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方案
」【外送員遭養套殺2】每月送外送僅600公里 但他卻要付3099元
在4月中旬傳出有騎乘Gogoro的外送員,遭Gogoro Network開罰7022元,並強制改為「商用合約」,讓許多外送員痛批根本是「養套殺」,且當初賣車的業務也強調,選吃到飽方案去外送最划算。住宜蘭的王先生指出,在2020年初時他在車行買了YAMAHA EC-05電動機車,採用的是Gogoro的電池服務,當時在買車時,他挑明地說「我買來是要跑外送的」,業務則說,那選電動車最划算,且電池租用方案綁約3年每個月只要899元。「那時候合約是在交車時才看到,但上面也沒有說不能送外送」王先生氣道,他解釋,我每天要從宜蘭市騎到利澤工業區工作,即使沒有送外送的話,每個月光是里程就高達1400公里。但想說可以利用假日2天賺外快,每個月跑外送大約600公里,1個月的里程大約會跑2000公里,但每個月只能多賺10000多元左右。但若依照Gogoro Network的商用方案:「月繳 $799,享當月 600 公里里程。超過 600 公里至 1,600 公里,以每公里 $1.5 計費。超過 1600 公里,以每公里 $2.0 計費。」若採用商用方案的話,王先生每個月要付799(商用月租費)+1500(1.5*1000;600-1600公里費用)+800(400*2;1600-2000公里費用)=3099元。王先生說,現在每台油車幾乎都可以跑到1公升40公里,即使是把油價以最高點35元計算,我每個月的里程數換算油錢也才1750元,「那電動車的優點到底在哪?」他氣憤地質疑。王先生指出,2020年2月以前的合約並沒有把外送納入商用。(圖/黃威彬攝)
【外送員遭養套殺3】GN發信給寬限期 外送員:脫不了手也停不了約
Gogoro與外送員間的「吃到飽」大戰自4月中旬開始延燒,幾天後Gogoro發出寬限期的信件,讓外送員在5月9號前自主轉到商用合約,這樣就不用支付違約的費用,但外送員抱怨「不想轉約,但現在根本脫不了手、也停不了約」。日前1名騎乘Gogoro電動車的外送員遭Gogoro Network(簡稱GN)開罰7千多的罰款後,讓外送員們都心驚膽顫,其中全職的外送員更是手足無措。全職送外送的李先生指出,在1個多月前因為新冠肺炎而失業,才想說貸款買GOGORO電動車跑外送,當初Gogoro的業務向他表示,雖然合約上有寫不能外送,但只要收到GN所寄需要用戶證明非商用的證明時,只要有打卡、出遊的照片就可以搪塞過去。「可是買車後,即使每個月跑5000公里、每週只休1天,1個月也只能賺4萬多元,但若以商用方案計算的話,光是電池的費用就高達9099元,1個月就吃掉1/4的薪水」李先生苦笑道。「但現在想賣車也賣不掉,因為綁約至少還有34個月,且現在誰還敢再入Gogoro的坑,大家都想逃,我們想跑也跑不掉」他強調,目前只希望Gogoro能夠推出新的優轉方案,否則這台電動機車根本就是累贅,脫不了手也停不了約;「那我是不是可以找當初賣車給我的業務要求賠償?」李先生說。正職外送員每個月大約會跑5000公里,轉商用方案1個月要付9099元。(圖/黃威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