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院
」 嘉義 戴寧 離婚 嘉義市 嘉義地院性侵多名學生「還拍逞獸慾過程」!嘉縣代課狼師遭羈押禁見
嘉義縣某國小爆狼師性侵案!一名29歲謝姓代課老師在任教期間,涉嫌對多名學生伸狼爪性侵,甚至拍下私密性影像,變態行徑令人髮指,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認為謝男有滅證、勾串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20日)裁准。據了解,嘉義縣一名29歲國小代課男老師,於2020年10月至2023年期間,不僅性侵、猥褻多名未成年學生,還將逞慾犯罪經過全程錄下,直至受害學童家長發現,孩子出現超齡行為,這才驚覺孩子遭到性侵,狼師多年來的惡行惡狀也終於被攤在陽光下。嘉義地檢署表示,針對該起性侵案件,經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場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後,昨(19日)已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謝男住處展開搜查,並將其拘提到案。經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謝男涉犯《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犯罪,且謝男還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妻子曬小王合照喊「老公、在我眼裡你最帥」 他氣炸求償50萬元
嘉義一名人夫控訴,他的妻子小美(化名)出軌男子阿明(化名),2人不僅在臉書發布多張親密合照,還會以老公、老婆互稱,喊到「在我眼裡你最帥」、「跟老婆大人逛,老婆送我的,謝謝老婆」等話,讓他氣得告上法院,並提告求償50萬元。嘉義地院審理後,法官判定小美應賠償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妻子小美是在2021年間與阿明開始交往,而他無意間發現,自2022年1月至4月間,小美和阿明開始於臉書上傳多張親密合照,還會在留言區互相稱「我的老公,就是厲害」、「老婆就是我的粉絲」、「在我眼裡你最帥」等話,讓人夫瞬間氣炸,決定與小美離婚,並提告求償50萬元。開庭時,小美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無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審酌,人夫除提出自己的主張外,也給予戶籍謄本、臉書畫面截圖等證據,經過相關調查結果,最終採信人夫的說詞。法官認為,考量到雙方的學經歷、經濟能力、財產等因素,裁定小明應賠償人夫新台幣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因小失大!大媽闖咖啡店偷電充手機反嗆「用台電的電」 判罰金額達425倍
嘉義市一名吳姓女子今年9月前往某知名連鎖咖啡廳,沒消費又沒經過店家同意,逕自使用電內插座替手機充電1小時,被店員制止還反嗆「我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咖啡廳的電」,氣得店家最後報警處理。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吳女竊用咖啡店的電,費用約4.7元,但依竊取電能罪判罰2000元,約是4.7元的425.5倍。判決書指出,吳女2024年9月19日下午4時多至5時許,到嘉義市某知名連鎖咖啡店內,未消費商品且未經店內員工同意,執意將充電插頭插入店內牆上的插座,為自己持用的手機充電約1小時。林姓店員指證,已多次告知吳女「欲使用店內插座,請先消費點餐」,且也對吳女加以勸阻,但吳女仍執意使用插座充電。吳女則辯稱,她進入咖啡店做自己的事,沒有消費,手機沒電,那是公共場所,為什麼不能在那裡充電?她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咖啡店的電。事後,店家覺得吳女不可理喻,於是報警。檢方偵訊時,認為吳女早知道電費是由咖啡店繳納,仍卻未經店家同意擅自使用,有竊盜犯意等不法意圖;嘉義地院審酌,吳女竊取電力經推算為0.7度,換算電費金額為4.7元,但吳女否認犯行,也未與店家達成和解,最終依竊取電能罪判處2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不滿前女友「找藍粉知己聊情傷」!嘉義醋男捅死男閨蜜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縣水上鄉昨(12日)凌晨3時許發生駭人情殺案!一名34歲王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與陳姓男閨蜜來往甚密,一氣之下竟持刀砍殺陳男,導致他倒臥在大片血泊中,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該案經嘉義地檢署偵辦,認為王男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慮,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13日)上午裁准。據了解,27歲黃姓女子與王男曾為情侶關係,分手後黃女向33歲陳姓男閨蜜抱怨前任,陳男為了替好友鳴不平,便與王男在網路上隔空嗆聲,雙方還相約在黃女住處談判,怎料王男當天赴約時不僅全身酒氣,還帶了一行人前來助陣。過程中雙方爆發激烈口角,王男一時情緒失控,竟掏出事先預藏好的水果刀,朝著對方胸口猛刺,導致陳男大量出血當場倒地,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緊急將傷者送往嘉義榮民總醫院搶救,遺憾陳男仍因傷重不治身亡。犯案後,王男立即與友人們逃逸無蹤,途中還沿路丟棄血衣、兇刀,警方循線展開追查,火速逮捕王男及其同夥,訊問後依《殺人罪》嫌將王男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經檢方複訊後,認為王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慮,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13日)上午裁准羈押禁見。
快訊/染毒全臉冒爛痘!嘉義31歲警「住處搜出喪屍菸彈」遭羈押禁見
任職嘉義市第一分局的31歲陳姓員警,近期因精神不振、體重驟減、滿臉大爛痘,遭同仁懷疑有染毒跡象,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姓員警與毒品人口有所交集,日前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其辦公室、住居進行搜索,果然起獲俗稱「喪屍煙彈」的三級新興毒品依托咪脂。針對陳姓員警涉毒一案,嘉義地檢署複訊認為,陳員涉犯《刑法》詐欺罪、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藥事法》轉讓偽藥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經法官審理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阿嬤疑惑「孫子出生1年沒見過」...原來出生就夭折 父母沒錢下葬竟棄屍後山
嘉義縣陳姓男子與莊姓妻子於2022年中旬生下一名男嬰,但陳母一直到了2023年都沒見過這名剛出生的金孫,懷疑他已經遭到不測,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陳男才坦承該名男嬰一出生就窒息死亡,他因為經濟條件不佳,沒錢給男嬰辦理後事,於是用毛巾包裹嬰兒屍體後丟棄。本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陳男、莊女夫妻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據了解,莊女2022年中旬在家中廁所生下一名男嬰,但新生兒生下不久,就因不明原因全身發黑,無生命跡象。陳男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無力負擔男嬰喪葬費用,加上事發突然,他竟私自以毛巾包裹男嬰屍體後,將嬰屍棄置、掩埋在住家後約40分鐘車程的山中。由於莊女分娩時,曾傳出嬰兒哭聲,陳男的母親與妹妹都知道男嬰出生的消息。然而一年多過去,始終看不到這名出生以久的金孫,2023年9月10日,已察覺有異的陳母擔心金孫已遭逢不幸,報警求助,陳男才坦承棄屍一事。嘉義市警方曾於今年初動員人力到陳男住家後的山中搜索,但未曾發現嬰兒遺骸,無法進一步釐清男嬰死因。但是事後警方仍依依遺棄屍體罪嫌,將陳男、莊女函送法辦,2024年9月由嘉義地檢署起訴。本案近日審理時,法官認為陳男夫妻身為父母丟棄嬰兒屍體犯行明確,審酌2人均坦承犯行,且實因事發突然、家境欠佳而未找葬儀社為嬰兒妥適辦理後事,2人現已離婚各自生活,依共同遺棄屍體罪,處莊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8萬元;陳男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嘉義惡情侶「假打工真囚禁」國中少女26天 強逼性交12次女友竟還幫把風
嘉義縣25歲林姓男子15歲少女恩恩(化名)曾經交往,林男分手後又與勞姓女子為男女朋友,但林男沒有打算放過恩恩,4月間以打工為名將恩恩約出,並將她帶到嘉義某處囚禁26天,對其虐待並強制性交12次,直到警方在查緝失竊手機時發現被害人,全案就此曝光,法院審理後,分別林男判7年有期徒刑,勞女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據了解,林男以出陣頭打工為名義,4月19日將恩恩約出,且一見面就控制其行動,將被害人帶到嘉義縣某處囚禁,期間多次虐待毆打少女,更強制性交12次,恩恩一有不從便會被拳打腳踢,林男施暴時,勞女還負責把風。而恩恩遭囚禁26天,直到嘉義縣民雄警分局員警5月15日,到大林鎮尋找民眾失竊的手機時,意外發現被關在廁所的被害人,少女被救出時傷痕累累,警方則將她送回家,並循線查到林男與勞女,5月17日將2人拘提到案,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檢方向地院聲押獲准。而嘉義地院近日也做出判決,認為林男為滿足一己性慾,嚴重侵害人身自由和性自主權,依對少年拘禁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傷害罪,判處林男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勞女則被依私行拘禁罪,判1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屢勸不聽!男子飛機上抽電子煙 嘉檢聲請簡易判決
林姓男子8月搭乘立榮航空班機,從澎湖飛往嘉義的途中違規使用電子煙,經空服人員勸阻不聽,由於電子煙屬於干擾飛航物品,機組人員報警將其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9日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向嘉義地院聲請簡易判決。嘉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35歲林男於8月14日下午3時許,搭乘立榮航空航班,自澎湖機場飛往嘉義水上機場途中,於座位上使用電子煙,而航空公司明文規定飛行途中全程禁止使用電子煙等器材,否則可能干擾飛行。林男更無視空服員勸阻,警方於航班抵達嘉義水上機場後,到場逮捕林男,並查扣電子煙主機及煙彈,訊後將其依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規定送辦。
最小受害人僅2歲!自製爆裂物放廟會害29傷 嘉義炸彈客一審遭判無期徒刑
嘉義和聯境金虎爺會遶境2023年7月發生爆炸,導致29位民眾受傷,最小受害人更年僅2歲,警方追查發現是41歲男子趙偉志自製爆裂物,將爆裂物放在舞台附近垃圾堆後離開,再以遙控引爆導致事故,嘉義地院28日審理終結,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2023年7月15日晚間9時許,嘉義市金山路、永樂一街突傳巨響,該地當時鄭舉辦遶境廟會,廟會舞台旁突然爆炸,現場29人灼傷或是被金屬碎片劃傷,最小的患者更年僅2歲,現場鮮血淋漓、一片狼藉,場面怵目驚心。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由嘉義地檢署江炳勳檢察官偵辦,而持續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趙男趙嫌當晚提著深色紙袋進入案發現場,停留不到1分鐘即快速離去,而他離開時手上已沒有手提袋,前往趙男住家將他逮捕,嘉義地檢署調查後,日前將其起訴。但趙男始終否認犯行,更誣指是員警栽贓陷害,但檢警發現他在案發前,廣泛搜尋製造爆裂物及國內外知名爆炸犯罪案件相關資訊,並在他租屋處查扣製作爆裂物筆記本,以及與爆炸現場一樣的火藥、鋼珠、鐵盒等證物,所扣得爆裂物威力合計有如10顆手榴彈裝藥量。法官痛斥趙男犯行數屬預謀型無差別隨機攻擊犯罪行為,其手段冷酷且心態兇殘狠毒,犯後誣指是警員栽贓,更多次狡辯態度始終不佳且虛耗司法資源,顯見毫無悔悟之心。判決書指出,受傷的29位民眾中包括兒童及少年,部分被害人更傷勢嚴重,住院進行多次清創手術,如非因急救得宜,可能釀致無法挽回悲劇,因而依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而犯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
後備軍人收教召令沒報到遭起訴 他辯當時「人在這裡」獲判無罪
1名蔡姓後備軍人因違反洗錢防止法等案件,於去年3月20日至4月13日被羈押在台中看守所,期間收到嘉義後備指揮部的教召令,經父親電話告知後仍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遭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函件、公文應直接送達監所,並囑託監所的長官為之,因此判處蔡男無罪。起訴指出,蔡男為後備軍人,依兵役法應教育召集,嗣嘉義後備指揮部以民國112年博愛甲字第251605號實施教育召集,被告應於112年5月15日,至嘉義縣大林鎮大林國民小學排路分校,應教育召集5日,再於112年4月7日,召集令送達被告住所,蔡父以電話通知被告應教育召集。詎蔡男竟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依法提起公訴。嘉義地院認為,按徵集令、召集令之送達,不得以公示送達方式為之。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對於在監所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自112年3月20日起至同年4月13日,經臺中地院裁定羈押。嘉義後備指揮部固於112年4月7日送達上揭召集令於被告住所,然被告斯時在監所,後指部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非僅對被告住所送達,是召集令之送達難認合法,被告辯稱未收受召集令非無依據,應認可採。法院表示,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因此判處蔡男無罪。
攝狼兩度偷拍女店員裙底春光 法院判5個月徒刑、沒收手機
王姓男子在去年8月二度到嘉義縣某菸酒行消費,涉持手機偷拍女店員裙底春光,還觸碰碰其大腿及臀部,經女店員報警送辦,後續依犯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王男應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並沒收未扣案手機,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院指出,2023年8月24日晚間,王男到嘉義某菸酒行,見女店員轉身拿貨時,持手機由下而上偷拍底褲,還碰觸女店員的大腿、臀部;8月25日晚間,王男再度到該菸酒行,趁女店員站在椅子上拿商品之際,拿手機竊錄其身體隱私部位,女店員發現後調閱監視器,向警方通報提告。判決書顯示,王男雖坦承犯行,並與女店員達成和解,卻未依照和解條件賠償,衡量其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認為王男犯下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等2罪,應執行5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法官認為,未扣案押王男作案的手機,無證據可證明已滅失,王男稱已刪除偷拍照片,但照片電子訊號仍可輕易傳播、存檔於電子產品上,刪除後有方法還原,法院依法與保護被害人立場,宣告沒收,可上訴。
警界又爆風紀醜聞!嘉義警涉嫌「開賭場、洩密業者」遭羈押禁見
警界又爆重大風紀事件!嘉義市第一分局的28歲羅姓員警,涉嫌與好友合夥開設賭場,不僅從中非法牟利,甚至利用職務之便為博弈業者通風報信,檢方昨(11日)傳喚羅姓警員及柳姓業者到案,訊後認定羅警涉犯公務員洩密、包庇賭博、重利等罪嫌,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12日)獲准裁定羈押。據了解,羅姓員警於2021年9月與柳姓好友合資經營賭場,在嘉義市開設百家樂與德州撲克牌賭場,不法謀取暴利,警方多次前往查緝卻一無所獲,懷疑局內有內鬼通風報信,這才查獲羅姓員警暗地洩密給業者,以助其躲避追緝。嘉義地檢署昨(11日)持搜索票展開搜查,同時傳喚羅姓警員及柳姓業者到案說明,經檢方漏夜偵訊後,認定羅警涉犯公務員洩密、包庇賭博、重利等罪嫌,由於其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柳姓業者則涉犯刑法賭博、重利等罪嫌,訊後諭令以3萬元交保。對此,嘉義市第一分局表示,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羅警停職處分,也將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並全力配合後續調查。
嘉義2死凶殺!他2年前奪命失敗 嫌犯21字吐殺情敵決心:不然報仇要等3、4年
嘉義市自強街一棟民宅20日凌晨發生兇殺命案, 一名陳姓男子衝入前妻現任男友家,持刀將男子殺害後逃離,警方鎖定犯案兇嫌,發現他躲藏在距離600多公尺外的汽車旅館內,在警方圍捕下,突然舉槍自戕宣告不治,陳男在行兇9天前,在臉書提及2年前曾刺殺邱男失敗一事,「我當然要跟你和解啊,不然報仇可能還要等三四年」,可見陳殺意已決,令人不寒而慄。陳男行兇前10幾天,幾乎每日都在臉書寫下和前妻、兩名兒子的種種,以及對邱男的怨恨,其中一篇在6月20日的訣別書,他以2643字講述對兒子們想說的話,並憤指「我總說血親以外,我被我這輩子最信任的兩個人玩弄,羞辱,背叛」,除此之外,陳男也提到,前妻堅決離家時「當下一道閃耀的綠光照在蒙受妳偷情事實的羞辱又低聲下氣忍辱求妳回頭的我身上,當時還對妳抱有期望而依然愛著妳的我,忍下了當下激動的情緒」。陳男同時提到兩年前的傷害事件,並譏笑稱「你是真的當我低聲下氣跟你談和解是因為我怕進去關嗎?」、「我當然要跟你和解啊,不然報仇可能還要等三四年後,我早憤恨而亡了」,可見其行兇心意已決。據當時判決內容,陳男兩年前就懷疑妻子跟妻邱男出軌,2022年4月10日上午飲酒後,得知邱男參加遶境陣頭,陳男當天下午攜帶水果刀富遶境現場,看到邱男坐在貨車上,便氣沖沖上前質問與妻子的關係。雙方過程中一言不合,陳男取出腰間水果刀朝對方猛砍,導致邱男頭皮有開放性傷口、腹胸挫傷、左右手開放性傷口等等,經嘉義地院審酌,雙方達成和解,邱男撤回刑事告訴,全案公訴不受理。回述20日這起凶殺案,嘉義警一分局凌晨3點獲報,轄內自強街一處民宅發生兇殺案。現場有兩名被害人遭犯嫌持刀砍殺,其中一人明顯死亡,另名被害人送醫治療中。警方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鎖定犯嫌身分,得知陳男犯案後逃逸至轄內一處汽車旅館,前往封鎖汽車旅館實施圍捕,在勸降期間,陳男持槍從房內衝出,被警方以火力壓制,陳男自知難逃法網遂舉槍自戕。經調查,陳男因感情糾紛,便預謀持刀殺害前妻之現任男友,全案目前由警方釐清案情並依法偵辦。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
愛賭又家暴…莽父找子女討撫養費遭曝黑歷史 反嗆:沒買牛肉被記恨
嘉義72歲老翁阿禾(化名)因身體狀況不佳,需專人照顧,遂透過親戚向3名子女討要醫療費、看護費。不過,兒女們指控,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不僅常因賭博輸錢,還動不動找母親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就拳打腳踢,亦未曾負擔家庭生活開銷或扶養子女費用,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父母與於民國71年4 月14日結婚,兩造已多年未聯絡,日前阿禾透過親友表示其身體狀況不佳,有專人照顧及支付醫療費用之需求,然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並常因賭博輸錢,或索要金錢未果,而對家人施以家暴,甚至時有地下錢莊人員前來家中討債。兒女們控訴,媽媽當時考量孩子尚未成年,希冀給予他們完整家庭、擔心離婚後小孩在學校受到他人異樣眼光而加以容忍,直至他們成年後,因不忍母親再遭受暴力對待,主動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並說服媽媽訴請離婚,不料父親在法院判准離婚後,竟拒絕搬離住處,甚至持續家暴,直到法院核發保護令才離開。3人認為,自從爸爸搬離家中後,雙方即斷絕往來及聯絡,父親既未曾對兒女們善盡扶養義務,且亦有對母親及子女施以家庭暴力之紀錄,顯已對他們的心理、生理上造成重大且難以磨滅之負面影響,足認對方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節確屬重大,請求准予免除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對此,阿禾辯稱,自己對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但他以前在買房子後有幫忙家裡漆油漆,只是子女沒有看見,且他過去有開計程車,有無拿錢回家已忘記,而子女們所述部分不實在,是因3人曾說要吃牛肉,因他長期務農所以拒絕,才會被孩子們記恨到現在,不同意免除聲請人對其之扶養義務。嘉義地院審酌,相對人於聲請人成年前亟待相對人扶養時,無穩定工作及有賭博之情形,罔顧家庭經濟,幾乎均由聲請人之母親及其娘家負擔,其未負擔或分擔聲請人之扶養費或照顧撫育,且未對聲請人為積極關心聞問,顯然相對人未擔負身為人父應盡之扶養義務,因此聲請人請求免除其等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嘉義半天岩紫雲寺前乩童涉強制猥褻女香客 遭判6罪一半不得易科
嘉義縣半天岩紫雲寺前江姓乩童遭4名女子指控,帶她們到隱密處撫摸下體、強吻,涉及強制猥褻。嘉義地方法院14日宣判,江男犯下的6起強制猥褻罪,其中3罪應執行1年,可易科罰金;另3罪應執行1年3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嘉義地院判決指出,江男是該廟前常務委員兼乩童,在2020、2022及2023年間,趁女香客到寺內靜坐、靜修、參拜,告稱「幫菩薩找義女」、「改掉妄想症」、「不好因果要地藏王菩薩化解」、「感情是阻礙,要跟男友斷乾淨」等語,將女子們帶到隱密處撫摸私密處,或強吻對方。江男在2017年曾佯稱要幫被害女子治病,在寺內隱密處所強制撫摸下體,又宣稱可幫忙增強運勢,帶女子到嘉義縣一間精品旅館內,強行脫衣摟抱、強吻。法院審理時,江男坦承犯行,依相關事證認定其涉犯6起強制猥褻罪。法官表示,江男利用被害人民俗信仰信念,為逞一己性慾,強制猥褻被害人,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考量審理中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以及與部分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失等狀況,分別量刑。法官指出,考慮江男在警詢、偵查中否認犯行,並利用信仰對多名女性進行犯刑,僅對部分被害人和解,參酌部分被害人的意見,認為不宜給予緩刑。
婦人罹癌控子女不聞不問 要每月1.8萬元扶養費結局曝
嘉義一名6旬婦人在年輕時結過2次婚,跟前夫有1子1女,但張女入獄後就沒照顧小孩,近日她罹患乳癌,控小孩不聞不問,要求子女每月給1.8萬元扶養費,最後法院判子女免除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年事已高的張女身體狀況差,有身心障礙證明,每月領5437元,名下沒財產也沒謀生能力,如果生活費不夠花,只能靠手足幫忙,最近張女得乳癌,已經開刀做化療,不過醫藥費仍變成負擔,張女不滿子女不聞不問,向法院提訴訟,要子女給1.8萬元扶養費。兒子易男辯稱,他從小被父親及外祖母養大,在他3、4歲時,張女就入獄,而出獄後也沒跟她住,都沒養過他,生活費都是爸爸給的,他15歲為了生計工作。女兒黃女則沒有到場陳述,也沒提書狀聲明。嘉義地院認為,張女111年度只賺1萬多元,沒有估作能力,確實不能維持生活,要跟子女要扶養費,但她離婚時小孩還小,她也沒盡扶養責任,只照顧女兒到6歲,沒有提供子女生活費,認定她未盡扶養義務,判2名子女免除對張女的扶養義務。
這棟樓惹不起!公寓掛滿「律所招牌」 網友:想看管委會神仙打架!
近日一名網友走在路上時,看見一棟公寓外,掛滿了「律師事務所」的招牌,嚇他得直喊「不要惹到這棟住戶」,也讓網友不禁調侃,「好想看到他們管委會內鬥!」一名網友在「路上觀察學院」分享照片,表示自己在街上時看見有棟公寓掛滿了律師事務所的招牌,從2樓一路掛到6樓,至少有7名律師、1名地政士開業,讓他驚得直喊「不要惹到這棟住戶」。畫面掀起上萬人討論,不少網友逗趣直言,「光看照片我就腳抖了一下」、「跟鄰居很難聊天,聊天都要錢」、「好想看到他們管委會內鬥」、「一樓的書局一定只賣法律書籍跟訴狀!」有在地網友解釋,20年前這棟樓的對面就是嘉義地方法院,因此有大批律師在此租屋執業。雖然如今嘉義地院已經遷走,對面也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進駐,不過新的嘉義地院離此也不過8分鐘車程,並不算太遠,因此律師們或許是嫌搬家麻煩,並未退租,也成就了如今網友看到的奇景。
不肖律師勾結詐團遍地開花? 女董事遭騙4千萬、嘉檢聲押律師獲准
不肖律師涉嫌勾結詐騙集團「遍地開花」?繼台北地檢署大規模偵辦律師擔任詐團軍師案後,嘉義檢警偵辦嘉義市某基金會女性董事遭投資廣告詐騙案,發現女董事慘遭詐騙4千多萬元,檢警發查出台北執業的游姓律師也捲入本案,檢警搜索游姓律師位於臺北市住處和律師事務所後,嘉義地檢署認為游姓律師涉犯《刑法》詐欺、洗錢及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調查,嘉義市某基金會女性董事看到YouTube影片的投資廣告,好奇點閱後加入投資群組,慘遭詐團話術洗腦,陸續匯出多筆百萬元款項,合計超過4千萬元,女董事驚覺被騙,向嘉義市警局報案。嘉義地檢署查緝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陳亭君指揮刑事局偵查第7大隊、嘉義市刑警大隊,2024年4月23日持嘉義地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游姓律師臺北市住處後,認有緊急保全證物必要,經嘉檢檢察長核准後,同日搜索游姓律師在臺北市的律師事務所,查扣相關證據,並拘提游姓律師到案。嘉檢指出,檢察官當天停止夜間訊問,隔天訊問後,認為游姓律師涉犯詐欺、洗錢及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嘉義地院採信檢警調查結果,認為扣案的平板電腦顯示,游姓律師指導詐團犯案,且被害人數筆款項流向游姓律師戶頭,且與其他嫌疑人多有交集,因此准予羈押。
同案凶嫌供詞為主要證據 監委籲再審30年前殺警案死刑犯
監察院20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發生在民國79年的殺警案中死刑犯王信福,經監委調查發現,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已遭槍決的同案被告陳榮傑反覆不一自白供詞,加上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後來送鑑定有無王信福指紋時竟變為左輪手槍;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表示,國家機器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遵守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及要有嚴格的證據,尤其死刑是重典極刑,不能只採用缺乏真實性擔保的孤證,顯過於草率,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3日通過監委王美玉、高涌誠針對死刑犯王信福所提調查報告,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監委調查報告指出,王信福在79年8月10日凌晨,與陳榮傑等人至嘉義船長卡啦OK店唱歌喝酒後,發生2位警員被槍殺事件。本案陳榮傑被判死刑並於81年槍決,王信福逃亡,在95年返台被逮捕,100年判決死刑定讞,惟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共同被告陳榮傑的反覆不一自白供詞,缺乏真實性擔保,不具有證據能力。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認為,確定判決依據未經王信福當庭與已死亡的證人、也就是同案被告陳榮傑對質,歷審法院認定之犯罪事實是依陳榮傑兩次警詢時所供稱,司法院93年釋字第582號解釋提及「對質詰問權是被告受憲法保障的刑事防禦權之一」,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主文第一項後段提及「未經被告當庭對質、詰問之未到庭證人於檢察事務官、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不得為法院論斷被告有罪之唯一或主要證據」,王信福於審理時對陳榮傑無法行使對質詰問權,陳榮傑之證述應不具有證據能力,亦不能作為本案有罪論斷之依據。 監委指出,本案判王信福有罪的關鍵證據是陳榮傑前兩次的警詢筆錄證稱「王信福扶著我的手肘大聲說『結掉那二人』」,但在場所有其他人的證詞都無法證明「王信福命令陳榮傑」,也都沒有看到「扶手肘」的動作,而陳榮傑自從第三次警詢及偵訊開始就改稱他只有開一槍殺死一人,另一人是王信福殺死的。鑒於陳榮傑的說法極不穩定,可信度極低,而且他作為共同被告,其利益與王信福的利益本有衝突。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指出,79年10月嘉義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嘉義地院96年5月送刑事警察局鑑定有無王信福之指紋竟變為左輪手槍:陳榮傑既供稱槍是王信福交給他的,犯案槍枝上可能留存王信福的指紋,惟79年起出兇槍時未送鑑指紋,錯失查證良機。又十餘年後兇槍誤鑑,自無法比對。
不堪長照壓力!嘉義女去年悶死老父被起訴 今用鐵捲門壓死自己
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於2023年6月2日深夜發生一起人倫悲劇。47歲的盧姓女子因長期照顧失智老父不堪壓力,先用棉被悶死73歲的父親,再吞藥輕生,警消到場時盧父已明顯死亡,盧女經送醫搶救後被救回;嘉義地檢署去年9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盧女,全案正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中。豈料,盧女13日被發現遭電動鐵捲門壓死,檢警14日相驗,結果為壓頸窒息,研判為輕生,無他殺嫌疑。盧女平時負責照顧父親,哥哥則是外出賺錢,2023年6月2日,盧女疑因難忍73歲父親失智狀況日趨嚴重,不堪壓力,情緒不穩的她晚上失控,涉嫌讓老父服藥後悶死,又試圖吞藥輕生。當哥哥回家後,呼叫2人但都未有回應,進房門一看發現父親躺床無反應、妹妹倒地,趕緊報警。 嘉義地檢署調查後,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將盧女起訴,將全案移審嘉義地院,交由國民法官審判。而家屬聲請不由國民參與審判,嘉義地院也於2023年9月19日同意,裁定不行國審。豈料,13日下午,盧女突被鄰居發現陳屍在竹崎鄉住處,躺在自家門前遭鐵捲門壓住,檢警14日會同法醫相驗,結果為壓頸窒息,研判為輕生,認為無他殺之嫌,家屬對死因也無意見。