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父
」月薪6萬哥工作7年0積蓄…買不起房被狠甩 怒嗆父母沒金援:害我分手
面對台灣低薪、高房價的社會環境,不少正值適婚年齡的青年族群,如果沒有長輩幫忙,想安心結婚跟買房成家,難度越來越高。不過,一名女網友抱怨,哥哥今年38歲,每月收入約6萬元,對方前年初交了女友,後來2人以分手收場,原因是男方買不起台北的房子,怎料哥哥竟責怪父母當初沒置產,讓她超傻眼。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我有一個大我13歲的哥哥,他今年38歲,十年前為了升遷考到北部的研究所,當時的哥哥已經工作了數年,爸媽雖然身上還有房貸,但也是二話不說的出錢金援,租屋生活費各方面都是父母包辦,哥哥只管讀書,爾後哥哥順利畢業就職,月入六萬起,到現在工作也有七八年了,而這些年來哥哥都獨自在外租屋。」女網友提到,「前年初哥哥交了一個女朋友,對方年紀也不小了,兩個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最近告吹了,哥哥說原因是因為他沒有房子。女友婚後想留在台北生活買房子,哥哥沒什麼積蓄,連頭期款都付出不出來,女友表示可以出全額頭期款,但是以後房貸由男方承擔,而名字登記在雙方名下」。原PO表示,「哥哥認為一切對他太不公平!頭期款才幾百萬,日後房貸加起來卻是一千萬,為此和女友大吵無數架,最後這段感情劃下句點。分手後哥哥三不五時就會電話或訊息情緒勒索爸媽,責備都是爸媽沒在台北置產,沒多存一點錢讓他買房子,才會害他分手!都是爸媽害的!」女網友憤怒直呼,「為什麼哥哥38歲了沒存款還要怪爸媽,不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任嗎?打開你的鞋櫃看一下你沒錢買房的原因,打開櫥櫃看一下你的包包們那才是你沒錢的原因,看看你的手錶、你的皮夾,這些奢侈品才是你沒錢買房的原因,不是爸媽!」(圖/翻攝自Dcard)
得知父親想生三胞胎 男童怒嗆:你自己啥情況不清楚嗎?
自從2021年6月起,中國政府為了調整人口結構,開放允許民眾生育3個小孩,這也讓不少家庭考慮「是不是要再生一個」。而近日貴州一名男孩在得知父親想要挑戰生三胞胎時,竟然一臉憤怒的怒嗆父親「你自己啥情況不清楚嗎?」根據《新浪新聞》報導指出,中國貴州義興一名男孩在上學途中,意外得知自己的父親還想要生個三胞胎後,揹著書包的他竟然一臉憤怒的怒嗆父親「你自己什麼情况你不知道嗎?連你的零用錢都是用我的壓歲錢。你怎麼想的?」而這名男孩在罵完之後,甚至還擺出一副大人的姿態繼續罵道「一天天我上學就夠累了,你能不能讓我少操點心,真的是」。說完之後就揹著書包轉身離去。不少網友在看到這段逗趣的影片後,紛紛留言表示「小孩比大人都看的清楚」、「 這種家長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嗎?」、「 孩子說的有道理,條件不好生越多,給不了好的物質條件,孩子只能跟著吃苦」、「孩子都知道的事,政府專家不知道」、「因為生孩子這個行為本來就不是為了孩子考慮呀,生孩子對很多人來說本來就是為了自己,你再不優秀也是個勞動力」、「爸爸生三胎肯定是為了多花一份壓歲錢」。(點此觀看影片)
高雄啃老男討要手機不成 狠刺父16刀奪命判10年
「我拿刀殺死父親,請幫我叫救護車」高雄小港區1名失業在家啃老的康姓男子,去年8月間要求父親幫他辦一支「網路吃到飽」的手機未果,竟憤而持水果刀狠刺父親16刀奪命,行兇後還淡定請樓下保全報警、等警察上門。高雄地院認為康男雖罹患思覺失調症,但案發當時並未發病,考量他自首可減刑,今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10年。康男與父親同住在小港區某棟社區大樓,康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常出現幻聽並以言語或暴力脅迫父親。去年5月因病情住院治療,直到8月2日出院,沒想到過2天就發生這起弒親慘案。判決文指,2021年8月4日上午7時50分左右,失業在家的康男覺得無聊,要求父親出錢幫他辦一支「網路吃到飽」的手機,父親斷然拒絕,康男竟怒嗆父親:「你以為我不敢殺你嗎?」連續大喊好幾次,見父親都不理他,便氣沖沖拿水果刀,朝父親的胸、背、頭、頸及腹部狂刺16刀,康父大量出血死亡。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康男已坐在家裡沙發上抽煙。檢方偵查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康男起訴。法官根據法醫鑑定報告,認為康男捅刺父親16刀都在重要臟器及血管位置,有10刀傷口深度約水果刀柄長的一半,認定他有殺人犯意;且案發前2天才剛完成醫院療程,行兇後也冷靜請求保全協助,可見當時行為並未受到思覺失調症干擾。法官認定康男不符合無法辨識違法的減刑要件,但符合自首要件,酌減刑度後判刑10年,可上訴。
不滿被當「印鈔機」 大牙火大嗆父: 要不要把我抓去賣?
周宜霈(大牙)近日上東森《醫師好辣》分享過去與家人之間因言語造成誤會的故事,自爆過去父親長期用「妳現在已經在工作了,每個月都要給家裡錢」的話,來要求女兒固定回家看他們,這反而造成她經濟上的壓力跟情緒潰堤的主因,還因此有溝通上的衝突被父親打巴掌,讓父女關係更加惡化。周宜霈透露小時候媽媽對她的學業要求極高:「我讓妳跟別人吃一樣的飯、念一樣的書,為什麼別人可以考100分、考第1名,妳永遠就是考不到!」但她其實也只是考了89分,加上媽媽總是「妳很沒用」掛在嘴邊,讓她一直都備感壓力。精神科醫師陳炯鳴認為,「父母親有時候對孩子還是可以要求的,但如果你的要求太過於高,就很容易對小孩造成傷害。」胡瓜笑說:「還好小禎小時候沒有課業壓力的煩惱,因為成績永遠不是最後一名就是倒數第二名,只怕她考太好,我會懷疑她是不是作弊。」周宜霈父母都把希望都寄託在她這個獨身女身上,壓力逼得她高中一畢業就立刻搬出去,之後父母要求她必須每個月回家一次並給孝親費,直到有次她工作沒銜接好,當月沒有錢可以給家裡,於是開始躲避家裡的來電,「後來我就想說回去裝傻,結果吃一吃,我爸就問『這個月的錢呢?應該要給我了吧!』。」周宜霈因孝親費與爸爸關係決裂,事後父女倆才逐修補好關係。(圖/東森提供)期間周爸爸不斷用斥責的口吻說:「妳為什麼沒有錢?妳不是有在工作嗎?妳把錢都花到哪去?」讓喜歡報喜不報憂的周宜霈情緒大爆發,怒嗆:「你以為我是印鈔機嗎?我就是沒錢!你要錢的話,要不要把我抓去賣?器官通通都拿去賣!」聽完惱羞成怒的爸爸直接賞了她一巴掌,父女關係直接大決裂。事後周媽媽才跟她解釋,爸爸其實不是想要拿錢,而是希望能藉由她拿錢回家這件事,順便看看她過得好不好,只是不會用關心的話表達,之後也因為爸爸生病的原因,父女倆的關係才慢慢修復。
父子大亂鬥4/東元黃育仁搬出阿嬤嗆父「只是女婿」 黃茂雄退休後出主意竟成把柄
東元會長黃茂雄長子黃育仁於3月18日,公開辭去東元電機常務董事之後,錯愕不解的寶佳,連續兩周發出聲明,強調「家和萬事興」,溫情喊話黃育仁歸隊。未料,黃育仁不理會大股東的勸言,知情人士透露:「黃育仁只給一個說法,就是他要選東元的董事長。」黃育仁逕自扮演自走砲,請出高齡103歲的「東元阿嬤」林明穱與創始家族署名,推舉自己領導東元改革。林明穱的丈夫林和引與哥哥偕林波士,是東元五個創辦人之二。「偕林波士從東元退休後,完全退出董事會,把當時的東元交給年輕人發揮。……我把家族的股分交給女兒,也把東元的主導權交到女婿黃茂雄手上。」林明穱點出黃茂雄是以林家女婿身分代管東元股權,如今應世代交替,傳承給第三代。這番力挺愛孫的言論,等於將黃茂雄所言「傳賢不一定傳子」的專業經理人公司治理方針,一整盤推翻掉。黃茂雄卸任東元董座後,仍多次現身於摩斯漢堡與東元家電產品等記者會,且與經銷商互動熱絡。(圖/報系資料庫)已經82歲的黃茂雄,2007年卸下東元董事長職務後,並未忘情於事業領域,去年才將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理事長一職交棒出去,也仍以「東元會長」身分優游於集團與安心食品(摩斯漢堡)等子公司活動,給予建議。這成了黃育仁批評的把柄,「會長制凌駕於董事會,無形中有巨大影響力。」黃育仁陣營回覆說,黃育仁董事長跳出來的目的是為了推動改革,準備好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至於是不是董事長,並不是最重要的,能夠真正帶動改革,才是他的期盼。如果接受原本經營團隊指定的任何職務,那麼並無法真正推動改革。選擇辭職,和父親切割,都是為了要改革。若在此時去談要做什麼職位,要不要接什麼職位,其實都沒有問對問題。東元公開徵求委託書於四月二十四日起跑,公司派與市場派短兵相接,大搶散戶支持。(圖/報系資料庫)
莫宰羊玩音樂鬧家庭革命 入圍金曲新人嗆父沾光
莫宰羊以首張專輯《幻想曲》入圍本屆金曲「最佳新人獎」,熱門歌曲〈未接來電〉在YouTube已突破905萬點閱率,頗受歡迎。21歲的他,7月剛退伍,他透露高中畢業後,想玩音樂,決定不繼續升學,趁年輕時光多嘗試,「看到太多人念完大學跟我一樣在創作,覺得滿笨,學歷跟音樂一點關係都沒有,浪費4年學費、時間。」他也因此鬧家庭革命,讓身為大學教授的父親相當不諒解。他自認個性滿硬,就算家人反對也沒用,不過他近年努力做音樂獲得佳績,逐漸被家人認可,父母轉為支持,他不諱言父親有許多學生都是他的粉絲,讓父親引以為傲,但「這種心態很可笑」,他形容父親現在做收割的動作,怒嗆:「你前期沒有鼓勵,最後在炫耀、沾光,這種心態滿要不得。」看好9m88得獎今年金曲新人競爭激烈,入圍者包括9m88、告五人、高爾宣、JADE、莫宰羊、楊士弘、持修,音樂皆分屬不同風格,實力相當。莫宰羊直言最看好9m88,「新人獎可能綜合歌唱技巧、現場舞台實力,9m88舞台張力很強,有實力可以拿下新人」,並直呼:「藝術很主觀,最後獎落誰家,由評審判斷。」他則謙虛把自己放排序第2位,「我覺得這張專輯已經交出一張滿意的成績單,這樣就夠了。」
曾嗆「都該死」 翁仁賢燒死6親友判死定讞
家住桃園的逆子翁仁賢,在3年前的除夕夜,趁全家圍爐歡聚吃年夜飯時,對著家人潑汽油點打火機縱火,當場燒死父母、姪女姪子等5名親人,與一名看護。最高法院今天(10日)判翁仁賢死刑,全案定讞。翁仁賢一案,歷審都將他判死,先前更一審開庭時,他不但恐嚇要追殺倖存的哥哥,還批法官是恐龍法官,開庭時也無悔意,大嗆父母至親「都該死」,最高法院今天宣判翁仁賢死刑定讞,而這也是民進黨執政3年來,所判的第2件死囚定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