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宅
」 違規拆除景行廳銜牌…一甲子歷史正式落幕 一殯功成身退
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12日拆除,隨著景行廳銜牌被拆下,也象徵走過一甲子的歷史正式落幕,還有殯葬業者特地到場見證,「送一殯最後一程」。市長蔣萬安表示,一殯功成身退,短期將開闢臨時停車場與公園綠地,未來用途除聆聽地方民眾的聲音,也會有對台北市長遠發展有利的評估。1965年成立的一殯,當年所在地址為郊區,隨著北市逐漸繁榮發展,周邊已是商辦大樓林立的鬧區,成為全台罕見位在市中心的殯儀館,也被周邊居民認為是最大嫌惡設施,存廢問題討論多年。一殯昨舉辦拆除祈福暨圓滿感恩灑淨法會,市長蔣萬安及時常跑紅白帖的民代、殯葬業者皆到場參與,由工程人員拆下「景行廳」銜牌,象徵一殯落幕走入歷史。1名在一殯從事葬儀布幔的方姓業者昨特地到場見證,來送一殯最後一程,感謝一殯提供的工作養活一家人。蔣萬安表示,一殯從完工啟用至今剛好60年,走過一甲子陪伴很多往生者完成最後一哩路,一殯隨著市立第二殯儀館2期工程完工,正式功成身退。他指出,一殯短期內會先做臨時停車場及公園綠地使用,中長期用途正積極蒐集、彙整各方意見與地方民眾需求,會做對北市長遠發展有利的評估。當地的行政里里長鄭春華說,一殯在行政里已存在一甲子,當地民眾寧可不要回饋金,都希望能拆除,也有很多民眾向他傾訴,不敢跟別人說「我家住殯儀館隔壁」;台北市政府要還給里民,甚至整個中山區一個公道,他向市長提出建議未來要蓋商辦大樓,讓這個地點能活絡起來。不過,對一殯原址6000坪土地如何使用,民眾意見不一,包括設立長照醫療專區、興建社宅、體育中心、公私混合的商業宅等。至於一殯業務完全轉移至二殯後,外界擔心二殯周圍恐怕無法負荷交通量能,蔣萬安說,市府會持續關注與追蹤交通問題,也要求民政局、交通局、殯葬處等單位,對可能發生的各項狀況即刻改善、精進。
新竹市科專宅違規嚴重 民代向高虹安喊話:不要蕭規曹隨
立法委員邱顯智與新竹市議員林彥甫、蔡惠婷今(5)日舉行記者會出,新竹市都會區人口爆炸、交通大亂、學校不足等問題,根源於長期失控的都市計畫,以及歷任市長放任建管單位放水建商,已蓋了上萬戶違規的科專宅、商業宅,以住宅賣給民眾,呼籲新竹市長高虹安不要蕭規曹隨,應積極控管都市計畫並嚴審科專商專大樓建照,從中央到地方都應遏止建商繼續蓋違規住宅,向人民謀取暴利。林彥甫表示,過去十幾年來,新竹市的建管完全失靈,從2008年位於複合商業區的昌益一品大觀開始,科專宅、商業宅累積至今已多達上萬戶,成交金額上千億元,其中昌益、豐邑的建案就占近三分之二。一般來說,科專區商業區的容積率比住宅區多 1.5 至 2 倍,歷任市府不但沒檢討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甚至放任建商假辦公室、工作室之名,蓋20、30層的住宅大樓,向人民謀取暴利,然後再將違規使用責任轉嫁給購屋者,實在可惡至極。蔡惠婷表示,關埔一期都市計畫區中的商業區幾乎全做住宅使用,此現象所衍生的負面後果,像是學校不足、交通壅擠已經顯而易見,因此關埔二期的開發、甚至最近頻頻傳出有更新案、開發案的建功商圈,在此呼籲高虹安在「商業區全做住宅區使用」問題上,切莫重蹈覆轍。邱顯智說,2009年11月6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因為「一品大觀」建案廣告,誤導消費者以為複合商業區的房屋可作為一般住宅使用,涉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理銘開發與昌益房屋150萬和100萬罰鍰。邱顯智指出,如果不是買受人因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卻遭拒絕,向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查證,根本不會知道一品大觀屬於複合商業區,不得供作住宅使用,如果經稽查發現有居住事實,還會被採斷水斷電措施及罰鍰。邱顯智表示,最早從2008年開始,工業宅、科專宅或商業宅的亂象就在市場橫行,營建署作為中央主管機關,只是請地方政府加強裁處、輔導轉型、督導地方政府建立防堵機制,並請各地方政府加強申請案件審查。簡單來說,就是拜託地方政府加強管理,然而營建署作為中央主管機關,面對這個已經幾十年的問題至今仍無對策,讓人不禁質疑建商才是政府心中最軟的一塊。
掛羊頭賣狗肉?興富發遭疑商辦當住宅賣 中市府:違規將按戶數裁罰
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吊臂掉落中捷軌道,列車撞上造成1死10傷,台中市議員周永鴻質疑,文心愛悅3到11樓應是商業空間,卻被「掛羊頭賣狗肉」當住宅賣,要求市府說明。地政局表示,今天與消保官前往稽查,若違規將按戶(棟)數裁罰業者。周永鴻指出,市府先前回應表示,2019年通過變更都市設計後,大樓1至2樓為店鋪,3至11樓是辦公大樓,12樓以上才是住宅,依建照檢討內容,商業用途大於規定30%,符合規定。但查詢賣房網站,找到應該是辦公大樓樓層的3樓至11樓中,有很多的「住宅」,建案官方臉書封面照寫到569戶「住宅」百分之百完售,完全沒辦公大樓,和都發局說法兜不上。周永鴻質疑,興富發是否有保留規定的30%設置商業用途,還是其實「掛羊頭賣狗肉」,把商業空間拿來當住宅賣?都發局強調,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後續經第三公證單位檢測安全才能復工,對於業者申領使用執照,都發局一定嚴加詳查,如有不按圖施工,或涉違法違規,將不予核發使用執照。後續若查有商辦空間作住宅使用情形,都發局也將依規按戶(棟)數裁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決不寬貸。法制局指出,經檢視「文心愛悅」建築執照,1、2樓為店面,3至11樓為辦公室,12至31樓為集合住宅。建商若假藉販售住宅名義,實際卻是銷售商業空間,已涉廣告不實,市府將依規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地政局表示,今天會同法制局消保官前往興富發稽查,若發現預售屋買賣契約有違規情形,將依平均地權條例,按戶(棟)數裁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法制局也提醒,消費者如不慎購買「商業宅」,恐影響貸款申請與房屋施工權益,若契約記載房地用途與建照使照登記不符,民眾可要求解除契約,建商應退還已繳房價,如有消費爭議,承購戶可提出消費申訴主張權益。
柯P特赦被打槍1/豪宅聚落住貧苦人?違規宅繳錢合法老太太喊「我要跳樓」
日前,一場「國家生技園區聯外道路工程」動土典禮上,台北市長柯文哲抱怨「大彎北代金(回饋金)低要早說,難道要我體察心意?」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嗆「政治口水」。這戰導火線是位在大直豪宅區「大彎北段」的1678戶違規宅,柯P尋求以每坪繳交約5.21萬元回饋金特赦違規宅就地合法,但遭中央以代金過低打回票。位於北市中山區大直的大彎北段約40公頃區域分屬商業區及娛樂區,違規宅使用情況主要集中在明水路、敬業路一帶,由於該商業區都市計畫特別規定不得做住宅使用,但10多年前建商卻違規當作住宅推案銷售,北市府也未定期依照都市計畫法做通盤檢討,甚至放任建商違規興建,造成住宅遍地開花。查詢仲介網可發現,該地段除了不少大坪數豪宅,靠近明水路與敬業一路,還有許多小坪數套房社區,屋齡約15年左右。CTWANT記者實地走訪,此區街廓新穎,人行道滿是綠意。在地成功里里長李清水見記者來訪,急著喊冤,「我一個里民老太太貸款500萬,還要繳回饋金,她說要跳樓,這裡很多不是有錢人,大家都省吃儉用買小套房,10坪不到的空間,東西放下去沒有地方走,當初沒想到買的是違規宅,他們也嚇到。」李清水說,一般商業區是可以有住宅的,但是大彎北段的都市計畫裡面的細部計畫的附件寫不得當作住宅使用,「沒有人買房子會看細部計畫啦!里民是無辜的,金額大小見仁見智,但說代金太低,應該要考慮不是每個人都是有錢人。」大彎北段成功里里長李清水見記者來訪,急著替居民喊冤,「這裡有很多小坪數套房,不如外界想像,並每個人都是有錢人。」(圖/翻攝自大直成功里大小事臉書、林榮芳攝)2016年,北市府以稅籍資料查詢計有1678戶違規,但當地很多是空屋、沒有遷入戶籍,或是已做商業登記,根據在地居民估算,以住宅規劃的社區戶數可能超過3000戶。深耕大直的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分析,目前大彎北段的建築,商業使用占4成,住宅部分規劃20坪以下約2成、20~50坪約1成、50坪以上大坪數及豪宅約2成。15年前,房地產剛起飛,大彎北還是一片荒涼、交通沒那麼方便,當年豪宅產品6字頭起跳,小坪數產品預售價格約5字頭,相對北市中心來得便宜,加上小坪數總價低,吸引不少人購屋;而文湖線內湖段2009年通車後,才帶動周邊發展,房價也跟著起漲。「早期的確有部分人購買時不知道是違規住宅,建商在預售時,包含家具配置圖都是住宅規劃在做銷售;當然也有部分或後來進場的明知道違規,仍抱著僥倖心態。」一位市府官員說,2016年經監察院提出糾正後,柯P原打算依法對違規宅開罰,但當地居民、議員反彈市府過去也有疏失,因此改為祭出「特赦令」,並重啟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讓大彎北段的商業宅以繳納回饋金有條件就地合法。深耕大直的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分析,大彎北商業娛樂區,如果以建築來計算,商場商辦使用約有4成,小坪數和套房約2成,大坪數及豪宅同樣也是2成,平均屋齡約15年。(圖/黃威彬攝)在經過都委會委員、議員、公民團體、當地居民討論,2年前訂出每坪約5.21萬元回饋金送內政部審議。但內政部認為,該地區實價登錄保守估計每坪約100~120萬元,原本市府預計回饋金為每坪約16萬元,如今調整僅剩5.21萬元,不僅社會觀感不佳,也違背公平正義,甚至指控北市府「助炒房」。當地約40個社區成立的台北市美麗大直發展協會,一位居民代表H先生表示,20坪就要100萬元,對一般百姓來說,是一筆負擔,「即便5萬很多人可能還不願意,因為本質出發點就認為我不應該繳。」另一位住戶更直言,「這不是太便宜的問題,這是有政治考量,如果市長換人會不會過?馬上就過!」不過外界也有不同聲音,「每坪5.2萬已是相當便宜,房價越高,回饋金就應該越高,原先訂的16萬才是最合理的價格,且若實施,未來像內湖工業宅和其他地方違規宅都會比照這個價格就地合法,這才是真正違背公平正義。」民眾C先生無奈表示,誰有過失?誰助炒房?共犯結構下,最後只見弱勢住戶被推上風口浪尖。
大彎北段商業區違規使用要罰 北市府勝訴20件確定
台北市中山區大灣北段近千戶商業宅,遭北市府認定違規使用,並對住戶處以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罰鍰,數百住戶不滿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近來審結其中20案,皆判住戶敗訴確定,須對市府繳交罰鍰。台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在90年代由北市府劃定為「商業區」和「娛樂區」,建商卻蓋起住宅供民眾購買居住,市府2017年4月間陸續對住戶發函通知改善,並對近千戶居民寄出907張裁處書,每戶處以6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鍰,限期9個月內停止違規使用。住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建商賣商業宅給他們住,持有的建物權狀、登記謄本,也未記載「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等文字,北市府不應裁罰他們。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市府原處分並未違反信賴保護、誠信等原則,北市府有權處以住戶罰鍰,並要求9個月內停止違規使用,判決住戶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