向其父母退還13.7萬元,包括男方支持她開店的費用和臨終前的轉帳,希望對方父母到警局簽署和解書。譚竹還稱事件引起的網暴,已令她精神出現嚴重問題,又展示醫院的診斷書,顯示她在半個月內3次到醫院精神科求醫,被診斷為中度抑鬱。5月4日晚間,一名聲稱是事件女主角「譚竹」的長髮女子發布影片,片中她表示自己後悔沒有好好珍惜肥貓,對辜負對方的真心感到抱歉,並在影片末尾90度鞠躬道歉。不過這支影片公開後未能平息群眾怒火,除了懷疑片中女子是否真是譚竹外,又針對這名自稱就是譚竹的女子的衣著猛烈批評。網友指稱,片中譚竹的表情和肢體語言十分敷衍,感覺只是想平息事端,沒有真心對胖貓感到抱歉。還批評她拍片時身著牛仔熱褲輕挑,認為她還有心情打扮,一身性感衣飾根本就是對死者不敬。甚至有網友指稱,譚竹所謂的道歉是為了吸引網絡流量吃人血饅頭。在網友激烈反應後不久,譚竹又再度發布新短片,片中已換上一件黑色上衣及格子長褲。----(5月6日15:30更新)----該道歉影片曝光後,引起中國網友熱烈關注,但同時有多人指出,影片中的譚竹表情僵硬不自然,講話內容與嘴型也有部分不吻合,甚至在五官在不同鏡頭中都會變形,因此推測是剪接其他道歉影片,結合AI換臉技術合成。而現時「譚竹」本人微博帳號已關閉,難以再行求證,因此中國民眾普遍對此道歉影片抱持懷疑態度,推測是有心人士為「蹭流量」而製作。◎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第3度酒駕…富商撞死空少賠家屬千萬 國民法官判6年8月
富商向詠強有2次酒駕前科,沒想到死性不改,2022年11月酒後無照駕駛,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撞死穿越馬路的新加坡籍空少,酒測值達每公升0.58毫克。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最後判刑6年8月。據了解,向詠強2022年11月1日下午先喝了半瓶紅酒,隨後到他經營的舒療店按摩,晚上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準備返回新店住處,晚上8點52分開車行經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快車道,由於當時下雨視線昏暗,期間遇上新加坡籍美國聯空航空空少違規闖越馬路,當時車速已超過該路段的50公里限速,撞上該名空少,送醫宣告不治。檢方依酒駕致死罪、《國民法官法》起訴,向詠強認罪並賠償家屬800萬簽下和解書,另外給付產險公司200萬元強制險求償,為此案已付出1000萬元,淡家屬仍透過代理人傳達希望他入監的立場。向詠強坦言,自己做了一個最不好的示範,但他並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也盡最大的能力賠償,希望能盡量彌補往生者家屬的傷痛,還給大家一個平靜的日子,更表示因為這個案子,本來負債累累,現在又負債更多了。審判長宣判,向詠強觸犯《刑法》185條之3的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但案發後留在現場且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62條減刑事由,且坦承犯行,並已賠償死者家屬,合議庭量刑後,判處6年8月徒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黃子佼靠山又大又穩! 德州媽媽曝「演藝圈噤聲內幕」:受害藝人們私下感謝
網紅育兒作家「德州媽媽」近日多次在臉書開罵黃子佼並呼籲抵制,今(7日)一早再度發文稱,黃子佼施壓媒體的律師函,以及給受害者的0元和解書,她都是得到一手的資料,是「當事人」給她,她才敢爆。但她也感嘆,黃子佼有著龐大靠山、勢力和資源,因此演藝圈存在許多不敢發聲的受害者,「有些受害者只是來私下感謝我,但他們不想被知道,因為…他們還待在演藝圈。」德州媽媽今(7日)再度於臉書粉專《德州媽媽沒有崩潰》發文,並以「50歲的禿頭小寶寶」來形容黃子佼,她也表示,婦幼議題與性犯罪,是她多年來一直在關心的事,「相關文章我至少也寫了上百篇,我不在乎被說『蹭』,有些事情拜託大家一起『蹭』,譬如說讓本該屬於監獄的人離開螢光幕,這點要求根本是極低標。」她也進一步點出Metoo的核心就是權力結構,「不能再讓禿嬰回去那個連罪證確鑿都不太敢有人出來說什麼的演藝圈作威作福了。他的靠山又大又穩,勢力之大資源之多,誰敢監督他?滾出螢光幕這點該付的代價,在臺灣竟然需要這麼吃力的發聲。」德州媽媽認為,這世代真的是太神奇了,一部份人對網紅超不以為然,一部份人對網紅期望超高。揭露靠網紅、發聲靠網紅、教育大眾靠網紅。雖然有些網紅選擇當社會亂源,但也是有些網紅努力維持社會秩序的,「也謝謝大家讓我有這樣的聲量,只要有立場就會伴隨攻擊,但我得到的支持還是比攻擊多多了。」「我揭露的事,都是我從我收到的資訊中截取冰山一角而已,有些受害者只是來私下感謝我,但他們不想被知道,因為…他們還待在演藝圈。」德州媽媽也感嘆,其實整個Metoo事件,演藝圈不敢發聲的受害者還相當多,「有保護傘又食髓知味的豬哥,在演藝圈幾十年造成的受害者不會只有四五個的。」德州媽媽也表示:「雖然我有點氣一些受害者不敢發聲,導致很多豬哥根本沒事,但我也可以理解他們待在圈內的難處。」接著自嘲:「還好當網紅不用怕演藝圈勢力影響生計!」儘管因為連日接露與黃子佼有關的內幕,她收到許多攻擊,但同時也得到了更多的支持,「雖然這世界還是離我喜歡的樣子很遠,對我這種常常需要勸自己不要對世界灰心的人來說,能有一群人跟我一起死守一些領地,讓我能在看清生活後仍然熱愛生活。」
北檢檢察官擦撞女大生...要求「跟我做愛就好」免賠 懲戒法院判罰俸3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5月騎自行車與騎機車的女大生發生擦撞,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糾紛,陳竟說出「做愛」、「開房間」等語,要求女大生抵付賠償金,監察院2023年11月14日通過彈劾,認為陳的行為不可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024年3月27日宣判,判決罰俸3個月,還可上訴陳立儒事後解釋,當日他因加班,下班後趕著回家哄小孩,與女大生發生事故後,兩人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就花了20多分鐘,他情急之下情緒衝動,以生氣口吻對她說了那些不當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若真的有意騷擾,對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也不會與他互留聯絡電話,女方後來也撤案,他真的不好意思讓她誤會,他請家人向她致歉,因此北市社會局沒有成案、裁罰。監察院指出,陳立儒2023年5月21日台北市萬華區發生行車事故糾紛,陳立儒向對方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經當事人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北檢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監察院認為,陳立儒身為司法人員,在遭申訴人機車碰撞,且雙方針對賠償方式討論未果情形下,未循報警等正當管道處理這起糾紛,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同時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嚴重斲傷司法形象,因此予以彈劾。北檢表將他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為,陳行為不檢,傷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重創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情節重大,請求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認定性騷成立,判決罰俸3個月。
大直鄰損賠償會頻遭抹黑 基泰發7點聲明駁斥不實指控
「基泰大直」坍塌案,在新總經理孫偉志上任後,積極處理賠償事宜。日前由大直里里長號召舉辦鄰損賠償說明會,會後遭外界質疑基泰打算「不和解就訴訟」,基泰14日發布7點聲明,表明願意在公會鑑定報告基礎上商談賠償,同時強調外界抹黑與不實指控,將採取法律途徑,維護受災戶、市府、大直里里長和基泰建設名譽。基泰建設7大聲明如下:一、自案發後,坍塌現場的搶救工作、受災戶安置等,本公司一直配合市政府處理相關事宜,並對外道歉表達負責的立場。二、除搶救、安置工作外,各大工程公會也投入鑑定工作,並持續監測周圍環境。目前各大公會鑑定報告已經完成,監測工作仍持續進行中,目前監測數據仍屬正常。三、關於後續理賠問題,市府先行支出費用,本公司已與市府完成協調,款項陸續支付中。周圍受災戶(含學校)等,正陸續協調修繕或理賠中,其中部份受災戶已經達成和解。受損嚴重並已拆除的25戶,目前亦朝重建程序進行,本公司先前承諾的條件完全不變。四、關於25戶外周遭上百受災戶理賠部分,在市府、大直里里長協助下,已於3/12在大直國小召開說明會。本公司提供金額理賠或完全修繕等方向供受災戶參考,若不接受本公司理賠或修繕,亦可採行市府鄰損調解程序或對本公司提出司法訴訟。全程在市府官員和大直里里長監督下,並無任何強迫受災戶只能選擇金錢和解不然就訴訟的情況。五、因市府鄰損調解程序和司法程序需耗費不少時間,故本公司在大直里里長協調下,願意在公會鑑定報告基礎上,以鑑定損失金額的1.2倍做賠償,讓受災戶早些回歸正常生活。本公司總經理也在說明會上再次對受災戶表達歉意。六、3/12大直里里長舉行的說明會,針對受災戶做說明,若願意接受1.2倍理賠金額,本公司經一定程序後,將迅速付款給受災戶;若不願意接受金額理賠,受災戶也可向本公司提出修繕申請。經與受災戶對話交流後,本公司立即進行和解書文字修改等部分,也願意在市府和大直里里長協助下,全力配合相關事宜,並無強迫受災戶一事。七、案發後,本公司本著誠信負責的態度面對一切,感謝市府和大直里里長的協助,對於受災戶的批評,本公司虛心接受。但對外界不實指控、抹黑,本公司亦將採取法律途徑,以維護受災戶、市府、大直里里長和本公司名譽。
基泰大直賠償說明會里長遭抹黑 發6點聲明怒槓議員「妨礙作秀非我願」
「基泰大直」賠償說明會12日晚間順利舉行,該會由大直里長曹邦全邀請召開,盼協助里民加速建築物的賠償。由於「基泰大直」事發後引起各界關注,甚至出現社會輿論走向蓋過受災戶立場,因此說明會未開放媒體及民代參與,此舉引起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不滿,質疑賠償會黑幕重重,甚至指控里長為「打手」,里長公親變事主,今日也發出新聞稿說明如下:針對陳怡君議員在其臉書對我的不實指控,我有以下的幾點聲明:1、3/12的說明會起因於多位里民與鄰長的委託,我才跟基泰聯繫,拜託他們開說明會,基泰也願意才促成此會。因為我知道賠償款不會自動匯進大家的戶頭。總要有人召開說明會,讓大家知道需要什麼文件、什麼流程,付款帳號、付款方式、付款時間,甚至做到讓雙方見面作意見交流。會場的設備與場租,皆為里長自費支出,沒有用到一分公帑。陳議員與我皆為民意代表,我還是當地的里長,不知道陳議員指責我的里民服務其根據在哪裡?2、陳議員沒說到的是當晚拿委託書的那位是其辦公室主任饅頭,這個在我們的開會通知單上就已經謝絕了。如果我讓她進來,那我對於其他議員的主任及媒體朋友怎麼交代呢?我們沒有任何不禮貌的行為,之後饅頭主任也在門外錄影,此會議全程公開可受公評。3、受災戶表示從事發後至今約半年,基泰沒當面表達過歉意,而在說明會上,基泰總經理同意以最高1.2倍的金額賠償里民,並為了此案起立跟住戶致歉。我認為已經是里長職內能做到的最大努力了。4、我身為無黨籍的大直里里長,感受到陳議員在言詞之中,再再顯示出對基層里長的貶抑。不太明白您與我皆為選區所選出的民意代表,各司其職,各盡所能;況且令堂也是我們里長裡當選多屆的前輩,是否需要為了指責台北市府而隨意踐踏我們基層里長的尊嚴?5、在說明會上給大家審閱和解書是為重要事項之一,列席的台北市法務局長在從旁協助對話。後來確實也有二處條款,基泰將順應里民反映而再回去修正,之後會由法務局長審閱過後再給里長公告。不知道陳議員指責的理由何在?6、此場會議歷時近2小時,台北市法務局長與建管處長皆全程參與,且針對災民的提問盡心盡力據理回答,現場人數目測接近百人,皆與陳議員之說法出入頗大。最後再次強調,身為當地的里長,在沉陷案發生的當天,第一時間打1999通報市府,幸而無人傷亡,之後常駐前進指揮所協助救災。直至舉辦本次說明會,也是希望能給災民充份知的權利,「如果因此妨礙到別人的作秀,實非我所願!」
神岡桶屍案無直接證據!「閨密自拍照」成關鍵 蛇蠍女判27年6月
台中市神岡區2022年傳出1起桶屍案,失蹤4年的陳姓男子被發現遭層層包裹塞入塑膠桶,再灌入水泥,36歲蔡姓女子被列為重大關係人,遭檢方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雖然沒有直接證據,檢方仍根據「閨密自拍照」,揭穿蔡女假冒陳男仍在世假象。國民法庭8日宣判,將蔡女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7年6月;可上訴。回顧案發經過,前年10月26日,民眾在神岡區某廢棄工廠內發現塑膠水桶,赫見1具男屍遭綑綁裝袋,再塞進桶中灌入水泥,震驚社會。警方查出,死者是失蹤4年的陳男,廠房承租人則是死者生前的女友蔡女,2人於2009年3月一起過夜後,陳男便人間蒸發;蔡女辯稱當天早上自行離去,對陳男下落完全不知情。據了解,蔡女是酒店小姐,與陳男有債務糾紛,她曾於男方消失後使用其手機傳訊息給家屬,營造陳男還在世的假象,且裝屍體的塑膠桶、水泥攪拌器等工具都是蔡女所購買。儘管蔡女始終否認殺人,但所有間接證據都指向她,檢方去年3月偵結,依殺人、棄屍、偽造文書等罪嫌將其起訴。雖然檢警並未掌握蔡女直接殺人證據,但檢察官根據蔡女閨密的1張自拍照,發現陳男3月失蹤後,她於同年4月3日凌晨5時許出現在機場,準備和閨密去峇里島;4分鐘後,陳男女兒收到父親傳訊自稱要出國,還附上航班看板照,資訊和蔡女閨密照片中的一模一樣,足證蔡女假冒男方身分傳訊給親屬。台中地院認為,雖蔡女否認全部犯行,然被告上揭犯行,核有相關證人證述之內容、檢察官所提出之手機通聯基地臺位置、手機數位採證、LINE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汽車旅館住宿註記紀錄、出入境資料、本票相關借貸資料等證據可資佐證,而被告所為之辯解亦與前揭客觀證據資料均不相符,前揭犯行堪以認定。國民法官審酌,被告對案情避重就輕,說詞反覆,僅因與死者間之金錢、感情糾紛,竟於殺害死者後,盜用死者手機與死者家屬聯繫,冒以死者身分,向死者之妹要求提供先前積欠死者債務而簽發之本票,且偽造與死者間之和解書,圖以免除其債務,為免其殺害死者犯行遭發現,甚且承租神岡廠房,以水泥封屍,惡性重大,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7年6月;可上訴。
女殺情郎!台中桶屍案法官重判27年6月 狠女堅稱無辜入獄盼求無罪
台中市神岡區的一起駭人案件,2022年底震驚全台,涉及失蹤3年的陳男被發現於荒廢廠房內裝在塑膠桶中,檢警追查後發現,此案背後涉及陳男的前女友蔡女,其被控因金錢及感情問題而涉嫌殺人、遺棄屍體等多項罪行,今日台中地院宣判,蔡女被依殺人等罪名判處27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這起案件發現於2022年10月底,當時警方在神岡區的一處廢棄廠房中發現1具被塑膠桶封存的屍體,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經過調查,發現死者是失蹤3年的陳男,而他的前女友蔡女成為主要嫌疑人,檢方指控34歲的蔡女與48歲的陳男於2013年相識,2017年因金錢和感情問題分手後又復合。蔡女向陳男借錢並簽下157萬元本票後,陳男多次因還款問題毆打蔡女,促使其萌生報復之念,事發於2019年3月4日,蔡女開車載著意識不清陳男回到中市住處,隨後在中市汽車旅館蔡女利用鈍器和銳器將陳男打死,隨後偽造2人的債務和解書,試圖掩蓋殺人真相。事後,蔡女承租廠房,購買所需的工具和物品,將陳男屍體封裝在塑膠桶中,並與他人一同將其遺棄於廠房內,案件審理過程中,蔡女堅稱自己是無辜清白,並表達對於被關押1年多的不滿和遺憾。最終,台中地院於2024年3月8日下午2時對其進行宣判,依《殺人罪》判刑18年、《遺棄屍體罪》判刑5年、《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違反《電信法》罪判刑3月,合計刑期為2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夾娃娃事件引發奇葩索賠戰!娃娃機店家索償百倍 反被判刑控恐嚇取財
南投縣去年初,1名年輕媽媽帶著2個年幼孩子進入夾娃娃機店,本來只是想讓孩子夾娃娃,沒想到卻陷入一場恐嚇風波,起因是不到5歲幼童巧妙地打開機台櫥窗,偷走1個Hello Kitty巧克力桶和1台模型飛機,2樣總價1000元。 事後,劉姓業者發現機台內物品不見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後找到涉案婦人,要求其到分局協助調查,然而事情的轉折點出現在這之後,劉男不滿機台內物品短缺,竟然在分局外尋求私下解決,並以恐嚇的手段向婦人施壓,要求支付100倍的損失,否則將坐牢。為躲避牢獄之災,婦人只好答應支付10萬元並簽署和解書,隨著時間流逝,婦人開始感到事情不對勁,最終選擇報警,控告劉男涉嫌《恐嚇取財罪》,南投檢方對劉男提起訴訟,最終劉男與婦人達成和解,支付3萬元賠償金,婦人同意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法官考量婦人同意緩刑,且放棄追究刑事責任,最終判處劉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不另外追徵賠償金額。律師張鈞翔提醒,娃娃機店家索賠百倍甚至更高的行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建議民眾可透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尋求合理和解途徑,避免走上法律艱辛之路。
開分身?檢舉魔人怕個資曝光 冒充他人身分瘋狂舉發142次
檢舉他人違規,自己卻違法!桃園一名林姓男子,時常透過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捕捉用路人的交通違規行為,並加以向主管機關檢舉。但為了不讓自己身分曝光,林男竟多次冒充一名劉姓女子的身分名義進行檢舉,次數高達142件。不當行為曝光後,遭法院依37個偽造文書等罪,合併判處2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經法院審理,林男冒充的身分不只一人,除了劉姓女子之外,還有一名鄭姓男子。依據檢舉資料顯示,林男冒用劉女與鄭男身分的日期都會有所交錯,顯示林男有意識的在選擇要使用誰的身分來進行檢舉。對此,法官認為林男具有正常智識水準,每次冒用他人名義檢舉後,都有重新思考是否再度冒用的機會。因此,法官認定同一天多次冒用同一人名義的行為屬於接續犯,不同天則應視為數罪併罰。林男雖有與劉女達成和解,但劉女表示以為對方只冒充過自己1、2次,不料次數卻高達上百次,加上法官發現和解書上記載的時間、範圍與實際犯案時間不同,因此劉女主張和解無效。法官審酌後,依法判決林男犯下偽造文書罪,共37罪,分別處有期徒刑2至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可易科罰金。由於林男另有案件遭判刑確定,且在此案判決時,另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尚未超過5年,故不符合宣告緩刑要件。
檢舉魔人冒名「舉發違規142次」 GG了!挨判37個偽造文書
桃園市1名林姓男子化身檢舉魔人,利用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四處舉發違規,他怕身份曝光遭報復,竟冒名劉女身分,上桃園市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站舉發違規,4個多月內共舉發142件。事後,劉女發現身份遭冒用憤而提告,林男被依37個《偽造文書》等罪,合併判處徒刑2年6月。判決書指出,林男經常開車外出,利用車上行車記錄器蒐錄他人車輛交通違規,並向主管機關檢舉,他擔心自己的身份敗露引來報復,取得劉女個資後,冒名劉女上桃園市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站舉發交通違規。 事後,劉女驚覺身分遭冒用,憤而提告。法院審理時,發現林男不僅冒用劉女身分,還冒用另名鄭姓男子名義檢舉。劉女一開始以為僅被冒名1、2次,於是和林男和解,事後發現遭冒用次數多達上百次,與當初和解內容不同,主張無效。法官勘驗和解書後,確認和解書上記載的時間、範圍明顯與林男犯案時間完全不同,因此認定2人並未達成和解。法官審酌後,依37個《偽造文書罪》,分別判林男2至3月不等徒刑,合併判刑2年6月,可易科罰金。
「睛視媳婦」黃宥嘉斷千億豪門婚 她追千萬財產和鑽戒法官這麼說
有「睛視媳婦」稱號的美女眼科醫師黃宥嘉,因上節目大曝豪門婚變內幕,大損前夫陳文彥家,離婚後,黃打官司要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希望爭取包括前婆婆贈1克拉鑽戒、蕭邦女名錶及現金100萬,及1100萬元差額。士林地院一審審理後,認陳應給付296萬餘元。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文彥抗辯表示,離婚調解其中一條為「兩造離婚事由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拋棄,互不為請求」,他認為既已拋棄就不得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同時稱其財產總額均與自身無涉,請求免除或酌減黃分配額。對此,法官以2015年為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基準時點調查,陳指出「相互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內容,並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雖可預先拋棄,但和解書既無關乎拋棄權利記載,故不採納陳的說法。據了解,陳文彥存款總額維444萬4479元,股票部分148萬9521元,積極財產為593萬4000元,法官審酌兩造婚後協力組成家庭,陳承認黃婚後仍進行眼科醫師工作,難認有不務正業、浪費成習、坐享其成等對於婚後財產的增加毫無助益情事,且無法舉證黃無貢獻,故判黃宥嘉可得財產差額296萬7000元。至於占有鑽戒等飾品及現金100萬,陳也否認,法官認為黃提供的照片,僅能證明她於訂婚及結婚儀式時配戴,無從推斷前夫和婆婆有全數贈送之意,而現金100萬,黃也無法提出證據,故請求返還無理由,不應准許,在一審判決後,陳文彥提起上訴,但是未繳納二審裁判費45604元,去年12月28日法官裁定駁回,裁定送達後5日內陳仍可向法院提出抗告狀。回顧兩人的婚姻關係始末,黃宥嘉在2013年嫁給陳文彥,2017年協議離婚,離婚後女方屢在節目上大談婚變內幕,甚至揭前夫是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的姪子,導致雙方裂痕加劇,更挨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個資法等,事後獲不起訴無罪,但仍讓她直喊「恭喜前夫漂白不成,反被法院認證!遠遠超越台灣其他媽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