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標示法
」 商品標示法發熱衣廣告不實?宣稱溫升11.75度「實測僅5.3度」 專家抖真相
隨著天氣變冷,許多人會穿發熱衣保暖。不過消保官發現,實際的效果比標榜的還低,其中一款宣稱溫升可達11.75度,但檢測僅5.3度;還有4件的吸濕放熱效果連產業標準也沒達到,以及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等,經濟發展局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消保官)委託全國公證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雖然都具有發熱性能,但實際溫升落差很大,且各品牌價格也不同,結果顯示有2件與網頁呈現方式不一致、4件實測溫升比標榜溫升為低,以及4件標榜吸濕放熱之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另有11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至於游離甲醛檢測則全部合格。消保官已請發熱檢測不符合之製造廠商先行下架,並由本府經濟發展局或移請業者所在地其他縣市依據商品標示法及相關規定進行查處輔導改正後方能重新上架。針對發熱衣,中國東華大學紡織材料學科教授、博士生導師王府梅向《澎湃新聞》透露,所謂的科技保暖內衣褲多數都有炒作之嫌,技術多少能起到一些功能性作用,但遠遠沒有商家宣傳的那樣,很多都只是幌子,不過是提高價格和吸引購買力的噱頭。王府梅指出,目前功能纖維發熱量有限,而且只在特定溫度下短時間發熱,例如從溫暖的環境到冷的環境,即使是發熱纖維的保暖內衣,頂多只能維持10至20分鐘發熱效果,且發熱量有限,「與其相信自發熱保暖內衣,還不如多穿一件保暖性強的衣服」。
陸製帶魚酥號稱「高雄美食」! 價格翻16倍高市府要查了
高雄美食「帶魚酥」到底哪裡買的到?近期在社群平台出現多個空殼粉專投放廣告,將中國帶魚酥標榜成「高雄美食」、「高雄海產」,還附有健康可口的介紹,吸引消費者點選購買。對此,高雄市議員張博洋就痛批,同樣產品在中國一包僅賣新台幣約20元,結果價格在台灣竟翻16倍,呼籲高雄市政府應積極查緝。張博洋今天質詢指出,近日網路出現中國帶魚酥佯裝成高雄美食的廣告,且以16倍價錢販售,呼籲市府徹查。張博洋表示,中國的農漁加工品走私來台,佯裝成「高雄海產」、「高雄美食」,近期還在社群平台利用多個空殼粉絲專頁投放廣告,甚至標榜高雄美食和健康可口等說法,吸引消費者購買。據張博洋指出,當點進網站後卻發現是一頁式購物網站,產品包裝皆為簡體字、產地則是山東省,沒有台灣食品檢驗認證等,足以證明產品從中國走私進口。張博洋還表示,這款帶魚酥產品為貼牌加工品,同規格的產品在中國僅販售人民幣4.5元,約新台幣20元,但走私到台灣後售價翻倍賣,就算買一送二,三入組還要998元,產品涉及標示不實,對消費者來說,增添食安疑慮。張博洋認為,這已經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商品標示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呼籲高市府應積極查緝,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並且應跨局處整合及跨中央機關事務,應共同合作喝止,推動更完善的食安管理機制,維護台灣本土、高雄在地漁產品的聲譽。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回應,衛生局已經移請相關治安單位調查,查察食品標示不實的相關案件,並請消保官與消費者聯繫,協助求償事宜,違反消保法相關法規,相關單位也會全力查察。
春節商品抽查 逾2成標示不完全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不少民眾開始張羅春節商品增加喜氣,為使民眾購買安心,新北市經發局特別專案抽查轄內商家,總計抽查215件商品,其中171件標示合格、44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20.47%。經發局表示,專案抽查的春節商品,主要缺失為「商品名稱」、「製造商(進口商)資訊(名稱、地址、電話)」、「商品原產地」、「製造日期」等資訊未標示為主,尤其以紅包袋為最大宗,針對本次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依《商品標示法》、「文具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今年是華人最喜歡的龍年,近來不少業者在各大賣場、夜市、攤販、甚至網路平台等通路販賣短期應景文創商品,如含有各種吉祥文字春聯、紅包袋等,但多數民眾往往只留意商品外觀及價格,鮮少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標示。何怡明提醒,無論何種商品進入市場,都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其他相關標示基準規定,包含春聯、紅包袋及春節吊飾等。經發局呼籲,商品標示是商品身分證,應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保障自身權益。
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未來網購不怕申訴無門
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5月3日三讀通過,未來網購買到標示不清、不符的商品,就不怕申訴無門、找不到賣家負責了;台中市法制局6日指出,修正草案規範蝦皮、樂天與嘖嘖等網購平台業者,有義務提供主管機關刊登商品與販賣商品的業者資料,未來正式公布實施後,將能保障網購消費權益。有台中市民向市府申訴指上網賣了號稱是不鏽鋼材質的水槽過濾網,沒想到才用兩天就出現鏽蝕銹斑。法制局近日接獲市民投訴指出,透過網購平台買了水槽不鏽鋼過濾網,到貨後商品包裝上標示材質為「stainless steel不鏽鋼」,沒想到正常使用短短2天,竟出現明顯鏽斑,質疑賣家的商品標示不實。卻因原網購平台未載明賣家的實際商家名稱與聯絡地址等資訊,無法具體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網路電商與實體店面一樣,平台上架販售的商品,相關標示都應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實際上卻常發生消費者網購收到商品後,發現疑似有標示不實的情形,若向主管機關申訴、要求賣家負責,卻因網頁僅標示代號、代稱,未揭露實際賣家姓名或公司商號名稱,也無聯絡地址,導致主管機關難以有效進行個案稽查,處理消費爭議。有台中市民向市府申訴指上網賣了號稱是不鏽鋼材質的水槽過濾網,沒想到才用兩天就出現鏽蝕銹斑。李善植說,商品標示法修正後,明定主管機關有權要求網購平台提供會員賣家資料,平台不得拒絕配合,否則將面臨罰則。過去業者違反商品標示,主管機關一律先限期改正,恐難以遏止重大違規,修法後對於違法情節重大、或商品有相當危害性者,賦予主管機關處罰權,可望強化網路販售商品的正確標示。疫情宅經濟需求成為主流,改變大眾消費模式,讓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但新興電商平台的消費者權益保障,卻往往不如實體店面,各種消費糾紛層出不窮。李善植呼籲,平台業者應善盡企業責任,核實查證會員賣家提供的聯絡資料,並要求各網路賣家,依法揭露業者名稱及地址等資料,落實商品標示義務,以維護事業信譽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法制局消保官也提醒,網路無國界、跨境購物風險高,建議消費者網路購物,盡量選擇在台合法登記的電商購物平台,才能減少消費糾紛,順利買到心儀商品。
三讀修正《商品標示法》…網購平台納規範 違者最重開罰20萬
因應網路購物逐漸成為消費者主要購物方式之一,為加強網路商品管理,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商品標示法》修正案,將網路商品販售平台納入規範,明定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到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存放或分裝場所等檢查,不得規避、妨害或拒絕,違者可處2萬元至20萬元罰鍰。另外,若違規情節重大,商品對身體或健康有立即危害,地方主管機關得逕予處罰。現行產品成分標示寬鬆,為與國際接軌,保障消費者權益,此次修法修正製造日期採國際慣例標示為「年月」或「年週」;另時效性商品,除標示製造日期外,仍須加註有效日期,且有效日期應標示至「日」。三讀條文增列,販賣場所以外的檢查場所並將網路商品販售平臺納入規範,地方主管機關得至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分裝商或其他商品製造、存放或分裝之場所檢查之外,亦增訂網際網路平臺業者提供刊登者、供貨者或販賣業者資料義務,違者處2萬元至20萬元罰鍰。另外,網路平台販售的商品,因無實體店面,若違反商品標示法恐難以掌握相關違規事證,因此此次修法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必要時,可以要求網際網路平台業者有提供刊登者、供貨者或販賣業者的資料。違者同樣可處2萬元至20萬元罰鍰。現行《商品標示法》規範,違反者須先通知改正,屆期未改正才能處罰的機制,此次修法調整為若違法情節重大或商品對身體健康有立即危害時,地方主管機關可以逕予處罰,必要時得令其停止營業6個月或歇業。
讓「7個消失的職務」走出時代的眼淚 這麼做就對了
104人力銀行公布7個正在「消失中的職務」,依序包括電話及電報機裝修工、珠心算老師、電台主持人、家庭代工、手工打版師、派報生及林木伐運工,統計今年前8個月甚至每月只有1個工作需求,面對時代的轉型與變遷,如何從傳統轉進數位,滿足產業升級的需求,104就針對這7個正在消失的工作提出轉職建議與方向,在保住飯碗同時也提升薪資。104分析,純粹的室內電話及電報機硬體裝修,已無法滿足通訊產業數位化,需具備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和維運的能力,或擴大硬體裝修到有線電視、電腦組裝、電機裝修等產品維修,如此有機會拿到平均月薪3萬元~3.7萬元不等。當算盤成為古董、珠心算被電腦與手機取代,讓珠心算老師的需求持續減弱,統計今年1到8月平均每月工作機會數只剩4個。建議珠心算老師轉向幼兒安親班老師、行政人員,或因具備商學背景,可以進入金融業擔任銀行辦事員、保險業務,或擔任電話行銷,這些工作平均月薪4萬元~4.3萬元不等。在自媒體時代來臨浪潮下,自媒體素人因Podcast、Clubhouse爆紅,無需申請廣播執照、人人皆可透過簡易設備成為虛擬世界的主持人,相較廣播面臨因網路興起而失去資訊快又廣的優勢,建議電台主持人轉向電商、電視購物、網購、直播平台、演講個人講師,續拿主持麥克風。過去婆婆媽媽在家拚經濟、客廳即工廠的家庭代工,隨著生產自動化、工廠外移、以及「商品標示法」漸趨完備等影響而沒落,建議可以轉較容易入手的作業員、包裝員、門市店員、專櫃人員、餐飲服務生、行政助理,平均月薪2.6萬元~3萬元不等。隨著「快時尚」興起,加上台灣紡織業因勞動力成本提升產業外移,使得打版人員的需求逐漸減少,104認為手工打版師多為資深年長的裁縫師,或是設計師兼作打版師,當版型確認後,即進入產線生產,手工打版師已是複合型職務,可以跨到服裝、皮包、鞋類等的設計師或轉向採購工作。網路取代傳統紙媒,實體廣告改為數位廣告,派報生已消失於日常生活中,傳單派送多改為定點人形立牌,在未來無報可派之後,建議可以轉作外務、快遞、送貨、餐廚助手或廚師、電話客服等,平均月薪可以拿到3.2萬元~3.5萬元不等。我國自1993年全面禁伐天然林後,木材自給率僅1.02%,使得產業相關職務面臨消失的危機,連續5年,林木伐運工作者每月平均工作數都不超過5個。104建議林木伐運工作者因具備自然山林知識,可以朝觀光業領隊或導遊來發展,平均月薪4.8萬元~35.2萬元。
考量國際接軌、消費者保護、企業經營效率3大因素 通過修正商品標示法
隨著商業環境與時代之變遷、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也能與時俱進,行政院通過8日過「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基於國際接軌、消費者保護與企業經營效率間調和,進行本次修法;修草案在公告方式、標示日期接軌國際、網路商品販售平台也納入相關規範。經濟部表示,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考量近年來商業快速變遷及資訊科技蓬勃發展,網路購物已成為消費者主要購物方式之一,再者,電子標示方式亦隨之融入消費者日常生活,商品標示法有與時俱進的必要。現行條文對於違反標示義務之處罰,一律採取先通知改正,屆期不改正才得予以處罰的模式,考量有調整之必要。修正重點考量因應科技發展增加標示的彈性化,將網路商品販售平台納入規範,及對違規業者依情節為不同處分。修正草案中,因應科技發展並接軌國際,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科技、產業或經濟發展情況,得採行電子標示方式之商品類別,以符合業界需求。修正製造日期採國際慣例,標示為「年月」或「年週」、另具時效性商品,除標示製造日期外,仍須加註有效日期,且有效日期應標示至「日」。另外,參考國外及國內管理現況,部分標示事項可依國際慣例將「公分」標示為「cm」、或以數學符號「±」標示數量之許可差、在無損商品之正確標示及保護消費者權益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部分標示事項,可用英文或其他外文標示。考量商品特性或實務慣例已有其標示方式,難以要求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讓特定商品得免依商品標示法標示之規定。例如書籍可以ISBN國際標準書號標示。新增已流通進入市場之商品,其廠商資訊變更,在消費者保護與企業經營效率間衡平下,增訂可以消費者可隨時知悉之方式公開其變更。近年來消費者網路購物之比例逐漸提高,為加強網路商品之管理,本次修法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得至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分裝商或其他商品製造、存放或分裝之場所檢查之外,增訂網際網路平台業者提供刊登者、供貨者或販賣業者資料之義務及不配合之違反罰則。基於公益及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安全考量,新增如有違法情節重大或商品對身體或健康有立即危害時,得逕予處罰之規定,以符合社會大眾期待。
桃園市抽查萬聖節商品 36%來路不明標示不全
萬聖節期間,民眾喜歡變裝上街,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對市面上的萬聖節玩具及商品抽查,發現有36%商品標示不全,沒有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經發局呼籲,民眾應該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避免發生爭議時求償無門。「Treat or trick!」每年萬聖節期間,兒童對口號琅琅上口,幼兒園、學校或家長也都會讓孩子盛裝打扮成可愛模樣。經發局表示,10月起派員到桃園市內連鎖書店、量販店及一般商號抽查萬聖節商品,抽查商品包括各式萬聖節造型面具、髮飾、糖果袋、南瓜燈籠、披風及各種閃光棒共178件,不合格有64件。主要都是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標示不全,或者沒有標示主要材質或成分,以及未標示商品原產地。經發局指出,因商品標示不全,萬一發生消費糾紛,或者商品有問題,消費者恐求償無門,呼籲民眾購買萬聖節相關商品時,應該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經發局補充,對於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將依照「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若複查未改正者,可依法處2萬至20萬罰緩,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也提醒販售業者勿以身試法,販售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若民眾有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可以撥打(03)3313360,若有消費爭議事件,也可以撥打1950申訴、諮詢相關問題。
無一合格! 新北消保官抽查市場嬰兒床全軍覆沒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於母親節前夕,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室,針對市售八款嬰兒床進行安全性檢測,檢測結果竟有四款不符國家標準,七款商品標示不合格,沒有任何一款同時符合安全性及商品標示規定。消保官除令業者改善並交由相關主管機關做後續處分,更呼籲家長於今年九月一日後,應選購經過國家檢驗合格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嬰兒床,才能保障小寶貝的睡眠安全。消保官表示,委託檢驗實驗室依國家標準CNS 11676,「家用嬰兒床及折疊嬰兒床」進行安全性檢測,檢驗初始穩定性、床內部孔洞、縫隙及開口、床外部的頭部夾陷、剪切與擠壓點、鉤絆點、鎖定機構及最終穩定性等項目。商品標示部分,則由經濟發展局依商品標示法、嬰兒床商品標示基準等,相關規定進行查核。在安全性方面,抽查的八件嬰兒床有四件不符合CNS 11676標準,包括初始穩定性或最終穩定性,未達標準而容易翻覆;嬰兒床內部的孔洞開口過大,可能造成嬰兒伸入手指而受傷。至於商品標示不合格的態樣,則包括產地未以中文標示、未標示原始製造商名稱與地址、適用年齡、床板厚度、製造年月及使用方法等。消保官指出,對安全性不合格的商品,已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令銷售平台先行下架,另中文標示不符合部分,已移由經濟發展局或移請他縣市,依據商品標示法及嬰兒床商品標示基準,辦理後續回收改正事宜。消保官強調,選購嬰兒床除注意主管機關發布各項消費警訊外,自九月一日起,更應注意有無經過國家檢驗合格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以確保家中心肝寶貝安全。
市售7成藍芽耳機查驗標示不符規定
隨著愈來愈多的無線藍芽耳機成為3C的主流,經濟部商品檢驗局也檢驗公告最新市售藍芽耳機檢測結果,共18件隨機購買的樣品中有17件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消費者購買時應特別注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針對市售藍芽耳機,隨機購樣計18件樣品進行檢測,公布檢測結果,全數商品品質項目均合格,但「中文標示」查核部分逾7成,共有14件不符合規定。標檢局表示,14件中文標示不合格情形,包括本體無標示額定電壓、未以中文標示產地、規格、製造商、注意事項或警語等,不符規定者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辦理後續處置事宜。標準檢驗局此次品質檢測是依據國家標準CNS 13439「聲音與電視廣播接收機與相關設備-射頻干擾特性-限制值與量測方法」檢測,項目包括EMI方面「傳導干擾試驗」及「輻射干擾試驗」,而中文標示則是依據「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查核。標準檢驗局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藍芽耳機」商品時,應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電氣規格,如:電壓或電流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呼籲消費者購買時檢視商品本體、內外包裝或說明書是否含使用方法、規格、注意事項或警語等標示。
一般口罩當醫療用賣 新莊藥局囤20箱牟利
近日武漢肺炎肆虐導致口罩難求,新北市新莊區某藥局卻遭檢舉,囤積20箱口罩,以50入350元的價格販賣,並將一般口罩當醫療用口罩出售,新北市衛生局和法治局現已介入調查,將依《公平交易法》、《商品標示法》偵辦。在「防疫如作戰」方針下,中央將口罩列為生活必需品,由政府統一徵收、調配、販售,任何人囤積口罩、哄抬價格都可能觸法,但新北市府近日接獲檢舉,指新莊某藥局囤積20箱口罩,並公然販售圖利。法制局介入調查後發現,商品外盒雖標註為「醫療用口罩」,但業者疑似從直接從國內工廠進貨,販賣品質較低,更沒有衛福部許可證字號,懷疑店家欺騙消費者,將依公平交易法、商品標示法和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目前由檢調進一步釐清口罩來源和數量。
【香迷5000萬5】製程專利成謎團 2000萬印加果油淪垃圾
「瑞鈦」實業有限公司是國內有名清潔保養品大廠,如今卻爆出欠債5000萬元關廠,連製作的產品都是委託下游代工,呈名生技公司董事長游勝凱指他委託瑞鈦製作化妝品,瑞鈦自稱遠渡重洋到韓國取得專利,呈名卻始終沒看到授權文書,市價2000萬元的化妝品只能淪為垃圾。游勝凱說,雙方合作破滅的導火線是神經醯胺專利的申請,此成分便是坊間俗稱的「賽洛美」,是近年當紅的保濕成分,DR.WU、TUNEMAKERS、妍霓絲、寵愛之名等知名品牌都以此成分推出高價保養品,還是呈名化妝品主打的關鍵,游勝凱因而再花錢委託瑞鈦將印加果油運往韓國,由韓國公司以專利技術轉製成神經醯胺。游勝凱回憶,他與瑞鈦合作過程一波三折,卻在其他廠商廠內發現委託瑞鈦生產的產品。結果好不容易等到商品飄洋過海回台,也終於製作出5000支產品,市價超過2000萬元,游勝凱卻遲遲等不到韓國方的授權書,等於公司商品無法對外宣稱擁有此專利,游勝凱前後投入約800萬元,洪爾蓉卻不願解釋其相關環節,他花大錢卻只換得一肚子悶氣,只好再轉向找其他廠家合作。在合作期間,瑞鈦把游家當作金庫,以各種名目開口借錢,金額從數十萬到一百多萬元不等。瑞鈦還曾私下向游母借了200萬元,還款支票卻跳票。(圖/讀者提供)游勝凱回憶,而在探訪的過程中,他一間間廠商親去拜訪,卻在宜蘭某間化妝品工廠的架上看見自家商品,詢問之後才得知瑞鈦都是收單後再往外發包,所謂的製造商根本只是轉介商,這才讓他驚覺自己從頭到尾都當了冤大頭。游勝凱探訪發現,這其實是瑞鈦慣用的伎倆,大品牌委託產品給洪爾蓉製造,她卻只負責調香,再將產品發包給其他廠家,從洗碗精、洗衣精等家庭清潔用品,到沐浴乳、洗髮精等商品都是如此,產品回來後再宣稱是由瑞鈦製造,製造商上毫不避諱的打上自家名字,「我才知道這是業界都知道的秘密。」瑞鈦自家產品也在家樂福、寶雅等大賣場販售,網路上有許多消費者推薦。製造商偽造則可能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法》及《商品標示法》,且標示不實的產品必須銷毀,也因此項規定,瑞鈦製造出的五千支商品都無法上架,一旦昧著良心售出,可能就會面臨相關罰則,原以為可以賺大錢的化妝品卻囤滿整個屋子,游勝凱簡直欲哭無淚。本刊致電洪爾蓉,但電話沒人接聽,記者留言至語音信箱,截稿前未獲回應。陳勝昌則承認跳票,但未正面回應5千萬債務的傳言,表示目前瑞鈦因為「一件事情」而影響通路,瑞鈦現已提告,正進行刑事訴訟中,至於產品流程則涉「公司機密」,不便回應,但不會逃避問題,還在處理中。屈臣氏公司則表示,瑞鈦的確是其供應商,過去也有商品在屈臣氏獨家上市,但已是許多年前的事情。特力和樂公司回應,過去的確委託瑞鈦製作自有品牌,但只有單一商品,目前也因公司商品政策調整,沒有再跟瑞鈦合作。想追蹤最勁爆消息、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粉絲團按讚: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YouTube訂閱: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ZtUbkty-OfR4_AQ4B0Gt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